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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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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领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8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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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与申领人(下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下称适用法律),以及《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下称《章程》)的前提下,就申领和使用太平洋分期信用卡(下称分期卡)事宜达成本合约。

第一条 分期卡申领和额度管理

(一)分期卡是甲方发行的,专门供乙方用于甲方核准的分期付款交易(下称分期交易)的银联标准人民币个人贷记卡。分期交易是指乙方按本合约和甲方的规定使用分期卡的信用额度(下称分期卡额度)消费并全额办理分期付款,乙方按本合约和与甲方约定的还款安排逐期向甲方偿还消费款项,并支付分期手续费的交易。

(二)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准确、完整、真实地提交分期卡申请信息和证明资料(下称申请资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资信状况和洗钱风险评级情况等信息决定是否核发分期卡,并核定卡片等级、分期卡额度和担保条件等。乙方在任何时候仅可申领一张分期卡,且不得为其分期卡申领附属卡。

(三)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信用卡申领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在其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甲方有权为审核领卡申请、核定或调整分期卡额度、开展贷后管理、进行异议处理和清收应还款项等目的,查询、了解、保留和使用上述信息。

(四)在甲方集中管控乙方信用卡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乙方的分期卡额度与其持有的甲方发行的其他个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相互独立、不共享。甲方有权随时根据乙方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分期卡额度进行调整。分期卡额度调整一经甲方作出即生效,甲方将通过对账单、手机信息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乙方。除甲方有适用法律认定的过错外,乙方不得以未经同意或未收到通知为由,要求甲方就分期卡额度调整承担责任。

(五)分期卡额度由乙方按照分期交易逐笔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核定后仅可一次性用于单笔分期交易,不得循环使用,不随乙方还款而恢复,亦不因乙方存入资金而提升。该笔分期交易进行后,如分期卡额度仍有剩余,亦不可再使用。乙方仅在完全清偿该笔分期交易的全部应还款项后,才能向甲方重新申请分期卡额度用于新的分期交易。

第二条 分期卡的使用

(一)分期卡的所有权归甲方,仅限乙方本人使用。

(二)首次核定分期卡额度后,乙方在尚未收到和激活分期卡的情况下即可按甲方规定的方式进行首笔分期交易;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和激活分期卡为由否认该笔分期交易或拒绝承担应还款项。

(三)甲方仅在乙方进行首笔分期交易后向乙方发送卡函。乙方收到卡函后,应及时了解甲方核定的分期卡额度和指定的账单日,认真阅读有关分期卡使用的说明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方式激活分期卡,并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资料相同的姓名;乙方在用卡时如需签名确认,应使用此签名。

(四)乙方仅限将分期卡用于经甲方核准的分期交易及应还款项的还款,不得用于取现、转账、除分期交易外的消费、电子现金脱机消费、预授权、网上支付或其他类型的交易。乙方使用分期卡进行交易时,应遵守适用法律,以及甲方、收单机构和中国银联的相关规定。

(五)分期交易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和指定的特约商户(下称指定商户)进行,交易金额不低于甲方不时规定的起始金额且不超过分期卡额度,分期期数由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分期交易,其当次被核定的分期卡额度失效。

(六)乙方使用分期卡进行交易时,应按甲方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资料,并以分期交易编号、密码(含分期交易付款验证码或其他手机动态密码),或磁条或芯片信息,乙方签名,卡号、有效期、校验码等卡面信息,乙方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指纹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要素(无论完整或片段)中的一项或多项(下称验证要素)进行交易确认。经密码或验证要素校验通过,交易即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并由乙方承担交易款项。指定商户、收单机构或甲方核验乙方签名,按行业通行的一般识别标准执行。

尽管有上述约定,若乙方未以上述方式确认交易,或交易确认有瑕疵,经甲方查证有相关书面资料、电话录音、电子数据等证明交易真实存在且经乙方明示或默示认可,或者乙方虽不认可但对交易发生有过错的,乙方不得以未按约定确认交易、交易确认有瑕疵等为由拒绝承担交易款项。

(七)乙方与指定商户或其他相关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分期卡交易而产生的应还款项。

第三条 对账与还款

(一)应还款项为乙方在甲方核定的分期卡额度内及超分期卡额度使用分期卡的本金、透支利息、违约金和费用等。乙方应对分期卡产生的全部应还款项承担偿还责任。乙方进行分期交易后,应按照本合约和与甲方约定的还款安排逐期向甲方平均摊还交易款项。首个还款期由甲、乙双方约定,之后各个还款期自首个还款期起按月延展,每月为一期。

(二)甲方将按与乙方约定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信息或官方微信等电子渠道按月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但当期无新增交易或账户无变动的情形除外。乙方如在账单日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通过客服热线、电子银行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账务情况。乙方不得以未收到或延迟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偿还应还款项。

(三)如乙方对交易有疑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提出异议后,应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除甲方另行同意外,乙方仍应按时向甲方偿还因异议交易而产生的应还款项。

(四)如乙方的应还款项在任何时候累计超过甲方核定的分期卡额度,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偿还上述超出分期卡额度部分的款项。

(五)乙方应及时通过甲方许可的渠道,以现金存入或合法款项转账等方式向甲方偿还每个还款期(下称每期)的全部应还款项,并确保还款在每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到账,否则即构成逾期还款,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透支利息、违约金和其他法律责任,其信用记录亦将受影响。

(六)如乙方因超额还款或交易退货等原因在分期卡内留有资金,该等资金不得取现或转账,仅可用于冲抵之后的应还款项或在分期卡注销后以甲方规定的方式领回。

(七)乙方的还款将按如下顺序冲还应还款项:

1.正常或90天(含)内的逾期账户:按透支利息、费用、分期交易本金的款项顺序冲还,其中每一类款项分别按先往期、后当期的对账单顺序冲还,往期和当期的各类款项均冲还完毕后,再按上述款项顺序冲还未出对账单的应还款项。

2.90天以上的逾期账户:按分期交易本金、费用、透支利息的款项顺序冲还,其中每一类款项分别按先往期、再当期、最后未出的对账单顺序冲还。

3.甲方有权不时按适用法律或因风险管理需要细化或调整上述应还款项冲还顺序。

(八)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律师通过电话、信函、手机信息、电子邮件、上门面访、公告或司法途径,向乙方催缴应还款项。

(九)如乙方未按时偿还任何到期应还款项,乙方授权甲方随时扣划乙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包括乙方持有的甲方发行的其他个人信用卡)中的资金用于清偿。扣划后,甲方应将相关扣划结果以手机信息或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如扣划所得资金与需偿还的应还款项币种不一致,甲方有权按扣划时甲方公布的汇率结售汇后折抵清偿。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一)甲方不对乙方分期卡内的资金计付存款利息。

(二)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分期交易每期的摊还款项自当期摊还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的期间为免息还款期,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全额偿还对账单记载的当期应还款项的,无需支付透支利息(下称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分期卡具体到期还款日以对账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乙方分期卡的每期应还款项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亦不可再申请分期付款,乙方应在每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

(四)如乙方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甲方将对当期全部透支摊还款额(包括已偿还部分)按规定利率计收从当期摊还记账日至还款记账日的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

(五)乙方进行分期交易后,应按照收费表规定的标准和与甲方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分期手续费。

(六)乙方未能在当期账单周期记载的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当期应还款项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下列标准按账单周期向乙方收取当期违约金:

1.乙方应还款项未偿还部分不超过200元(含)人民币或20(含)美元,则甲方有权按照10元人民币或1美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应还款项未偿还部分超过200元(不含)人民币或20(不含)美元,则甲方有权按照应还款项未还部分金额的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本合约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将该笔违约金持续计入乙方后续生成的对账单中直至乙方全额支付完毕。

(七)甲方在本合约项下向乙方收取透支利息的利率,收取分期手续费和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收费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分期卡安全管理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安全用卡的各项规定,采取所有合理谨慎措施,妥善保管分期卡,以及身份证件、交易凭证和甲方不时向乙方发送的卡函、对账单等文件(下称重要文件),防止可能被用作验证乙方身份或确认交易的各项信息(下称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验证要素和各种密码、个人私密信息、分期卡交易信息以及指纹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丢失或泄露。

(二)乙方发生分期卡遗失、被盗或被他人占有,或密码遗忘、泄露等情形的,应立即通过客服热线、电子银行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办理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挂失和密码重置自甲方办理完毕时生效;但乙方仍应对挂失生效前已发生的或密码重置生效前凭原密码已进行的所有交易(包括尚未入账的交易)承担全部责任。

(三)无论本合约有其他任何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此产生的所有交易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未在分期卡背面签名的;

2.乙方将分期卡出租、转借或交由他人使用的,或在用卡时放任分期卡脱离视线和管控的;

3.乙方未妥善保管分期卡和重要文件,或丢失、泄露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妥善保管手机导致手机动态密码泄露)的;

4.乙方在未受安全保护的机具设备、特约商户、电脑终端、互联网或通讯线路上使用分期卡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受到病毒侵害的电脑或手机终端上、在钓鱼网站上、在不安全的WiFi环境里使用信用卡等情形;

5.乙方违反其他安全用卡规定的。

第六条 分期卡服务与通知

(一)乙方在甲方的预留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甲方营业网点、客服热线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甲方。预留信息变更自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并更改完毕时生效,其中更改完毕时间以办理相关业务时甲方承诺乙方的办理时限为准;变更生效前,甲方继续按原信息完成业务处理应视为适当履约,或甲方在自行获悉原信息错误的情况下可暂停相关业务处理并无需就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可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面谈、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手机信息或网络交流等)通过录音、书面、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记录和保存,并作为甲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的依据。

(三)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服务时,将按业务种类和风险程度分别使用本合约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敏感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来验证乙方身份;经敏感信息验证通过的业务处理指示,或由乙方预留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发出的电话、手机信息或电子邮件指示,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为系统升级、检修等目的,经事先公告后,甲方可在公告记载的时间和范围内暂停向乙方提供分期卡使用或其他服务;如遇电力、通讯、系统故障等紧急原因使甲方在未经事先公告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恢复服务提供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在甲方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适用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五)如任何非乙方应得款项错误存入乙方分期卡,经甲方查实确认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分期卡扣转该笔错存款项并恢复原状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分期卡不参加甲方积分计划。乙方如参加甲方主办的增值服务项目和其他营销活动,应遵守甲方另行发布的各项规则,并不得以虚假交易、欺诈或其他不诚信手段套取奖赠品、服务权益或其他经济利益。如乙方自动或申请参加任何涉及保险的增值服务项目或营销活动,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为其投保相关人身或财产保险,但甲方仅承担投保义务,核保、理赔和保险责任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七)甲方为履行本合约目的,可选用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商直接或协助为乙方提供服务或进行业务处理。因第三方服务商的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将为乙方向该等第三方服务商追索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甲方可选择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向乙方送达与履行本合约相关的通知;其中针对不特定客户的公众性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产品和服务功能,暂停服务,修改《章程》、本合约和收费表等)经甲方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公告后,不再个别通知乙方。乙方同意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手机信息等渠道接收甲方发送的营销类信息。乙方如不同意接收甲方发送的营销类信息,可要求甲方停止发送。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的联系方式准确、安全、有效,甲方按预留的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向乙方发送卡函、对账单、信函、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乙方本人,甲方不对其遗失、被盗或延误承担责任,但因甲方过错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除外。

(九)在无法与乙方有效联系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其亲友、工作单位或联系人向乙方转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催缴应还款项的信息)。

(十)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行使本合约项下的权利或要求乙方履行本合约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合理花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第七条 信息保密和披露

(一)除适用法律、上市规则规定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外,甲方应对因履行本合约而获悉的乙方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在本合约中或以其他方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与本合约无关的其他商业目的。如甲方超出本合约约定范围违法查询、使用和披露乙方信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适用法律,将在信用卡申领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乙方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不良信息(即适用法律规定的对乙方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三)乙方同意甲方出于如下目的使用和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信用卡账户和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甲方应要求受披露方遵守保密义务:

1.为开展信用卡业务或履行本合约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给直接或协助进行服务提供或业务处理的第三方服务商;

2.为维护和提升客户关系,向乙方推荐或营销信用卡相关产品和服务,以及甲方开展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的保险业务),自行使用或披露给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

3.为风险分析和管控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给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银联、金融同业公会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八条 合约的生效、中止和终止

(一)本合约自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决定不向乙方核发分期卡之日,乙方首次被核定的分期卡额度因其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首笔分期交易而失效之日,或甲方为乙方分期卡完成销户之日终止。

(二)乙方分期卡有效期(下称有效期)以卡面记载的到期年月为准,过期即失效;如乙方未在有效期届满前57天(含)或甲方不时规定的其他期限前,通过客服热线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到期不续约的,甲方将视为乙方愿意续领新卡,并根据其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决定是否为乙方续发新卡。续卡后,双方在新卡项下的权利义务将继续适用本合约,原卡项下的债权债务亦将自动转移至新卡。

(三)乙方同意,如乙方持有的分期卡因适用法律规定,或甲方与中国银联等的合作变动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停止发行,甲方将视情况决定终止本合约或在本合约项下为乙方换发其他种类信用卡。如甲方允许乙方分期卡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使用,用卡范围和功能将可能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享受由中国银联提供的优惠权益,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此外,如发生甲方与第三方的品牌许可合作终止的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召回或取消信用卡并为乙方换发信用卡。

(四)乙方可在分期交易的还款期内通过客服热线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申请提前终止尚未完成的分期付款安排;经甲方许可后,乙方分期交易尚未到期的各期摊还款项及分期手续费将全部提前到期并应由乙方立即完全清偿,且已支付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五)乙方可在有效期内通过客服热线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申请销卡。销卡后,乙方将不得继续使用分期卡和享受持卡人权益。

(六)甲方如从国家有权机关、中国银联、收单机构,乙方本人或亲友、工作单位、联系人,自行调查、交易监测或其他任何渠道获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采取取消乙方参加积分计划和其他营销活动资格、强制更换卡片或重置密码、降低或取消分期卡额度、限制或停止用卡、要求提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项、收回分期卡等措施,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用卡资格并终止本合约: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

2.乙方财务或资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名下的所有信用卡累计两次(含)以上逾期还款的;

3.乙方分期卡被盗用或冒用,身份证件被盗用,敏感信息丢失、泄露,将分期卡出租、转借或交由他人使用,或有其他违反安全用卡规定的行为的;

4.乙方违反《章程》规定将分期卡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或利用分期卡从事套现和其他非法活动的,或有洗钱嫌疑的;

5.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就相关分期卡交易、案件或争议进行调查的;

6.乙方有欺诈、串通欺诈、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的;

7. 乙方在积分累积或兑换中存在任何虚假交易、舞弊、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8.乙方有其他违反适用法律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合约约定或用卡风险可能增加的情形。

(七)乙方分期卡因停止发行、有效期届满不续卡、申请销卡、被取消用卡资格或其他任何原因而被注销的,乙方在本合约项下已产生或在销户前新产生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交易尚未到期的各期摊还款项及分期手续费)仍存续并全部到期,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完全清偿。乙方在清偿分期卡项下全部应还款项和领回所有存款资金,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分期卡销户。

第九条 其他

(一)乙方同意,甲方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随时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任何约定,应按照适用法律和本合约承担违约责任;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需对乙方的任何间接、附带的损失承担责任。

(三)信用卡申请表和申请资料、收费表均是本合约的附件和重要组成部分。

(四)乙方同意,甲方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时对本合约及其附件进行修改,经甲方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提前至少45个自然日公告后生效(但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遵照该适用法律执行);乙方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分期卡,如乙方未在公告期内办理销户,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本合约及其附件。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约而发生的任何纠纷经协商不成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乙方同意其最近预留在甲方的用于接收信用卡或信用卡有关函件的地址作为接收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管辖法院向该等地址寄送诉讼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

(六)乙方通过信用卡申请表签名或电子渠道验证等方式确认并向甲方提交申领分期卡的申请,即视为乙方已通读并理解本合约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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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收入证明交通银行专用_证明书_网

范文类型:证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银行,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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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入证明(交通银行专用)

交通银行江岸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 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

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单位在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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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领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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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愿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给予甲方牡丹信用卡账户金卡为10000元、普通卡为5000元的信用额度,透支期限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年费及追索费用等)。

甲方还款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四、甲方应在规定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用牡丹信用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转账的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时,甲方同意乙方按该金额将资金从其牡丹信用卡账户转入牡丹卡保证金专户,停止计算利息,并根据有关单据从专户中付款。

六、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牡丹信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使用牡丹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___________。

八、甲方不得以与特约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九、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牡丹信用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账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

(六)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十、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3个月的对账单。

十一、甲方应及时对账,对不符账务须在索取对账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改正。

甲方在对账单发出日后10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二、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三、甲方出租或转借牡丹卡及其账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中划收。

十四、甲方遗失牡丹信用卡应及时就近向发卡机构申请书面挂失。甲方牡丹信用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五、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最长为两年。甲方使用的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信用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牡丹信用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销户后合约解除。

十六、牡丹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卡片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牡丹信用卡,并对甲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业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销户时,商务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

十八、本合约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商务卡申领人填写: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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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交通银行营业部个人总结范文_金融类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金融,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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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交通银行营业部个人总结范文

交通银行营业部个人工作总结

随着年终决算的结束,已经和我们彻底的说再见了。回首这一年的过往,一切还历历在目,现对这一年的工作做一个小结。

过去的一年的都是在新成立的交通银行咸阳分行度的,在这一年中轮换过好几个岗位,最终成为一名个金客户经理,主要从事对私客户的私人金融业务。

一. 自从xx年11月9日交通银行银行乔迁新址,我就成为了分行的一名会计人员,从事柜面的个人储蓄业务,也是就综合柜员。在银行这个岗位算是比较基础和繁琐的工作了。正常下班之后,要钆账、送库、培训新出的制度和业务、节假日银行正常营业还得加班、不能出现长短款现金差错等。虽然工作是机械、枯燥的,但是那时候我们学会了最基本的银行会计业务和金融知识,认识并维系了我的第一批客户群。

二. 从xx年3月26日起,我终于摆脱了柜面的“束缚”,进行“走出去”营销。突然从一个繁杂、事无巨细的会计人员转换成一个“自由”的营销人员。没有陌生拜访的经验,没有客户资源,没有目标客户,像一个没头的苍蝇一样穿梭在大街小巷。俩个多月的时间,走遍了周边的商户。营销别人的过程就是自己成长的一个过程。客户是多样的,需求也是不同的,营销客户实际上营销自己,相信你才会选择你的产品。这段时间遇到的挫折是最多的,成长也是最多的。

三. 从五月份开始,我又到海通证券做延伸柜台,主要从事营销客户办理我行资金托管业务。由于当时整个的证券市场不景气的缘故,开户的人不是很多,但是还是发现很多机会的。对于进行股市投资的客户,有几个共同的特点:1.资金量比较大;2.风险承受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比较强;3.大都缺乏资产配置、保值增值的稳健型投资意识;这都为我行储蓄存款、基金、理财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很多的机会。

四. 七、八月份我又来到了零售信贷部从事内勤的工作。主要做客户信息录入、资料整理、楼盘现场收件、带领客户做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事项。压力不是很大,但也异常繁琐。每一笔贷款都是有风险的,我们需要营销客户的同时,把控风险。贷款客户在我看来其实是比较优质的客户,因为他很“稳定”,只要没有还清欠款,十几年、几十年内不得不对银行“不离不弃”。这样的话,交银理财卡、信用卡、基金定投、得利宝(有提前还款计划,但未到一年的客户)等都可以做。零售信贷部应该至少有一个专门负责个金业务的员工,充分挖掘贷款客户资源,毕竟做个贷客户的业务比一个新客户的业务要容易的多。另外,要改变客户对于还款借记卡的普遍认识,那不仅仅是一张只能还房贷的卡片,还可以做理财、买理财、存定期等理财功能。

五.从8月26日起,我正式转岗成为一名个金客户经理。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举步维艰的,之前积攒为数不多的老客户现在突然联系,已经很难维系了。而新建的客户管理系统ocrm中一个客户也没有。客户经理主要是做销售,提升行里中间业务收入,而基金、保险、贵金属的销售对于新客户又谈何容易。于是大堂的客户接触显的尤为重要,除了后来行里分的600多普通客户,通过大堂接触新增客户300多人.随后通过房贷客户营销交银卡、大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交叉销售信用卡等,与客户有了第一次结触,慢慢打开了突破口。

通过这一年的学习、工作和成长,也慢慢有了自己对工作的体会和心得:

一.不断学习,不论是业务还是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和客户接触的时候,除了业务还要了解股票、财经动态、基金、私募、外汇、券商理财、社交等等,给客户一种很专业、很全面的职业性。

二.做客户讲究“心存,致远”。“心存”要求我们心中要有客户,不是在任务下来的时候才想起来客户,而是要我们要我们记住客户的生日,满足客户换零钱、新钱、汇款、挂失等没有业绩的业务的需求,真正的把对待客户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让客户真正觉得你是真诚的,有你在银行来办理业务时就是方便,客户一旦需要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致远”要求我们对待客户的资产像对待自己的资产一样,要有一个长期的保值增值的理财规划。不能为了完成任务一次把客户做伤了,要真正做到是为了客户着想。通过老客户交叉销售、转介绍新客户,远比开发新客户简单的多。

三.开拓思路,创新思维。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何脱颖而出,就需要我们有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我认为,在揽储方面,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即使年内俩次加息,也满足不了客户抵御通胀的需求。随着各大银行高收益理财产品的推出,不管是客户还是相关从业人员都把目光转向了理财产品。这是吸引外行资金,抢占储蓄资源的关键点。另外,年内央行数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严厉打击月末、季末、年末高息揽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欲将时点余额变为均额进行考量银行存贷比的一个指标,以后银行业间的揽储竞争会变得愈加残酷。这就需要我们设计期限短、收益高的、起息结息日巧妙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央行的考核。基金方面,由于股票市场不景气,造成基金的销售困难。在这种不明朗的情况,应该倾向于表现一直较好的老基金、定投产品及行里推出的营养组合。新出的基金把市场过于细分,不是跟踪指数就是专注医疗、消费、电子等某一领域,还有就是仓位不够灵活。明年营养组合大家可以通过定投方式进行购买,这对我们和客户来说,都是比较容易接受的选择。信用卡业务是各大银行的必争之地,最近行里出了一个“姗姗来迟“的新政,即代发工资一月,可申请信用卡。各大行以前只注重优质、高端客户的竞争,现在才开始注重低端客户(如代发工资客户)。招商银行就是很好列子,若干年前她就敢为天下先的向高校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推出信用卡业务。风险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去控制,重要是的先抢占了一片还没有出现竞争的市场,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学生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养成了使用招商银行卡的习惯。

关于代发,代发可谓是“一揽子的金融服务营销”。在办理代发业务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批量开办信用卡。随后,通过新上线的移动pos,可以现场签约银信通、网银、自动还款等实用功能,并现场交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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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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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申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_________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与附属卡持卡人承认人民币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附属卡持卡人承担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个人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_________%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_________卡时,应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国航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时,可在销售价基础上享受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及国航国际联程航线5%的优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国航班机时,不论乘坐次数,均可享受保额为_________万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

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附属卡持卡人(附属卡最多两张)或停止附属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_________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八、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收回乙方的_________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_________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因转借、转让_________卡,泄露_________卡密码,租借其账户或违反长城卡章程及个人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_________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二、甲方在乙方_________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三、_________卡可以具有自动提款的功能。_________卡在自动提款机上的所有交易,不论是否获得乙方的授权,乙方均须对所有后果负责。乙方通过甲方自动提款机存入现金,须以甲方核点后入账金额为准,乙方必须完全认可甲方的核点过程。

十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卡及其附属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换新卡,应在_________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五、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_________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日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六、甲方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七、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_________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_________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领用_________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_________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全部清偿使用_________卡的一切债务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八、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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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领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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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_为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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