篇1: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篇2:反担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银行)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个月,起始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现乙方委托丙方为上述借款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号《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二)乙方委托丙方为上述主合同向担保人__________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为车辆抵押,反担保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三)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义务及时与担保人__________公司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3: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4:多边投资担保合同
担保权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
_________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政府缔结了_________,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
_________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
以及_________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
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
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股份;
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
转移限制;
征用;
违约;
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
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
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
并且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5:2025关于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的范本_合同范本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篇6:担保合同建筑工程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7:2025最新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8: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河北XX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XX公司
甲方作为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____市____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投标人;
(10)组织开标、评标;
(1
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
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件各项谈判;
(1
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督管理机构备案;
(1
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1
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热门合同样书.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
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其他
1
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
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
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
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
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篇9: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石家庄至济南高铁往反运输土石方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运输单位和甲方洽谈,向运输单位提供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促成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实施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例所全部委托事项,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运输单位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运输单位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运输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运输单位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运输方的义务
1、运输单位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运输单位全面履行和甲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运输单位所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力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按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承诺每车每吨公里土石方向乙方支付元,作为居间费。
2、每天居间费的`计算方法:每天居间费=每车每趟每吨每公里每吨的居间费/天_每车总趟数/天_车辆总数。
3、居间费的支付时间为:运输单位每辆车往返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
4、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运输单位在该项目提供的车辆最终以运输单位实际在该项目上提供的总的车辆为主。
六、本协议所述项目的工期为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拉土石方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如果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需要续签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同步延续到运输单位与甲方彻底不再有业务关系时,该协议终止。
七、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发生协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协议签订日: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篇10: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墙抹灰及保温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承担。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好本工程中内墙抹灰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生产,规范双方的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甲方将 工程中 楼 层内外墙抹灰及保温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围:本栋 工程中 楼 层所有内外墙抹灰及保温。乙方自备所需工具,包括灰桶、扁担、铲子、刮子、刮尺、铝合金尺、手套、灰线、水管等工具用具,不包括木挨尺。进原材料、灰浆拌和均由承包方负责,供灰工作承包方负责。
三、施工工艺
为了保证抹灰层的平整、牢固、不空鼓、不开裂,特要求抹灰必须符合以下施工工艺:
1、砖墙面与混凝土接触部位要张挂钢丝网,砖墙与混凝土每边 要保证20cm宽以上。
2、内外墙抹灰和保温施工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施工,最薄处不得少于7mm,采用原浆搓面。
3、内外墙面施工前,项目部进行毛化处理,项目部负责。
4、墙面必须洒水养护3天。
5、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四、承包单价
内墙抹灰单价为 16元 每平方米,内墙保温单价为 25元 每平方米,外墙抹灰单价为 30元 每平方米,所有门窗洞不扣除面积,以竣工实测面积为准。
五、付款方式:
每月预支一次,按完成工程量(上月1日至30日)的95%预支,上月完成工程量,下月26日左右发放工资,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个
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承接任务后,不得转包、分包,必须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生产,不得拖延工期。
六、工程进度:
甲方以公司下达月生产任务编制本月计划,并提前以书面交底的 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内墙抹灰的各项施工任务,不得拖延。
七、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负责人每天必须管理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抓好 自己手下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上下乱跳,班长每天重点检查督促,并必须每天开好班前安全教育会并有记录可查,教育工人确保自身安全,注意他人安全,严禁违章作业,做到工完场清。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 的安全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文明生产交底书。
3、为保证安全生产,项目部规定凡在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1)每人每次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2)每人每次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75%,乙方负责25%且不超过30000元。
(3)至整个项目完工未向甲方产生任何理赔费用的,甲方奖励20xx0元。
八、质量保证措施
1、班组在施工前首先检查钢丝网和湿水。
2、班组进场前,必须先做样板间,在样板间经项目部检查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3、乙方在甲方项目部技术人员的指导管理下,严格按图和技术 交底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达到质量。
4、乙方施工人员完成分项工程后,乙方班长应首先自检,发现 问题,乙方应马上纠正,经甲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在规定期间内仍拒不整改者,每处罚款50元。
九、材料节约管理
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公司材料节约的奖罚制度进行。
2、乙方在抹灰过程中,砂浆必须随抹随用,严禁使用过期、过夜砂浆。如发现使用过夜砂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500元。
3、乙方必须工完场清,落地灰应及时收捡,否则甲方有权派人 清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1.5倍从结算款中扣除。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无条件接受 项目部的管理及违纪处罚。
2、严禁打架、骂架,违者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外,另外闹 事者罚款伍佰元/次,班长罚款伍佰元/次,计每次罚款壹仟元。
3、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制定的生产任务,晚上如果需要连 续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且其夜餐费、加班费工资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要爱护工地财物,损坏者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
5、乙方要确保所属工种施工场内及作业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做 到材料归堆、场地清理、余料回收利用,地面洁净,否则甲方有权罚款。
6、每月工资发放前,乙方必须提供在岗人员花名册一份以便在 甲方监督下,乙方将甲方所结算的工资按时如实支付给班组员工,不得任意卡扣,更不能卷走,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因此而造成的矛盾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前甲方提供可供操作的施工面,如需锉除或超过3cm厚部分由甲方负责。
8、上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劳动人事部、质安部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建筑工程资料员聘用合同_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云南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A地块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单价
1、A地块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任务。
2、承包单价:/m2(每平方米 元)总建筑面积
19814.83㎡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1~23栋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资料完善合格支付20%,二次付款1~23栋内外抹灰结束,屋面工程结束,外墙涂料结束,外架拆除资料完善合格支付20%,剩余尾款待A地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必须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必须达到档案馆、质检站存档接收要求一次性支付尾款。
4、如果资料不合格影响甲方竣工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云南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工程项目部负责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乙方具体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是:全面负责该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收集整理任务,整理的资料必须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达到档案馆存档要求。
(3)乙方的具体职责是:
1)熟悉资料员各项工作程序。
2)负责收集整理本工程施工文件、影视资料(含隐蔽工程)编制工程施工程序中必须报验的资料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成册。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管理资料和马龙县当地竣工验收备案的特点,在规定的报验时间进行工程报验,与工程同步,并在各分部分项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前完整的提供阶段性的相关资料。
4)收集整理的施工资料进行妥善保管至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档案馆存档为止。
5)做好各种资料保管,不得遗失,整理存档及时到位。
6)本工程目标为合格工程,所做资料必须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7)工程在验收前,乙方必须做完此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时的全部相关工程资料(包括影视资料及材料取样,见证取样等)
三、劳动报酬
在完成资料,档案馆同意存档后,开具收件收条后一并支付。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在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合同部分条款。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严重失职,循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⑵、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害的;
六、本合同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档案馆存档后自行终止。
七、甲、乙双方违约规定:甲、乙双方如有单方违约,愿接受处罚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批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6]_合同范本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 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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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租赁合同履约担保抵押函
致:______________先生:
鉴于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就油田地面设施施工、试运和移交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们____________,是遵照____________法律组建的一家公司,总部设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在此向A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a)保证承包商全面完整地履行和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更改通知单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承包商适时完成的工作。
(b)如果承包商在某方面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或违约,我们作为担保人将执行或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花费和费用将由我们担保人承担。
(c)担保人不会因公司放弃或节制对支付、工期、履约或其他方面的要求而解除自己承担的责任。
(d)一旦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承包商的义务,在此期间,担保人应享受合同授予承包商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e)为了履行保函和合同的目的,担保人同意接受英国法庭的唯一管辖。
(f)该保函保护A公司及其继承人、受让人的利益,对担保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g)该保函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有鉴于此,担保人受权其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本保函签字。
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1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_合同范本
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
(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
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
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
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篇15: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和国家电网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监理范围:
4.工程合同编号: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计划工期 日竣工。
三、工程安全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本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
五、执行标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
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1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16.《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17.《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
1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及防治措施》;
19.《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挂牌督查”实施办法》;
20.《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阶段使用原则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标准》;
2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规范电力隧道及电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六、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权力和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强制性条文,在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协调工作。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做好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2.1基本内容
(1)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要求,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2)委托监理代表甲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
(3)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与乙方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本《协议》。
(4)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基建安全管理机构(专责),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保证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6)参加项目法人组建的安委会工作,或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7)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委托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8)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提供工程建设场地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9)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10)督促监理、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组织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提供给监理方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
(12)甲方有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有按国网北京公司等上级单位和部门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的权利。
(13)甲方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工程项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项目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监督施工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开展应急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负责在应急状态下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14)组织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工作的履约情况。
(15)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6)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17)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考核奖惩措施。
(18)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上报项目分包动态信息,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审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19)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0)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21)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
(22)参与并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4)甲方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评价。
2.2施工安全风险的建设管理
(1)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单位在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负责对四级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作业风险控制信息。
(4)签订输变电工程建设合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5)编制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6)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初勘工作。
(7)批准施工项目部编制并经监理部审核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8)审批通过计算列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动态结果。
(9)审核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相关信息,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2.3施工分包的建设管理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分包计划及分包商资格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
(3)对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进行审批;检查合同双方落实授权委托书和视频授权情况;
(4)负责核查拟进场分包商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下同)资格、施工技术能力、特殊工种证件等入场条件;
(5)对在建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6)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考核评级;
(7)负责对施工、监理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4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管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2)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3)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3.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3.1基本内容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条文,通过安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管理手段,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管理及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依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和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安全监理职责。
(4)建立安全监理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
(6)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完善安全监理工作机制,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8)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9)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12)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审查施工分包队伍及人员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全过程监督。
(13)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和装备投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
(1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15)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6)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等进行旁站监理,对重要设施和重大转序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17)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8)组织或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工作例会,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通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19)督促施工单位充分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及环保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环保施工工作。当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时,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发生事故1小时内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20)服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接受建设单位考评。
(21)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发现施工项目部未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或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满足要求,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直至工程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满足有关规定。
(22)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23)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的文件、记录、安全监理监督管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会议纪要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24)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施工安全风险的安全监理
(1)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全面掌握承揽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3)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4)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的初勘。
(5)审核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6)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7)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关键时段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8)重点监督和检查《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完成整改闭环。
(9)监督、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填报,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3.3施工分包的安全监理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分包工程监管工作;
(2)对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和申请;
(4)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拟进场的分包商主要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能力等条件进行入场验证并动态核查;
(5)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工程安全监理;
(6)通过见证、质量旁站和巡视、平行检验、工程转序验收和初检等监理手段及方法,实施分包工程质量监理;
(7)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
(8)分包工程结束后核查分包商的考核评级结果;
(9)对施工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4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监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2)依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9]_合同范本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1 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 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 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1 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1 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_____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1 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1 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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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篇18:工程实习报告范文
××年,在这个不平凡的岁月顿点中我在长春明珠小区二期三组团号住宅和武汉汉洪高速五标两个施工单位进行了实践性的学习让我把理论和现实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
我和同学在熟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长春市,卫星广场的长春明珠小区在建的号楼,经过一上午的简单了解我们知道了这栋楼建筑层数为层,不含阁楼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为短肢减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三级抗震,墙体采用厚陶粒混凝土砌块,外贴厚阻燃苯板,山墙为厚阻燃苯板。
我们去的时候主体已经完工到了第层,电器,水暖,装饰均未开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本楼分为两个施工作业面进行流水施工,中间预留伸缩缝又称后浇带,主体完工后在施工伸缩缝。柱子采用钢模板其余均为木模板。根据施工要求本楼东西共设两台塔吊同时施工。西侧第层柱子正在浇筑混凝土,边浇筑边震捣使其充实饱满,东侧正在架设层楼顶木模板,梁板同时浇筑所以模板施工非常重要,梁宽为㎜,高度不同,板厚也不同,厕所低于室内㎜。在主体施工的同时灯位盒,开关盒,穿线管都要在绑扎钢筋的同时一起固定在设计位置,然后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其中柱的拆模时间一般为天,梁板的时间要长一些,柱的钢筋绑扎一般为天左右,在加上施工人员的休息时间正好行成了流水施工,既柱子的模板只要准备半层的就够了,而梁板的要准备两层的,同时脚手架的施工进度随着楼层的增高而增高。
其中技术成分偏高的就属测量了,这也是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隐蔽工程”了,经过几天的熟悉我初步了解了施工的过程基本为支模—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拆模板测量放线—支模。
由于属于现场搅拌混凝土所以每层混凝土都要取样交付质检站检查,于是每层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我们都要从中取一些装在模块里等它成型,再把它打开取出成型的试块。
由于钢筋用量超出计划用量,所以我们要重新抽一遍钢筋,朱工要看现场,迟工要做资料给监理,因此我就成为抽筋主力,经过数天的努力与询问,我终于在月底交上了我的成果,经过朱工的认真检查认为没有计算上的错误后向监理提出了索赔。
在框架施工的同时我们开始了墙体的砌筑,为了一层的施工方便我们的墙体是从二层开始砌筑的,其采用陶粒混凝土砌块与红砖相结合,在插座位置用砂浆填筑四周空隙。墙体施工也是特别的快,与此同时一层的管道井也基本挖好正打算下管子,由于地处东北所以管道井是在楼道底层施工的,管子也特别多,什么煤气,暖气,电缆,水管,都从这个井通过。在看楼上施工已经进行到了第九层,我们在上面看现场的时候也经常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钢筋的绑扎不牢固,箍筋间隙不准,梁模板宽度不够,电渣压力焊施工不利落,等等问题都在朱工的下一一改正,我们也深深地记在了脑海之天进场,电梯井预留电梯安装空间。日后浇带完工宣布主体完工。
我来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镇,在汉洪高速五标进行了下一段的实习。汉洪高速公路起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口镇,止于汉南区邓南镇向新村,是武汉市规划建设的七条快速出口公路之一西南通道上的重要一段。途经屯口镇,军山镇,乌金农场,邓南则镇,汉南农场,终点与在建的汉荇河大桥对接,路线全长㎞。本标段起点里程为,途经乌金农场,全长公里。全线构筑物中有大中桥座,其中桂子湖大桥(米),大军山支洪道高架桥(米),互通立交一处,其中新河中桥(米),小桥座,通道处,过水箱涵座,管涵条。全线主线路基长度米,连接线路基长度米,其中路基填方立方米,挖方立方米,换填土方立方米。路线途经地段多鱼塘,藕塘,稻田,软基地段较多,须进行软基处理,处理方式有水泥搅拌桩,朔料排水板,桩地基加固等多种方式。本工程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双向四车道米,行车道宽:米,桥梁宽度: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公路—Ⅰ级,地震:地震动峰值加速系数ɡ。
刚去的头两天就和测量班的在一起测已知控制点高层,天天好辛苦啊!一共五个人两个立尺的,一个主测,一个记数的,另一个就是我,从早上到晚上,除去吃饭和中午休息的两个小时之外我们就徘徊在主干线和连接线上。遍地的池塘,稻田让我们在蜿蜒的塘沿上施工简直就是一种考验尤其是在连接线上的蚂蚁河要座摆渡更是考验我们的身体素质。
同时软基处理也相应的开始了,我们的处理方法基本为打粉喷桩,其施工方法为:
首先平整场地,我们测量人员进行放样定位,施工队移动钻机就位,设计要求本标段施工的粉喷桩桩径为,间距为—,在施工现场要以项目主管技术员提供的调整间距为准。由我们测量人员和现场施工技术员测定桩位,移动钻机就位,孔位误差≤。
调整钻机主轴垂直度。钻机钻杆的垂直度要控制在℅以内,即使在开钻过程中一旦发现倾斜度过大,要立即进行调整,以免造成斜孔,影响桩身质量。
钻机开钻。启动钻机开始钻孔,在搅拌钻头快接近地面时,启动空压机送气,开始钻进,钻进速度≤。在达到设计深度时要保持原位继续钻动。同时注意要保持钻杆中间送风管道的干燥,从开始钻动直至喷粉为止,应在钻杆内连续输送压缩空气,以免造成污水,淤泥进入堵塞,使粉喷桩桩身质量不能达到设计要求。
喷送水泥。材料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当搅拌头达到设计标底时,开启粉喷装置,提前进行喷粉作业。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水泥浪费,尽量连续喷粉,一旦因故喷粉中断,应将搅拌头下沉到停粉点以下,粉喷桩接桩时其重叠长度大于米。
提升喷粉,反复搅拌。以的速度提升,到设计停灰标高后,慢速原位转动。为保证粉体搅拌均匀,须再次下沉到设计深度,按≤的速度提升搅拌。搅拌头每转动一周进尺≤。桩身根据设计要求与地基土均匀拌和;施工中如发现粉喷量不足,应整桩复打,复打的粉喷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保证加固范围内每一深度均得到充分搅拌,施工中如因地下障碍物等原因使钻杆无法钻进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技术员,以便及时采取补桩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中。因为屋顶为弧形与三角形组成所以在进行楼顶施工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其混凝土的下滑堆积,因此瓦工要不时的对其进行找平,摊铺,等工作。
严格控制喷粉标高,停粉标高和水泥喷入量,确保桩长。确保中途不停喷,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提升钻杆至地表下米左右时,要停止喷粉作业。
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做施工纪录,深度纪录误差不得大于,时间纪录误差不得大于秒钟,并准确记录喷粉量。
注意施工场地清洁,严禁散灰扬尘污染周边农田。
我们的粉喷桩在全主干线上有上千根,所以施工起来很要时间,尤其是钻机总是出现问题钻机维修人员要随叫随到;并且施工边线很容易就被搞掉,经常要找我们测量班的来从新防线,周而复始的一次又一次。
新河中桥地理位置比较好而且好施工,所以我们在桥梁施工的选择上就先开始了它的施工。我们根据加密水准点先测量防线,然后用铲车,推土机清表,在初放桩位,在放桩的时候我们要有人去立后视,主测根据已知方位角定向以后再放桩位坐标,然后打木桩。我们先施工桥台的。本桩是我们这项工程施工的第一根桩所以我们都很谨慎,本工程桥梁桩基全部为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机械为正循环轴式钻机,护筒为的,要求护筒高出地面,底部埋深—,上下正直,互通中心线平面偏差小于。胡同采用人工埋设方法。桩架就位,机架要平直,基座垫稳,我们桩机下垫了枕木,钻孔过程中机架不能移位和不均匀沉陷。
钻孔时钻具连接要牢固,铅直,初期钻进速度不要太快,在孔深以内,不超过,以后不要超过。在覆盖层始终要减压钻进,钻进速度与泥浆排放量相适应。大军山支洪道特大桥采用冲孔钻,开孔时要慢,孔深以内,不超过。钻进过程中,经常测试泥浆指标变化情况,并注意调整钻孔内泥浆浓度。
钢筋笼的制作为现场制作,连接为焊接,分段下孔,钢筋笼的加强箍必须与主筋焊接,焊条我们采用字头型号,以保证钢筋笼焊接质量。钢筋笼在安装过程中不能变形。钢筋笼一次性使用一台吊机。钢筋笼顶端要焊吊挂筋,高出钢护筒。钢筋笼就位后,吊挂筋支承在护筒顶的枕木上,不能直接放在护筒上。为了让我们在以后检测桩位正常钢筋与护筒距离正常,所以我们箍筋要求多焊出一圈。
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保持连续灌注,中断时间不超过分钟。因为我们的孔深都在米以上所以混凝土一定要准备充分,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为小时。在施工新河中桥桩时我们搅拌站还没有建设完成,所以均为商品混凝土,但其造价之高令人望而却步。浇灌的桩顶标高应高出设计标高以上。
水中墩概况,桂子湖中个,水深米,湖面宽米,河床地质为:淤泥亚粘土,深度米左右,再下层为粘土;系梁位于水下面,河床以下。蚂蚁河水中墩个,水深米,河面宽米,河床地质为:米深的淤泥层,淤泥质亚粘土米,再下层为粘土;系梁位于水面下,河床以下。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和水中墩的构造特点,钻孔桩采用固定平台,上钻机成孔方法施工,系梁采用钢板围堰,下设模板支撑架方法施工。施工所需设备,机具,材料主要通过水上运输船运送,小型机具及混凝土利用混凝土输送管泵通过临时践桥输送。
采用钢板桩围堰的水中墩及系梁:搭设固定平台,打设钢护筒,钻机就位成孔,灌注混凝土,插打定位管桩,布设围堰导向框,插打钢围堰,内外支撑安装,安装底模支撑框架,立模,灌注系梁混凝土,拆模,拆除钢板桩围堰等工序。我们采用震动打桩机,震动打桩机是目前插打钢板桩较好的施工机具,具有液压夹桩位置,能与钢板桩自行作钢性连接,既可打桩,又能拔桩,操作简便,能克服桩的摩阻力,使桩下沉较快,可提高沉桩速度。水上钻孔平台钢管桩作基础,钢管桩上布设工字钢梁,主要为钻机钻孔提供作业平台。经测量定位后,钢管桩由浮吊吊震动锤打入河床,入土深度不小于米;钢管桩采用∮,壁厚为,每根长为米。每个墩位处设一座整体钻孔作业平台,采用钢管桩作基础,顺桥轴线方向的两根钢管桩上布置一片Ⅰ工字钢,以作横垫梁,工字钢与钢管桩焊接在一起,以提高整体性;在横梁上垂直桥轴线方向布设Ⅰ工字钢,以作纵梁。每根钢管桩上做钢板桩帽一个,分布梁支立在桩帽上并焊接好,以提高作业平台的整体稳定性。
搭设固定平台后,安装下沉钢护筒的导向架,用浮吊,震动锤把护筒下沉到设计位置,每个墩的几个钢护筒用泥浆槽连成一体,钻孔时其他几个护筒作为循环泥浆池。
辛苦的工作就是这样进行的,没天我们都在荒芜的稻田与水塘之间忙碌着,哪里开工我们就在哪里放线,经常要同一个桩位放好几次,在主干道施工之前要修便道,我们道路的便道修在内侧,大军山特大桥的便道修在桥下中间位置,汉南互通匝道便道修在路的里测。
总结:在长春明珠小区二期三组团,栋楼实习的一段日子里我学会了许多土建工程的施工程序和质量的检验工作,并且了解了报表的填写与记录,能根据图纸算出工程量,在技术指挥的指导下弄懂了实物与图纸之间的区别。在施工过程中能进行测量放线的现场操作,并配合技术指导完成繁重的现场看管,我很珍惜在这方面所学到的实践知识与一些施工中所谓“游丁走缝”的处理。并且知道了施工中安全的重要性,在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工期与质量的话题。也明白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监理的重要性等。我觉得是收益匪浅。
在湖北武汉汉洪高速的施工期间所学的东西更是一言难尽。测量中控制点的重要,加密点的必须,方位角的准确,定向的步骤,全站仪的使用,坐标的计算等等都是施工前的必要“隐蔽工程”它在工程竣工后是看不见的,但在施工中又是不可缺少的。粉喷桩的施工过程,要素,重点,粉喷量的纪录,桩位的计量机械的养护,都是十分重要的。搅拌站地点的选择,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设备进厂的位置安排都要认真考虑。钻孔桩的施工更是要细心,桩位的确定,护桩的打设,护筒的安装,钢筋笼的焊接,下笼的进行,混凝土的灌注,正循环钻机的施工原理,冲心转的施工原理,都是我在汉洪高速上学到的,这也让我记忆犹新。
我很珍惜学校为我们安排实习这理论与现实连接的重要环节,这为我们以后再施工企业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深刻的体会了实物与图纸之间那密切的关系,明白了图纸它要显示什么样的物件,有的在图纸上看不懂的地方在实物的面前就显的那么简单明了。总之要谢谢学校在为迎合市场需求,促进学生实践能力所安排的这段实习,我将永远珍惜这段经历。
篇19:工程劳务合同书[页2]_合同范本
第六条 计量、支付、结算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和材料预付款。
2、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暂时计量支付,每月下旬为计量上月完成工程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工程数量与单价按本合同第三、四、五条办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工程完成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办理结算。
4、每次支付当月计量的80%,扣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工程全部结束,办理结算,返还10%;剩余10%,在甲方整个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瞒,业主质保金到位一个月内,扣除应承担保修费后全部无息返还(以上百分比是以计量或结算为基础计算的)。
5、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6、如业主对工程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拨款相应延顺。
7、对乙方的支付,必须用于本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金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停止下期支付,并按当期计价的20%罚款。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2)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3)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4)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5)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及其计算的采用等)。
11、双方协商同意:凡对工程数量、工程变更、临时工程签证、综合劳务单价、材料数量及工程总价款等的认定需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其余人员均为过程中的签认,不产生法律效力,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12、计量(验工计价)只是暂验或估算,作为平时 拨款的依据,不作为计算的依据,对验工中的错误在后期的验工计价或结算中均可以修改。
13、甲方对乙方下达的施工计划等文件只是对施工的预估,具体能否完成、完成多少,还要看实际真正完成的数量,因此以上文件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14、监理、业主等对变更的签字只是变更审批工作的中间环节,是为变更做的工作的一部分,并不一定真正批复,只有变更批复文件才是真正对变更的批复。双方承认,变更签证等中间环节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七条 质量、验收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乙方承担工程部分不得影响整个工程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此费用已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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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资金担保协议_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愿意就甲、乙的股权转让过程中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本保证合同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在本协议中为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有责任协调甲、乙双方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无法转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能收回转股协议约定的为股权转让所支付的金额。
第二条 甲方将其持有的原陕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以及股权过户的全部款项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内(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完成甲乙双方的股权过户事宜。
第四条 甲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必须把乙方交纳的因股权过户产生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顺利从甲方处取回上述款项,则由丙方在第四个工作日承担先行还款义务,同时,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款项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项下有关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乙、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本担保合同在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乙方收到股权托管卡原件后自动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办理股权转让时,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甲方所应履行的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先给付义务。
2.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股权转让到乙方名下,乙方违约,丙方视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丙方不承担乙方资金担保义务。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壹份,由乙、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