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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优秀读书笔记(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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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童年的消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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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当幼儿园教师之前,认为几乎每个人都能够担任幼儿教师,但自从接触之后才明白,幼儿教师不仅仅要有爱心、耐心和照顾孩子的本事,并且要具备幼儿教育的理论知识。我自从当了幼儿教师之后,不断地向同事学习他们的工作本事,并且园里也给予我们理论上的学习。这次我阅读了《童年的秘密》,说实话,刚开始打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心理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教师必须了解的,并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文中的第二章说道,弗洛伊德用“压抑”这个词来描述成人教育儿童的方式,成人总是按照自我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当一个儿童受到成人压抑时,他就不能独立坚强的发展和成长。成人包括父母,老人及孩子周围的人,甚至我们幼儿教师。成人总是认为是过来人,自我给孩子做的决定是为孩子好,避免孩子走一些弯路,浪费孩子的时间和我们大人的金钱,其实他们的想法是有必须错误的,孩子如果没有必须的自理本事,对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造成必须的影响。

我有个相处四年的同学,学习一向是班级第一名,教师布置的任务从来不拖,刚布置就要做完。同学们认为她很要强,追求提高,很有自信。可是,仅有她自我和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才明白,她内心的“无目标”感和不自信。不明白自我想要什么,只明白学习的时候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实际只是为了做旁人眼中的“好学生”和父母心中的“好孩子”。因为从小父母就是这样教导她,什么事情都是父母给她安排好的。父母的评价于是就成了她对自我的评价,长大以后,别人的目光和评价就成了她对自我的评价,反而失去了自我对自我的真正“感觉”。她在遇到一些生活事情时缺乏主见,不知怎样去处理人际关系,甚至和陌生人说话时也会脸红......这就是在成人的压抑下所造就的性格和成长道路。而我了解的其他同学却截然相反,不仅仅处事经验丰富并且有很强的生存本事。

经过我看这本书结合我身边朋友的经历,让我受益到:成人或者我们教师如果给予孩子不恰当的帮忙或以不科学的教养观去教导孩子,过分地给予些什么、看到孩子发生错误急着想干预些什么,还不如做一个观察者,给孩子充分的空间和时间,让他自然地展现和成长,还儿童一个天然的生活。

《童年的秘密》给我启发当然不止仅有这些,我相信经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忙,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忙,我也会给朋友及家人介绍读阅,让成人有个更好的方式来教育祖国的花朵。

《童年的秘密》是一本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本书蒙台索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经过自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经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启示。

“精神分析揭示出儿童所遭受的痛苦源于成人权威对儿童自发性活动的压抑,……”这是《童年的秘密》第一章今日儿童中的一句话,这句话,一向在我脑海中回荡,无法忘却。让我反思自我的日常教育教学中是否运用教师的权威压制了孩子自发性的活动

一、人的心理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感到这本书挺枯燥的,甚至有点夸大儿童的作用,讲到儿童的精神,潜意识及儿童的心理,似乎把人类人生的成败都归结到了儿童期,未免将儿童期成长的作用有点太夸大化了,可是经过后面资料的阅读才明白,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铺垫。

在后面的讲述中,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前提下,尽量让幼儿在最自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我选择的条件下进行蒙氏工作,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知识的提升!试想想,处在这样环境下的孩子怎会不欢乐,我想这是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简便愉快的,而我们明白欢乐容易产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只要孩子有兴趣,还怕他不会学习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对孩子的心理进行必须的揣摩与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只是一味的对幼儿进行死教育,从来也不研究他们的心理状态及需要,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成人也不会有什么学习热情,更不要说什么学习成果了!

所以作为教师,学习对幼儿进行心理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幼儿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调皮,会造成教育失败吗并且我还有更深的理解,拥有一位“好”教师,不光是孩子的幸运,更是家长的福气,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家长,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

二、对于成人的斥责

也许是对幼儿的教育及此刻幼儿所处的现状百感交集,所以蒙台梭利好不留情面的对成人进行了斥责,他把成人对幼儿的关爱看作是成人自私自利,我承认成人在照看及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势必会走弯路,或出现一些错误的举动,但在孩子面前,我却觉得父母都是无私的。

如果没有成人组成的人类社会,我将质疑一个婴儿会凭自我的本事而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人,成人的努力是在教会孩子怎样去更好的适应社会,当然也不排除极少数的成人对此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成人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最自然的本能就是将孩子培养成一个适应社会并能够生存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成人参与,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性格都会起到必须的作用,这是自然存在的矛盾相对论,但总体来说,依照此刻社会的发展来说,人类还是在不断的发展的,人类的教育总体来说还是好的,但对于某些方面,某些家长还缺乏正确的引导,只要将正确的方法加以推广,科学的理念得到普及,相信未来的人类将是更加智慧无比的,但与此同时,作为教育者,我们更加的感到了肩上人物的重要性。

三、关键期与教育

我觉得蒙台梭利一生中最重大的成就,除了研制出了各种适合幼儿操作的蒙氏教具外,还有一项就是幼儿关键期的确立,配合幼儿不一样的关键期进行适时的教育,这也许就是孩子们有出色表现的原因吧!对于这一点,我想任何一个蒙氏教师都是十分熟悉的。用心分析孩子出现的各种现象,孩子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供给什么样的环境。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此刻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景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依据孩子的敏感期,适应孩子的发展规律,那么我们的教育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于这本书,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了解的知识与资料,我想在今后的时间我将进行第二遍的阅读,相信将会有更大的收获与惊喜!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经过自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得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经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童年的秘密》全书分为三大部分,介绍了儿童生理、心理各阶段的发展,儿童的教育,爱的智慧,成人与儿童的冲突等等。蒙台梭利从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的角度为我们提示了童年的秘密,让我们得以更深刻地了解和理解儿童。

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前提下,尽量让幼儿在最自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我选择的条件下进行的,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认知的提升!我想,这时,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简便愉快的,而我们明白欢乐容易产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只要孩子有兴趣,还怕他不会学习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就要调动孩子的学习兴趣,有了兴趣,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只是一味被动理解教育,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成人也不会有什么学习热情,更不要说是孩子了!

在读全书的过程中,有一种情感一向在深深地吸引着我:成人对儿童缺乏理解。"教育和生活本身的目的就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够支配自我的行动,使得他的行动不仅仅因为感官的刺激而本能地应用,而是受理性本身的控制。如果一个人无法到达这个目的,他就不能获得理性的人所渴望的那种人物主角的统一。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我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

成人总是按照自我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本事只能理解,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趣味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我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可是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终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童年的秘密》中还提到:新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发现儿童和解放儿童。试想今日,我们在解读孩子的"一百种语言",在创造的幼儿教育中发展孩子的多元智能,在关注孩子的生活世界中努力为孩子创造回归以人为本的生态式教育环境…所做的一切不正是源自于发现儿童的渴望,我们所孜孜追求的不正是真正意义上的幼儿的解放和童年的真义吗

作为教师,我们无疑是深爱着自我的学生的。然而,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我们那样的辛苦那样的劳累那样的甘于清贫那样的不计名利,而学生们应对我们的良苦用心却似乎总是无动于衷。其实,这一切的尴尬都只因我们对学生的爱过于武断、包办与专制。对学生,爱是立场,爱的智慧则是境界。

苏霍姆林斯基说: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样,细心翼翼地保护学生幼小的心灵。晶莹透亮的露珠是美丽可爱的,却又是十分脆弱的,一不细心露珠滚落,就会破碎,不复存在。学生的心灵,就如同露珠,需要教师和家长加倍呵护。这种保护就是一种教育。

所以,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学习对幼儿进行心理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幼儿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调皮,会造成教育失败吗长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家长,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儿童内心的真实景象,它与我们对儿童习以为常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童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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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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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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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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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妈妈要去看电影,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则在家里待着。那天晚上外面正在打雷下雨,她弟弟因为害怕,就钻到克拉拉的被子里了。这时,克拉拉想到:会不会有强盗来呢?他们一开始想出了让小狗去咬强盗这个办法,但马上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他们又想到让小猫去抓强盗这个办法,最终这个念头也被打消了。最后,克拉拉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用锤子把钉子钉在门上,再把一

个装满水的水桶挂在钉子上面,只要有人来开门,满满的一桶水就会倒到他的头上。有了这个好办法,他们俩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

不久,他们听到了一声惊叫。强盗?哪儿是什么强盗,原来是他们的爸爸呀!只见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水,克拉拉和她弟弟不知该笑,还是该继续睡他们的觉。最后,他们俩对看了一眼,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还有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和妈妈又去看电影了。他们俩就在家里偷偷看鬼片。鬼片里的老鬼最引人注目,他只有一条腿,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鬼片演完后,他们就学着鬼片上老鬼的样子,单脚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他们为了能让自己更像老鬼,就把儿童间里的被子披在了身上,由于被子把眼睛遮着看不见东西,他们接连碰破了两个花盆。

克拉拉的弟弟想看看自己扮鬼的模样是什么样,克拉拉就决定在被子上剪两个洞。因为怕爸爸妈妈吵他们,克拉拉说等他们玩完后,她把被子缝上就行了。玩儿着玩儿着,他们觉得有点儿困,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身上还披着带着两个窟窿的被子呢,克拉拉早就把缝被子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等他们的爸爸妈妈回到家,看到他们像鬼一样的样子,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问,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小屁股还疼着呢。

你们听完这两个故事后,是不是像我一样乐得哈哈大笑呢?像克拉拉和她弟弟发生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我也做过。比如,有一次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散步。妈妈问爸爸:“现在刮得是南风吧?”我抢着问妈妈:“妈妈,那什么时候刮女风呢?”还有,我经常比爸爸妈妈回家得早,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藏到窗帘后面,让爸爸妈妈急得到处找我,趁他们不注意,我会猛得大叫一声,吓他们一大跳。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可真好看呀,你们还不动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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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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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好看得不得了,一买到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读的相当津津有味!

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第一部分主要写了‘肚子疼’,他其实叫杜子腾,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秦大博和钱青毛组成了“狗仔三人组 ”。他们以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的绯闻也不放过。而且还敢偷看盛欣怡的日记,我想他就不怕她的好朋友凌杨波和吴童揍他们吗?

“狗仔三人组”的绯闻如同乱麻,而且很复杂,有的时候让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最终的事实让人哭笑不得。“狗仔三人组”最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航天三人组”。

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部分写了江冰蟾,他这个人最讨厌“蛋壳组合”,最苦恼被男生的绯闻来惹火他。小时候她和凌杨波是很好的好朋友,可是,在快乐的童年时光过去后,她们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他在学习上有一次失误了,被老师批评了,因为他的骄傲和轻敌使他失误。班主任和家长整天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好斗的凌扬波。他在得意之中发现自己没有一个朋友,友谊为什么会褪色?江冰蟾突然感到自己很孤独。他在想:因为分数,我失去了朋友。因为分数,我的友谊完全褪了色。

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书中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要好好珍惜“友谊”,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就好象时间一样用金钱卖不到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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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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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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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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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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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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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是郁雨君所著,我非常喜欢。

本书主要写了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儿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在小院子天堂发生的一个个有趣的事情,女儿饭团是个脑瘫女孩,由于长得美丽,常被维C阿姨打扮;布丁发起脾气来像火山,是大家眼里可爱又可怕的大姐头;苏打天生尿频,每天都依赖着马桶;小晴歌不说话只吐口水,可在一个美妙的晴天,她突然唱出了一支奇妙的歌……布丁她们认定自己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爸爸教他们上奇妙的音乐课,马桶课,妖精课甚至墓碑课。天才爸爸的智慧与爱心,使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小晴歌亮出美丽的歌喉,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白她们太喜欢大肚子爸爸了。大肚子爸爸给四个小姑娘做了一个实验:把两个香饺子放进两个箱子里,一个让小姑娘们天天对着喊:“我爱你!”另一个让小姑娘喊:“我恨你!”一个星期之后,我爱你的箱子里,饺子变成了香香的蜜饯。我恨你的箱子里饺子发霉了。这个实验使小姑娘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然后让她们的父母在来找她们。她们一个个都乖乖地跟着她们的爸爸妈妈回家了。

大肚子爸爸用我们难以想象的耐心和乐观,让原本有着各种缺陷的孩子们有了乐观的生活态度,有了对生活的希望。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这份耐心和自始至终的乐观,那没有什么困难是打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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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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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非常诧异,心里不断的想着: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这书会写些什么带着疑惑,我找到这本书,封面上的一段话让我震撼不已:想要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与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__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要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配有‘铸造’这样的词条!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文字,总的阐述了他的一个思想:教师应该是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

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也让我不断思考: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扪心自问自己在教学中站直了吗?带着心中疑虑,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这一篇篇教育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辑一百篇文章,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及教育问题的思考,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他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及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等做人的道理。我觉得这些才是对学生这辈子有用的东西,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捧读着吴老师的力作《不跪着教书》,我被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言论所折服,整个身心被这本书套牢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不时为书中的精辟的言论而拍案叫绝。

今年寒假,我又一次捧读,突然之间发现,原来它依旧令我心动不已……从书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知道吴老师是主张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和个性风格的教师,这是教师教育生命的灵魂!风格即人,没有风格就没有自我。所以教师要不跪着教书,像一个人一样站立着。

然而,书中对当今教育的剖析,让我颇感压力。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被融入了许多的社会因素,这一不断演变,衍生了众多的教育奇观。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发生在孩子身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要不,是伤害自己,再不然就是危及他人的生命,其中不乏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不禁反问自己,孩子怎么了,我们的教育又在充当什么角色。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生命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作为小学教师的自己更是感触颇深,现在的孩子在家受宠,真的就是骄纵任性、唯我独尊,一些孩子沐浴了学校的集体生活后逐步学会了谦让、奉献,而有一些孩子却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必须以我为中心,必须满足我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看到种种,想想身边,我不由得压力倍增……

这种种现象,让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我的认知里,老师教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总的来说就是教育孩子成人。我一直认为人才,人在前,才在后,先成人,才能成才。所以除知识外,做人的基本道德,是首先应该教给学生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首先应该要让如何做人深深扎根——为人处事懂得谦让、待人接物要有礼貌,与人不和需要忍让,遇事三思而后行。而正因为这种教育理念,让家长一再的与我发生摩擦,家长认为,凭什么让我的孩子忍着、让着,别人打我孩子一下,我就要变本加厉都打回来才可以。种种件件,让我疑惑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什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何时才会在同一个空间中共同努力呢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希望自己拥有最出色的学生,所以我必须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这是吴非转述朱亦磊的一句话,打从我看到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是的,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关于读书,作者提出应带着爱与敬重来读书,阅读是一种心的教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可能始终站立着……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而吴非老师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却让我认识到自己相去甚远。吴非老师在书中这样说道:评价教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看到这里时,我汗颜不已,曾几何时我因为学生的几句话而激动万分:记得那是一次市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时,问我学生的一个问题,问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四个人中有三个说喜欢语文,另一个学生说他喜欢数学,但爱上语文课。这样的回答让我开心了好久。可在今天看来,我只不过刚刚达到做一个合格老师的第一步,离合格还有着很大的距离。还需努力、努力、在努力!

读完整本书,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句话跳到我的脑海中,我是一位语文老师,但我觉得,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到拥有独立思考的意识,要有批判的能力,要敢于说不,要敢大胆的表述自己想法和观点。还有一句话就是: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觉得这句话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像灯塔一样,在迷茫中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细想一下,这不就是终身学习的要求吗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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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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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朵儿有一项约定,晚上如果她把事情做好,早早上床,我就可以给她读床头小故事,这两日读意大利儿童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让我们想起很多渐渐被遗忘的往事。

托尼诺的外公外婆住在乡下,有个大大的院子和大片的菜园,外公外婆一直在园子里种菜,养鸡养鹅。 托尼诺的外公在院子里种下一颗樱桃树,那是托尼诺的妈妈出生时候种下的,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樱桃树叫做菲利斯,伴着托尼诺的妈妈菲利尼斯成长,多年前菲利尼斯荡的秋千还悬在菲利斯上,后来成了托尼诺的乐园。朵儿听到这里说,“妈妈,我也有像菲利斯一样的樱桃树。”我说是,不过,那是外婆种下的,在我家院子里,曾经有三颗,去年因为老房子翻修,挪出了院子,结果死了一棵,全家人心疼不已。那三颗樱桃树伴着朵儿成长,她对老院子和樱桃树亦是感情深厚。

朵儿一岁半后每年夏天,母亲总是把她带回农村老家纳凉,说是济南的夏天太难受,泰山深处的大山美不胜收,那是我们的后花园,朵儿的婴幼儿时期就是在那里度过。外公外婆为了朵儿如厕方便,在树下给她搭了一个临时厕所,就是垫了两块砖头,每每朵儿大小便就在自己的专属厕所上进行,朵儿三岁大的时候,院子的樱桃树开始结果,樱桃成熟的时候,朵儿也是在树下如厕,每次厕所上到一半,朵儿总是站起来,踮着脚够树上的樱桃吃,总是能够着那颗最红的吃,引得外公外婆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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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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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崭新的游戏机;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饰品……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有多少人,那么就有多少个希望得到的礼物。这些礼物能带给我们快乐,这不用质疑。但这些快乐并不是长久的,我们得到了这些礼物,它能让我们一时开心快乐,感到兴奋,但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礼物就会慢慢地被我们遗忘。这些礼物并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的时间,它也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们得到它的时候,对它的好奇心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会把它抛到一边,相反设法的去得到下一个我们想要的礼物。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我们想要得到最珍贵的礼物呢?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我们得到了这个,就想得到那个,我们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礼物,但这些都不是对于我们来说最珍贵的礼物。在《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礼物是我们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礼物,也可以是虚拟的看不见的礼物。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可能成为你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但真正珍贵的礼物是什么?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我们学会奉献,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们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原谅以及被别人原谅,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但却到最后才发现的最最珍贵最最想得到的礼物!

每个礼物都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我们的心里。那个最最珍贵最最难忘的礼物就是花开得最美丽的种子,在我们心里发芽,让我们学会了一个又一个道理,并且时时铭记在心。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份礼物,就是为别人付出。嗯,礼物的意义就是:光有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爱表达出来,用欢庆和送礼物的方式。所以,当你真正的为别人付出了,你就会明白,“给”永远会比“拿”愉快。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个人都该拥有两个生日吧!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个,就是真正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一直被爱着,并没有被遗忘的日子。嗯,这,就是我们最最珍贵的礼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但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我们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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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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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上学期,我学了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学后我受益匪浅。

学过这篇课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这么美妙。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这简短的几句话,透露了百合坚贞不屈与被人嘲笑不动摇的宝贵品质。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说明了白和敢于表现自己。我身边的一些同学,上课时畏畏缩缩,生怕老师提到他,我觉得那些同学要敢于表现自己,要学会毛遂自荐。

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说明了百合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岗位都不同,使命也不同。但不管你干什么,都必须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我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师在贫困山区一待就是几十年。他不图享受,只一心一意教学,只盼望山里的孩子能走出大山。他用青春和心血实现了一名优秀教师的使命。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把学习使为我的第一使命,长大成材回报祖国。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百合默默的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在生活中,不同的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也不同。老师以教育人体现价值,军人以保家卫国体现价值……我则要以优异的成绩来体现我的价值。

学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要为之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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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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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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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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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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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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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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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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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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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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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普通初中生格雷的日记。他因为自己个子矮而显得有些自卑,可是他又喜欢时时处处和别人耍小聪明,想投机取巧和偷懒。有一次,他妈妈给他买了个日记本,他就幻想着等他长大后如何拿这个日记本去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于是,他的日记生活开始了……

从分班为了能轻松点,想耍小聪明分到基础班,到半夜听歌忘记插耳机插头;从他爸爸让他出去活动他却拿水龙头将自己淋湿来假装出汗,到“虫子事件”事发后嫁祸于他的好朋友——罗利,我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好孩子。当然,他的以上种.种行为结局就俩字儿:不成。但就是这个不懂事的初中生,让我理解了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不如意之事。比如有一次我三年级的时候,考试只考了70多分。卷子发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每道题答案都对,可就是只写了答案,没写答,没写单位名称,甚至连算式都没写。我找老师评理,当然,要我有理那是不可能的。倒是我回家之后就干了一件事:哭,一直哭到7点才开始写作业。可是哭并不能解决办法,我就改正了错误,再有一次考试中考了100分。

还有一次,是我的品社书丢了。我到处找都找不着,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星期,我的科学书又弄丢了。我感觉很失落,怎么好端端的就弄丢两本课本了呢?我暂时放弃了寻找。可就在第二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架的夹层中发现了这两本课本。

对这些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我就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那就是一种轻松的态度。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拥有这种态度,对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不失望的态度。像书中的主人公格雷一样,即使调皮,但对待生活永远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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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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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小屁孩日记》的书,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如:开学日,道歉日,作业公司等,每个小故事都对我有很多启发,要自食其力、要诚实守信、不要以大欺小等。

我给大家讲讲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一个片段,故事讲得是米多和金刚和他们军训教官发生的事情。军训第一天见到了一个很黑很黑的教官来到同学们面前,看见教官大家都不敢动和说话了,只有米多和金刚两个调皮鬼在下面议论我教官皮肤黑像包公,还笑出声音。这下可惹恼了教官,教官罚他们绕着操场跑5圈,五圈这么大的操场跑的他们是浑身冒汗,眼冒金星呀。还没有缓过神来,教官让大家集体开始叠方块被子,这种事情对平时在家里经常叠的孩子到来说很简单,但是对米多这个小懒虫来说简直好难呀,但是他想到了馊主意,让金刚帮他叠。不过他的小聪明还是被老师识破了,让他一直练习叠被子直到达到要求。通过米多的努力,他在叠被子比赛中还取得了前三名呢?

我通过文中一段一段的故事,体会到了什么事情不能偷懒,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要多多开发自己潜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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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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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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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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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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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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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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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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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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