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_______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六条乙方年承包费为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年总承包费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______月底前付清承包费______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______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______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_________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______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______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______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______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______万元。
第十六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______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______万元,第三年上缴______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______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银行营业转让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_市___路___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_____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一
营业转让通知书
存证信函第 号
敬启者:缘赵钱君前所经营的兴国商行对台端计尚积欠货款人民币5000元整。因本人业与赵钱君达成营业转让协议,并于本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正式接管该商行,是本人除对上述货款债务予以承受,同意依约履行外,并祈台端一本初衷续予关照,不吝赐教,实所至盼。
附二
营业转让的声明敬告启事
一、兹据当事人孙先生来所委称:
(一)本人业于____________年十二月一日,让受赵先生所经营兴国商行的全部营业,并办妥变更登记在案。本人除愿履行原商行对外所负的一切义务;惟对嗣后赵君在外一切行为或转让事的业务则概与本商行无涉,凡有与其发生纠葛现象,本商行亦概不负责。
(二)前揭营业转让情况,唯恐各界未察。特请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理周知各界,并祈各友新知续予鼎力支持,不胜感激。等语前来
二、合代启事如上。
声明人:
负责人:
营业所: _______
暂停营业通知书格式
尊敬的父母: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__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1、20__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2、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9月29日下午5:3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至校办综合科。
3、从10月1日起实行秋(冬)季作息制度,具体变动内容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了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而又意义的的节日,希望各位父母督促您的孩子做到:1、结合国庆假日,向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2、鼓励孩子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3、引导孩子安排合理作息时间,养成优良的生活习惯。4、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
*幼儿园
联系人:
20xx年9月26日
营业通知怎么写
亲爱的会员朋友们: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健与美健身会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又快到了吃粽子的时候,淡淡的粽叶和艾蒿的缕缕清香迎来了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端午节。
端午节营业安排:
x年5月28日(周日)、5月29日(周一)正常营业,操课均正常进行;5月30日(周二),端午节当天营业时间调整为14:30——21:30,所有操课取消;周三恢复正常营业和上课,谢谢您的支持,健与美健身会所提前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健与美健身会所
x年5月25日
电信营业中心副主任先进事迹_事迹材料_网
,女,现任电信分公司营业中心副主任。自今已参加工作十二年,从踏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她就把自己的青春、热情、智慧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电信事业。她在技术和业务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用心诠释中国电信“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企业理念。十二年的工作成绩使她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职工的信任。
小荷已露尖尖头
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追求。追求的是一份完成工作任务的快乐、一份掌握并熟练操作业务的幸福。简简单单的快乐和幸福,却反映了她人生的追求与价值。
1990年,x岁的从重庆邮电学院毕业,踏进了电信系统的大门,成为电信局一名普通的机务员。由于她在大学里全面系统地学习过电信技术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在工作中又勤学苦练、虚心请教,把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很快就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为业务上的技术能手。在上级部门的推荐下,又多次参加了高级别的电信技术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她的知识结构得到了更新,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几年来,初出茅屋的她凭着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出色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的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多次受到省公司和分公司的表彰:1993年被评为“巾帼杯先进个人”;1994年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1996年被评为“全省电信网络运行标兵”;1999取得“全区电信业务知识竞赛”第一名,同年取得“全省电信业务知识竞赛”第三名的好成绩。1998年她在x省通信学会学术年会发表了《智能网:实现新业务的关键》的学术论文。
百尺竿头更上一层
中流击水,不进则退,只有勇敢者才有信心去面对一切挑战。在工作中的是一个强者,不因一点成绩沾沾自喜,而是与时俱进,勇当时代的弄潮儿。
2000年,调到市场部,主要负责营销策划、电信业务宣传、电信资费管理、电路出租等方面的工作。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作好市场开发工作,更好地迎接市场经济的新机遇、新挑战,同时也为使自已及时从技术岗位转变为懂经营管理的电信人,她大量地学习了《公司法》、《合同法》等广泛的法律知识以及《营销心理学》、《统计学》等市场营销、经济理论方面的理论。
在市场部工作近三年的时间里,她抓住各种发展契机,提出不同的营销思路,独立策划了大量的营销方案,取得了良好的营销效果,为x公司全面完成省公司“百万放号”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如在2000年推出的教师节营销活动方案,仅天就受理用户装机x余户。
2002年,分公司推出无线市话“小灵通”业务,为尽快地拓展市场,让“小灵通”业务成为公司经济增长的亮点,在产假未满的情况下,就毅然返回工作岗位,搜集了大量的市场信息、采集了各种数据资料,针对移动用户、寻呼用户、固网用户数据,通过网管系统观察对话务流量进行客观的分析后,独立完成了小灵通的前期营销策划方案。
为更好地宣传电信,她应用计算机photoshop等绘图软件设计、制作了大量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的宣传资料,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电信的品牌形象等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在2000年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中,她负责x公司资费调整宣传及督导工作,由于宣传及时、措施得当,保证了新资费的平稳过渡,无一例用户投诉。
全面的专业知识、饱满的工作热情,使她在市场营销工作中如鱼得水。
万里征程扬风帆
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为展示新时代年青人的风采,让自身的价值得到体现。明白“以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道理,抓住一切机会,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展示自己。
一、强化素质,做理论上的明白人
“只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才会有良好的行为结果”,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非常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思想上不断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00年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现已成为x公司2002年新党员的发展对象。
始终关心电信改革发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理智的头脑加以认真分析,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现代企业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做理论上的明白人,先后在电信公司政研会上发表了《用精神文明铸就企业腾飞的翅膀》、《人本管理》等有价值的论文。
二、勇挑重担,做职工的带头人
2002年,参加电信公司的中层干部的竟聘,经过民主评议、竞职演讲、电信业务知识及计算机操作等一系列考核之后,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竞聘为营业中心副经理。
在营业中心近这一年的工作中,深知肩上的重任,为尽快转变角色,她几乎投入了全身心的精力,深入各基层班组,熟悉各个工作环节,针对存在的业务处理不畅情况,提出流程优化方案,拟定了“宽带业务处理”、 “小灵通业务处理”、 “电视电话会议业务处理”等业务流程。在营业中心大力推广“创星级服务活动”、“达标创新活动”等优质服务工程,提升电信服务水平,“零距离”贴近用户。
欠费催收作为营业中心2002年的工作重点,为把欠费催缴工作做扎实,防止企业收入的“跑”、“冒”、“滴”、 “漏”,她一方面理顺相关的业务流程并增加了必要的工作环节,从内部截断欠费产生的源头,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欠费资料进行全面的核实分析。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社会代收以及法律等手段,全面开展欠费催收工作。在欠费催缴工作中,她始终如一抱着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信念,面对一部分用户的抵触和谩骂,带领全组人员经历了半年的艰苦奔波,换来了丰硕的成果,为企业收回欠费达250余万元,使欠费催缴工作走上正轨。
三、刻苦钻研,做管理的创新人
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深知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学习,不断地提高自我,才能够适应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需要。
不仅善于理论上的学习而且善于学以致用。2002年5月,针对“小灵通”号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有效、更快捷地对号源进行管理和统计,在工作之余,她经过40余个昼夜的艰辛付出,使用vb计算机编程语言结合sql server数据库技术开发了“小灵通号源管理”应用软件,完全用计算机管理代替了原来的人工管理方式,使数据管理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及时地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目前,又根据电信业务资费、收费的特点,正在开发“电信业务经营分析管理软件”,该软件利用vb.net语言,具有经营回归分析、预测等功能,该软件的开发是一个融电信业务、经营管理、财务分析、统计预测、计算机数据库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跨学科范围的综合性软件,它的运用必将使电信经营管理在“科技为本”的道路上迈上新的台阶。
十二年的电信工作经历,使对电信事业充满了热爱和忠诚。在这一个充满竞争,充满挑战的行业里,它给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作为技术人员的她,是幸运的,因为她始终与时代同步,追赶着最先进的电信技术;而作为市场开发的员工,她又是自豪的,因为她在商海的大潮中披波斩浪、自由驰骋;作为管理者的她,更是骄傲的,因为她和她的同事们在竞争和挑战中,不仅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更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奋力拼搏、高效运转的集体。
十二年弹指一挥间,但对来说,却是人生旅途中不平凡的十二年。在这十二年里,她从一个单纯的技术工作者,成长为一个复合型的电信人。她不愧为电信年轻人中优秀的一员,为我们所有的团员青年树立了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形象。
她的青春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有了这种奉献无止境的年轻人,电信的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宽。
电信分公司营业班“三八”红旗岗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巾帼建功”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三八”红旗岗——中国电信郴州市分公司营业班,是一支朝气蓬勃的年轻队伍,现有员工56名,其中女员工51名,以女职工为主要力量。这支年轻的队伍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动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几年来,她们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以踏实苦干、积极奋进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开展服务工作,为用户提供了满意优质的服务,先后被评为“巾帼文明岗”“优秀服务十佳窗口”、“芙蓉标兵岗”、“学习型班组”,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营业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营业班的女职工员工们秉着“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宗旨,不仅在工作上做到尽心尽责,平时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其间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
XX年5月的一天上午,人民东路营业大厅里忙得不亦乐乎。轮班的保安索性也加入到了咨询、引导的工作中来。刚陪同一位大妈在自助查询区打印完话费账单,细心的保安发现在报话台席上有一个鼓鼓的东西,“这不是个钱包吗?得赶快找到失主。”这个念头立刻闪过他的心头。可按营业厅每分钟十来个人的客流量,这茫茫人海的如何寻觅?于是他决定将这件事报告值班主任……
在同事们的帮助下,从一张缴费收据出发,顺藤摸瓜,几经周折,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保安找回了已心急如焚的失主李大爷。当保安慎重地将钱包交到李大爷手中,还不忘嘱托上几句,高兴的李大爷激动地拉着保安的手连声说到:“谢谢你!小伙子!”
XX年3月18日,有个残疾人打电话到营业厅电话要求上门办理装机业务,这本是份外之事,可我们营业员还是要用户留下了装机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为客户联系上了所在片区的客户经理,第二天便为他办理了装机手续。在受理固定电话及宽带业务时,常常碰到用户需装机、移机,线路却已用完的情况,营业员总是会叫用户填好表格留下联系方式,耐心向他们解释原因,等端口有时立即通知用户。
此外,许多用户常在办理业务后匆匆离去忘了该找回的余额,营业员不耐其烦地一遍遍打电话提醒用户前来领取;用户遗失的物品、证件,总是在联系用户后妥为保管;就是在营业厅遗忘并归还用户的手机和小灵通就有数个。
营业班的女职工们坚忍不拔
服务二字说来容易,做好却不简单。尤其是在直接面对客户、人多业务多的中心营业场所,更是一件不容易做好的事情。只有用每一天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用每一份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用每一次将心比心的周到服务,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和赞誉。这就需要营业员对客户多一份爱心,对工作多一份责任心。
由于部分客户不理解、不支持营业员的工作,甚至于有的用户碰到话费疑问,便会情绪异常激动,进而将不满、辱骂一股脑的发泄在营业员身上。常常,为化解矛盾,需要女职工和颜悦色、不厌其烦地向用户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赢得了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营业班的女职工们把客户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认真实践“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实施“全站立”服务、“四声”服务。班组规定,凡客户询问营业员不能立即答复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当日反馈至相关部门,限期向用户回复,避免了以前客户为解决问题“摸不着门”的现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提升了企业的服务形象。
营业班的女职工们严格认真
营业班在生产、管理、服务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班组的培训着眼于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的模式,进行全方位、复合型人才培训。坚持每周二坚持业务学习,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服务意识等培训;定期举办了礼仪培训,内容包括普通话、接待准备、仪容、仪表、语态、语式、行为、言行举止、化妆等;还特别增开了英语培训,加强员工涉外交流能力,更好地与国际化接轨。努力营造起浓厚的“为岗位成才而自觉读书”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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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超市营业区保安工作计划范文_保安工作计划_网
一、治安灾害事故预防要点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店员进行教育,提高店员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安全。
2、领导和店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及时总结超市各部门的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已经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的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二、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有各种各样。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验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等。
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有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三、聚众斗殴处理要点
成帮结伙聚众斗殴,对超市危害很大,一旦发现和发生这类事件,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解决。其办法是:
1、抓住苗头,及早发现,解决在萌芽阶段。凡是成帮结伙聚众斗殴的,总是事前互相串联,纠集人马,准备工具或约定斗殴时间、地点,这些前兆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观察,把耳目搞灵,事先是可以发现的。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充分瓦解和疏散工作,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发生这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对未斗殴起来的要驱散,对正在斗殴撕打的要责令或强制他们放下械具,停止武斗,发现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3、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应留住双方事主,并组织人员对参加斗殴的逐个登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斗殴原因,进行调解,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盗窃现场要点
盗窃现场的保护方法,除在外围现场设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外,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现场保护人员不准从犯罪分子进出通道通行。对被打开或破坏的锁头,爬越的院墙和窗户,盗取财物的箱柜、抽屉都要妥善保持原状,以免留下新的痕迹,对撒落在地上的衣物、文件、纸张和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律不准接触和移动。还要注意现场周围有无犯罪分子徘徊逗留、坐卧的地方以及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等痕迹,如有也要加以保护。
五、超市营业区保安监控要点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银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
4、收银员应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使用假货币、假信用卡套购、诈骗。
5、营业柜内商品(包括展示陈列商品)由本柜营业员负责保护,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6、保安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营业柜内。发生案件,营业员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和保安部,同时保护好现场。
六、突发事件管理要点
1、保安部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动。
2、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有责任立即报告保安部。
3、商场如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伤员外,不得进入现场。
4、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七、停车及“的士”载客管理要点
1、超市的停车场的交通、治安、收费均为保安部负责,任何车辆的司机都应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超市停车场是收费公共停车场,只提供泊车方便,不负责保管,凡占泊位停车的车辆(排队候客的出租车除外)均应照章交费,乱停乱放的车辆均酌情给予处理。
3、保安部派岗,只有经考核结业并持有“调度证”的人员才有权对大堂前客人用车进行调度。
4、“的士”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排队候客,不得乱停乱放或抢客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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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极、坠落,
(二)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三)暴风、龙卷风;
(四)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五)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六)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六)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七)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 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租赁房屋营业合同模板
出租人(下称“甲方”):
个人出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1.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座落位置:
房屋编号:
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清水房。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用于办公和经营,并可根据办公和经营需要决定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具体用途。
2.2乙方应安全、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损毁。
2.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犯罪活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租的,逾期交付时间予以扣除,租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3.3租赁期间,乙方因非己方原因不能使用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若本合同继续履行,则不能使用时间予以扣除,租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3.4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标的交付:
4.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用途。
第五条 租金费用:
5.1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租金合计为每月人民币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5.2乙方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个月的租金。
5.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租赁业税务发票。
5.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本合同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数量以及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准的供水、供电单位制定的水、电价格计算,由乙方承担。
5.5其他涉及使用本合同房屋的相关税、费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标的修饰:
6.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以保持其符合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用途,并承担维护、保养和维修费用。
6.2租赁期间,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要求后3日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未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3因乙方故意损坏或者使用不当损坏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的,其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4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可对本合同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增设他物,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亦不得影响房屋的安全,且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相关事项:
7.1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可免费使用本合同房屋的外墙面和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屋顶安置招牌或者广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同意予以积极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在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屋顶安置卫星接收天线。
7.3甲方同意免费为乙方提供一间不少于 平方米的场所,用于摆放柴油发电机组。
7.4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员工、客户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在甲方所有的或者有权使用的本合同房屋门前场地、院落或者地下场地免费停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租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8.2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维护、保养或者维修义务的,应按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8.3甲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2条约定,造成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损毁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2.1条约定用途和根据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性质合理使用,造成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耗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8.6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租金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9.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9.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10.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故意损毁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危及本合同房屋安全;
(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及以上。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本合同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设备;
(二)乙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决定等调整经营;
(三)乙方因经营需要,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1.1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2.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对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拥有合法的和完整的所有权或者出租权的证明文件(如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或者由本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或者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随本合同房屋一并出租的附属设施、设备(如有)。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影响范围: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7、《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9、《铁路信号设备9050安装标准》TB10419-20__;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共同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与工务、电务、通信等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内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__]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
5.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
饭店租户营业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饭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空调费、电费、水费等日常费用乙方自负。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以下各项:
1、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2、乙方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商贸区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饭店。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4、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饭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饭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5、可以转租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如非因饭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甲方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市场价格赔偿(其中包括房屋装修桌椅板凳等物品)
三、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作为租金,另加伍仟元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乙方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甲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如有违约则赔偿对方五年的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并恢复原状。
五、合同终止,乙方如在租赁期满前30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六、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甲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 年 月 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账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业场所短期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营业场所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其中经营面积___平方米及简易房屋___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每天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月按时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经营以外的经营场所由甲方自由支配,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有关财务方面问题全权由甲方派人负责处理。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承包经营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
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付款期限,乙方超3天不能及时付清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__日至___日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营业场所短期承包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___
顶让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在房到租赁合同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
二、 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元,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与约定日期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 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定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个人营业转让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市_路_号的兴国,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市_路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证人:
乙方:
保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个人营业转让合同书
立契约书人即兴*商行(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兴*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兴*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x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x年x月x日
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所坐落在德州市德城区萧何庄东门北4号门市房(二楼),建筑面积为115.5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台球厅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年租金为伍万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按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第一年租金为伍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的百分之 。
第五条 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5、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6、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8、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9、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押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2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营业转让合同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乙方: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 _市_路_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 _万元。
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万元,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
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万元;
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 _ _ _年_月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
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
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商号现承租坐落_ _市_路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
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
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
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_年_月_日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三)暴风、龙卷风;
(四)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五)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六)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二)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车辆在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赔款,其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累计加扣免赔率不超过30%。但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一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在投保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