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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思廉体会(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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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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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今天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感触很深。。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出外探险,不幸遇难,他乘坐的大船搁浅,自己流落到荒岛。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我们都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受过生活的磨砺,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宾逊自己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呢?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像爬山一样,当你在半山腰克服了疲惫,当你在后悔时选择了坚持,等待你的将是山顶的美景。鲁滨逊的故事同样告诉我们,只要有信心,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我们难道不能像鲁滨逊一样直面挫折吗?

大海因有波澜而壮丽;青松因风雨而苍翠;生活因有了挫折才多了几分坚强。直面挫折,勇于战胜,前途将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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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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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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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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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一本让人感到快乐、悲痛和惊喜的小说,但我觉得我在看的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的生活故事,当我想起桑桑、杜小康、纸月、陆鹤还有白雀和蒋老师那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我的眼中就泛起一层薄薄的泪花。

桑桑虽然是顽皮的孩子,但他真性情,在危险关头会保护自己喜欢的人,在我印象里,桑桑为了杜小康偷爸爸的本子替杜小康抄课本而被爸爸打的那一幕,我就像铁一样烙在我的心中。

而杜小康虽然在油麻地是个富二代,可他体贴同学,从来不耍大少爷气性,他有好东西跟大家分享,当他们家遇到困难时,他心里最想的就是上学,这种渴望学习却不能学习的心情是多么的痛苦。

纸月,一个心地善良又不失可爱的女孩,当别人把她当成桑校长女儿时,她是不会给别人添加烦恼的女孩,她懂事,知道如果再去桑校长家,只会更加增添遥言。而桑桑一心喜欢的纸月却没能留在他身边,留在油麻地的身边。

陆鹤,他是一个自尊心强的男子汉。如果朋友有困难,他会第一个冲上去保护他,当别人都在说他是秃顶时,他用行动保卫了自己的尊严。

我永远忘不了那金色的草房子,美丽的大风车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还有那一群活泼善良,可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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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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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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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育部幼儿指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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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们依据《纲要》制定幼儿园的各项活动,让我体会到《纲要》是多么贴近幼儿,从《纲要》中我懂得了幼儿每个年龄段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适合他们的教育活动、生活活动……而今天通过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让我重新认识幼儿教育的灵活化,它根据幼儿的特点提出了很多更细致的方面,帮助我们在工作中做到更细致更全面,《指南》是我们教师在实施教育活动中的一盏指路灯,让我们的教育更规范、更合理、更符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

在学习中,我发现其中讲到的每一点内容都是我们现在日常工作中所做、所学、所研究的事情,只有将每件事情真正的落实到位、认真负责完成,才能使得我们的自身素质、工作经验有所提高,教学效果更好。

看了语言领域的第一点听与说的教育建议,我自认为能较好地做到这些。如多给幼儿提供倾听和交谈的机会。我经常和孩子们一起谈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坚持给他们讲故事,一起看图书。并且我也注意培养他们的倾听习惯。以前发现有孩子不够认真,我总是即时提醒,现在我说话相应放轻,语速放慢,让孩子们不由静下心来细细地听,这样也较好地养成了他们的倾听习惯。同时,在和孩子们进行交流时,我总是注意说话的语气,总是能结合情景使用丰富的语言,以便于幼儿理解。特别是讲故事时,注意语音、语调,配上表情,尽量把人物的心情表现得清晰,让孩子一下就能理解。这样操作,我希望能给孩子们做个榜样,让他们也能爱说、会说。

在此基础上,我为幼儿创造各种说话的机会,如来园时和他们交流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有没有什么新闻说说。晨间活动时,今天你玩了些什么,有什么特别的跟大家交流一下。上课时更是鼓励大家积极发言。但是,我却发现,孩子们不怎么说话,或者说,说得没有我预期的那么多。每天上课的时候,发言的总是那几个,但仔细想来,问题总还是出在我的身上,于是,慢慢寻找,慢慢发现,再慢慢改变。能力强的孩子总是很能说,也表现很积极。那些知道却不愿意说的,我采取激励措施,让他们从懒洋洋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把自己的想法与同伴共享。能力较差的孩子尽量提问些简单的问题,或把提问放在能力强的孩子的后面,让他们如小鹦鹉般跟着其他孩子学说。

在语言活动时,有时候让孩子们看着图说一句话,请一个孩子说了后,我不断要求其他的孩子,能不能说得更完整?能不能说得更好听?这样也刺激大家一起动脑筋,说得更好。这一点我发现很有用,在今后我也会一直用到。当然,在孩子们大胆说话以后,不管说得如何,我总是给予肯定。希望孩子们越来越能说,越来越会说。

每个领域中的教育建议我认为提的特好,如“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幼儿做得好坏都给与适当的肯定,不因做不好

或做得慢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他发展自理能力的机会”、“欣赏和回应幼儿的哼哼唱唱、模仿表演等自发的艺术活动,赞赏他独特的表现方式。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时候再给予具体的帮助。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成人标准来评价”等等,这些教育建议每一个都很详实有效,且关注到了各个方面的细节和注意点,但这些建议却一点也不显得多余或杂乱,每一条都是工作中着实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非常强。

《指南》中所提到的那样在教育教学实际中我们遇到的孩子 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尊重孩子们原有的水平,引导其不断地向更高一层的水平发展才是只能所呈现出的阶梯性的意义。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揣摩《指南》和《纲要》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让孩子们能够得到真正合理、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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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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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时节,送些甚么给学生呢?就送他们一些读书的方法吧。

首先声明,我要谈的是为知识而读书的方法,不是为考试而读书的方法。后者,香港的学生都是专家——猜题目、背课文之能,世间少有。但为知识而读书可以帮助考试,为考试而读书却未必可助知识的增长。知识是读书的目的(An End);考试只是一个方法(A Means)。然而香港学生(或教育制度),却很显然地将这两佯东西颠倒过来。

我可在四个大前提下给学生们建议一些实用的读书方法。若能习惯运用,不但可以减轻考试的压力,而对更重要的知识投资会是事半功倍的。

一、以理解代替记忆

很多人都知道明白了的课程比较容易记得。但理解其实并不是辅助记忆——理解是记忆的代替。强记理论不仅是很难记得准确:当需要应用时,强记的理论根本无济于事。明白了理论的基本概念及含义,你会突然觉得你的记忆力如有神助。道理很简单,明白了的东西就不用死记。但理论的理解有不同的深度,也有不同的准确性。理解愈深愈准确,记忆就愈清楚,而应用起来就愈能得心应手。所以读书要贯通——理论上的不同重点的联带关系要明白;要彻底——概念或原则的演变要清楚。

要在这些方面有显著的进步易如反掌,而学生也不需多花时间。他只要能改三个坏习惯,一年内就会判若两人。

第一个坏习惯,就是上课时“狂”抄笔记。笔记是次要、甚至是可有可无的。这是因为抄笔记有一个无法补救的缺点——听讲时抄笔记分心太大!将不明白的东西抄下来,而忽略了要专心理解讲者的要点,是得不偿失。我肯定这是一般香港学生的坏习惯。例如好几次我故意将颇明显的错误写在黑板上,200 多学生中竟无一人发觉,只知低着头忙将错误抄在笔记上。

笔记有两个用途。①将明白了的内容,笔记要点。但若觉得只记要点都引起分心,就应放弃笔记。明白了讲者的内容是决不会在几天之内忘记的。很多讲者的资料在书本上可以找到,而在书本上没有的可在课后补记。老师与书本的主要分别,就是前者是活的,后者是死的。上课主要是学习老师的思想推理方法。②在上课听不懂的,若见同学太多而不便发问,就可用笔记写下不明之处,于课后问老师或同学。换言之,用笔记记下不明白的要比记下已明白的重要。

第二个坏习惯,就是将课程内的每个课题分开读,而忽略了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理解就因此无法融会贯通。为了应付考试,学生将每一个课题分开读,强记,一见试题,不管问甚么,只要是似乎与某课题有关,就大“开水喉”,希望“撞”中——这是第二个坏习惯最明显的例子。

要改这个坏习惯,就要在读完某一个课题,或书中的某一章,或甚至章中可以独立的某一节之后,要花少许时间去细想节与节、章与章、或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能稍知这些必有的连带关系,理解的增长就一日千里。这是因为在任何一个学术的范围内,人类所知的根本不多。分割开来读,会觉得是多而难记;连贯起来,要知要记的就少得多了,任何学术都是从几个单元的基础互辅而成,然后带动千变万化的应用。学得愈精,所知的就愈基本。若忽略了课题之间的连贯性,就不得其门而入。

第三个坏习惯,主要是指大学生的,就是在选课的时候,只想选较容易的或讲课动听的老师。其实定了某一系之后,选课应以老师学问的渊博为准则,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跟一个高手学习,得其十之一、二,远胜跟一个平庸的学得十之八九。这是因为在任何一门学术里面所分开的各种科目,都是殊途同归。理解力的增长是要知其同,而不是要求其异。老师若不是有相当本领,就不能启发学生去找寻不同科目之间的通论。

二、兴趣是因思想的集中而燃烧起来的

我们都知道自己有兴趣的科目会读得较好。但兴趣可不是培养出来的。只有总想能在某科目上集中,才能产生兴趣。可以培养出来的是集中的能力。无论任何科目,无论这科目是跟你的兴趣相差多远,只要你能对之集中思想,兴趣即盎然而生。

对着书本几小时却心不在焉,远比不上几十分钟的全神贯注。认为不够时间读书的学生都是因为不够集中力。就算是读大学,每天课后能思想集中两三小时也已足够。要培养集中力也很简单。第一、分配时间——读书的时间不需多,但要连贯。明知会被打扰的时间就不应读书。第二、不打算读书的时间要尽量离开书本——“饿书”可加强读书时的集中力。第三,读书时若觉得稍有勉强,就应索性不读而等待较有心情的时候——厌书是大忌。要记着,只要能集中,读书所需的时间是很少的。

将一只手表放在书桌上。先看手表,然后开始读书或做功课。若你发觉能常常在30分钟内完全不记得手表的存在,你的集中力已有小成。能于每次读书对都完全忘记外物1小时以上,你就不用担心你的集中力。

三、问比答重要

很多学生怕发问的原因,是怕老师或同学认为他问得太浅或太蠢,令人发笑。但学而不问,不是真正的学习。发问的第一个黄金定律就是要脸皮厚!就算是问题再浅,不明白的就要问;无论任何人,只要能给你答案,你都可以问。

从来没有问题是太浅的。正相反,在学术上有很多重要的发现都是由三几个浅之又浅的问题问出来的。学术上的进展往往是靠盲拳打死老师傅。很多作高深研究的学者之所以要教书,就是因为年轻学生能提出的浅问题,往往是一个知得太多的人所不能提出的。虽然没有问得太浅这回事,但愚蠢的问题却是不胜枚举。求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学甚么问题是愚蠢或是多余。若不发问,就很难学得其中奥妙。

老师因为学生多而不能在每一个学生身上花很多时间。认真的学生就应该在发问前先作准备工夫。这工夫是求学上的一个重要过程。孔子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要分清楚“知”与“不知”,最容易就是做发问前的准备工夫。这准备工夫大致上有三个步骤——

第一、问题可分三类——A、“是甚么”(What),B、“怎样办”(How? ),C、“为甚么”(why)。学生要先断定问题是那一类。A类问的是事实:B类问的是方法:C类问的是理论。问题一经断定是那一类,学生就应立刻知道自己的“不知”是在那方面的,因而可免却混淆。若要问的问题包括是多过一类的,就要将问题以类分开。这一分就可显出自己的“不知”所在。第二、要尽量去将问题加上特性。换言之,你要问的一点是愈尖愈好。第三、在问老师之前,学生要先问自己问题的答案是否可轻易地在书本上找到。若然,就不应花老师的时间。大致上,用以上的步骤发问题,答案是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的。若仍须问老师的话,你发问前的准备工作会使他觉得你是孺子可教。

四、书分三读——大意、细节、重点

学生坐下来对着书本,拿起尺,用颜色笔加底线及其他强调记号。读了一遍,行行都有记号,这是毁书,不是读书。书要分三读。

第一读是快读,读大意,但求知道所读的一章究竟是关于甚么问题。快读就是翻书,跳读;读字而不读全句,务求得到一个大概的印象。翻得惯了,速度可以快得惊人。读大意,快翻两三次的效果要比不快不慢的翻一次好。第二读是慢读,读细节,务求明白内容。在这第二读中,不明白的地方可用铅笔在页旁作问号,但其他底线或记号却不可用。第三读是选读,读重点。强调记号是要到这最后一关才加上去的,因为哪一点是重点要在细读后才能选出来。而需要先经两读的主要原因,就是若没有经过一快一慢,选重点很容易会选错了。

在大学里,选择书本阅读是极其重要的。好的书或文章应该重读又重读;平凡的一次快读便已足够。在研究院的一流学生,选读物的时间往往要读书的时间多。

虽然我在以上建议的读书方法是着重大学生,但绝大部分也适合中小学生学习。自小花一两年的时间去养成这些读书的习惯,你会发觉读书之乐,实难以为外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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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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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_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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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馆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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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儿,局外人,人间失格中的主角都一样的单纯,或者说是洞悉世事却不甘为伍。但夏目漱石塑造的这一人物与加缪笔下的冷漠疏离不同,哥儿像笔触明快用色大胆的儿童漫画,增添了不少顽皮生趣。哥儿亦与叶藏的消极自我放逐不同,他自尊自爱怼天怼地,从不卑微屈膝。翻译读来流畅自然,遣词用句浑然一体,还原了原作的风采,鲁迅喜爱夏目漱石的原因也通过拜读可见一斑。小说里,阿清婆总说他是个做官的料,得感谢她有一颗走过半生仍不谙世事的心灵,是这颗心一直守护着一个坦荡清白的熊孩子,最后长成了一个坦荡清白的熊大人。但她到底不懂官场的黑暗,哥儿去了那里怕是被玩的骨头渣也不剩。整个故事情节说乌龙却处处透着现实,批判的随意,下刀却快准狠。整个故事都在讲述,坦荡的玩不过奸诈的,单纯真诚的听从道貌岸然的,放在整个宇宙里,三体人也最怕地球人嘴上一套心里一套。但结局也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是一个拳头解决不了的,不行,就两个拳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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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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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角色在屋里自娱自乐。

可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同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么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么办!后来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有趣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乐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间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终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应该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可是不行!”。

现在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间看书,开阔自己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最好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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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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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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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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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让人的心境处于悲凉的状态。拉夫尔和梅吉注定无法相守,一边是事业,一边是感情,拉夫尔注定要为事业风险一生,而梅吉注定要为守护心中的感情孤苦一生。在事业上,拉夫尔是成功的,为了他的上帝,为了他的信仰,他毅然远离梅吉,可是心中却永远充满了内疚与痛苦,他爱梅吉,可是他又无法冲破世俗的束缚,他心中的思念,怜惜,落寞,纠结,梅吉又何尝不知。梅吉对拉夫尔的爱由始至终从没有改变过,她和一个外表酷似拉夫尔的男人结婚,她把他当成自我的心爱之人,就算得不到拉夫尔,也要和他相似的人结婚,那个男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他享受吃苦受累的过程,他是一个无情,贪婪,自私自利之人,同时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梅吉借丈夫之名与拉夫尔私通,她最终如愿以偿得到拉夫尔的一部分,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儿子戴恩,他是她的期望,她的动力。没有拉夫尔在身边,她有他们的儿子,即使她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女儿。有了拉夫尔的儿子,她毅然回到德罗海庄园,回到她的亲人们身边,在那里,她能够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时光。

他们的儿子长大了,像拉夫尔一样,戴恩信仰上帝,他不想结婚,他是一个活脱脱的拉夫尔翻版。梅吉把他送到拉夫尔身边,成全他的梦想。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戴恩是拉夫尔的儿子,而拉夫尔却至始至终没有意识到自我有儿子,并且就在他身边。戴恩在希腊救了两个女子却搭上了自我的性命,他还没来得及明白自我最崇拜的人竟然是自我的父亲,就突然离开了人世。

拉夫尔明白了自我有儿子,并且还是戴恩,可是他却永远见不到他了。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我,这就是命运,他忠于上帝又欺骗了上帝,上帝用他的儿子惩罚了他。在戴恩下葬后的几个小时后,他在梅吉的怀里永远的离开了她,他最终忘了梅吉,他没有死于上帝的怀里,在上帝的光辉下,他死于他最爱之人怀里,他解脱了,这份爱太沉重,太绵长,太痛苦,太纠结了。

荆棘鸟的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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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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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20__年以前在我家书架上是灰尘覆盖,脏的仿佛是一本本古书,可自从20__年2月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读了不下10遍了。

说句老实话,我是很佩服当年明月的。翻遍全书,除了短短几句话简介,便全都是内容了。作者并没有像某些作家借助任何名誉、头衔、声望所带来的光环效应,倚老卖老,胡乱几笔完事,当年明月这是真本事,不然为何会有上千万的“明矾”?这部作品的幽默风趣,冲破了“史学作品都浮躁无味”的牢笼,让人感觉耳目一新,自然受人欢迎。

整部作品不仅让人发笑,而且不失严谨,结构紧凑,不知不觉中便会融入书中。看到朱元璋冲击着腐朽的元王朝,一步步走向成功时,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叫好;看到方孝孺宁死不为朱棣写登基诏书,最终被灭十族时,我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感动;看到杨继盛死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为徐阶的胜利作铺垫时,我佩服他的品格;看到杨涟冒死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敬佩之余更多是对他命运深深的担忧---我在当年明月笔下的海洋畅游,每畅游一次,对他的佩服就加深一分。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杨涟勇斗魏忠贤一事了。当时,朝中的势力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状况,朝局动荡,而朱木匠------天启皇帝的天平又在向魏忠贤倾斜。魏忠贤不可一世,控制了整个朝廷,而大臣们却只敢唯唯诺诺,做随风倒的墙头草,只求自己平安,不顾别人。只有杨涟,他虽然孤独,却依然强大,依然坚持道统,在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去做,真可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如今,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最重要的藏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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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昆虫记读书心得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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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运用散文的手笔,真实、细微、详实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

漂亮的萤火虫,强霸的红蚂蚁,会唱歌的蟋蟀……许许多多的昆虫在面前一个个的展现,表现着他们自己独特的风采。

这么多精彩的故事里,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粪金龟和公共卫生》。文中的粪金龟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小昆虫。有时候我们对它们忘我的工作只是轻蔑的一瞥,有时候还用俗语给它们加上种种难听的名字。正如文中所说:做好事的,背骂名,受歧视。它们勤劳、热情的工作,担负着不可思议的工作量,给我们带来洁净卫生的环境,也给土地带来了养料。它们为我们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要求我们的却只有一点点的宽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人担当了这样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就是当我们还在睡梦中时,早早地就开始为大家清扫环境的清洁工人。他们不怕脏,不怕累。过年过节时,大街小巷照样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而看看我们又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呢?有人看到他们打扫恶心的垃圾时,嫌弃他们,碰到了绕道走,这些清洁工人似乎成为了最不受欢迎的人。但是,仔细地想一想,这些垃圾不都是我们废弃的吗?而他们早起晚归,不叫苦不叫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挥洒着他们的汗水,还给我们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他们的工作难道不能称之为高尚吗?

希望那些人以后再碰到他们时,收回那鄙视的目光,真诚地投去一个感谢的眼神,感激他们不顾自己的脏和累,让我们远离脏乱和污浊。

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们扮演主角,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翻开这本昆虫的书籍,享受这份读书的乐趣,用心品味书中的精华,渐渐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了一个更深层的认识。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情感;他们与人有着屡屡共同之处,让你不得不为之惊奇、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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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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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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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边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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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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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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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传》中的主人公贝多芬,身高5英尺4英寸,与当时欧洲另一位显赫的征服者拿破仑等高。贝多芬自幼不幸,他的父亲是一个残暴的酒鬼,他剥夺了小贝多芬学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而只是一味地强迫幼小的儿子没完没了地练习钢琴和小提琴,期望他将来成为自己的摇钱树。

1787年,贝多芬前往维也纳拜他仰慕已久的偶像莫扎特为师。莫扎特听了他的即兴演奏之后感到十分惊奇,当场对其他人说:请注意,这位少年将震动世界。可惜,在维也纳的学习时光很快就中断了,原因是他母亲患重病,并很快地离开了人世,失去了心目中的亲人的贝多芬悲痛欲绝,过度悲痛使他接二连三地得了几场大病,其中一次是出天花,永远地毁了他的容貌。

1827年3月26日,贝多芬在风雪交加的日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世界不曾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贝多芬热爱音乐的执着,也深深地同情他的悲惨童年,然而我更为贝多芬自强不息的学习精神所感动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执着与热爱,使得贝多芬终于战胜了一切,也使得他自己至今仍旧能够成为全球乐坛永不褪色的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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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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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生,就像是一条漫漫长路,人生的历程,也像是在这条路上努力探索。可是,在这条注定不平坦的道路上,有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正道,也有的迷失在分岔口,甚至有的误入歧途,不再回头

思索之余,我们不妨想想,为什么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方法探索人生之路?这其中不免有些引路人的影响。

什么是“人生的引路人”在我看来,在前进的脚步,于你启示的,让你成长的,给你影响的就是一个“引路人”,他们不分男女老幼,高低贵贱,你的生活缺不了他们因为他们总是给你意想不到的光明世界。

近几天,在语文课本的介绍下,我接触到了一本书——《傅雷家书》,其中记述了傅雷夫妇在1954年到1966年5月期间写给傅聪和儿媳弥拉的家信,也详细地写下了傅聪出国学习、演奏成名到结婚生子的成长经历,也映照着傅雷的翻译工作、朋友交往以及傅雷一家的命运起伏。

很快我就买下了这本书而且很快沉迷其中,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

傅雷是位很严厉的父亲,他与世界千千万个父亲一样,都盼望着望子成龙,早日成就。因儿子傅聪在国外学习音乐常年不得回家,只得在那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靠着一封封家书传达讯息。在心中,一向教育子女极其严厉的傅雷直抒胸臆,通过书信,把自己的真情流露在字里行间。

傅雷夫妇在十一年间,用一封封家书建造了一座灯塔,照亮了傅聪昏暗的前路,给予他精神上的帮助和指引。这样的恒心和毅力让我动容。

其中几段内容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在这段话里,我能感受到父亲写下的字字句句都表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情。他希望孩子能够茁壮成长,向外发展,早日独立自主,成就自身,但同时又不忍心让孩子离开身边。天下父母皆如此,从怀胎开始到分娩后,便含辛茹苦的将儿女哺育成人。但是,他们总会有长大的一天。“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为此喜忧参半,那就是一种父爱。

再如“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这些念头整整一天没离开过我的头脑,只是不敢向你妈妈说,人生做错了一件事,良心就永久不得安宁!真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同是离别之初,傅雷的爱子之情更加强烈!从开始对其离去思念、牵挂,到后来忆起自己对幼时傅聪管教严厉的愧疚甚至罪恶感则更显情深。傅雷在傅聪幼时“虐待了”傅雷,对其一丝不挂,严加管教,但是哪有父亲虐待子女呢?血浓于水,骨肉情深,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儿子变得更优秀,这种情感使他不得不让儿子承受更多,而为的却是让孩子在未来收货更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射,是亲情教育的硕果,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苦心孤诣,强烈期望。在表达爱的同时,也全方面地教育了孩子,甚至把这样的爱与经验传于后人,流芳百世。

这本书给了我道德思想,文化修养的很大启迪,受益深远,铭记于心。让我在探索人生路的旅途上,得到了一丝光亮,我清楚的知道,那就是前方,我追求的未来……

人生路漫漫,幸有你做伴。愿我的人生旅途,光明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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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半生缘的读书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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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是本值得反复推敲的书,如果以后我有小孩子,我觉得应该重新再读一次这本书,对于父母来讲,提供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哪怕这本书是19世纪初期写成的,距今一百多年过去了。

小说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的,文中的四个女孩儿分别对应作者的姐妹们,由于翻译版本不太一样,姑且叫他们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好了。随着故事的开展,情节的延伸,真真假假都不那么重要了。时刻都会入戏,让人觉得这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每一件事情基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个家庭充满了爱,父母相爱,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爱是所有事情展开的基础。他们的家庭就是用爱克服了分离,克服了矛盾,克服了困苦,最后满满都是温暖。

惊喜的是,我在里面竟然看到了“真心话大冒险”。当然,游戏的名字并不是叫这个,原理和玩儿得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随机点数字,任何人发问,说出真心话。是四个女孩儿和邻居一起去野餐的时候大家一起玩儿的游戏。不知道我关注的点儿是不是很奇怪。这个游戏竟然有几百年的历史赶脚还不错。里面还有一个玩儿游戏的方式感觉大家聚会的时候可以玩儿一下,随机有人开始故事,说到关键地方,由下一个人进行接续,故事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束缚,对于一群小孩儿来说,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碰撞。

这个故事里面多次提到对于贫困的看法。这个有着四个女儿的家庭,父亲被征入伍,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多么艰难。四个小女孩儿也抱怨自己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卖东西,抱怨自己需要干活儿才能有一点儿报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老二,总是里面最看得开的。她总是说,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他们总是游手好闲,品行不是特别好。消极得讲,这是十足的阿Q精神,然而,我自己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过。

对宗教的追求。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肩负重任,对善和幸福的憧憬引导我们战胜冲动和谬误,求得内心的安宁,那才是真正的天国”。四个孩子都笃信宗教,这种信仰既有家庭的熏陶,同样也有对生活和生命的敬重。里面家庭出现过三次面对生死的情况,一次是爸爸,不是故事的主线,可以略去不看。老三和老四都面临过一次生死边缘,老四是因为调皮惹老二生气,去道歉不小心掉到冰窟窿里,当时老二吓傻了,后来就下定决心改掉自己的坏脾气。老三是因为帮助别人不小心得了“猩红热”,在那个时代是不死就活的病,感觉跟曾经的“出水痘”比较像。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母亲又去照顾父亲,一家四个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当他们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四个小女孩儿的无助,对自己的反思,还有对上帝的许诺。这些都是宗教日益渗透人生活的重要原因。

四个小女孩儿的相处,四个小女孩儿是不同的性格。最爱老三,默默做自己的事情,任劳任怨,只爱音乐。他和隔壁爷爷的那段故事让我流了很多泪。好人还是有好报的。老大担当半个目前的角色,老二有文学才华,老四有艺术才华。他们几个人相处也有矛盾,他们都能反思自己,在母亲的提点下继续相亲相爱。老二得知老大恋爱的时候,对可能成为大姐夫的人不待见,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对自己的姐夫也是有种“恨恨”的感觉。有姐姐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人忽然闯入本来稳固的家庭,然后所有的习以为常都会必须改变。

这是一家很幸福的人,充满爱、善良、仁慈。喜欢妈妈,有智慧和有爱的女性。故事背景是发生在北国南北战争的时候,作者对于战争略去不写,打心底她在宣扬真善美。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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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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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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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体会1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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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看到过穆斯林的葬礼这个名字,只是我没有宗教信仰,我一直以为它是关于宗教信仰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翻过。

后来,有一次,实在无聊了,然后问同桌有什么课外书可以看,同桌就给我了这本书,说挺好的。于是,我就半信半疑的打开了书。初开始,确实跟我料想的差不多,平平淡淡,跟宗教相关的比较多一点。但是后来,我读到了关于新月的章节,被新月的纯真无邪和活力所打动了。随着情节的继续发展,我的心已经完全被牵动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即使知道得病了,依然如此坚强,依然不忘投身于自己所热衷的事业。那懵懵懂懂的爱情,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使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也开始幻想爱情的美好。

虽然最后是一个很凄美的结局,新月依然没有抗胜病魔,但是她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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