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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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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兰州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5万吨改性沥青项目储存罐、设备保温

2、项目地点:____市____县苦水镇周家庄村

二、项目内容及施工流程

1、岩棉板(7.5c)2层,岩棉容量80公斤立方米,上下差2公斤;

2、每块岩棉2道12铁丝;

3、岩棉外面用宽32215;厚0.9镀锌钢带全罐用6道;

4、钢带外面用0.42,上下差0.02,彩钢瓦一层;

5、彩钢板用铆钉5215;16连接,铆钉间距≤300

6、彩钢板与阀门连接处、栏杆、角铁、人孔处用钢构胶密封;

7、管道采用10厚岩棉管做保温层,保温层外用玻璃丝布缠绕一层,外面安装用于不低于0.42厚的雪花铁皮。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乙方负责所有的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和工人的生活费及工具、脚手架、安装、拆除。

四、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项目金额:罐每平方米110元; 管线平米70元; 弯头以2个计1米,每米70元.

六、施工质量要求:

1、由甲方公司组织现场总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现场检查、检验。

2、每道工序结束后乙方必须提供现场原始记录,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测量与计算:按保温后实际面际测算

八、付款方式:待乙方进厂完成一个罐体保温及铁皮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3万元,其余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每10万元为一个付款阶段。工程结束后付清(除2万元质保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2万元质保金待设备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等。

4、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5、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

2、交付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乙方应当亲自完成项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其技术能力或生产条件等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出现的____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施工物和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6、在甲方单位内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非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施工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有更换配件的进货价格、配件来源、配件品质等详细资料。 十

一、保险

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 (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十

二、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

三、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返还。因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____日,应按1000元日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更换施工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6、其他约定: 无。 十

四、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7、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8、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a. 乙方违反安全检修(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作业(未造成后果),又不听从甲方劝阻,进行改正的时;

b. 乙方违反安全检修(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造成后果时。 13.3.7.其他约定:无。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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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力施工班组股份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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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_____》及电力建设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双赢、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与方共同合作______电力工程项目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工程概况及合作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合作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合作方式:

(1)甲方施工队负责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电力工程施工,占股_______%。

(2)乙方施工队负责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电力工程施工,占股_______%。

二、进场时间

1、甲方施工队进场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退场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施工队进场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按时进场施工,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2、甲方施工队退场时应清理施工现场,并指派专业人员与乙方施工队进行工程交接。

3、甲乙双方都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4、双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6、工程安装使用的设备材料由各自施工队伍负责,并制作报表以便结算时核对。

四、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是否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时负责的施工队伍负责。不合格的部分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如果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不合格施工的队伍应承担赔偿责任,合格的那一方施工队不负责任。

五、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

六、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导致工程施工进程有困难或者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的,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损失和其他因违约方违约而支出的必要损失。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该_____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_____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地点: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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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贷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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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________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_计。

第三条 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 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 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8.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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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分红权激励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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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_____%。

三、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四、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五、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六、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______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现金分红比例计划利润/上年利润超出利润第一年80%全额发放第二年60%全额发放第三年40%全额发放。

七、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八、期限

1、该计划期限为_____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并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

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九、终止

1、计划终止: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十、保密义务。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十一、违约

1、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仲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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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包工包料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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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4.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4.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4.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5.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5.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5.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5.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5.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9.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1.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1.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1.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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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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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电力企业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技术管理在整个施工中占有重要位置。电力施工中的技术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确保各项施工技术可行的措施,同时,也是电力施工工程的客观要求。对于当前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施工管理者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充分发挥施工技术管理的作用,以保证施工质量。

1电力施工工程的特点分析

当前,随着我国电力工程施工的不断增多,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得到了明显提升。相比于其他工程而言,电力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涉及的领域较广。从电力工程的施工现状看,它具有以下3个特点。

1.1复杂性

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内容较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多个相关工序的衔接配合,并在施工前全面考虑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内容。此外,因电力工程消耗的物力、人力、财力较多,考虑到电力系统的安全,还需要采用大量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作为支撑。

1.2准确性

在现代科学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一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电力企业中,这对施工是极为有利的,可精确检测施工中的一些关键程序、参数,确保施工中各个细节的完整、良好。此外,在现代社会中,电力施工的精确性和安全性逐渐成为施工必须具备的特性。因此,确保施工质量良好的另一种有效方法是在施工过程中做到精细化管理,并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的良好衔接。

1.3周期较长

相比于其他工程而言,因考虑到电力能源的输送可靠性和其他相关要求,电力企业的施工建设周期较长,从确定项目施工方案到施工竣工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较多,且投资较大,在运行前没有任何效益。因此,在施工的资金和管理方面,都要严格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发挥其应有的工程支持作用。

2电力施工工程技术管理的内容

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涉及诸多内容,具有多样化的特点。从实际的施工应用看,主要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施工成本控制、质量安全控制等;从其自身的性质看,具有特殊的管理内容,比如施工工程的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管理等。电力施工技术管理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大和时效性强的工作,一般由电能生产、电力能源输送技术管理及其各项技术管理组成。

3电力施工技术管理的现状

3.1施工技术交底不完善

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电力工程控制的重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只有严格按照交底标准进行技术交底,才可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但在实际的技术交底过程中,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技术交底工作难以彻底落实。

3.2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

技术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是技术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在电力施工中,部分技术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工程投资理念,且对工程的实际状况不了解,导致在前期的施工材料采购中与工程实际相脱离,采购的材料不是施工所需要的;一些技术管理人员欠缺综合分析施工的能力,且未将施工项目的监控工作落实到位,严重阻碍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3.3技术管理流程不规范

在技术管理体系中,供电技术是较为关键的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体系中,后勤部门、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等都与施工的进度、质量有直接关系。其中,财务部门负责工程的各项资金管理,并对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后勤部门和技术部门在工程的不同阶段起的作用是不同的,这样易造成部门间的分工模糊、权责不清,且不具有良好的协调性,进而导致技术管理流程难以顺利进行。

4完善电力施工技术管理的措施

4.1落实技术交底工作,规范施工

针对当前我国电力施工中技术交底不彻底、不严格的现象,电力企业需要建立系统的监督保障机制,提高施工技术交底的质量和实效性,严格监督施工过程。如果发现违反技术交底的行为,则要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以提高技术交底的落实率。此外,从安全方面看,施工单位要明示施工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进行规范化指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从而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并落实技术管理中的责任;加强施工标准化建设,将施工规范化作为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中心,必要时可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重视绩效考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4.3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技术管理的主体是技术管理人员,其素质水平直接决定着技术管理工作的质量。施工单位要定期的对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举办多样的技术交流活动,落实奖惩制度,形成系统化的模式,以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5结束语

在电力施工中,技术管理工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有直接的影响,施工单位需根据自身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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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景观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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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元(大写:*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收费级别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其中*%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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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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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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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保证书格式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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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5。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_____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范文。

二、保、维修时限:

1。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_____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漆面因外力受损。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四、消费者注意事项;

1。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客户姓名:

联系电话:

保修地址:

施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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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通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_通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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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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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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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烟台南云(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协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投资开发的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南路以西、虎头蜂路以南、水泊大街以东、独山路以北建设用地约119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的荣信紫荆花园商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独家全程进行策划销售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

本项目销售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含商业、住宅、车库及附房)。

二、委托期限合作经营协议书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三、策划销售工作程序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营销管理程序开展各项工作,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2、乙方在负责该项目营销和广告策划时,需按双方共同确定的每期销控计划(内容包括:销售房源、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时间等内容。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书为准)对该项目进行营销和广告策划。

四、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房源销售价格及商业用房租赁招商佣金双方根据开发成本、合理利润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标准如下:

1、策划销售代理费用标准:按每月双方确定的销售计划内已售房源的实际回款额为准(贷款客户贷款部分以银行放款为准)。策划销售代理费用=月销售回款额*1.5%。

2、甲方于乙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底价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底价确定后,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限内不再变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低于甲方所给的销售底价。超过底价(为有利于销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出台的种种优惠让利活动后的价格)部分乙方双方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超出部分的70%,乙方占超出部分的30%。

4、甲方可以预留部分房源作为自用,乙方不收取佣金。

5、甲方需在每月

五、销售周期

甲方相应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根据工程进度与甲方确定最终销售周期,收盘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合同终止。

六、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办公场所(售楼处),沙盘、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等相关办公设备。售楼处所产生的水、电、网费及话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相关工作,传递相关材料。

3、甲方按乙方需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项目相关资料,乙方积极完成各项营销工作。

4、宣传单页、楼书、整体营销推广所产生的营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乙方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在合同签署后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工作小组包括策划、销售方面的工作人员,薪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售楼处包装设计方案及项目整体推广方案由乙方提供。

3、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定期给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业绩,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5、每月施方案的市场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6、若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给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向客户介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提供的文件,介绍办理按揭手续的流程,带领客户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协调银行方面各种人事关系。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所造成的项目销售时间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自身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内容,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在甲方付清阶段合同款项后,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方案、分析报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

5、项目合作期间,双方应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不能擅自中止合同。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合同,合同解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20xx0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宜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中具体工作内容可作进一步的完善补充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应加强配合与协调。遇有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为独家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合同中的房源仅乙方具有对外销售的权利。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在履行完毕之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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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路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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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 水泥路面发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共同负责,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特定以下条款:

1、该村道路全长约 公里,据实结算,每公里综合价万元,整体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施工。其中每公里村民筹资 万元,财政补贴 万元。

2、该条道路基层以老路为基础,整平路基宽为5米,长约2.4公里水泥路面为宽4米,厚0.18米。

3、甲方提供水电到现场及住宿安排,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4、施工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天,特殊情况顺延。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由村、镇、县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村民筹资款,财政补贴由有关部门付给。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遵守施工的一切规章制度,安全规范施工,杜绝违章施工。如违章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安全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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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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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水利建筑物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施工进度和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1)工程名称:宁夏平罗县红崖子乡拦洪库除险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平罗县红崖子乡王家沟村。

二、工程内容:

(1) 甲方王国云将平罗县红崖子乡拦洪除险加固工程内三处建筑物(小红柳、大柳树、战壕头)以造价23.5万元连工带料发包给乙方安自洲实施建造,甲方负责建筑物的开挖和回填,乙方确保建筑、砌筑拉运材料等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乙方自愿承包此项工程,并按甲方所提供平罗县水利局发包给甲方的合同及图纸要求建造施工,按合同指定的数据和工期向甲方交付合格验收工程,在此次图纸数据价格变更后,甲乙双方精打细算确准,在三处工程内因小量变动施工方案时,工程量和人民币在8000元内不再向甲方提出变更要求,甲方也不为此另行追加补偿。如有因工程需要,在超过8000元以上工程量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关的数据证明 告知甲方,申报协调,但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停止建造施工,如有一方所造成的延误工期时自愿承担延期损失,按工程造价扣除5%违约金。

三、甲方责任:

在工程施工期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同时按工程的进度支付给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费用,如因甲方不能按合同配合乙方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开工日期20xx年8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8月25日,总工期为50天。如果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五、甲方必须负责技术交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并负责验收。在施工中,甲方将全面给乙方做技术指导。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针对本工程制定的施工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规范、质量标准以及平罗县水务局及监理的管理。

七、付款方式:

1、甲方必需在乙方完成第一座卧管时,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总计人民币6.5万元。

2、乙方在完成第二座卧管以后,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总计人民币6.5万元。

3、在乙方完成所有承包工程以后,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甲方必须付清乙方所有的工程款。

八、在施工中,如发现原设计与实地不符,需要变更设计的,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批准,再行施工。对工程的费用在核实的基础上,由甲方予以调整。

九、如乙方发现材料数量与实际施工设计不符,必须上报给甲方,乙方不得私自减少工程材料,甲方通过核实以后,由甲方做出调整以后,乙方才能施工。

十、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有改动施工方案,必须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没有通过甲方容许,私自改动施工方案,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由乙方失误和不慎造成的返工和事故处理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如果甲方在技术指导上发生错误指导,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将产生法律效应。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本合同经双方确认协商一致实施内容,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再另行其它事宜,希望共同遵守,并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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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装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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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施工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于保修;

11.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3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属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按返工材料和人工费用金额的15%支付对方违约金;

12.4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2.5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失效

14.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4.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订立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提出合同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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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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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合同各方就以下内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权机构;主管机构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有关业务司、局。

2、乙方指由各标准主持机构指定并符合国家基建前期费和财政专项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

3、标准编制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遵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标准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审定的编制工作大纲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批文件为合同标的。

4、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计划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为合同标的。

5、标准专题项目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专题项目成果为合同标的。

6、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提交甲方,并通过水利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书面报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

8、合同各方应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乙方严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经费使用要求和国家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9、其它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列出项目实施工作条件和要求、方式、协作事项等其它内容)。

二、合同各方的义务和权利

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补助经费。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阶段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提供项目成果。

3、编制标准的进度拖延一年以上时,若主持机构无正当理由,主管机构可采取更换主持机构等处理措施。

4、当项目涉及保密问题时,合同各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返还剩余经费。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大写):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十份,主管机构六份,主持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各两份。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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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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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 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作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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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防水材料施工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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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吉林省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防水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依照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执行。

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的制造、采购、运输、保险,及货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的费用,还应包括检测、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须随合同向甲方提供用于防水材料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产品满足甲方工程设计图纸上的防水材料的要求和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若设计图纸不明确的指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在防水材料铺装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铺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与材料本身有关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甲方取得联系,或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计量方法:

乙方同意本合同防水材料采购工程量为设计估量,甲方有权利在工程实施中对商谈材料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按实际双方签字确认供货单上合计数量进行结算。

2、计量单位:m2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费用 防水材料应具备能够多次搬运、装卸的包装。按规定印上清楚醒目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防水材料甲方不予接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标志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批量编号、防水材料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明号、规格。防水材料在运输中发生的任何情况,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供货计划执行。并且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乙方按调整供货计划进行供应。甲方应定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有关事宜(包括数量、时间、地点等),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运输方式:乙方送货,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货地点:甲方施工地点( )。

第五条 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在双方确认计划之后的5天内(或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把产品运到甲方施工地点。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见前表

防水材料送到工地经甲方验收查数,并通过检验合格后付款50%,材料经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余款在本建筑施工到第六层前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验收

1、甲方有权随时随地对乙方所供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支付。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3、乙方供货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每一个批次合格产品质量保证资料。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在材料检测中,如发生材料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封存乙方所供批次的材料,并将该材料样品在2天内送至上一级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检。复检取样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参加,复检的检测费用及因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复检合格,该批次材料可以继续使用,复检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封存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在材料封存期间,乙方应在3天内按供货计划要求和甲方的通知,提供检测合格产品,不能影响材料供货进度。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按实际发生的赔偿。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供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换的,乙方应负责退换,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要求退换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5、如乙方未能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或者未能在3日内换货,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如一方两次以上违约,另一方将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材料计划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5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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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牵引供电及电力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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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20__年1月7日与郑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郑工管外施合【20__】02号)乙方承建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段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铁路交通安全,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健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Ⅲ标段苏桥特大桥53、54、55跨施工相关内容。

二、施工地段: 苏桥特大桥53—55跨京广线

三、施工期限: 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范内容:施工期间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五、乙方应付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订确保铁路交通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施工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施工前及结束后人员和机具距带电体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应付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负全面监督责任,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铁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在有可能影响甲方电力设备及牵引供电设备安全地段,甲方应派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担任安全监督检察员。

3.甲方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

4.甲方应提前作好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调查工作,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明施工防护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5、由甲方负责办理停电手续,确认停电后通知乙方施工,施工结束乙方撤离至安全地带后通知甲方销记。甲方在乙方要点施工中做好登、销记等配合工作。乙方严格作业时间,不得晚销令。

七、结合部安全管理

1.双方要加强结合部(分界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施工范围以外的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甲方运行技术设备异常,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甲方不得延误。当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铁路交通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凡属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甲方责任。

3.因乙方设备故障,影响甲方设备破坏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4.乙方对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察员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甲方安全监督员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5.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设备管理单位施工所在地车间各1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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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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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花园的室外砼道路浇筑施工任务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工(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乙方负责砼面一切工作,即:_________________钢模板及钢模安装,浇筑振捣,摊平,拉纹、一切运输、保养及切缝和砼面施工所需工具;

4、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人民币元;

5、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乙方施工造成平整度不合格等任何质量问题,该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

6、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伍进场后10日内完成(由于天气等不定因素顺延);

7、甲方负责乙方民工住宿、照明用电、施工用水、生活用水;

8、工程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乙方保质保量全部完工后,

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后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剩下余款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后付清;

9、乙方必须保持场地工清、料清、落手清,材料成品不得损坏,不得随意浪费甲方材料;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公司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规程,安全方针、政策、条例,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各工种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不准喝酒,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以上如乙方不遵守,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1、以上条款,双方签字后,共同执行,各负其责,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受法律保护。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成后,付清款项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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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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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5)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 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 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1 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1 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 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1)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

(2)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3)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共17页,当前第1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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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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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纸能给家居带来很棒的装饰效果,也广受欢迎。为了更好的避免墙纸施工留下遗憾,小编罗列了一些施工中易出现的缺陷,业主们在施工过程中要多加注意哦。

以下的标识是标签中较常见且需要注意的

一接缝处发亮发白

1.接缝施工中使用刮板和压轮应当控制力度,不可刮得太狠或压轮用力过大,会对墙纸表面上造成磨损,表面就会发亮反光,造成显缝。

2.施工过程中溢胶应用布或海绵及时擦净,若不及时擦干净会导致胶水残留于表面,在光线照射下发亮导致显缝。

3.施工过程中接缝处理不当,墙纸吸收胶水后拼缝处会膨胀,导致墙纸往两侧拉神,露出墙面,导致看上去显缝。(胶面墙纸和纯纸墙纸出现的概率偏大。)

二接缝处翘边

墙纸纸上应均匀上胶,闷胶时间要充分。若纸上上胶不均匀,墙纸边缘上胶过少,粘结力下降,容易导致墙纸翘边。另外墙纸张贴完成后需要阴干,不得立即开窗通风烘干,会导致墙纸干燥过快,导致接缝处容易翘边。

三接缝处发黑

1.施工过程中溢胶应及时用布或海绵及时擦干净,胶水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易氧化导致接缝处颜色变深,使接缝处的墙纸颜色改变。

2.施工过程中擦缝的布或着海棉应保持清洁,若使用较脏的毛巾海绵等擦拭,导致侧观时接缝处颜色偏深。

四墙纸发霉

由于墙体受潮,墙纸在张贴过一段时间后,由底纸开始发霉,与墙纸发生反应,导致墙纸变色,发霉。张贴墙纸前必须涂刷基膜,待基膜完全干燥后,再张贴墙纸,基膜可以起到防水防霉的作用。

五墙纸色差

严格按照标签施工,有正反贴标识的必需按照正反贴施工,可以避免色差,阴阳面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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