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省际运输通道,强化运输协作,促进泛珠三角经济圈全面发展_调研报告_网
湖南地处内陆与沿海结合部,属于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中部省份,交通位置十分重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以来,我省水、陆交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力发展,运输条件大大改善,道路运输能力成倍提高,运输市场日趋活跃。交通发展水平的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快速便捷的运输支持,为改善我省投资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我省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概况 1、我省交通基础设施现状 期间,我省共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31.9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3.5倍,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84亿元,是“七五”、“八五”期总和的4.46倍,航道港口、站场建设完成32.5亿元,是历史上完成投资最多的时期。跨入21世纪后,我省交通建设的投入继续稳步增长,、XX年分别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11亿元、118.8亿元、139.1亿元,其中公路建设分别完成投资105.6亿元、107.9亿元、124.5亿元。至XX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8523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1218公里,在全国排名第9位。在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坚持水陆并举的原则,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水资源潜力,摸索出了一条“航运为主、航电结合,以电促航、滚动开发”的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子。期间我省共完成水运建设投资24.5亿元,“十五”期头三年完成水运建设投资10.03亿元,水运基础设施面貌明显改善,XX年底,全省通航里程为11968公里,其中四级以上航道为906公里,千吨级以上航道418公里。 2、我省通达“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的干线公路现状 (1)南北方向:京珠国道主干线纵贯湖南东部,北连湖北可直达首都北京,南连广东可通江达海,是湖南“内引外联”的重要通道,已于XX年全线贯通。太原至澳门国家重点公路纵贯湖南中部,是京珠高速公路湘境的加密线,与京珠高速公路共同构成我省连接“泛珠三角经济圈”的重要经济干线,将在期重点建设。另外还有g106、g107、g207、g209和s216、s326、s218、s219、s323、s325等国、省道通达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 (2)东西方向:上瑞国道主干线横穿湖南中部全境,东连江西,西接贵州,其中湘潭至邵阳段218.29公里高速公路已于XX年建成通车;衡昆国道主干线起于湖南衡阳,西连广西桂林,其中湖南境内衡阳至枣木铺段,全长186.06公里高速公路已于XX年底建成通车。另外还有g319、g320、g322和s232、s308、s309、s310、s315、s318、s320、s321、s322、s324等国、省道通达江西、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 3、我省与“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省际运输现状 我省与“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的省际运输非常活跃。目前,全省共开行省际客运线路1572条,班次2596个,班车4443辆,其中与“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的客运线路1243条,1581个班次,班车3336辆,分别占省际总量的79%、61%和75%。 在与“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的省际运输中,尤以湘粤运输最为繁荣,共开行湘粤省际班线811条,班车2232辆。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量9.17亿人次中,广东方向客运量达1580万人次。湘粤班线占全省省际班线总数的51.6%,湘粤班车占全省省际班车的50.2%。我省共有营运货车13.6万辆,44.5万个吨位,其中从事广东方向营运的货车达1.36万辆,占总数的10%;全省营业性道路货运量3.11亿吨,货运周转量273.6亿吨公里,其中广东方向货运量3700万吨,占全省营业性货运总量的12%。 湘粤两省经济交流一直非常活跃。以107国道和京珠高速为依托,两省道路运输呈繁荣发展态势。据统计,湖南省在广东经商、打工人员达310万人,广东在湖南经商的人员也在逐年增加。湘粤两省货运以货运信息配载为基础,初步形成了省际间较完善的零担货运网络,湖南在广东深圳共设有货运信息配载机构51家。从80年代开始,两省道路运输接触日益频繁,湖南各地市及80%以上县区道路运输发展到了广东。 二、我省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今后十到二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交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时期,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交通发展总体目标是: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为理念,建立能力充分、组织协调、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公路水路运输系统,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运输服务。到XX年,全省公路水路运输紧张状况得到全面缓解,对国民经济的制约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到2020年,基本适应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需要。 1、2020年公路、水运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高速公路主骨架与水运主通道、港站主枢纽,共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与国际接轨的运输市场体系,初步实现公路、水运交通可持续发展,使公路、水运交通基本适应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 ——公路 我省公路2020年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建成全省14个市(州)、人口在20万以上城市的“三纵六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实现省内各地通达当日往返,95%以上县市能1小时内上高速公路,全部国省道建成二级以上公路,全部县道建成三级以上公路,所有乡道建成四级以上公路,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全省总里程将达1XX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400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1500公里,二级公路18500公里,三级公路1XX公里,四级公路60000公里,等外路240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占总里程的20%,有等级公路里程约占80%。 到2020年我省将形成以高速公路网络为主骨架,干支相连、纵横全省、通达周边、安全便捷的公路网络,公路网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路网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公路通达深度明显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结构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提供更畅通、更安全、更便捷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 ——水运 我省内河航道2020年规划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洞庭湖为中心,纵穿南北的湘江、横贯东西的沅水等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级船舶)为骨架,以澧资航线、资水、澧水、耒水、凇虎航线、藕池东河等五级(可通航300吨级船舶)以上航道为干线,其他航道为基础的通江达海的内河航道体系。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
的需要,实现湖南省内水运资源丰富地区间300吨级以上船舶和船队的直达运输,提高内河航运的运输效益和服务质量,推动湖南省内河航运持续和健康发展。 我省内河港口2020年规划目标:适应水运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港口结构调整步伐;建成全省的集装箱、件杂、石油及液化气等专业化运输系统;与城市规划相协调,拓展港口的服务功能,主要港口的现代物流中心作用明显。到2020年,形成以全国主枢纽为中心、区域性重要港口为依托、其他中小港口为基础的合理港口布局体系,基本满足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港口运输的需求。 2、XX年公路、水运发展目标 到XX年,我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能力和总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服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综合运输网络以及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输市场体系,公路、水路交通紧张和制约状况得到全面改善。 ——公路 我省公路XX年主要发展目标:省境内三条国道主干线及一条省际公路西部大通道建成高速公路,继续加强国家重点公路以及其他国、省道重要干线公路的建设和路网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和交通扶贫公路建设,使我省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东西连接、南北贯通、通达城乡、结构合理的公路网络,实现省会长沙与全省另外13个市(州)首府以高速公路联接,各市(州)与县(市)之间用二级以上标准的公路联接,大部分地市有三条以上高速公路联通,大部分县市有三条以上二级公路相接;宜通公路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公路,省道上渡口基本实现改渡为桥,全省公路的平均技术等级显著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全部的县到乡镇通等级油路(或水泥路),全部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公路,乡到行政村公路消灭无路面状况,公路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95%以上。 到XX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力争达到100000公里,高速公路达到3000公里左右,一级公路1000公里,二级公路9000公里,三级公路8000公里,四级公路40000公里,等外路39000公里,等级公路占通车总里程的61%,二级以上公路占通车总里程的13%,公路网面积密度达47.2公里/百平方公里左右。公路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均有较大提高,公路交通紧张和制约的状况得到全面改善。 ——水运 我省内河航道XX年发展目标:以效益为中心,大力改善湘江、沅水、松虎航线、资水、澧水等主要航道的通航条件,按规划标准基本建成湘江的归阳~城陵矶、沅水的凌津滩~鲇鱼口、松虎航线的安乡~茅草街、资水的桃江~芦林潭(濠河口)、澧水的澧县~津市等航道。到XX年规划改善航道里程725km,其中三级航道415km,四级航道270km,五级航道40km。 我省内河港口XX年发展目标:加快港口结构调整步伐,全省集装箱、件杂、石油及液化气等专业港区的布局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全省的集装箱专业化运输系统,主要港口的集疏运条件全面改善,部分重要港区率先建立edi系统,满足港口运输规模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长沙、岳阳、常德、株洲、湘潭、益阳、衡阳等主要港口基本适应腹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三、我省与“泛珠三角经济圈”省份的公路发展规划 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成南联广东,东西连接江西、云贵等省的“一纵两横”高速公路,期间建设好南联广东、东西连接江西、贵渝等省市的“一纵一横”高速公路,形成华中经济圈的“两纵三横”便捷通畅的高速公路运输大通道。同时力争同步建设好省际间其他干线公路,构建“泛珠三角经济圈”高效、安全的公路运输干线网络。 为适应“泛珠三角经济圈”公路网络构想,建立和完善 “泛珠三角经济圈”区域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系统,从而满足区域间客货运输和省际干线公路交通量日益增长的需要,推动促进湖南与经济圈内各省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我省与区域内各省社会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我厅专题开展了省际公路衔接规划的研究。其中我省与“泛珠三角经济圈”区域内相邻的省份有广东、广西、江西、贵州、重庆等。 ——通往广东的省际公路规划 我省通往广东的省际通道共10条。其中,国道主干线、国家重点公路衔接路段2条,国道衔接路段3条,省道衔接路段2条,县道衔接路段3条。近期建设计划为: 1、太澳国家重点公路永州以南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163公里,建设年限为~2012年; 2、s326白芒营至分水岭:全长96.4公里,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年限为~XX年; 3、g106汝城至三江口:全长35.2公里,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年限为~XX年。 4、郴州x014山田坳至铁丝坪:全长25公里,拟建二级公路2公里,三级公路23公里,期建设。 5、郴州x087临武大桥至毛吉岭:全长21.4公里,拟建二级公路,期建设。 ——通往广西的省际公路规划 我省通往广西的省际通道共23条。其中,国道主干线、国家重点公路衔接路段3条,国道衔接路段3条,省道衔接路段4条,县道衔接路段13条。近期建设计划为: 1、g207江华至界牌井:路线长65公里,拟建二级规划,建设年限为~XX年; 2、g209通道至青龙界:路线长45公里,全线按二级规划,建设年限为~XX年; 3、s325祥林铺至龙虎关:全长75.3公里,拟建二级,建设年限为~XX年; 4、s323道县至永安关:路线长32.9公里, “十五”期改造为一级12.3公里、二级20.6公里; 5、s218高木凼至塔子寨:全长73.7公里,拟建二级51公里,三级22.7公里,建设年限为~XX年; 6、s219城步至贝子河:路线长57.7公里,拟改造为三级,建设年限为~XX年。 7、x078江永至永济亭:路线长21.7公里,拟建三级,建设年限为~XX年。 ——通往江西的省际公路规划 我省通往江西的省际通道共28条。其中,国道主干线、国家重点公路衔接路段4条,国道衔接路段2条,省道衔接路段9条,县道衔接路段13条。近期建设计划为: 1、上瑞国道主干线醴陵金鱼石至湘潭易家湾高速公路:路线约全长72.5公里,建设年限为~XX年; 2、s310大瑶至铁山界:路线长36公里,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年限为~XX年; 3、s320茶陵至界化垄:全长45.3公里,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年限为~XX年; 4、s321炎陵至睦村:全长21.61公里,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年限为~XX年; ——通往贵州的省际公路规划 我省通往贵州的省际通道共21条。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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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建站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通信事业的发展,加快无线电话网的建设,进一步改善通信的紧张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建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地点:
乙方将位于的项目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及面积为平方米的部分相关地下通道建设作为蜂窝式移动电话系统基站机房,甲方同意乙方在该楼铺设有关线路(含交流电引入、馈线布放、光缆敷设等)及在该房顶架设个米左右的水罐美化天线,挂设天线和铺设走线架并将光缆引入机房,并为乙方提供全程服务,且乙方已到现场察看,明知及充分了解了租赁物的现状。
(合同地点由双方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安装地址,不得随意将该地点位臵挪为他用,一方确需调整应及时告知对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若双方需要续签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的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再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三、合同费用
1、乙方按年度以支票形式向甲方给付总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其中,场地使用费是:元,物业管理成本费是:元。
第一年总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乙方今后每年于上一个合同年度届满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总费用。
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一次性收取押金元(大写:圆整),押金不计利息,保证甲方的设施不受损害,便于管理。
押金在合同到期后,所提供服务未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毁、未发生业主投诉的,向乙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3、乙方负责单独安装电表以计量实际用电量,并且按元度的标准每月向甲方缴纳电费(含电损、线损);若遇相关用电资费标准政策性调整,电费缴纳标准做相应调整。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电费预存金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并于每月10日前交纳上一个月的电费。
四、双方的权责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不承担乙方设施设备保险、保管和其他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因人为、意外或者其它任何原因致使乙方的设施设备等毁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乙方有保管要求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2、甲方在能力范围之内向乙方提供服务,并于乙方进场之日与乙方经办人员当面核清该场地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
3、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时提供电源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保证乙方设施设备的正常用电,在供电局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停止供电。
若电力公司停电、为了消防安全的需要停电、社区线路检修停电及其它非物业管理公司因素 造成的停电,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为乙方基站设备改造、维护、抢险工作的人员进站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及监督,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相关费用或者造成甲方损失不予赔偿的,甲方对乙方的设施设备享有留臵权。
(二)乙方的权责:
1、乙方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缴纳各项相关费用。
若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缴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由于执行政府通信网络调整规划要求,需搬迁优化该基站的,应提前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
甲方确需调整使用场地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从通知到达之日起2日内派出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场地调整工作,场地调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不及时进行场地调整工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设施采取相应临时处理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设施设备所在场地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将设备占用地进行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变动使用位臵或损坏场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场地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5、乙方应爱护小区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保证不得造成损坏,否则应照价赔偿。
6、乙方在施工、设备维护、技术更新、设备更换时须遵守甲方规定。
施工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设备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7、乙方严格按双方同意的装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保证所安装的通信设施及工作状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评规定的要求,不得造成影响人身健康的电波污染;保证其所用设施设备不得产生电压升高等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8、乙方负责场所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及安全工作。
所安装设施设备的线路通过不得干扰甲方及甲方许可的其他线路在上述通道的通过。
9、乙方保证甲方区域内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
10、乙方人员进行安装、维修、施工、拆除等工作,不能影响小区内其他业主或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光影、气味)的正常生活,作业完成后应即时清扫现场,保证现场无 杂物、污迹、臭味,并将所有垃圾、废弃物清运至甲方指定场所,否则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清理,对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因乙方设备设施导致的与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噪音、光影、气味等原因引起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或甲方发生争议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现场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2、乙方不及时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能达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其它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求,导致甲方遭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诉、仲裁、诉讼或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应当承担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
五、特别约定
1、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政府政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合同方破产、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甲方退出本小区管理)、业主投诉等情形出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2、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合同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3、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内容是属于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此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内任何相关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4、无论何种情形终止协议,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搬离其自有的全部物资并清洁、恢复原貌。
乙方逾期搬离的,甲方有权在律师的见证下进入该安装场所清理所有遗留物收回安装场所,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由乙方承担。
属于乙方的财务,甲方列出清单并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所有费用后提取,超出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该遗留物进行自由处臵。
5、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拆除相关设施,应当恢复原状,若未能恢复或者恢复后无法达到使用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一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对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则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8、非因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非有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出现或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协议;如一方擅自解除协议或违反协议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的,本合同所约定费用按照实际结算。
七、不可抗力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协议即中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
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行。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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