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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礼服样式【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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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订货合同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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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双方资料: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______________行业的中国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______________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甲方已就 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

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 )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

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_______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2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_____%,若超过____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 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第三人,第三人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任何第三人所作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不能作为甲方的损失计算依据;

(2)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原材料

1、产品所需原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确保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目前原材料(主要材料 )的市场价格为:___________元/吨。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加工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指定的产品,每台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主要原材料价格(按照下订单时国家权威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涨跌幅度超过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所确定的价格的 %的,每台的加工费相应涨跌 %。

2、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材耗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共同商定合理的价格。

3、甲方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所需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的30%,货到交付地点后_______日内,甲方再先乙方支付加工费的65%,余款5%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鉴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为持续状态,甲方应在付款单上注明每笔付款所对应的订单号,甲方未注明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付款所指的订单号。

六、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订单为准。

3、检验期限:甲方应在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后 日内验收完毕。

4、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及处理:若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订单要求,应在验收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妥善封存该产品,不得擅自处理该产品,否则视为产品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将该产品提交国家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果若产品合格,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产品不合格,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协议因甲乙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终止。

5、本协议因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八、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新颁布法律规定等。

九、特别约定

1、基于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并且将继续为甲方研发、完善该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条件,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同类型产品。

2、基于甲方系该产品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经核准后为专利权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产品。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达 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产品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经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国家检验机构鉴定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选择修理、更换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5、本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条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订单及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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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承揽合同样式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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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样板的通用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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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具买卖合同样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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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条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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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劳动合同书样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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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南宁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降纤清毒疗法”与“壮中医胰岛平衡疗法”治疗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临床实践及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及个性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南宁津头医院联合开展壮中医防治糖尿病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医疗临床科研合作方面: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特设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中风、偏瘫、痛风)专科门诊。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其他项目按医院原来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属区医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___月结算一次,属市医保收入所得,每______月结算一次,属自费收入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并将收入款项按时转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南宁区、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医院战略合作协议】

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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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购买合同样式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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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车型),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签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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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合同样式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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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账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账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账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账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账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账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2.保密事项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_____,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_____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账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账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账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账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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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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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 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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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印刷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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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_________印刷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

│品名│规格│单位│ 数量 │ 计划单价 │金额 │ 用料 │ 交货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预付全款。

2、预付全款的50%,余款在交货时结清。

第三条 印刷内容

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其保证提供的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只提供组合,因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责任改版时,甲乙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印刷装订

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第五条 印刷的合法性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印刷。

2、对于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接受委托。

第六条 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应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并进行验收;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3、乙方应按时交货,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验收

收件时由乙方出示签认验收单,载明交件时间、张数、规格、金额(单价、总额),乙方完成并经核校无误后,由经办员核对验收签字,请款时签让验收单与发票并附,凭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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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保险代理合同书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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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合同书(样式一)

编 号: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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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销售代理协议样式六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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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使 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委托 市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 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

项目地址: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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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进口合同样式三[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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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样式三)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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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0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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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一)

编号:

┌────┐

│ 本│

└────┘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199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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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密协议样式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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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保密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

1.2 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以及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1.3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

1.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应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对上述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

2.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担保密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一)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已经包含保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扣除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3.3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3.4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四条 争议处理及其他

4.1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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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进口合同样式一[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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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样式一)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方在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卖方(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买方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经卖方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共17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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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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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___x市路身份证号:

___x市路身份证号:

___x市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___x万元x%;

___x万元x%;

___x万元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

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

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

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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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版权转让协议书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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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转让协议书(样式二)

稿件题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_______》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生物多样性》编辑部。

7. 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网址:____________

10.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

乙方(《_______》编辑部)的义务及责任:

1. 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 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 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_______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_______元/份。

4. 文章发表后_______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合计_______元/印刷页)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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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仓储合同样式六[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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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样式六)

第十七条 甲方在仓库储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 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将仓单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 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 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物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可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

物品种类:

品质:

数量:

包装的种类:

个数:

记号: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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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购销协议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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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产品购销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海参苗种的销售和海参成品的回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给乙方海参大小为____规格的苗种___头,每头的单价为___元/头,合计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参回购时应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购。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______元/斤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时承诺,为帮助乙方度过台风季节和贝类繁殖高峰期的危险,2两以下的海参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同时,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销售给其他客户。

四、苗种、成品的规格:

苗种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种交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种、成品验收地点:均在嵊泗县海一方水产有限公司内。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苗种、成品的运输和费用,甲方给予技术服务。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货时现金或转帐一次性结清。

七、甲方免费负责技术服务,乙方需要邀请甲方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到场,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苗种,或提供苗种的数量不足,乙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范管理养殖,为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并不解除对赊欠余款的承担。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的,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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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仓储合同样式八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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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样式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

│ 编号 │ 包装 │ 货物名称 │ 品种规格 │ 数量 │ 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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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设备采购合同样式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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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合计总金额:____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圆整

注:质量标准根据需要亦可另用一条款约定。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协商谈判确定产品价格

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 ) 执行。

( )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三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乙 方提供,不计费、 乙 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乙方负责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0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 )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3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2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8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 ( )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xx年 7 月 9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 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3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3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30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2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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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样式四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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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样式四)

第一章 可保财产

第一条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 保险期限

第三条 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四条 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 保险费

第五条 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 保险责任

第六条 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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