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读书心得体会
书,散发着墨香,唤起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书,流动着智慧,赋予人们驾驭心灵的力量。
人们常常认为读的书越多就越好。但读书也是有方法的。诗人朱熹曾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也有自己的一套读书方法——静心。只要把心沉到书中,就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用心来认真品味书籍。
妈妈常对我说“一心不能两用”。一次,妈妈出去买菜,我在家里看课外书,家里的电视开着,说笑声不断地浸入我的耳朵里,我心里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趁妈妈不在家,我为何不放松一下自己、犒劳自己辛苦的学习。我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抵挡不住那强大的“敌人”,我成为了电视的俘虏。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不知不觉已经过了2小时了,妈妈快回来了。我却舍不得关掉电视,就一边读书一边看电视。可一心终不能两用,没过多久,手里的书早已丢到了九霄云外,连门外响了妈妈开门的声音也没察觉。“原来你是这样学习的!”我愣住了,乖乖的像一只小猫咪似的接受着妈妈严厉的批评。经过了那次深刻地教训后,我悟得了一点道理,读书需要静心、专心,认真地读,才能够学到东西。
现在,我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书里,有那种自己好像变成了书中主角的感觉。我好似一只快乐的蜜蜂,在书的花朵上采集知识的花粉。也因此,我结识了许多朋友:鲁迅、巴金、冰心、朱自清、老舍……等前辈,能在他们的文章中徜徉,我就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吞食着“猎物”,翻着飘出油墨清香的书页,在先哲描绘的精神世界徜徉,没有浮华,没有尘埃,心灵在此中静默。忘了时间,忘了整个世界,唯有我与书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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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詹天佑读书感想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篇2:2025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篇3: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有阅读的生命是精彩的。自从阅读过大量的书籍后,我的写作水平便提高了不少。在我阅读过的许多书籍中,印象最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记得那个周末,作业繁多,再加上妈妈布置的语数英三张试卷,便让我感到头昏眼花了。我就想热锅上的蚂蚁,十分着急:”唉!这么多作业,我不想做呀!我从来都是完成作业的,难道这一次必须要破例吗?“说完,我就唉声叹气了起来。我一倒头睡到了床上,准备看会儿书。
我拿过放在床头的一本书,看了一眼题目。”哦。原来是《鲁滨逊漂流记》呀,这可是我最爱看的书啊!“我打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当我陶醉在这本书中时,就好像鲁滨逊正在向我走来。他抚摸着我的头,亲切的告诉我:”我们遇到困难要坚强面对,不能向困难低头,这样才能把困难克服。“说完,鲁滨逊便离开了。我顿时想起了被我丢在一旁的作业,惭愧的低下了头。我赶紧捡起作业,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必须要坚持。“我翻开作业本,专心致志地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便对这本书充满了感激。
从此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便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从不敢退缩,畏惧。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懂得要学会遇到困难不畏惧,只有这样,才回取得最终的胜利。
篇4: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昨天阅读了劳伦斯·巴顿的危机管理一书。书中将危机定义为任何会严重伤害组织人员、声誉或财务状况的事件。作者认为大部分危机可定义为四个基本问题:你知道什么、何时知道、采取何种措施、如何确保此危机不再发生。
书的前四章介绍了与公司员工有关的危机,如问题员工、职场暴力、员工过失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一整套威胁与暴力响应模式(详见P50)、严格的员工背景调查和有效的裁员会议(详见P63)。
第六章至第十章,作者列举了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如流行疾病、恶劣天气、工业与环境灾难、恐怖主义、暗中破坏。
第十一章作者介绍了企业在危机发生时沟通方案的准备。企业必须把握事件发生后的黄金八小时进行积极沟通,详细的沟通计划参见P163。
第十二章介绍了从外部聘请危机顾问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分别介绍了危机处理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案例。
第十五章至第十八章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可行的危机处理方案。
第十五章以问卷形式对企业的危机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建议结合第五章的危机预防目标制订出公司的危机管理目标。
第十六章的两阶段危机应对训练,提醒你在危机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该做什么(详见P185)。
第十七章的危机应对计划,提供企业在危机发生8小时之内和之后的应做事项。(详见p186)。
第十八章则告诉企业从事件反应阶段至持续运营阶段的应做事项。
该书是我阅读危机管理的第一本启蒙书。读完此书后,对危机管理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我觉得此书对企业的实用性不强。虽然提供了很多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工具,但企业若想依照此书建立一个完整的危机管理框架,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也许是由于我不太习惯译后的作品,书中文字读来有些晦涩,若能更加贴合国内读者就好了。
篇5:2025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春天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看吧,她又不知为何物而感伤,眼角的泪水掉个不停。天阴凉阴凉的,没有一点放晴的样子。春姑娘也经不住劝,眼泪还是哗啦啦地落个不停。
我对朋友说:“我最讨厌春天了,春姑娘太娇滴,一切东西都发霉。”朋友回答说:“春天是个美丽的季节,关键是你以怎样的心情去看待了。”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是啊,春天是新生命的开始,万物复苏的季节。我抬头向窗外望去,一片如烟的小草映入眼帘。是什么时候这些小东西为大地母亲换上了绿装,为春天的到来献出绿荫。啊,我亲爱的朋友,谢谢你为我开启了春天的窗户。
不容置否,因为我阴霾的心情,春天是讨厌的。在连绵不断的细雨中,因为我的一个不小心,酿成了一个不小的错误。从此,我的心也一直下雨。当朋友不在跟我玩耍时,我的心顷刻间变得好沉好沉,不经意间,在夜晚会滑过两行热泪,我懊悔。想到夜晚流泪和叹息并不能改变什么,我开始苦苦地道歉,请求原谅。想到我们像陌生人一样走过,我内心充满了忧愁与痛苦。但我会努力,努力挽救这一切。我拼命地听歌,试图抚平一下内心的创伤。我最害怕伤别人,最见不得朋友伤心落泪,而我却伤害了好朋友。我不断地反省自己,要做好自己,做好别人的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努力不要让身边的朋友掉眼泪。
终于,春姑娘累了。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几朵白云悠悠地飘在那里,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看过这样一句话:心晴的时候,雨也是晴;心雨的时候,晴也是雨。对啊,有了好心情就是美。春天是美丽的,美容易消逝,但留在心底的美是永远逝不去的。或许是因为人们的好心情,才是春天看起来那么美,抑或是春天的美让人们的心情好起来。总之,拥有好心情就拥有一切。
语文课上,老师的一番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她对我们说:“在晴朗的春天里,相约几个好友去散散步吧,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使沉重的心在大自然中得到释怀。”老师的话说到了我的心坎上,我的心飞出了好远好远,去寻找一个幽静的地方。没错,我的心需要净化。在潮湿的空气里,我的呼吸失去了应有的节奏,我的心压抑了太久。我想,我应该跑到高山上,对着山谷大喊,然后再聆听四周传来的回声。
期待天空不再雨。
篇6:关于读书心得400字大全
以往都是我自己在书房学习,爸爸妈妈却在客厅看电视。我总是觉的有些不公平和寂寞。今天却不知怎么的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学习,心里觉得暖烘烘得。并且我今天学的特别带劲儿,我多希望爸爸妈妈能天天陪我一起学习!
今天我和妈妈同读了一篇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给爸爸擦皮鞋】故事讲的是一个做生意赔本的农民叔叔,欠了很多很多的债。为了还债和供他的儿子上学,一大把年纪却还要去遥远的北京打工。儿子为了给爸爸送行特意把爸爸穿的那双皮鞋擦的蹭亮。当儿子给爸爸擦完皮鞋抬头看爸爸时,爸爸的脸上挂满了泪珠。儿子为了不让爸爸挂念,忍住了即将流出的眼泪。努力做出一副笑脸,给爸爸穿上了擦好的皮鞋。并说“爸爸穿上我擦的皮鞋一定会有好运的”就这样母子俩依依不舍的把爸爸送上去往北京的列车。
通过这个故事我体会到,父爱的无私与博大,他承载的是整个家庭的重担。作为儿女的我们,如果能早点懂事,哪怕只是为父母做了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父母也会非常感动。
小朋友们,你们能够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吗?你们曾经为父母做过什么呢?
篇7:读书心得体会600字左右
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想来是现在孩子们共同的心声。现在许多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认为现在学习任务那么重哪有时间去读课外书呢。其实不然,当你悠闲的看电视时,当你沉迷于网络游戏时,时间在悄悄溜走,而你重未察觉。这也是导致你书架落满灰尘的原因之一吧,其实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你从未真正了解。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书籍可以带你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风云,可以带你遨游于世界各个角落感悟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风土民情,也可以带领你去看那浩瀚无边的宇宙跟着科学家的思维去探索宇宙的奥妙。我们要把从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和在课外书上学到的知识加以融合吸收并利用,从而使他们真正的变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积财千万,无过读书。”
读书改变命运。1820xx年2月12日,一个男孩出生在美国的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因为家里穷,他没有机会上学。他一生中进学校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这种引力一直引导他走向总统之位,他就是美国总统林肯。读书不是万能的,但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
读书增加涵养。在当今社会没有德才就意味着被淘汰,想要在这个信息时代生存,一是要有德,第二才是才华,现在有才华的人太多太多了,如何在这么多人之中脱颖而出呢,那就要看你的德行了。德行也就是涵养,一个人内在的修养,是反映一个人,评价一个人的依据,有德无才不行,有才无德就更不行了。而读书既可以增加涵养又可以增长才干,百益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呢。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每天花30分钟来读书,那一个月就有900分钟在读书,那一年就是10950分钟也就是182.5小时在读书。那将会得到多少知识啊!
每天读一点书,每天增加一点知识,每天推开一点成功之门,总有一天那扇门会为你而敞开……
篇8:《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篇9:教什么知识读书心得
自古,人类就想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探索其中的秘密。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不容易发现的秘密,只有你去观察,一定会有所发现的。假如你不去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那你岂不是没有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心态了?《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许多的科学知识,让我们在课外时间里可以饱览知识,比如:为什么先看到闪后听到雷;海水为什么是咸的;冰川是如何形成的……
在生活中,每当夜幕降临,天空中偶尔有像星星一样,但却发出一闪一闪的光。这就是飞机!在课外阅读中我知道了飞机是莱特兄弟发明的,他们是观察、研究鸟类和蜻蜓发明了飞机。在发明飞机时,他们都要从失败吸取教训,制造出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飞机。当然,制造飞机可不会那么简单,在新闻里可是有不少有机毁人亡的事故发生呢!如果让人们在天空中飞行不靠任何工具,那该有多好啊!
光阴似箭,转眼间,新世纪已来临了!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取之不尽的商品看的你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啊!单单只是地上就转的我头昏眼花,那天上还了得?没错,天上的那就是“天空城堡”!你或许会问都说是城堡了,那一定有国王陛下吧!不,我们这座城堡是以和平为主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从地上到天上距离那么远该怎么上去呢?嘻嘻,那当然是乘“天梯”上去的喽,不跟你说了,我也要去玩喽!
嘿嘿,你一定知道刚才的一定是我幻想出来的,其实,我还真想这样呢!你呢?
篇10:高中生背影读书心得
《麦田里的守望者》其实很早就接触过这本书的名字了,只是一直没有找时间去好好的读一读。最近,想上网找一些适合自己的书来阅读,无意中发现了它——《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他出生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家乡强迫他好好学习,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在学校一天到晚所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此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招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她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和真理。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因为几乎每一段文字都会夹杂着一两句“他妈的”或者是“混账”之类的粗口,这是在其他书里还没有遇到过的情况。另外,读了一大半书后,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是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能扯上关系的。可是,我想,既然作者能用这几个字作为书的标题,一定有它的合理之处,那么麦田里的守望者究竟指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我有接着往下读。其实,说实在的,一开始,我真的不太喜欢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他的颓废、消极、满口的脏话让我难以理解,甚至无法忍受。可是,渐渐的才发现,原来霍尔顿的彷徨、叛逆、玩世不恭都是有原因的,是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变得抑郁、忧伤、病态。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他别无选择,他只好渐渐地掩藏起他那颗敏感、脆弱而又善良的心。
或许,从表面上看来,霍尔顿不求上进、挥霍无度,他还不学无术、却总在抱怨,但是如果你细细地品味过这本书,你会发现霍尔顿其实有它天真和善良的一面。虽然,他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是否定的,对所有人都是怀疑的。但事实上,他懂得欣赏,懂得爱,他感情丰富,他细腻敏感。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孩子,在他的心灵深处对幸福有着很大的期待和渴望。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那么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对他的妹妹菲比说的一段话。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渴望幸福,可是幸福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不过是想离开那个浮躁的地方,找一片纯净的麦田,过简单的生活,寻找简单的幸福。可是,他就一个这么简单的愿望,也难以实现,这就是霍尔顿的悲哀。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而我们呢,看似有理想,而实际上却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这样的人生试问又有多大意义呢?理想是一盏明灯,我想我们是时候该为自己寻找一下奋斗的目标,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了。
篇11:500字读书心得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通过读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还可以增强修养。因而,我非常的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建立在科学家广博读书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读书,自己还可以制作一些东西,如我们可以制作遥控飞机,等等。特别是通过读书,还可以了解中国的文化历史,如爸爸老早给我买的《三国演义》,使我知道了三国主要指魏、蜀、吴,同时我还知道了曹操并不是戏曲所描写的是个大奸臣,而是一个有胆魄的政治家。通过读书,我们的确可以增长知识。
认真读书,我们还可以学会做人的道理,增强自己的修养。当然,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必须通过教育,广泛读书,学会如何为人处事,如我们学一篇关于雷锋叔叔的课文,我被雷锋叔叔出差一千里,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精神深深感染,我心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雷锋叔叔那样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人,那我们这个世界将变得更加和谐。”我暗下决心,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像雷锋叔叔那样的人。
读书是伟大的,读书也是每一个人所应该提倡的。我喜欢书,更喜欢读书。
篇12: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体会
古语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无疑是正确的。我也读过很多书,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正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民族风俗类、医学类、动植物类等。难怪它的书名叫《十万个为什么》了。
在买了这本书后,我一口气便把它读完了,碰到了一些不懂的问题,就拿出来让它给我解答,有空时还不时翻阅一下。这样,它就跟我结成了一对“莫逆之交”。因为我从它身上汲取到不少课外知识,而这些知识都是很实用的,比如:数学的思考题很棘手,我便向它“请教请教”;课堂上知道了一位名人的故事,就在书上查阅这位名人的有关资料;写作文时,可以让它帮忙找一些题材…….。对我而言,这些知识真够我一生受用。这是我读这本书的收获。
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为什么?因为它不仅给予了人丰富的知识,还时刻提醒着我:光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是不够的,真正会学习的人在课内学习好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丰富的课外知识。我认为,这个道理会使我受益匪浅。
其实,《十万个为什么》只是千千万万本有益的书的一个缩影,它们同样能把知识散播给我们,它们,都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篇13: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读了《克雷洛夫寓言》后,我觉得这本书很有道理,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这本书共有183个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它是世界经典文化故事的浓缩,也是世界文化的精华,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其中令我难忘的《隐士和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紧急的时候得到帮助是宝贵的,然而并不是人人都会给予适当的帮助。但愿我们别交上愚蠢的朋友,因为殷勤过分的蠢才,比任何敌人还要危险。从《狗的友谊》中让我明白了:人世间充满了这样的友谊——听他们的话,你以为他们是同心同德,丢给他们一根骨头就成了狗。《鲜花与纸花》又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能经受坎坷的人,只知道在困难面前喊口号、临阵退缩。而那些迎接困难,挑战困难的人才是真正经受得了风雨的人。
《狗·人·猫和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寓言中的友谊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很多人在危难时朋友对他伸出援手,然而当朋友有难之际,他却弃之不顾,这种友谊还是不要的好……
通过这本书让我感悟到了世界,对“真、善、美、假、丑、恶”的认识和理解,让我树立了一种正确的为人处世观,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的想象插上飞翔的翅膀,在文学的海洋中翱翔。
篇14: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读完沈从文的《边城》,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作家笔下的人物深深的感动着:
一、我钦佩文中的两兄弟。
船总顺顺的两个出色的儿子天保大佬和傩送二佬都悄悄看上了守渡船人的孙女翠翠。这两个年轻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路。凡从小城里出身的年青人所能够作的事,他们无一不作,作去无一不精。”兄弟两个“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善良,热情,有勇气,具有良好的秉性。虽然因为翠翠的确产生了矛盾,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是作出的可笑行为。”兄弟两人对爱的执着决定了他们“遵照当地的习惯,很诚实与坦白去为一个‘初生之犊’的黄花女唱歌”。天保大佬自知决比不上山歌唱得极棒的弟弟,同时也为了成全弟弟,便主动退出,遗憾的是大佬终于不幸身亡。作为手足的二佬对哥哥的死抱憾终生,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就带着这份沉重的愧疚之情,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所爱的翠翠。天保和傩送对爱的执着以及磊落的胸襟,都展现了美好淳厚的人性人情。他们的生活中没有过分的奢望,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为了别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想望。这就是中国人自古相传并引以为傲但现在却即将失去的“成人之美”啊。
二、我敬佩文中的主人公翠翠
被兄弟两人所爱的翠翠对人生的责任勇敢承担,对爱情的理想执着追求,她的身上有一种温柔而又刚毅的美。她是一个“光人”,然而却赢得了茶峒两个最优秀的青年。虽然她的样貌很美,但通过天保大佬和老船夫的交谈可以看出,真正打动人的是翠翠内在的美,是耀眼的人性美,这就是翠翠的自然天成,是她的执着。初次见面,尽管翠翠并不十分明白那种情感,但她已经认定了二佬,她沉醉在那种浪漫的邂逅中,度过了一个“属于自己不管祖父的”“沉默”的夜晚。翠翠是很质朴很纯真的,对于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一旦认定之后,就不会改变,矢志不渝。老船夫曾对翠翠进行四次婚姻问题的询问,翠翠总是“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哭”。也许她自己并不明白,但不难想像她的真心是放在傩送身上的。在傩送的歌声中,她“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虎耳草的形状近似心形,这样就不难理解翠翠的真实情感。当二佬愧于哥哥的死,又被逼迫去接受碾坊,而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时,翠翠选择了等待,执着地等下去。正是由于人性中最原始最纯正的执着,翠翠的爱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执着成就了一段悲剧,但也正是这样,“在爱的波涛里,坚定地勇敢地向着幸福彼岸前进的青年男女总要赢得人们的赞誉和一椈同情之泪--正是这样的人性美。”
其时,《边城》中对人性美的展现,又岂是仅在他们三人呢?说着“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皆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的老船夫,坚持着“凡帮助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的船总顺顺,又何尝不体现了人性中的勇气与义气呢?在湘西那片灵秀的土地上,有着善良美好的品质的人们,是多么令人向往。所有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浸润扭曲的人生形式,就是沈从文所要表达,所不懈追求的人性美的极致啊!
篇15:读书心得400字左右
我爱读书,就偏爱读心灵愁感的书,那种凄凄的感觉,让我看尽了人间的悲离,在我心目中唯有愁方能给我喜。
或许,这便是多愁善感的人特有的情感。于是,我专挑这类书来读。
拿着这样的一本书,我便可以整天地站在窗台前,入神地读。读尽无数作者的人生,给自己的人生打上问号;读尽无数挫折的悲,为爱慕挫折的我道出种种感触;读尽如初恋般生涩的美,为自己的情感涂上一抹斑绿。
对于悲剧般人生的书,我总有种说不出的哀爱。这种悲愁,发自内心,是最纯的泉,也无法洗透你伤痛的心;是最好的琴,也无法令你弹响心中的乐;是最烈的风,也无法吹散你心中的愁云;是最夺目的光景,也无法动容你嫣然一笑。读着这样的书,我心中便产生如此的情感,哪怕过于凄苍使我黯然泪下,过于投入书章而无法自拔,我毫不犹豫地读下去。悲愁,对我来说,太有感触了。
读着这样的书,是对我们承受挫折的一类总结,读着这样的书,是满心的喜,它让我用一种独特的眼光看我擦身而过的事物。我从容、肃穆,不再埋怨人生,反而独爱这崎岖不平。
读书是满心舒畅的再一次延续,是夜半钟声的又一次回响,是江枫夜泊的让人停驻。这是愁书给我赏心悦目、神蕴无比的愁。愁思莫过于是一种美。
篇16: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篇17:java读书心得
以前阿秀曾经跟我提到过这本书,我貌似也看见她在我电脑里也下过这本书,当时我也没在意。后来也托她的福,张章同学把这本书交到了我手里!当然当时的使用权不属于我,后来因为些原因最终使用权还是属于我了。照这么回忆其实我跟这本书还挺有缘,若不是我在莫大的东台大润发超市巧遇张章同学三次,这本书也不会到我手里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作者采访精神病人时的故事。通俗的说,就是以精神病人的角度去看这个,我们不断质疑的世界。
其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质疑这个世界,例如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活着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等等一系列的质疑!我们正常人也许只是从表面分析一下。而精神病患者往往会偏执于他们所执著的事,把一些微小的事放大化的来看,以至于做出些极端的事情。所以在正常人的眼里他们病了,俗称“精神病患者”。
书中提到有很多精神病医师因为长时间跟精神病患者接触最终他们也“病”了,也许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本来就存在些因素。因为长时间跟精神病患者接触他们内心里面的平衡点被打乱了,所以“病”了!其实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关键在于内心里那个平衡点!
书中有两个爱情故事。但是可以用一段文字说明。摘抄的。
指间的戒指不再闪亮
婚纱在衣柜早就尘封
我们的容颜都已慢慢苍老
感谢你带给我的每一天
正是因为你
我才有勇气说:
“永远,永远。”
第一个故事是一位臆想症的老人,老伴逝去多年,依然认为他活着。
第二个故事是一位丧偶的中年人,不断的学习生理等课程,为了复活爱人。
感触很深,然后静默不言。
’‘’‘’‘’‘’‘’‘’‘书中有一段是讲“角度问题”。一个女“患者” 说在工作外她会是个孩子,她喜欢这个新鲜的世界,而不是去习惯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喜好而不是必须跟别人一样的态度!这个女人其实没有问题,反而是认为她有问题的人才有问题。不是每个人都习惯墨守成规,孩子是的列子。不是所有大多数人认为对的事情就是对的,大多数人认为错的事情就是错的!而那个“大多数“的界限往往让我们思想上有限制了,所以渐渐的我们也就习惯了!
书中结尾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
篇18:简爱读书心得600字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常看到一些小女生携带着《简爱》这部小说穿梭在菁菁校园,正值花季的她们懂得如何用经典书籍来武装自己。那时的我浮躁不安,阅历上的不足加上认识上的肤浅,对一些事物总带着偏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从一位女同学手里接过这本书随手一翻,便以为所谓世界名著不过如此。
时光飞逝,终于在近二十年后与《简爱》结缘,这得益于奥斯汀书友会;若没有参加书友会,可能我还不会主动去阅读这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经典名著。每当夜深人静时,躺在沙发上静静地阅读《简爱》,把整天的忧愁烦恼统统抛掉,独自享受那种宁静的感觉真好。
《简 爱》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准确来说是“女性经典小说”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自传式体裁塑造了一个灰姑娘式的爱情故事;女主角简爱虽然外表平平,个子瘦小,且出身贫寒,但她有着独立自强、勇敢正直并为争取平等而奋斗的坚强性格,尤其是与男主角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完全超越了门第、年龄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升华到思想和精神上完整契合,以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来说,这超越世俗偏见的真挚情感不能不让人敬佩不已。
初读完之后没有太深的感受,一些零散的心得并没有促使我有写一篇读后感的冲动。在听完书友们的阅读分享后,我的思维又受到了相应的启发。这本书除了女主角简,给我印象最深是另外三个对女主角成长路上影响很大的人。简爱身上体现出的诸多优点想必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都有一定的共鸣,在此无须再一一赘述。
作为女主角儿时唯一的好友海伦,这个可爱的小女生逝去着实让人心疼不已;她对人事物的看法不仅有着异常超龄的成熟,而且说出的每一句都那么深刻、发人深省;(富有道理),一颗包容的心和坚定的信仰使她面对死亡无所畏惧。“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复仇永远不会使我担心,堕落永远不会让我过分深恶痛绝,不公平也永远不会叫我过分心灰意懒.我平静地活着,期待着末日。”这位名叫海伦的小女生,或许就是上天派来的天使。虽然她短暂的生命如流星般匆匆划过,但她的坦然和从容让人无不为之震撼。“既然生命很快就会过去,死亡又确实是通向幸福和荣耀之门,我们又何必被苦恼压得灰心丧气呢?”
篇19:偷影子的人读书心得优选学生观后感
本书的主人公因比别人提早6个月上学,年龄小,个子小,经常受班里同学的欺负,但他有着特殊的能力,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时,他能“偷”取别人的影子,别人的影子会跟他述说这个人不愿意跟别人倾述的事情,对于自己的特殊能力,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好奇、震惊、不安到最后的坦然接受,并将这个特殊功能当成自己的使命,帮助别人完成他们期望的但却不可实现的愿望。本书一大特点是认为人和自己的影子是相互独立的,影子有自己的思想,他们愿意倾述,人们不愿说出来的烦恼、苦闷,他们的影子却乐意分享。
由影子来说出心里话,一方面是说明人们对倾述的渴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沟通、分享的重要性。很多事情藏在心里,故作坚强,装作不在意,自认为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同时也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因为不懂、不了解而产生了隔阂,同时也因为自己压抑了自己的需求而不快乐。作者也是借由影子来说明敞开心扉交流的重要性,我们渴望别人理解,却又不述说,还怪别人不理解,书里有影子帮忙,可是现实生活中呢?我们有什么?
关于克雷尔与苏菲。主人公之所以对克雷尔特殊,将她视为灵魂伴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相识较早,而克雷尔当时又是聋哑女孩,主人公很放心地跟她分享了自己的许多秘密,包括他能通过人的影子,知道人们内心的秘密,克雷尔相信他,并没有怀疑他,以至于主人公一直对克雷尔念念不忘。而他与苏菲的分开也是注定的,他们彼此都不愿敞开心扉,互相不了解,也不愿述说,或许当时已经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很多事情情愿藏在心里,往往靠猜也不愿明说。他们有感情,但不够信任,主人公曾经想要告诉苏菲他跟影子的故事,但是苏菲一开始表现出来的惊讶与怀疑打消了他的决定,不能分享自己的秘密,使得主人公一直对苏菲有所保留,而苏菲也知道他的保留,由此产生了不信任。
关于吕克。吕克是主人公的好朋友,继承了家里的面包店,但是想要成为医生,因不想家里难过,而专心做起面包来,吕克的影子请主人公帮忙,让吕克能摆脱单调的生活,当上医生。吕克离开家,上了一年的医学课程后,满足了他当医生的瘾,同时也使他明白了,当个面包师才是他想要的,每天清晨,客人吃到店里做好的第一个面包时所展露的幸福正是他所追求的。一年的医学课程是否白上了?当然不!只有追求过了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虽然吕克还是做起来面包,但前后两次的心境是不同的,之前的不甘与烦闷转为现在的满足与幸福。很喜欢书中描述吕克与父亲做面包的情景,凌晨三点起来制作主面团,凌晨四点等待面包膨胀的静置期间,与父亲在门口的椅子上喝咖啡,休息会后准备做第二次发酵,六点钟,早上第一炉面包出炉。很喜欢这段的描写,或许是喜欢其中传达的早起、勤劳、香甜、温暖以及淡淡的咖啡香。
关于妈妈。很伟大的母亲。因丈夫有了新欢,与她离异后,她独自抚养小孩,尽心尽力,并不让自己低落的情绪影响孩子。生活独立,儿子去医学院上学、实习,她便留在家里,定期带着吃的、穿的过去看他,儿子因为工作忙,几次爽约没回家看她,她只是问“什么时候回来?”,“快了”,她想到了小时候她哄儿子的情景。因为病重,不想儿子担心,便谎称跟自己姐妹出去旅行,甚至连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不愿给别人添麻烦。
篇20:2025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尽管你是颗很有主见的尘埃,难免也会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我”是一个傻子,是麦其土司喝醉酒后与汉人太太生的傻少爷。“我”傻,却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我”会对下人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与考虑,这使“我”在下人们的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我”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建立了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变得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真的傻子。
“我”的父亲听从了黄特派员的建议,在领地上种满了罂粟花,从而富裕起来,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其余的土司眼见“我”家因鸦片富裕起来,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取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我”却没有趁火打劫,而是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我”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我”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我”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我”哥哥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