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个体销售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详见附件保密与竞业限制)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个体住房购买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_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个体经营借款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篇4: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empirenews.page--]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empirenews.page--]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篇5: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借款方: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______%/每年,付息时间:_____ 。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 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 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6:个体销售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在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担任或兼职其他任何企业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准。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二)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
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甲方按乙方当月销售业绩和货款回收金额直接作为计算乙方提成的依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失职,导致呆账、坏账、死帐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月从乙方提成中扣除40%计提。
六、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6、克扣乙方身份证、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十)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劳动合同》送达
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缴扣。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二)鉴于乙方已在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不愿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标准支付给乙方,有乙方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就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向甲方主张权利。
(三)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三)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培训费用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一)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 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2025年个体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xx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34年9月30日。租赁满20xx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 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
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 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
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8:个体经营借款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方:
借款方:
年月日:
篇9:个体工商企业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年月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篇10: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精神文明建设_经验交流材料_网
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精神文明建设
沙湾县工商局 郑建明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动社会进步,实现我国XX年远景目标规划的重要措施,也是保确保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其经济增长点作用的有力手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仅10余年时间,我县个体私营经济户数就增长了10多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搞活市场流通,发展县域经济作出了不菲的贡献。
但不可否认,在个体私营发展中客观存在着日益滋长的拜金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表现在经济活动中,就是在强烈的利润动机驱使下,使得少数人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制销假冒伪劣商品等一系列违反法律和有损于社会公德之事时有发生,这不仅使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使个体私营企业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无形之中降低了他们在竞争中的信誉,损害了经济利益。为了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为自身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优化的和谐环境,就必须加强个体劳动者的精神文明建设,笔者认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个体经济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有力地补充了国有经济不足,增加了财政税收,促进了县域经济的的发展。但是,我们的着眼点不仅仅停留在发展指标上,还要放在提高人的素质上,放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如果只一味的强调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则忽视个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然导致负面效应,其结果是得不偿失,反而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加强引导,优化服务,标本兼治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把扶持发展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齐抓共管、因势利导,优化服务,形成一股合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区对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政策,为他们营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要通过一定形式,激发他们追求先进文化、高尚道德的原动力,使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向往“真、善、美”的道德情操,唤起他们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和人格尊严意识,做到公公正正赚钱,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在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上塑造现代人、现代企业家的良好形象。
各级组织特别是个私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个私经济服务,鼓励、吸引他们加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行列中来,广泛开展文明经商、优信服务及城乡万店无假货的竞赛活动,让他们从自已群体的典型中吸取精神力量;组织他们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他们的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道德意识;鼓励和组织、私营企业人员加强文化科学知识、现代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有条件的还可以动员他们参加涵大、夜大,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使他们成为精神上的富有者。常年性坚持开展“文明经营户竞赛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示范摊(店)活动”、“消费者满意一条街”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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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体雇工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____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版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篇12:个体工商户整体转让合同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
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
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自己个人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登记管辖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所在地工商所可负责登记初审。
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特别提请注意: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程序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请注意: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
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地来京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妥相应内容);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个体工商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此备案事项仅限20__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特别提请注意:
1、个体工商户一般应由经营者本人办理有关手续;
2、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本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陆灿律师团队,常年受理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金融法律事务处理。
电I8874OO214O
篇13:在个体私营经济座谈会上的讲话_民营招商_网
同志们: 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增长的亮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召开的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和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县委、政府决定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座谈会,请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精英到会,目的是通报全县经济发展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携手合作,共商发展大计,加速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县五套班子对你们为易门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县个体私营经济人士表示亲切问候!借此机会,我先发个言。一、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1、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势头良好。全县完成现价国内生产总值5.4亿元,完成市下达数9.2亿元的59%,增4.6 %,其中:第一产业完成1.2亿元,增5 %,第二产业完成2.2亿元,增5 .4%,第三产业完成2亿元,增3.7%,县属完成现价国内生产总值4. 6亿元,增6.5%;个私经济增加值达9200万元,完成市下达数1.9亿元的48%,增4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58元,增加43元;全县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79万元,减2343万元,下降51.8%;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县外资金9532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5880万元的161.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23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46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5920万元的26.1 %,下降12.3 %。2、工业生产整体效益有所上升,企业改革步伐加快。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生产和效益同步增长。全县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5.2亿元,增15.4%。县属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3.4亿元,增11.7%;国有及非国有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2亿元,增55.9%,其中,县属1.9亿元,增74.2%;实现利税328万元;亏损715万元,同比减亏2759万元,下降79.4%,其中县属亏损33万元,同比减亏2016万元,下降98.4%。二是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全县把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放在工业经济的首位来抓,按照“制定方案、寻找伙伴”和“持股不控股、改制加管理”的思路,对5户国有企业(云南花岗石厂、燃料公司、大龙口酒厂、县建筑公司、造纸厂)进行了改革改制和完成五户城镇集体企业(易门县矿业公司、龙泉建筑公司、方屯建筑公司、东山炼铁厂、亚龙厂)的民营化改革。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搞活了企业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三是扭亏脱困工作成效明显。在国有及非国有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13个企业中,亏损企业8个,同比减少3个,减亏2339万元,下降66.4%。县属亏损企业7个,同比减3个,亏损503万元,同比减亏1596万元,下降76%。3、个体私营经济保持稳步发展,增速加快。个私完成营业收入6.5亿元,增3.9%;实现利税总额3288万元,增16.2%;实交税金1234万元,增6%。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90户,新增注册资金782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17户,新增注册资金3800万元,为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筹集140万元资金组建了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全县私营企业已达114家,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198户。4、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招靠关系,引靠政策、环境”的方针,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上半年,全县纳入统计的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技术联合协作项目共计七个,投资总额2.4亿元,合同引进县外国内资金2.2亿元,合同引进外资12万美元,实际到位县外国内资金9532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5880万元的161.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231%。纵观我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有些指标增速在全市居中上水平,我县经济发展能够有这样良好的局面,主要得益于三条:1、县委、政府抓经济工作指导思想、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督促检查落实到位。2、县委、政府抓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态度坚决,魄力大。据我所知,省、市召开个私经济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会后,我县率先召开会议,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发展个私经济创造良好的条件,如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资金会,去年招商引资居全市之首,今年又有较大突破,供销社改革一步到位,市政府在我县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制度等,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环境。3、以在座的22户为代表的个体私营经济对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据初步统计,我县纳入统计的11户外来独资及国内横联企业,上半年完成工业产值1.8亿元,占县属工业总产值的53.8%,增2.7%,实交税金1469万元,增192%;个体私营企业完成现价增加值9200万元,增15.4%,实交税金1234万元,增6%。实践证明,个私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增长的亮点,结构调整的重点,农村增收的着力点,也是推动易门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二、凝聚人心,与时俱进,加速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一)牢固树立“农业立县,工业富县”的发展思路,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结构调整,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营销创新,努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12.5%,工作中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创新。我县工业企业虽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制,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不活,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抓完善、抓深化、抓规范。要坚持“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的原则,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工业企业改革一步到位。在经过严格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对贸易公司、食品公司罐头厂、大龙口酒厂等11户国有企业和陶瓷厂、炉房电站等企业,实行产权制度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或一次性卖断,实现改革一步到位。完善国有资产运营、监督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县委、政府决定每个改革企业派一名处级领导联系改革工作,抽调60名干部组成13个工作组进驻企业帮助改制改革工作,每个组由1名正科级领导任组长、1名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3名干部组成,13户企业必须在12月底前改制结束。2、抓好结构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企业要注重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按照生产规模化、技术高新化、产品系列化、组织集团化和培植一批生命力强的支柱企业、一批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一批带动力强的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尽快形成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工业结构。对铜业公司、瓷厂、意达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技术基础的企业,要切实搞好规划,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通过技术改造和必要的金融扶持,使其真正成为全县工业的龙头和支柱。 3、加强企业管理,实施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必须进行创新。企业必须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强化决策管理和财务管理。找准企业内部决策权集中与分离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抓好企业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财务报表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杜绝资金帐外循环,加快资金周转。要加强对企业资金的财务审计,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离任审计制度。二是要严格成本管理。着眼于全方位降低成本,积极推行节能降耗、比价购销、优化物流、减员增效的管理办法,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三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正确处理好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发展。四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机制,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岗位工资、年薪制、目标定酬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完善企业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增强企业内部活力。 4、加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企业要把加大技改投入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和领域,通过向上争、向外引、向内挖等多种途径,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需要。重点抓好铜业公司3万吨阳极铜技改扩建;日用瓷、建筑瓷产品的升级换代,投资157万元完成易门瓷厂年产300万件抗菌瓷技改和高档云瓷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意达公司高级工艺砖进行技改,增强我县工业实力。 5、大力开拓市场,实施营销创新。市场是企业生存的空间,是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和落脚点。企业要牢固树立市场第一的观念,主动适应市场、研究市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企业市场化“三大工程”(市场部、营销网络、营销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营销队伍,完善企业市场营销机制。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选准本企业的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方式,推进企业市场营销工作上台阶。要重视市场开拓,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利用各类经贸洽谈会、商品订货会等形式,推销产品,开拓市场。委托代理出口产品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自营出口,扩大出口份额,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二)把发展个私经济作为振兴全县经济的关键措施来抓。上半年,按照“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放开搞活、加快发展”的总要求,在思想发动、精神启动、园区带动、市场联动、体制变动、政策驱动和管理推动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实践、创新,促进了全县个私经济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全县个私经济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总量不大、质量不高、管理粗放,存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此,要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加快园区建设为载体,以膨胀总量、培植大户为重点,以政策扶持、优化环境、搞好服务为重点,全面启动内力,广泛借助外力,推动我县个私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十五”期间,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个体私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县GDP的增长速度,到“十五”期末,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达45%以上,上缴税收占全县税收总额的20%左右,从业人数占全县人口总数的20%左右。同时,扶持培育,扶优扶强,促进私营经济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重点培育2户市级50强企业;10户营业收入在500至3000万元的重点私营企业;1至2户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私营集团企业公司;培育5户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全面提升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质量,使其成为易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个私经济园区建设,构筑个私经济发展的坚实载体。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坚持高标准起步,高水平建设,切实加快个私园区建设步伐。要结合小城镇和市场建设,动员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快园区内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私营企业进入园区发展。要鼓励一区一业或一区一品,突出主导产业,形成整体规模优势。各级要高度重视个私经济园区建设,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四通一平”,满足入园企业生产生活需要;确保园区内投入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坚持园区建设与项目引进同步实施,结合招商引资,大力吸引组织私营项目入园区,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入园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确保明年全县新增私营企业入园比例不低于80%。要通过实施优惠政策、封闭管理,营造个私经济快速健康成长的小气候,引来业户、留住客户,提高信誉度和知名度,增强个私经济园区的功能和吸引力。要加快各类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开发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拓宽个私经济的发展空间。要继续推进小城镇建设,以中心镇和重点镇为突破口,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拉动个私经济发展。 2、坚持扶优扶强,着力培植带动力强的私营企业大户。当前,集团瓜分天下,名牌占领市场,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规律。发展个私经济,增强经济实力,必须在培植大户、培创名牌产品上狠下功夫。今年,将组织开展争创“10强私营企业”活动,对纳税额和投资额两项指标排在全县前10名的私营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和支持,力争尽快出现一批规模较大、技术水平和知名度较高的私营企业大户。重点组织实施“257”典型培植计划,即在全县集中精力抓好组建2个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集团公司、5个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个私企业大户和7个养殖重点专业村,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资金会的作用,解决好私营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要引导私营企业由过去单纯依靠自我积累发展,转变到依靠实行多元化融资发展上来,不断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鼓励引导私营企业继续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大胆收购、兼并国有集体资产或通过参股发展混合经济,实现低成本、高速度扩张,促进私营企业的快速成长。鼓励个私企业参与旧村改造,县委、政府决定首批启动36个自然村、1800户旧村改造。引导私营企业改变家庭作坊式的经营管理,引进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增加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优化产品升级和高水平的规模扩张。3、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培植私营主导产业。围绕陶瓷、建材和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按照积极引导、相对集中、龙头带动、形成群体的指导原则,积极发展专业村、产业镇,大力推进规模扩张,加快建设一些常年性加工型的产业基地。对现有的私营企业,在完善传统生产经营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抓好大椿树水泥厂30万吨水泥熟料粉沫生产线,启动佑生药业公司1150万元、益生食品厂10万元、意发玻璃厂450万元、山里香食品厂20万元的技改工作。对这些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县里已建立了五套班子联系个私经济制度,关键要抓落实。4、鼓励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农业产业化建设,主要项目是:(1)6万亩蔬菜基地建设,开发秋季蔬菜2万亩;(2)扶持外销5000头仔猪营销户6户和1万头以上营销户1户,计划新建肥猪和仔猪专业批发市场;(3)退耕还林2万亩,发展板栗5000亩、核桃3000亩、印楝2000亩、塔拉2500亩,完成玉溪玉加宝纤维板厂扶持发展的原料基地(3400亩)建设;(4)发展花卉200亩,种植鲁梅克斯2000亩、除虫菊4000亩。 (三)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推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再创佳绩。上半年,我县超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解放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够,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乡镇招商引资处于空白;二是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利用外资的产业配套能力和企业嫁接经营能力弱,企业的资源外取能力差,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严重不足,招商引资方式单一,招商领域还比较狭窄,项目缺乏吸引力。三是责任不明,政策落实不到位。县委、政府出台了招商引资各项政策,但各级落实力度还不够,责任不明确,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政策效应的发挥。四是外向型经济人才缺乏,不适应加入世贸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进一步落实责任。招商引资工作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全县干部职工的共同责任,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年初,县里已经把全年的任务目标下达到各乡(镇)和各部门,但是相当一部分单位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没有进一步分解量化。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目标明确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有指标、个个有担子。县委、县政府将把个人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跟踪督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用活用好招商引资政策。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奖励暂行规定》、《利用外资目标责任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要用活用好。下半年要重点跟踪和洽谈铜业公司股份转让、农业产业化开发(花卉、蔬菜的种植)、意达公司招商、扒河流域水电开发、白钨矿开采、金属附产品加工、3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等项目。对纳入改制的11户国有企业、陶瓷厂和炉房电站,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外资来嫁接改造。3、切实改进招商引资方法。当前,各地都在想方设法开展招商引资,我们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1)要变以官招商为以商招商。把进来的外商服务好,把已办的企业扶持好,外商在经营中挣了钱,就是最好的宣传,就会带动更多的外商来投资,这比我们到处游说更管用;(2)要变让利招商为环境招商。绝大多数外商都是守法经营者,并不十分看重短期的税费让利,但是,如果经济环境不好,办事拖拖拉拉,到处吃拿卡要,就会给外商造成更大的损失,即使来了也留不住;(3)要变关系招商为政策招商。关系再好,不如有个好政策。要把政策放得更宽松,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都要允许外商办,坚定不移地实行“放宽政策,放开手脚,放活机制,放开空间”的政策。(4)要变资源招商为项目招商。认真做好项目库的建立工作,论证要严,产品要新,起点要高。 (四)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私营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1、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明确县属工业、个私经济和招商引资在全县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这些工作能否取得应有的成效,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把经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各级要深入到个私经济发展的第一线,带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发展难题。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善于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不甘落后、奋力争先的良好局面,全力以赴加快发展步伐。 2、要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事实证明,哪里环境好,哪里就会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经济就能够快速发展;反之,环境不好,不仅外地人望而却步,本地人也会外出寻求致富门路,经济就难以发展起来,甚至会萎缩。近几年来,我们在治理和优化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要按照优惠政策、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四优”标准,进一步营造有利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级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县属工业和个私经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方式,找准自己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少限制、多支持,少干预、多服务,自觉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决杜绝科室意见否定部门意见、部门意见否定政府文件的“部门梗阻”的现象。对我行我素、拒不落实政策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推行部门承诺制,实事求是地确定承诺内容,结合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等工作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各项承诺落到实处。要继续搞好“一条龙”办公服务,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查处“三乱”行为。要深入开展“服务经济转变职能大家评”活动,看谁为县属工业和个私经济发展办的实事多,看谁的服务效果好,看谁的办事效率高,齐心协力为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方便、创造条件。要重点检查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情况,坚决克服“断层”和“梗阻”现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信于民。要依靠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和优良的环境,弥补区位、基础和自然条件的不足,进一步增强对外吸引力。要大力开展好招商引资工作,引来更多资金,留住更多客商,不断壮大全县经济实力。同志们,加快发展县属工业和个私经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事关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推动县属工业和个私经济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14: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小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借款期12个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付给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18%,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 律师费 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连带责任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 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 律师费 诉讼费等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及表示充分表示理解和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北京市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范文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50写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三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四、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6:个人借款合同个体经营户借款
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借款期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于订立本合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乙方应每______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个体工商户商铺、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店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店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每月______号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均应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元的滞纳金。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店铺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店铺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店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店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店铺修缮及添附
1、店铺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店铺构架及其他设施。
2、乙方在不破坏店铺及其他设施原状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店铺,无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任何对价。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店铺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_____吨,电表底数为_____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店铺质量或其他设施损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3、乙方使用该店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店铺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须对次承租人的一切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店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店铺,乙方应按原状返还店铺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店铺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店铺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每逾期一天按照约定房租的三倍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押金
1、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限未满甲方无需返还押金给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搬迁,并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在确认店铺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费用的情况下,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欠租金、费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3、甲方扣留押金,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______________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店铺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店铺及附属物品损耗,或擅自对店铺进行改造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或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店铺用途的行为。
第十四条 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店铺,须于期满前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个体销售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_________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概况
1、乙方确认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的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该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确保如实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种情况,如有欺瞒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主要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产品营销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业务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3、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劳动报酬
1、双方约定乙方月合同工资标准为(底薪+津贴+提成);
2、乙方薪酬福利标准、薪资结构、提成及计发办法以甲方文件为准;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对乙方岗位调整时,乙方工资按新的制度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甲方应以法定货币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克扣乙方工资,甲方可根据其经营状况或社会生活水平,适当调整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及考核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甲方的各项制度内容一旦公示后,视作乙方明确该制度内容并承认其生效;
2、甲方根据销售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或处置,乙方对甲方的考核或处置决定不认可的,须在知晓该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申诉意见者,视同为确认该考核或处置决定。
六、工作时间、待遇及休假
1、乙方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时,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违规,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2、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中山市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七、保密要求
1、乙方承诺对甲方产品、业务或与业务有关的技术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有关客户及合同、销售政策、产品价格等),除非获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甲方以外或甲方内部无关的人员,也不得将任何信息用于自营或为第三方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事务;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的价值。乙方承诺离职前的15天内,或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给甲方;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其它相关解除合同规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及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离职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
C、乙方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查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__________________元(含)以上重大经济损失或在社会公众中损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终止
1、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要求续签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按甲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如未书面通知,则视为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即终止,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合同要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书面要求后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未按时答复的视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经过考核确认,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经营模式转变、组织结构调整、甲方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违法或违纪行为,需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的。
十、其他约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辞职权,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条款以甲方离职管理办法为准;
2、如乙方和甲方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的,且服务期超出本合同终止期限的,则合同终止日期变更至服务期截止日;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结之前,暂停结算乙方的薪资福利及费用等;
4、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证明、或使甲方无法将离职证明及时送达乙方等情况,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退工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之前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与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6、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有无效情形的,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为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9:个体经营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出借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篇20: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小额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下岗人员小额担保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仅限于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下称“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所需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具体投向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用途(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开业(开办经费)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设备贷款。
□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
□其他为贷款人所认可并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再就业活动所需资金贷款。
第二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_______%确定。签订本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______%(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前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借款申请书、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以及由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或承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的文件等。
3.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4.1.1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即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内,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借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 提(还)款
5.1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期利率)还款总期数-]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若归还贷款确有困难,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最终到期日前的三十天内,向贷款人书面申请贷款展期,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展期。借款人申请展期时应当同时提交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关于同意为该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贷款人决定展期的,应与借款人、担保机构共同签订展期合同;展期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5.8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9对于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10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2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
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3关于贴息。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借款人,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地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应在收到有关财政部门核付的贴息资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贴息资金划入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第六条 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6.1.1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2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3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与陈述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1.2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7.1.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6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1.7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1.8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7.1.9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第八条 违约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8.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8.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1.8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8.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8.1.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1.1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1.15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第九条 违约处理
9.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__________%并立即执行;
9.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2条违约事件的);
9.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2条违约事件的);
9.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9.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1.7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费用
10.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0.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1.2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1.5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1.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1.8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1.8.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1.8.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9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0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贷款人执_____份,借款人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其他约定事项(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称编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
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
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款人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贷款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签署日期:
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作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还款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