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试问,在《西游记》里,谁的本事最大?孙悟空!三岁小孩都知道。
再问,孙悟空为什么不是老大?为什么让唐僧当领导?是因为孙悟空犯过错,如来佛祖让他当唐僧的徒儿,改过自新。让唐僧当领导,因为他无为,无知,无用,无能,并且他没犯过错误。
无官一身轻,看孙悟空,多潇洒自在,偶尔还能耍点小聪明什么的……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这是《西游记》的主题曲,挑担——沙僧挑的。牵马——猪八戒的活儿。嘿!没有孙悟空的事儿!所以,孙悟空总是摆出一个单脚站立,张望的情景,他干什么啊?没错,找妖精。只要找到了妖精,他才会有价值,才是他的价值所在。当妖精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很紧张,这个时候,只有孙悟空最乐呵。因为这时候,猴哥才能大发神威吗
再问:孙悟空打死的妖精有几个?答:多了去啦,数不胜数啊。咦?不对不对,孙悟空打死的只有一个妖精——白骨精。那是孙悟空刚出家,没有经验。是不是啊?孙悟空那回只打死了一个白骨精,看唐僧激动那样儿。所以,孙悟空以后每回都是按照唐僧的意思,让妖精把他关起来。然后孙悟空大吼一声:“妖精,快出来!让俺老孙给你大战几个回合。”然后摆姿势,姿势摆够了,摆完了,然后再一棒抡下去,这一棒肯定抡到石头上了,为什么呢?再笨的妖精也知道:孙悟空人家是让你跑的啊。之后孙悟空再上天找妖精的主儿,我们一般人都认为孙悟空没本事,但是这样想就太肤浅了,孙悟空当年大闹天空,怕过谁?他这样做是为了既不得罪人,在师傅那边也好交代,看看,孙悟空多精明啊,着不正是两全其美的点子吗?
那回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唐僧一气之下竟不要孙悟空了,想起来真可笑,神通广大的孙大圣还找不到栖息之地了?最后,不还是唐僧让猪八戒、沙僧灰溜溜地请孙悟空回去?所以,只要你有本事,就不怕找不到饭碗,这在孙悟空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再说一句话:孙悟空,这猴,不是一般的猴,是最精明的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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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西游记》写的是唐僧和他的徒弟西天取经的事。路上有许多的妖精,他们来只有一个原因——吃唐僧肉。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降妖伏魔、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我还喜欢猪八戒,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西游记》非常好看,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篇2:2025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飘》第一次出现在我眼前时,是在我小的时候。我看到了两本厚厚的书,在书架上十分显眼,题目也十分吸引人,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但到底识字不多,作罢。时隔六年,我终于翻开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魅力。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南北战争。女主角斯嘉丽大战之前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每天穿着华丽的裙子,穿着舞鞋去舞会上跳舞。她吸引了很多男生。她最爱的男生是卫斯理,最后却不能如愿。
南北大战爆发后,斯嘉丽经历了很多困难。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委曲求全,选择堕落,原本细嫩的手因为干农活长满了茧子。女主从原本舒适的生活一下子坠入艰苦生活的泥潭里,痛苦挣扎。
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感到了气愤和悲哀。气愤的是因为女主的骄傲贪婪和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借钱去勾引有势力的男人。我也为她感到悲哀。她是如此爱自己的家,十分努力,想要打点好农场的一切,却没有足够的钱。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要撑起一片天,多么不容易,她自己心里也不想堕落成这样吧。
《飘》这本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知道人物都是立体的,有着复杂的性格特点。自己不能随意评价人生的善与恶。社会环境对人物和情节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还是有一点同情斯嘉丽,只因为一场战争让他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飘》,这本小说值得我们细细品读。它一定会带给你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篇3: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西游记这部小说,想必大家都很了解,我也是个西游记迷。早在五六岁时,我就爱上了《西游记》连续剧。直到九岁时,我才真正开始看这部书。虽然我看得晚,但没看几章就已经入迷了。人物的性格、奇特的本领、打斗的场面,哪一样都会让我幻想多半天,比如:孙悟空的七十二变,那时我想,如果我会七十二变该多好啊!能变老虎、大树、房子好多东西呢?
直到我十一岁这一年,再次翻开西游记,却有了不一样的感受,第一感觉是:书里的故事太奇妙了,看了一半时便对一些人物性格有了初步判断。当我看完后,除了脑海中五彩缤纷的画面外,我更体会到了俏皮的语言、活灵活现的人物、还有紧张有序的故事情节,这些在我以前看的时候从没有想过,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了。
阅读这部书,我学习到道理是: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有忍耐才会有享受,有悲痛才会有欢乐。阳光总在风雨后,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他们取得真经那一刻一定很快乐,难道不是吗?正是因为他们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最终才迎来了胜利的果实。或许有人会很羡慕他们,但当你明白他们经受的痛苦和磨难,你会佩服他们。永远记住:成功总会垂青努力奋斗的人们!
《西游记》你是我小时候快乐的源泉,更是我现在收获知识的海洋,你教给了我许多的道理,谢谢你!
篇4: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700字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篇5: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里面有许多我喜欢的人物和故事,故事情节跌荡起伏,深深地吸引了我。
孙悟空,又名行者,法名悟空,是从石卵里蹦出来的石猴,如来命令它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电视中我们也常常能听到孙悟空的经典语句:妖孽哪里跑!猪八戒,名八戒,法名悟能,本是天蓬元帅因为非礼了嫦娥,玉皇大帝把他变成了一只猪,贬下人间,跟随唐僧去西天去取经。沙僧,法名悟净,是个妖怪,也是玉皇大帝的卷帘大将下凡,是唐僧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沙和尚。唐僧,又名玄奘,有三个徒弟保护他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
他们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挫折但都挺过来了,还帮助村民斩妖除魔排忧解难,所以村民都很爱戴他们。村民们只要看见他们就会说“来了,来了。”然后就会端上水果、包子、好酒好肉来感谢他们的救命恩人。他们原本计划是三年时间取得真经,但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十四年还没取得真经,光阴就是那么可怕的事情。
世间流传最多得故事是棒打白骨精,说的是一位通过千年修行的僵尸接二连三地通过伪装来骗他们。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小孩,但还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晴识破了,白骨精使了一个解尸术把尸体扔在孙悟空的身上,自己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孙悟空知道到嘴的鸭子飞了,就把尸体扔在地上。唐僧以为悟空弄出了人命就责怪起来,念起紧箍咒:”头疼”头疼孙悟空就疼的在地上打滚。唐僧叮嘱道“再这样,你还是回你的花果山做你的美猴王吧!我不要你这样的徒弟!”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女人。唐僧心里想:肯定是那个人来找他孩子的!我们完了。孙悟空一棒敲过去说“妖孽,哪里跑!”一下子把那个女人也打成了肉饼。唐僧简直人都崩溃了说“我怎么会收你这样的徒弟啊!”唐僧哭了起来怒斥道:“马上,给我滚!”通过猪八戒的一番劝解唐僧还是留下了孙悟空。又开始念紧箍咒,这次比上次念的还要多,孙悟空疼的直跳舞。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婆婆,唐僧心想:这位老婆婆肯定是来找他的孩子和孙子的。可是孙悟空火眼金睛还是看透了那妖怪的鬼计,又是一棒这一次打中了白骨精。唐僧三人一看只有一堆白骨,他们总算明白了!孙悟空为什么打她们,原来这真的是妖怪啊!他们知道错怪了悟空就很内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要看人的内在品质。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定了目标就要努力去实现,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成功。
篇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篇7: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唐朝时期,有一位高僧去很远的地方取经。许多许多年过后,明清时期的吴承恩写下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它则是神化了唐玄奘去印度取经时的故事。在这本书中唐玄奘被称为唐僧,他还多了3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唐僧师徒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在西方极乐世界取到了真经。从东土大唐到既遥远师徒陌生的西方,不仅仅路途遥远,还埋藏着杀机。唐僧师徒在取经的过程中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总是能够化险为夷。是什么神奇的力量能够使他们成功地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呢?难道是他们运气太好了吗?我想,必须不是。
一个人能不能成功要看他们的心态、本事,也许还有运气的“功劳”。但是,心态是最重要的。心态不好,那就算能上天入地也没有用处。《西游记》中,3个徒弟忠心耿耿地保护着唐僧取经。虽然有时候会赌气不愿意去取经,但是他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妖怪,都不会退缩,反而越挫越勇!
但是,凡是不能蛮干。适当的时候,也得学会智取。孙悟空就很聪明。有一次他大战一个妖怪,战了好久都不分胜负。一次,他来了灵感,从妖精洞里的牌位着手调查妖怪的身份,最后把妖怪的义父托塔李天王请来平息了这场“战争”。如果孙悟空不那么做,我估计他和妖怪再打下去必须会损伤惨重
勇气,也是成功的条件之一。唐僧太胆小太懦弱,所以只能被欺负。慈悲心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觉得,一个人要是有勇气、智慧、良好的心态,失败的几率就会变得很小很小。
篇8: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最近,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很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他的神通广大、重情重义和嫉恶如仇。
他有火眼金睛,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曾让小时候的我惊叹不已。当然了,现在长大了,知道这是一部神话小说,这些本领都不是真的,但依旧很佩服他。孙悟空那根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也帮了他许多,是他降妖除魔的利器。
光有这么多本领,可能孙悟空的形象还不会让人这么喜爱,更重要的是他有着充满正能量的品质——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情节。在故事中,他为了救分不清妖魔鬼怪的唐僧,用金箍棒打死了三个白骨夫人变成的人,最后才把妖精降了,却遭到了不明真相的唐僧的指责,说他滥杀无辜。孙悟空因此被赶回了花果山。尽管师傅对他不理解,感到很不满,都不愿意理他,他也没有掉头就走,而是在辞别师傅之前,含着满眼的泪水,像唐僧磕头,感谢了一番才离开。回去的路上,他还一步三回头。佛祖用五指山压他时,他没有哭;一路上遇到各种妖魔鬼怪时,他没有哭。可是这时,他却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在面对各种本领高强的妖精时,他又毫不畏惧,没有一次不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这样一个神通广大、重情重义还又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怎能不被人们喜爱呢?
篇9: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神话传说,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心中感慨万分。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四师徒在去取经过程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个个修成了正果。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有着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唐僧遇到危险,都是孙悟空救出的唐僧,并且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为细致,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成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这本书的精华。唐僧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了贡献,沙僧老实勤劳肯干,这些人物都各有各的特点,被作者吴承恩写得活灵活现。
师徒四人各有各的长处和短处,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改正自己的不足,努力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西游记》中,他们师徒四人遇到的危险就像我们人生路上遇到的挫折一样。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中有许多困难,有些困难光靠我们一人也许解决不了,需要和朋友一起分担,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坚定以及永不后退的信念!
篇10: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读完契柯夫的《变色龙》之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并不少见。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
故事的情节与描写颇为有趣,其中奥丘梅洛夫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忘。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有“和颜悦色”,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井官表面上看似在不断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遇到上级便“和颜悦色”,阿谀奉承的两面派作风显得是如此虚伪,像见了主人伸出流满口水的舌头,晃悠着尾巴装出一副“可爱”相的狗一样遭到人们的鄙视与嘲笑。
但可悲的是,两面派的人并不是某个时代独有的产物。以前在读席勒的名剧《阴谋与爱情》的时候,就看到了十八世纪德国宫廷中的一些两面的寄生虫。对上,他们极力讨好。以为王公夫人衣服上的带子掉到地上,几个臣仆立刻趴在地上焦急寻找,争取第一个得到夫人的赞赏。对下,他们残酷剥削。为换得一颗讨好公爵夫人的钻石,有人不惜卖几千农奴去战场当炮灰。即使在现代也不乏此类人。
记得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已有两面派了。老师在时规规矩矩,老师不在时破坏纪律。虽说小学生的这种行为的性质不会很恶劣,但这种风气一但养成便很不好。从小做事两面派,长大还得了?在现代社会中,两面派的人不仅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还难以得到上级的信任。两面派的人要么为了“明哲保身”,要么为了飞黄腾达,这些他们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却要为此扣上“伪君子”的帽子,难以得到他人的正视与信任。
不用说,《变色龙》是一出成功的黑色幽默,一出暴露小丑般的“变色龙”可笑嘴脸的故事。
篇11: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篇12: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趣味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齐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一样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篇13: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发生,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篇14: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篇15: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这个暑假,妈妈让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是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的一部文学巨著。
这部小说写的是师傅唐僧,带领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和三徒弟沙和尚,一起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从唐朝长安到天竺国路途遥远、山高路险、妖魔鬼怪经常出没,他们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历经千辛万险,最后成功取得真经。
读完这部小说,书中的人物形象让我久久回味,他们虽不完美,但个性鲜明:唐僧虽然手无数鸡之力,数次差点死在妖精的手里,但到西天取得真经的信念却从来没有丝毫动摇过;孙悟空神通广大,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却仍然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猪八戒憨态可掬,还有点小自私;沙和尚勇挑重担、沉默寡言。
书中的人物都是我学习的榜样,让我有了新的学习领悟:
远大的理想很重要。唐僧就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他立志要到西天取回真经,历经各种艰难险阻,这种理想也从来没有动摇过,所以他成功了。我作为一名小学生,立志要成为一名科学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争分夺秒、认真学习。
任何成功都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唐僧有到遥远的国度取得真经的伟大理想,但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他没有丝毫退缩,迎难而上,和团队成员一起把困难一一化解,他成功了。我现在也有成为科学家的理想,但遇到困难经常不自信,老想放弃。唐僧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意识到了任何成功都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就像古语说的一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让我们一起加油,为了理想迎难而上!
篇16: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寒假期间,我几乎天天都看《西游记》,总是看不烦、看不够,从中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
《西游记》是以唐代人陈玄奘取经故事为线索,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写到与师弟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降妖伏魔、排除万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唐僧西行路上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始终不低头,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的帮助下,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回了三十五部真经。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有一双火眼金睛,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想,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很好的成绩是不容易的。我要像唐僧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本领高强、勇敢无畏,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
篇17:藏羚羊的跪拜读后感
拿破仑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优秀的帝王。
今日,我阅读完的《拿破仑传》,让我们在书中回到过去,重现拿破仑大帝的那段传奇的历史!
1769年8月15日,在美丽的科西嘉岛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爸爸和妈妈把期望之火传递给了他们的孩子,并给他取名拿破仑·波拿巴,意思是荒野雄狮。
1768年法国从热亚那购得此岛,当时科西嘉人有反抗情绪,自由解放的活力充满了这位英雄小时的胸膛。
在10岁的时候拿破仑就离开了母亲温暖的环抱,离开小伙伴们欢乐的脸庞,去布里埃纳军校学习。在那里他阅读了很多的书籍,这些书满足了以后他在战场上、政治上所需的一切营养。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以优异的成绩从布里埃纳军校毕业,到巴黎军校学习,2年后,他顺利地经过了毕业考试,提前完成了学业,到拉费尔炮兵团报到,成为皇家炮兵上尉,开始了他一生的军事生涯。
1793年,拿破仑的第一战:围攻土伦开战了。冲啊!冲啊!凭借着拿破仑卓越的指挥才能,他们顺利攻下土伦,拿破仑也所以一战成名。
此后,他又打了很多战役,其中比较经典的战役有:马伦戈会战、特拉法尔加海战、耶拿——奥尔施泰特双重大战等。一次接一次的胜利让他的勇士斗志昂扬,拿破仑也凭借着卓越的战功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成为了法兰西帝国的皇帝。
虽然,拿破仑在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后也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并且最终被盟军击败,可是在雄狮死后,受到了全民的尊敬,这是为什么?因为他那不服输的气质鼓舞了大家!
这位英雄是法兰西永远的骄傲!
篇18: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在我们这么大的孩子中,恐怕没读过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的人是极少数,但在这四大名著中,我猜想大家最喜欢的名著应该是明朝小说家吴承恩所写的《西游记》这本书。里面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去西天取经,在漫漫的长路中,历尽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沿途扫尽妖魔鬼怪,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
在书中我被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写作手法所折服了,特别是对师徒四人的描写,出神入化、刻木三分。如诚心向佛、永不言弃的唐僧,机智聪明、敢于斗争的孙悟空、胆小好吃、内心善良的猪八戒,安于天命、任劳任怨的沙和尚……这四个人各有各的特点,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形成了一个团结的整体。
在里面我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降妖除魔、勇者无惧的孙悟空,他聪明、顽皮、勇敢、活泼,在我心目中就是机智与勇敢的化身。他曾三番两次被师傅误解,却仍然回来保护师傅;当他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时,他都能迎刃而解;当他遇到强大对手时都不会屈服,勇于和邪恶斗争。从一个小事例能看出来:八戒跑到花果山请孙悟空帮忙,孙悟空一听师傅被抓非常着急,立刻赶了过去。到了那儿他与黄袍怪打了起来,那个怪物有个很厉害的法宝,但孙悟空不怕他左躲右闪,最后他看准时机一棒过去,将黄袍怪打昏了过去,救出了师父。当然机智勇敢的孙悟空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他经常会按照自己的思路做,心情有些急躁,顽皮的个性会影响他们前进的道路。
我从孙悟空的人物形象中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是做事一定要坚持,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只要把认定的事情做到底,不管成与败如何。二是遇到困难时要开动脑筋、冷静思考,绝不能急躁与退缩,一定要用智慧和勇气战胜困难,因为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要开动脑筋、冷静思考,绝不能急躁与退缩,一定要用智慧和勇气战胜困难,因为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篇19: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篇20: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个个具特色的可爱人物的形象:如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善良的唐僧。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的一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可以说是石猴,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太白金星劝说玉皇大帝让孙悟空上天当官。玉皇大帝就按照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勇敢的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没有一点怨言,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的保护师傅,为师傅斩妖除魔,最终孙悟空师徒取得了真经。
玉皇大帝三番四次的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他有一颗慈爱的心。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不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底下受惩罚是应该的。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一心一意,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和精神非常让我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