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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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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是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xx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推进省级乃至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xx〕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按照“对接、策应沿江、辐射周边”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建设、转型跨越发展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守住生态底线,补齐生态短板,深入推进全域生态化、新型工业化、全域旅游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化、民生普及化,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口水库何家湾、坝上中、江北大桥和蔡湾等9处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总氮除外),主要支流浪河、沈湾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官山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1.9%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8微克/立方米(μg/m3)。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0xx年,口水库何家湾、坝上中、江北大桥和蔡湾等9处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总氮除外),主要支流浪河、沈湾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官山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3.6%以上,PM20xx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5 μg/m3。

20xx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xx年分别下降12 %、12 %、15 %、18 %和10 %以上。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总氮除外),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100 %,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 %以上,PM20xx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2μg/m3。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 %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突出问题。官山河和浪河水质波动,存在超标风险;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及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建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主、支、次线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长效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彻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不完备;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综合整治成效不突出。

2.工作目标。到20xx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省、xx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3.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xx年底前,完成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0xx年底前,完成环评工作。工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应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及医药化工等涉水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各镇)。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建设,20xx年底前,全市14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完成进水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镇)。

(3)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将城镇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纳入统一规划,重点对污水截流和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实施改造,清理疏通堵塞的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强支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对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建立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设施,及时采取清淤、维修、更换等措施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启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行维护城市污水管网,降低污水管网漏损率。到20xx年,城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7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相关镇)。

(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按照“集散结合、适度集中”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处置方式,形成规模效益。乡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原则上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建立污泥转移处置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xx年至20xx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 %、85 %和90 %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5)推进地下油罐改造。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任务。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市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市安监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市商务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通过年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镇)。

(6)加强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实施《口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xx年)》,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建设任务。成立具有专业资质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防污染清理企业,及时清理水上漂浮物。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在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工作,经改造后仍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淘汰。加快推进各港口码头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船,船舶安装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确保20xx年、20xx年分别完成50 %、75 %的建设任务,20xx年全部建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7)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全市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20xx年起,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市住建局,相关镇)。

(8)加快推进流域环境治理。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采取“一河一湖一策”的办法,推动全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20xx年底前完成官山河、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安乐河、沙沟河和苏家河等城市内河生态修复工程,消除全部黑臭水体;重点推进泗河、大柏河和牛家河等乡镇入库河流环境整治,确保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镇)。

(9)严格水环境和水生态监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区域,限制其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到20x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2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各镇)。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对使用时间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xx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 %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15%以上。到20xx年,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要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1.突出问题。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扬尘、机动车等污染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全市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烟油污染、露天焚烧等现象仍比较普遍。

2.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比xx年分别下降15%、18%、1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PM20xx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2μg/m3,臭氧(O3)和二氧化氮(NO2)恶化趋势有所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

3.具体措施。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高耗煤行业准入,到20xx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1.5万吨标煤以内,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下降到13%以下。20xx年底前,制定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取缔小型型煤加工企业。加快LNG、G等应急储备站建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达到上级制定的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2)重拳治理工业废气。重点围绕电石、电解铝、碳素碳化硅、水泥等重点行业,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各镇)。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已查处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加强对用煤大户的执法检查,督促其落实煤堆、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密闭或覆盖管理。梳理全市在用锅炉使用情况,对煤改天然气、煤改生物质等锅炉进行建档登记,加强监管,原则上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逐步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20xx年8月底前,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各镇)。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调查,加大电石、电解铝、碳素碳化硅、建材和铸造等行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生产企业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开展城市工业企业堆场调查,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重点包括:有色金属熔炼加工、化工、铸造、耐火材料企业,砖瓦窑、水泥粉磨站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排查整治。20xx年底前,建立、完善管理台账,明确年度清理整顿任务,实施分类分期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和升级改造类的,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各镇)。

(3)重拳治理移动源污染。结合“智慧交通”建设,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系统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铁路、公路等公共交通服务。加快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和重点道路建设,优化畅通城市交通网络,改善城市微循环,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怠速污染排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推广清洁能源公共交通。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口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布局与建设。应用推广LNG、油气混合动力、油电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道路客运车辆、环保型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提高城市公交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加强机动车船排气监管和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全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 %以上。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环保定期检验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底前,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信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信息数据共享运用。加强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积极淘汰老旧船舶,鼓励现有船舶实施LNG动力改造。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产局)。

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强化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和农用三轮车源头管控,建立机动车尾气执法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严查尾气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重点打击柴油货车和农用三轮车以次充好、破坏或闲置排放后处理装置、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报警失灵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船舶、矿山钻探设备、建筑和水利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调查摸底,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清单和污染物排放清单。20xx年底前,研究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标准(20xx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结合实际调整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标准范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

推进老旧车淘汰。全面排查全市老旧车情况,制定口市20xx—20xx年老旧车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中心城区老旧车禁、限行和资金补贴政策,推进老旧车淘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制定油品年度抽检计划,定期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违规加油站(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要求和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普通柴油的规定(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

(4)重拳治理各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按照施工扬尘污染控制8个100 %要求,做到封闭围挡规范,主要路面硬化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密闭运输、严禁遗撒,特殊作业时喷淋洒水,裸露地块或暂不开发土地实施绿化或临时覆盖,施工现场主要路面及施工出入口路段冲洗保洁,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规范处置。加强重点施工单位信息化管理,逐步实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第三方巡查,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各镇)。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主、次干道洗路作业,加大人行道及背街小巷冲洗保洁力度,力争在20xx年底前,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 %以上。严查煤炭、垃圾、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的净车出入、密闭运输以及沿路遗撒等问题。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实现动态跟踪监管(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各镇)。

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全面梳理全市裸露山体现状,采取生态修复或临时覆盖等方式,加快裸露山体治理工作进度。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以公路、工业园区、建设工地等为重点,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到20xx年,城区无100平方米以上的裸露山体,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城区各办事处)。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xx年,全市80%以上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同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到20xx年,完成“三区两线”(“三区”指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重点交通干线和河流湖泊的直观可视范围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单位:各镇)。

严禁露天焚烧。全面落实市、镇、村、户四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体系,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下降。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和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0 %以上。依法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可燃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市环保局,各镇)。

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制定并落实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年度治理计划,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专项行动,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督促餐饮服务在操作间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清洗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0xx年底前,出台城区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开。取缔违法露天烧烤摊。20xx年底前,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灶头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成城区炭烧烤取缔,更换清洁能源,引导入店经营(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5)加强大气环境管理。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坚持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报制度,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同时,修订完善《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口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不同响应级别下停产、限产企业清单和责任部门。落实“一点一策”应急管控措施,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的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联动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春季扬尘污染、夏季臭氧污染、夏秋季秸秆焚烧、冬季雾霾等问题,通过现场巡查、“天眼”抓拍和委托第三方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巡查督查和环境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镇)。

加强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撑。完善空气自动监测微观站建设,实现对大气污染的网格监控。加大科技和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年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和道路冲洗、人工增雨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老旧车淘汰等工作保障资金。20xx年底前,完成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并及时更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

(三)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1.突出问题。土壤环境污染底数不清,土壤环境分类管控亟待加强,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存在风险隐患,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2.工作目标。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工作。

3.具体措施。

(1)开展土壤调查,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根基。20xx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xx年,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建立我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20xx年底前,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卫计局)。

(2)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用地生产环境安全。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全市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镇)。

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科学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风险。到20xx年,完成轻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单位:各镇)。

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要求。对重度污染耕地用途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区域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和全市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xx年,全面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镇)。

(3)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按照《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建立符合市情的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自20xx年起,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等,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调查评估;现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由转让方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已经收回的地块和重度污染农用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人和使用权转让方负责开展的调查评估,评估结果要报所在地环保、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各镇)。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调查评估情况,逐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对各类污染地块,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信局)。

(4)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结合国家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组织开展全市未利用地调查,建立全市未利用地清单和耕地后备资源清单。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对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各镇)。

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内未利用地情况调查,加强环境监管,防止造成土壤污染。依法严厉打击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区域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开展治理、修复;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对现有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治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镇)。

(5)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对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年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每年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治理措施和工作责任,责任书要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镇)。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加快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设。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理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考核,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处理处置单位、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分别达到95 %和90 %以上。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6)推进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编制口市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进度。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各镇)。

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和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到20xx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蔬菜办,各镇)。

(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突出问题。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区域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有效处理率不高;农村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薄弱。

2.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农药、化肥使用率不断下降,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不断提升。

3.具体措施。

(1)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147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

(2)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的方式,全面完成3.08万座农户无害化厕所、1582座农村公共厕所、64座城市公共厕所、243座乡镇公共厕所、座交通沿线厕所和37座旅游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任务。到20xx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持续开展“生态宜居家园”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xx年,成功创建示范村比例力争达到25 %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

(3)有效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考核奖惩和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做到制度、标准规范,人员、经费充足。加大已建成的农村环境保护设施移交登记工作督办力度,定期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发挥环境保护效益。条件较好的地区要积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4)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启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高毒农药管理规定,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探索将口水库周边3公里以内区域列为农药化肥禁用区,逐步建成循环有机农业示范区。在口水库170米以下消落带建设环库湿地系统,减少农业面源对口水库水质的影响。优先在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和水质影响控制区的等主要入库河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推广“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加快推进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和地表径流积蓄池等设施建设,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削减氮磷负荷。到20xx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提高至60%,病虫害绿色防控比例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每年提高1%以上,化肥、农药使用基本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及利用工程,推广大、中、小型沼气能源利用、粪肥还田、生物发酵床以及农业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杜绝养殖粪便污水随意排放。20xx年至20xx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利用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5%、90%、95%以上(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6)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全面取缔水库围网围栏网箱养殖,大力推进增殖渔业,实行人放天养。20xx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禁止向湖泊、水库、塘堰投肥(粪)。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精养池塘标准化改造及提档升级,支持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示范应用。20xx年,重点开展“库边塘”“河边塘”治理,禁止向附近水体直排不达标养殖废水。巩固库区拆围成果,防止反弹,保护库区水质(牵头单位:市水产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镇)。

(五)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突出问题。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和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级“回头看”以及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尚未完成;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存在反弹趋势。

2.工作目标。始终保持环保督察整改的高压态势,确保所有环境突出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xx年度交账任务和时序进度任务。制定20xx年省环保督察28个反馈意见和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具体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梳理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配合责任,重点围绕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2)严格销号管理。建立环境突出问题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强化销号问题核查,严把销号审核关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3)强化督办问责。严格落实月调度、季度交账、半年督查制度;组织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效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4)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5)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环保督察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整改工作效率。着力构建落实环保责任、强化环保监管、引导公众参与等长效机制,确保环境突出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为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六)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1.突出问题。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建成;自然保护区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突出问题未整改销号;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有待增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

2.工作目标。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源头管控,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3.具体措施。

(1)着力实施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对纳入《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的1.43万亩坡耕地和《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十三五”重点防治工程》的257.52平方公里库区水源地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我市境内中下游左岸8.02千米岸线进行综合整治,提升防洪标准,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口库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加强口水库和2个类型湿地、148个斑块(人工湿地45个、河流湿地103个),共计45150.17公顷湿地的保护;完成退耕还湿面积375亩,封滩育草面积1500亩;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绿色改造行动,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加大排污口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设置排污口行为,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镇)。

(2)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沿口库区、沿线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生物化工产业园)污染整治,全面核查化工企业、尾矿库及矿渣堆场、危险废物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化工园区规划、运行、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口库区及其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按时完成列入全省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清单的东圣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口开泰激素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双超双有”、高能耗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各镇)。

(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鄂政发〔〕34号)精神,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平台,明确生态系统类型和主要生态功能。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镇)。

(4)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加快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决、及时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逐步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各部门履行保护职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镇)。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评估工作。推动保护区范围核查及勘界确权,20xx年底前,所有自然保护区完成确权登记和勘界定标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镇)。

(5)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严格企业固体废物申报信息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贮存、利用处置管理,全面落实“清废行动20xx”问题整改。启动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存放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存在风险的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和防渗漏等设施建设,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化工园区外(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完成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完善口水库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20xx年底前,实现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各镇)。

(6)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制定精准灭荒三年行动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到20xx年,完成宜林荒山灭荒任务9.27万亩,治理岩溶面积192平方公里,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

(7)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方案并分年度组织实施;积极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各类工地建筑垃圾管理。20xx年起,城区各类公共机构要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行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到20xx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制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七)改革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1.突出问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建设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

2.工作目标。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完成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

3.具体措施。

(1)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xx年)》《xx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口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镇、村“三级联创”,强化考核评价。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细胞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2)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机构改革和xx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建立权威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全面深化环境保护第三方考核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加强水生态修复及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质量。20xx年底前,完成石油化工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15个已发放行业执法检查。20xx年底前,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设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数据库,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编办、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各镇)。

(3)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实施智慧环保工程,全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我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有关部署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时完成全市已建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设备更新与功能升级,并与国家平台实现联网。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xx年底前,建成覆盖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省级跨界考核断面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并实现全面联网。进一步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在边界和通道建设空气自动监测边界站和大气成分网超级自动监测通道站,实现对全市污染传输的全方位监测。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预报精度。通过有序整合、资源共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市“三大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镇(办、处、区)和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是本地、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教育。按照省、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问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制定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施成效考核办法,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考核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导致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环境,根据《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保护措施,特制定以下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养护,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查缺补绿、集中治理,使市区绿化面貌实现质的飞跃,推进植绿降尘。

二、工作目标

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无缺株断档,城市绿地平整卫生、景观完整,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以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区重点主次干道、节点区域的绿化景观,至20xx年,xx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4%,绿地率达到3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三、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20xx年底全面建成开放遗爱湖公园的目标,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完成霜叶松风景区十标、十一标、江柳摇村景区二标、三标、四标、湿地馆和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新增公园绿地19万平方米。

二是结合“双改”项目、海绵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以精品建设为着力点,加强景观节点改造和公共绿地建设,持续推进解决老城区公园绿地少、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三是加强城区公共绿地标准化、精细化管养,不断提高绿化养护质效,切实维护好绿地建设成果,确保城区道路苗木的保存率达98%、新植苗木成活率达92%,展示良好的城市绿化风貌。

四、具体措施

(一)优化城区绿化景观,做好道路景观带完善,加大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立体绿化的整治督办和损绿毁绿的监管。

(二)适时做好绿化抗旱、抗洪保苗工作。

(三)全面做好行道树、道路绿化带和公园绿地的缺株断垱补植工作。

(四)高标准做好修剪整形、除草除虫、卫生保洁、死树枯枝清理等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五、责任分工

局领导班子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抓一块。机关各科室(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局规划科负责待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制定绿化建设、缺失补植的方案;局建设办负责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和未移交标段绿化补植的督办;局管理科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局办公室负责门前四包和庭院三包责任的落实;局绿线办负责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立体绿化的整治督办和损绿毁绿的监管。绿线办负责绿地巡查保护工作。园林处和遗爱湖公园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绿化补植、设施维修和绿化养护。

六、强化督办

强化制度执行和考核管理,坚持常态化、精细化标准,

以操作便捷、公平合理为目标,与内部管养督办检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相结合,确保推进工作。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xx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相关污染防治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打赢全市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船舶污染防治三大专项战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交通运输结构逐年优化调整,交通领域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交通污染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在营运车船得到推广应用,交通污染防治能力、水平与全省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

二、工作范围

1.全市在籍船舶、运输船舶和港口码头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

2.全市在籍的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的大气污染防治。

3.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和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大气十条”,助推蓝天保卫战

1.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1)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长壋口深水码头、胡场砂石集并中心路水联动示范工程建设和营运,鼓励中长距离的公路货运(集装箱)向水路运输转移。(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2)结合“智慧交通”建设,配合相关市直单位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系统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公共交通车辆怠速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3)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引导营运车辆向清洁化发展,到20xx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港口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2)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汏老旧落后船舶,限期淘汰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大气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3)推进船舶燃油油品升级管理。开展港航海事联合执法,监督检査全市辖区内河道船舶严格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每千克的普通柴油,严格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推进重污染天气下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实施。(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4)大力开展港口岸电建设。比照中央支持港口岸电补助奖励政策,按照核定的项目设施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编制全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20xx年完成长壋口、胡场已建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20xx年底前两个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改扩建港口码头同步落实岸电供应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5)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管控。组织开展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到20xx年全市主要港ロ100%的码头堆场建设完成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6)积极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并保证稳定运行。鼓励石油、石化水上油企单位适时推进我市港口码头油罐油气回收试点,有效控制港口储存、作业中油气排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7)配合综合整治指挥部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録工作,年底前推进在建胡场砂石集并中心投入营运。(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3、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

(1)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利用国家燃油补贴政策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提升新能源车在城市公交领域的车辆比例,做好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数据统计工作,并逐步向长途客车等道路运输其他领域延伸.20xx年、20xx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55%、65%、推进重污染天气下营运车辆大气污染控制及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实施。(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2)大力淘汰老旧营运车辆。严格超标排放监管方式,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客运车提前淘汰更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客运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3)加大机动车维修市场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喷漆、烘干等汽车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兼顾颗粒物排放和加热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等,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备废气、粉尘收集等设施。危险废物管理,主要针对废机油(HW08类)、废铅酸蓄电池(HW49类)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规范经营许可,取缔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4.加强交通建养施工扬尘污染管控

(1)加大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和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扬尘防治,组织各项目相关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建立相适宜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落实重污染天气下公路施工和养护扬尘污染控制应急预案。管控好途经城乡结合部的砂石运料车覆盖运输。(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质监站、局工程科)

(二)落实“水十条”,加强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

5.积极开展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

(1)全面排查我市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汰水污染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水污染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继续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干线和江汉水域航行。(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2)持续开展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品提前报废更新,推进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或改造。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汏,鼓励淘汰使用20xx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20xx年建成一批1140标箱江海直达新船型船舶。(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运输科)

(3)建立海事、港航、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的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监管机制。推进落实船舶污染防洽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4)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推动落实,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

(5)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扩大LNG动力船舶试点应用范围,试点推广LNG燃料在港作船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6)加快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xx年完成不低于50%建设内容,20xx年不低于75%建设内容,至20xx年全部完成,实现船舶港口污染物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7)推进港口码头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应急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8)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履行河湖长制职责。作为河湖长成员单位,加强所包保河、湖等段面的水生态环境保护,配合相关镇办开展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重点岸线治理。(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9)开展沿线岸线资源清理,整治乱占乱用港口岸线资源问题,实施更为严格的岸线资源管控。(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三)集中重点打好xx大保护三大专项战役

6.打好全市境内沿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

按照《xx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沿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7.打好全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

按照《xx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8.打好全市境内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

按照《xx省长江段和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四)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涉及交通问题整改工作

9.加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力度。

(1)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工作。配合相关市直部门20xx年完成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20xx年前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运输科)

(2)保持环保督察整改成果,积极配合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市质监站、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五)配合开展其他污染防治工作

10.配合做好xx大保护其他专项战役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相关污染防治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专项工作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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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 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 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 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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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饮料专项整治方案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文案,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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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5万亩。新增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10个。

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全面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全市城市、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

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200家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监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大重点品种专项抽查力度。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大专项抽查力度,重点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加大对食品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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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幼儿园防溺水专项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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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在活动中体验、感知,了解和掌握基本卫生、游泳安全知识,形成自我保护和保健的基本能力。

2.培养幼儿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情感和态度。

3.知道哪些地方存在危险,不能去玩耍。

4.初步懂得做事要小心,遇到意外不慌张,并设法解决。

活动准备:

课件、创设去海边游泳的情境、水果、饮料、游泳衣、救生圈等。

活动过程:

一、创设情境,谈话导入。

1.谈话:炎热的夏天悄悄来到了,你最喜欢参加夏天的什么活动?

2.创设情境,激发幼儿的兴趣。播放海滩的游泳景象的录像,激发幼儿参加的热情,创设一起外出去游泳的情境。

二、引导自主选择、辨析,学会饮食卫生。

1.创设情境:在途中大家口渴难忍,要购买水果、饮料。

2.出示水果,幼儿自主选择、辨析。

教师扮演水果店的老板出示两盘水果,(一盘洗过了的好的水果,一盘没有洗的还有点烂的)请几个小朋友挑选。

3.明确饮食卫生。组织幼儿讨论,交流对夏天吃水果的认识,形成讲究卫生的意识。

三、自主讨论,预防中暑。

1.创设情境,播放动画。教师继续扮演老板,为幼儿播放动画:播放卡通人物鲁蛋中暑的动画,组织幼儿讨论:鲁蛋为什么会晕倒?

2.通过讨论,教师小结:(1)中暑的原因或条件;(2)怎样预防中暑。

3.请幼儿商讨救鲁蛋的方法。播放另外一半动画片,即鲁蛋得救的部分。

四、模拟游泳情境,学习游泳安全知识

1.到达目的地,创设游泳氛围。教师扮演游泳教练,讲述发生的溺水事故,引起幼儿重视。

2.教师播放游泳片,让幼儿明白准备活动的要领和安全知识,以及注意事项。

五、学唱儿歌

1.教师小结:在炎热的夏天,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边走要注意健康和安全,现在暑假快要到了,每一位同学小朋友都要注意这些问题,过一个健康、安全的暑假。

2.师生一起伴着音乐学唱儿歌。

附:儿歌

夏天到,火辣辣,小朋友们乐陶陶。多喝水,慎饮食,出外活动要当心。健康安全要牢记,养成生活好习惯。

教学反思:

随着暑假的临近,暑期安全教育势在必行,我们中班的幼儿都很喜欢水,但对危险却没什么概念,所以我设计了本次教学活动。本次教学活动主要是通过教师课件演示、幼儿讨论、故事欣赏等来完成教学目的,使幼儿认识到了在河道、水渠、池塘、水井、水池、水库中嬉水落水的危险;知道了在路上的井盖以及开放性水域无明显警告标志和隔离栏的地方危险性大;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很容易造成溺水事故。让中班的幼儿在情景化的图片及故事中有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同时,让幼儿掌握了一定的溺水自救与预防知识,达到了教育的目的。但是,安全教育不是几次教学活动就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将安全工作细致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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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地消防专项应急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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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专项应急预案

当工地发生消防事件时,应该启用消防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地消防专项应急预案,欢迎参考阅读!

搅拌站工地,位于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区××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铁路工程标段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 组织领导。

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二、 火灾预防措施。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四、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电话是:1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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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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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系统而有序地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储存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水产品养殖场、畜禽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二)重点产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糖果、饮品饮料、保健产品、水发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饲料、医药、保鲜剂、增白剂、抛光剂、增筋剂等易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各类产品。

三、工作时间

从xx年4月29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9日—5月10日):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和企业经营者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于4月30前将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3日前传达到每个员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5月10日—7月20日):全面清理集中严打阶段。由乡镇、街道、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阶段(7月20日—7月30日):统一检查、巩固成果、总结阶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严打专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搞好源头控制,加强对上市种子的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品种,责令经营户遣退,不准上市销售。加强对农资经营大户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随机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批发大户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清理,杜绝无证或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植物生长调节剂。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严查严控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

(二)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加强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严厉查处规模养殖场使用过期失效兽药,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兽药饲料和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环节中的三聚氰胺的专项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饲料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和“三无”饲料,并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整治力度,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并追踪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检疫,严格执行售前报检制,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驻厂(场、点)检疫制,严防病害畜禽产品入市。进一步加大对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抽检力度。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库房、配料间等重点部位和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和配料记录。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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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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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后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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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安寒假专项活动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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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昆山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教育活动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和家长应对各种危险的避险能力,平安寒假专项教育活动开始啦!请学生用账号登录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进入[2019年x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平安寒假专项作业]专题入口或“我的作业”,参加“2019年平安寒假专项作业”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9年1月16日~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2019年昆山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教育活动”包括两项内容:

(一)模块1:学期总结。

回顾总结2019年秋季学期的安全教育内容,对未完成的内容可在寒假期间完成,所有内容完成后,并填写学习收获,可获得“安全小卫士”称号。

(二)模块2:观看《寒假安全教育》视频。

幼儿园和小学学生应在家长陪伴下共同观看《寒假安全教育》视频,视频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拐防骗、燃放烟花爆竹、食品卫生等安全注意事项。完成视频观看,签名、确认后即完成该模块学习。

三、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方式一:电脑完成方式

第一步:用学生的账号登录:(x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2019年平安寒假专项活动]图片入口或我的作业,进入活动页面。

第二步:按页面提示,完成模块一和模块二;幼儿园和小学学生应在家长陪伴下共同完成;初中、高中学生可独立完成。

方式二:手机完成方式

第一步:微信扫描二维码,

1.“第二幼儿园”:

2.“教育百师通苏州”

第二步:点击“安全教育—寒假活动”,进入活动页面。

第三步:输入学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完成模块一和模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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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幼儿园防溺水专项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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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学习防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

1.初步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2.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溺水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重点:学习溺水安全的基本知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课题

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二、新授

1、游泳中要注意的问题。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中学生游泳的画面。学生讨论:在游泳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总结:游泳要严格遵守“四不”: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江溪池塘不去。

2、上网搜索相关溺水事故新闻、图片,组织学生分析事故的原因,教师作总结。溺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

三、教育学生如何预防溺水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四、教育学生遇到他人溺水时如何施救

1、大声呼救。向附近的成人大声呼喊,尽量引起大人注意,请大人开展营救。

2、简明扼要地向施救人员讲清落水人数、地点,便于开展营救工作。

3、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若没有救护器材,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

五、课堂总结

1、同学们小结: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2、教师小结: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堂安全教育课,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防溺水安全原则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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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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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深入推进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重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对食品质量进行重点整治。同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相互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工作重点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三、重点整治食品

要重点抓好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整治。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早餐食品、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在本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全县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重点查处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加工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销售条件和卫生标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业主,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查处到位。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六)加强对重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重点查处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

五、专项整治时间和具体安排

(一)整治时间:9月16日—9月22日

(二)具体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分县城、东北片和西南片三个组进行,人员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为:

县城组:(组长)、县质监局1人、县卫生局1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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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贸企业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设计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设计,全文共 7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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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设计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4.6附件

4.6.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6.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6.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6.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4.6.5公司伤员心肺复苏法现场救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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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整改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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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部署,切实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督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指导意见》、《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察北管理区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乳制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按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立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报告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逐一纠正,并消除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原辅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进步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正常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应、企业加工、市场需求整个产业链呈现良性运转状态。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于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出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正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添检验项目,满足检验需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用托管、驻站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威遭到质疑,更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将面临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尖锐地呈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错误倾向,因此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汲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没有严格执行在生产过程中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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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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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及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负责人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___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___、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白班:;夜班:。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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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范文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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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1. 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在矿区内有1座35kV/6 kV变电所,35kV电源来自市供电公司变电所(专线金冶线、备用线金四线),所内安装有1台3150kVA的变压器、2台4000kVA的变压器,现运行2#3150kVA和1#4000kVA各1台,在6kv侧并联运行,也可单列运行。该变电所担负公司生活和生产用电。

另外1台4000kVA的变压器作为备用。各矿区下井均为6kV双回路,电源一用一备,分别来自该变电所6kV的Ⅱ段母线。

(1)矿变电所1#、2#主变及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金冶线(专供线35kV),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故障等,可能造成变电所全所失电,致全矿供电中断,影响全公司生产和居民生活,最严重的是不但造成井下一片漆黑,提升系统失效,而且矿井要面临被淹没的危险。

(2)矿区各供电支线6kV侧雷击跳闸、断线、倒杆、设备故障,造成矿各线路停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居民生活及有关单位的生产经营。

(3)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电专线停电、变电所停电全矿无供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各单位生产经营,造成社会不安定的。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供电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 ,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电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供电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处置,各职能部门、单位的专业小组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4)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应对供电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成立应急领导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矿业公司安全保卫部、综合部(物资)、调度中心;矿山公司水电公司、医院等组成。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⑴接受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并落实应急指令。负责对供电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

⑵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⑶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⑷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配备相关的工具装备。

⑸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总指挥职责:

⑴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⑵启动和终止救援抢险命令。

⑶负责组织制定好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⑷对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

⑸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副总指挥职责:

⑴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

⑵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⑶总指挥外出时,按排名先后顺序接替总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2安装维修队和机电抢修队职责

由水电公司变电所所长任负责人,水电公司安装队、维修队等有关人员组成。

⑴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日常的检测和检查,消除隐患;

⑵服从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应急抢险指令;

⑶负责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后的检测和修复工作,保障供电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2.3水电公司变电所职责

⑴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⑵学习贯彻落实好本预案;

⑶组织开展自救;

⑷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稳定。

⑴加强供电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其整定正确、正常投用,运行可靠。

⑵加强运行人员的专业培训,电工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作业,并做好应对事故预案的完善、学习和演练工作。

⑶高度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时处理,异常天气要增加检查次数。

⑷各类安全自动装置能正确动作。

⑸导线各铜铝接头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⑹按规定周期检查配电线路导线连接及线夹。

⑺线路杆塔标志统一规定,做到齐全、正确和醒目。

⑻变压器要有名称和编号标志。装有醒目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柱上油断路器名称和编号齐全。

⑼变压器油温、油色、油面正常。

⑽变压器、柱上油断路器不得有严重油污或滴油现象,柱上油断路器栓漏周期符合厂家规定。

⑾按照电缆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允许管理。

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票和操作规程。

⒀建立电缆和预防性试验制度,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加强电缆的试验记录管理。

4.2 预警行动

指挥部根据接报和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⑴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⑵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旦获悉供电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水电公司报告,联系电话:575705、57576、矿内(74 、05、716)。

⑵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散),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把影响降到最小。

⑶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四句简语。

6.应急处置

6.1相应分级

按事故灾害的危害情况、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等级 描 述

Ⅰ 变电所全所失电,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或造成1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Ⅱ 变电所分段失电,或线路出现断杆或倒杆等,造成公司部分地区供电中断,或造成2万-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Ⅲ 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局部停电,或造成2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单位工段响应Ⅲ级,水电公司响应Ⅱ级,公司指挥部响应Ⅰ级,当事态达到Ⅰ级时,如公司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短时间内无法修护和恢复,指挥部应向社会求助。

6.2响应程序

⑴突发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可控性和损失情况决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⑵ 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6.3处置措施

6.3.1矿变电所金冶线(专供线35kv),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的故障:

⑴由六合供电公司向矿变电所通报,并通知做好35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35kv金四线)上。

⑵水电公司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矿调做好负荷控制工作。

⑶矿调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负荷控制和调度。

⑷水电公司组织人员负责对矿各支线负荷的监管。

6.3.2重大自然灾害

因雷击、洪水、地震等造成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问题,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好井下备用源启用命令,待自然灾害后自动恢复。

6.3.3矿区各供电支线(6kv)停电故障

⑴由水电公司向矿调通报,并通知单位做好6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上。

⑵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6.3.4变电所所内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

水电公司组织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7.物资保障

公司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各部门要用好救急物资,且及时退库保管,各种应急设备要确保在完好随时可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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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文案,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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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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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专项工作整改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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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遵照上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

二、成立组织。

为了落实此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的安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成立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三、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广大师生,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以及幼儿的生命健康作为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首要工作。促进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杜绝幼儿园发生溺水等重特大关乎学生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的过程安排。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幼儿园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幼儿家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幼儿园深入研究、分析了我园幼儿预防溺水教育的工作现状与幼儿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预防溺水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教育,开展活动

下河游泳是小朋友溺水事件发生的成因,幼儿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载体,通过老师讲解、观看《安全伴我行》宣传片、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努力使广大幼儿及其家长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活动周期间,开展以下“四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全园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行政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2)、召开一次班会。让幼儿及其家长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家长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

(3)、出一期防止溺水的黑板报。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幼儿及其家长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幼儿不准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伙伴结伴游泳,不准到护城河河道内玩水。

(4)、发一封《致家长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入园、离园时间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在园内门口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深厚的园内宣传教育氛围。

3、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各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通过这种方式督促主班教师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好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活动结束后,幼儿园要认真总结,吸取活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兑现奖惩。为推动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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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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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在《xx镇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突出重点,特制定XX年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总理、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粮食、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品种的整治,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我镇农村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对分散在我镇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传统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问题与不足,制定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信用体系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议、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褒奖守信、惩戒失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农业部门牵头,食药监、工商部门配合,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整治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例行监测及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检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2、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

(五)食药监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了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度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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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_整改方案_网

范文类型:请示,方案措施,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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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镇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为我镇的经济增长、社会就业、财政税收以及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但随之带来的无照经营一直是我们亟待破解的难题。近期,我所经过深入调查及走访了解,初步形成了一些对我镇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粗浅认识和建议,现请示如下:

一、我镇无照经营存在的状况、特点、原因及其危害

目前我所辖区监管面积76.5平方公里,现有干部职工24人,截至10月25日,辖区现有业户10409户,其中内资企业113户,私营企业699户,外资企业102户,个体工商户9495户。

从对工商所部分段区实地摸查来看,我镇无照经营现象不容乐观。截至今年10月25日,仅一个巡查组的段区无照经营就有395户(其中:无前置条件292户,有前置条件103户)。从调查情况看,我镇无照经营有五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从经营时间来看,由于皮革皮具行业季节性明显,旺季在9月至次年的3月,其余时间企业均是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复发周期性短。从而造成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几乎都会发现新的无照经营户,有的店铺在一年之中数易其主,可见无照经营发生频率之高,复发周期之短。二是从分布的区域看,农村的情况比较严重。目前**镇无照经营户数保守估计在1500户以上,且大多为小作坊加工场所。大多分布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二楼多为住宿,二楼以上则整天关门上锁,工商等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入检查,当地村干部也无可奈何,地下黑加工厂也因此逃之夭夭,造成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三是从基层干部重视程度来看,一些村委干部为求一方富裕,法规意识淡薄,纵容无照经营业户不配合执法检查,经常出现暴力抗法现象。更有甚者,个别干部相互包庇,亦有类似情况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是造成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本所在。四是从查处取缔工作来看,各部门虽有相关职责,并有法可依,但更多的是采取回避的方式,使得工商部门孤军奋战,无照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五是从人员素质及工作方式上看,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及方法有待于转变。工商所辖区经济户口现有业户10409户,而全所工作人员仅24人,真正的巡查监管人员只有10人左右,仅有照业户就人均1000户以上,更不用说无照业户的整治了,现有人员与经济户口数比例悬殊太大,难于应付目前的基本工作量。与工商部门相同的是其他各职能部门亦存在此种情况,任务重、人手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联合执法工作,给无照经营带来整治难题。受历史沿袭影响,工商所目前办公仍在肉菜市场的三楼,环境极差,办公设备落后。所里至今未能达到人手一部电脑,加上电脑设备陈旧、局域网运转慢等因素,无法正常完成巡查录入及办案工作。所内复印机现仅有一台,而且时常坏,阻碍的办公的正常化。

造成无照经营的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除经营者受利益驱动、逃避税费、逃避监督管理外,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前置审批体制不科学是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要的客观外因。在无照经营业户的摸查中,小餐饮、小食品、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小公共娱乐(网吧、卡拉ok)等行业占无照经营总量的三分之一。这其中多数无照经营者并非不愿办证照,而是由于涉及到多个前置审批部门,准入的门槛过高,不能取得许可证,造成无证、照经营。如在**办一个小规模的饮食店,首先要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装修标准,而且还要经过环保部门审查过关。连同餐具抽检费、办证费、体检费、加之部门硬性规定的装修费等,每户就需要近万元。而餐饮业经营者绝大部分系外来务工人员,其服务对象也是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存在投资低、经营面积小、无排污设施等情况。如此高的办证标准和费用,造成卫生、环保等前置许可难以取得。二是无照经营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小、成本低。如一些小餐饮、副食品店等,卫生条件较差,但是价格便宜。部分低消费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健康意识,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和卫生条件,给无照经营提供了生存的空间。**镇现有外来人员近20万人,他们的生活消费及娱乐需求给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公共娱乐(网吧、卡拉ok)等行业带来很强的生命力,这些行业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需求,难以全部取缔。三是一些行业布局不甚合理。不少经营户反映,目前对网吧市场限制过紧,无视市场客观规律,新生力量无法进入市场,造成供求矛盾过大,结果导致“黑网吧”发展快、数量多、隐蔽性更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黑网吧既难以禁止又无法疏导,使管理者陷入两难的困境,给日常管理工作造成了相当困难,不利于规范网吧市场。

无照经营的大量存在,一是影响国家财政税收。二是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提供了滋生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温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往往在无照经营者中占很大的比例,而管理部门对它很难实施监管。四是无照经营往往不注意卫生、产品和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健康和利益,消费投诉较多。五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种种事实表明,无照经营已经直接威胁我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必须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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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专项工作整改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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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组织管理网络体系

1、消防安全组织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健全消防管理网络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组织一支由管理干部和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4)消防设施布置合理,重点部位多配,并配置在不易碰撞又使用方便的位置。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2、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管理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宣传教育组:

灭火行动组: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

3、分包工程配合管理措施。

A、各班组必须纳入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

B、各班组必须遵守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有关制度。

C、各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所组织的各个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领导。

4、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A、进入本工地的所有管理人员及生产职工,均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B、对新来的职工再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上岗。

C、熟悉本工程的消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D、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消防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进修同时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E、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候,同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纳入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F、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现场除布置好七图一牌外出入中区悬挂各种禁止,警告、警令和提示标志。

G、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和现场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值日制度和各班组自检活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的及时指定专人整改限期完成。

H、每月进行一次班组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通报近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宣传消防安全图报,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和技术素质。

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消防安全措施

A、施工到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必须将消防安全措施跟上只能超前不能推后。

B、按消防安全措施的总体规划进行分部分项的实施。

C、在施工区按每施工层布置相应的消火栓和灭火器。

D、再施工楼层布置消防栓,为增加水压可以用增压泵和消防水池一个。

E、在生活区布置相应的消火栓和灭火器。

F、焊、割工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各工种消防安全措施

A、木工

a、严禁在木工作业棚内吸烟叶、动火。

b、在木工作业棚内醒目位置悬挂警告牌。

c、在作业棚内布置砂箱灭火器和消火栓。

d、使用的电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以防短路起火。

B、钢筋工

a、钢筋切割、焊接时必须避开易燃物。

b、模板上焊接或切割时必须采取对木模的防护措施。如在木模上先洒水或在木模垫上垫铁板。防止火星触木模板。

c、在焊接或切割时要带上灭火器。

C、各班组

a、各班组需在易燃物上进行切割和焊接时必须做上述的条款。b、乙炔和氧气瓶必须分开放置,保持一定间距下班必须放置在固定的房间内,不得混放。

D、机修工和电工。

a、须严格按各工程的操作规范操作。

b、避开易燃物操作。

c、经常定期进行检查各燃具的安全性。

d、定期检查各机具以防短路起火。

E、仓库管理人员。

a、不准带火种进入仓库。

b、不准在仓库内用电烫斗、电烙铁、电炉等用电设备。

c、不准在仓库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织灯。d、将各种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e、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的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f、要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知识,发现火后能熟练运用灭器及时灭火。

F、门卫。

a、严格招待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认真执行门卫出入制度。

b、严禁任何人把易燃易暴危险品带入现场。

c、要加强夜间门卫巡逻,认真检查火源。

d、要掌握施工现场内部重点部位灭火器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点。

e、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部门电话发生火灾应急时报警(火警119)。

f、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器材的布置积极提出消防器材的合理布局。

3、安全防火知识

a、组织义务消防队制定训练计划。

b、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设置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c、安全生产时认真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d、严格履行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再动用明火时先清除易燃物品并配备专人监护和设置消防器材。

e、定期进行对用电器具的电线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不得私自乱拉电线。

4、季节性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a、夏季用电扇的合理使用进行定期检查。

b、冬季不准用碘钨灯烘烤取暖。

c、夏季风焊设备不得在烈日下爆晒。

d、秋季风力大动用明火时要考虑风向易燃物要避开风向

e、秋季风力大动用明火时要考虑风向考虑风向易燃物要避开风向。

f、冬季比较干燥,动用明火时必须防止易燃并做好应急措施多备几只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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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突发供水危机专项优秀应急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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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供水危机专项优秀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 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 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略)

附件2: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略)

附件3: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略)

附件4: 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略)

附件5: 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略)

附件6: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略)

附件9: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略)

附件10: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略)

附件11: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宣传方案(略)

附件12: 江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3: 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4: 无锡市供水危机预案框架图(略)

附件15: 无锡市供水危机工作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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