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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腹部赘肉最有效的办法(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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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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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城区菜市场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wx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菜市场建设、菜蓝子供给事关国计民生,按照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将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工作上要有新的标准,实效上要有新的突破,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加强和落实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提高菜市场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

二、工作目标。从wx的实际情况出发,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拟完成以下六项目标。

1. 编制全市菜市场网点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制订wx市菜市场网点规划,彻底防变我市菜市场政策缺失和发展滞后的问题。

2. 制订行业经营规范,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各行业经营要素标准,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之间的责任,并由政府协调商务、工商、市场、城管、规划、卫生等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合力,强制达标,对经营要素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根据外地市场管理经验,可以试行入市主体由市场中心进行前置审批的作法。

3. 规划建设一批有区域辐射力的专业市场。请市政府批准市场中心拟建的外滩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给予经营场地,解决城区主要占道源。同时吸取老城区教训,在新城区规划建设1-2个蔬菜批发市场,5-8个集贸市场。应当抓住当前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湖北两型社会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改革发展振兴计划,四万亿拉动内需计划,中央资金向农村政策倾斜的有利时机,争取引进一、两个大的市场项目落户wx。

4、开展社区菜市场试点,着手解决老城区菜市场缺失问题。

5、落实菜市场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

6、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依法管理城市,提高管理水平。

7、城区菜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

8、取缔城区主干道菜农占道经营。

三、主要抓手。

1、建成外滩菜农市场、搬迁水果市场、改造八户塘市场。形成以八户塘市场为龙头,以城乡市场、城乡超市为网络的城乡市场供应网。wx城市管理难,菜农占道经营管理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菜市场严重不足,特别是永宁市场拆迁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按照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wx也迫彻需要建设一个大型的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集中管理,确保消费安全。与此同时,把现已不适应wx消费要求的青林水果批发市场迁到外滩,在原水果市场的场地上建设城东菜市场,填补城东地区菜市场的空白。

2、进行社区菜市场试点。wx目前形成规模的菜市场只有八户塘市场、永宁市场、大世界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城市消费需求,按照菜市场基本规范,菜市场的服务半径为500米-800米,按此推算,wx城区除去超市以外最少要建10-15个菜市场,要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可以先行社区市场试点,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每个社区应利用社区资源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菜市场,分流主城区、主街道占道经营压力。

3、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我省仙桃市、宜昌市菜市场建设管理的经验,结合wx的实际,明确:菜市场建设规划、菜市场与房地方开发、菜市场的产权转让、菜市场建设与财政支持、菜市场建设标准、菜市所有者、经营者、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落实公益性菜市场免缴税费、以及与城建、城管、市场建设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

4、完善新城区市场配套。按照新城区城区规模,规划建设2-3个批发市场,10-15个标准化菜市场,先行控制市场建设要素,组织专班,重点研究四万亿拉动内需项目,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农超对接工程、武汉城市圈、湖北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改革试验区等相关项目及其配套政策,做好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力争有1-2个市场项目落户wx。

5、在全市市场中开展标准化市场争创活动。确立“用超市的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把农贸市场建成生活类的超市”的市场经营管理理念,通过争创活动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督,提高市场形象。

6、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⑴商务局负责编制市场规划、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和肉凳入市场经营工作。⑵市场中心负责自办市场管理、自报市场建设和社区经营点的落实。⑶发改部门负责争取3-4年大型市场项目落户wx。⑷城市执法局负责管理占道经营。⑸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管理。⑹社区负责配合市场中心落实社区市场经营点的建设和管理。⑺公安部门负责扫黑除恶。⑻税务、环卫等部门负责落实税费减免支持。⑼住建局、规划局、土地局负责落实城区市场规划,房地产开发配套菜市场建设和菜市场用地的供给工作。⑽市法制办负责市场中心执法权与商务局归并工作。⑾宣传部门、电视台负责对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四、请求市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1、成立wx市菜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出台《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菜市场建设、达标、管理、监督、扶持政策。

3、批准市场中心关于城区蔬菜水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为提高管理水平创造必要条件。

4、以政府的名义召开社区菜市场建设动员会,落实老城区菜农疏导分流任务。

wx市市场中心

20xx-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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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5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采购,配送,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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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暂行办法

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行为,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行为,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品种。

第三条 全省范围内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报名参加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配送报名

第四条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交易平台上报名。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未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五条 配送企业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承诺函》。

以上报名材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材料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受理,具体程序和要求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第三章 配送关系确定

第六条 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县(市、区)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报名;供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地级以上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地市报名。

第七条 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生产企业在省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

第八条 被委托的配送企业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承诺按交易价格及相关生产企业的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省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生产企业可选择委托其他配送企业。

第四章 采 购

第九条 医疗机构须通过省交易平台采购所有临床用药。对因开展新技术、临床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医疗救治需使用的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未成交品种,须通过省交易平台备案采购(方法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备案采购实行限量及限额管理。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医疗救治情况下,对重大疾病防治必需,但省交易平台未成交的药品,经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公告,医疗机构可通过省交易平台不限量不限额采购。

第十条 医疗机构从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也可采取摇珠的方法确定。具体遴选办法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

第十一条 交易结果确认后,交易各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须在20天内发起合同签订,交易三方须在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采购期限、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交易各方应严格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生产企业应按合同生产并供货,配送企业应按合同配送。

第十三条 交易药品的《药品注册批件》(含再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或《药品GMP证书》在报名时有效,在有效期内生产的药品可以继续参加省药品交易,但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足二分之一时将停止交易。

第五章 配送要求

第十四条 生产企业是供应配送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供货由生产企业以地市为单位指定配送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供货由生产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指定配送企业,每个品种在每个县(市、区)不得超过5家;医改试点城市医疗机构可以组团形式选定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对挂牌交易品种指定的配送企业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交易结果确认后,生产企业按医疗机构在省交易平台上填报的采购量组织生产,保证按合同及时、足量供应药品。

第十五条 配送企业须能配送所选区域内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

第十六条 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医疗机构应根据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遴选。

第十七条 急救药品须于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须于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十八条 配送企业应向省交易平台填报所配送的各品规每批次的批号和有效期。生产企业应向省交易平台填报各品规每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

第十九条 药品送达医疗机构指定交收地点后,医疗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验收,并通过省交易平台在配送企业发货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收货,在配送企业提交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发票。

第二十条 管制药品的配送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及医疗设备等医用产品交易的采购与配送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2日实施,有效期3年。原省卫生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的通知》(粤卫〔20xx〕67号)同时废止,凡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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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促进有效沟通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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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周余世维“有效沟通”的学习,明白了有效的沟通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人和企业想要成功,就必须学会有效的沟通。

余世维博士首先讲述了沟通的目的,一是沟通是为了控制成员的行为,看看员工是否按照你的意思去做,如果不经过沟通是不会知道的。二是激励员工,改善绩效。三是表达情感,分享挫折与满足。四是流通信息,强化你的信息,不让信息断裂。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与员工的交流,切实指引员工的行为,不断激励员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与员工共享挫折的教训与成功的喜悦,把握工作的持续、良性的发展方向。

沟通的基本问题是心态,这要求我们管理者要端正沟通的态度,绝对不能有一点自私、自我、自大的心态,要从如何提高工作效能出发,加强与员工的交流。沟通的基本原理是关心,这要求我们要时刻关心员工的成长,随时随地注意员工的状况与难处、需求与不便、痛苦与伤心,这要求我们管理者要主动的和员工进行交流,当员工出现困难要主动支援和主动反馈,使整个沟通管理处于积极的畅通的状态。在进行沟通时要注重沟通的方法,考虑沟通对象的态度、知识、社会文化背景,正确使用沟通的艺术,排除各种障碍。

沟通还要注意上下左右沟通的问题,与别人沟通的时候,应该是多听少讲,至少是听在前面讲在后面,要掌握倾听的技巧。当上级下达任务时,要仔细听明白,有一点模糊的及时询问,以便工作正确的执行;向上级汇报工作时要将事情讲明白,不要胆怯;给下级下达任务时要学会反问,使下级正确的理解,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沟通除了语言交流之外,肢体语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余世维教授课程的学习,也学到了如何握手、如何递、接名片………在哪些场合哪些动作该做哪些动作不该做,这些小小的肢体语言都代表作不同的含义。

所以,沟通不是一种说服,而是一种感染、一种形象展示、一种言行一致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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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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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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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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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由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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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总结,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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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这篇课文,按照游览的顺序记叙,移步换景,写得很有特色。课文先写长廊的景色。作者先抓住“长”的特点从总体介绍,接着抓住每一间横槛上五彩的画的特点从内容介绍,最后抓住长廊两旁风景宜人的特点介绍外部环境。接着写的是万寿山的景色。分别介绍了从脚向上,和从山上向下、向前、向东远眺所看到的美丽的景观。最后写昆明湖的景色。主要介绍了十七孔桥。课文开头总述颐和园的美丽,最后写颐和园处处有美景,看也看不完,开头与结尾呼应,表达了作者赞美之情。教学后,有以下几点感受:

1、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课程主张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在《颐和园》这篇课文的教学过程中,我充分尊重学生,始终让学生处于主体的地位,教师则更多的成了引导者、组织者,成为学生学习的好伙伴,整个教学的过程,教师和学生始终是平等对话的过程。

2、创建了和谐的对话场境

教师角色的转换,使我从课堂的“独白者”变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对话者”,从传递知识的“权威者”变为学生与文本进行心灵对话的“激活者”。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在教学《颐和园》这篇课文的时候,我充分利于我们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优势,在导入新课时,展现了学生在颐和园的照片,教学过程中,好几次播放了颐和园的实景录像,三番四次地把学生带入“情境场”,加深了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激发了学生视美、爱美的情感,实现了学生对文本的理解与欣赏,达到了和谐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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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编辑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编辑,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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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

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

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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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会议室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办法,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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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明确各部门使用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大小会议室的使用。

三、会议室使用规定

1、 会议室均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室内卫生清洁、绿植更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至少半天向总经办提出申请,填写在《会议室使用登记簿》上,经办公室准许后方可使用。

3、 负责会务人员需提前至前台领取钥匙,打开会议室门,需要使用音响、投影设备的,提前安装调试。

4、 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没有经过申请的部门或个人临时需使用,可以使用(仍须至前台申请后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须先礼让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总经办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5、 遇公司级的紧急及重要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

6、 为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部门及个人应在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3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总经办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7、 使用者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许超时使用。如需延长使用,请及时通知总经办,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公司级或其他部门使用时,超时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8、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期间,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私自移动设备。用后应及时整理,保持会议室整洁:按6S标准(包括白板檫干

净,白板笔盖好,桌椅、设施设备还原,地面室内卫生等),离开时关闭电源、空调,锁好门、窗,将门钥匙交还办公室。

9、 会议室内所有配置、设备等,用后不能带走。会务人员必须管理和维护室内设施和物品,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作他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10、 会议室内本公司员工不允许抽烟,不能往会议室窗台及窗外丢东西。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1、 如部门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四、程序

1、申请流程

1)部门或个人至前台查询会议室的使用状况;

2)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前台登记确认后记录在《会议室使用登记表》上;

3)部门或个人按时间使用会议室。

2、使用流程

1)部门或个人按会议室使用规定使用会议室;

2)部门或个人自行制定人员安排会务工作(公司级或重要接待除外);

3、交换流程

1)部门或个人使用完毕后,总经办人员有权检查会议室,发现不按规定使用的,及时要求部门或个人改正;

2)如部门或个人拒绝改正,将根据本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罚:①负责会议室清洁卫生一星期;②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③经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会议室。

会议室使用流程图:

五、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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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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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内的桥梁码头、洲滩利用、管线穿堤、临河建筑等可能对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前,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库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讨论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

库区内的水上旅游、游船准入、水上运动、趸船停泊等可能对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行政许可的单位,应当在许可决定作出前,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由库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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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3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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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上升通道日益狭窄,新常态后,传统的奖金补贴等金钱激励方式被取消和规范。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甜头”,新的绩效体制也还未完全发挥其强大的激励作用,乡干部职工工作分工图轻松,具体工作中缺乏担当、推诿扯皮、敷衍赛责现象已成为新的“机关病”。为实现县党代会提出的“四个率先、四个上杭”的奋斗目标任务和打好“三大战役”,践行县委“传承红色基因,践行两学一做,聚力上杭发展”的实践活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和工作质量。我乡在全乡推行“念好‘三字经’,提升执行力”干部管理创新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机关干部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核心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强化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工作队及各部门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形成干事创业新局面,全力打造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干事创业新型队伍,为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美丽泮境、净土泮境持续发力。

二、目标要求

一是思想解放上有所突破,二是领导带头上有新面貌,三是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四是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五是执行力提升上有新保障,六是在群众满意率上有所提高。

三、具体做法及初步成效

提升执行力工程从三个方面抓好,即抓能力提升、抓工作落实和抓作风建设。

(一)抓能力提升

1、勤学习。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一是开设“政策课堂”,自学、辅导相结合学。对上级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文件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对每份文件进行自学,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惠农政策在周例会进行组织学习、并进行测试;二是开设“理论课堂”上微信学。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让工作责任心强、理论基础好的党员担任“群主”,每天通过微信群,发送1至2条《中国共产党章程》、系列讲话等党员必学内容,供全乡党员不受时间和场所和时机限制进行学习;三是开设“经验课堂”出去学。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每年组织1-2次相关部门负责人、干部等外出经验交流学习,把其他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借鉴过来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四是开设“田间课堂”向实践学。要求年轻干部全部驻村,在一线中学习,在一线中锻炼,从而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实际的综合能力。

2、作表率。建立榜样示范激励机制。一是以上率下。注重科级干部在干部培养教育中“领”与“导”的关系、“带”与“树”的关系,以科级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引领和带动一般干部的成长成才;二是传帮带。在乡班子成员之间和干部之间分别开展传帮带活动,对新提任到领导岗位的由一名任领导岗位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的班子成员负责指导,并实行AB角,对年轻干部安排一名“师傅”全方位传帮带,并与年轻干部的年终二级绩效相挂钩,“师傅”的年终绩效的40%与传帮带对象挂钩;三是树典型。在各工作岗位挖掘先进,树立1名典型,让全乡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掀起“比、学、赶、帮”的学习热潮。

3、走上台。实行干部上台汇报、布置制度。一是实行部门周部署汇报制度。部门负责人在周例会上台布置本部门本周工作,将逐项落实到具体干部,并通报上周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上级党政及对口部门工作完成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较差的干部进行通报;二是实行工作队长等干部上台汇报制度。各驻村工作队长上台汇报上周乡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周的工作打算等,促使干部不断加强对本职工作的思考,同时不断提高干部的自身能力。

(二)抓工作落实

1、管到底。实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所挂村工作管到底制度。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和“谁挂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是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经验、专业特长等科学合理安排分工及挂村;二是一旦安排分工及挂村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所挂村工作原则上不作调整;三是对分管及挂村的信访等事务管到底,组织关系未调离泮境的,对分管领域及挂村所涉及的信访等工作一直负责处理。

2、跟到底。实行班子成员工作实行表格量化制度。党政办将每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进行表格分解,并根据研究讨论结果,落实首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党政办根据每次党委扩大会议确实完成时间节点,做好牵头领导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登记。对规定时限未完成第一次进行口头通报,第二次在党委扩大会议进行通报,第三次在全乡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并作表态发言。

3、记起来。实行干部每日工作日记制度。一是干部记。全体乡干部每人一本工作日记,实行一日一记、一周一整理,一月一小结,季度一总结,全面记录机关干部的工作情况。日记内容包括参加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下村调研、下村开展工作及检查等,同时对机关干部办理的重大问题跟踪记录办理结果,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靠。二是领导督查制度。每月党政主要领导对干部的工作日记进行抽查。工作日记也将成为机关干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依据,助推“提质、提效、提速”的全新工作模式。

4、亮成绩。实行周报月评季考核制度。一是实行动态考评,对各村工作队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周汇报、周打分。各村工作队对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根据每周例会安排的工作计划,每周党政办对各村工作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量化打分,在周例会上进行书面通报,并在公布栏进行公布公示;二是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乡党委、政府建立“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对各班子成员、各村工作队、各部门进行考核通报,每个季度算出班子成员、工作队、部门的工作量化分数,评选出一名领导、二名干部“季度之星”。三是年底根据4个季度相加得出年终总分,年终总分作为二级绩效考核依据。对真抓实干、能干善干的干部要从政治上予以重用,二级绩效进行加分鼓劲,精神上给予鼓励,使广大干部在执行中得到“好处”,在落实中得“实惠”。

(三)抓作风建设

1、上微信。实行微信部署、交流、督查制度。一是创建全乡工作开展微领域。乡一级建立“泮境政务群”、“泮境领导群”等,村一级建立“包村工作队工作群”等,促进多向沟通,提高信息流转速度,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开展“微信督查”措施,通过微信将工作情况“在线直播”、领导“在线部署督查”、队员“加油充电”等工作的开展、经验、成效等情况适时共享、实时督查。

2、明身份。实行工作时间亮明身份制度。一是开展 “党员亮身份”活动。在工作时间,党员干部要通过佩戴党员标识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叫响“我是共产党员”口号,展示党的先进性,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同时,从伍洪祥同志等典型出发,充分挖掘整理,运用泮境丰富的红色资源、家训家规、乡规民约等资源,建立标杆,树立榜样,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全乡干部挂牌上岗”行动。提升机关干部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机关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同时,让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可以看“牌”找人,便于群众对遇事推诿扯皮的不作为干部进行监督。

3、对我说。设立投诉“直通车”制度。利用“党委书记信箱”对全体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信箱钥匙由党委书记保管,每周开箱一次。凡接到群众或干部对机关相关干部、工作队或部门工作不落实,每投诉一次,查证属实,对相关的干部、工作队或部门成员实行警示;被投诉2次,在年终二级绩效考评总分中减1分;被投诉3次以上取消该干部、工作队员及部门成员当年评先评优个人资格,并按效能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探索方向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把泮境乡“念好‘三字经’,提升执行力” 干部管理模式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工作队长在各自所负责领域是首问责任人,共同带领干部做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成立督查组,定期到各股室了解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每周工作进度慢、落后的部门或工作队进行深入了解原因,对执行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敷衍的部门、工作队或个人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总结提高。“念好‘三字经’,提升执行力” 干部管理模式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通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机关干部提升执行力的情况纳入乡二级绩效考核内容,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终奖惩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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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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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城管执法、海事等有关单位及区(县)政府应当加强库区内保洁工作,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职责:

(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保洁监控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库区内的垃圾清理;

(二)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负责库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组织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库区水域内航行船舶的垃圾收集转运;

(四)相关区(县)政府履行库区内保洁工作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规定,划定保洁范围,确定保洁单位,明确责任要求。

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日常打捞清理工作,按照《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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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5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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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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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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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对局域网电脑进行网络监控的必要性:

网络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监控,网络管理、员工网络行为等已经成为日益凸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网络数据如下:

1) 有93%企业网络资源使用不当

2) 有85%企业遭受过病毒攻击

3) 有43%员工电脑曾被木马入侵

4) 有31%员工滥用Internet

5) 有14%专利信息被窃取

6) 有12%人员的财务被网络欺骗;

7) 有11%资料或网络的破坏

8) 有超过70%的安全威胁来自网络外部

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直接部连锁门店电脑及其使用人

四、 上网限制权限与电脑软件

1) 网络分为“有线局域网”与“无线网WIFI”

2) 有线局域网管控:公司增加套“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对公司有线局域网进行设置上网权限,设置后,除QQ、QQ邮箱、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功能将会被有效限制,设置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3) 无线网WIFI:为加强公司网络资源的管控,同时也对无线网进行有针对性的开放使用,在公司办公室范围内只对笔记本手提电脑开放使用权限,其他的上网设备一律禁制使用

五、 直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设置

公司对直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进设置,除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权限一律锁闭

六、 行为规范

1) 联网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进行备案登记。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2) 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 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 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 为保持系统的稳定,只允许安装与办公有关的常用软件。

6) 上网权限,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以外,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临时开通上网功能。

7) 如若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或与工作无关事宜,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主管处罚50元,员工处罚30元,并通报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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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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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2.公司应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4.公司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5.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7.公司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8.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公司必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在作业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9.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对其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10.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及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1.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2.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该建设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3.生产、使用和引进新化学品,必须具备毒性鉴定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否则严禁出厂、使用和引进该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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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籍管理使用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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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区队: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 班组长素质,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我公司各项工作安全开展。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 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彬长集团《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基建实际,对煤化工20xx年司发106号文件进行修订。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班组长试用、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党政领导

副组长:各副总经理

成员:各区队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刘超任办公室主任,王英任干事,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职责:

1.制订和完善。

2.负责班组长日常考核及监督工作。

3.通报考核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奖罚。

二、班组长任用条件

(一)任职条件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是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关键。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2.能够熟练掌握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带领班组成员能正确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熟悉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具备安全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

3.服从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班组的团结和谐,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二)聘用程序

实行班组长定期聘用制,采取公开招聘、行政聘任和民主选举等方式,真正将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敢管、职工信赖的生产骨干选拔到班组长岗位上来。

1.公开招聘程序。按照班组长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竞

聘申请,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资格进行公示,组织相应笔试和面试,优胜者经公司公示,履行组织聘任程序。

2.行政聘任程序。由所在区队推荐,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和群众评议合格后,组织相应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张榜公示,履行组织任命程序。

3.民主选举程序。由所在区队组织,采取组织提名、个人申报等方式确定人选,采取员工无记名投票或民主评议等方式选举,得票半数以上视为合格,优胜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张榜公示,履行组织聘任程序。

4.班组长的聘任。经公开招聘、行政聘任和民主选举等方式符合班组长任职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聘任,执行相关待遇,班组长的聘任期限为一年,任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可继续聘任,成绩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

三、班长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班组团队建设,根据班组特点,采用合理有效的班组管理办法,创建和谐班组,激发班组员工工作与学习热情;

(二)负责贯彻上级工作指令和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完成各种生产任务;

(三)负责组织协调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班组成员执行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班组成员的考勤、计分报工工作;

(六)负责处理当班的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七)负责保管本班组的劳动工具和用品;

(八)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四、岗位培训

经公司聘任的班组长,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班组长培训由具有三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分专业实施培训,初次培训在聘任3个月以内进行,以后每年培训一次。

(一)培训内容。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为主题,以《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中有关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工种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各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上级有关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煤矿企业规章制度,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内容。

(二)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三)考核发证。坚持“教考分离”原则,班组长培训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并发证。

(四)健全档案。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培训台帐,电子档案与实物档案结合,实现每人一档,并根据班组长任职培训情况及时更新。

四、绩效考评

(一)健全班组长考核机制。根据班组长工作内容和安全、生产、质量、民主管理等职责要求,加大对班组长的考核奖惩力度,定期组织分管领导、所在班组员工、协作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考评结果与班组长的收入和待遇紧密挂钩,合理加大安全在班组长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二)健全班组长激励机制。结合行业特点,科学合理设定班组长津贴标准,切实提高班组长的政治、经济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长,要给予经济上、精神上、政治上的激励。被评为“优秀班组长”除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提干外,还要重点培养发展入党,优先安排外出考察学习等。

(三)健全班组长约束机制。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定期对班组长思想素质、履责能力和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工作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解聘和调整。对出现失职、违纪或严重违章指挥等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撤免班组长应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严格按照相

应程序办理,避免随意撤换班组长。在工作出现严重违纪、失职的班长撤去班组长职务后两年内不得再次提任。

五、班组长在聘任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国家有关机关经济处罚的,或被收容审查、拘留、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监视居注劳动教养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矿业公司或区队管理制度,受行政处罚的;

(三)聘任期间日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四)由于本人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聘约的。

六、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班组长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班组长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班组长任职资格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党群工作部、安全部等部门配合的班组长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规范班组长任职资格审查、安全培训、职务任免、绩效考评和总结表彰等关键环节管理程序。

(二)提高班组长管理层次,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

入区队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

(三)加强班组长后备人才培养,每年将新分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生产一线班组实践锻炼,鼓励有学历的毕业生竞争班组长岗位,不断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

(四)区队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例会,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班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班组长到先进企业学习,使班组长走出班组,拓宽视野,提升管理水平

七、班组长考核

(一)各区队每月对班组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报班组长试用、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组长津贴。

(二)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

一级:90分—100分(包括90分)为优秀

二级:80分—90分(包括80分)为称职

三级:70分—80分(包括70分)为基本称职

四级:60分—70分为不称职

(三)考核结果达到一级标准发放班组长津贴的100%;考核结果达到二级标准发放班组长津贴的80%;考核结果达到三级标准发放班组长津贴的50%;考核结果在四级标准的 辞退班长职务,取消班组长津贴。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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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科研,全文共 6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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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三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四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工艺装备发生的费用,是指为项目研制进行工艺组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装备费直接列入项目成本,科研产品试生产阶段的工艺装备费在项目成本和生产成本中各负担50%。

采取零星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而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费用。

第十五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第十六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七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项目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厂房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占的全年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规定计提。

第十九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没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根据直接从事该项目研制的“人员工作量(人年)”和“年人均计划工资费标准”计列工资费和劳务费。

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人数和相关标准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

工资费和劳务费均按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数量、工作量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12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800美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400美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300美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100美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按不超过项目成本总额的8%计列,并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掌握和使用。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计提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不可预见费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研制周期的长短和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费用之和的5%。

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益是指从项目经费中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按除不可预见费以外的项目成本总和扣除外购成品附件费、样品样机费、专用设备仪器费后的5%计列。

对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按年度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年度项目经费总额3%的项目收益;未通过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完成且经财务验收后,按规定统一结算项目总收益。

第二十七条 重大科研项目,经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商定后,可计列系统协调费。

第二十八条 下列费用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含拨款)中开支的费用,以及基本建设或专项贷款利息;

(二)按规定应在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费用;

(三)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

(四)研制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对外投资以及在规定比例以外增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五)未经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预算和拨款

第二十九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

(一)项目研制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上报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按部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一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三)国防科工委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财政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政部综合平衡后向国防科工委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四)国防科工委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安排意见送财政部。

(五)财政部审核后向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一下”)。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据此编制本部门(单位)预算报财政部审批(“二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六)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二下”)。

(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自财政部批复年度项目预算后15日内,将项目预算批复到研制单位。

第三十二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中,由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第五章 决 算 编辑

第三十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三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对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全国人大会正式批准中央决算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有关部门(单位)。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年度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度决算。

第三十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研制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研制单位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第四十一条 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国防科工委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军工科研事业财务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未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的;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应当建立承诺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研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防科工委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等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不及时编报科研经费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外,视情况予以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以外,暂停审批其科研项目申请,责令改正;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不得批准其项目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项目研制单位是指承担研制任务的中央和地方科研及试验单位、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

第五十条 通过补助、贴息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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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办法,条例,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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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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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篮球裁判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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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班前会,按“班前十分钟”程序进行。

二、班前会由主管区长(书记)或当班副区长主持,本班次工人必须全部参加。

三、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队具体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四、班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五、班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队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

六、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点名记工,不准入井工作。

七、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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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3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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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一)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 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 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 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 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 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 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 设备选型与购置

1、 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 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 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 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 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 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 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 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 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 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 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 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四、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 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 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 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 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 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 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 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 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 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 设备现场管理

1、 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 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 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 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 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 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 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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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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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 引用文件

无。

4. 名词术语

无。

5. 职能职责

5.1. 设备部门职责

5.1.1. 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 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 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 安全部门职责

5.2.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 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 使用单位职责

5.3.1.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 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6. 控制内容

6.1. 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6.1.1. 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6.1.2. 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6.1.3. 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6.1.4.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6.1.5.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1.6.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6.2. 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6.2.1. 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6.2.2. 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6.2.3.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6.2.4. 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6.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 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6.3.1. 停电

6.3.1.1. 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

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到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

 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作业完毕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6.3.2. 验电

6.3.2.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6.3.2.2.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6.3.2.3.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6.3.3. 挂接地线

6.3.3.1. 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6.3.3.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6.4.1.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6.4.3.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6.5. 临时用电安全

6.5.1.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技环保科批准方可实施。

6.6. 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6.6.1. 电缆线路

6.6.1.1.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6.6.2. 配电柜

6.6.2.1. 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6.2.2. 保护线连接可靠。

6.6.2.3. 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6.6.2.4. 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有电”字样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6.6.2.5. 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6.2.6. 配电箱、配电盘应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变色;配线是否破损;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此外,还应经常进行清扫除尘工作。

6.6.2.7.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6.6.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6.6.3.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等工具。这类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是

 Ⅰ类0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6.6.3.2.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与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6.6.3.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6.6.3.4. 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Ⅰ类设备不低于2MΩ,Ⅱ类设备不低于7MΩ。

6.6.3.5.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6.3.6.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6.4. 电焊设备

6.6.4.1. 电焊时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6.6.4.2. 固定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与普通配电线路要求相同,移动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处理。

6.6.4.3.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有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6.6.4.4. 电焊机外露导电部分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6.6.4.5.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 MΩ。

6.6.4.6.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6.6.4.7.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潮措施,机下应用干燥物体垫起,机上有防雨罩。位于沟槽附近的焊机应防止土埋。

6.6.4.8. 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

6.6.4.9.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6.6.5. 照明

6.6.5.1. 生产现场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该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6.6.5.2. 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

6.6.5.3. 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6.5.4.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6.6.6.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护

6.6.6.1.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6.6.6.2. 当外接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接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可盲目行事。

6.6.6.3. 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6.6.6.4. 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多股铝线。

6.6.6.5. 接地线或接零线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6.6.6.6. 采用接零保护的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6.6.7. 停电和送电

6.6.7.1. 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调度室和设备能源科的许可方可停电。

6.6.7.2.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监护。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6.6.7.3.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放电后接地,对施工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6.6.7.4. 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悬挂禁牌,设专人监护,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6.6.7.5.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监护。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随便离岗。

6.6.7.6.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办理送电手续,有关领导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供电。

6.6.7.7. 变电站线路跳闸时,有重合装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强送;无重合装置的,不得试送,必须经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确认确无断线,方可按正常程序送电。

6.6.7.8. 变电站出现线路接地信号后,应立即判明接地线路,按调度命令停电并通知运行管理单位巡线处理。

6.7. 电气作业中注意事项

6.7.1. 禁止非持证电工装接电气设备。

6.7.2. 严禁任何人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6.7.3.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调换,禁止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6.7.4. 禁止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7.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严禁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7.6. 禁止用水、煤油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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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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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应对措施: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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