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师职责内容
1、直营营业款跟进并进行清账处理,对门店销售款进行把控,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2、分公司零星备用金、对公账户资金管理,对于联营、加盟的现金回款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3、对店铺费用报销单据、对可控费用进行严格管控,合理减少公司运营成本
4、督促薪资核算部门按时核算薪资,并对门店工资审核,确保终端门店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
5、监督、规范店铺的销售管理、库存管理、资金安全管理,审核店铺及加盟的销售折扣是否与活动方案一致
6、跟进店铺库存、回款、盘点的及时处理,跟进撤店资产、资金、借款、库存等的及时处理
7、对终端门店的借款进行审核,专项费用的分析、沟通、改进方案的提出(如电费、运费、POP、通讯费等)
8、资产的管理(如跟进资产的采购、使用,资产的利用情况,资产的报废及撤店的处理,综合分析资产的是否合理采购、合理分配等)
9、新拓店铺后期的销售业绩与计划达成情况、低效店的整改跟进等
10、直联营店铺的日常巡店管理,公司货品(门店、总仓、展厅等)监盘及抽盘,盘点完成后的后续工作跟进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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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篇2: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篇3: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2. 负责仓库物资的进出工作,配合销售部做好成品仓库管理工作。
3. 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仓库整洁,并按月、季、半年、全年做好仓库物资的清盘及报表工作,配合财务,做到财务相符。
4. 加强仓库物资帐目管理,做到进、出、存相符,严格按管理权限发放材料,进出仓库材料应日清日结月报。
5. 领用材料,需填写好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6. 出借工具、物资必须凭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的借条,严禁私自外借任何物资。
7. 经常检查仓库货架的存放货量,常规产品库存低于安全库存,及时通知销售部下单生产。
8.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把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潮的落实工作。
篇4: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证件,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证件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篇5: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品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本制度的危险品指的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公司危险品管理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预防、具体检查工作。
三、 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和装卸,并索取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库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后,能够正确地、合理地、安全地储存、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3.库管人员必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出库时随物品同时下发;
4.生产部门和实验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后,才能领取、搬运、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过程;
5.安全员或体系管理员负责库房安全的检查和特殊事情(过程)的审批。
四、 具体管理办法
1.购买申请
1.1公司各危险品的采购,必须首先填写“申请表”,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到相应的采购地点采购。
2.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和装卸
2.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注册登记的规定比价选择拥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具体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2.2供应商供应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急服务电话;
2.3供应商必须选派有上岗资质的运输人员,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到公司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保护用品;
2.4供应商在距离库房1.5米外停车装卸,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装卸,装卸时必须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现场,并在装卸现场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库房管理
3.1入库
3.1.1公司各危险品采购入库时,库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采购手续是否齐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的采购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后库房管理人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3.1.2在领取危险品前,领料人必须先学习该危险品的MSDS,并了解其性质和应急措施,领取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1.3在领取的过程中,领料人必须严格检查标签,确认所领用的物品正确无误,以免错领造成危险;
3.1.4危险品的领取必须严格执行两人共同管理,经领导批准后发放,领取双方当场交收等规定,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坚决不领货和发货;
3.1.5搬运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轻拿轻放,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库房统一管理
3.2.1危险品在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登记,入库后每月定期检查各危险品;
3.2.2危险品必须统一存放在公司的库房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储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申请并妥善处置),库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院规范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和“有毒”的标识和安全围栏,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库房中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照明和防爆开关,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2.3库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危险品的MSDS,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
3.2.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2.6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3.2.7对有挥发性的液体、有毒气体或液体要保证封口的完好,并定期检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对所有危险品库房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严格控制出库和记录出库情况。
4.各危险品的具体管理
4.1液化气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具体到每个液化气罐要明确安全责任人,食堂用液化气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生产车间用液化气罐由研发中心负责,同时生产用气罐不准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瓶使用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2.3化学性质相抵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2.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相关检验部门申请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4.2.5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保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2.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的过程中撞坏阀门而造成事故;
4.2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
4.2.1公司危险化学试剂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试剂;
4.2.2危险化学试剂由部门安全员统一领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4.2.3安全员领用危险化学试剂时,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发放记录,并且对安全员进行MSDS培训;
4.2.4对于暂时没有用完或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试剂,不得遗留在生产区域或办公室,要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
4.3印刷物质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质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释剂和洗网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质仅限定为操作工领取,车间内指定统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并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机时要及时清理现场,现场不得遗留印刷物质。
4.4机物料管理
4.4.1机物料由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4.2对于润滑类用油,由使用人现用现领,其它类机械类用油,由安全员统一领用、管理;
4.4.3 对于所有的机物料,使用剩余时由使用人退回库房或者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确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险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就业前体检,确认无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岗;
5.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
5.3操作人员在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品,应保持操作现场空气流动,操作结束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
5.4操作人员在使用的过程如发生意外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处理
6.1对于当时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品,使用人要交由相关技术人员保管或退回库房,确保剩余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产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化学危险品;
6.2危险化学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6.3危险品的外包装如包装器皿、包装袋等必须由相关人员经过预处理后方可交由供应商统一回收,严禁乱扔;
6.4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残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到相应的排水管道中。
7.预防检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大检查,部门内部要每月进行检查,力求公司不违规使用或使用过期的危险品,确保各种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门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员要定期检查自己部门的各项安全情况,并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做到以预防为主;
7.3对于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器具,要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废,确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对于已经到期的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管申请报废,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确保每一种危险品在出库时是合格的产品。
8.安全管理
8.1当发现公司危险品有潜在危险时,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汇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
8.2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作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关注国家在危险品方面的要求和动向,做到与国家要求及时吻合;
8.3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到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培训,使得公司技术人员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加强公司的管理能力。
9.应急措施
9.1当发生少量危险品泄露时,要按照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剧,造成环境污染;
9.2如发生危险品大量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酿成火灾、发生人员中毒或灼伤等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执行应急行动,并按照《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预防;
9.3对危险化学品中毒、灼伤等事故可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中的救急措施来进行;
9.4未涉及内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篇6: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本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小学
第三条 本单位是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XX市XX镇XX村(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社会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了解本单位的人事编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阅学校支部行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产生,经教育上级主管单位任命。
第十一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财务管理实施;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全额拨款。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学校决策机构提出终止动议,并报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和院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xx年8月3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呈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一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7: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五条 工商业联合会即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全国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设同级工商业联合会。
地区(盟)和区设工商业联合会或办事处。
第六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及地区(盟)、区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是民间商会,可称商会或总商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可成为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企业会员。
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三)原工商业者均为本会个人会员;
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工商业联合会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本会组织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九条 县以上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员入会条件及办理入、退会手续的办法,并报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上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
第十一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会章;
(二)执行决议;
(三)交纳会费;
(四)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条 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条 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对下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具有指导关系。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它的职责是:
(一) 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 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
(三) 选举执行委员会;
(四) 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开。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特邀方式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上届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后,是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对外代表本会。
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主席主持会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兼职副主席一般不连续任职。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第一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否设常务委员会,由其执行委员会决定。
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可设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常务委员会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会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可设立若干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县、区及不设区的市可设乡镇商会、市场商会或街道商会等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工商业联合会可按行业设立同业公会或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同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其业务主管单位。
工商业联合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团体以及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地方新设工商业联合会时,应报请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篇8: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 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 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 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篇9:就餐管理制度
一、员工食堂每日就餐时间::早餐为07:15----07:55,午餐,时间为11:50---12:50,晚餐18:30----19:30,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三﹑食堂操作间内,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请将板凳放置于原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就餐人员一律服从宿舍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回公司处理。
安凯福田曙光车桥北京分公司
20xx年09月10 日
篇10: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为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作业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范围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食品制作工作。
二、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服饰和形象。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勤换工作服,禁止上班抽烟,打餐时穿戴工作帽。
三、厨房工作人员及用餐人员应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四、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炊事用具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五、厨房刀具应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让非厨房人员接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一定事故的,厨房直接管理员负主要责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厂区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需要做到登记,盘点有账目,谁损坏谁照价赔偿。
八、厂区员工必须注意食堂的环境卫生,保证食堂餐具、食物摆放有序,整洁、卫生,违者罚款10元。
九、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违者罚款20元。
十、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十一、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否则罚款20元。
篇11: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给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尊重劳动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保密:内部普通
制度条款: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20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
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跟单、电工)工龄设定标准与员工工龄设定标准相同,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为200元每月,计算方式与员工相同。
第五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第六条:本制度于20xx元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篇12: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平、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客房清扫卫生制度
一、首先打开门窗或空调器,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新鲜。
二、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轻轻扫去或用抹布擦去四壁灰尘。
三、撤掉顾客用过的被套、床单、枕巾(枕套)、并送出房间。
四、整理床铺,换上新的床上用品,将床上用品折叠整齐。
五、撤掉茶具、冷水杯和烟灰缸,将室内杂物、纸屑、果皮受到垃圾桶内,送出房间,再换上清洁桶。
六、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地面或吸尘器清扫,将地面杂物垃圾清除。
七、用湿抹布把玻璃、门窗框、灯具、电视机等擦得干干净净。
八、卫生间的整理和清扫:先检查洗衣袋内有无客人要洗的衣服,及时送洗衣房。然后冲洗座便池,撤掉毛、浴巾,撤出漱口杯、牙具等,清扫垃圾,然后按面盆、台面、浴盆座便器的顺序对“三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保持10-15分钟)然后换上清洁和消毒后的漱口杯及各种用品。最后湿式清扫,换上消毒标志。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制度被套、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备品充足,其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干净待使用的用品应存放于单位单独的备品库内,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杂。床上用品要进行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馆床上用品更换时间不超过一周,星级宾馆还用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并应做好更换清洗记录。供旅客使用的床上用品应无污迹、破洞、毛发。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上述卫生洁具应配备有明显区分标记的情节工具、抹布,不得混放混用。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洁的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在旅客入住时当即提供。
篇13: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篇14: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1、酒店在客人退房结账时为有报销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票服务,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消费金额相符或少于实际消费金额,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夜审员需在发票登记册上签名)并按10%收取税金方能开具(详见原下发的《多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2、发票必须连号,不能跳号使用,且机打号与发票号一一对应;开具发票后须在该消费单的右下角注明发票编号,以便财务部审查;
3、客人开具发票后仍需要结账单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已开发票”。客人未开发票或需以后补开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未开发票,一个月内补开有效”,由收银员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并签名;
4、客人结账前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把客人所开具的每张发票号码及总共张数列示出来放于放于该客人资料夹中,并在千里马系统中注明已开票张数及金额,并提醒接班收银员注意,在客人结账时,应核对其发票总额是否消费金额一致,并将所有发票号码抄写于结账单上,上交财务部审核。
5、协议挂账单位消费已挂入后台账的原则上由其结账后在财务办公室开具发票,如需前厅收银点开具的,须请示财务经理同意;
6、免费房券、代金券、积分兑换房及其他特殊规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开具发票的,不得为客人开具发票;
7、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后方可开具,并收回或复印该客人的消费结账单(并在结账单上注明请示时间或夜审员签名),将发票号抄写于结账单后投交财务部审核(若未收回消费账单原件,需在其上面注明X年X月X日已补开发票,发票号,加盖“已开发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银点出现系统故障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前台收银点应本着互助的原则有义务给予代开,开具时,需该点收银员当场亲自签名,注明为代开发票,收银员因特殊原因无法离开收银台的,须先电话向前厅收银点说明原因并告知由某某服务员拿单前往代开(须在该账单存根联上注明“请前台代开发票”并签名),当天前往前台收银点补签名,未接到收银员代开通知及未在账单上签名的,前台收银点拒绝代开。
9、因网络或设备故障而无法给客人开具发票时,可向客人说明原因并委婉劝说其过后再来补开,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前来补开的,由大堂副理向财务经理汇报或夜审员见证后将补开发票邮寄给客人,财务部准予报销相关邮寄费用。
10、 客人刷预授权押金或因种种原因离店未结账而由前台收银手工托收结账的,客人补开发票可不受一个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来结账当日给予开具。
以上规定请前厅收银点严格遵守,每日由夜审员监督执行并在发票登记册上检查及签名确认,次日交日审员复核。凡违反以上规定任意一条,财务部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当事人10-100元处罚,并赔偿多开金额部分的10%税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上报公司领导作出更严肃的处理。
篇15:公务车管理规定
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 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 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 附则
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湖北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篇16: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1、此卡只限于本校教职工在本校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
3、此卡每月充值最少100元,只能在食堂消费,否则次月不予充值。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尽快到后勤处挂失补办。
5、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6、做到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赤膊、不得穿拖鞋进入餐厅,自觉排队、正规排队、正规刷卡、禁止喧哗、按规定取食,避免浪费。
7、在刷卡后,同时液晶屏将显示消费金额,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否则,重新刷卡,确认。
8、非餐厅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内部。
9、爱护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卫生应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水池或泼洒在地上。
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尽快到有关部门挂失补办。
篇17: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篇18:目标管理制度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二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构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三条:方针目标展开必须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资料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潜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礼貌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四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五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务必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考核分类: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到达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奖惩措施:
第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职责,认真分析原因,帮忙纠正,并根据实际状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篇19: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1.目 的
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
3.1.1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3.1.2公司总经办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
3.2.1公司总经办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务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总经办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3.3车辆的使用
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3.3.2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
4.1驾驶者资格
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
4.2.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4.2.2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开英雄车。
4.2.3驾驶者接送宾客时,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4.2.4驾驶者不得将公司公车外借和私自调换。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4.2.5驾驶者应妥善保管好公车上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4.2.6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4.2.7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指定地方维修,没有批准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其他情况
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闯红灯、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公司一律不准报销。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将建
立公车使用详细台帐,根据记录的车辆日使用情况,查找出违规时的当事人,按照“谁违规、谁买单”的原则,相应的罚款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由于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罚款,驾驶者本人需承担10%。
6.附件
6.1《车辆使用申请单》
篇20: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