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篇2: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篇3: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带你打开知识的宝库;书籍好比万花筒,让你看透大千世界的缩影;书籍好比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你回味无穷……一本好书会使你有许多的感触,使你受益终身。
小时候,听妈妈讲过岳飞的故事,知道他是一个大英雄。上了学,我爱上了阅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岳飞传》。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人的故事。岳飞那种精忠报国、为祖国奉献的爱国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书中介绍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必我一一说来,仅仅一首满怀英雄情怀的壮歌《满江红》就让我感触颇深,为之一振。当吟诵起“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时,内心的感慨更是如江水般不断涌入。
当时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等地区,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撤回鄂州。那时候的他怀着收复山河的梦想,却被奸人秦桧等人所迫害,在郁郁中写下这首诗。
上阕,开篇五句气势恢宏,深深地揭示了他不忍心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被占,心中激怒,又写了他对考取功名的藐视。下阕,表露了他拥有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更是写出了他对金人的深深痛恨。
在读这部作品时,我不禁感受到当初岳飞的郁郁之情,体会到了他对敌人的愤恨,对人民不再饱受凌辱的精神向往。那是一种忠诚于祖国,为祖国奉献的爱作文国精神。正如20__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侵袭了武汉,蔓延全国。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同抗“疫”。什么叫侠胆英雄千里走单骑,这个就是96年湖北女孩甘如意,为了返岗参加疫情防控,找医院开证明,村里盖章,在公共交通被停掉没有私家车的情况下,骑自行车辗转300多公里,花了四天三夜返回自己所在的卫生院。她说:“我是从基层来的,我了解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缺乏,如果我不回去,其他同事就没有人换班,为了让村民放心,我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这份力量来报效祖国。”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读完了这本书,就像走完了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翻动,一直到结束。
曾经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岳飞重于泰山,当之无愧,而为什么又有很多人轻于鸿毛呢?如秦桧之流。
其实很简单,一个为公,一个为己。
这是我读了《岳飞传》之后想到的,这也是我以前没有想明白的。现在,我懂了,所以我的目标不再那么简单,不再因为崇拜而崇拜,而是因为我要为了国家而奋斗,我要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
虽然我没有在背上刻字,可精忠报国这四个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可我现在还是一个学生,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才能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实现我的鸿鹄之志。
篇4: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
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
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
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
。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
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
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他的侄儿夏尔求
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
,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篇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又一阵秋雨潇潇的下着,润绿了竹;又一阵凄风飕飕地舞着,染黄了菊。一位英勇的将军,头戴金盔,身披战袍,手握青剑,独倚栏杆,仰天长啸。合上手中的《岳飞传》,一幅凄美悲壮的画卷,长久地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金兵犯宋之际,他投军报国,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竟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不忘国耻、收复河山,指挥了无数战役而无一败绩,被人称作常胜将军。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首气贯长虹的《满江红》,正是岳飞忠勇一生的真实写照。
岳飞是勇敢的。他一生出入疆场,对邪恶势力做出英勇的抗争,带领岳家军血战沙场,拯救国家于危亡,拯救黎民于水火,表现出了高尚的民族气节和大无畏的勇敢精神。
岳飞是忠义的。“精忠报国”四个字不仅刻在他的背上,更刻在他的心上。小时候的岳飞,孝敬母亲,年纪虽幼却已常怀报国之志。他不忘师恩,对师傅父亲般尊重。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一心报国,为国出力,誓死抗金,立下了赫赫战功。忠义气节在岳飞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就是这样一个忠勇双全的义士,却饱含着他的豪情与斗志,满载着他的爱国情操和英雄气魄,壮志未酬,不幸被朝廷小人杀害于风波亭。怎不令今人泪湿前襟,扼腕叹息!
历史自有公论。“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的忠勇流芳百世,奸佞小人为后世所不齿。今天,西湖边岳飞墓中,岳飞头顶红缨,身披战袍,神情肃穆的坐在大堂之中,人们虔诚地供奉他,袅袅青烟,表达了后人的无比怀念和敬仰之情。
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掠过,黄菊犹敖枝头……
岳飞的死是一遗憾,但他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精神,却将永留中华大地,世代流传。
篇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篇7: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暑假的时候,我从年级推荐书目里选出了两本书,《城南旧事》和《上下五千年》,进行了阅读,读完之后,我对《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感触最深,激动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上下五千年》记录了各个朝代的大事,从盘古开天辟地,到日本侵略中国,事情记录得一个不落。看了之后,里面有许多人成为了我学习的榜样,如司马迁,他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在遭受屈辱后仍能发愤着书,写下了不朽的巨着--《史记》。
司马迁诞生在一个史官家庭。他的父亲曾做过汉武帝的太史令,掌管天文,记载史事。司马迁以父亲为骄傲,从小就刻苦学习。他誓拜董仲舒、孔安国等人为师,学习古文,后来司马迁入宫廷做了官。不久,他的父亲得了重病,在临死之前给他留下了遗言,要司马迁继承他的事业,编写史书。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的写书工作进入高潮的时候,一场灾难降临了。正直的司马迁因为替投降匈奴的大将李陵辩护,被投入监狱惨遭宫刑,非常丢人。
受了奇大耻辱的司马迁痛苦万分,他想到了自杀,可是他知道如果现在去死和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不同。他想到父亲的遗愿,便决定在这残酷的现实中忍耐下去。公元前93年,司马迁终于完成了不朽巨着《史记》。这部书在史学、文学和哲学上都取得了极高的成就,被后人誉为“史家之绝唱”!读到这,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我有时在做事情的时候常常因为受到了一点点挫折,就坚持不下去而放弃了。
可是想过吗?司马迁受尽了耻辱,却还能坚持下来,这是因为什么?难道不是他的那种坚持不去的精神吗?!我也想到自己学习书法,书法是个渐进的过程,我却常常因为耐不住而中途放弃,以致进步不大。现在看了司马迁的故事后,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力争在下一次书法比赛中获奖。我要以司马迁作为榜样,好好向他学习!司马迁的这种顽强不屈、忍辱负重的精神值得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去学习,我们一定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篇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篇9: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
篇10: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童星、明星离我们十分遥远,可作者伍美珍大胆的想象但我赞叹不已。如果,我们班级里有一个人人尊敬,人人崇拜的童星,该是有多么令人兴奋啊!伍美珍的作品,字里行间里,总是流露出对儿童发自内心的热爱与尊重,散发着阳光般的明亮、温暖与纯粹。这本也不例外。
冬瓜大总统“杨自热哪个班级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刚开始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妈妈口中得知: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取代而至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知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流言蜚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现实和幻想总有那么一段似远似近的差距……
篇11: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只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己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篇12: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因为自己的无知,于泰戈尔的这首著名的诗,却是在今天才得以知道原来是泰戈尔的作品,想想真是无地自容。若不是偶尔在博友的博客里面看到,恐怕这样的错误认识还会继续得以延续下去,想想都觉得害怕。一直以为不过是周星驰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的台词,却不料是泰戈尔的诗。
这深深地刺激了我,让我再一次充分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对泰戈尔的印象,还只局限于大学时代的认识,知道他对五四中国文学的影响,却一直未曾读过他的作品,甚是遗憾。
今日细细地品读了他的这首诗,感触如下:
这首诗里面充满着哲理,句子非常美丽,从技巧上面来说,可以说是臻于完美,用了一虚一实两条线来写那种爱到深切的伤痛,前五段是写虚的,通过排比,针连的技巧,丝丝入扣地写出那种相思抽骨的绵绵不绝的痛,一步比一步更加深入,更加深刻,更加接近内心,更加感伤;后五段是写实的,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具体的事物的描述,通过类比,把那些原本跟爱没有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把前面的那种写意,自然地移植到了具体的事物中来了,让本来不觉得伤悲的事物,让那本来很虚无缥缈的感觉,一下子就实在了起来,这种实在通过一连串的类比,在脑海中逐步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真实的感觉,最后归到了一个真实的环境,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
客观的说来,这是我看到的关于爱情的描述,写得最美丽的句子之一,但却不是我最喜欢的,呵呵,可能是跟自己对爱情的理解有关吧,最喜欢的爱情诗,应该是叶芝的《当你老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可以触及的平凡人的爱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读后感 韩令怡
也许是这样吧,人总是在不经意的时间里,会忽然喜欢上某种事物。无论是心情所致,还是已然在成熟的我。最近爱上了泰戈尔的诗。不得不承认,读书确是一种乐趣。那些文字总是能触及到心灵的深处,那些我自己都不曾体会过的地方。一首经常出现在年少轻狂的孩子口中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早已被当成爱情的象征送给了“心仪”的对象。可实为浪费的是,却很少有人能静静的读出其中的韵味。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样的字眼,总会有种莫名的忧伤。的确,爱情就像是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儿,想摘取就要有勇气。回头想想,也正是因为这份勇气的存在,才成就了许许多多刻骨铭心的爱情。从古至今,无论是《红楼梦》中的那情感的冲击和刻骨的烙印,还是金庸笔下的侠骨柔情、海枯石烂,都是永不磨灭的爱情真谛。
亲情犹如甘泉,无论何时,都会给你源源不绝的滋润;友情犹如阳光,只要你能用心面对,它便会温暖你的心灵。但爱情却会让你悲喜交加,有时苦不堪言,有时却乐不思蜀。人们常常会感到正如诗中所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就是这般矛盾。所以,能把这样的心情写的如此真实明了,这也正是泰戈尔的细腻真切之处。
在我的理解中,这种在爱与被爱中来回穿梭的情感,虽是一种人生的归宿,但它更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是一种能够打动人心的真挚。它使人生更丰富。
篇13: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篇14: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时光一晃而过,转眼间,我们已经从初入校园的少年变为如今为了未来生计奔波忙碌的大四学生了。近来忙里偷闲地读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相对于其他那些励志的书籍,我觉得这本书能在现实层面中帮助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本实用书,没有夸夸其谈,只有一个个技巧,实例。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免去不必要的误会。蔡康永: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的力量、比较靠近幸福。通过说话,懂得把别人放在心上,这就是我相信的,蔡康永的“说话之道”。
而今的社会上,我们如果无法正确地表达自己,常常会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蔡康永在其书中则提到几点技巧,不仅与说话,更与做人有关:
1。 适度的挑战,能让谈话热络:谈话的时候小小的难度,会让人印象加深。
2。 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悬疑式说话,增加乐趣。
3。 硬生生报出数字,会很难记住。
4。 想表扬人,要找出人感到敏感的主题。
5。 说话要发射感情。
6。 想帮人,要给予小小帮忙。互惠的角度考虑问题。
每天我们说那么多话,其中到底有几句话是我们说完之后,会自己找个空当,把那几句话放在心头玩味一番的?“我为什么说出这句话?”“我为什么会用这个态度说?”如果没事就想想这样的事,就会发现,我们心里其实藏了很多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东西。这些东西藏在我们的话里,从我们的嘴巴说出去了,变成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如果我们稍加玩味我们的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我们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们人生中该占的比重。
如果,我们练习,把我们相信的事和我们说的话尽量变成一体,那我们比较可能因为说话谨慎,而成为一个谨慎的人;或者因为注意说话的品位,而成为有品位的人;或者,因为训练自己好好倾听,而终于变成一个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事情的人。
这些,就是我在意的“说话之道”。弄懂说话之道,比只是练习说话之术更重要。
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生命含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这种浓缩而真诚的言论,虽少,却胜过他人千言万语。
在文中作者还提到:很多人以为:你说什么样的话,透露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但我觉得不只如此。我觉得: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这对我有很大的冲击。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自称性格直爽,然后开始毫无边际,毫无礼貌地大放厥词并认为会因为自己的“直爽”性格而得到大家的谅解。殊不知,就是这一次次的谅解,最终把你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变得疏远。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后,我们将真正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在那里,傲气,年少轻狂并不能带给我们什么。相反,懂得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如何在与人的相处中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印象却能真真切切的给我们的人生路去除几块绊脚石。让自己的想法被更多人理解,让身边的朋友因为你而心情良好,书中的点点滴滴都是为了让读者能更好地与人相处。而这也是我们为和谐社会所能做出的一点贡献,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
篇1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近读湖北人民出版社帕斯卡尔〈思想录〉第二十五章: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感受颇深。
帕斯卡尔,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录〉、《培根人生论》、《蒙田随笔集》被人们誉为欧洲近代哲理散文三大经典。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有手,没有脚、没有头(因为只是经验才教导我们说,头比脚更为必要)。然而,我不能想象人没有思想,那就成了一块顽石或者一头畜生了。
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的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
因而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的思想的规定。我们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吞没了我,有无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大凡统治者,都喜欢他的臣民统一到自己的思想之下,自然,不喜欢有思想的人了。但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谈何尊严。因为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为什么把自己的观点、思想,看得比生命还宝贵的原因所在吧。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
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
西方有句谚语:人以思考,上帝就发笑了。恕我愚钝,至今说不好上帝为什么发笑?上帝是嘲笑人类无知,是笑人类进步了(欣慰人类成长了,开始反省思考了),还是上帝对人类不负责任?但人类不可能不思考,“我思故我在”。不思考的人可能连上帝为什么笑都会不知道,更不用说去聆听上帝,皈依上帝。幼稚的思考是成熟的前奏,幼稚的思考总比不思考要好得多!
时下,一切都是快节奏,什么都讲究速度,火车在提速,飞机在提速……连爱情都成为快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时间思考呀?!
诚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空前的便利条件,办许多事情都已经程式化了,不需要人们思考。然而,我不能想象人如果不思考,没有思想,那就和一桩木头,一块顽石,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人是万物之灵,人和世间万物的区别也在于人有思想。人的尊贵就在于有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我认为,当下人必须慢半拍,才能有时间思考,才能有自己的见解,乃至思想。
让自己的生活节奏慢不来,尽可能的慢下来,慢慢来,思考啊!
篇1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让人想一读再读的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毫无顾忌的表达和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烂漫的想象那种自由自在的心境让我流连不已,每一句话都有着无尽的乐趣。我爱这字里行间的洒脱任性。
学完这篇课文,我意犹未尽,迫不及待的打开网页搜索,像一只闻到油味的小老鼠想找到油坛子一般,这种渴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小心脏。没看过瘾,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呼兰河传》。《祖父的园子》就是从中间选的`。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它看完,现在可以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篇文章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疯丫头,而《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其中《祖父的园子》是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书中描写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生活状态都让我觉得和我们“大农村”一样充满乡村情趣和泥土芬芳。这里有明亮的天空,美丽的后花园,慈祥可爱的老祖父和自由自在的童年,“凡是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独特魅力。我还似懂非懂,但我对《祖父的园子》口语化的诗一般的语言是非常迷恋的。读过留痕,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股纯真无邪,又透着狡黠的灵气。
因为爱上了这篇课文,我第一次那么快乐地去读一本书,因为爱上了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爱上了乡下的生活。现在记忆中的每一株小植物你都在我的心底发芽,悄悄地生长;每一只小动物都在我心里蹦跳,四处乱窜。此时,连我的梦里的都有了“呵呵”的笑声……
篇17: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以前,我一定不觉得的,可是,当我读这篇《秋天的怀念》,以前的想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泪水和悲伤。
文章中的母亲可以说是个非常伟大的母亲,她处处劝慰着暴努怒无常的生病的儿子,处处劝他不要愤恨和悲伤,处处劝他去看菊花,想借菊花的五彩缤纷使儿子有勇气和信心。她真是一位好得不得再好的母亲。因为有她在,她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看到最后几段,我差不多想哭了,喉咙想有什么在里面,说不出话来,她真是个好母亲,自己在大口大口地吐鲜血,在临昏迷前,在艰难在呼吸着,脑子居然满脑子在想女儿。这位母亲真愧是无私的,伟大的。
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一定会听她的劝慰,不让好担心;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听她的劝,不在愤怒和悲伤,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陪她看菊花,让自己犹如菊花那样灿烂。假如……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每位母亲爱都是无私的和伟大的,好得不能再好的,我的母亲何尝不是?
母亲为了我会走路,腰都酸了;母亲为了我会说话,嘴都干了;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操碎了心……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生活得居心快乐……处处为我好,从不顾自己,这真是伟大呀!
其实,我有母亲并不低于作者的母亲,母亲也可以为我付出一切,你说为什么,母爱是那么的伟大、无私?我真是不懂,我想,我会明白的。
啊,天下的伟大的母亲,我向你们说声谢谢!
篇1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篇19: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在这次“东教青年杏坛”读书活动中,我从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我选择了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所写的世界是平的。因为他的名字吸引了我。世界怎样会是平的呢?
老实说,近一个月的阅读,很多地方是囫囵吞枣,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起初我的脑子是一片混乱的,感觉就像在看一份电子产品说明书,篇幅长、计算机专业术语过多。世界上使用电脑的人越来越多,但并不表示所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托马斯弗里德曼不愧是读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生动的事例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经济全球化,让我不得不被这汹涌而来的经济全球化所镇住,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
世界是平的告诉我们,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了。试看今日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的回报。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发展和传播。在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一天从事这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职责心,从个人的学习本事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
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到了紧迫感,做为一个年轻人,我仅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我的立足之地。
我听到了一个故事。在非洲,羚羊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狮子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超过跑得最慢的羚羊,否则就会被饿死。所以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时,你开始奔跑。
没错,从此刻开始奔跑吧!现今社会上许多人懂得技术和技能。那么我们凭借什么才能脱颖而出,竞争到工作岗位,我们要怎样跑才不会被时代大潮所淹没?我总结到必需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要与时俱进学习各种新知识,仅有不断的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这个过程充满了汗水与荆棘。有人可能选择安于现状,半途而废。大家千万不要放弃,古语有云:“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相信我,从这一刻开始就奔跑起来吧!
篇20: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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