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依法处置该房产并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第十二条 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五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二、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三、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五、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六、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三条 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问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五条 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四、在办理抵押物案、登记或注销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时,抵押权人有权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师)代为办理上述各项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地区,或为该等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同内抵押权人之权利,以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同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同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_________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楼宇广告租赁合同
1、甲方(出租方):姓名: 车号: 手机:
2、乙方(租赁方):五粮液福喜迎门酒砀山营销部 法人: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使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签字后,立即生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愿将自己的砀山——( )的中巴车车体出租给乙方,宣传五粮液福喜迎门酒使用。月租100元/月。时间暂定为:即日起至车管所下次年审终止。每月 日结账一次,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甲方应经常保持车体干净,避免文字图案、污染。
3、合同期内不准他人以任何借口再次粘贴其它车体广告。一经乙方发现除返还乙方已付租赁费用外,还要支付广告公司车贴粘贴费用。
5、最后一个月租赁费临年审前3日内付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付车体广告公司一切费用,按时支付甲方租赁费用。不得拖延时间。
2、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查看车贴状况,发现污染,有权要求甲方整改。
3、合同期结束,若甲方继续车体出租,乙方拥有优先权。
三、以上协议已经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绝不反悔。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赴美高层楼宇设备管理考察报告范文_考察报告_网
一、美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综合国力远远超过其它国家,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在这一社会背景前提下,形成了美国高度专业分工协作的物业管理市场运作体系。
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有一个集管理、科研、培训、经营于一体的组织结构,在各大地区设立有分部,其总部的机构设置。
理事会
执行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职责:审计、预算、规划
条例、规定、
道德规范和纪律
道德规范问题听证和纪律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公共住房道德规范和执行委员会
地方分部活动部:
职责:分部活动
arm部:
职责:arm服务
法律事务部:
职责:全国联邦住房联络
各地联邦住房联
公平住房和平等机会
联邦立法
州和市政事务
服务部:
职责:全国物业经理咨询
物业经理计算机和技术
收/支分
风险管
联络部:
职责:物业管理杂志社
营销/公共关系
出版
会员注册部
职责:amo
amo资历评估分会
amo保险分会
cpm会员标准
高级cpm会员标准
管理计划
会员发展、少数民族
教育培训部:
职责:成人教育
cpm会员资格培训
教育政策
师资
课程内容委员会
2、高度职业化的物业管理队伍是美国物业管理的重要特色之一。在美国,任何人要想从事物业管理,均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这种资格管理主要不是针对企业,而是针对管理者个人,这与我国目前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不同。美国物业管理资质分三种:cpm,注册物业经理(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arm,注册住房经理(accredited
residential
manager);amo,注册物业公司(accredited
management
rganization)。还有一种过度性的叫cpm
candidate,是成为注册物业经理前的专业资格。负责资质管理工作的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严格执行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道德规范,使上述资格,特别是注册物业经理资格入门有相当难度,从而既保证了注册物业经理人队伍的质量,也使这一职业成为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的热门选择。
3、成为cpm的职业要求
申请人向irem提出申请,取得预备cpm资格。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交申请费、有高中以上学历、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和目前正从事物业管理工作。预备期一般五年,最短一年,最长十年。若是申请人曾经从事物业管理或房地产相关工作,取得其他经历分,也可少于五年。
申请人取得预备资格后,需按照irem设计的一套考核制度,取得260分,其中160分为必修分,100分为选修分。
irem课程:30分必修分,多达100分选修分。irem每年在总部和各地分部举办培训班,每年初,irem就将课程介绍印成精美的手册寄给每一个学员。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维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多用途物业的推销和租赁、房地产的财务及其策略、物业管理效能评估、物业投资环境评估和就某一物业写一个物业管理计划。
cpm证书考试:30分必修分,0选修分。考试内容涵盖维修保养、人力资源管理、促销和租赁、财务运作、日常管理、法律和风险管理。
管理策划:20分必修分,0选修分。irem提供管理策划手册,学员就某一实实在在的物业写一份管理方案,充分反映学员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道德规范:20分必修分,0选修分。每一个申请人必须修这一课,牢记并严格遵守cpm职责道德规范。
正规学院教育:0必修分,多达90分选修分。地产、经济学、法律、金融或经营管理的学士折70分,其他专业的学士折60分。
其他成人教育:0必修分,多达100分选修分。irem承认其他15个房地产协会提供的课程。irem在培训手册中均有列明。
其他要求:经irem地方分部批准;交清分部和总部的会费;一直严格遵守cpm的职责道德规范;经irem理事会批准。
4、美国物业管理队伍的基本情况
全美国目前只有cpm9500多人、amo363家,负责管理着全美价值8795亿美元的各种物业。在irem的长期有计划的发展下,美国物业管理队伍均衡发展,保持稳定、高素质,体现如下几个特点:
专业分工:公司多以cpm为核心,其他人员围绕cpm工作,所以规模一般不大(见表),某物业管理公司,具有amo资格,管理住房380多栋,“康斗”20多栋(类似我们所说的连体别墅)和一些公寓,但整个公司只有4个人。董事长兼总裁为cpm,同时拥有代理、开发、建筑等资质,主要负责对外开拓、制定发展计划、管理决策;副总兼财务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报表、帐务和内部管理;两个办事员按照指令工作,一天到晚忙于电话、传真、电邮,午餐都要错开来吃。他们就好像大公司的调度,负责根据业主要求,联系、安排维修公司、清洁公司、绿化公司进行日常和特殊的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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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高层楼宇设备管理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赴美高层楼宇设备管理考察报告
应美国世邦魏理士物业管理公司的邀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田在玮副会长为团长的赴美高层楼宇设备管理考察团一行10人,于2005年12月11日—23日对美国物业管理及高层楼宇设备管理现状进行了认真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美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综合国力远远超过其它国家,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在这一社会背景前提下,形成了美国高度专业分工协作的物业管理市场运作体系。
1、在美国,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事务,主要由业主和企业及行业协会负责,政府基本不予干涉。小政府,大社会,能够由市场来做或依靠民众自主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均不予过多过问,所谓“民有、民治、民享”是也。尽管美国物业管理有效地承担和履行了服务社会的职能,但这并不是美国政府的功劳。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中没有物业管理的管理部门,政府的作用是立法和司法。日常的行业管理,主要由一个叫物业管理研究院的机构负责。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IREN)总部位于芝加哥,成立于1934年,是美国房地产商协会的一个下属机构,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和非盈利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1)培养物业管理职业队伍,包括培训和鉴定从业人员的资格,颁发注册物业经理(CPM)、注册住房经理(ARM)证书;(2)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行业标准、道德规范,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维护行业的社会价值;(3)协助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法规;(4)推介并带领会员向海外开拓市场。
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有一个集管理、科研、培训、经营于一体的组织结构,在各大地区设立有分部,其总部的机构设置。
理事会
执行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职责:审计、预算、规划
条例、规定、
道德规范和纪律
道德规范问题听证和纪律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公共住房道德规范和执行委员会
地方分部活动部:
职责:分部活动
ARM部:
职责:ARM服务
法律事务部:
职责:全国联邦住房联络
各地联邦住房联
公平住房和平等机会
联邦立法
州和市政事务
服务部:
职责:全国物业经理咨询
物业经理计算机和技术
收/支分
风险管
联络部:
职责:物业管理杂志社
营销/公共关系
出版
会员注册部
职责:AMO
AMO资历评估分会
AMO保险分会
CPM会员标准
高级CPM会员标准
管理计划
会员发展、少数民族
教育培训部:
职责:成人教育
CPM会员资格培训
教育政策
师资
课程内容委员会
2、高度职业化的物业管理队伍是美国物业管理的重要特色之一。在美国,任何人要想从事物业管理,均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这种资格管理主要不是针对企业,而是针对管理者个人,这与我国目前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不同。美国物业管理资质分三种:CPM,注册物业经理(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ARM,注册住房经理(Accredited Residential Manager);AMO,注册物业公司(Accredited Management rganization)。还有一种过度性的叫CPM Candidate,是成为注册物业经理前的专业资格。负责资质管理工作的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严格执行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道德规范,使上述资格,特别是注册物业经理资格入门有相当难度,从而既保证了注册物业经理人队伍的质量,也使这一职业成为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的热门选择。
3、成为CPM的职业要求
申请人向IREM提出申请,取得预备CPM资格。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交申请费、有高中以上学历、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和目前正从事物业管理工作。预备期一般五年,最短一年,最长十年。若是申请人曾经从事物业管理或房地产相关工作,取得其他经历分,也可少于五年。
申请人取得预备资格后,需按照IREM设计的一套考核制度,取得260分,其中160分为必修分,100分为选修分。
IREM课程:30分必修分,多达100分选修分。IREM每年在总部和各地分部举办培训班,每年初,IREM就将课程介绍印成精美的手册寄给每一个学员。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维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多用途物业的推销和租赁、房地产的财务及其策略、物业管理效能评估、物业投资环境评估和就某一物业写一个物业管理计划。
CPM证书考试:30分必修分,0选修分。考试内容涵盖维修保养、人力资源管理、促销和租赁、财务运作、日常管理、法律和风险管理。
管理策划:20分必修分,0选修分。IREM提供管理策划手册,学员就某一实实在在的物业写一份管理方案,充分反映学员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道德规范:20分必修分,0选修分。每一个申请人必须修这一课,牢记并严格遵守CPM职责道德规范。
经历:60分必修分,多达100分选修分。从事物业管理每一个月算一分,因此,60分意味着5年的预备期。但是,如果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曾经在一个CPM指导下从事物业管理,或已经是ARM,那么,这些经历也可算分。对经历,IREM还有具体规定:如管理住房,则一处不少于300单元、或2处不少于200单元、或5处不少于100单元;如管理办公楼,则一处不少于12万呎、或2处不少于8万呎;如管理工业用房,则一处或多处不少于20万呎。
正规学院教育:0必修分,多达90分选修分。地产、经济学、法律、金融或经营管理的学士折70分,其他专业的学士折60分。
其他成人教育:0必修分,多达100分选修分。IREM承认其他15个房地产协会提供的课程。IREM在培训手册中均有列明。
其他要求:经IREM地方分部批准;交清分部和总部的会费;一直严格遵守CPM的职责道德规范;经IREM理事会批准。
4、美国物业管理队伍的基本情况
全美国目前只有CPM9500多人、AMO363家,负责管理着全美价值8795亿美元的各种物业。在IREM的长期有计划的发展下,美国物业管理队伍均衡发展,保持稳定、高素质,体现如下几个特点:
身份高:全国只有CMP9500多人,AMO363家,从申请到成为成员,有一套严格规定。因而也只有较高学历、坚持执着的人能成为注册物业经理,具有高等教育的人员达94.1%。一旦成为注册物业经理,则进入高收入阶层,促使CPM珍惜职业、珍惜荣誉。1998年注册物业经理的平均年收入达86362美元,而位于洛杉矶地区的MONTEREY PARK市的平均家庭年收入才32605美元!
专业分工:公司多以CPM为核心,其他人员围绕CPM工作,所以规模一般不大(见表),某物业管理公司,具有AMO资格,管理住房380多栋,“康斗”20多栋(类似我们所说的连体别墅)和一些公寓,但整个公司只有4个人。董事长兼总裁为CPM,同时拥有代理、开发、建筑等资质,主要负责对外开拓、制定发展计划、管理决策;副总兼财务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报表、帐务和内部管理;两个办事员按照指令工作,一天到晚忙于电话、传真、电邮,午餐都要错开来吃。他们就好像大公司的调度,负责根据业主要求,联系、安排维修公司、清洁公司、绿化公司进行日常和特殊的管理事务。
注重经营的综合服务:一是CPM的时间分配和收入结构上,以物业管理为主,代理、咨询、估价开发也属重要内容;二是管理物业方面,以住宅和非住宅并重;三是组织类型上,CPM除主要在物业管理公司外,在地产开发、建筑、投资信托、银行等行业中均有分布。
5、美国物业管理的内容
(1)首要任务是物业经营。美国物业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将物业经营好。因此在IREM的培训中,总是将物业的促销与租赁放在重要位置。CPM有22.1%的时间用在了经营方面,有40%的收入来自于物业管理以外的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人员更注意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如何使自己所管的物业保持竞争力,保持高出售率/出租率。及时收取物业经营所得,在租户可能逃租时采取果断的措施减少业主的损失;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批量购买、固定服务渠道、适时付款等取得一切可能的优惠,减少顾客的成本。
(2)日常维修保养——依靠专业公司。对于物业的日常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公司起一个组织、调度和负最终责任的作用。由于社会分工的发达,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并不备有维修养护人员和设备。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由专业公司承担,各类设施还由各对应的专业公司承担;卫生由卫生清洁专业公司承担,一般每周清洁和清运垃圾2次;绿化有绿化专业公司承担,一般绿化人员每周前来修剪、杀虫或施肥1次。绿化喷灌基本自动化,定时自动喷水。
(3)保安服务不是物业管理的法定内容,各物业根据业主公约规定而不同。一般物业管理都不包括治安,尤其是住宅,基本没有保安。基本原因有三:一是保安人工费昂贵;二是有保安反给人不安全的感觉,别人会认为是不安全才请保安的,物业难免贬值;三是技防的普及,技防公司可以提供完善、迅速而又廉价的服务。还有一个原因是警察和消防队(911)的快速反应。
(4)、物业管理一般不设24小时值班,上班时间以外发生的紧急事情,由政府的911办公室处理,物业管理成本大大减少。IREM的解释是减少社会资源消耗,无需在每一处物业都设人等候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政府的一支队伍就可以应付一大片。
二、美国高层楼宇设备管理的特点
1、采用高端技术,保持楼宇管理的先进性。美国是世界上科学技术最为发达的国家,这也反映在他们对高层楼宇设备的配置要求上。我们在洛杉矶参观了由美国世邦魏理士物业公司管理的智能大厦6500Wilshire Boulevard大厦。该大厦23层高,总面积435,039平方英尺(40416平方米),位于洛杉矶市繁华地段,是洛杉矶市企业界的标志性建筑,由贝聿铭设计。自大厦可远望太平洋海岸、世纪城、好莱坞山及洛杉矶市区。大厦连续三年获得国际建筑业主及经理协会(BOMA)年度最佳大厦的称号并成为洛杉矶市最令人满意的办公大厦。该大厦采用了先进的保安监控系统,免除了人力巡视。大厦空调系统采用美国Auto-Matrix企业的超级终端计算机控制软件系统进行能源管理。该大厦的温控可由工程师利用一部便携式计算机进入超级终端系统,随时随地(特别是在下班时)对空调系统运行进行调整。
2、注重节约能源,用高科技手段减少能源支出。参观6500 Wilshire Boulevard大厦,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大厦业主及管理者高度重视节约能源,不惜投入重金改造楼宇设备,通过技术手段降低能源。该大厦已连续三年获得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奖”。通过投资改造,大厦能源管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中的自动温控、冷冻机自动切换,所有空气处理机组、冷却塔风扇及车库送排风均安装了调速电机。大厦全面安装了照明探测控制系统及节水阀。仅车库排风机使用变频电机一项就为大厦每年在能源支出上节约近十万美元。
3、注重设备管理环境,提高设备使用寿命。该大厦管理者十分重视设备环境的管理与保持。在参观中我们发现,每一处设备间环境整齐,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室内及设备本身洁净无尘,油漆一新,其干净程度令我们惊叹。同时,管理者严格设备管理程序,规范严格,设备检测均有明确的周期规定与现场检测记录。
三、本次赴美考察对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几点启示
1、美国的物业管理注重物业经营服务,物业管理的内涵较广。除以物业管理为主外,涉及中介代理、咨询评估、出租出售、开发销售等房地产行业多个领域,这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大多单纯从事简单的物业管理基本业务内容状况形成很大反差。注重物业经营,一方面扩大了物业管理的领域,通过多样化经营扩展利润空间,规避行业风险。美国的物业管理企业有40%的收入来自于物业管理以外的经营活动,这对我国目前利润水平过低,经营管理举步维艰的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不是个重要启示;另一方面,涉足较高端的房地产行业业务内容,可以有效地提高物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转变物业管理仅从事简单劳动的对外形象。在美国参观中,感到美方的物业管理人员素质高、干劲足,职责满意度高,94%的物业管理人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要提高我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水平,就要提高行业的吸引力,扩展行业的利润空间和业务空间,涉足房地产高端业务内容,自植梧桐树,外引金凤凰。
2、美国高度职业化的物业管理队伍,保证了美国的物业管理能够保持在较高水平上。参观学习中,给我们很深印象的是,美国职业化的物业管理人员十分珍惜自己得来不易、又具有很高社会与经济价值的注册资格,有很强的长期甚至终身从事物业管理的愿望。他们把自己毕生的精力与才华贡献在物业管理这一社会服务事业,这即保证了他们自己的较高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也保证了美国物业管理的世界级水准。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高度职业化,严格注册资格的筛选程序,限制注册人数(全美仅有9500人),都保证了注册物业经理等资格的整体质量与素质,提高了美国物业管理研究院在全美物业管理行业的地位与信誉,使资格注册这一行业管理手段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我们认为,美国的职业化专业管理队伍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3、注重环保与节能,是此次赴美考察中感到的重要特点。在参观考察6500 Wilshire Boulevard大厦中看到,大厦的业主与管理者对环保节能有明确的目标与计划,业主肯下功夫,肯花价钱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大厦节能改造,自1994年至2004年逐年投入资金进行各项改造最低提高能效10%,最高提高75%,有效地达到了节能降耗的目的。美国环保署对物业管理中的节能活动给予推动,每年评定“能源之星”项目,对节能显著者予以表彰。我国已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全国各行各业建设节约型企业、机关、单位的活动也都在开展。节约型建设主要是能源的降低,物业管理行业也应开展建设节约型小区、大厦的活动,把环保节能列入物业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察团成员:田在玮、许新民、赵春凯、雷志超、杨柏林、曹学昌、皇甫广荣、蔡任重、曹阳、阎永平
执 笔:曹学昌
楼宇社工的工作计划书_工作计划书_网
社区简述:某住宅区,现有住户200,普遍为邻里关系而感到困惑,更有些人因为邻里关系而怒不可遏,茶饭不思,部分住户之间经常因为小事情而发生口角,譬如楼上漏水,楼下声音太吵扰乱休息等事情弄得邻里关系十分紧张,而有些邻里之间对过居住数年不认识彼此,邻里关系非常淡漠,居民对社区问题不闻不问,社区举办活动也没有人参加,社区居民虽然居住在一起,但是钢筋水泥,防盗窗却早已隔断了邻里关系。
社区面临问题
一、 社区工作者的准备阶段
心理准备——应社区居委会邀请,由社区出面解决社区邻里关系,并促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实际准备(物质,技巧等)——社区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工作技巧
二、社区分析阶段——介入社区的起点
由两名社工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访问
(一)社区分析内容之一:社区基本情况
1、社区类型分析——
商品住宅区
2、社区的地理区域、面积及地理环境资料
南开区,交通便利
3、人口资料
200户家庭,不足一千人
4、社区文化的特色
邻里之间沟通较少,矛盾较多
5、社区内正式结构和组织、社区直接提供服务的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驻扎在社区的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辖区单位)
居委会
6、社区的权力结构——居委会
(二)社区分析内容之二:社区基本情况、社区资源分析
社区资源的类型:
人力资源——居委会,志愿者,社工
物力资源(提供公共设施的资源,教育、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完备,由集体活动室供社区居民活动
财力资源——居委会、物业提供资金
人文资源
人缘资源
(三)社区分析内容之三:社区问题/需要分析
社工及志愿者两人一组访问社区住户(因住户较多,暂时访问三十户),了解社区居民的想法及需求,从而确定社区问题及解决策略。社工一起讨论社区问题并制定问题解决策略。
1、社区问题的分析
a社区内共同性问题的分析
邻里间或者矛盾冲突不断,或者彼此互不相识互不沟通,关系默然,社区活动无人参与,小区没有任何活力,社区居民普遍认为小区活动不具有吸引力,对小区没有信心,这些均不利于居委会小区工作的开展。
b社区内群体性问题的分析
2、社区需求的分析
需求类型:
感觉性的需求:指社区居民或服务对象感受到或意识到,并用言语表述出来的需求
表达性的需求:指社区居民或服务对象把自身的感觉通过行动表达出来的需要
规范性的需求:指由专家学者、专业人士、政府行政官员评估而决定的需要
比较性的需求:指社区居民或服务对象将所得到的服务与其他类型社区进行比较而认为有所差别的需求
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子问题开始}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子问题开始}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子问题开始}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子问题开始}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子问题开始}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子问题开始}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子问题开始}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子问题开始}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子问题开始}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依法处置该房产并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子问题开始}第十二条 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五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二、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三、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五、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六、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子问题开始}第十三条 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子问题开始}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问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子问题开始}第十五条 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子问题开始}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子问题开始}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子问题开始}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_________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依法处置该房产并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第十二条 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五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二、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三、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五、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六、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三条 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问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五条 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四、在办理抵押物案、登记或注销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时,抵押权人有权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师)代为办理上述各项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地区,或为该等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同内抵押权人之权利,以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同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同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_________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楼宇求购委托书
有限公司
楼宇求购(求租)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证件号码:
受托方(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寻购(寻租)位于 区 路 大厦花园 房,户型为 房 厅 卫,建筑面积为 2左右的物业;双方就有关委托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寻购(寻租)价格不高于人民币港币(大写) 之上述物业。(以下货币名称略)甲方另需支付 佣金、 。
二、甲方签订本委托书时,交纳人民币港币(大写) 元整作为担保金;并同意乙方将此担保金转交给拥有上述物业的权利人作为定金。
三、甲方在签订《房子转让协议书》时,即付购房定金(大写) 元整,并按约定支付首期购房款,其余购房款以 全款、按揭( 成________年) 方式支付。
四、甲方承诺:该物业由其本人、亲属、授权人或委托人购买(租赁),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购买:购房款总额1.5%的佣金,计 元整(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
□租赁:月租金数额之50%的佣金,计 元整。
五、甲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或《租赁合约》前,不直接或通过他人与业主联络,与此相关的联络均由乙方全权代理。
六、委托时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以上委托期内,若乙方按上述要求联系到甲方所需物业,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委托无法正常履行,则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上述数额的双倍佣金。
七、委托期内如乙方未能按要求为甲方联系到上述物业,则乙方及时将担保金退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延长委托期限及更改委托内容。
八、其他约定事项: 。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
乙方公章后即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注:请甲方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内容(详见背页)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 经办人:
年____月____日
交易须知:
1、本公司房地产中介业务,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具有从事房地产中介合法经营权的服务性机构。
2、本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为宗旨。
3、交易双方就房子转让或租赁达成意向后,为确保交易双方在办理房子移交、房子产权转移、楼宇按揭等过程中的利益,本公司规定:在《房子转让协议》或《房子租赁合约》签订过程中,本公司须由2名业务人员共同参与,否则,交易双方应予拒绝提供合作。
4、在办理房子产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凭证包括:《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预售)、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贷款(按揭)扣款存折等凭证交本公司业务人员时,须向业务人员索取盖有本公司租售业务公章的凭据,否则上述凭证的安全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注:贷款(按揭)扣款存折交本公司时,请客户保管好存折密码,否则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5、本公司规定:在房子交易过程中,业务人员不得经手定金、房款、佣金及其他款项和现金;因此,请交易双方将相关款项直接交给本公司财务人员或存入我公司指定账号,并索取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款收据,否则款项的安全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6、业务人员的工作是其应尽职责,交易双方请不要向业务人员表示酬谢;我们的工作如令您有不够满意之处,请径直向____XX公司房子租售中心投诉。
7、以上说明及有关办理房子租赁、房地产交易等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本公司房子租售中心联系。
多谢合作!
联系电话:81转22 e-a:
公司地址:
有限公司
楼宇求购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__,准驾车型:____________。今全权委托:____________(身份证)前来处理,由本人驾驶的被交通技术监控及其他设备记录的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有该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记录确认及法律文书送达,由被委托人签名和签收;违法行为按规定应当承担的罚款责任,本人保证依法缴纳,或者由被委托人代为缴纳;未如期缴纳罚款或者不缴纳罚款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楼宇求购委托书
委托人:,男,出生日期:年月日现住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址: ,身份证号:
委托人 在 年 月 日借给 一笔款项,款项金额( 元),由于委托人常年在外,对于追讨这笔账款存在现实困难,现委托 为代理人,以委托人 的名义要回这笔款项,由要账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 承担。结款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同时在场。
受托人有偿代理委托人,代理费用支付方式为1.一次性先行支付 元2.要回款项后提成,提成金额为所要款项的 %。另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办理的所有相关手续委托人都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转账委托书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借据复印件或借款合同复印件
注:如委托人提供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楼宇抵押贷款申请书_合同范本
申请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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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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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单位电话 │ │
├─────┼─────────────────┼─────────┼──────┤
│ 家庭住址│ │ 住宅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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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 │合约号码 │ │
│ ├─────┼─────────┼───────┼──────────┤
│ 房购 │总房价款 │ │单位房价 │ 元/平方米 │
│ 情买 │ │ │ │ │
│ 况住 ├─────┼─────────┼───────┼──────────┤
│ │售房单位 │ │地址及电话 │ │
│ ├─────┴───┬─────┴───────┴──────────┤
│ │购买住房地址 │ │
├─────┼───────┬─┴─┬───────┬───┬─────┬────┤
│ │已存款累计 │ │存款期限 │ │存折账号 │ │
│ ├───────┼───┴───────┴───┴─────┴────┤
│ 申请贷款│ 贷款总额 │ │
│金额及期限│ │ │
│ ├───────┴─────┬────────────────────┤
│ │购房首期实际交款数 │ │
├─────┼─────────┬───┴────────────────────┤
│ │每月还款金额 │ │
│ │ │ │
│ 还 款 ├─────────┼────────────────────────┤
│ 计 划 │ │本人同意用所购房屋的产权作抵押,办理《房屋所有权│
│ 及措施 │ 抵押条件 │证》后好由开发企业交工商 │
│ │ │ 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
├─────┼─────────┼───────────────┬────────┤
│ │家庭月总收入 │ │ │
│ ├─────────┼───────────────┤ │
│ 每月稳定│ │ │单位盖章:(或 │
│ 总收入及│ 其中本人 │ │街道居委盖章) │
│ 单位证明│ │ │ │
│ │ 月收入 │ │ │
├─────┴─┬───────┴───┬───────────┼────────┤
│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
│担保人 │签名 │签名 │签名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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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经 │ │
│ 办 │ │
│ 人 │ │
│ 调 │ │
│ 查 │ │
│ 意 │ │
│ 见 │ 经办人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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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房 │ │上│ │
│ 地 │ │级│ │
│ 产 │ │行│ │
│ 信 │ │审│ │
│ 贷 │ │批│ │
│ 部 │ 审查人 意见 │意│ 审批人 │
│ 意 │ │见│ │
│ 见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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