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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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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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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药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原告银鑫医*公司与被告旬阳县医院自20__年起就订立了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形成了长期药品供购关系。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旬阳县医院未能及时结帐,逐渐拖欠货款。同时,原、被告双方还对合同项下药品的价格发生争议,银鑫*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在起诉追索货款的同时,向法院主张因被告将大量订单违约转与他人,而导致其业务萎缩,利润下降的期待利益损失。人民法院在审理期待利益的过程中,产生了认识分歧。

所谓期待利益,是指合同如果被履行,一方基于能够享有的,而因为另一方违约,使其在事实上不能享有的交易成果或好处。目的是使非违约一方处于假如合同履行,他所能得到的处境。虽然期待利益这一名称在我国民事法律字面中并没有出现,但这并不影响其对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关于期待利益,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规定合同违约损失赔偿额包括两个部分:①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②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一种大的损失赔偿原则即为完全补偿原则。但该条有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是损失赔偿额的可预见性规则。该条对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是非常全面的,并且,它首次规定了对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期待利益的赔偿问题。从民法理论来讲,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根据民法典律关系的特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定金。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等价原则,违反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更侧重于补偿性,即违约责任重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害。这种损害就包括了合同未违约方对正常履行合同的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作为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种财产损害后果,具有如下特征:(1)未来性。它是受害人未来利益的损失,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2)期待性。期待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因此期待利益的损失也就是当事人所能够预见到的损失。(3)合理性,该利益必须是当事人所能够合理遇见到的,不能不具备现实性。也就是说,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

对于期待利益的确认,在我国主要有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两种理论.很长时期里,必然因果关系说占据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地位,其要求合同未违约方证明因被告的违约行为,使自己原本已经履约的行为毫无意义,且期待利益唾手可得,这样才可主张期待利益。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理论研究的深入,这一理论受到了批判。梁*星教授认为它混淆了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法律的任务在于协调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法官在裁判时主要是依据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的观念以及善良风俗习惯和人之常情,而不必探求哲学意义上的“客观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果关系来认定违约责任的成立。笔者认为,必然因果关系太过抽象、苛刻和难以操作,它只能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思考,不益于作为司法判案的一种依据。国外许多法律制度都采纳了因果关系的两分法。两分法基本原理的前提是要确认违约行为或者应由其负责的事件是否是守约一方遭受损害的必要条件,即考察是否没有这样的行为或事件,就没有损害的发生。至于未违约方是否履约则在所不问。在我国,必然因果学说虽然受到动摇,但相当因果关系并没有被法律界所广泛接受。相当因果关系说并不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因果关系去追求其“客观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是要求判明原因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通常存在的可能性。依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来确定“期待利益”的话,则期待利益的丧失是否是对方违约行为的结果成为法官衡量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因素。即法官可不考虑守约方是否已经为交易支付了进货款、运费等成本消耗。除此以外,法官还得依法考察“法律的原因”是什么,再依据可预见规则来确定.

通过对理论的分析,可以看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对期待利益的构成相对宽松一些。本案关于期待利益的法律适用在判决书中表现为:对第三项增加期待利益诉讼请求的论述,即虽然被告旬阳县医院在合同外购买别家公司药品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但银鑫*司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中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可能获得的合理收入,故原告的期待利益不予支持。

从法院认定理由中,我们得知,原告的期待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但法院之所以不支持原告主张,原因在于其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

本案法官采纳了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首先认定期待利益的损失是由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同时对期待利益的构成又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1、期待利益必须是基于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2、期待利益并非基于缔约时的希望,而是基于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对他而言所具有的价值; 3、一般说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代表了合同对他而言而不是对某通情达理的第三人而言的实际的价值,因而基于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要考虑与受害人相关的所有特殊情形;4,期待的内容是有可能发生的损失的种类及其数量;5、期待利益是违约方合理预见的。

根据以上内容分析,该判决在认定期待利益时,将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种类及各种损失的大小在合同中的明确体现作为期待利益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标准及组成部分,在原告中标后并未约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数量,致使可期待利益难以确定,即法官难以依据合同计算出假如合同履行对原告所能带来的价值。(若要具体计算期待利益又很复杂,大致可分为成本分析法、平均利润分析法等方法。)故原告对损失的举证义务并未完成。同时在我国医药购销领域中,无论社会公众,还是合同双方,甚至是裁判官或律师都很难要求违约方(医院)去合理预见未违约方(供应商)的期待利益损失。这一点,也可能导致本案期待利益损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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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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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中外合作____药业有限公司

兹经买卖双方确认,下列货物按照下列买卖条款成交: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

品名____规格____商标牌号____数量(单位)____单价(元)____总价(元)____备注____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原厂标准,以药检所药检报告为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原厂包装。

第四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起点有方式:卖方负责办理运输货物到对方车站。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铁路或公路运输。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货款应直接汇入卖方________帐户,否则视为未付货款。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随时提供备货情况,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前准备工作。在每次(批)发货后卖应将发货日期、品名、件数、货重、到站等情况通知买方。

第九条 买方对货物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五日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 违约责任: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卖方逾期滞纳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地区性水灾、风暴及国家法律、法规变更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由公证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证明,并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或有关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由卖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单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转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备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卖给方办事处一份以备案。

第十五条 本合同1-15条主要条款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买方: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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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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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卖方: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阜阳市医疗机构2019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 (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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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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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xx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

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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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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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前提签订。

鉴于医疗机构为取得以下药品跟随同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洽购,并接收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申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雷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局部,并与本合统一起浏览和说明;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要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告诉书。

3、投标人在此保障将全体依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供给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点。

4、合同所波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划定或新的文件决定,按国度规定和新的文件决策履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视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治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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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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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供方名称:(盖章)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法人代表:宋云东 供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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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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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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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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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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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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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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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_2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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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集体利益高于一切

敬爱的党组织:

深情地说:“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饱含深情地话语,表达出对人民深沉的热爱之情。人民是我们的父母,没有人民就没有我们个人。二者是水乳交融的关系。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我们见识了人民的力量,在明确这点之后,我们更加要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

去年3月21日14:50许,宜春市袁州区磁化镇伯塘村一栋普通民房内,厅堂又五位孩子在玩游戏,其中一个小孩打着了打火机,不一会房屋就陷入了大火的包围之中,王茂华和岳父谭良才得知火情,奋不顾身地数次冲入火海,救出了五位孩子。可是翁婿二人却被严重烧伤,王茂才烧伤面积达98%,经多方医治无效,于5月2日凌晨1时19分不幸去世,年仅27岁。2月

谭良才也被烧伤85%。因为满怀着无私的爱,这对普通的胥丈用生命之光着凉了他人的人生之路。我相信在灾难发生的那一刻,他们是没有时间思考的,内心强烈的无私的爱早已为他们指明了方向。虽然五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却是广大人民的孩子,那么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来保护住人民的利益。

这是一种何其伟大的精神?中华民族能走到今天,不正是因为有无数的个人为集体利益殒身不恤的精神辅助而来的么?还记得舍身炸碉堡的么?还有宁可烧死自己也不肯暴露目标的,有,有在汶川地震中战斗第一线的官兵,医务人员等等。在他们心中,集体利益大于一切利益,人民的需求大于一切的需求,哪里有需要,他们总是会出现。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常常面对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选择问题。价值观决定着我们在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如何选择。正如那次大火灾王茂华是选择集体的利益还是个人的安危。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其根本要求,第一、要正视物质利益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二,要把实现国家与个人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目标;第三、提倡在不同的利益追求发生矛盾时,做出国家与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价值选择。在核心上,我们应该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人生价值观。

是全中国上下一致的共同理想。但是我们深知其中还要经历漫长的努力,困难会一个个出现在我们面前。在前阶段的洪水、冰雪、地震灾害中,我们都坚强地挺过来了,越是在困难面前,我们越是展现出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无数事件向我们证明了,选择集体利益是最明智的,最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也应该坚定并且加强集体主义价值观。在面对选择的时候要像王茂才一样,坚定,不徘徊。2月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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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大学生入党思想汇报:始终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_8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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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大学入党思想汇报:始终是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敬爱的党组织:

上节课,xx老师给我们讲了中国性质,其实几句非常精炼的话就可以概括:两个“先锋队”(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一个“核心”(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中国始终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然而理解真正理解起来,却不是一两本书能包涵的,这里,我谨就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来谈谈我的感想。

xx老师在课堂上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原话我记不太清了,大概意思是,是否有其他的政党可以代替中国而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xx老师给我们列举了一系列中国革命历史来证明只有中国能解救中国。先说农民起义,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农民作为中国革命和社会变革的主力军,依然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长期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时时都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生活入绝望的农民往往敢于铤而走险,揭竿而起,太平天国运动就是近代农民希望改变自己命运的一次生动写照。俗话说官逼民反,农民阶级从来都是受压迫的阶层,是能够博得我们同情的,也有理由起来反抗,但农民阶级不仅在现代社会具有局恨性,即使放在封建社会也是落后的阶级,农民起义更多的时候,带来的是对生产力的盲目破坏。而且大都没有彻底改良现状的长远计划,成不了大事。因此,中国尽管有二千年封建史,农民起义无数,但结果最多只有两种,一是被镇压,二是当了炮灰,让地主豪强的地方武装下山摘了桃子。农民起义要成功,必须要有自己明确的纲领,而这种理论和纲领,农民是提不出来的,这就决定了靠农民起义的力量是无法解救中国的。

其次说说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革命中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辛亥革命了。辛亥革命沉重了打击了帝国主义,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对于世界人民,特别是东方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个巨大的鼓舞。总之,辛亥革命的伟大功绩的确中国的发展趋势,铺开了一条金色的道路。但辛亥革命成功得仓促,到手的乃是不彻底的胜利。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只完成了第一项—民族主义,其他民权、民生长期挂着欠帐。而且就民族主义一项来说,完成的也仅仅是“驱除鞑虏”,各个帝国主义势力原封不动地保存。袁世凯上台后,中国在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下,三民主义成了纸面上的东西,他们挂羊头卖狗肉,虽有民国之名而无民国之实。就这一点来看,辛亥革命的成功虽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却是煮了一锅夹生饭。辛亥革命果实最终被袁世凯窃取,中国反帝反封建任务并没有完成,所以它又是失败了。

领导这次革命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缺乏明确反帝纲领和具体行动,由于资产阶级历史的局限性,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帝国主义的本质的认识不清楚。从同盟会到南京临时政府,他们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他们认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西方是会赞成的,孙中山不仅没有辨明对帝国主义的所谓“中立”的伪装,反而在《告各友邦书》中以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权益为代价,和帝国主义维持友好关系。资产阶级的如此妥协,革命实难继续下去。资产阶级把革命目标只限于反对清朝皇帝,他们认为“清帝退位”就是已除,革命就大功告成了,正因为如此,这恰恰给了那些擅于投机取巧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以可乘之机,后来袁世凯以清帝退位为交换条件窃取政权,破坏革命,革命派不仅没能识破袁世凯的两面手法,相反竟把袁世凯作为同盟者,这就说明革命派对反对封建主义是不彻底性。

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未能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参加斗争。在同盟会的纲领中,虽然提出“平均地权”口号,但实际上并没有被全体革命党人所接受,也没能找到解决土地问题的措施,因而也未能实行“平均地权”,从而失去动员农民群众的作用,既然革命党失掉农民的支持,就把注意力转到新军和会党。正是由于脱离人民群众,革命力量才是显得十分弱小,毛泽东曾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因而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勾结下,革命遭到失败是在所难免的。

革命党人没有建立和掌握一支有组织的革命武装,同盟会发动新军和会党举行起义,这两者毕竟不是革命党人自己建立的武装,况且新军、会党成员复杂,他们中大多数人接受立宪派和旧官僚,因此,在旧势力煽动下往往会变成破坏革命的力量,革命党人缺乏有力的武装队伍,很难应付反动势力的反扑。中国同盟会也没有建立一条正确的组织路线,因而在组织上是不巩固的,同盟会内部复杂,政治信仰不一致,思想上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所以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这样一个思想上缺乏信仰,组织上松懈无力,内部矛盾重重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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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本及利益计划表_办公表格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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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本利益计划表 制造成本及利益计划表

项  项 目 月 月 月 月 月合计  金额构成金额构成金额构成金额构成金额构成金额构成 生产额             原料额            制劳费务             奖金津贴             物料费            品折旧             制造成本             制造利润             生产额            制原料额             劳费务             奖金津贴            品物料费             折旧             制造成本             制造利润             生产额             原料额            制劳费务             奖金津贴             物料费            品折旧             制造成本             制造利润             生产额            制原料额             劳费务             奖金津贴            品物料费             折旧             制造成本             制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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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丰城市信访工作的实践和启示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启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4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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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举过头顶――丰城市信访工作的实践启示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桥头堡”,是反映社情~的“晴雨表”。丰城市的信访工作压力很大,任务相当艰巨。全市围绕确保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在目标上力求做到杜绝大事、减少小事、力争不出事;在思想上力求做到没事当有事,小事当大事,苗头当事故;在工作上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解决在萌芽、处理在基层”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如今,丰城市的信访工作已经步入一个良性的运行轨道,正气涨了,怨气少了,~顺了,全市已形成了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发展氛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网络知民情。信访是反映社情~的渠道,是群众说话、求决、讲理的地方。只有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构建知民情的网络机制,形成有利于沟通群众、疏导群众的“绿色通道”,实现干群“零距离接触”,才能把信访工作做实做到位。丰城市把构建信访网络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紧抓实: 1、建立市、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全市共设信访信息员576名,各乡镇、部门组建了信访工作办公室,确定1—2名专职信访员,建立信息人员台帐。 2、设立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在接待日之前,将接待日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公之于众。同时,信访工作人员事先搞好排查,把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安排到领导接待日处理,使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牵住牛鼻子,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3、开通市长热线和设立市长信箱。以“解民忧、谋民利”为目标,使之成为体察民情的重要窗口,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较好地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功能。 二、健全制度顺~。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已迫在眉睫。在健全制度上,丰城市着重抓了四个方面: l、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各责任单位向市信访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监管,凡属于信访工作做得不力的,取消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优资格,没收保证金;信访考核评比排在后三位的,列为下年度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这一举措使各责任单位的信访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严格落实“分级归口”制度。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把农村信访问题解决在乡镇,城市信访问题解决在社区。 3、推行首问责任制。信访接待人员对群众的上访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决不能单纯把矛盾上交。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分工负责,靠前指导,亲自做群众工作,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控制现场,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4、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加大了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力度,做到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捕捉信访苗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千方百计解民难。信访工作的核心是为群众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个核心,丰城市把信访工作的重点准确定位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中,全力把握以下四个重点: 1、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信访干部要周密详尽地查阅案卷,实地走访,详细取证,按章办事。对在群众信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带有共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拿出对策和方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事酿成大事。 2、集中力量处理老大难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在信访接待中,严禁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行为,妥善解决重复信访问题,处理好积案、难案,防止恶性循环。 3、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群体性矛盾。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职工安置、再就业、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征用土地补偿、以及离退休职工,城市居民低收入者、农村中特困对象和其它一些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等群体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丰城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把这些突出问题列入议程,研究相应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解决。对条件具备的立即解决;对应当解决而条件不具备的,一方面向群众解释清楚,求得信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创造条件尽量给予解决;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使群众有冤能喊,有屈能伸,有困难能得到帮助,有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4、抓善后处置,切实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反弹。在接待或处理每一起群众采访事件后进行认真的反思,对群众因受不法侵害而造成的损失尽量弥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克服,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已处理的来信采访做好调查跟踪和主动回访,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多管齐下办民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突出的问题,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丰城市着力做好四篇文章,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信访事件的发生。 1、充分扩大就业门路。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首先是以市场服务促进就业,大力建设劳动力市场,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引导7235名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其次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城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大大增强了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据资料统计:新城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1.5万人,工业园区新增就业岗位7000余人。使下岗失业人员充分实现再就业,因就业难而上访的人员大大减少。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力构建三条保障线,增强保障能力,解决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对改制企业里的伤残军人安置给予照顾,市社保局对全市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实行单独列帐管理,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足;民政局把伤残军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解决了伤残军人因生活无着而上访的问题。 3、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全市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操作,禁止任何形式的负担加码行为。由于措施得力,农民负担得到切实

减轻,据资料统计,全市农村税费账面减负达26%,实际减负59%,农民人均负担减少100元,亩均负担减少70元,农民因负担过重而上访的案件明显减少。 4、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组织能力、“双带”能力和工作能力,同时开展有县级干部参加的扶贫帮困活动,增强贫困户的自我造血功能,彻底解决部分群众因生活困难而上访的问题。 通过对丰城市信访工作实践的总结,我感到有如下启示: l、要重视发展经济,从根本上减少信访。信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复访问题,主要是受到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要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那么多年积累沉淀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经济上不去,那么许多问题的解决就将成为一句空话。要以发展经济为最佳切入点,千方百计发展开放型经济,全力以赴推进“三化”进程,把发展经济与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起来,走一条在发展中解决信访问题的新路子。 2、要重视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新矛盾。当前,一些反映群体利益的矛盾和问题非常突出。究其原因,是多年来积累、沉淀下采的一些隐性矛盾、纠纷和问题,随着“三化”进程的加快及各项改革的推进,逐渐显现出来,开始由半明半暗走向公开,这是发展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要深入基层,了解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安置、再就业和离退休职工生活保障的情况,探讨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适应农业和农村变化的新问题,总结各地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及发展开放型经济中的新经验,使得我们对国情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和深度,在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中为做好信访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3、要重视集体力量,依靠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搞好信访工作。各部门必须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强化信访意识,提高信访结案的时效性,力争把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不能不负责任地把矛盾上交。对于涉及到多方面的信访案件,各相关责任单位既要主动,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又要互动,搞好联系沟通,主动贴近,主动化解;更要联动,积极配合支持,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 4、要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群众依法信访。有不少信访问题是由于一些干部不依法行政造成的,因此要不断增强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因故意设卡,拖拉推诿,方法简单粗暴等违纪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群众上访。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贪污腐化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要普及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依法上访。对一些长期无理取闹,围攻谩骂,在通过说服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无效的情况下,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防止可能酿成大的事态。 5、要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由于群众认识水平的差异和宣传解释工作的不到位,有些问题仅靠物质补偿和法律手段很难解决,因此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做到把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信访工作去,可以有效地减少因工作不细不透而导致的上访。 6、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信访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支党性强、讲原则、政策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干部队伍,要按照“信访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信访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提高统筹全局、当好参谋的能力,提高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信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在为领导和群众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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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不正当利益个人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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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正当利益个人自查报告

制定颁布这一《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为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表明了对新形势下反腐朽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正确把握《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目的和政策界限,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大家一致认为,中央纪委制定颁布《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和干净运行。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同贯彻落实胡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正确把握决策,认真、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要从市级领导干部做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中央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中央提倡做的,要带头去做。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切实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知难而进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在全市形成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团结一致干事业、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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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不正当利益个人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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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正当利益个人自查报告范文

制定颁布这一《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为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表明了对新形势下反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正确把握《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目的和政策界限,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大家一致认为,中央纪委制定颁布《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和干净运行。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同贯彻落实*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市第九次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正确把握决策,认真、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要从市级领导干部做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中央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中央提倡做的,要带头去做。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切实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知难而进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在全市形成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团结一致干事业、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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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代表群众的利益[页2]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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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代表群众利益

敢为稳定鼓与呼

我作为一名宗教界人士的人大代表,首先想到所做的事就是通过自身的影响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我自己首先在反对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利用各种机会向周围信教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做好稳定工作。~年5月份,正值全国上下防“非典”的关键时期,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我利用信教群众到大清真寺做居满乃玛孜的机会,向他们宣传防“非典”的意义和措施。这时,有几个不安好心的人说:要替共产党宣传就到清真寺外面去宣传,不要在清真寺里面给我们宣传,企图挑起事端。对此,我沉着冷静,以理相对,说:“现在防‘非典’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这是党和政府关心我们、爱护我们生命、防御传染病而采取的措施。凡是对我们人民有利的事情我们就支持。我们执行的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所有的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在场的多数信教群众都赞成我的说法,极少数人见没有达到目的,就悄悄溜走了。

俗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歪。我自己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没有走形变样,遇到“两股势力”破坏社会稳定情况时,我积极向政府反映,坚决配合政府打击“两股势力”的破坏活动。今年二月份,一小撮宗教狂热分子在我们村散发了50多份反动传单,说什么不做乃玛孜死后就要下地狱等等误导群众的谬言胡语,闹得人心惶惶,影响很坏。我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作了反映,配合乡党委、政府对嫌疑人进行摸底排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公安机关就将此案侦破,乡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今年,《反~国家法》和《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后,我就及时组织清真寺管委会委员学习了这两个法律条文,引导他们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向周围群众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动向负责联系清真寺的民族领导反映情况,为县委、政府做出各项决策提供了真实依据。这十几年来,我所负责的清真寺没有发生一起违反清真寺管理和影响民族团结的人和事。

牢记职责在心头

我当人大代表十几年来,积极参政议政。向人代会提出议案意见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每年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我都主动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撰写议案和建议,替群众反映问题,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年人代会召开前,多浪乡四大队全体农民就部分国家干部违法承包该村土地问题准备集体上访。他们找到我,对我说:“你是我们乡的人大代表,敢于替群众说话,在群众中说话也有份量,向上级提意见受法律保护,你能否到县人大常委会反映一下部分国家干部违法承包土地的问题?”我听后,没有做多余的考虑,立即就答应下来,想要帮农民把失去的土地要回来,使那些与民争利的干部得到应

有的处理和法律制裁。为慎重起见,我将群众反映的情况重新核实后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并把侵占土地的国家干部名单、侵占土地数以表格的形式附在材料后面。完成这些基础工作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同本乡的一名县人大代表依法持证约见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吐来克·司马义同志,向他反映了这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考虑到这个问题比较重大,牵涉到县、乡两级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达15人之多,并且涉及到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如果不慎重处理,就有可能造成多浪乡四大队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情的发生。所以,经请示县委主要领导后,决定特事特办,在人代会召开前将问题彻底解决。县委决定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农业局、老干局、农经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项调查小组,赴该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重点解决与民争地、争利的问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经调查组多方取证,对所有违纪人员做出了依法处理,该归还农民的土地进行了退还,该补交费用的进行了补交。这件事在我县、乡引起了很大轰动,许多群众对我说:“你真行,我们当初没有选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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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务合作协议为共同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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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通信(无线上网)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向甲方开放乙方的_____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与乙方的_____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vpn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向使用对象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 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__________卡发放对象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甲方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对甲方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乙方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向甲方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 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 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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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务合作协议为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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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目的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_____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与乙方的_____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vpn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向使用对象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 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__________卡发放对象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甲方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对甲方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乙方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向甲方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 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 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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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务合作协议为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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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重要提示

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支付平台网址:

电子商城网址:

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乙 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鉴于:

甲方建立了(在□内打√,单选)

□电子商城(指一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并通过该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向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支付平台,指甲方建立的,中立于交易的买卖双方、中立于电子商城与乙方电子支付系统,为通过电子商城进行的电子交易提供购物资金划拨渠道的电子应用系统。

甲方为促进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向乙方申请支付结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电子支付系统”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媒介,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电子交易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银行系统。

1.2“客户”指已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 并在乙方开通电子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机通过乙方95559电话银行进行电话支付,下同)等方式进行支付并结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卖方”指通过电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鉴于”条款下勾选甲方建立电子商城的,卖方即甲方。

1.4“电子支付”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渠道,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的交易支付结算服务。

1.5“联机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联动通过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款项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订单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甲方将订单实时传送到乙方电子支付系统生成待付订单,客户在24小时或甲方或卖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规定的订单有效期内通过乙方电子渠道另行进行订单确认和付款的两阶段支付模式。

1.7“预留电话”是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时所预留的电话号码,手机支付用户必须预留手机号码。

1.8“交易信息”指甲方在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并进行电子签名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订单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客户所购商品或服务名称、交易币种及应实际支付的金额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的内容、已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号及交易密码等。

2.0“错误”指乙方未及时或未正确地将客户支付的款项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2.1“交易日”,就单笔电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业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2.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现双方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和电子支付系统的链接,为客户和甲方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2.2双方遵循乙方提供的数据传输接口,采用联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在双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外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日终批处理或系统维护而暂时中止提供相关服务的除外),并以每日24:00作为日切时间,24:00以后为次日。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日切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实现合作还需硬件支持,则双方协商解决机具设备的配置问题。

2.3甲方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后,应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户证书等认证资料进行电子签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发送交易信息。然后客户通过使用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够有效识别的支付指令后,应及时扣划客户太平洋卡内相应款项,并通过支付系统及时向甲方提供支付结果的反馈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交易币种及支付金额、支付处理结果等。客户电子支付结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馈信息为准。

2.4甲方与乙方就下列电子支付业务开展合作(在□内打√,可以复选):

□网上支付 □手机支付 □其他:

甲方在与乙方合作的电子支付业务中将采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内打√,可以复选):

□联机支付模式 □订单支付模式

2.5甲方应负责处理客户的有关咨询、投诉及退货请求。如客户向乙方提出有关咨询或投诉,乙方应协助客户联系甲方处理。甲方应自行解决任何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等与客户、卖方或客户与卖方发生的争议。

2.6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应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订单号、退款类型及实际退还的金额等。退款类型包括交易撤销、全额退货和部分退货三种,如为交易撤销,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当日日终前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将已扣划的客户支付款项划付给原交易客户;如为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退款指令须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内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从甲方结算账户划转相应款项给原交易客户。对于任一笔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货指令,但根据该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户退还款项的总金额不超过原支付交易金额。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和客户电子支付款项的划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甲方应确保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手续费,如余额不足,则乙方系统扣收手续费失败,需甲方补足相应金额后再扣收):

(1)前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同时,从该结算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2)后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在每月1日根据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况以及双方手续费约定,从第3.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相关手续费。

2.8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乙方对退款不收取手续费。

对于交易撤销,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续费。

对于退货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前收费”,乙方不退还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续费。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后收费”,乙方可退还手续费。退还手续费根据原收取手续费与退款金额比例计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轧差计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续费中。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在乙方营业网点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写申请表,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准确填写电子支付业务的结算账户,包括户名、账号及用途,用于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业务的支付结算。

3.2甲方需通过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向客户在乙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款的,应事先按乙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申请开通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

3.3甲方负责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不得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订单有效期内擅自取消或修改订单信息,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变更订单信息造成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由甲方负责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应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纠纷。

3.6在客户购买时,甲方必须首先征询客户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户选择电子支付业务后,不得要求客户预留银行卡卡号、密码、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否则客户和交通银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3.7甲方应接受客户使用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电子交易支付,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不得对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收取附加费用。

3.8甲方如变更电子商城/支付平台IP地址、网址等信息,需乙方调整电子支付系统的,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乙方;对电子支付系统调整前因甲方信息变化导致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9甲方有权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查询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及查询日前3个月内的结算记录,甲方有权要求对错误进行改正。

3.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机具使用的培训。

3.11甲方应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及甲方其他自有网站积极宣传乙方的电子支付业务及电子支付系统功能,并在电子付款说明以及电子业务宣传中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准确陈述乙方电子支付业务的名称、标识、电子支付系统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3.12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软件及认证资料,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该软件或篡改认证资料。凡使用商户证书或用户证书等认证资料通过乙方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13甲方可能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第3.1条约定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户名或账号;

(2)甲方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等;

(3)甲方以出售、赠与或其它方式处分电子商城/支付平台;

(4)甲方就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域名及/或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与第三方发生争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接口软件以及认证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及相关资料。

4.3乙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或服务改进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4乙方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的,对因此导致的客户对甲方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支付指令时因客户太平洋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5乙方根据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对因此导致的甲方对客户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甲方退款指令时因其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可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5.1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户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书面标注需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负保密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甲方的信息和资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或与电子支付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等;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③为更好地维护、管理和提升客户关系;

(2)为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仅在乙方实际收到更改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或电子通讯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甲方确认并同意,除非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甲方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违约或甲方系统漏洞等系统安全原因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同时导致乙方声誉受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系统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甲方还应按乙方要求采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

7.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电子商城/支付平台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的;

(2)电子商城/支付平台与客户串通诈骗乙方资金的;

(3)乙方认为支付交易行为涉嫌套现或支付交易行为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

(4)甲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经营资格被撤销;

(5)电子商城/支付平台诋毁或损害电子支付系统声誉的;

(6)甲方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被列入中国银联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可能或已经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7.3如因乙方的过错,电子支付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将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划转至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乙方应履行划转义务之日起到实际划款至甲方结算账户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7.4因甲方未在结算账户内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扣收相关手续费延迟,甲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首次扣收手续费失败之日起至实际扣足手续费之日间的手续费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若超过

天甲方仍未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业务服务。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于网络、电讯连接、系统设备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流量、通讯故障、停电、电脑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非交通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有效期与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延期一年,续展次数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对协议届满后延期有异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即行终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连续6个月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发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认为需立即终止协议的情形。

▲▲8.4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本协议所述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电子支付结算业务的,视同接受乙方公告中关于服务变更或中止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取消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并提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8.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公告终止事宜。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无论交易信息通过何种因特网网络路径或其他电子途径传递到乙方,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争议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1)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

甲方确认并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结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如自本协议所载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未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已通读协议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异议,理解协议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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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务合作协议为共同利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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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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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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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XX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药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原告银鑫医药公司与被告旬阳县医院自XX年起就订立了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形成了长期药品供购关系。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旬阳县医院未能及时结帐,逐渐拖欠货款。同时,原、被告双方还对合同项下药品的价格发生争议,银鑫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在起诉追索货款的同时,向法院主张因被告将大量订单违约转与他人,而导致其业务萎缩,利润下降的期待利益损失。人民法院在审理期待利益的过程中,产生了认识分歧。

所谓期待利益,是指合同如果被履行,一方基于能够享有的,而因为另一方违约,使其在事实上不能享有的交易成果或好处。目的是使非违约一方处于假如合同履行,他所能得到的处境。虽然期待利益这一名称在我国民事法律字面中并没有出现,但这并不影响其对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关于期待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规定合同违约损失赔偿额包括两个部分:①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②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一种大的损失赔偿原则即为完全补偿原则。但该条有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是损失赔偿额的可预见性规则。该条对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是非常全面的,并且,它首次规定了对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期待利益的赔偿问题。从民法理论来讲,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特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定金。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等价原则,违反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更侧重于补偿性,即违约责任重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害。这种损害就包括了合同未违约方对正常履行合同的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作为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种财产损害后果,具有如下特征:(1)未来性。它是受害人未来利益的损失,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2)期待性。期待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因此期待利益的损失也就是当事人所能够预见到的损失。(3)合理性,该利益必须是当事人所能够合理遇见到的,不能不具备现实性。也就是说,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

对于期待利益的确认,在我国主要有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两种理论.很长时期里,必然因果关系说占据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地位,其要求合同未违约方证明因被告的违约行为,使自己原本已经履约的行为毫无意义,且期待利益唾手可得,这样才可主张期待利益。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理论研究的深入,这一理论受到了批判。梁慧星教授认为它混淆了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法律的任务在于协调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法官在裁判时主要是依据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的观念以及善良风俗习惯和人之常情,而不必探求哲学意义上的“客观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果关系来认定违约责任的成立。笔者认为,必然因果关系太过抽象、苛刻和难以操作,它只能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思考,不益于作为司法判案的一种依据。国外许多法律制度都采纳了因果关系的两分法。两分法基本原理的前提是要确认违约行为或者应由其负责的事件是否是守约一方遭受损害的必要条件,即考察是否没有这样的行为或事件,就没有损害的发生。至于未违约方是否履约则在所不问。在我国,必然因果学说虽然受到动摇,但相当因果关系并没有被法律界所广泛接受。相当因果关系说并不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因果关系去追求其“客观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是要求判明原因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通常存在的可能性。依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来确定“期待利益”的话,则期待利益的丧失是否是对方违约行为的结果成为法官衡量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因素。即法官可不考虑守约方是否已经为交易支付了进货款、运费等成本消耗。除此以外,法官还得依法考察“法律的原因”是什么,再依据可预见规则来确定.

通过对理论的分析,可以看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对期待利益的构成相对宽松一些。本案关于期待利益的法律适用在判决书中表现为:对第三项增加期待利益诉讼请求的论述,即虽然被告旬阳县医院在合同外购买别家公司药品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但银鑫公司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中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可能获得的合理收入,故原告的期待利益不予支持。

从法院认定理由中,我们得知,原告的期待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但法院之所以不支持原告主张,原因在于其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

本案法官采纳了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首先认定期待利益的损失是由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同时对期待利益的构成又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1、期待利益必须是基于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2、期待利益并非基于缔约时的希望,而是基于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对他而言所具有的价值; 3、一般说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代表了合同对他而言而不是对某通情达理的第三人而言的实际的价值,因而基于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要考虑与受害人相关的所有特殊情形;4,期待的内容是有可能发生的损失的种类及其数量;5、期待利益是违约方合理预见的。

根据以上内容分析,该判决在认定期待利益时,将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种类及各种损失的大小在合同中的明确体现作为期待利益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标准及组成部分,在原告中标后并未约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数量,致使可期待利益难以确定,即法官难以依据合同计算出假如合同履行对原告所能带来的价值。(若要具体计算期待利益又很复杂,大致可分为成本分析法、平均利润分析法等方法。)故原告对损失的举证义务并未完成。同时在我国医药购销领域中,无论社会公众,还是合同双方,甚至是裁判官或律师都很难要求违约方(医院)去合理预见未违约方(供应商)的期待利益损失。这一点,也可能导致本案期待利益损失不能成立。

因此,本判决对于原告的期待利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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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利益赠与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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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包括如下情况:

(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指出于国防、国民经济和公共健康的需要,包括:

a涉及国防安全的重要专利发明,如对于某先进武器的发明专利等;

b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发明专利,如治理污染的发明专利等;

c公共卫生方面的发明专利,如某种可以有效防治某疾病的发明专利等。

规定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

与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实施许可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时的同时应当指定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

附:相关法律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 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

请求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限定强制许可实施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第五十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裁决请求书,并附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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