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稿件制作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就共同制作播出《……..全民娱乐健身》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全民娱乐健身》节目由乙方负责制作,完成制作后,节目成片在甲方某某电视台一套节目播出平台播出。
2.《……..全民娱乐健身》节目播出时段为每日的 时 分至 时 分。节目时长为60分钟。含插播广告时间。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不计算播出时间。
3、节目播出中插播广告所获得的实际广告收入,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成,甲方三成,乙方七成。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收入不分成归乙方全部所有。
4、因插播广告发生与广告委托单位或个人发生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发生的与广告委托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的节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节目在播出前完成修改。因修改节目增加的制作成本由乙方承担。如双方对已经完成制作的节目有争议,如来不及修改或重新制作,在乙方无法提供备用节目片的情况下,只要节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甲方不能停止播出。
6、为了扩大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对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活动结束后有权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甲方已对已经履行完成本该合同约定的播出义务。
8.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和争议。
9、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一方因非正当原因(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按可得收益赔偿对方的损失。可得收益按本合同单方面解除前三个月的平均收计算。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双方履行合同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履行合同期间平均计算。
10、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停电、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遇有国家临时规定的禁止娱乐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对甲方不能播出节目予以免责。遇有上级主管单位或地方以上各级政府占用电视台播出时段进行专项宣传而导致本该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可以免责,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开展同类节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甲方双方合作期满后,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继续合作协议,甲方与其他人或单位合作的节目不得与乙方的节目雷同或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交力。
13、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为某某市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页3]_合同范本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 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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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文节选!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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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告宣传合作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为了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宣传公司特色业务,扩大宣传影响,增加宣传效应,拟在县、乡辖区范围内,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合作该项宣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甲方工作任务和要求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宣传内容,并且确保其真实合法。
2、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宣传效果。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广告内容播放,全天播放6次以上,同时,在每天19:30至22:30之间应当播放广告不少于2次。
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制作广告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
3、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广告宣传播放时段和播放次数等要求播放。
4、乙方如果有违甲方广告宣传内容及播放要求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发现一次未播,免费为甲方播一个月。
三、广告宣传播放时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广告费用:总计¥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50﹪,即4200元;于20xx年6月25日前全部付清余款。
五、违反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应当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合作意向书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
项目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甲方(委托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并支付技术研发服务酬劳;乙方接受委托并提供相关技术研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研发内容
1、
(1)
(2)
(3)
第二条 资料提供
1、乙方提出所需资料、数据清单,甲方审核确认后提供。
2、乙方根据需要,可要求甲方补充必要的资料、数据清单,甲方审核确认后提供。
3、双方联系人应在确认的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必须注明移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4、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应当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当将上述资料及数据全部退还给甲方,并不得以复制、扫描等任何方式保存甲方的资料信息。
第三条 甲方协作事项
1、访谈:根据合同需要安排人员配合访谈。
2、调研:根据合同需要提供资料、场地配合调研。
3、其他: 无 。
第四条 乙方技术研发服务人员组成
1、乙方指派 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形成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同时指派 作为本项目的技术研发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技术研发服务人员。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技术研发服务人员不能胜任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研发服务人员应实际参与本合同的技术研发服务工作。
第五条 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规定下的技术研发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
2、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工作之前,应就技术研发服务具体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建议。
3、在技术研发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可能影响技术研发服务的事项,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汇报。
4、乙方在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之前,应与甲方就拟起草技术研发服务成果的内容进行沟通。
第六条 技术研发服务成果的交付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以下方式处理:
1、
(1)
(2)
(3)
2、交付的时间: 年 月 日 。
3、交付地点: 。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技术研发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完成。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时应当同时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甲方按照本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2、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标准:
(1)按照本合同条规的“第六条第1点”要求验收;
(2)其他: 。
4、验收费用的承担: 。
5、验收后的处理:
(1)验收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
(2)验收未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乙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验收意见对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不能视为免除乙方对技术研发服务成果存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如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免费予以修正和完善。乙方不予解决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技术研发服务报酬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合同总价)为:大写 元整(小写: )。本合同的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为固定不变价格。该报酬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技术研发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项目结题验收款: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合同总报酬,即大写 元整(小写: )。
3、支付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4、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 ;
(2)开户行账号: ;
(3)开户行: 。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适时对技术研发服务事宜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并可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回应或做相关修正。
2、甲方认为乙方的技术研发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3、甲方协助乙方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并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需要甲方配合的相关事宜。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
5、其他: 。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技术研发服务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应报甲方认可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乙方对甲方了解项目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应保证派出的人员熟悉项目涉及的业务,并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咨询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经验。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资料应真实准确。
4、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时,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开展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干扰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5、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技术研发服务成果提交后 个月内,根据技术研发服务成果在实施环节的客观需要,免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培训等相关后续服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
7、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工具、理论、方法和提供给甲方的技术研发服务成果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如第三方因乙方的技术研发服务工作向甲方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8、其他: 。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明确表示不能为甲方提供技术研发服务服务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建议超过 天的。
(3)若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技术研发服务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技术研发服务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 天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4)乙方技术研发服务工作进度或者工作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 5 天内仍未纠正的。
(5)乙方迟延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达 天的。
(6)乙方提交的技术研发服务成果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委托给第三方或者乙方擅自将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的。
(8)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3、本合同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达 天的。
(2)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4、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
2、甲方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费用 1% 的违约金。
(2)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应继续支付,甲方还应按照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技术研发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 1% 的违约金。
(2)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技术研发服务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技术研发服务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 1% 的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技术研发服务报酬总额1%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未得到弥补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政府行为、战争、瘟疫等。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如果未能尽其努力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4、如果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和合理的替代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5、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 30 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通讯与联络
1、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乙方安排 负责与甲方保持日常联系。如双方确有必要更换联系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乙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
2、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3、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调整的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负责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6:大米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类别:________________
特约经销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系列;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区域内有义务做好广告宣传及其它相关产品推广工作。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3、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天达不到所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市场投入费用必须保证真实。
3、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100%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主要竞品旁边。
4、甲方在某时段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告之消费者,并配合甲方促销政策的有效实施。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为经销系列产品唯一的供货商。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送货方式:
1、订货: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订货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2、 送货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
①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至双方约定的,双方指定收货联系人为:________________A: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经收货后,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全部风险(由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损失除外)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订货付款以款到甲方指定帐号为发货原则,甲方指定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退换货:
①但为保持产品在货架的新鲜度,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单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特别促销支持。
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应保证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如有产品出现滞销和质量问题包退包换,但乙方须将滞销产品不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内退回。乙方不应销售,否则引带出来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3页),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甲方提供之供价及零售价表。
备注: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7:北京市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 休息和社会 保证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
住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诞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 事情 肇端 工夫:_________
在京暂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 地点地:_________________
按照《 休息法》和 无关 法例、规章,甲乙 单方经 对等 商议 分歧, 志愿 签署本 条约, 配合 服从本 条约所列 条目。
第一条 【 休息 条约 限期】
本 条约于乙方被 调派之日起 见效,于本次 调派 举动 完毕之日 停止。
第二条 【 事情内容和 事情 方法】
乙方 赞成在甲方的 摆设下 处置家政 效劳 事情。
乙方的 事情 方法:1. 整日制家政 效劳;2.计时家政 效劳。
乙方的 效劳 名目:1. 普通家务;2.孕、产妇 照顾护士;3.婴幼儿 照顾护士,4. 白叟 照顾护士;5一家庭病人 照顾护士;6. 病院病人 照顾护士;7.宠物养护;8. 其余(可填写多项)。
第三条 【工时】
甲方 摆设乙方 施行不 按时工时 轨制。
第四条 【知情权】
甲方在 调派乙方 事情前,应向乙方 见告用户 状况和 效劳 请求等 无关内容,并征得乙方 赞成。
第五条 【岗前培训】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 停止职业 宁静卫生、 效劳 标准、职业 品德、职业 妙技、甲方规章 轨制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 休息 前提】
甲方应与用户 商议 肯定 包管乙方 歇息 工夫和人身 宁静的 休息 前提,并 包管用户 尊敬乙方的 品德 威严及 休息。
第七条 【 人为 尺度】
乙方的 人为 尺度:
1.乙方 人为 尺度为_元/月或_元/小时;
2.乙方 人为 尺度由甲方、乙方与用户 商议 肯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 人为 尺度。 实施计时 效劳的, 商定的 人为不得低于北京市非 整日制从业 职员小时最低 人为 尺度;
3.甲乙 单方就 人为 尺度的 其余 商定。
第八条 【 人为 付出 方法、 工夫】
乙方的 人为 付出 方法为:
1.甲方 每个月_日前以 货泉 情势将 人为 付出给乙方。
2.甲方 拜托用户 每个月_日前以 货泉 情势将 人为 付出给乙方。
3.甲方 拜托用户在乙方 实现当次 事情后,将 人为 付出给乙方。
4. 其余 方法。
第九条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北京市 划定为乙方 打点工伤和医疗社会保险。
第十条 【 休息 规律】
甲方 按照 运营 需求,依法 订定规章 轨制和 休息 规律。乙方应 服从甲方 订定的规章 轨制和 休息 规律。
乙方 违背 休息 规律和甲方的规章 轨制的,甲方有权 按照规章 轨制 停止 处置,直至 消除本 条约。
第十一条 【 损伤 补偿】
因乙方 私自 离任或 效劳 变乱给用户 形成 丧失的,乙方 答允担 响应的 补偿 义务。
乙方在 事情 时期 发作 不测 变乱, 形成人身 损伤的,按 国度和北京市的 相干 划定 施行。
第十二条 【 消除 条约的 补偿】
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收的乙方,乙方 违背本 条约的 商定 消除 条约的 补偿 尺度为。
第十三条 【 单方 商定的 其余内容】
甲、乙 单方 商定的 其余内容
第十四条 【 休息争议的 处置 方法】
单方因 实行本 条约 发作争议, 该当自 休息争议 发作之日起60日 外向甲方 地点区县 休息争议仲裁委员会 请求仲裁。对仲裁 判决 不平的,可自接到 判决书之日起15日 外向 群众法院 告状。
第十五条 【 条约未尽 事件的 处置 方法】
本 条约未尽 事件或与 此后 国度、北京市 无关 划定相悖的,按 无关 划定 施行。
第十六条 【 条约份数】
本 条约一式两份,甲乙 单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拜托 代办署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 条约可作为家政 效劳公司与 成立 休息 干系的 农人工 签署 休息 条约时 利用。
2、家政 效劳公司与家政 效劳员 签署 休息 条约时, 需求 单方 商议 商定的内容, 商议 分歧后填写在 响应的空格内。 签署 休息 条约,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拜托 代办署理人应 自己 具名或 盖印。
3、本 条约书未尽 事件,经当事人 单方 商议 需求 增长的 条目,在本 条约书中 单方 商定的 其余 事变中写明。
4、当事人 商定的 其余内容在本 条约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5、本 条约应 利用钢笔或 具名笔填写, 笔迹 分明, 笔墨 精练、 精确。本 条约一经 签署,不得涂改。
6、本 条约一式两份,甲乙 单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 保存。
篇8: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页4]_合同范本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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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XX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詒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诚实、信任、进取、成就,我们的信念永远不变;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追求卓越,全心奉献,回馈社会是我们的诺言;
和平、友爱、幸福、欢乐,人类走向灿烂的明天;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平安!平安!平安!
(每次回来跟朋友说到平安每天早晨都会唱司歌,他们都会说是学松下幸之助的。)
然后是大家齐颂公司训导,开始几句话是这样的,“思想品行,光明磊落;组织纪律,令行禁止;工作态度,严谨求实……” 。
篇10:普通外包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东关城项目的防雷工程的制作安装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东关城
二、工程地点:大足区
三、合同范围:大足东关城项目1#楼、2#楼、3#楼、4#楼。
四、工程内容:避雷针及相关附件的制作和安装,1#楼住宅、裙楼商业、车库和2#楼、裙楼商业、车库,3#、4#裙楼和车库的浪涌保护器安装,并按施工图和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全套防直击雷工程制作、安装,一次性通过防雷检测验收(取得证书),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等工作内容。
五、工 期:
安装工期为 15 天,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算。如工程进行中甲方设计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按日承担据实结算价款的1%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
六、工程价款:
6.1、本工程为合同总价包干(即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为¥90000.00 元,大写: 玖万元整 (其中1#楼住宅、1#、3#裙楼商业、车库造价40000元,2#、4#裙楼商业、车库造价50000元)。详见设备清单附件。
6.2、包干总价说明
6.2.1总金额包干:本合同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各项目的单价为包干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6.2.2清单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设备费用、采保费、安装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损耗及风险费(含材料涨价风险)、保险费及防雷检测费用(取得证书)、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等工作内容。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7.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按本项目防雷施工图纸及资料,按现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以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竣工备案资料的总价大包干方式承建甲方的防雷设施制作、安装工程。
7.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如下:
1#楼住宅、1#、3#裙楼商业、车库安装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防雷合格证后支付¥38800.00 元,余3%质保金¥1200.00 元,质保满2年后无息退还,2#、4#裙楼商业、车库安装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防雷合格证后支付¥48500.00 元,余3%质保金¥1500.00 元,质保满2年后无息退还。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8.1乙方承诺本电源系统防雷工程一次性通过本项目所在地防雷检测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2乙方除了取得防雷单项检测合格证书外, 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包括防雷办综合验收资料的整理、资料的准备等)。
8.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合格且在重庆备案的产品,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50057-20xx、标准、> GB50343及相关国家其他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并满足重庆市防雷中心的有关要求。
8.4甲方提供的防雷工程所有材料包括辅材必须有合格证书,规范要求送检的必须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质保期及保修责任
9.1、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贰年。
9.2、贰年内该防雷装置及系统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被雷电击坏,乙方负责免费保修,维修时间自通知之时起48小时之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0.1甲方权利及义务
10.1.1委派胡杰 为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协助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资料收集和按甲方公司制度规定办理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相关手续。
10.1.2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款项。
10.1.3指定安装用水、用电驳接口,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4负责按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验收完毕。
10.2乙方权利义务
10.2.1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全权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2.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2.3乙方负责承担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侵权责任,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10.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10.2.5乙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所在地当地政府要求的必须办理的各项手续;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10.2.6乙方人员的食宿,乙方材料设备堆放、维护和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0.2.7作好施工现场保卫、防火(特别是森林防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包括住户)的关系;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按现行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妥善保护甲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乙方损坏乙方修复或赔偿
十一、 违约与处罚 :
1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范围内取得相应证书或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甲方有权不支付一切款项。同时,已安装完毕的防雷工程成品等其所有权归甲方。除些之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11.2乙方不得以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工人工资,乙方的施工队伍中的工人工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的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若乙方(包括乙方合作的班组或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经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划拨相应款项代乙方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且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的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闹事,如对甲方办公场所或人员进行围攻、拦马路、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十二、 其它:
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无效达成共识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订立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章)后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各叁份,乙方持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土方开挖合作合同范本
发包方:天合建设集团丁岸路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云庭花园建设项目1#、2#住宅、3#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由乙方包工完成,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丁岸路1#、2#住宅、3#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土方开挖工程,乙方提供大型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按甲方要求包工按时完成(包开挖、包回填),所开挖的土方量自行安排场外空地储存堆放。不得倒卖,以确保基础验收后土方足够及时回填,并按照甲方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土应无杂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淤泥土等。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昆山市城管中队联络、沟通,遵循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施工中负责施工厂内外道路清理、打扫等工作。如有违章罚款,一切均由乙方承担。在土方开挖期间,所有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严禁喝酒、疲劳驾驶等。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均与项目部无关,因事故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对项目部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二、工程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
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作业时,严格按照本工程基坑开挖方案施工。首先开挖2#商住楼基坑,然后再进行1#楼、3#办公楼土方开挖。必须指派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每层开挖长度不超过20m,开挖深度为2m,并严格遵循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当挖至标高接近基础底板标高时,严格按甲方施工人员的抄平位置,由甲方派人进行人工清槽,乙方挖机给予配合,防止超挖,并按围护结构要求及时修整边坡及放坡,桩体周围300厚土方甲方派人员清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用挖掘机带走。切忌机械碰撞桩体。开挖时间:自20xx年5月12日开挖日起,三十日内完工。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挖掘机前方及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同时应注意基坑土方坍塌,确保施工安全。
2、 本工程为江苏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乙方人员、机械进场首先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统一管理,机械停放有序,不得损坏甲方场内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和标高控制桩,以及甲方场内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一切物品,不得偷窃甲方材料、工具等。如有发生,乙方照价赔偿,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3、 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
四、承包单价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土方开挖是每8元/立方,以实际放坡开挖体积计算,未挖边坡不在计算内。回填土时每14元/立方,且必须是粉质粘土,粘土为工程绿化土使用。
2、本工程涉及1#、2#、3#建筑物地下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入甲方帐户由甲方出具财务专用章收据,待该工程1#、2#、3#建筑物基础验收后土方回填完毕,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将开挖土方倒卖造成基坑无土回填,甲方将用此保证金购置土方回填,多余资金由甲方退还乙方。购土资金不足,乙方必须弥补。
3、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工人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则甲方可以向乙方予以全部追偿。本合同自签订之后日至工程竣工,签订的价格无论市场材料涨价等因素,都不予调整。
五、工程款结算和付款及合同有效期:
1、乙方土方开挖完成付总款10万元。本工程全部回填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的50%,并退回保证金,其余款项在单元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2、合同有效期: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广告策划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章)
时间:
篇13: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第六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六章 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七章 保险期间
第八条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八章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九章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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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 无赔偿优待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 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车上人员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人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十六条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以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吨(座位)为准,进行核赔。
(1)车上伤亡人员的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该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2)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第十七条相同。
第三节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七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八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四节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九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五十条 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一条 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五十二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保险人:(公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机动车辆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
│车辆│牌照│用途│吨位或│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牌子│号码│ │座位 │ │ │ 合计│
├──┼──┼──┼───┼──┬──┬───┼───┬───┼───┤
│ │ │ │ │保险│费率│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 │ │ 险费│ 险费│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人民币 │ │
│(大写) │地址: │
├────────────┤电话: │
│保险费总数: 人民币 │联系人: │
│(大写)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单位签章: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 │
│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 │ 年 月 日 │
│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 │
└────────────┴─────────────────────┘
(表格不够可另加)
附件二: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车辆│牌照│用途│吨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保险费│
│型号│号码│ │或 │ │责任险│ 合计│
│ │ │ │座位 ├──┬──┬───┬───┼───┼───┤
│ │ │ │ │保险│费率│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 │ │ 险费│ 险费│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人民币 │ │
│(大写) │特别约定: │
├────────────┤ │
│保险费总数: 人民币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大写) │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保险公司签章: │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年 月 日 │
│ │ │
└────────────┴─────────────────────┘
(表格不够可另加)
经(副)理: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
篇15:通用版商业合作合同书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就委托乙方开发 _______事宜,乙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甲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乙方方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甲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方披露给乙方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甲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双方存在本次合作、合作内容、项目运作原理、性能及可能存在的技术漏洞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与乙方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乙方对双方合作项目、合作内容及甲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至永续保密。
(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三)乙方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第三方。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乙方应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甲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商业信息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二)若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三)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并且甲方可将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应用于其他项目,无需经过乙方同意或者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四)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的资料、经营信息及文件等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经甲方认可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设计成果等作任何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上述全部资料转让、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不将上述全部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主张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赔偿。
(二)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甲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机动车辆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
2. 火灾、爆炸;
3. 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篇17:物流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鉴于:
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是一家位于中国_________的内资企业,是一家专门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司。
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经营地在中国,从事中国国内包裹和小件货物快递业务和综合物流服务。甲方已经同意由乙方为其网上交易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来满足其客户的需求。为了满足上述物流需求,双方同意签订一份物流战略合作协议。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定义
产品:指在甲方交易系统-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各种产品。
货物:同本协议产品的定义。
供应商:指在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供货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客户:系指通过_________交易系统购买商品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机构。
价格:系指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给_________客户的价格。
乙方:系指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分支机构。
物流:系指由乙方将产品送达客户手中的过程。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院。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合作方式与内容
(1)乙方为通过甲方的_________系统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甲方为乙方实现物流服务在_________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频道,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和服务价格和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_________的客户进行选择。
(3)客户在选择了乙方的物流服务后,乙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发货要求进行物流配送。
(4)对配送中出现的退货等问题,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5)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6)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_________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5)甲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通知供应商。
(6)甲方负责交易产品的保险。
(7)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甲方应该将乙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8)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_________交易技术和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9)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结算身份和密码并恪守保密规则。
(10)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在_________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将货物免费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由乙方操作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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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装店合作协议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丙(姓名),男(女),现住址: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街道(乡、村)_____号经三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_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服装店,总投资为_____万元,乙: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丙: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_________________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_________________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_________________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____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________(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____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20:财产切险保险合同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
├──────────────────────────────────┤
│费率:
│
├──────────────────────────────────┤
│保险费: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
│保险财产地址:
│
├──────────────────────────────────┤
│备注:
│
└──────────────────────────────────┘
中国人民保险*司
日期
于
财 产 保 险 条 款
一, 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 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 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具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5。凡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财产之自身损失。
6。由于当局命令而焚毁之财产。
7。事故发生而引起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暴风雨造成的损毁。
9。其他不属于第三条所承保的灾害或事故引起的损失。
五,赔偿处理
1。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2。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遭受损失财产的保额为限。
3。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损失当时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总额低于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其市价总额高于保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5。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贬值率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修复原状的修配费用。
6。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偿付,其损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7。损失赔偿后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并不退保费。
8。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别家公司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属同一财产,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2。保险财产如有变动(如财产所在地的变动,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额的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销。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