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商行支行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_办法_网
根据《监督法》及《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部分市直管部门(企业)开展工作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为依据,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工作评议,总结和发扬成绩,发现和改正不足,支持和促进被评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服务群众,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市直管部门(企业)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开人发〔20xx〕20号)文件要求,农工委跟踪评议组牵头对农商行*县支行进行工作评议。
三、评议内容
农商行近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金融政策,创新金融服务,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方面文件精神的情况;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基层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切实解决农村贷款难、取款难情况;是否有违规收费等情况;行业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情况等。
四、评议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5月)
制发评议方案,成立评议调查组。4月中旬,制定下发《*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农商行*县支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议调查组,并召开动员会。
(二)调查阶段(6-10月)
1、实地调查。农工委评议组6-8月:实地察看3至5个信用社工作情况,原则上城区1-2个,农村2-3个(分别听取工作报告);至少4个基层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查阅相关资料);6-10个服务对象,原则上企业2-3个,个体2-3个,专业合作社2-3个(分别进行专访座谈)。
2、查阅资料。常规性资料包括农商行*县支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表,由农商行*县支行向农工委报送;其余单项资料根据调研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3、召开会议。8月上旬,召开农商行*县支行工作评议组专题座谈会,听取农商行*县支行工作报告,听取县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意见和建议。
4、形成报告。调查组综合调查的情况,汇总各调研组分报告和调研期间的民意情况,于10月10日前形成工作评议调查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三)评议阶段(10月下旬)
1、报告工作。农商行*县支行主要负责人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工作,农工委评议组作评议调研报告。
2、会议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农商行*县支行的工作报告、农工委评议组调研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就有关事项提出问题或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评议的意见。
3、会议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评议情况,对被评议部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4、结果运用。评议情况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结果,专题报告县委,并送农商行*县支行上级主管单位。
(四)整改阶段(11月-12月)
1、交办评议意见。主任会议对常委会会议通过的评议意见审定后,将评议意见交由农商行*县支行落实。
2、跟踪督促整改。农工委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农商行*县支行在3个月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农工委联系人:唐彪 联系电话:)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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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5]_合同范本
(4)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5)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 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 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1 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1 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 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1)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
(2)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3)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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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务员离职审计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一、目的
防止或减少业务员离职后继续以公司名义或其他名义与公司原有客户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转移公司客户,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侵犯和损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业务员,包括已离职但尚未办理完离任审计和离职手续的业务员。
三、 离职审计主要事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
4、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与公司竞业的合同行为(含口头合同);
5、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6、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7、到离职时止是否有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
8、离职前后是否有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
四、侵权行为及其处理
1、禁止“炒单”。凡在离职前有炒单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同时公司保留其追究离职人员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2、禁止与原有客户进行业务交往。凡在离职后与客户往来的,不论是否业务性质,一律将三个月的离职审计期顺延一个周期。
3、竞业禁止。凡在离职后与公司客户有实质性接洽或有合同行为的,一律不与离职者办理离职审计手续,但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离职者的暂押工资等不予支付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不得破坏公司的客户资源。凡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除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外,公司仍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凡诋毁公司形象的,不予发放公司暂押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
6、凡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一律不发放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离职审计的执行
1、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2、人事行政部负责离职者办公资材、设备审计并进行相关人事调查;离职者原所在部门负责本办法第三条内容的调查与审计;财务部从其与公司的经济往来关系上进行审计。
3、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4、对离职者上述第三条审计事项的调查,在必要情况下,不排除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并寻求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
5、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6、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六、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④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⑥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3: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
第一条 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
第二条 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第三条 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条 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
第五条 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斯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第七条 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八条 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暂时停止装置停运时,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
第九条 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科。
第十条 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篇4:员工丧假管理办法_办法_网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合理安排日常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丧假
一、丧假是员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二、丧假一般为1-3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
三、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四条
丧假期间的待遇
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基本工资发放,在各单位工资总额中消化。
第五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需请丧假的,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按照请假单签批流程进行办理。
二、员工请丧假由所在单位签批即可。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口头(电话)向所在单位班组、工段请假,待丧假结束到岗位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员工请假审批表》由员工所在单位保管,作为工资考核依据。
五、员工所在单位在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中录入员工丧假信息。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附件 《员工请假审批表》
二〇xx年五月十日
篇5:关于“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管理实施办法_开题报告_网
做好论文选题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文件精神,现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做出如下具体管理实施办法。
一、撰写要求
1、文献综述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写出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内容应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对所属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所属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结论;主要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的字数,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10000中文字,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20190中文字。
2、开题报告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根据所研究的课题背景,做开题报告。选题应属于本学科范围。开题报告应包括: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学位论文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新意/创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处];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
二、完成时间
2.5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3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2学期期末或第3学期初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含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入学后2年内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直博生应在入学后3年内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开题不通过者,须重新开题。重新开题须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审,考核结果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备案。
博士生因特殊原因延期完成者,需提交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由所在院(系)教学主任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考核管理
1、考核组织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公开进行。考核小组成员3~5人,由院(系)确定。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2、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应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填写《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写出考核意见。“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分别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最后给出总评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只要有一项成绩不及格,则总评分记为不及格。凡总评分在中以上的,记为通过,由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各院(系)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成绩,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考核小组可利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环节对研究生进行筛选淘汰。根据论文选题和研究生研究能力的要求,考核小组可做出通过开题报告、允许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淘汰)的决定。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经考核小组同意,硕士生应在3个月之内重新进行,博士生应在半年之内重新进行,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四、其他要求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纸质文档在各院(系)存档1年,1年后刻成光盘存档。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在各院(系)长期保存。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此前制定的文件相关内容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北京x大学
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试行)
说明:
1、文献综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2)对所述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
(3)所述研究方向的基本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
(4)结论;
(5)主要参考文献。
2、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选题依据(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
(2)论文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新意/创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处);
(3)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
(4)论文工作计划等;
(5)主要参考文献。
3、评审小组对上述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
篇6:解决职工取暖困难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本人吾盖,是库尔勒勒市正方公司下岗职工(原库尔勒第二建筑公司,20xx年xx月下岗),丈夫于20xx年因病去世,20xx年至今,本人独自依靠临时打2份工抚养4个子女,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没有其他任何生活来源,日常生活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900元来维持,四个孩子上学都是在社区、工会、团委以及扶贫单位的帮助下上的学,目前2个孩子仍在上大学。因此自20xx年至今没有能力按时交纳取暖费,因未交取暖费,兰天热力公司于20xx年xx月x日起停止给我家供应天然气,并要求我一次性交纳20xx年至今所欠取暖费共计10040余元。
作为一名下岗职工、特困户、低保户,近年来尽量以自身的力量解决各种生活中的困难,目前这个困难确实难以自身力量解决。眼看春节将至,孩子们都要回来了,可家中仍冰凉寒冷。在此恳请领导协调热力公司能减免我一半的取暖费,另一半我再设法补足。明年开始我争取自行缴纳取暖费。
感谢您及相关单位对我这个弱势群体的关心!
201x年x月x日
篇7:公司存量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存量资产的管理,维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量资产范围
1.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存量资产指的是归本公司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主要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2.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3.土地是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占有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4.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而低于____元的,使用年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本公司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第四条 管理部门
1._____部门为本公司一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_____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本公司资产。
2.本公司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1)部门负责公司土地、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2)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3)部门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4)部门负责本公司内植物方面资产的管理;
(5)负责本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3.各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条 具体管理措施
1.资产登记
凡属本公司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______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没有_____部门的验证签章,本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结算。
______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公司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公司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2.资产使用
(1)本公司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______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2)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部门收取成本管理费。
(3)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公司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_____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4)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_____部门进行统一调剂,_____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5)本公司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______办理设备清交手续;离开本公司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产没有所在部门______和_____的共同验证签字,______部门不得放行。
3.资产报废
(1)公司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2)公司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部门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____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___部门,____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单价在____元以下的,由____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价在_____元的,由使用部门报______审批;单价超过____元的需经_______审批。年终由____部门统一汇总呈报_____。
(3)报废的资产一律由______部门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5)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公司__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4.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公司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_____部门。公司_______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_____。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公司存量资产统计报表呈报______部门。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_____。
篇8:《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市政府设立库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库区管理工作。
库区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单位、库区所在地区(县)政府组成,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库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库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库区综合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研究制定库区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统筹协调库区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组织开展库区管理联合执法;
(五)组织协调库区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六)协调处理库区管理部门之间、区县之间的重大争议;
(七)组织开展库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八)组织开展库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九)协调其他需要统筹的事项。
库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篇9:2025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月。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实行 工作制度。(A标准工时;B综合计算工时;C 不定时,中的一项),乙方应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资标准: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月薪制(即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 元/月)。
3、乙方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报酬、加班工资及甲方给予的福利待遇等项目组成。
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未提出异议,或在工资实际发放之日起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5、发薪日为每月 日,如遇发薪日为国家法定节日,则提前或延后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保,乙方应予以配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缴。
五、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岗期间的工
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入职后,应自觉、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或过失未进行学习的,视为乙方已知晓。
3、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无条件奖惩本合同;
(1)、提交假学历、假证照、假证件的;
(2)、在应聘登记表与入职登记表中内容有虚假描述的;
(3)、隐藏真实健康状况及有伤、病史者,未在入职前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的;
(4)、达不到甲方工作岗位要求的;
(5)、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构成解聘的;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详见甲方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职务属公司高管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在试用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应继续履行其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申请离职日期到后,乙方应按规定办理一切工作及财务交接等离职手续,若有违反,甲方将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的期满终止、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甲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乙方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有权在乙方结算工资时从其工资或报酬中扣除以下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员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项培训费;
(3)、社会保险无法终止而续交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
(4)、甲方诶乙方支出的其他相关费用。
十、其他条款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在选项前打):
甲方在与乙方约定基础薪酬时,已经充分考虑乙方所负责任及岗位具有不定时工作职责性质,并对中作中可能产生的加班工资在其基础薪资中作了充分考虑,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这类职位人员的加班薪资,且这类岗位人员需自觉准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于法律、法规等行政性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4、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出现经济情况,乙方委托以下联系人为其作出决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人必须是乙方直系亲属,且联系方式固定不变)。
联系人A: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联系人B: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联系人C: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双盖章签字后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无效。
甲 方:法人授权人:地 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暂住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篇10:KTV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1)白班13:00~22:00,晚班19:00~02:00,若有客人则待客人离店后
下班。
(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窜岗溜号。
2、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穿戴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2)女员工不得浓妆、披发、拖鞋、佩戴夸张饰品、留长指甲,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和胡须、穿背心短裤、穿拖鞋。
(3)工作时间不得依墙靠柱东倒西歪、与同事勾肩搭背、在工作场所追逐游戏,不得吃零食。
3、人事管理:
人员招聘、试用、培训、薪资、请销假、公休、辞职、辞退等相关人事和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酒店制度办理。
二、营业操作规范
1、开台:点歌系统开台后,应立即在酒店美食家系统中开台,保证点歌与美食家两个系统中开台时间和数量上的一致性。
2、录单:收银员凭服务员开单出库商品,同时在美食家系统中录单操作,并在营业过程中不定时核对单据,做到账实相符。
3、结算:
第一步:关闭点歌系统并打印票据(根据客人离开房可调整该步骤)。
第二步:清退酒水做好退单,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步:在美食家系统中预打收银小票交与顾客确认,进行优惠、免单、退单等调账操作。
第四步:埋单结算,打印正式收银票据。
第五步:美食家收银票据与点歌系统票据同时作为该单结算凭证,并与日结单据装钉在一起交财务。
1、原则上所有商品一律不得赠送,如有特殊情况需由KTV经理和酒店执行经理(或值班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2、果盘赠送由KTV经理自行把握,当月水果销售额至少要达到采购额,一个房间果盘赠送不得超过2份,特殊情况向上级申请后执行。
3、KTV经理有房费50%以内的免单权限和消费总额5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收银员有1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
4、酒店股东有按自然月结清的签单权限,需股东本人签字或电话通告事后补签方可执行。
四、其它规定
1、客人离开后即应对房间的垃圾秽物进行清扫,尤其是有浓烈气味的房间清扫后要用拖把清理干净并喷洒空清,不可留置到第二天。
2、任何人包括员工和客人均不得在KTV包房睡觉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
3、领取商品应与库管或财务一起检查是否贴有酒店专用防伪激光标签。
4、酒店有责任保全任何员工在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但也应与客人以礼相待,巧妙周旋,尽自身努力去化解纠纷。
5、非赔偿酒店损失的罚款款项首先用于楼层全员的意外和福利基金,其次经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后可用于集体活动。
6、本酒店管理人员非脱产干部,在行使管理职能、合理分工配置资源使各人工作量达到饱和合理的同时,要亲自带领员工一道工作在一线。
五、禁止行为与处罚
1、违反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制度规范处罚,对暂无文件制度依据但明显有损酒店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执行经理有权现场开据处罚单。
2、员工不按营业规定流程操作,罚款5~50元,经理则以员工罚款金额的2倍罚款。
3、上班时间窜岗溜号不在工作岗位,检查发现5分钟以上,员工罚款1元/分钟,经理2元/分钟罚款。
4、预打收银小票客人确认无误后,收款并立即在电脑系统中结算打印正式收银小票,严禁客人离开或事后再从系统中结算,有上述行为对收银员罚款20元/次,经理2倍罚款。
5、管理人员在不定期检查商品或临时盘库时,发现有未贴有本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按规定不加贴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除外),处罚经理以商品销售金额2倍罚款。
6、商品盘存后,盘盈充公,盘亏按责任赔偿。
7、点歌系统与美食家系统存在开台数量差异,点歌系统中开台时间达10分钟以上的,经理罚款50元/次。
8、当月水果销售额未达到采购额时,视为赠送水果超标并为酒店造成失,差额部分由KTV经理补足。
9、在酒店夹卖私货,以外购货物补充盘存差额,徇私舞弊、以职谋私等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管理的均属于严格禁止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六、处罚豁免:总经理在各楼层享有三次处罚豁免权,因此以上各款处罚,KTV经理与员工均有向总经理申诉的权利,确属特殊原因,总经理可行使豁免权免于相关处罚。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按前期通知精神和KTV行业实际情况,现调整工资考核如下:
一、 KTV标准配置楼面经理1名,主管1名,员工5名;
二、 工资标准:
1、 经 理:底薪2200+岗位津贴500+全勤50+奖金提成
2、 主 管:底薪1700+岗位津贴500全勤50+奖金提成
3、 收银员:底薪1200+岗位津贴500+全勤50+奖金提成
4、 服务员:底薪1200+岗位津贴400+全勤50+奖金提成
5、 奖金计算:
(1) 必要条件:月度营业额8万元以上,享受酒水销售奖金提成
(2) 奖金总额:
营业额12万以内,酒水销售额×3%
营业额12万以上,酒水销售额×3.5%
(3) 奖金分配:
经理:奖金总额×50%
员工:奖金总额×50%÷6人(含主管)
员工奖金由经理报具体分配方案,最终以酒店发放为准
篇1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 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 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
20分
加分项
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 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
A
B
C
参考分数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义
优
中
差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 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 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篇12: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_规章制度_网
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的评选、表彰工作, 对于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 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局对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我局一年一度的“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统一由“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电业工会负责处理。各类单项专业性的评先工作由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评选,报电业工会审核。
“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局长 局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电业工会主席(常务)
委 员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二、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1、评选先进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由职工群众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自下而上民主推选产生。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标准,不勉强凑数,防止包办代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2、评选必须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程序化、科学化,使评选出的先进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公认。
3、评选先进的目的在于树立学习榜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先进的根本标准,必须是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能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要选树那些立志改革、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4、“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领导班子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威信高。
2、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建设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务周到。
4、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
5、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机关报,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率高,关心集体。
4、在综合治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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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5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篇14: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之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缺陷
对政府采购来说,除了应遵循《政府采购法》所确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外,还应考虑采购成本和采购效率,这是无法回避的两大问题,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中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规定,显然有缺陷。
首先,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将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规定为六种,是有道理且是符合实际操作要求的,设计多种采购方式正是兼顾了“公平、公正”原则和采购成本、采购效率问题。试想,假如政府采购只有公开招标一种方式,那么,采购1000元的打印机与采购1000万元的信息系统将付出同样的采购成本、得到同样的采购效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反观《74号令》中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一些规定是有缺陷的,从中可以看到,在只有两个供应商进行实质性响应(或最终报价只有两个供应商)的情况下,竞争性谈判势必无限制地将“采购进行到底”,也即陷入谈判—失败—再谈判—再失败…的困境中,这些规定显然没有考虑采购成本、采购效率问题。例如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其次,《74号令》第三十三条:“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的规定也过于苛刻,因为采购人、采购机构无法保证,在谈判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都愿意进行最终报价,也就是说,即使开始时有3个供应商进行了实质性响应也可能造成谈判失败,因为《74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却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也就是说,《政府采购法》也只要求参加谈判的“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即可,由此可见《74号令》的规定过于苛刻,造成不必要的采购失败而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
最后,虽然《74号令》第八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没有明示,“制定谈判文件”与最终参加谈判的谈判小组是同一批人,还是不同的谈判小组,但从条文的字里行间似乎可认为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假如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则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五条:“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规定矛盾;第二,如果不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则采购效率更加低下,采购成本更高(采购成本不仅仅是支付专家费,主要是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公开招标方式都没有要求由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招标文件”,为什么竞争性谈判要有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有能力制定招标文件,而没有能力制定谈判文件?更何况,目前的相关法规中均没有要求专家在评标前“确认”招标文件的规定,为什么竞争性谈判要由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篇15: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由于我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受学校量化体制的制约,在课堂上仍是讲的多,惟恐学生听不明白,而且,在学生回答问题时,我总是担心他们回答的不完整, 因此,总是时不时的打断他们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学生的思路,也影响了整节课的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时间分配的不够合理,课堂上的节奏显得过快,为了把所有的问题都讲完,有些内容挖掘得不够深;在教学过程中,没有恰当合理的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如书写板书耽误了一些时间,如果使用大屏幕的话,就会既节省时间又非常直观.节约下来的时间也可以让同学们有时间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从而加深同学们对诗歌主题的理解. 尽管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但也有一些收获: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学生是主角,是课堂的主人。
学生的座位摆放和黑板设置是他们自主学习的保证,对面而坐便于小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这种兵教兵的学习方法很有用。学生都有明确的学习目的,他们积极参与老师安排的每一项学习任务,没有不学的,没有走神的,也没有在学习上打折扣的,整堂课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发挥,这种学习氛围确实让人感动;通过合作学习,创设良好的语言沟通环境,学生间相互交际,在交际中相互学习,在听说中相互补充、评价、启发与促进,切实锻炼和发展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在课堂上,解放了教师, 只要课下能够充分备课,在课堂上,在课堂上就可以以点评为主,随时在教学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随时给学生以指导。因此,此种教学模式的运用,还需要不断摸索,实验,方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篇16: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鸟的天堂》一课记叙了作者和他的朋友两次经过“鸟的天堂”时所见到的不同景象,说明大榕树的繁茂奇特以及被称作“鸟的天堂”名副其实,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赞美大自然的思想感情。教学前,我深挖课文中的环境教育因素,明确了“鸟的天堂”的确是鸟的天堂的原因:其一,是因为生态环境好(榕树很大,很茂盛,周围是河流,气候适宜。);其二,是因为这儿的人好(农民不许人捉它们。)同时生态环境好又有人为的因素。在教这篇课文时,我是这样做的:
一、课前查找资料,初步感知生态美。
课前查找资料有效的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变其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巴金先生写作的《鸟的天堂》原文,鸟的天堂所在地,鸟的天堂是怎样形成的,形成的原因,形成的时间,老百姓是怎样保护它的,以及作为保护区和游览胜地,鸟的天堂的现在的情景。同学们对鸟的天堂了解地越多就越喜欢这鸟的天堂,这就为下一步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和情感基础。同学们所查找的资料不是独自享用,而是和其他小伙伴交流分享,这样他们的知识宝库又有了新的内容,头脑中初步建立了这样的概念:鸟的天堂是美的,这美是人为的创造出来,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才能创造生态美。
二、课中品读体味,深入感受生态美。
《鸟的天堂》一文内容写的非常美,语言也非常美,作者的感情全身心的投入,情也美。然而这一切的美的根源是来自于生态环境的美!为让这美的生态图深深地根植于学生的内心深处,引导学生围绕问题主动地进行探究就成为关键。
三、课后练习,延伸绿色教育。
课后练习是课堂学习的延伸,我设计了这样的练习来延伸绿色教育:画图或写段导游解说词来表达自己对“鸟的天堂”情感。通过完成练习,资料、课文再一次地在学生的头脑中再现,“鸟的天堂”优美的环境成了学生赞颂的内容,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印入学生的头脑。
篇17: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义:
1、原则
1.1 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
1.2 事前预防原则。
1.3 谁使用谁负责。
1.4 检查处理到位。
2、组织架构
3、岗位职责
3.1 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
3.2 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
3.3 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
3.4 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
巡查权利。
3.5 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
四、管理办法
1、类别
1.1 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 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
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
2.1 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
2.2 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
2.3 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
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2.4 监控室安全:监控室由机关安全主任及机关安全助理管理,由机关安全助理对监控室使用人进行操作培训。
2.5 三楼化验室安全:三楼化验室定为危险区,唐总直接负责。
2.6 出现安全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3、考核办法
3.1 损失承担:由于可控类别工作未做到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损失额度,直接责任人承担60%责任,直属领导负5%责任,安全专员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任负10%责任、机关安全助理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管负5%责任。承担不了者法律处办。
3.2 免责条款:不可控事项免除安全责任,但应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识。
3.3 日检工作未做、日检表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日检表未审核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4 周检工作工作未做、周检报告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5 月会未举行扣除机关安全人员5分/次,部门领导未参加或未委派下属参加扣部门月度绩效3分/次。
3.6 监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进行5元至500元罚款。数据丢失、设备非正常损坏,机关安全人员扣除当月考核。
3.7 安全事故发生后,机关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未来者应电话通知机关安全主管,否则取消当月考核,现场未保护视具体情况扣除5-20分当月考核。
3.8 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机关安全人员当月考核奖励10分;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给予年度安全奖金。
篇18:刑事诉讼中需解决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司法观念有了重大的变化,从把打击犯罪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定位的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的多元平衡的价值观,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转向重视程序的公正观,从侦查中心的司法观转向审判中心的司法观,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偏重证明力的自然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
性的社会证据观。上述这些转变必然带来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变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下列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证据采信问题
1、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
所谓违法证据就是以暴力、胁迫、利诱、欺诈、违法羁押等不正当方法取得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和以违反法定程序的方法取得实物证据。所谓违法证据排除,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上述那些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获得证据能力,成为定案根据,却既有共识,又有不同的意见和相异的处置。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
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区别,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
在我国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主张把“非法取证行为”与“非法取得的证据”相区别,对于非法取证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仅因手段非法而否定“客观事实”的证据价值。
第二,主张将非法获取的证据加以排除,认为凡是以违反诉讼程序的方法获得的证据,即使查证属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主张排除非法取证行为直接获得的证据,但可以以这些证据为线索,根据这一线索依合法的程序重新取证,即允许采纳所谓“毒树上的果实”为定案的根据。
我们认为,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的意义在于在刑事诉讼中遏止非法取证的行为,而非法取证行为的动机是获取证据,只有针对这一动机消除非法取证行为的利益性,才能有效地消除非法取证行为。因此,第一和第三种观点不能取消非法取证的动机,也就难以遏制非法取证的行为。
2、瑕疵证据的完善问题
这里所说的瑕疵证据是指存在残缺因素可以通过补证弥补缺陷的证据,如证明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只有其身份证而没有其户籍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价格鉴定结论的依据不充分,没有被害人提供的物品购买发票等。身份证本身是公安机关核发给公民的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的证件,但是现在社会上伪造身份证的情况大量存在,有些人为了违法犯罪,有些人因为年龄不到而想提前领取身份证,有些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都存在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被告人的身份证做一个鉴定,认定它系公安机关核发的真实有效证件,这样才能作为确定其身份的依据。有些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失窃物品的描述是一致的,但是被害人提供不出原始的购买发票,价格鉴定结论仅依据被害人陈述提供的购买时间、品种、型号等而作出,这样的证据存在瑕疵,应当对被害人的陈述补充相应的证据,证实其陈述的真实性(如同事的证言、有关部门登记资料等),使之形成证据锁链,才能采信。对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认可,但确实无法提供鉴定详细依据的,可以只认定其犯罪事实而不计盗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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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解读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问:我国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为什么保税区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
答: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与境外之间(一线)货物进出,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征关税;而对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二线)货物的往来,实行报关管理。在外经贸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货物外,一般货物进出口不纳入许可证、配额管理。
因此,与海关、外经贸管理方式相适应,新《办法》要求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贸易项下保税货物的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非保税货物项下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吗?
答:鉴于保税区内企业与境外和区外的贸易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为了简化企业手续,减少汇兑损失,加快资金周转,外汇管理局一直允许保税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并且不实行限额管理。
新《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帐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两大类。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并且应当在企业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也可经开户地外汇局核准后,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购汇的有关规定?
答:由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保税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不会有过多的人民币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因此,新《办法》中规定区内企业应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外和区外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同时,考虑到企业客观需要,放宽了三类购汇:
首先,由于保税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币投资,在建设期间这些企业还没有外汇收入,借用国内外汇贷款也有一定难度,因此允许其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其次,由于货物分拨企业和加工企业,是符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它们在向区外机构分拨其产品或经批准加工产品内销时,是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允许区内的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第三,由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是外商投资的根本保证,因此,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新《办法》明确,保税区内企业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购汇支付。而且,区内企业购汇支付时,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还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均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或经外汇局核准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需要结汇的,可以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经常项下向境外或区外的外汇支付,原则上应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和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产品内销所得人民币购汇汇出;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资金购汇汇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的利润、股息和红利可以购汇汇出,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篇20:外事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 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
(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
(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 国(境)外来访接待
(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第三条 外事礼品管理
(一)外事礼品的采购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外事活动需要提交预算表,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管理。
(二)对外赠送礼品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外事礼品应优先选购具有纪念、象征意义的、具有学校标志的礼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三) 外事礼品主要用于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访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动中,对外宾赠送我校的礼品,应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 外事活动注意事项
(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二)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衣着整齐、得体,言谈举止大方。参加者应带好本校身份的名片,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第五条 外事活动宣传及材料归档
外事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部门或单位须在活动后及时撰写来访交流纪要,并将重要来访纪要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宣传,同时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