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保证人:______抵押人:______
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年月起至__年月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__.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__.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保证人:______抵押人: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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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
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2025抵押合同协议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抵押财产
乙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见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乙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交甲方保管,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乙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4、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乙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甲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乙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由甲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抵押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用电方: 用户编号:
为明确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义务,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电用电办法》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电地址: ,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第二条 用电容量: 千瓦;供电方由 线路 变压器低压侧经低压供电线路,向用电方供电。
第三条 用电计量: 配 2.0 级 电能表一块。
第四条 电价、预付费支付及结算方式、电费查询方式:
(一)电价:供电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收取电费,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标准调整,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用电方同意采用“先支付电费后用电”电费结算支付方式。
1、首次办理预售电业务用户,为防止发生接电后立即停电的情况,用电方应结清已使用电费,并按不低于约定的预存金额预存电费。2、供电方定期按合同约定的电价标准测算乙方剩余电费余额,用电方有义务根据供电方提供的各类服务渠道查询用电信息,了解测算电费余额,在余额不足时及时续交电费,确保测算电费余额充足。由于用电方未及时续交电费引起停电,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用电方承担。3、当用电方测算电费余额低于约定的停电阀值时,供电方可对用电方实施停电。用电方续交电费后,当测算电费余额大于停电阀值,通知供电方恢复供电。4、用电方可根据日常用电情况,填写以下内容(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用电方首次预存金额:________元(不低于50元)。(2)用电方预警阀值:○30元 ○50元 ○100元○200元。5、用电方停电阀值:_零_元。6、如用电方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当测算电费余额低于预警阀值时,每次自动代扣的预收金额为:○50元○100元 ○150元 ○200元,○400元,其他:________元。
(三)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供电方原则上实行固定结算周期和抄表例日,但如遇特殊情况,供电方可适当调整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用电方应予以配合。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如有变化,以供电方通知为准。
(四)电费结清期限:若抄表时间为当月20日前,用电方应于当月抄表之日起10日内结清当月电费;若抄表时间为当月20日及以后,用电方应于月末前结清当月电费。
(五)对于预存电费,供电方可根据用电方需要,按充值金额开具收款凭证,待抄表周期结算电费后,可开具电费发票。
(六)电费查询方式:用电方可选择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南方电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登陆95598网上营业厅( )、拨打95598热线电话或营业厅柜台服务等方式查询电费。
(七)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的,应当先结清电费后再协商解决。
第五条 通知: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间通讯联系:
(一)供电方通讯方式:市话通讯、号码:95598
(二)用电方通讯方式:市话通讯、号码:手机1: ,联系人:
(三)依据本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供电方向用电方发出的相关通知(包括催交提醒、停电通知等),供电方可选择用电方提供的上述任何一种通讯方式向用电方进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话、电视或报纸公告、用电地址所在社区公告等。用电方应保证上述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如上述通讯方式任何一项变更的,用电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供电方仍按以上方式通知的,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自行承担。
通知或者法律文书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1.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的,应于电话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之日视为已有效送达;2.以公告方式通知的,应于公告刊登或发出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六条 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及维护管理责任:
(一)双方确认按下列情况之一界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和维护管理责任:
用电方用电地址所在地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方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计费电能表出线端子处。计费电能表(包括电能表箱)和分界点电源侧供配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更新改造、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受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更新改造、维护管理。
(二)提请用电方注意事项:
1.供配电设施(包括一户一表设施)由产权方维护管理。产权移交供电方手续办理完毕前,由产权所有方维护管理;产权移交供电方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供电方维护管理。
2.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费电能表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妥为保护,不得在表箱前堆放影响抄表、计量准确、安全的物品。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的,用电方应及时告知供电方,以便供电方采取措施。
3.如因供电方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由供电方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电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约定事项:
(一)在用电方远程自动化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以远程自动化系统计量电量为准;远程自动化系统未投运或出现故障影响计量准确的,以现场抄表读数为准。
(二)用电方应对供电方用电检查和计费电能表轮换、试验、故障处理、抄表提供方便。
(三)若用电方未能及时充值导致自动断电后,用电方须确认用电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随意触摸电路及电器可能带电部分。
(四) 由于用电方原因未能如期抄录电表读数的,供电方通知用电方待期补抄或暂按上一次用电量计收电费,待下次抄表时一并结清。
(五)若居民用户房屋变更业主或用电方因买卖、出租、分立、合并、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而在同一用电地址变更用电人的,应当向供电方办理变更用电手续、清偿拖欠的电费。
(六)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窃电,用电方窃电的,供电方有权当场中止供电,并要求用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向供电方承担窃电责任。构成犯罪的,供电方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七)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私自转供电、私自改变用电性质、私自引入其他电源,以及私自迁址、更动用电计量装置等均属违约用电,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予以处理。
(八)用电方需变更用电性质、增减容量、暂停用电、移表、迁址、更名、分户、并户、销户、改压的,应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部门办理手续,其中变更用电性质、增加容量、迁址、更名、并户、改压应另行签订合同。
(九)为保障电网安全和制止违法用电行为,供电方有权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该用电检查权的行使与否不影响、减轻或免除用电方对其用电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维护之责。用电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拖延或拒绝。
(十)用电方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的,供电方有权销户,终止用电方用电。用电方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用电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内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电费结清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及违约金的,供电方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中止供电并酌情将欠费情况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二)因供电方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用电方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方应依照《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的规定向用电方赔偿损失,供电设施产权不属于供电方的除外。
(三)用电方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计费电能表的,用电方应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的规定向供电方支付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四)对伪造、套用他人主体资格申请用电、变更户名或提供虚假的报装资料,一经查出并核实,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解除合同,并追究用电方责任。
(五)用电方应与供电方结清债务后,才能解除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的,新用户应承担原用电方所负债务。经供电方检查发现用电方私自过户时,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六)用电方应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用电方违反该条例或细则并危及或危害电力设施的,供电方有权制止并要求用电方改正、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者赔偿损失。确已危及电力设施或随时可能发生危害电力设施,且用电方未改正或未消除隐患的,供电方可对用电方中止供电。
(七)其它违约责任依照《供电营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电用电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双方详尽阅读和理解,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若任何一方有异议,须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同一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用电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供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调整而不适用时,按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
★用电方声明:用电方已详尽阅读和理解本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中加粗体条款部分),供电方已应用电方要求对上述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出相应的说明,用电方无异议。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签字)
代理人:(盖名)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4:建设银行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行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5:2025抵押的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_____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_____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签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6:热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
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
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篇7:房产赠与协议简单装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法定继承过户税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六、本协议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见证人:
篇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篇9:赠与房产的合同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私人借款房产抵押协议书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借款交付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赁甲方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的位置、面积:
乙方租赁的商铺位于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厦 层 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铺编号为: 。
二、经营品类和范围:
乙方经营项目为 ,乙方经营的项目必须服从甲方商品功能分区规划和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经营品类和品牌。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金额的百分之 递增。免租期限为一个半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租金及缴纳时间和方式:
1、租金
乙方租赁期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日,首年度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其中包含物业费),半年租金为 元( 元整 )
2、缴纳时间和方式
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交付日期为到期前15日。其中,首期租金交付方式为押一个月付六个月,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缴纳,金额共计 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租赁期间应交其他费用:水电费、空调取暖费等费用。
乙方需按照甲方签发的“缴款通知单”缴纳日常费用,缴纳时间以甲方财务部门规定缴纳时间为准,缴款通知单需加盖甲方公章。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作为保证乙方合法使用商铺及本物业范围内合法经营的履约保证,于开业前7日内缴纳。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修改有关治安、消防、水、电、气、经营和管理、营业时间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乙方实施。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
2、甲方需要设备改造时,应提前30日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顺延租期的方式予以补偿。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税务、消防等管理部门的资料和证明等。
4、甲方依市场需求进行统一促销活动,如活动与乙方业务相关或大厦统一整体安排活动,乙方有义务通力配合,并承担部分活动费用。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证照,为乙方出具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类文件。
6、物业建筑物外部及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需要转租、转让商铺经营权时(乙方经营法人改变但是经营品牌不产生变化的情况除外),须以提前1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方可进行。同时,乙方按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缴纳转让费。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4、乙方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需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所聘人员在从业期间的一切行为由乙方负责管理。上岗7日内从业人员必须办理上岗证、培训证、健康证等证件。
5、乙方自行承担对外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因违规而造成的各种罚款等费用。
6、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商铺内的商品及私人贵重物品,商铺内严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如遇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六、商铺装修:
1、乙方负责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2、乙方装修商铺前,必须按甲方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并提交商铺形象设计图纸,经甲方二日内审批后由乙方聘请有资质或有相应证书的公司或人员进行施工。装修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扣除乙方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剩余部分在两个月内退还。
七、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剩余管理费和保证金,同时对乙方按月租金的1—3倍收取违约金。
1、 未按甲方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的;甲方的原因除外。
2、 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各种费用,未依法纳税政府职能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拖欠状态持续10日以上的;
3、 故意损坏甲方的设施、聚众闹事破坏甲方设施、聚众破坏经营秩序、组织策划商户罢市等影响甲方经营和违反甲方规章的;
4、私自将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
6、因乙方非法经营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
7、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及经营品类的;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装修方案,不得擅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改变主体结构或其他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项费用,如逾期缴纳,逾期不足10日,以应交费用总额为基数,按日加收0.2% 滞纳金,且甲方有权在逾期缴纳期间停止提供水、电、气等物业和经营管理服务。逾期超过10日,视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乙方商铺内的财产及商品清除或另行处理,保证金不再返回乙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甲方需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故意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非因故意原因,影响乙方经营超过3日,租赁期相应顺延。
十、免责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损害或损失,可免于对甲方的责任的追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而临时的停水、停电或停止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等;
3、因本物业范围外责任所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坏等;
4、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停止设施、设备运行而进行抢修或抢救,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事后需跟乙方做书面说明;
5、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停止物业服务、经营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的。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乙方交纳租金、管理费及信誉保证金,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附件:
①盖有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盖有乙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能证明乙方经营权限的所有证件复印件,如授权书、商标注册证明、生产厂家执照等。
⑤场地平面位置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无法联系时可替代的联系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字: (委托授权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2:民间个人车辆抵押合同
第一条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 _____天。
月利息为借款总额的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息,甲方于每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总额20%每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终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车辆所有权无条件归乙方所有,且甲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关于争议解决:如双方产生争议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但需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并于甲方还清本息时一次性归还甲方。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五日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七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篇13:成都房产回购合同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售给乙方的坐落于________上述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
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祝
福房价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
分之五的管理费。违约五日后(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初次办理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卖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乙方若不配合或拒绝甲方回
购,则需按照该栋房产的市面价值的五倍赔偿,并由乙方追究甲方违约
责任,并且由担保方作为担保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篇1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将位于包头市 区 号楼 单元 号的房屋有偿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头市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住房面积为 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确认,且无异议。
二、该房屋抵押价格为 (小写: )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抵押费全部付清,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及相关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抵押担保记录。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违约时房屋现行价的100%的违约金。
六、房屋风险责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转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指纹)
抵押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保证人签字(指纹)
证明人签字(指纹)
年 月 日
篇15:浙江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_
地址:_
抵押人:_
地址:_
担保人:_
抵押物业地址:_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 合约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年_月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 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 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 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 房产买卖合同 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 (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_币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贷款利率按银行之_币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抵押人必须在_银行_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银行_分行或经由_银行之_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币_元整或_币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贷款买房购房合同范本三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 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篇16:借贷抵押合同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元整,小写:¥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即¥__。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__。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元整:¥__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借款人: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日期:
篇17:房产抵押典当借款协议书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月利率为___%,合计为___%,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续当
9.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7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本条违约责任与
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16.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16.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
16.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6.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6.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6.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6.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6.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6.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篇18:房产抵押合同协议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住所:
年 月 日
乙方与甲方即借款人 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为保障乙方向甲方发放的全部借款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该房产即 室,该房产产权人为甲方。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
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
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借款。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
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第八条 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一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交登记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19:房屋借款抵押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20:抵押房屋的租赁合同有效吗_合同范本
已经出租的房屋能否抵押?已经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权的实现与承租权的行使有无冲突?如何解决?这些都是房屋租赁、抵押中常见的问题。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高级人民法院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一、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如何实现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房屋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房屋房屋租赁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房屋租赁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房屋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笔者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