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62号和黑建规[]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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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新年伊始,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管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司XX年度经济工作中心为目标,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企业健康稳健的发展做好应有的工作。
一.继续完成xx公司设备的搬迁、安装、调试工作
随着xx公司的经营业务向转移,需要完成对2.2米瓦楞纸板生产线、印刷机及纸箱成型设备的搬迁转移工作,XX年从年中到年底,已经完成了,印刷联动线、印刷开槽机、印刷开槽模切机的搬迁和安装调试工作,搬迁的设备已经投入到正常的生产当中。目前还剩下2.2米生产线、印刷模切机及纸箱成型设备的没有搬迁。在XX年初,将根据公司的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总体工作的部署,及时完成对以上设备的搬迁和安装工作。
计划在设备的搬迁、安装过程中,对2.2米瓦楞纸板生产线和印刷机及成型设备进行修复、维护工作,确保在设备在搬至后,设备完好,设备安装调试,尽快投入正常的生产,这一部分工作,将根据公司对设备搬迁转移工作总的部署和安排,再对搬迁的时间和内容进一步的明确和分解。
二.完善对设备的管理,继续加强对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XX年,公司的设备各项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保障XX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但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XX年,设备管理工作将从设备的采购(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运行、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等一系列工作着手,确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明确责任关系的工作思路。让公司的每一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完善设备管理制度,使设备管理更规范、更有序地进行,设备部门需制定一套完整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了设备的各项管理内容。设备、生产部需及时对全体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让员工了解设备管理制度,熟悉各项管理规定。
设备部门根据公司各种生产设备的特点,以及目前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等情况,将设备部内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生产线工段、印刷工段和成型工段的设备管理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根据设备维护和保养的具体要求,参照设备保养润滑相关规定,进行日常巡检检查和相关的记录工作。对于设备的抢修、改造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设备部采取统一安排,合理组织人员,保证整个工作有序进行。
XX年,针对新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工艺的更新,以及设备本身存在的缺陷,设备科将继续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工作,适应新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需求,保证生产的经济实效。设备部在技术改造上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分别对1.8米流水线的冷凝水回收装置、生产冷却水的循环利用、蜂窝纸板线的胶水供给装置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蜂窝的纸板线的胶水回收装置不仅提高了产品的品质质量,还减少不必要的生产过程中的浪费,降低了生产成本。XX年,设备改造继续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出发点,继续加大对公司的设备技术改造和革新工作,让设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明确设备维护人员的工作指标,完善绩效考核工作
明确设备维护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让每个设备管理、维护人员工作都有工作内容,工作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作成绩的好坏要用工作指标来衡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要注重设备的完好率100%、设备事故率为0、设备的待修率为0等几个方面全面考核。
严格遵照公司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对设备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全面绩效考核,设备管理工作直接量化,各项工作成果用数字来衡量,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设备维护、保养和使用纳入员工工资考核方案,对生产员工员工进行设备管理绩效考核,直接与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挂钩。生产人员在设备维护和保养时,存在时好时坏的现象。生产任务不紧张的时候,设备保养会好点,一旦生产任务紧张,设备维护和保养就会放在一边的现象还存在,这就更加要求设备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时时不能放松。
四.完善对蜂窝、护角的生产管理工作
结合本人现在的工作内容,XX年将继续对蜂窝、护角的工作进行各项管理工作。XX年蜂窝、护角项目自投产以来,很长时间出现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效率十分低下的生产状况,针对这一现状,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和提高。目前最需解决的是蜂窝和护角管理不顺畅,主要体现在人员操作技术水平还不很熟练。对生产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是件十分必要的工作。只有员工的操作水平提高了,生产产品质量才能得到提高,生产效率、生产成本才能进一步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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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科室继续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xx大精神实质,依靠科技进步和西部人才培训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我科室工作实际,现就对XX年的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业务工作计划
1、做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xx大报告第十二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第(四)条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及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转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79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事改字〔〕1号)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资格委托评审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全市开评职称的事业单位,包括十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各个单位将申报职称的材料报送到我办后,我们再根据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8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5号)等评审条件,及各系列评审工作安排。对各个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就开出市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推荐到市人事局参加评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材料,就对其单位办事人员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推评,并将其材料退回。
3、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主要措施:将通知考试的文件发到市属相关单位以及银行、发电厂、盘江化工厂、水晶集团、煤气气源厂等单位,各个单位接到文件后组织人员参加报名。在报名当中,我们将为广大考生做好报名服务工作,对需要考试资料的考生帮助他们选择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运到后就及时通知考生来领书。准考证在考试指导中心领到后,就逐一通知考生前来领取。
4、着重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管理、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xx大报告第八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第(一)条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189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65号)文件,将组织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1—2门学习测试活动。学习测试折算继续教育学时数20个,结果将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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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025年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书_网
2009年,我科室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依靠科技进步和西部人才培训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我科室工作实际,现就对2009年的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业务工作计划
1、做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十七大报告第十二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第(四)条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及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转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XX年〕79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事改字〔XX年〕1号)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资格委托评审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全市开评职称的事业单位,包括十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各个单位将申报职称的材料报送到我办后,我们再根据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8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5号)等评审条件,及各系列评审工作安排。对各个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就开出市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推荐到市人事局参加评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材料,就对其单位办事人员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推评,并将其材料退回。
3、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主要措施:将通知考试的文件发到市属相关单位以及银行、发电厂、盘江化工厂、水晶集团、煤气气源厂等单位,各个单位接到文件后组织人员参加报名。在报名当中,我们将为广大考生做好报名服务工作,对需要考试资料的考生帮助他们选择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运到后就及时通知考生来领书。准考证在考试指导中心领到后,就逐一通知考生前来领取。
4、着重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管理、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十七大报告第八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第(一)条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XX年〕189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XX年〕65号)文件,将组织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1—2门学习测试活动。学习测试折算继续教育学时数20个,结果将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根据各个单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结合相关系列的评审条件,对各单位要求聘任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给予聘用。
5、继续加强聘后管理,对XX年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主要措施:通知各个单位审核XX年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审核过程中对以下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准文件及其资格证书;近三年以上的各年度考核表;能体现任现职期间取得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证明或有关材料;本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业务工作总结;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证书);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单位或工作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审核材料的认定和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出的具体评语。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者;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判刑。
6、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乡土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十七大报告第五条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第(三)条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主动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转载请注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在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方面,组织人员对农民进行大力宣传。与文广局联系,通过电视宣传,并组织人员到各村张贴《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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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物资出厂手续,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厂手续的签发、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第三条 对出厂物资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 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1、不需返回的物资出厂: 财务人员(备案、盖章) 财务负责人(批准) 门卫(放行出厂)。
2、需返回的物资出厂:
经办人(申请) 财务人员(批准、备案、盖章) 门卫(放行出厂)。
3、返回时申请核销:
经办人门卫 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人员(核销)
4、财务部门应定期(每月)对需返回的物资进行跟踪。
第五条 出门放行物资范围:凡带出公司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资放行单据
1、 电脑打印的“产品出货单”、“材料退货单”、“委外出货单”
2、 手工开据的“产品出货单”、“材料退货单”、“委外出货单”、“客户送货单”、“物资出门放行条”、“调让出仓单”
第七条 物资放行单据所加盖印章
1、 财务放行章:为一椭圆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发货专用章”。以下简称“财务放行章。”
2、 仓库收发专用章:为一椭圆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物管专用章”。以下简称“物管专用章。”
第八条 物资出厂具体规定:
1、退货材料:①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未入库未打电脑单的由仓管员开据手工“材料退货单”,注明未入库,同时按规定加盖“两章”(“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②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已入库的由仓库打印“材料退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2、销售的产成品、零星原材料:由仓管员开据电脑“产品出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经财务部长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出货单”,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3、销售的废品物资:经仓库申请报废处理的物资,由仓库手工填制“调让出仓单”,并根据报废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报批,到财务交清款项后,按规定加盖“两章”(“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4、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委外加工的模具、其它设备等:应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经相关部门部长(模具还要附“模具外发加工审批表”)、财务部长签字后加盖“财务放行章”,但放行条上应注明是否归还及归还日期,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5、客户送样:由技术部门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经技术部长、销售经理签名,但放行条上应注明是否归还及归还日期,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门卫收下财务联和门卫联,并在两日内将财务联交财务备案。
6、委外加工的产品:应由仓库开具电脑“委外出货单”,按规定加盖“两章” (“物管专用章”和“财务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经财务部长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出货单”,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7、供应商的周转箱:供应商为我公司送货用周转箱,由经办人员开据“物资出门放行条”,加盖“财务放行章。”门卫履行正常检查手续后可予放行。
8、其它非我公司的物料:供应商给我公司送货而同车又包括给其它公司送货物料,或有未标示清楚送货厂家名称的周转箱,供应商应就以上物料在进入我司时在门卫予以登记清楚,仓管员按定单核收物料后,除周转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仓管员不得开据“物料出门放行条”。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9、因特殊原因财务暂不能加盖财务放行章时,放行单据上需由相关部门部长签字或财务值班会计人员签字方能放行,门卫收下财务联和门卫联,并在两天内将放行单据的财务联补交财务存查。
第九条 门卫应注意审核放行印鉴,凭正确的放行印鉴放行出厂。
第十条 对于需要返回物资的出厂经办人,应按时持原出门单或
第十一条 财务部应加强对不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监控、核对、收款,加强对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仓库或车间物资的跟踪和盘点清查工作。
第十二条 制单员、财务人员、门卫人员应整理保管好有关单据,门卫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制单员至少保存1年以上,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规定年限保管。
第十三条 附则
1、按规定应核销但未按时核销出厂物资的,逾期7日至15日的,罚款100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罚款2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财务确定的物资价值扣罚款。
2、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未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对弄虚作假谎报出厂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集团或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6: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
2、爆炸下限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篇7:城市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从国内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出发,指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是集成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并提出了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类型和业务支持部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数据仓库、以gis为应急响应支持平台、能统一管理信息、可与其他电子政务
系统互连互通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框架结构,并详细阐述了各业务模块的基本功能和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方法。
1 引言
公共卫生事件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或人为灾害。近年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盲目扩张、工业高度密集,资源环境破坏,人与人的安全卫生距离不断缩小,使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日趋严峻 。因其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预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成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的重要手段,并引起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如熊光魁 等研究了救灾防病应急反应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潘海东等 提出了构建国家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思路;王平 、杜江等 设计了基于web gis的公共卫生安全监督与控制系统方案;杜鹏等 基于模型分析规划了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李琦等 在北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分析与决策系统的构建方法。这些思路和方案从不同角度对系统功能模块、体系结构、业务模型等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丰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促进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积极作用。但有关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系统需要的数据类型,以及系统支持部门等问题尚未明确提出,特别是如何处理公共卫生领域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这些信息系统建于不同时期,采用不同软件平台和数据格式,系统之间的卫生数据无法共享和交换,形成大量的卫生信息孤岛。另外,这些信息系统存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和现实数据,如果放弃它们,则需很大的重复投资,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主题相违背。因此,集成先进技术,整合城市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公共卫生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成为当前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
基于上述情况,在“十.五”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延续项目“中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系统技术集成” 的支持下,通过调查和分析广州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本研究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建设基于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技术方案。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在城市现有公共卫生安全体系下,围绕城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计算机工程、卫生统计、人工智能、数据仓库、中间件、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一个能快速、及时、准确收集、存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并以超媒体(文字、声音、影像等)方式显示各类信息和分析结果,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系统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将现有公共卫生领域各业务部门相对独立的操作型系统集成在一起,以基础空间地理数据及各类专题图形数据为基础,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仓库和相应的预警指标、应急预案等知识库和模型库;以数据上报一采集一管理一分析一决策一展示为主线,建立具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仿真预测、虚拟现实、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专业应用功能的各子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能力,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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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城市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xx年底,全市共有城镇人口316·7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31·5%,比1995年提高了10·34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临沂城为中心,以205国道、206国道、327国道、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和沂蒙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与1995年相比,临沂城建成区面积扩大了25平方公里,县城面积扩大了41平方公里,全市建制镇增加了33个。二是城市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明显改善。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道路总长度达1025·4公里,总面积1753·3万平方米,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95·18万吨,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5%,绿化覆盖率达26%,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8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4标台,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城市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在投资拉动方面,撤地建市以来的6年间,全市城镇建设投资达19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7%;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于城市区域内的建设投资达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在消费拉动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县以上消费额为139·76亿元,占到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2%;仅从住宅消费看,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房面积达26万平方米,住房消费达4·16亿元,到今年6月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累计达10·66亿元,占全市个人消费贷款的73%。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与省内先进城市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市城市经济、城市人口的规模仍处于全省落后位置,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执行规划的意识不强,详细规划覆盖率偏低,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开放程度不高,城镇容貌有些地方群众还不满意。要加快全市城市化进程,必须高度重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目前,伴随全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我们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紧紧围绕到20xx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的总目标和优化城镇布局,重点发展临沂城,加快发展各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尽快形成以快捷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方便的服务、鲜明的特色为重点,以临沂城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
二、抓改革,办实事,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档次。一是要放开规划设计市场。要不断整顿和规范规划设计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一切规划设计项目都要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公开定标。重点规划设计项目,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与设计,确保城市规划的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二是要加大规划设计深度。城市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新世纪现代化气息。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步伐,使城市所有土地的开发和建设置于城市规划的严格控制之下。对城镇区域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都要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定图则,在三至五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全面覆盖城镇建成区。在城市详细规划中,要确定规划红线、生态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要高度集中规划管理权,按照规划管理权上移的要求,一个城市只准设立一个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行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权的集中统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和各县都要建立由公务员、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政府城市规划设计的决策咨询机构,所有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都必须经过规划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今后,未经规划委员会论证的规划设计项目,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加快建立规划、土地、房产统一的管理体制,使土地和房产管理成为规划实施的有效保障。四是要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依法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红线、绿线、蓝线和紫线。要加大规划管理的深度,严格实行城市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严肃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要强化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实行批前和批后15天的公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
围绕把临沂城建成鲁南地区经济、贸易、交通、科技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建成现代化城市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好临沂城。规划要突出商贸城、历史文化名城、滨河水岸城市三大特色。要充分利用临沂批发城的基础优势,以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综合考虑产业调整、通讯、交通、仓诸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批发城改造提升规划,形成临沂城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新优势。充分利用临沂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旅游开发,作好历史文化名人、历史遗迹整体开发建设规划,形成临沂城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临沂城滨临沂河、多条河流穿城而过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抓紧进行河城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形成河绕城过,城绕河建的田园风光特色。要把沂河两岸和工贸开发区、罗庄新区作为临沂城建设的亮点,所有建筑都要高起点规划,最起码五十年不落后。要按照临沂城总体规划要求,通盘考虑三区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要继续实行市政府对临沂城三区规划的统一管理,三区政府和所有驻城单位都要服从总体规划,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当前,要重点解决临沂城规划区内民房建设混乱问题,今后,规划区内的所有民房建设一律由市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要树立精品意识,今后城市的各项建设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争创一流水平。尤其是沿街建筑要认真把关,坚决禁止建设低水平的沿街房。要大力推广新设计、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城市的旧区改造要与新区建设相结合。新区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建设。要注重城市景观的整体效果,新建的每个组团、每个区片、每条街道、每幢建筑都要做到与历史文化风貌、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统一,注重建筑造型、色彩、风格的协调一致,吸取国内外建筑精华,精心设计,建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建筑精品,要形成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景观。旧区改造,要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好历史优秀建筑及其周围的整体空间环境,以延续历史文脉、体现历史传统风貌特色,坚决避免超强度、高密度开发。要树立长远观念,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规划建设好每个建设项目,不留遗憾,不当历史罪人。二要突出城市建设重点。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在城市建设中,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投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设项目上。要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重点抓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紧紧围绕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河流整治等。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要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适宜"人居"为目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要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做到城市建设从量的扩展转向质的提高。要抓好城市的公共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做到还空间给百姓,建绿地给市民,按照先城内后城郊、先造绿后造景的原则,抓好城市园林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大环境绿化,真正让城市绿起来。在新区建设中,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在旧区改造中,绿地率必须达到25%以上。要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以保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进行建设。要抓好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排水能力。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工程、中水回用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xx年前,每个县城都必须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工程。要实施城市洁净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搞好垃圾转运站建设,逐步淘汰影响市容的垃圾方箱,每个城镇都要根据垃圾的产量,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处理工程,变废为宝,逐步解决垃圾对城市的污染问题。要实施绿色能源战略,加快城市的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减少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在行政办公区和居住区不准有污染企业存在,老城区有污染的企业要通过旧城改造,合理布局,尽快搬迁。今后要严格控制有污染企业的发展,坚决禁止新上污染企业,切实将人为污染源彻底根除。对临沂城规划区内及城郊的小板厂、小窑厂、小锅炉,三区政府要实行关治并举,通过相对集中,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措施,尽快解决临沂城的大气污染问题。要注重城市景观建设。不但要把城市的路通起来,把地绿起来,把水清起来,把气净起来,还要把灯亮起来,把景美起来。在城市建设中要精心设计塑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城市景观。要特别注重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景观建设,形成独特的城市"名片"。
(三)坚持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
一是要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级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以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治污力度,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下大力气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对市区内的乱搭滥建、违章建筑、沿街摆摊、店外经营、乱挖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不良行为进行彻底治理,在尽快改变脏乱差状况的同时,制定巩固提高治理成果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统一的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多家执法为综合执法,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执法效果。城市管理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市委、市政府对临沂城管理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抓紧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尽快运转。
三是要坚持依法管理。首先要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房地产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市场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其次要依法进行管理。城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做到违法必究,对市区内的违章建设、户外广告、沿街摊点、车辆违规行驶、乱倒乱扔拉圾、乱挖掘占压道路、乱贴乱画等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是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对交通管制、环境监控、治安管理、物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效果。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经营城市文章。
一是放开建设市场。要建立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公开、透明的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必须全面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进行公开、公平交易。鼓励高水平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装饰、监理队伍参与竞争,坚决打破地区封锁,逐步把建设市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创新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建设事业的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合理补充、调整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和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随着市场的发展,及时核定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作业标准及费用定额,改革经费拨付方式,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要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建管分开、管养分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和市场监管,具体经营和作业行为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公共交通、供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实行"特许经营",市政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实行动态招标承包。国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要尽快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为公司制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运营发展新机制。
三是搞好城市资产经营。首先要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政府必须真正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转让全部实行挂牌交易,一律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严禁零星分散批地,严禁场外交易和隐形交易,严厉打击土地黑市交易,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凡违法用地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清理工作,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次要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经营。一要优化增量资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全部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城市现有基础设施资产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均可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第三要搞好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今后,对城市的开发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充分发挥城市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城市的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在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提下,按规划开发建设的地片达到五通一平要求后,以及旧城改造的区片由政府负责搞好拆迁后,其开发权都要公开向社会招标拍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开发权指定给任何开发商。各级领导干部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土地交易、工程承发包、房地产经营开发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经营问题的管理,依法有序地搞活城市资产的经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三、齐抓共管,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已成为影响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突出制约因素。各级要本着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积极探索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基层组织,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规范社区运行机制,在城市管理的"四级网络"中发挥好作用。今年,在三区、各县城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镇,要按有关程序抓紧进行镇改街、村改居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建立居民委员会的,要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结合当地实际,以建设施、建队伍、建网络、搞服务为重点,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特别是兰山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意见,抓紧进行社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社区组织的调整设立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探索街道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强化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针对我市城市居住人口中农民所占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把对广大城市居民的城市意识教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驻在城市,热爱城市,美化城市"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予加强城市管理的有益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尽快实现由农民变市民、市民变主人的转变,增强广大居民服从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三是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对城市建设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城市道路网络延伸,交通管制,环境监测治理,通讯、电力设施配套,广告市场、文化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等工作,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确保管理到位,不出问题。所有驻城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要树立大城建观念,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共同把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篇9: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
【背景】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的氛围日趋浓郁,依法行政、“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深入人心,“忠诚、干净、担当”正在逐步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但是在有些地方、有些干部中也出现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论调,工作中依规办事的多了,主动作为的少了;狠抓落实的多了,改革创新的少了;遵章守纪的多了,主动服务的少了,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正在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对干部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南通市通州区探索建立“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三位一体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大力整治为官不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同时建立容错免责、纠错整改和关心爱护、鼓励激励的工作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做法】
南通市通州区制定《通州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通州区领导干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通州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三位一体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同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关心爱护干部,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一、从严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坚持全面从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明确领导干部下的渠道。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领导干部下的渠道,主要包括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责追究、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二是大力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经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调整。具体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况归并为“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官不为情节较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干部考核考察中被认定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等5大类26种具体情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按照动议、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的步骤组织实施。三是严明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巡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内容,对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宽容失误,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坚持宽严相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一是明确容错情形。容错纠错要注意将干部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错误区分开,将干部攻坚克难的无意之过与谋取私利的有心之错区分开,关键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量:主观上看动机,是否出于公心、是否为了发展,有没有违反法纪的主观故意,有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客观上看程序,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集体研究决定,还是个人独断专行;总体上看结果,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有没有积极地采取措施进行弥补。二是规范容错程序。领导干部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后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直接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区委、区政府受理申请后,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调查核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派员参与;调查中应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形成调查报告。核实结束后,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申请人。对经研究同意予以容错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干部本人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三是强化纠错整改。加强日常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干部认识错误、及时纠偏;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根据规定予以容错免责;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处理。及时纠错整改,督促被容错免责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
三、正向激励,推动干部积极作为。坚持正向引领,健全鼓励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优化干部考核奖励机制。对区级机关部门和镇区园街道实施分类考核,单位年度考核总分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及考核津贴的发放标准挂钩。根据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总分,对当年考核获奖的单位,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记三等功或嘉奖,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优”的比例提高到20%。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部,由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奖励,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二是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任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重点关注作风正派、勇于任事、锐意进取的干部。加强干部日常分析研判,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把考察的功夫更多下在平时,更加主动、经常地深入一线,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在乡语口碑里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掌握干部的活情况、新变化。在干部选任中综合分析民主推荐结果与干部个人一贯表现,正确对待票数,不简单地以票取人,鼓励干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事业为上,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坚持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以实绩论英雄、为发展配干部。重视从基层一线、工作一线、发展一线,从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发现和举荐干部。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特点,综合考虑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气质结构选干部、配班子,使班子分工合理、专业配套、优势互补,切实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决策水平。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使用好不同年龄段干部,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优化干部关心爱护机制。落实好关心爱护干部的九项措施: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干部岗位变动必谈,工作生活遇到重大挫折必谈,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必谈,受到批评、处分必谈,思想反常、情绪低落必谈,与同事发生纠纷、班子中闹不团结必谈,主动约谈的干部必谈。谈话时,注意方式方法,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透。加强干部培训锻炼,突出发展导向、需求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菜单式”选学讲座,扩大干部培训的覆盖面;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畅通“上挂”、“下挂”等途径,不断完善干部“成长在一线”培养机制。关注干部任职诉求,在干部考察中设置个人诉求表达环节,听取干部本人对职位和工作的意见,统筹安排长期在艰苦一线、在同一职位长期任职的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干部开展健康体检,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健康状况,科学调整干部的工作量和工作岗位;重视干部心理健康,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统筹安排心理保健、心理调适等课程,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活动,帮助干部化解不良情绪、调优心理状态,提升压力疏导、心理调适的能力。落实干部相关待遇,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制度,切实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帮扶特殊困难干部,设立困难干部救助基金,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及时探视、慰问,予以关爱和帮扶;优先安排失业、无业的干部家属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尽可能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促其全身心投入工作。关心曾犯错误干部,对因工作失误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或处分期已满,本人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大力整治恶意信访,对违反信访规定,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干部的,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查无实据的信访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干部恢复名誉。强化干部精神激励,大力宣传基层干部一心为民、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典型事迹,组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着力营造崇尚实干、学习先进、勇于创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探讨】
一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在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在解决领导干部“下”的问题时,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规定,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惟其如此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才能真正地触动灵魂、形成导向,推动广大干部规范履职、担当作为。
二是实施干部容错纠错重在规范。容错纠错工作应将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尤其是对容错标准、免责程序的把握必须从严从紧,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让容错纠错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定心丸”,而不是别有用心者的“挡箭牌”。
三是强化干部鼓励激励重在落实。加强干部鼓励激励工作,要把注意力聚焦在抓落实上,把着力点放在求实效上。不落实,再好的政策都是一纸空文,再美好的愿景都会成为空想。要汇聚合力,把干部考核奖励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关心爱护机制建立好,把调动干部积极性、保障干部待遇的举措落实好,让好的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考核奖励是杠杆,绩效考核、表彰奖励撬动的是干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选拔任用是导向,任人唯贤、崇尚实绩带动的是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好风尚;关心爱护是态度,关注诉求、正向激励调动的是干部谋事创业、岗位奉献的源动力。要坚持表彰奖励向实干者聚焦、提拔重用向担当者倾斜、选树先进向绩优者靠拢,以此凝聚人心、汇聚合力、推动发展。
篇10: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记者马常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设立、应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环节对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这是继出台检察微博管理办法后,最高检加强检察新媒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暂行办法》将检察微信公众号明确划分为各级检察机关及所属机构登记注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人员以公开职业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的检察人员微信公众号两类。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主要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宣传,深化便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
《暂行办法》专门列出了检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禁止性内容,其中明确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不得开展商业营销等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活动,或发表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言论。
《暂行办法》要求,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应当结合工作需要设置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服务、控告申诉举报(预约)、检察官以案释法等相关链接,拓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要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网民通过微信途径提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诉求。
《暂行办法》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单位和开设个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要作出相应处理。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网络新媒体建设。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信公众号3800余个,拥有粉丝(用户)数量总计520余万,发布微信作品100余万篇。最高检多次获评“移动政务影响力十佳中央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政务突破奖”等奖项,多个地方检察微信公众号获得中央网信办颁发的“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等奖项。
篇11: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一、 制定目的
公司员工免费享用早中晚餐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之一,为加强就餐管理,引导员工有序用餐,规范公司员工的就餐行为,同时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此外,公司会在就餐时间设立就餐签到点,统计用餐人数,由综合部进行日常管理并核算员工就餐成本。
二、 就餐标准
1、公司员工免费享用早中晚餐,根据营养合理搭配原则,早餐为粥搭配面食,午晚餐为二荤一素,搭配汤和米饭。由综合部拟定每日菜单。
2、 如有外来人员需到食堂就餐,由带领其到食堂的本公司人员,按照公司员工伙食标准收取餐费(15元/人/餐),餐费交至综合部。
三、就餐时间
1、夏令时就餐时间:
早餐:6:50-8:20
中餐:全体工作人员12:00-12:30,保安、水车驾驶员类特殊岗位11:30-12:00
晚餐:18:00-19:20
2、非夏令时就餐时间:
早餐:7:20-8:20
中餐:全体工作人员12:00-12:30 ,保安、水车驾驶员此类特殊岗位11:30-12:00
晚餐:17:30-18:20
四、就餐管理
1、 就餐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得提前就餐。
2、 因会议或外出办事等其他事情影响正常用餐的员工,在11:30之前提前通知综合部预留饭菜。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返回公司,需在外就餐者,在11:30之前提前告知综合部,否则造成食材浪费,将在当天予以5元顿的处罚。
3、 所有员工须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或哄抢。如态度恶劣,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供应饭菜,由综合部出面进行处理。
4、 排队就餐员工一次只能打一份饭菜,不得捎带。
4、 公司早中晚就餐实行签到制。员工需在就餐签到簿上自己名字对应处划勾签到后,后勤工作人员再供应饭菜,不能代签或者不签。如经查实有违规情况,对该员工予以5元顿的处罚。
5、 员工中、晚餐实行人数预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日上午10:3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要将用餐人数报备至综合部,如不按时报备的视为放弃用餐。
6、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不够的话再盛,如不喜欢某种菜品可向后勤人员提出少打或者不打。
7、 自觉爱护食财产,严禁损坏食堂设施,损害者须作出相应价值赔偿,并受到通报批评。
8、 餐后将残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内,员工碗筷清洗摆放整齐到指定位置。
9、 未经公司允许,公司员工不可带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违者处以当事人20元扣款。
10、 所有违规罚款将一并纳入员工生活费中,并在次月初在公司内公示所有违规行为。
五、 投诉建议
1、 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饭菜搭配有意见,可向综合部投诉,如问题属实,综合部将立即做出妥善处理。
2、 用餐员工对于公司用餐管理制度等方面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时,欢迎向公司综合部提出。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综合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修改后亦同。
2、本制度实行后,凡既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由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2: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本合同由 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签定。
一、合同宗旨
为了发展旅游事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购买___条滑索。乙方按下述条款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规范和性能的滑索设备和相关服务。
二、技术规格
滑索条数:__________条
滑索水平长度:__________ 米
滑索上下站高差米:__________米
三、供货范围
乙方将按如下范围向甲方提供设备及相关服务
1.全新未经使用过的设备(见设备清单)。
2.设备的运输。
3.设备的土建基础设计。
4.滑索设备的安装、调试。
5.免费对甲方人员进行理论指导及现场培训。
四、交货及工程进展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天内完成滑索的设计,15天内向甲方提供土建施工图纸。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滑索的全套设备。
3.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个月内完成滑索的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五、价格
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款(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在设备发货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款(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在乙方设备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后,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款(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地形测量,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向乙方提供地形、地质资料及测量结果。
2.甲方在合同生效1.5个月内完成滑索的土建工程施工(含预埋地脚螺栓)并具备在安装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合同正常进度内的设备保管场地,负责所到设备卸货和保管工作。
4.甲方负责乙方到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的食宿。
5.甲方按期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款项,如延误时间则工期顺延并承担违约金。
6.甲方负责组织、申请检测验收工作并承担费用。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对滑索设备及安装调试的工程质量负责。
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合格证。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滑索的技术资料(使用维护说明书)。
4.乙方无偿承担必要的技术理论和安全规定的讲解、指导,并现场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5.乙方负责支付其雇员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的患病、受伤、保险及所发生的费用。
6.乙方协助甲方的检测验收工作,并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验收文件。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并支付该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部分款额按每日5‰支付乙方违约金。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应向甲方偿付已付货款,并支付该部分货
款的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应向甲方进行赔偿,逾期按合同总额每日5‰支付乙方违约金并在双方重新确定之日内交付使用。
十一、不可抗拒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合同的执行,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
十二、合同仲裁
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设备清单
篇13: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______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_____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1
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1
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1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1
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1
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1
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1
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1
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1
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_____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达到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1)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2)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3)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进与建议;
(4)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5)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6)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7)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2)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3)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4)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下:
① 工程施工准备;
② 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 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 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 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 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 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 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 制定节约措施和冬天雨季施工措施。
(2)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1)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3)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1)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2)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3)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
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1
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1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可以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_____基建部门负责解释。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篇14: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一、学籍档案是高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籍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籍档案须分别经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归入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
三、学籍表上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系别、专业、课程名称、成绩分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学位证书号,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课程盖章要清楚,填写分数要准确,不得涂改。
四、学籍表上必须有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的签字(用碳素墨水)或盖章。
五、学籍表上的照片应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别为进校时照片和毕业时照片各一张)。
六、毕业生的学籍表应由教务部整理组卷、编目、输入计算机,于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底前向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归档。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方可由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提供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在成绩单复印件背面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由教务部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篇1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计划范文_技术工作计划_网
XX年,我科室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xx大精神实质,依靠科技进步和西部人才培训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我科室工作实际,现就对XX年的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作如下安排:
1、做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xx大报告第十二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第(四)条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转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xx年〕79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事改字〔xx年〕1号)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资格委托评审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全市开评职称的事业单位,包括十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各个单位将申报职称的材料报送到我办后,我们再根据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8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85号)等评审条件,及各系列评审工作安排。对各个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就开出市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推荐到市人事局参加评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材料,就对其单位办事人员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推评,并将其材料退回。
3、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主要措施:将通知考试的文件发到市属相关单位以及银行、发电厂、盘江化工厂、水晶集团、煤气气源厂等单位,各个单位接到文件后组织人员参加报名。在报名当中,我们将为广大考生做好报名服务工作,对需要考试资料的考生帮助他们选择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运到后就及时通知考生来领书。准考证在考试指导中心领到后,就逐一通知考生前来领取。
4、着重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管理、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xx大报告第八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第(一)条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xx年〕189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xx年〕65号)文件,将组织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1—2门学习测试活动。学习测试折算继续教育学时数20个,结果将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根据各个单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结合相关系列的评审条件,对各单位要求聘任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给予聘用。
5、继续加强聘后管理,对xx年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主要措施:通知各个单位审核xx年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审核过程中对以下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准文件及其资格证书;近三年以上的各年度考核表;能体现任现职期间取得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证明或有关材料;本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业务工作总结;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证书);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单位或工作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审核材料的认定和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出的具体评语。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者;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判刑。
6、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乡土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主要措施:根据xx大报告第五条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第(三)条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主动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在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方面,组织人员对农民进行大力宣传。与文广局联系,通过电视宣传,并组织人员到各村张贴《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晋升职称。
篇16: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_城建环保_网
流星划破夜空,会触动文人的心灵;瀑布飞流直下,会触动诗人的心灵;鸟儿轻吟低唱,会 触动才子的心灵;大自然被污染,深深触动了我们的心灵。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城建环保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建环保范文】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城市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xx年底,全市共有城镇人口316·7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31·5%,比1995年提高了10·34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临沂城为中心,以205国道、206国道、327国道、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和沂蒙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与1995年相比,临沂城建成区面积扩大了25平方公里,县城面积扩大了41平方公里,全市建制镇增加了33个。二是城市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明显改善。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道路总长度达1025·4公里,总面积1753·3万平方米,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95·18万吨,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5%,绿化覆盖率达26%,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8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4标台,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城市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在投资拉动方面,撤地建市以来的6年间,全市城镇建设投资达19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7%;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于城市区域内的建设投资达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在消费拉动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县以上消费额为139·76亿元,占到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2%;仅从住宅消费看,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房面积达26万平方米,住房消费达4·16亿元,到今年6月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累计达10·66亿元,占全市个人消费贷款的73%。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与省内先进城市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市城市经济、城市人口的规模仍处于全省落后位置,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执行规划的意识不强,详细规划覆盖率偏低,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开放程度不高,城镇容貌有些地方群众还不满意。要加快全市城市化进程,必须高度重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目前,伴随全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我们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紧紧围绕到20xx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的总目标和优化城镇布局,重点发展临沂城,加快发展各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尽快形成以快捷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方便的服务、鲜明的特色为重点,以临沂城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
二、抓改革,办实事,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档次。一是要放开规划设计市场。要不断整顿和规范规划设计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一切规划设计项目都要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公开定标。重点规划设计项目,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与设计,确保城市规划的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二是要加大规划设计深度。城市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新世纪现代化气息。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步伐,使城市所有土地的开发和建设置于城市规划的严格控制之下。对城镇区域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都要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定图则,在三至五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全面覆盖城镇建成区。在城市详细规划中,要确定规划红线、生态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要高度集中规划管理权,按照规划管理权上移的要求,一个城市只准设立一个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行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权的集中统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和各县都要建立由公务员、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政府城市规划设计的决策咨询机构,所有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都必须经过规划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今后,未经规划委员会论证的规划设计项目,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加快建立规划、土地、房产统一的管理体制,使土地和房产管理成为规划实施的有效保障。四是要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依法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红线、绿线、蓝线和紫线。要加大规划管理的深度,严格实行城市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严肃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要强化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实行批前和批后15天的公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
围绕把临沂城建成鲁南地区经济、贸易、交通、科技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建成现代化城市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好临沂城。规划要突出商贸城、历史文化名城、滨河水岸城市三大特色。要充分利用临沂批发城的基础优势,以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综合考虑产业调整、通讯、交通、仓诸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批发城改造提升规划,形成临沂城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新优势。充分利用临沂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旅游开发,作好历史文化名人、历史遗迹整体开发建设规划,形成临沂城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临沂城滨临沂河、多条河流穿城而过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抓紧进行河城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形成河绕城过,城绕河建的田园风光特色。要把沂河两岸和工贸开发区、罗庄新区作为临沂城建设的亮点,所有建筑都要高起点规划,最起码五十年不落后。要按照临沂城总体规划要求,通盘考虑三区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要继续实行市政府对临沂城三区规划的统一管理,三区政府和所有驻城单位都要服从总体规划,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当前,要重点解决临沂城规划区内民房建设混乱问题,今后,规划区内的所有民房建设一律由市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要树立精品意识,今后城市的各项建设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争创一流水平。尤其是沿街建筑要认真把关,坚决禁止建设低水平的沿街房。要大力推广新设计、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城市的旧区改造要与新区建设相结合。新区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建设。要注重城市景观的整体效果,新建的每个组团、每个区片、每条街道、每幢建筑都要做到与历史文化风貌、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统一,注重建筑造型、色彩、风格的协调一致,吸取国内外建筑精华,精心设计,建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建筑精品,要形成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景观。旧区改造,要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好历史优秀建筑及其周围的整体空间环境,以延续历史文脉、体现历史传统风貌特色,坚决避免超强度、高密度开发。要树立长远观念,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规划建设好每个建设项目,不留遗憾,不当历史罪人。二要突出城市建设重点。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在城市建设中,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投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设项目上。要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重点抓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紧紧围绕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河流整治等。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要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适宜"人居"为目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要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做到城市建设从量的扩展转向质的提高。要抓好城市的公共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做到还空间给百姓,建绿地给市民,按照先城内后城郊、先造绿后造景的原则,抓好城市园林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大环境绿化,真正让城市绿起来。在新区建设中,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在旧区改造中,绿地率必须达到25%以上。要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以保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进行建设。要抓好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排水能力。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工程、中水回用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xx年前,每个县城都必须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工程。要实施城市洁净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搞好垃圾转运站建设,逐步淘汰影响市容的垃圾方箱,每个城镇都要根据垃圾的产量,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处理工程,变废为宝,逐步解决垃圾对城市的污染问题。要实施绿色能源战略,加快城市的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减少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在行政办公区和居住区不准有污染企业存在,老城区有污染的企业要通过旧城改造,合理布局,尽快搬迁。今后要严格控制有污染企业的发展,坚决禁止新上污染企业,切实将人为污染源彻底根除。对临沂城规划区内及城郊的小板厂、小窑厂、小锅炉,三区政府要实行关治并举,通过相对集中,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措施,尽快解决临沂城的大气污染问题。要注重城市景观建设。不但要把城市的路通起来,把地绿起来,把水清起来,把气净起来,还要把灯亮起来,把景美起来。在城市建设中要精心设计塑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城市景观。要特别注重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景观建设,形成独特的城市"名片"。
(三)坚持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
一是要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级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以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治污力度,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下大力气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对市区内的乱搭滥建、违章建筑、沿街摆摊、店外经营、乱挖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不良行为进行彻底治理,在尽快改变脏乱差状况的同时,制定巩固提高治理成果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统一的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多家执法为综合执法,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执法效果。城市管理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市委、市政府对临沂城管理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抓紧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尽快运转。
三是要坚持依法管理。首先要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房地产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市场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其次要依法进行管理。城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做到违法必究,对市区内的违章建设、户外广告、沿街摊点、车辆违规行驶、乱倒乱扔拉圾、乱挖掘占压道路、乱贴乱画等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是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对交通管制、环境监控、治安管理、物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效果。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经营城市文章。
一是放开建设市场。要建立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公开、透明的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必须全面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进行公开、公平交易。鼓励高水平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装饰、监理队伍参与竞争,坚决打破地区封锁,逐步把建设市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创新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建设事业的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合理补充、调整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和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随着市场的发展,及时核定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作业标准及费用定额,改革经费拨付方式,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要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建管分开、管养分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和市场监管,具体经营和作业行为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公共交通、供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实行"特许经营",市政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实行动态招标承包。国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要尽快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为公司制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运营发展新机制。
三是搞好城市资产经营。首先要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政府必须真正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转让全部实行挂牌交易,一律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严禁零星分散批地,严禁场外交易和隐形交易,严厉打击土地黑市交易,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凡违法用地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清理工作,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次要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经营。一要优化增量资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全部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城市现有基础设施资产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均可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第三要搞好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今后,对城市的开发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充分发挥城市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城市的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在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提下,按规划开发建设的地片达到五通一平要求后,以及旧城改造的区片由政府负责搞好拆迁后,其开发权都要公开向社会招标拍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开发权指定给任何开发商。各级领导干部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土地交易、工程承发包、房地产经营开发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经营问题的管理,依法有序地搞活城市资产的经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三、齐抓共管,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已成为影响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突出制约因素。各级要本着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积极探索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基层组织,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规范社区运行机制,在城市管理的"四级网络"中发挥好作用。今年,在三区、各县城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镇,要按有关程序抓紧进行镇改街、村改居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建立居民委员会的,要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结合当地实际,以建设施、建队伍、建网络、搞服务为重点,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特别是兰山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意见,抓紧进行社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社区组织的调整设立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探索街道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强化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针对我市城市居住人口中农民所占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把对广大城市居民的城市意识教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驻在城市,热爱城市,美化城市"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予加强城市管理的有益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尽快实现由农民变市民、市民变主人的转变,增强广大居民服从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三是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对城市建设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城市道路网络延伸,交通管制,环境监测治理,通讯、电力设施配套,广告市场、文化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等工作,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确保管理到位,不出问题。所有驻城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要树立大城建观念,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共同把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城建环保范文】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回顾总结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省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在1月2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对今年建设工作已作了简要部署。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具体工作由周游同志部署。
一、充分肯定全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省人民经受严峻考验,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在以为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迎难而上,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达到1997年以来的最好水平。据初步统计,全年预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0xx亿元,增长13%以上;财政收入预计超过1960亿元,同口径增长20%以上;进出口总额将达1136亿美元,同比增长61%。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58.7亿美元,同比增长50%左右,位居全国第一。同时,省委、省政府采取的重大发展举措已初见成效,新型工业化布局全面展开,沿江开发集聚效应日益明显。苏南在全省的先导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苏中开发开放迅速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区域共同发展出现新的局面。总的看来,去年遇到的困难比预想的多,取得的成绩比预期的好,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新的、积极的变化。市场活力明显增强,民众自主创业和企业自主创新成为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产业升级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和高成长产业成为新一轮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市化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区域之间、城市之间的发展不够协调,制约城市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依然存在;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有待加强,实施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健全;城市建设偏重数量的扩张,对质量和内涵的追求相对不足;一些行业的改革力度还不够大,改制工作不到位;建设领域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依然突出,违规拆迁现象时有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重要的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当前,国际产业和资本正在继续向我国沿海、沿江地区转移,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省市呈现出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局面。浙江提出了“城市省”的概念,广东提出了建设“珠三角大都市”的目标,与我省构建三大都市圈的理念相互呼应。在新形势下,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加快富民为核心、改革开放为动力、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保持全省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势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建设战线要紧紧抓住新机遇,增强信心,奋勇争先,扎实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新一年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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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乙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 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 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 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 国之日起到离开 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 公司 账户,并按 国 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 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 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 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 到 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 返回 ,由甲方通过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 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 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
权享受回 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 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 的旅费和替换者来 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 行的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 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 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 服务期间,应遵守 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 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 年,从乙方人员到达 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
在 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 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员,不享受从 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 至 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 后, 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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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裁办司机以及北京分院司机。
四、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员工在使用车辆时,需对车辆使用登记表认真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有义务配合人力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2、驾驶员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补休时间,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3、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五、加班补贴办法
1、总裁办司机:
a 工作日晚八点后出车补助20元;
b周末出车补助150元/天(超过3小时,不足3小时的按照100元处理);
c节假日出车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的3倍核算。
2、北京分院(接送专家)司机:
a工作日晚9点至晚12点出车补助100元,12点后出车补助150元。
b周末出车补助150元/天;
c节假日出车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3倍核算;
d 如需用私家车,按照工作时间出车程表数据每公里补助1.5元,公司将不再承担工作期间使用所产生的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以及保险费。
f 每天手机都应处于开机可接通状态,如有事情随叫随到。
六、加班审核办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行车单,得到同车人签字确认,次日经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2、签字确认后行车单交至人力行政部统一登记存档,申报加班补贴。如不履行等同自动放弃。
建议;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及出现虚报行为。加班补贴费用应划归加班用车单位或部门承担。
篇19: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技术服务期限与进度
2、技术服务质量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元(大写: 圆整)。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的方式确定。
第七条 技术成果验收
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八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合同有效期内,技术成果归属 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并且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20: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
一、案例背景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大量农村人员外出创业、务工,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致使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农村乡土人才断档,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能带富的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牢牢抓住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围绕深入推进村级干部素质升级和强化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在全省率先创办了以专门培训农村干部为主体的“双鸭山市农村干部学校”。配套制定实施了乡镇干部培养5年规划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5年规划。计划利用5年时间,集中培养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每个行政村培养储备2—3名后备干部。
二、主要做法
双鸭山市探索创建“基层干部成长进步培训基地”,为乡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搭建平台,增强村级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着眼长远,集中办学,突出培养长效性
为从根本上解决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走出“年年整顿、年年瘫痪”的怪圈,市委针对农村“两委”干部队伍结构老化、素质偏低、后继乏人等问题,先后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从创新选育方式入手,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创办“双鸭山市农村干部学校”,整合全市教育培训资源,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一条龙“无缝对接”。学校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校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常务副校长,市委党校、市农委、市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校长,在集贤、宝清、饶河三个县同步设立分校。
(二)整合资源,联动办学,突出培训系统性
为推动市、县两级农村干部学校一体化和均衡发展,市委进一步统筹全市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市县党校、农广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师资力量,优先保障农村干部学校教学需求。在培训经费方面,统一由各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承担四个区培训经费,县级财政分别承担各自培训经费。在教学场地保障方面,利用市党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活动场所。在教材编印方面,结合我市农村实际需求,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全市涉农专家资源,负责课程设计及教材把关,确保贴近实际、有针对性。在师资力量方面,还聘请了农委、民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选取了县、区农村支部书记代表,现身说法,谈农村工作。抽调了市委选派第一书记优秀代表,从不同的层面分析探讨农村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由市县组织部门牵头,指派市县党校、职教中心等部门一线教师担任班主任。同时,由公安干警负责学生安保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每天对学生饮食情况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多渠道保障农村干部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紧扣需求,灵活办学,突出培训针对性
坚持“按需培训、人性化办学”的原则,根据农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科学设计教学内容,选定了《理想信念教育及农村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与环境保护》、《涉农政策与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实务》等12门课程,着重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同时,根据农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坐不住板凳、季节性繁忙的实际,进一步转变办学方式,综合运用教师授课、学员讨论、现场观摩等喜闻乐见的方法进行教学,实现由“灌输式”、“讲座式”授课向“案例式”、“研讨式”转变。在课程安排上灵活设计学习班次,每期学制为18个月,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农闲时间集中授课6次,每次集中授课15个工作日,确保入学的农村干部学习、生产两不误。为提升培训成效,学校到村进行回访了解需求,有针对性的设置课程。20xx年7月农村干部学校牵头组织136名新任职农村党组织书记,到甘南县兴十四村进行外埠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眼界和视野、学习了先进理念。
(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突出培训实效性
农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村干部的素质高低往往决定着村民的富裕程度。市委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把农村干部教育的每道关口,探索建立了一整套选拔、教育、管理、考核机制。在选拔方式上,采取村干部自愿报名,党员群众代表投票推荐,村“两委”审查,乡镇党委公开考察,县(区)组织部门审核备案五个步骤,层层把关择优录用。在教育方式上,强化学生自主选学力度,每次集中学习安排一次研讨、一次文体活动、一次专题讲座,并要求学生认真记录笔记,自己撰写发言材料。在管理方式上,建立了组织部门派员、乡镇干部跟班工作制度,实行在校期间封闭式管理,对学习秩序、奖惩措施等逐一作出规定。在考核方式上,坚持“育、用”结合,实行优胜劣汰,定期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将学生每科的学业成绩同日常表现按一定比例换算打分,力求学习培养中发现一批优秀农村人才。同时,与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同步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毕业后发放毕业证书,并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人选重点培养。今年3月份,为了适应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农村干部学校适时举办了全市“转思路、调结构、促增收”农业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学员在推进农业转型发展中的传、帮、带作用。
三、工作成效
20xx年3月23日农村干部学校成立以来,已集中开展4期培训,累计80天,有160名村级后备干部入校学习,并利用农村干部学校培训村级干部1080人次。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全市基层农村干部思念观念及时转变、能力素质全面提高,为双鸭山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思想观念转变,发展经济能力不断提高。经过农村干部学校培训的农村干部回到村里后,发挥所学优势,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他们能够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开山门走出去、打开脑门谋出路,克服等靠要思想,能够从本村的具体实际出发,制定本村的发展规划,用市场的眼光、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同时着力调动群众谋发展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民解决好良种引进、技术培训和产品销售等问题,为群众提供了稳定增收的渠道。
(二)政策观念强化,执行政策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突出惠农、强农政策的教育,教导农村干部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善于用政策推动工作,善于用政策解决问题。现在很多农村干部都能够认真学习、理解和领悟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政策精神,切实提高了自身政策水平。在提升自身能力的同时,众多受训村级党员干部和后备干部主动走访农户宣传政策法规,让所在村的广大群众了解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规定,了解新农村的主要内涵和建设目标任务,明白新农村建设是造福农民的重大决策,继而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益。
(三)服务意识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培训,农村干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不断提高。回到农村后,这些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深入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真正做到了遇到责任不推诿、碰到困难不退缩、见到难事不躲避,公道正派,干净干事。
四、启示思考
第一,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根本途径。认真做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不懈地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灌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心系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双鸭山市农村干部学校在乡村两级干部培训中,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为推进双鸭山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二,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育强农村人才能力素质的迫切需要。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增强党员干部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本领。双鸭山市农村干部学校以培养新型农民为己任,从培养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思想道德素质、较高勤劳致富能力出发,突出创业精神、创业意识的培养,突出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能力的培养,突出富而思进、进而文明素质的培养,突出农业技术、生产技能的培养,收效明显。与此同时,积极整合有效资源,聘请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专家学者讲课授学,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突出特色化、专业化,使培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欢迎和好评。
第三,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要。“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能不能实现既定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员干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体,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础力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能不能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农村党组织是否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执政能力,努力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掌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