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答辩状书
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且按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______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______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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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一)付工程项目拖欠款________元;
(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程款拖欠造成的______、_______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_______元。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___项合计,共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____(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______工程合同》,标的是_____为______修建______。工程款额为_____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定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工。竣工后工程项目均经________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__银行校准,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篇2: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诉______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______人民法院受理,案号:(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号,原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庭。现经委托代理人努力协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庭前和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甲方将先前收取乙方的购房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退还给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二代理人接受委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各一份。
篇3:2025承揽加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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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X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X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X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X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XX市XX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X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XX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X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X年X月XX日
篇5:房东房屋租赁协议书
住房出租合同范本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的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的租金为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篇6: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医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医方当事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三、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
四、申请调解的赔偿金额
特申请_______________地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篇7:合伙经营木材加工厂合同
出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出资收购甲方所有权,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让的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木材加工厂整体出让给乙方(含木材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用地合同等所有属于该厂经营活动的一切证照)。
2.厂区内的主要财产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生活间、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有款项内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相关所有权证件过户的办理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过户一切经营权、所有权等证照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第四条 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__元整)。
第五条 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以前所承担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本转让协议无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各自应尽的责任,不得违约。
第七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你好,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主要的格式是:
原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岁,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一)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
(二)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
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原告诉请,实现公平正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9:答辩状委托合同纠纷
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岁,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现住_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
答辩人因_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我们结婚十余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双方价值观、人生观基本一致,偶尔为点家庭琐事争吵几句属正常现象,根本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原告属一时冲动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篇10: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租人民币__________元及利息。
3、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中介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及利息。
5、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有线电视费__________元。以上合计:______________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诉,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1: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总费用的40%,即____元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开始设计。
2、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稿,甲方确认后,应当即付清总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1、乙方需在__个工作日内提供比较完整的设计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托的设计工作。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设计开始前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内容改动而造成的设计结构改动,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设计改动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设计资料后进行部分小样设计以方便甲方确定风格,风格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初稿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结构上的修改,初稿确定后的结构修改,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6、因甲方修改,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后期制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由于制作物设计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8、设计项目期间乙方挂靠于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单独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12: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篇13:意外保险合同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 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原判决对病假工资的认定有误。
原判决认定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上诉人与被上诉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医疗期病假工资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显然是错误的,上诉人从20__年7月份就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系单位老员工,20__年9月被确定为膀胱癌,从20__年,20__年,20__年的保险费缴纳基数可以看出,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为1618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所以病休期间的应得工资总额为89586但是单位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为2437.43元,被上诉理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错误。
原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上诉人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的平均工资认定有误,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1123日,20__年及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均为3925元,所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3925元,所以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为78500元(3925元_____10个月_____2倍)。
(三)原判决以上诉人的病情未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由,不支持上诉人请求的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是错误的。
上诉人曾经多次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鉴定程序需要被上诉人的配合方能完成,在被上诉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上诉人在仲裁阶段口头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但没有得到回应;在一审阶段,上诉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当庭再次重申要求法院协助做劳动鉴定,但都被置之不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实体权利无疑是被剥夺了。现上诉人再次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协助上诉人完成劳动鉴定,并支持原审被告(原告)杨海岩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四)原判决认为被上诉人已为上诉人缴纳医疗保险,其治疗费应在保险范围内支付,因而不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系对事实认定错误。
癌症化疗需要在门诊进行,根据大连市保险公司的规定,门诊化疗要求患者先行用现金支付,并由企业统一在季度末报销。该费用发生在20__年10月份,被告在20__年11月23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上诉人不能报销该笔门诊费用,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所以该笔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理应由被上诉人支付。
(五)原判决认为上诉人在20__年9月至11月间虽然上班,但未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以此来认定被上诉人给付工资合理这一事实证据不足。
20__年9月,上诉人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不是因为上诉人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而是因为“学校地理教师岗位已满”,再有被上诉人已经有意与上诉人,所以没有安排正常的教学工作,在没有合理情况下被上诉人随意调整上诉人的工作安排,显然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理应按照正常工作标准发放工资,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综上所诉,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依法应当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78500元;
三、持上诉人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的请求;
四、给付上诉人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
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此致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14:承包鱼塘合同书
出租方:仙桃市五湖渔场 分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 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15:外协加工合同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经协商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
2、所有书面签署的《协作加工合同》,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率。
二、协作加工合同
1、在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需签订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其一般条款按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合同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作加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
三、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协作加工合同》要求保质保期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协作产品的图纸资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协作加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相关信息,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甲方对新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人员能力、产品价格、供货周期、产品质量、设备能力、检验检测能力等,乙方需全力配合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合格后,可作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甲方协作产品时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将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协作。
5、甲方每年年初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将继续保留合格供方资格,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将取消合作资格。
四、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须对加工产品进行自检,并随交付的产品一起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材质证件,不能提供自检报告、材质证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完成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作出返修、报废的决定。
3、通过验收的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4、乙方送交的加工成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导致甲方发生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协加工合同,并按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5、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加工。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五、订货与供货
1、甲方以下《协作加工合同》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尺寸、变形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材料及其他物品,图纸须随产品一同返回甲方,造成毁损、丢失的,乙方按物品原价两倍偿付损失。
5、乙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对于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甲方将按照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逾期______日内,每逾期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罚5%违约金。
(二)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罚10%违约金。
(三)逾期10天以上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按合同总额一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乙方的包装方式须保证甲方产品的要求,如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损失额度的两倍做出赔偿。
2、甲方带料加工的合同,所供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至乙方所在地,加工完成的产品由已方送到甲方。
七、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协作加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甲方支票付款。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九、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诉讼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十、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十一、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6:班组承包协议泥工组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的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施工楼号内所有的脚手架,安全防护,卸料平台,其主要内容是;
1, 外架的搭拆【落地架,挑架】,直至主体完工。
2, 外架以内的安全通道,平台架的拆除,满足安全所需的防护架体,平台等架工工作范围。
3, 安全网,密目网及周边平台搭设,拆除等。
4, 卸料平台搭拆【每层】
5, 钢管,扣件等的水平垂直运输,现场堆码
6, 后浇带的加固架搭拆。
7, 以及施工现场的钢筋棚,木工棚电箱防护等
二,分包方式 人工费用包干
三分包单价;1,承包单价为 元每建筑平米
2按图纸建筑平米计算【夹层不计算面积】
3楼层防护,洞口防护,电梯井及其临边防护,每二层水平兜网各层硬防护不另行记取费用【包括每层后浇带加固等】
四付款方式;
1基础至主体4层按月拨付50%,主体封顶完工支付90%工程款
2,架体搭设进度款按 每 平米计算。架体拆除按 每平米计算
3剩余10%工程款完工一个月内支付。
五;工程质量要求;
1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搭设,做到横平竖直,外观整齐规范,架板铺设牢固,无探头板,工完料清。
2 乙方所搭设脚手架必须达到验收合格
3 乙方需设卸料平台和外架上转料平台必须达到验收合格。
4 要求做到安检验收合格达标化
5 搭设要求按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进行
6 主体施工时外沿架周边在每操作层铺设脚手板2块
7 悬挑脚手架底部设硬防护,每层铺设水平防护
六;工期要求
1 按主体施工进度外架必须超过结构施工层一步架以上
2 防护架必须满足安全施工,安全通道,安全防护等时间要求【拆除主体架体的楼层必须及时做好防护】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查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制度等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将每次500元罚款。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上架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带,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罚款
3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提供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
7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如因班组导致其他班组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码放整齐
2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100元每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清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合同协商解决
十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篇17: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权裁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因原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管辖异议,上诉人不服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东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东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依法移送至福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就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__________市*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至福州市*区人民法院管辖。_____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做出(_____________)东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裁定书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福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应将本案依法移送至福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住院治疗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相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了孩子。因双方之间存在问题,导致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调解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及抚养费:婚生孩子由携带抚养,随同生活;由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下:每月__________日前向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期间孩子产生较大数额的合理开支(如医疗费、教育费等),上述约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应在接到抚养孩子一方的通知后及时支付,标准以该开支费用的一半为原则,如双方就支付标准另行协商一致的,则以双方协议为准。
1、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转账支付的,支付至下述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三、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情况下,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_________________夫妻共同共有的位于房屋,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夫妻其他共有财产:_________________
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债权与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夫妻共同债权:_________________
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夫妻共同债务
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以上所述债权债务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以本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调解委员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20: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1号。
法定代表人苏志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福,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艾华,男,汉族,1964年9月1日出生,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业主,住莱芜经济开发区顺河大街。
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永,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瑞公司)与被告王艾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博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福,被告王艾华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张永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博瑞公司诉称,XX年3月21日,其需要从山东莱芜运送一批钢材到北京市海淀区,收货人为北京沧孟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孟海公司)。腾博瑞公司在网上查询到莱芜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公司)具有运输企业的良好信誉,于是腾博瑞公司打电话与九洲公司联系,并用传真形式与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以下简称九洲配载站)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九洲公司没有告知腾博瑞公司九洲配载站是具有独立经营主体的运输单位,并且九洲配载站的负责人王艾华就是九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输过程中,九洲配载站没有尽到运输合同中的义务,致使货物灭失,给腾博瑞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腾博瑞公司与王艾华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我院,诉讼请求:1、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王艾华承担。
被告王艾华辩称,其没有和腾博瑞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不是适格的被告;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不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在腾博瑞公司与轩兴旺之间只起到媒介作用,运输货物的车不是王艾华也不是九洲配载站的,运费是由轩兴旺与腾博瑞公司商量的,轩兴旺装货后给九洲配载站信息费,而轩兴旺至今没有支付信息费。即使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是居间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和信息服务,不包括普通货运,九洲配载站不具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资格;腾博瑞公司要追究责任也只能向轩兴旺追究,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
经审理查明,XX年3月20日,沧孟海公司与腾博瑞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沧孟海公司向腾博瑞公司购买28.992吨h型钢材,价款为170 472.96元。
XX年3月21日,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通过传真的形式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落款处委托单位由腾博瑞公司盖公章,承运单位由轩兴旺和徐向华两人签字,并且提供了轩兴旺的身份证号:130203630329331,九洲配载站在收货单位的位置盖了公章。《委托运输合同》中填写的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到货地址为北京,装运时间为XX年3月21日,运费结算方式为货到付现金,委托产品规格为h588*300*12*20,材质为q345b,重量为28.992吨,运输方式为汽车,始发地点为莱芜,运输单价为3500/车。《委托运输合同》备注中约定,如属承运人造成的货物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运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货物到达目的地,请收货人在此单上签收;提供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回传保存。
XX年3月21日,司机轩兴旺从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提走了28.992吨h型钢,钢材金额合计为168 153.60元。轩兴旺在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上签了字。
XX年3月22日以后,腾博瑞公司和王艾华均无法联系上轩兴旺,而收货方沧孟海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批h型钢。
XX年3月25日,腾博瑞公司工作人员王征向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就该批h型钢丢失一事报案,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于当天对王征进行了询问,并于XX年5月9日和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进行了询问。王艾华在询问中承认了如下内容:1、腾博瑞公司打电话到九洲公司让王艾华找车往北京拉钢材;2、王艾华让轩兴旺、徐向华二人用九洲公司的电话与腾博瑞公司通话谈货物种类、数量、拉货及卸货的地点、运费等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后,腾博瑞公司向九洲公司传真了一份《委托运输合同》;3、轩兴旺和徐向华在承运单位处签字,王艾华在最后一栏右下方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后将合同回传给腾博瑞公司。
庭审中,王艾华称轩兴旺是其通过网上联系到的,王艾华给轩兴旺介绍货运的活,轩兴旺给王艾华中介费。
另查,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信息服务。
腾博瑞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委托运输合同》传真件、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九洲公司的网上宣传资料、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
王艾华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XX年3月25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征的询问笔录、XX年5月9日及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两张。
庭审中,王艾华认可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及电话记录单中王艾华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本院对这三份证据予以采信。但是王艾华否认《委托运输合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本院认为,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盖章的不是腾博瑞公司提供的这份《委托运输合同》,故本院对《委托运输合同》予以采信。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能够互相印证,并且与《委托运输合同》、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询问笔录的相关内容一致,故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认可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的真实性,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提供的九洲公司网上宣传资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以上事实,有原告腾博瑞公司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被告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及本院开庭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二、王艾华是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三、九洲配载站是否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关于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业主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从《委托运输合同》内容来看,符合《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规定。九洲配载站在最后一栏收货单位处盖章,但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显然不是九洲配载站,九洲配载站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且腾博瑞公司的电话和传真均是打给王艾华和发给王艾华的,综合本案情况本院认定九洲配载站为承运单位,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对于王艾华辩称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本院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获得国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九洲配载站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故九洲配载站与腾博瑞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应为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运费还未支付,故运费不必返还,但九洲配载站应返还腾博瑞公司所收货物,因货物已丢失无法返还,故九洲配载站应当折价赔偿。
关于王艾华是否为适格的被告,本院认为,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王艾华作为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者,是适格的被告。
王艾华辩称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轩兴旺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本院认为,对轩兴旺的立案侦查不影响腾博瑞公司向九洲配载站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故对王艾华的该项辩称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腾博瑞公司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院认为根据出库单的记载,腾博瑞公司的货物价值168 153.60元,故应当按该金额计算折价补偿款,至于利息,因合同无效腾博瑞公司亦应负有未尽审查运输许可证的责任,故对利息损失其应自行承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艾华之间于XX年三月二十日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无效;
二、被告王艾华补偿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十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三元六角,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王艾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五十元(已交纳),由被告王艾华负担三千六百六十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提供副本一份,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贾 $t
审 判 员 赵维华
代理审判员 刘 洋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