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申 请 人:xx市热处理有限公司:
法宝代表人:顾宝才
联系地址:xx市xx镇x村d村
联系电话:2 邮编 2144
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xx市锡澄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王 局长
联系电话:860080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1日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xx]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9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xx]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是更换老旧设备,增加了台式电阻炉及煤气加热炉。只是未及时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在程序上有些疏忽。但该新设备相对于老设备而言,可以达到更少的排放、更少污染的效果,处罚未考虑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事实。正处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由于处罚过重,会导致更换环保设备的进度迟缓。
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年5月,接信访举报反映申请人厂区冒黄烟、气味扰民。经过现场勘查等调查,查明申请人热处理加工生产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设备(13台台式电阻炉和1台煤气加热炉),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建成,擅自于20xx年12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煤气发生炉在开炉、停炉时,为保持煤气炉内部及煤气输送管道压力平衡,需把部分煤气从随炉配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空,同时煤气加热炉采用煤气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根18米高烟囱排放,主要污染因子均为烟尘、SO2等,给周围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并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考虑到申请人提出的更换设备的目的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经营困境的情节,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江阴市环境保护局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中“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应处以5-7万元罚款”的规定,经行政处罚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从轻对申请人适用了“罚款伍万元”这一较低的处罚额度。
经审理查明:20xx年5月26日,被申请人在调查处理信访举报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于20xx年11月环保审批、20xx年6月经环保验收后,又增加了13台台式电阻炉和1台煤气加热炉,并于20xx年12月建设并投入生产。针对申请人未经环保重新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申请人依法予以立案,于20xx年7月3日依法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于20xx年8月11日依法作出了并送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申请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陈述申辩中对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设备的事实未提出异议,但认为新增的设备为清洁、节能型,符合政府要求,只是未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请求减轻处罚。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在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新增了生产设备,扩大了生产规模,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并于20xx年12月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客观存在,其行为已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立案处罚的要件。申请人提出的更新设备以提高生产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出发点是可行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免去履行国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规定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义务。我国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其目的就是防止建设项目未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影响。申请人扩大生产规模后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有法律依据并依法作出的。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履行了法定程序,同时集体审议中,已根据案件的违法事实、相关情节和申请人的陈述等进行了综合审理,裁量幅度相当。
综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xx]第088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市环境保护局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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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运动会表彰决定范文
各市分公司、直属分公司、总部各部(中心):
xx省省直机关第十二届运动会于9月25日至27日在成功举行。省直机关运动会是省直部门每三年一次的综合性运动盛会,也是公司成立以来第一次组队参赛。在公司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经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参赛运动员的奋力拼搏,我公司在运动会上获得总分146.62分的好成绩,列112个省直参赛队中第9名,并荣获精神文明代表队奖,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本文由愛寫作网整理分享 )
为表扬所有参赛人员"争先创优、有奖必争"的良好精神风貌,提升公司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公司党委决定,对运动会优秀组织单位、获奖人员、运动会项目参赛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员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运动精神,为公司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公司党委同时号召全体员工向参赛运动员学习,团结拼搏,力争上游,共同开创公司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获奖名单
中共网络有限公司委员会
x3年9月30日
篇2:最新教师节表彰决定范文
在-x学年中,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典型。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在庆祝全国第33个教师节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等103名教师予以表彰,对等8名教师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希望被表彰和骨干认定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各自的岗位,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团结一致、积极进取,进一步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扎扎实实把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县级受表彰人员
教学质量先进个人:7人
模范班主任:5人
优秀教师:6人
二、校级受表彰人员
2.模范班主任:8人
3.优秀教师:7人
4.优秀教研组长:3人
5.优秀后勤工作者:2人
6.优秀教案:18人
7.优秀听课记录:(17人)
8.优秀业务笔记:(5人)
9.县级骨干教师(9人)
10.校级骨干教师(8人)
xx县中心小学
x年9月7日
篇3:复议决定书
:
不服本院()×字第号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复议。提出:……(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年××月××日()×字第号决定;
二、准许(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的调查收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名称)的申请。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篇4: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秦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努力进取,着力加快全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全省建筑业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为实现全省建筑业发展的各项目标奠定了基础,建筑公司表彰决定范文,范文《建筑公司表彰决定范文》。
为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在全行业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商务厅成立了“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本着“尊重事实、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xx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决定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表彰。所有受表彰企业,按照苏建招〔〕23号文件精神,自受表彰之日起的一年内,可在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切实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为实现建筑强省目标再立新功。广大建筑企业要认真学习“百强企业”的拼搏精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商务厅
xx年6月4日
篇5: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复议请求:
1、
2、
事实和理由: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6: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申请人:台州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工业园区。
被申请人:三门县环境保护局,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沈显锋,局长。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三门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三环罚字〔20xx〕36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3月18日向三门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当日受理。
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xx年6月17日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篇7:广安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220182*8610,汉族,高中文化,榆树市**公司,现住吉林省榆树市**小区栋单元**室。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__年7月5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榆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黄某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__年8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_________________
1、书证
2、证人姚某丙证言:_________________
3、黄某某供述和辩解
4、鉴定意见:_________________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行为,鉴于其投案自首,又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某某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榆树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篇8: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申请人: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所在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12号。
法定代表人:陈吉祥,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涛,该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联族,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申请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所在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17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祥,主任。
委托代理人:于险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孙晶,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科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17日作出的《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哈建招字〔20xx〕8号),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转送本机关受理)一案,本机关业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哈建招字〔20xx〕8号《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至多只能确认文书格式不规范,而不宜撤销内容);2.如果复议机关予以维持,请求就因此导致申请人的财产损失予以国家赔偿。
申请人称:申请人基于对被申请人行政行为的信赖,已经履行完毕了与案外人的招投标行为,而且工程涉及的住宅已经基本销售完毕,撤销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还可能影响到已经生效的判决,必然造成申请人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影响到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办理房屋产权等民事权利的实现。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没有法律依据,滥用职权,应予以撤销。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证据:证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哈建招字〔20xx〕8号《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复印件;证据2、华侨公司与理想公司的和解协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xx黑监民监字第213号)、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哈民一初字第42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黑民一终字第262号);证据3、华侨公司与理想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对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住宅工程的〈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进行更正的说明》。
被申请人称:1.被申请人撤销该直接发包通知书,并不等于撤销了华侨公司和理想建筑公司之间达成的合同;2.直接发包通知书”中所列表格中的工程信息,均为华侨公司和理想建筑公司自行填报并经双方签章确认,自行协商达成一致,不因被申请人撤销该通知而失效,也不因被申请人撤销该通知而否定其存在的事实。因此,被申请人撤销“通知”,并没有撤销建设、施工单位签章达成的一致书面协议;3.华侨公司和理想建筑公司到被申请人处备案时提供的工程造价,只是暂定价格,不是双方结算价格。至于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签订合同的效力,与工程直接发包是否备案没有关联,无论是否备案,应招标而不招标的违法事实是存在的,合同效力由法院确定,但与行政机关是否给与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无关;4.被申请人撤销“直接发包通知书”行为,只是按照市执法监督局的要求,对华侨公司直接发包行为不予备案,不予备案行为并不能否定华侨公司和理想建筑公司就该工程呈报的签章确认的相关工程信息,无论是否予以备案,建设、施工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名称、规模、结构、造价、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等”是事实存在的;5.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后(计划、土地、规划、建设审批),建审手续可以补办,不存在不能办理房产证问题;6.《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未明确规定违反招标法规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后必须给予签发名称为《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文书;7.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是按照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由被申请人发文实施的,并由被申请人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依法送达申请人。综上,被申请人认为华侨公司没有必要申请撤销哈建招字〔20xx〕8号文件。
被申请人就其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提交了以下证据:证据1.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立案通知书;证据2.关于规划街-绝缘街住宅工程整改意见的报告、关于规划街-绝缘街住宅工程违法发包处理情况的说明、关于对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住宅工程的《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进行更正的说明;证据3.关于对20xx30012-20xx30017号《直接发包通知书》整改意见的请示、《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送达回证;证据4.行政处罚卷宗。
经审查,本机关认定以下事实:被申请人于20xx年7月为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街住宅工程下达了题为《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编号20xx30012— 20xx30017)的文书,文书内容为:“经调查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住宅工程未经招投标已施工,工程形象已达主体工程平口。鉴于上述情况,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其行为进行处罚,我办予以备案。”该文书还登记了建设、施工双方提供的工程规模、造价等相关信息(其中:20xx30016号文书,由理想建筑工程公司和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提供的规划街—绝缘街E栋工程,建筑规模为:14166㎡;工程造价为:934.96万元;项目经理为:贺庆;技术负责人为:冯玉宝;工长为:杨成玉;理想建筑工程公司和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均对其自身提交的以上工程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0xx年6月,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向被申请人下达了立案通知书,提出黑龙江省理想建筑工程公司投诉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违法发放《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执法监督局进行立案调查。经复查,20xx30012— 20xx30017号《直接发包通知书》存在标题和内容不一致问题,文书内容不是批准工程发包通知,而是针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违法直接承发包工程提出的备案意见,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违法发包行为在处罚后提出具体备案意见,属于履行职责行为,但该文书确实存在形式上的瑕疵。《直接发包通知书》中所登记的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等工程信息资料,均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行申报,其真实性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与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经核查后被申请人就此情况于20xx年6月19日向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提交了《关于对规划街—绝缘街住宅工程违法发包处理情况的说明》,20xx年7月11日被申请人再次向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提交了《关于规划街—绝缘街住宅工程整改意见的报告》,提出将对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街住宅工程的《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按照规范文书格式进行更正,并于20xx年8月29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下达了《关于对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住宅工程的进行更正的说明》,内容为“对编号为20xx30012— 20xx30017的《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进行更正,文书题目更正为《执法意见书》。”但是,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坚持认为被申请人为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下发的《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缺少法律依据,要求予以撤销。被申请人按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的要求,于20xx年9月17日作出了《关于撤销20xx30012 —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哈建招字〔20xx〕8号)具体行政行为,并于20xx年9月20日将《通知》送达黑龙江省华侨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同时抄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申请人不服该处理决定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将申请转送本机关,要求本机关依法受理。
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哈建招字〔20xx〕8号)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影响直接发包通知书中经建设、施工单位双方加盖公章认定的工程名称、规模、结构、造价、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等内容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20xx年9月17日作出的《关于撤销20xx30012-20xx30017号施工直接发包通知书的通知》(哈建招字〔20xx〕8号)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年三月二十三日
篇9:学校处分决定的范文
xx中学生奖惩制度--无故旷课处分制度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者,以及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认识错误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立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3)经常旷课,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者,或累计旷课30节,夜不归宿三次者;3、有下列违反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己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上报学校政教处备案,累计旷课12节,学校将给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18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xx年xx月xx日
篇10:心态决定成败范文
成败在一念之间
我们是糖,甜到忧伤
红色,是散落一地的梦想 蓝色,是触摸不到的忧伤 绿色,是我们装进口袋的信仰 一起把心愿折成未来的形状 绚烂的糖 融化在十七岁的街道 转角之间 刺痛了离别的誓言 看一起流浪的人儿不见 笑容在记忆里搁浅 暖暖的夏天 我们不告而别 (小作文结束)
成,源于自信的实力,源于淡定的态度;败,源于愚昧的无知,源于麻木的谨慎。或成或败,决定在心境取舍的一念之间。泱泱历史,沧桑辗转,见证了多少风流,镌写了多少颓败。
陶翁的一生是值得赞扬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情怀,“性本爱丘山”的淡定态度,见证了这位南山诗人但求清净的一生。曾几何时,陶翁是立志于官场的,为官三十余年,清廉如水。但当腐败之气弥漫了整个官场,当尔虞我乍充斥了整个王朝,当一切只剩下犬马声色的温柔梦乡——他,陶翁,毅然选择了放弃,选择做一株野菊,傲立于南山脚下,高唱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历史上少了一位名吏,多出的却是整座南山!
是淡定,一份淡定的人生态度超越了历史的脚步,着淡定的一念之间让他免遭沦落。
几多风流几多愁,一人得成一人败。
乌江边上,浪水滔滔,项羽紧锁眉头,伫立在岸边,任浪花打湿群鞅......“败了......”项羽喃喃自语,昔日雄姿英发的西楚霸王如今却在萧凉的乌江岸边暗自垂泪。多少豪情壮志顷刻间化为乌有。一念间,美人自刎在怀,他想起自己领兵千日的风光岁月,如今却怎可忍辱偷生!——于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项羽举起配剑,滴滴殷红融进乌江滔滔江水,就是这么一念之间,一只停落在断崖的雄鹰坠入深渊!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的他,怎奈何用一颜面放弃东山再起的机会,成于执着,也败于执着!
没有人会永远成功,没有人会永远风光不休。倘若可以回到过去,我定会夺过项羽手中的剑,质问他如此执着的原因。成好,败亦好,不过是江山,大可以重振旗鼓再次夺回!因为太在意成功,因为过分的执着的一念间,他败掉了江山,也败掉了自己!这愚昧无知,断送了项羽大喜大悲的一生!
同样的政治低谷,同样在一念之间,陶翁坦然无谓的心境带领他走向文学世界的颠峰,而项羽懦弱有恃的心态却将他推入历史滚滚的长流。
岁月的樊篱挡得住万丈豪情,但却挡不住一念之间的成败定数。一成一败,诉说着多少心灵的无言选择,决定了多少英雄的辛酸成败。
悠悠百年,恍然而过,着一念之间的成败却始终没有被抹去。每一次成功的背后,都是一念间超乎他人的心灵支撑,拥有胜于别人的一念,就是拥有一片更为广阔安逸的天空 。
成,成于一念之成;败,败于一念之败。只有在心境的一念之间取胜,才可成人之大成;只有时刻拥有良好的心境,当可成人之不成!
篇11:细节决定成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要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使我有机会在这里参加讲话比赛。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勤练硬功树形象,精益求精为人民。”在这个充满生机和活力,挑战和希望并存的伟大时代,我觉得作为一名一线邮政员工,忠诚、奉献、务实和向上是我的人生目标,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实现人生价值是我的毕生追求。我的座右铭是:明明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
我X年到邮政所工作,时光过得真快,转瞬XX年过去了。这些年来,我亲眼目睹邮政事业的迅猛发展,邮政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也亲身感受了邮政事业上许多先进的人物和事迹,他们有的为邮政事业呕心沥血、废寝忘食,谋划发展的途径与方法;有的不辞辛劳,爬山涉水,把邮件送到村村寨寨;有的身在柜台,胸怀祖国,尽心尽力做好邮政服务工作,让老百姓方便满意。在邮政事业抓机遇,求发展的新时期,我觉得作为一名一线邮政员工,要更上一层楼,做到“勤练硬功树形象,精益求精为人民。”为邮政事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勤练硬功树形象”就要求我勤奋学习,练好基本功,树立一线邮政员工的新形象。勤奋学习不仅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还要学习业务知识,只有把学习搞好了,才具备做好工作的知识和本领。练好基本功就是要有做好工作的硬功夫,懂得各项业务工作,做起来得心应手,符合邮政工作的要求,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我是一名邮政员工,我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我自己,更代表了邮政员工的整体形象,代表了邮政事业的形象。所以,我要规范自己的言语行为,树立新时期邮政员工的新形象。
“精益求精为人民”,我们做邮政工作,说到底是为了人民。作为做具体工作的一线邮政员工,必须做到“精益求精为人民”。精益求精首先要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岗敬业是我们邮政员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我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我们爱岗就是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敬业就是要用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就是要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把工作做好。精益求精其次是勇于承担责任,承担责任最基本的要求是熟悉自己的工作岗位责任,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围。对自己工作责任内的任何事情,都要主动地去做,认真地把它做好。只有爱岗敬业,勇于承担责任,我们才能把工作做到精益求精,才能符合人民的要求。
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事业是伟大的,个人是渺小的。我记得《红楼梦》里说:萤是草化的,萤,没有虎的勇猛;草,没有树的威严,但它们一样拥有生命的活力与意义,一样拥有生命的崇高与骄傲。因此,我作为一名一线邮政员工,始终要“勤练硬功树形象精益求精为人民”,当我是一只流萤的时候,就把生命和诗韵带给黑夜;当我是一棵青草的时候,就把绿色和生机带给世界。我将用萤的羸弱之光照亮邮政前进的征程,用草的绿色之美点缀邮政发展的画卷,把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融入邮政的万里春色,把自己的每一分光热,都注入邮政事业的灿烂辉煌!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12:员工表彰决定
公司各部门:
20xx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年。半年来,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种植业稳重求进,养殖业加快发展,尽力开拓市场销售,择机建设高新园区”的工作目标,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授予张有新等11名同志“优秀员工”称号,他们是:
张有新(种植部)、张文俊(种植部)、黎龙安(工程部)、彭仕记(养殖部)、万世云(养殖部)、施卫东(销售部)、毛贵学(销售部)、但勤燕(财务部)、陈雪华(财务部)、陈明香(财务部)、邹桂枝(财务部)。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员工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取得的成绩当做新起点,把获得的荣誉当做前进动力,为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公司号召,全体员工要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优秀品质,以“尽好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来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0xx年八月二十二日
篇13:股东决定书范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定:1.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2. 同意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3. 同意任命为公司经理,免去经理的职务。4. 同意任命为监事,免去监事的职务。5. 同意公司住所由广州市区路号变更为:广州市区路号。6.同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X万元变更为X万元,增加(减少)部分X万元由股东出资。7. ………(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请逐项列明)。8.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篇14:关于五四表彰决定
各处室、各年级:
为了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先进,进一步发挥先进个人的带动作用,四月中下旬,校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团的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在各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了校级十佳毕业生、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校级十佳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班级十佳毕业生、班级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
经研究决定,授予王珂宇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赵汇鑫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安琪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张宇晗等15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曲乐恒等13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陈葆栋等280名同学班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李明哲等252名同学班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积极总结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力争再创佳绩,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1:xx市实验中学 x年校级十佳毕业生、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校级十佳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名单
附2:xx市实验中学x年班级十佳毕业生名单
附3:xx市实验中学x年班级优秀团员名单
xx市实验中学
x年五月八日
篇15:成立妇联的决定
各事业部、中心、分公司:
妇女是企业员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实现稳定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妇女这支重要力量的积极参与。近段时间来,公司涌现了大批巾帼勇于开拓、不让须眉的事迹,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现成立永裕竹业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进一步提高公司妇女组织工作,基本情况如下:一、组织架构妇联主席:周方平妇联副主席:潘玉芳、潘艳岚妇联执行委员:童王瑾、陆丽、李琳、袁小菊岗位职责:二、岗位职责主席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妇联工作,包括妇联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2.主持召开公司妇联会议,商定本会的重大事宜;3.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妇联组织中存在的具体问题。4.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好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队伍和加强妇联干部建设。5.抓好本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及时听取各部室的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6.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妇联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副主席工作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侧重分管妇联工作的落实推进。2.负责实施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和掌握收集有关数据、资料。3.负责妇女各类人材简易档案、花名册及本会干部的组织、劳资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4.负责本会的资料归档工作。5.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执行委员1.全面负责事业部妇女职工工作;2.组织策划本事业部妇女职工培训、学习,提升个人综合水平;3.维护女职工及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法律法规;4.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日常生活;5.积极帮助妇女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真正成为女同胞心中的知心大姐。三、重要意义公司妇联的成立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妇女工作,并将充分发挥妇女之家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深受广大女职工信赖和热爱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浙江永裕竹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7月30日
篇16:打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_____________罚[_______]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_____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7:寄语高三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心态_高三寄语_网
在对历年高考状元进行的采访中,几乎所有的成功者都谈到,高考夺优要有良好的心态。国外的研究也发现,优秀学生在学习能力和学业成绩方面之所以优于其他儿童,主要是由于他们更善于运用各种学习方法,更善于调节、控制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学习活动,并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不正确的学习行为。因此,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必须具备良好的心态。
我们要弄清有哪些不良心态影响我们的学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
1、不良情绪的调适。情绪是思维的催化剂。思维能力可以通过情绪的调节而显示出更高的效应。积极的情绪可使人精神振奋、想象丰富、思维敏捷、富有信心。消极的情绪则使人感到学习枯燥无味、想象贫乏、思维迟钝、心灰意懒。研究发现情绪能影响一个人智力的发展。实验表明,一组儿童在情绪良好情况下平均智商为105,但在紧张状态下却降至91。因而我们高高兴兴地学和愁眉苦脸地学,效果大不一样。心情高兴时,会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兴趣,产生学习新知识的强烈愿望,会感到大脑像海绵吸水一样,比较容易把知识"吸"进去。而紧张、烦恼、焦虑、愁闷、恐惧时,会降低学习的愿望和兴趣,抑制思维活动,从而影响智力发展。
临考有几种状态要引起重视:
①过分紧张状态。常表现为情绪体验强烈而激动、心跳加快、情绪状态不稳定,如果处于这种状态,往往注意力失调、心不在焉、不能控制自己。这种状态是刺激物引起大脑皮层抑制过程减弱,兴奋过程过度升高,使大脑皮层对植物性神经系统和皮层下中枢的调节活动减弱的结果。其产生与同学的能力水平程度、复习准备情况、临场经验、个性特点和意志品质有关。
②过度淡漠状态。这种状态与过分激动状态相反,表现为情绪低落,所有心理过程都进行得非常缓慢,软弱无力,萎靡不振,意志消沉,缺乏信心、悲观失望,心境不佳,知觉和注意过程的减弱,不果断,甚至不想参加考试。这种状态同我们同学大脑皮层兴奋过程下降,抑制过程加强有关,其产生是由于过度疲劳或考前复习过度而引起的。从心理上的原因来看,往往是我们对考试的不利方面想得太多,又没有解决的办法,缺乏顽强的意志造成的。
③盲目自信状态。主要表现在对考试的艰巨性和困难估计不足,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盲目自信。处于这种状态和我们不准备动员自己的全部力量去克服困难,注意强度下降,知觉、思维迟缓有关,将对能力水平的正常发挥不利。
我们应该采取措施,调整情绪为最佳竞技状态。这种状态表现为考生对面临的考试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对自己的能力水平有清楚的、实事求是的认识,对自己的力量有充分的信心,有全力以赴参加考试和争取成功的愿望。在这种状态下,注意力集中在即将来临的考试上,注意范围增大,知觉的敏锐性提高,情绪饱满,精力充沛,具有稳定、增力的情绪。这种状态是由于大脑皮层具有与任务相适应的神经兴奋过程,这种神经过程又有最适宜的灵活性,并以相应的抑制过程来加以平衡,从而表现出思维活跃,精神饱满,记忆力增强,注意集中等心理状态。这种状态对考试水平的发挥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2、过度焦虑的调适。焦虑是应考学生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现象。分为适度焦虑和过度焦虑。过度的焦虑可导致人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出现紧张、恐惧、发抖、出汗、心慌、失眠等现象。严重者可导致虚脱休克,使人的意识范围变窄,注意力无法集中,思维清晰度变差,记忆力受到抑制,严重影响学习和考试的效益。
怎样调整呢?
首先要认识考试需要适度的焦虑。适度焦虑可增强大脑的清醒状态和意识的清晰度,可提高人的工作效率。只要控制适度,焦虑可以有一种激发人的动机和表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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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级单位,各乡镇中心初中,县直各学校:
20xx年,全县教育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高教育水平,着力保障教育公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在20xx年度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县教育局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四个全面”,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奋发进取,全面完成县教育局确定的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大悟县教育局
年3月2日
篇19:独资股东决定
张三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为: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路88号
3、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
4、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认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
5、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张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6、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李四为监事。
7、聘任张三为公司经理。
8、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篇20: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申 请 人:莫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2月24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增加认定“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4日9时许,在机械手车间木头地板台上移动一叠零件时拉伤腰部。当日12时许到广州市番禺区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工伤认定决定书中未对第2、3点进行认定。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定职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故我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定职权。
二、我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认定事实清、适用法规准确、程序合法。
经核查,申请人是广州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职工,工作岗位为机械手。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申请人在机械手车间移动一叠零件时不慎扭伤腰部,经广州市番禺区某医院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
20xx年12月29日申请人所在广州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立案后即展开调查,并委托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是否存在关联性作出技术意见。20xx年2月1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040302号),其技术意见为:莫某“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不存在关联性。
我局根据本案上述事实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规定,作出了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
三、申请人请求增加“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缺乏依据。
申请人在《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出其诊断为“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亦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根据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040302号”显示,申请人的上述诊断结果与其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并不存在关联性,因此,申请人提出的主张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申请表》、《病历》、《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号)、《调查笔录》、《送达回证》等。
本局经审理查明:
申请人莫某是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的员工。20xx年12月29日,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就莫某受伤一事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诉称莫某于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在机械手车间移动一叠零件时不慎拉伤腰部,经送番禺区某医院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被申请人依法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委托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申请人“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诊断结果与其在工作时受伤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鉴定。20xx年5月7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情与病情关联性鉴定意见书》(穗劳鉴〔20xx〕*号)的意见为:莫某“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不存在关联性。被申请人据此于20xx年2月15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作出认定申请人“腰部扭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依法于20xx年2月23日直接送达申请人及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在本单位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部扭伤”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被申请人据此于20xx年2月15日作出认定莫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513850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增加认定其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的主张,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XX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