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样式三
项目名称: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
(甲方)
研究开发方: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省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依据《_____》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研究开发计划:
4.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_元
如开发成果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2)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元,时间: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__%提成,期限: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提成,期限:_____
5.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7.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8.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9.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以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乙方承担____%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10.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专利申请权: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11.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标准,采用___方式验收,由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12.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3)
13.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按司法程序解决。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订立本合同时注意: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①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②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③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④样品、样机;
⑤成套技术设备。
(3)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5)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委托方:地址:____电话:_____账户:_____开户银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
研究开发方:地址:_____电话:________账户:_____开户银行: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中介方:地址:_____电话:_______账户:______开户银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
委托合同样式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
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加工、订货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称):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供日期:
┌─┬─┬──┬──┬──┬─┬──────────────┬────┐
│品│规│ │ │ │金│ 分期交(收)货数量 │超欠幅度│
│名│格│单位│数量│单价│额├──┬──┬──┬──┬──┤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
七、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 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 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托书号码___ │需方:法人委托书号码___
营业执照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
电话号码: 电挂: │电话号码: 电挂:
│
住 址: │住 址:
承揽合同样式七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_____》、《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
第一、二层120,第三层80,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5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_________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样式七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揽制作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进行约定,双方将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揽制作范围。
乙方是以承揽制作小组的形式,组织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工作资质的工作人员,从事专业广告制作业务的经济实体,在乙方完全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应将自己承接和负责广告制作业务,全部交由乙方进行承揽统一制作,同时乙方应按时保质向甲方交付相关劳动成果,即按时制作完成,且制作质量应符合甲方提供详稿和设计要求,乙方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制作承揽业务费。
二、合同期限。
本承揽制作发布合同期限暂定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再行签订。
三、承揽制作业务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3.1乙方应具备完成甲方的广告制作业务,具体制作承揽业务费以双方核定计算标准进行结算,核定价格为万。在乙方完成制作承揽业务之时,甲方应按核定计算标准支付承揽制作费。
3.2在制作发布之后,仍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更新,且乙方应及时对已损坏的广告和相关财物进行重作和维修,相关费用另外商定。
3.3如乙方在承揽制作过程中,出现未按时保质等事由,甲方有权按一定方式和比例扣减支付乙方的承揽制作业务费(具体方式和比例、由双方另外商定),并且乙方应及时无条件返工,直至制作合格完毕。
3.4如在承揽维修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和难以预见的困难,再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5甲乙双方应按“月度”进行业务费结算,结算凭证以双方确认的相关单据为准。在结算之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里,清结乙方的业务费。如需提前预付或预支,再由双方按实际情况而定。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应确保完成甲方交付的广告制作业务,如有逾期或质量不合格,则无权领取制作承揽业务费,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一切经济损失。
4.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制作业务并向甲方交付广告制作成果,如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无法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返工。
4.3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有违者,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4.4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的制作承揽能力下降、返工和不合格率提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无法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5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一定要求交接和归还甲方的物品。否则,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支付承揽制作业务费,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且乙方应在制作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有违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专利权质押合同试用样式一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押期间, 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 甲方应负责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 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质押财产清单
序号专 利 名 称申请日颁证日有效期评估值
保密协议样式三
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鉴于
(A) 为了使接受方能够考虑参与项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
1. 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内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雇员和专业顾问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肉眼阅读或机器阅读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与项目或公司有关的技术、经营、管理、经济、计划、业务或财务性质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这些副本包括书面副本、在任何电脑中的储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统的储存。
(2) “项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鉴于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仅以考虑和评估其本身参与项目的可能性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协议条款。
3. 保护和控制
为了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应采取类似于为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别是(但不仅限于)在实施此述义务方面,接受方应: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与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离;
(2) 建立和维持足够的保护措施(包括公司不时提出的任何合理保护措施),以保护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经授权的接触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电脑上使用、复制、转移或储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发生或怀疑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复制或披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认和赔偿
(1) 接受方承认其知晓任何对本协议的违反都将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和损害。
(2) 如果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公司遭受或发生损失或损害,接受方应给予公司所有该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5. 知识产权
双方承认,除了本协议所包含的以外,本协议未提供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6. 终止
(1) 当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条所述的考虑和评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时候决定不参与项目,接受方必须立即通知公司,本协议也将立即终止;
(2) 公司可以于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终止本协议,该终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协议终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将停止,并且接受方应于3天内,根据公司的如下选择,处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将其交还公司;或
(B) 销毁保密信息并向公司书面保证该销毁;或
(C) 销毁保密信息并允许公司目击该销毁
本协议终止后___年内,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义务将继续有效。
7. 其他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两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辖法律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之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解决。
有鉴于此,本协议于开头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盖章
保密协议样式三
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客户个人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范围
1、甲方公司的商业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过程、运营策略、推广方案。
3、甲方公司产业产品的制作过程、定价策略及其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优势。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获得的甲方客户信息、交易数据、分析数据等数据信息。
5、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个人信息。
6、产品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客源分部、客户上下游销售资料等)。
7、乙方获知的甲方其他非公开信息。
8、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可以经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乙方失去保存涉密信息载体的资格时,应将所有存有涉密信息的载体清空或交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泄露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客户的个人信息,因乙方泄露导致客户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 无限期 ,直到涉密信息依法经公开时为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法律适用、管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2、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保密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
销售代理协议样式六
甲方:
乙方:
为使 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委托 市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 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
项目地址: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销售代理协议样式三_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__及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________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_______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_______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分销渠道:
乙方有权独立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分销渠道,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分销商的销售区域和市场销售价格,但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上述市场情况。
五、商情沟通:
为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和发货周期,乙方应于每个月的_______日前,填写《代理商月度沟通表及滚动订货计划表》(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
六、订货及合同签署: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首先应与甲方签订《普华订货确认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该确认单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收到此确认单后,甲方即通知工厂开始出货准备工作。之后,乙方还应与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该合同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七、交货期:
正常情况下,少于_______套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签定(以全款或预付款到帐为准)后_______周内;少于_______套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签定(以全款或预付款到帐为准)后_______周内。如数量超过_______套,具体交货期由双方具体协商而定。
八、市场推广及广告宣传:
1.乙方应积极配合“合约产品”在乙方授权代理区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型工作,努力开拓市场;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产品资料、商务配合等方面的支持;
3.甲方有责任在其相关市场宣传材料中,明确说明乙方的授权代理身份。
4.双方应积极配合进行“合约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如举行展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以加强“合约产品”在甲方销售区域内的影响。
5.原则上,本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分担宣传推广费用。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手册等用品,作为乙方开拓市场的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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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清查工作报告样式
xx县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总结
林木种质资源是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林木遗传育种的基础。我县地处武陵山脉中断,森林植被丰富,树木种类多,生态环境好。为了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x林造[20xx]15号)文件精神,我局自今年4月起,历时6个月,在全县开展了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通过清查,摸清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及特性。现将我县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组织与开展情况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我县严格按照《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x林造[20xx] 15号)和《x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种质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根据市里制定的清查方案,周密制定了我县切实可行的清查方案;三是抽调能吃苦、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7名负责此次清查调查工作,并对抽调人员进行了为期7天的技术培训;四是根据辖区资源情况和人员组织情况,将我县清查工作分成7个组,明确责任,落实奖惩。五是落实工作经费和专业器材,协调乡镇政府配合支持种质资源清查工作。六是按时按质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清查的内外业工作, 4月份完成了《x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方案》编写工作,5月份完成了人员培训、资料收集;4-9月完成了外业调查;10月上旬完成了内业整理,并上报成果资料。
二、清查任务与方法
(一)清查的任务。清查的主要任务包括树种资源调查,优良林分调查,用材林树种单株调查,珍稀、濒危古树名木调查,经济林树种、用材林树种单株选优,珍稀、优良乡土树种调查,引进树种调查,采种基地调查八项内容。
(二)我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方法。在充分利用“一清二调”、“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古树名木调查”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取重点调查与普查相结合,以野外调查、访问等形式,清查辖区范围内可供开发利用的原生种质、人工种质以及引进的各类林木种质资源,包括列入调查目录的物种和人工栽培的用材林树种、经济林树种、生态防护林树种、观赏树种的优良种源、优良林分、优良单株、古树名木、无性系品种以及从国外省外引进的植物、无性系、品种及类型,扎实开展外业工作。一是优良林分调查。我们利用“二调”成果资料,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林分进行筛选,把筛选的资料发到每个调查人员手中,做到每个调查人员心中有数。调查人员根据资料,实地进行踏查,对林分基本情况进行目测,然后对选出中的林分用罗盘仪测出20×20M2或40×10 M2标准地,勾绘在1:10000的地形图上;然后在标准地内实测胸径及标准地对角线上20株平均树高,并调查形质指标、结实、抗性等情况,算出林分面积、蓄积、生长量等因子。二是珍稀古树名木调查。我们结合以往的调查资料,再深入到每一村组询问当地的村民领导,力求利用本次清查全面查清辖区内的珍稀古树名木,对调查的古树进行全面登记,并用相机对古树名木进行实地拍照,做到一手资料详尽可靠。三是对优良用材林单株、经济林单株、乡土树种、引进树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内业整理工作。我们将所有外业资料全部录入电脑,落实专人拟写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及外业数据的分类、计算、统计、分析工作,然后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外业照片清晰,资料准确、清洁整齐,数据不出错,反复审核后上报成果资料。
三、清查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本次对我县林木种质资源进行了全面清查。查明我县境内木本植物80科、202属、336种。其中裸子植物门8个科18个属26个种,被子植物门72个科184个属310个种。被子植物门中包括双子叶植物纲70个科176个属297个种;单子叶植物纲2个科8个属13个种(竹亚科1科6个属11种)。调查珍稀濒危树木11个树种,古树名木36个树种241株;调查引进树种10种,其中8种引进成功,2种引进失败;调查采种基地66.7公顷。确定优树35个树种种75株,其中经济林优树12个树种17株,用材林优树23个树种58株;优良林分6个树种123.56公顷。经过全面分析研究和汇总编写成《x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技术报告》,报告对我县林木种质资源进行了科学合理区划,该报告是我县林木种质资源科学有效保护和利用的实用参考资料。
四、存在问题
(一)我县对林木种质资源的管理保护力度不够,亟待解决。比如全县古树名木的挂牌只挂了极少部分,绝大多数的古树名木没有挂牌保护;另外是古树名木缺乏专人管护,大多是任其自然生长。
(二)我县林木种质资源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一是我县有丰富的树种资源,但至今没有组织人员进行采种及实验;二是引种试验做得不够,目前引进外来树种试验仅10个品种。
(三)目前还没有完备的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工作人员对林木种质的数据应用仍然困难。
五、成果应用建议
(一)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建议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挂牌保护;二是落实专人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落实一定的资金。
(二)有效开展品种试验、优良品系引种和选育,开展新优品种的引进和繁殖,丰富造林树种。建议市林业局落实科研经费,尽快增加外来树种的引进和繁殖试验项目。
(三)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加快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以保证林木种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
家具买卖合同样式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家具名称:商标:产地:规格型号:主材/面料:辅材/五金:边材状况:颜色:数量:单价:合计(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元验收:说明:□验收合格:□问题及解决方案:□货款两清:□拒收及原因:买方;实际交货时间:送货员;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以下可多选):
1、买卖双方对家具质量的约定如下:。
2、每件家具应符合《家具使用说明书》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GB5296.6的要求。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2、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不得超过20%)元的定金,余款元应在时付清。
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元的预付款,余款元应在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买方自提/□卖方送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送货费元由承担。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买方对于安装、使用后才可能发现的问题,可在发现后日内向卖方提出。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支付定金的,适用定金规则;
2、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交付部分家具价款的□0.3%/□%的违约金;
3、向对方支付家具价款的%的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延迟履行超过
日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
(三)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市有关标准的要求或者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该损失的承担不影响卖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七条
在展销会或市场内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先交主办单位签章后再交买方保存。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主办单位(签章):
住所: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室内设计委托协议样式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_________,房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并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且乙方不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原已收的_________元上门勘测费,应自动转入设计费中)。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见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设计师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完成全套装演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两至三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五、双方在未签订装潢施工合同前,全套设计图纸资料由乙方保存,甲方不可将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表带出公司。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委托乙方施工,其设计费按原设计费总价增收100%,共计_________元。
甲方付清增加的设计费后,由乙方将全套图纸交给甲方使用,并由乙方设计师到现场负责指导。甲方如不支付增收的设计费,乙方应将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位置分布图交付甲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_________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5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九、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
商品房产购销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_____度假村_____组团内_____楼房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第二条 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第三条 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第六条 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第八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_____ 代 表: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样式一
甲方: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利息:_________按照______月利率____%,每______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_________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_________(出借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借款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协议样式一
需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供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同意,订立以下广汉岷江瑞邦大酒店样板房电子门锁采购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品种价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见附页订购商品清单)。
二、交货地点: 工地
三、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是 工地 交货价,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见附页订购商品清单)。
四、合同定金:本合同无定金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乙方负责按合同议定的技术标准交货。全部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产品的包装标准按甲、乙双方统一商定的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八、甲方收货: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由甲方指派收货人收货并确认。
九、售后服务:
1、 整机保修2年,2年内非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情况(地震、水灾、火灾等)下出现品质问题, 均免费保修、终身维护。
2、 若需维修,乙方在接到维修电话的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护。
3、 赠送门锁管理软件,接口函数各一套,并免费配合酒店管理软件公司,电梯控制器公司的技术 对接工作。给算方式:
1、甲方最终确认与乙方合作后,甲方把该样板房产品纳入合同一并结款。
2、甲方最终未与乙方合作,样板房产品可退还乙方,甲方愿意留下的,甲方支付留下部分货款。损坏部分由甲方买下。
十、其它约定事项 门锁为高频,必须匹配本酒店电梯控制系统与客房智能控制系统及酒店信息管理 系统 。
十一、以上各条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任务完成终止。任何一方违约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汽车租赁合同样式一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_______小货车及司机
一台推土机及司机(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
.乙方每季度支付甲方租金_______元整。
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乙方每季度第一个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
、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费用超过个工作日;
承租方提供虚假情况有可能对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铃双排小货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驾龄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机"司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从事该工种年以上。
、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车辆的保险、车辆维修以及维护保养、车辆燃油等一切费用。
、出租方负责交通安全的一切责任,承担租用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
、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车辆违章的一切责任。
、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所提供的司机的人身伤亡责任以及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等费用。
、出租方负责对所提供的司机适时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作业意识。
、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机必须遵守承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用车调派以及现场管理和指挥。
、出租方不得将所提供的机动车交与承租方的人员以及非出租方所确认的人员驾驶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提供的车辆携带各类物品进出厂时,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运输货物的有效证件,经确认后方可出厂。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按期如数交纳所租机动车的使用费。
、出租方所提供的机动车不能满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及时更换同等档次的机动车辆。
、出租方提供的司机不服从承租方的调派、管理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调换司机,因调换司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月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除甲方按规定履行上述义务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双方均可以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样式一
1.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车型及价格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
1.2 车辆起租日以《车辆交接单》载明的日期为准;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计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1.3 租金包括:车辆租费、保险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1.4 其他增值服务及收费: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押金于租赁期满,结算无误后无息返还给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权从中暂扣违章押金,20__元/辆车,该违章押金可直接冲抵违章罚款,剩余部分于还车后30日内返还。
2.2 非定制车型出租方于2.1所述款项到帐后的6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定制车型交车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3 双方同意所有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15日前预付本次付款周期租金。如发生其它费用,出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细,承租方于当月15日前同租金一并支付。
2.4 所有费用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出租方汇款信息如下:
三、 行驶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超限额部分承租方于每次结算周期同租金一并结算。
四、 驾驶员信息
承租方承诺驾驶员固定并持有中国大陆交管部门核发的并按要求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持证半年以上,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对《车辆交接单》中驾驶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需更换驾驶员,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附身份证及驾照复印件。
五、 本协议为《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的附件,单独签署无效,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1.1所述车辆租期届满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书样式一
甲方(预出售方):_____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预购买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证件编号:_____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房产抵押公证书样本如下: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①: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_____,暂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_____ 》(注②;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编号:______)。该房屋期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③: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与 ______(乙方姓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