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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景点及介绍(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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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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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走进百年避暑胜地 沐浴山地休闲风情

二、活动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20xx年4月27日至5月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系列之一•胜地风情

1、空中飞人表演

活动地点:星湖水库上空

活动内容:空中飞人是西方马戏和中国杂技演出中最为刺激的节目,也是中西方文化的结合典范。演员在空中飞舞,惊险刺激。辅以激光水幕喷泉,变幻多姿,使进入景区的嘉宾和游客感到强烈的震撼。

2、斗鸡表演

活动地点:星湖水库观景台

活动内容:设斗鸡场,铺红地毯,每场挑选打法灵活的两只斗鸡现场表演,比赛场腾闪击打,酷似拳击比赛,打斗场面激烈紧张,扣人心弦,极富刺激性和观赏性。伴以娱乐性博彩,观众参与,台上台下互动,并有鸡、虎等十二生肖纪念品相赠。

3、杂技表演

活动地点:消夏园演艺大厅

活动内容:组织长期在国内外巡回演出的知名杂技表演艺术团来山演出,阵容庞大,节目丰富。

4、鸟艺表演

活动地点:中正广场

活动内容:设音响、表演台,每场演出20分钟,13个节目,每天不少于5场。

5、激光水幕电影

活动地点:星湖水库

活动内容:每晚播放新建成高科技激光水幕电影,开放大型音乐喷泉。

6、豫南美食一条街

活动地点:南街广场 山下新店街道

活动内容:引导、规范山上南街及山下新店街道餐饮商户沿各自商店门前搭建统一凉棚,摆出各自特色菜,并组织邀请市、县区特色餐饮商户上山设摊,让来宾品尝兼容南北风味的豫南美食。

二)活动系列之二•欢歌热舞

活动地点:万国广场 逍夏园广场

活动内容:

1、歌舞展演:组织邀请市属各大专院校歌舞团体分别进行街舞、现代舞、爵士舞、肚皮舞、交际舞、印巴舞等风情各异的歌舞,同时穿插少林武术表演,渲染烘托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

2、篝火晚会:组织体现欧美风情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多项文艺演出,在广场周边搭建咖啡屋、烧烤店及豫南特色美食坊,点燃篝火及特制电子焰火,举行假面舞会,营造浓厚万国文化荟萃氛围。

三)活动系列之三•天然氧吧

1、“波尔登杯”鸡公山自然风光摄影大赛作品展

活动地点:波尔登公园广场 鸡公山主景区

活动内

容:用展板形式展出“波尔登杯”鸡公山自然风光摄影大赛优秀奖以上作品。

2、生态中国体验行—走进鸡公山

活动地点:波尔登公园广场 鸡公山主景区

活动内容:探索鸡公山森林文化的奥秘;感受避暑胜地鸡公山,观“世界建筑博览园”;观生态林业,品绿色食品。

“生态中国体验行”是由中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大型公益活动。旨在传播生态知识,了解生态危机,展现山川秀美、物种多样,培养综合实践的创新能力,

3、第29届爱鸟周活动

活动地点:波尔登森林公园

活动内容:举行“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志愿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开展鸟类科普知识讲座;邀请摄影爱好者拍摄鸟类资源照片,举行保护鸟类签名活动,通过不食鸟类签名,倡导科学放生和发放拒食野生动物餐桌卡等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系列之四•福瑞吉祥

活动地点:活佛寺

活动内容:由活佛寺住持做祈福法会,并向广大游客布舍福斋,宾客自由进香祈福纳祥,参与请“吉祥带”、 摸“佛”(福)石、挂“祈福袋”等祈福保安康活动,同时可参观活佛寺五重大殿,进行怡心健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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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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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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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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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公司组织的旅游学习活动,重要的是在体现出集团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更重要的是借鉴其它景区一些优点,来弥补我景区的还存在的不足之处。

上午十点半左右到达第一站“呀诺达”,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位于三亚市郊35公里处,整体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周边是123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保护区。到员工班车抵达第一站时,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两条长长的水泥路,中间一个石头刻着呀诺达的logo,在水泥路行驶3分钟左右,到达景区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大约在600平方米左右,只是普通的沙石路,并无经过精心修建,但一下车便可见到有内导向我们走来,这点倒让我们觉得亲切,当时那位内导伸出右手其中的食指与中指,对我们喊着:“呀诺达!”在后来看到他们同事与同事之间见面都会以这种方式打招呼的时候,才得知这是他们的招牌动作。

进入景区,看到一些用植物修剪出来的企业logo、呀诺达的招牌动作等园林设计,第一感觉是绿化是咱们景区需要借鉴的。我们进入了该景区的大门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张代表他团队的贴纸,是作为游客走失团队后一个非常有效的找寻标志。景区内的公共卫生间是一个景区的窗口,我第一站就去了卫生间,门口两边有喷泉,垃圾筒做的也十分具有艺术气息,四周则伴有淡淡清香。径直走进去,厕位大概在十多个左右,洗手盆采用的是感应水龙头,倒也是另一番别致的风景。出了卫生间一路跟着导游,进入呀诺达游客中心,里面宽敞开阔得倒是有点像来到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厅的味道,低头一看甚至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地面干净无任何杂物。待验票完导游则带着我们上了一辆班车,有点类似于公交车,这点我倒是认为没有我们公园的亲近大自然。车辆行驶几分钟后,则有明显晕车迹象。下车后跟随导游一路走马观花,期间看到很多知名的不知名的植物,并无其它。一些硬件设备的确做到较为到位,一路匆匆走完,印象并不深刻。

离开呀诺达,到达第二站——槟榔谷。大家肚子已经饿到不行,于是大家就跟随着带队经理去了槟榔谷的自助餐厅,饭菜种类齐全,不过好像大家都对其中的野菜较为感兴趣,一个个吃的不亦乐乎!

进入槟榔谷,第一眼就被景区大门吸引住了眼球,大气且有特色,验完票后一位导游朝我们走来,内导的服装做的十分具有民族气息,腰间一个小小的垃圾篓,一下了就拉近了我们与他的距离。跟随导游一路向里走,则完全带入了一种少数民族小乡村和一个“活体”博物馆的感觉。随处可见到的小茅屋,各种各样的黎族织锦,绣面纹身的阿婆织着我半天都看不懂的织布,随处透露着少数民族文化气息。走到他们的演艺台,找到位臵坐下来后,听说这里演艺节目也是槟榔谷的一大特色,待节目开始下起了一场大雨,倒是给看节目的游客带来了更一种感觉,看完之后仍意犹未尽……

通过这次旅游学习体验,不仅能够让员工从紧张的工作中得到缓解,更让我们初步了解了我景区需要借鉴其它景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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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著名四川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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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我代表热情好客的古蔺人民欢迎你们的光临!

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不便的原因,古蔺在当今旅游业迅猛发展的潮流中,几乎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人们知道古蔺,是从"郎酒"之乡知道的,除此之外,就知之甚少了。其实,古蔺是一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地方,其景观之奇,品位之高,绝不在省内许多著名的旅游区之下,只不过属于"藏在深闺宋词"罢了。各位先行一步,来此探奇觅胜,可称得上独具"慧眼"。现在,请听我简介一下古蔺的旅游资源。

古蔺县位于四川省南部,与贵州省接壤,赤水河三面环绕县境。全县幅圆3200平方公里,人口72万,居住着汉、苗、回、彝、藏、伦佬等13个民族。在这块古老而美丽的土地上,

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石屏"野猫洞"发现的古猿人类化石、5亿年前的海洋生物化石和几十万年前的各种巨型动物化百;有地球同纬度上罕见的亚热带原始常绿林区;有风景如画的红龙湖森林公园;有箭竹、双沙、大村、龙山的溶洞群景观;有太平古镇红军四渡赤水的长征纪念馆、渡口纪念碑;有闻名中外的郎酒厂、二郎天宝洞郎酒贮藏基地及美酒河风光;有别具情趣的大寨海塘湖、踩山包苗族风情等等。古蔺还有极其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大理百、百灰石资源,中药材的种类和产量也很具优势。总之,这里是一个资源丰富又亟待开发的处女地。今天各位到黄荆景区游览,就会相信我的话绝非虚夸了。

黄荆原始森林位于古蔺县北部,自然面积400多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300多米,系白垩纪红色砂岩中山峡谷丹霞地貌,是迄今世界同纬度(北纬28度线)唯一保存完好的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区,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这里群山绵延,重峦叠嶂,沟壑交错,森林茂密,瀑布飞泻,溪幽水静,人烟稀少,气候凉爽,空气清新,水质纯正,环境舒适,风光秀丽,景点众多,是您探奇揽胜,度假观光的极好去处。

当你来到黄荆的门户——海拔1700多米的普照山,但见山势雄奇,凌云屹立,停车驻足,漫山野花芬芳,层峦叠嶂云涌。向西展望,云海、日落、晚霞,莽莽群山尽收眼底。向东,可观日出、晨辉。深入原始森林腹地,林海苍郁,山峦起伏,白雾缭绕似玉带缠腰;林中古木参天,树藤相缠,鸟语花香,蝉鸣兽叫,霞光斜射密林,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珍稀动物野牛、云豹、岩羊、野猪、黑熊、飞狐、白雉鸡、獐、鹿、猴及各种蛇类偶露真容,穿行其间;珍贵中药材黄柏、杜仲、厚朴、天麻、黄连、银花、木瓜随处可见。仿佛走进了令人神往的绿色迷宫和幽幽远古的梦幻境地。

当您经过红军树来到八节洞,定会被那仙境般美丽的瀑布深深吸引。位于黄荆西北角的八节洞风景区,自上而下3华里河段,分布着大小八个瀑布,总落差达120米。它们有的飞泻而下,坠入深潭,瀑声贯耳;有的淙淙流淌,飞花溅雾,映出彩虹,横卧谷涧;有的似珍珠翻滚,潺潺水声令人闻声止步;清代楚人梁春华经过八节洞时题诗说:"绝塑飞泉流暗壁,奇峰嶂日逗寒烟,雪消洞口云开处,信是人间别有天"。生动地描绘了八节洞秀丽的人间美景。这八个瀑布为什么又叫八节洞呢?相传,蟒童河岸的山洞里有条巨蟒经常危害人畜,苗族寨子的财主发出榜文说谁能杀死蟒妖,就将自己最漂亮的女儿阿金嫁给谁。有位勇敢的苗族少年阿黑决心除掉蟒妖,与财主下定儿女婚约,他历尽艰险,披荆斩棘,翻山越岭,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住在笋子山颠的老神仙,仙翁送他一支宝剑,教他除妖之法。阿黑满怀信心下山与蟒蛇恶成了三天三夜,将蛇身砍成八节,并顺河逐级跌落,形成八个瀑布。阿黑战胜蟒妖后,寨里的人都去迎接除妖英雄,财主却变卦了,嫌他穷,不愿把女儿嫁给他,他一气之下跳人深潭变成了一条小黑龙,即八节洞第一瀑黑龙潭瀑布;美丽的小阿金朝思暮想心上人,也投河自尽,变成了一条小金鱼,人们为纪念她,给这条河取名金鱼溪。金鱼溪和蟒童河两河相汇,情意绵绵,绿水长流。从八节洞顺河而下约9公里,是贵州省赤水市的国家级风景区十丈洞瀑布公园,与八节洞瀑布连为一体,成为川南、黔北旅游环线的纽带。

这里是黄荆风景区的又一大景观——环岩,距黄荆乡中心15公里,是一处集幽、奇、险、秀为一体的人间仙境。环岩即悬崖绝壁环绕四周之意,从山顶到谷底高差达400米,四周高峻陡峭,古木参天,溪水横流,飞瀑如泻。雨过晴天之晨,站在环岩凿岩而过的古道上,可观赏到日出骆驼峰,雾绕狮子山,云翻河谷中,猴群攀古树等景观。最引人注目的佳景是龙马潭瀑布,涨水季节,瀑布从近百米高的断岩峭壁上倾泻而下,轰鸣声几里之外可闻,枯水时,泉水如丝丝银瀑、似轻纱垂帘,真"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别有天地非人间之感。相传东海龙王的三太子白龙马助唐僧取经后,出海巡游,途经环岩时,见这里山清水秀,景色如诗如画,于是眷恋环岩美景,跃入深潭再也没有出来,后人为纪念白龙马,将此潭叫做龙马潭。

黄荆有许多可供观赏的植物,活化石桫椤树、珙桐树、鹅掌楸、银杏及杜鹃花、山茶花、水仙花等花卉和成片的楠竹、箭竹、方竹、茶、棕等多种植物资源,还有燕子岩、乌龟石、凳子石、青蛙石、佛像百等景点及红军树、红军路革命历史遗迹。置身黄荆,放眼林海,近观瀑布,闲游幽溪,如人大自然温馨的绿色怀抱,令人魂牵梦萦,心旷神怡,留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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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云南热门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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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地处云贵高源与横断山脉结合部位,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复杂多样,点苍山以西为高山峡谷区。点苍山以东、祥云以西为中山陡坡地形。境内的山脉主要属云岭山脉及怒山山脉,点苍山位于州境中部,如拱似屏,巍峨挺拔。北部剑川与怒江州兰坪白族自治县交界处的雪斑山是州内群山的最高峰,海拔4295米。最低点是云龙县怒江边的红旗坝,海拔730米。州内湖盆众多,面积在1.5平方公里以上的盆地有18个,面积共71.49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6.6%。盆地多为线形盆地,呈带状分布,从西向东排列为6个带。第四纪山岳冰川遗址分布于洱海以西,永平以北的高山区,大理点苍山是我国最后一次冰期“大理冰期”的命名地。主要河流属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红河(元江)四大水系,有大小河流160多条,呈羽状遍布全州。州境内分布有洱海、天池、茈碧湖、西湖、东湖、剑湖、海西海、青海湖8个湖泊。洱海位于大理市境东部,是云南省第二大内陆淡水湖泊,风光明媚,素有“高原明珠”之称,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大理主要自然风光旅游景点/景区:鸡足山 ·南诏风情岛 ·剑川石宝山 ·大理云景 ·鸟道雄关 ·洱源 ·剑川满贤林·弥渡县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天龙洞·百鸟朝凤 ·云龙天池·天池 ·云弄峰

大理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在大理古城及周围分布甚广,它们以古城为中心,沿苍山之麓、洱海之滨呈线状分布。大理市现已确定不同级别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处。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修建并完整保留至今的大理古城,屏山镜水环境优美,古朴典雅生意盎然,并成为当地历史文化的主要载体,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圣寺三塔、太和城遗址(含南诏德化碑),省级元世祖平云南碑、苍山神祠、佛图寺塔、喜洲白族民居建筑群……等文物古迹,纵贯了唐(南诏)、宋(大理国)、元、明、清及民国等各个历史时期。

大理主要人文古迹旅游景点:崇圣寺三塔 ·云南驿古镇 ·巍山古城 ·白族村寨周城(扎染之乡) ·严家院 ·剑川木雕 ·千年白族村 ·云龙太极图·大慈寺火葬墓群·虎头山古建筑群规范化富贵花大理白族自治州,是一个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境内居住有彝、回、傈僳、苗、汉等民族。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的风俗民情,绚丽多姿多彩的民族婚礼,风趣的掐新娘活动,意味无穷的取乳名和抢名习俗,一驮谷子换一驮梨的古朴交易,简朴的回族葬礼,组成了特有的民族风俗“大观园”。云南白族有140多万人,80%居住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继电影《五朵金花》蛰声中外之后,白族姑娘个个被中外友人统称为“金花”,白族小伙则被称作“阿鹏”。金花、阿鹏们流传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从白文“山花碑”到现在还在演唱的三七一五句式的白族调和大本曲;有着各种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和集市,如:绕三灵、栽秧会、三月街等。

大理地方文化灿烂,民族风情浓郁。大理作为数百年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为滇西大城的地位,文人名流荟集,史籍文献甚丰。加之,在当地占主要地位的白族人民,文化素养历来较高。因此,明、清以来大理素有“文献名邦”之称。历代以来人才辈出。

大理文化是中原文化、藏传文化、东南亚文化及当地民族文化融合的产物;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悠久历史灿烂的古代文化;是中华文化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白族人民从服饰、住居、婚嫁、信仰、习俗以及庆典节日,都充满着独特的民族情趣,这些浓郁的民族风情,增添了古城的历史文化气氛,亦更加增添了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的迷人色彩。

大理历史文化名城同时荣戴国家级大理风景名胜区双重桂冠。大理风景名胜区主要含苍山、洱海、白族风情以及大理、巍山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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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日本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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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导游让我们自由行。根据导游的指示,我们一家决定去台场。台场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那里有宠物店!我们来到车站:乌森口,在自动售票机前,买到了通往青海的票。你也许会纳闷,青海不是在中国吗?而且,要去台场,怎么买的去青海的票?其实,这个青海是日本的青海,不是中国的青海。而且,台场就在青海,所以去青海。哇!真高档!我们做的列车是无人车,跑得更快、更平稳。于是,我们到了青海。

一下车,我们就先去参观车展。这里的车五花八门,有的很小,有的上面被涂上了五颜六色的颜料,有的太昂贵了……

参观完车展,我们就去了台场,在那里,我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可爱的宠物。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只白色的小博美。它不满两个月大,浑身毛茸茸的,眼睛就像水灵灵的黑宝石一样镶嵌在脸上,一眨一眨的,可爱极了。在台场,我们也买了不少东西,沉得不得了。在买手表的时候,有一位在日本工作的中国阿姨说:“你们可以去高达,他是一个机器人,他后面的楼里可以买许多东西。”于是我们三个一致决定,去那里买几个拉杆箱。

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了高达。我们转了几圈,只发现了几家卖拉杆箱的,还很贵。只好又坐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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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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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岛景区位于祥云岛南部,因沙细金黄,海水洁净而得名。这里是天然金黄细沙,海水一级,能见度3米左右,是优良的天然海滨浴场。

主要有海水浴场、贵宾别墅区、钓鱼平台及各种水上娱乐设施。浴场主题建筑设计新颖,造型别致,以木质结构为主,装修设置豪华,是大众休闲、商务接待的理想场所。

天然的海水浴场,滩缓沙细无杂质,水质轻柔干净,开设了快艇、帆船等惊险刺激的水上游乐项目.浴场主题建筑设计新颖,造型别致,以木质结构为主,装修设置豪华,是大众休闲、商务接待的理想场所。

岛屿细沙海岸绵长,坡度平缓,海水水质良好,是渤海湾海滨乃至国内难得的开发大型海滨浴场和海滨旅游度假地的区域,适宜旅游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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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租赁委托合同范本介绍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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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委托合同范本介绍

本站介绍下租赁委托合同范本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

│ 品名 │规格│数量│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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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香港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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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鼓滩(英文:Lung Kwu Tan,旧作Lung-ku-tan)位于香港新界屯门的西面,区内有不少特殊建筑,其中香港两家大型发电厂便位于此,附近亦有不少烧烤场设施。一说龙鼓滩亦是南宋名将文天祥笔下《过伶仃洋》中“皇恐滩”(或“惶恐滩”)之地(另一说皇恐滩位于江西省万安县境内,为赣水十八滩之一)。

龙鼓滩初期指当地的一海滩,得名起源自对开的龙鼓洲,因正好位置上对望,及后被延伸指邻近一带地区。龙鼓滩主要分为龙鼓滩及龙鼓上滩两部份,地理上位处青山大冷水西侧,西面临海为龙鼓水道,南面为踏石角,行政上被划归屯门区的乐翠选区。清政府早年将新界割据给英国时,龙鼓滩与及屯门被划归入元朗约,至1969年新界民政署下设7个理民府以管治地方,当中包括屯门理民府,自此龙鼓滩一直归入屯门区发展。

生态及旅游

龙鼓滩是新界西北部海岸线最边陲的地方,其海滩狭长,视野甚广,与白泥成为香港观看日落的著名景点。龙鼓滩对出的龙鼓水道为香港境内几个中华白海豚常见的出没地点之一,海滩北边的小山岗上建有的“中华白海豚观景台”,正是欣赏日落和中华白海豚的良好位置。

龙鼓滩东面为青山,交通所隔,因此较少受人为破坏,具一定生态价值,在村落后的风水林和毗邻的灌丛就有不少蝴蝶凄息在该带,是香港较罕见的红锯蛱蝶的其中一个主要繁殖地,其他不常见的蝴蝶品种还包括异型紫斑蝶(Euploea mulciber)、金斑蛱蝶(Hypolimnas misippus)和纬带趾弄蝶(Hasora vitta),渔农自然护理署曾在20xx年-20xx年的调查中录有90个蝴蝶品种,曾有团体倡议将该处列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

龙鼓滩村后的青山龙门径有不少奇石景观,如面包石等,其中皇帝巌(又称宋王洞)有一传说可追塑至1277年,当时正值南宋之末,蒙古兵南下中原,宋帝昰避走南方,路经香港,而在龙鼓滩留下足迹,据说当时宋帝曾藏匿于该山洞中。

历史建筑

龙鼓滩村内建有一所富历史意义的天后庙,采两进式设计。据发现,庙约建于清朝,光绪年间重修至现有规模。最近一次重修为1988年。庙内有碑记载有关事迹,而庙前对出的空地亦为烹煮盆菜的地方。另外,龙鼓上滩的刘氏宗祠于20xx年1月9日被公开有关评级,目前被古物古迹办事处列作香港三级历史建筑,该建筑建于晚清,近年曾作修缉,为两进式设计,背山面海,供奉著当地客家氏族龙鼓滩刘姓之历代祖先。其附近不远处,为屏山邓族十八世祖若虚祖(若虚书室以其为名)的祖坟。

龙鼓滩过往曾有不少考古发现,统称为沙堤遗址,该带的形成始于约距今6020xx年前,沙堤长度约100米,自1989年4月开始被首次发现,在1993年龙鼓滩发电厂兴建前,学者便曾多次在该带进行抢救斟察。

龙鼓滩村

龙鼓滩村可细为北朗、南朗、笃尾涌、沙埔岗及龙仔五部份。花香炉村则已荒废。龙鼓滩村以刘姓为主,人口约200人,一说为香港最古老的乡村之一。村内有数间祠堂、一间天后庙及一座观音殿,曾获大紫荆勋章的时任新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便出自此村,他亦曾任村长一职。附近还有背景与宋皇台相似的皇帝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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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内蒙古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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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里,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位于内蒙古高原东部,大兴安岭山脉南缘,浑善达克沙地东端,是三大地貌区的结合部,有“塞上金三角”之称。在这两万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汇集了草原、湖泊、林海、沙地、石林等多种自然景观,被称作内蒙古风光的“百宝箱”。

阿斯哈图石林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是蒙语,汉译为“险峻的岩石”。它处于大兴安岭余脉向西部草原过渡的地带。草原上群山呈现出典型的丘陵地形地貌特征,四周险峻,而山顶平缓起伏,冰石林在这平坦的丘陵地带显得格外突出。据专家分析,阿斯哈图石林主要是由冰盖冰川的创蚀、掘蚀和冰川融化时形成的大量冰川融水的冲蚀作用下形成的,所以叫“冰川石林”。

由于第四纪冰川长期的精雕细刻,造就了阿斯哈图冰石林这一方神秘的独特的自然风貌,具有华山之险峻,黄山之秀丽,泰山之雄奇。这里山连着山,峰连着峰,山山各具特色,山山不同,峰峰各异。

阿斯哈图冰石林风光秀丽,景色迷人,是举世罕见的“冰石林”。阿斯哈图石林发育类型很多,形状千姿百态。有的像“石柱”、“石丛”、“石笋”,有的好似“石塔”、“石墙”,还有的像“秀女望月”、“比萨斜塔”。

阿斯哈图石林形态多变,很少有雷同形状,而且浑厚粗犷,在荒野中突兀而立,十分触目。当地百姓看得久了,看出名堂,于是石林中便有了成吉思汗拴马柱、神剑石、南天门、神女石、姐妹石等名称。

阿斯哈图高山耸立、流水潺潺、奇石怪异、风纯木秀,令游人和摄影爱好者流连忘返。一处石景,从不同的方位观赏,会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在不同的光照耀下,会产生不同的联想和想象,这时,你会为大自然的伟大和神奇感慨万千。

阿斯哈图石林附近是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有山冈、森林、草原,景色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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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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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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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表扬信写法参考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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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行社领导:您好!

4月11日我们一行12人参加旅游的德法意瑞+新天鹅堡11日之旅,虽然已经结束,但在我们每个旅客心里都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这次愉快的境外旅游,我们要特别感谢欧洲之旅的领队——,在整个旅游过程中,他以“真诚、热情、周到、细致”的优质服务给旅客留下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他思路清晰,业务娴熟,操作规范,工作责任性强,在整个快乐的旅游过程中,他没有忘记时刻提醒旅客的注意安全,不厌其烦地强调在异国游玩时的防盗意识,在他的友情提示下,我们团队在整个行程中二次贴身碰到小偷,由于大家都有防范意识,互相照看,互相提醒,我们的游客很幸运二次躲过此劫,有惊无险,整个旅途由于他的努力负责,在这方面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在旅途中他全程陪同旅客,以“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的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旅客提供方便,当旅客语言沟通上碰到困难时,他会在第一时间在你身边当翻译,特别对晕车身体不舒服的旅客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他把自己的颈垫全程给了晕车的旅客使用而累着自己,让旅客倍感温暖,心存感恩。他把“真诚和热情”溶于服务的质和量中,把“敬爱、爱岗、敬业”化为一种服务精神,渗透到旅游过程的每一个方面。他工作主动,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注重细节,与旅客的亲和力也很强,整个行程安排合理,体现较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业务能力,深受大家的信任和赞扬。我们至今忘记不了领队在大巴上对欧洲历史、人文、风俗滔滔不绝的讲述,从而让我们更多了解欧洲的历史;忘不了每到一个旅游景点他仔细讲述的注意事项和旅游攻略;由于春季欧洲早晚温差很大,每当当天行程结束后,他会预告第二天当地的天气和气温情况,建议旅客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比较适合,由于他服务到位,让我们很享受这次旅行。特别对行程中碰到的二个意外小插曲,他都处理的非常让旅客满意,例1)我们在观看新天鹅堡外景时,有5个人因太投入拍照而忘了看表,当我们感到已超过了参观预约时间几分钟,那时我们很沮丧,难得来一次欧洲旅游,我们多么想参观一下新天鹅堡啊,当我们打电话给他时,我们也很清楚是在给领队出难题,虽不抱什么希望,但还是想争取机会试一试,照理他完全有理由拒绝旅客要求,但他没有责怪我们,而是用积极的态度跑上跑下与博物馆工作人员联系,取得他们的谅解,来满足旅客的参观要求,这让我们非常感动,因为他对旅客没有任何的抱怨,这让我们更感到非常内疚和自责。2)在意大利行程结束最后要出关时,我的同事在办理退税时护照和机票一块儿不见了,我同事急得快要“疯”了,领队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每到行程的关键节点上,他总是很用心地关注着每个游客,当他知道我同事护照和机票遗失后,他非常冷静,不是责怪而是安慰,让她冷静回想刚才在办理手续时的情景中,他很快想到去找刚才在她后面办理的旅客,不出所料,真的被后面办理的旅客误拿了,虽说有惊无险,但我们非常感谢他。他是一个综合素质高又非常称职的优秀资深领队,他在整个旅游服务中,以“热情、严谨、诚信、优质”,为贵公司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旅游的企业文化,此次旅游我们很满意,这将是我们人生中一次难忘而又珍贵的旅行经历。在此,向领队真诚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下次出行我们还会选择旅游,希望旅游越办越好!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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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5年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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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旅游年终工作总结

我是一名入职不久的新员工,虽说是新员工,但在公司已经有将近三个月的工作时间了。转瞬之间已经到年底了,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我有欢喜,也有过失落。自己不但学得了很多专业知识,同时也学会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这对自己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同时也是自己取得的巨大进步。

也许超市工作对大家来说,都觉得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收银员只负责收银,其他员工各司其职,不会有什么难的。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现在看来,等我自己成为一名超市员工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其中很多的困难,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我想说,其实做什么工作都会遇到困难,没有一项工作是简单易做的,只有努力才能够做好!

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和学习,卖场的工作我也可以应付自如了,或许这些话有些自满,但当有状况发生时,组里的人都会向我伸出援助之手的。这是我心中不经万分感动。这这三个月的时间里,自己一直保持着工作室的热情,心态也是一平和为主。我深深的知道,作为一名卖场的工作人员,坚决不可以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顾客永远是对的,这是我们工作的宗旨,所以我们要以会心的微笑去接待每一个顾客,纵然顾客有事无理取闹,我们也要做到沉着冷静,保持好自己的心态,尽量避免与顾客之间发生矛盾。

虽然自己做收银工作时间不是太长,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还待提高,到自己觉得只要用心去做,努力去学习,就能够克服困难。我们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因为我们不仅仅代表着我们自身,更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在工作期间我们要积极的想老员工请教和学习,能够踏实认真的做好这份属于我们自己的工作。这是公司的需要更是自己工作的需要。针对自己在工作遇到的问题,探讨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也算对自己的一个工作总结吧。

在这段工作期间,自己感觉到还有很大的不足,对于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技能还有待提高,这样才能在方便顾客的同时也方便我们自己的工作,是我们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当然自己觉得对顾客的服务才是最重要的,作为服务行业的一员,我们能做的就是服务顾客,让胡克满意而归。这就要求我们自身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做到热情耐心的接待好每一个顾客,不要在工作中中将自己的小情绪带进来,这样会让你在工作中出现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为了防止自己与顾客之间产生矛盾,我们必须要保持好自己的心态。

在工作之余,自己还应该多学习关于商品和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才能立足于如今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之中,这也是我们为自己所做的准备,只有做好这些,有足够的资本,才能这这份岗位中脱颖而出,要知道在一份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不平凡的成绩,这并不是一件易事。

时光飞逝,虽然自己在这份岗位中之工作了短短三个月时间,但给自己的的感受却很深,无路实在自己做人方面,还是在自己的工作当中都给了自己很大的帮助,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自己应该多学习多进步,做好做精自己的工作。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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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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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出境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8)购物安排(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出境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出境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出境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出境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出境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出境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出境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出境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出境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出境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境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出境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出境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出境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出境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境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出境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出境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境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出境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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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境内旅游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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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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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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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各位先生、小姐,一路辛苦了,欢迎您来趵突泉游园赏泉。

我们公园始建于一九五六年,因内有趵突泉而得名。现居市中心,位于泺源大街西首。趵突泉周围泉池众多,形成了趵突泉群。著名的金线泉、漱玉泉、马跑泉、卧牛泉、皇华泉、柳絮泉、老金线泉、洗钵泉、尚志泉、螺丝泉、满井泉、无忧泉、白云泉、望水泉、东高泉、登州泉、杜康泉、混沙泉、龙池泉、白龙湾等,构成了四大泉群之首。作为众泉之冠趵突泉成了泉城的独特象征。

我们趵突泉公园以观泉、赏鱼、品茶、山石、文化为特色,以小巧玲珑、步移景异,清洁幽静、古朴典雅而著称。全园共规划为十个景区,这就是趵突泉景区、三大殿景区、尚志堂景区、漱玉泉景区、东门入口区、枫溪景区、沧园景区、白雪楼区、南门入口区、万竹园景区,总面积近百亩。

趵突泉景区在我们公园内西侧,是全园构图中心,由亭、堂、廊、榭组成了一个封闭空间,高低错落的建筑像众星捧月一样,簇拥着喷突腾涌的趵突泉,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欣赏泉景,被誉为泺水之源,在史书上第一次出现是>上关于鲁桓公和济襄公谈判两国边界一事的记载。鲁桓公十七年(公元前695年)。齐国和鲁国因边界争执发生战争,次年春,鲁桓公到齐国谈判边界问题,会齐侯(齐襄公)于泺。泺,泺水的源头,即趵突泉。所以趵突泉为人所知已经有二千五、六百年的历史了。当然那时泺水之源,名字并不叫趵突泉,北魏时,因泉上建有娥姜(英)庙,谷称娥姜(英)水,直到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文学家曾巩始称为趵突泉,并流传至今。不过,宋朝.金代曾有人称叫“温泉”、“槛泉”、“爆流泉”、“瀑流泉”等等,但都不如趵突泉这个名字精当传神。

趵突泉,三窟并发,声如隐雷,“泉源上奋”,“水涌若轮”称“趵突腾空“。“云雾润蒸”是趵突泉一景。泉水一年四季恒定在摄氏18度左右,到了严冬早晨,水面上水气袅袅上升,象一层薄烟,一边是泉池幽深,波光粼粼,一边是楼阁彩绘,雕梁画栋,这一切与淡淡的薄雾,构成一幅奇妙的人间仙境.奇特景观为济南八景之一,历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诗人多有赞美。诸如宋代曾巩、苏轼、金代元好问,元代赵孟府、张养浩,明代王守仁,清代王士祯、蒲松龄、何绍基等都有吟泉佳作。康熙、乾隆皇帝都曾在趵突泉边写诗刻石,颂扬名泉,当代文豪郭沫若等也都有赞颂的美文。

趵突泉东西之间的这座南北向的小桥,名曰来鹤桥,原为木桥,明代万历初所建,天启末年重修,济南解放后扩建公园时将其改建为石桥。桥南首的彩绘木牌坊是原来的样子,牌坊匾额朝南的一面上刻“洞天福地”;朝北的一面是“蓬山旧迹”,“蓬山”指传说中东海神山的蓬莱、方丈、瀛州三座神山,趵突泉为何称“蓬山旧迹”?意为东海神山不过传说而已,谁也没有见过,但趵突泉的三股水其状如山,但不可攀,好象神话中的蓬莱仙山一般,所以称其为“蓬山旧迹”。泉池西侧伸入水中的小亭叫观澜亭,此亭建于明朝天顺五年(1461),至今已有500多年历史,亭西墙壁上嵌刻的两块石碑,一块“观澜”两个大字,取自>“观水有术,必观其澜”,为明代书法家张钦的墨迹。另一“第一泉”的石刻,是清朝同治年间王钟霖的手笔。亭东泉池中这块半浸水中的石碑,上镌三个雄健大字:趵突泉,为明代山东巡抚胡缵宗所写,细心的游客有的可能会发现突变成了“突”,缺了两点,传说劲挺柱涌的三股水把“盖子”顶掉了,才使“突”字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然这只是形容泉水势强,人们的一种遐想。泉池南岸透窗临池榭廊是解放后所建,近年来成了“闲时墨客会名优”京剧名流演出的舞台。趵突泉东池北岸,依水而著,窗明几净的建筑就是有名的蓬莱茶社,又称望鹤亭茶社,清代文人施闰章曾写诗歌曰:“仰而见山之青,俯而见泉之洁,清流激湍兮,孰浚其源?潜蛟出蛰兮,飞虹蜿蜒”。说明这个地方在当时是极目远眺,俯首凝视,观赏领略远近山水之美的绝妙境地。据说当年康熙、乾隆两个皇帝都曾在这里临水静坐,品茗赏泉,领略趵突泉的万般风韵。当品尝到趵突泉水后,竟将南巡中携饮之北京玉泉水全部换为趵突泉的水,故有“润泽春茶味更真”,不饮趵突泉的水,空负济南游之说。趵突泉池北岸的大殿叫“泺源堂”,紧挨泺源堂的两座大殿,统称吕祖庙,也叫“吕仙祠”、“吕公祠”、“吕祖阁”。

这三座大殿坐北朝南,在同一中轴线上,自成院落,是一组较大的古建筑群。解放前,第一大殿祀道教八仙之一的吕洞宾,称“吕祖阁”,第二大殿祀吕洞宾的教师钟离权,称“钟离宫”,上层祀文昌,第三大殿是斗母殿。最南的大殿泺源堂,三间两层,歇山飞檐,古色古香,楹柱上的木刻楹联,“云雾润蒸华不注,波涛声震大明湖”是赵孟府的泳泉句,由当代著名书法家金荣先生书写。一大殿始建于北宋熙宁年间,南殿临泺水的源头,故称“泺源堂”,北殿面对历山故称“历山堂”,解放后恢复为“泺源堂”。游客们看到中间这座殿堂叫娥英祠,娥英祠是纪念大舜的两妃娥皇和女英而建,据>记载:“泺水谷谓之娥姜水。以泉源的娥英祠故也”足以证明在1500年前就建有此祠。现在的祠是明代建筑。娥英祠后面的“三圣殿”是清代建筑。在院落内花格透墙镶嵌着的30余方石刻都是明清时名人的泳泉佳作,院内这尊石碑,前书“激湍”二字,后>出自康熙和乾隆之手,两个皇帝在同一石碑题词作诗,在国内极为少见,这些碑文,石刻文物不仅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也是研究泉水文脉不可多得的史料。

游客同志们,这里是尚志堂景区。尚志堂原是“金线书院”(亦名尚志书院),由金线泉得名,同治九年,山东巡抚相宝祯建书院,手书额“尚志堂”,“尚志”是“仁义”的意思。堂后设斋舍数十间,门口写着“金泉精舍”。此后,相继改为“校士馆”、“师范传习所”、“存古堂”,是专门培养科举人才的机构。院外三面小溪环抱,泉水深淙,沿屋穿廊,使整个院落显的敞中有蔽,闹中有静。北厅房为主建筑,背后有修竹、芭蕉相掩。西廊的冬青树丛,掩映道路,形成绿廊。院内名石“待月峰”属宋代寿山艮岳遗物,上面布满月形透洞,每当皓月当空,月光穿过洞穴,洒在池边水中,景观奇特,故有诗赞咏:“精灵俊逸玉玲珑,神工鬼斧浑然成,一轮三十六轮月,变幻俱在此石中”。(竹石轩)尚志堂院中栽植的白玉兰,紫玉兰,初春花开,芳香扑鼻,人们还把该院称作“玉兰院”。

漱玉泉景区与尚志堂景区相邻。东侧高近4米,重约8吨的太湖石,挺拔露骨,筋络明显,纹理凹凸,具有皱、痩、透的优点,名叫龟石,是元代著名的散曲家张养浩之物。别小看这块石头,它是重要文物,现凤、龙、麟称为四大灵石,是唯一保存下来的一块名石,极为珍贵,称为镇城之石,堪称泉城第一名石。传说在这块石下留影将可健康长寿。这方名石立于这苍松翠竹之间,宛若一幅立体山水画轴。龟石北面隔路处的假山建于六十年代,泉溪环绕,山径盘曲,青松垂荫,登高望下可一览园内外景色。漱玉泉是大家看到的这个呈长方形,四壁栏杆皆有汉白玉石砌成,洁白温润,清澈可见的泉池。您们看,泉水从石壁上平展溢出,状如水晶帘幕,经过一片云集的乱石斜溅,活泼欢腾地泻入这方远二十余公尺的池塘里,其声琅琅,响若漱玉,相传宋代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居住时,经常在泉边梳妆打扮。漱玉泉对面的这座民族形式的小院落,是为纪念李清照而建的“李清照纪念堂”。这是根据李清照故居在漱玉泉边的历史记载,按照民族风貌六十年代的建筑。院内由正厅溪亭、叠翠轩、回廊、大门构成,奇峰耸立,松竹掩映,整个院落显得朴实清幽。门楼、正厅、迎门屏风前后均为当代文豪郭沫若民题字。正厅楹联“大明湖畔趵突泉边故居在垂杨深处,漱玉集中金石录里文采有后主遗风”的对联体现着郭沫若大师的文才。院内东墻壁嵌刻的20方石刻墨迹出自启功、蒋维崧等著名书法家之手。纪念堂正厅,迎门耸立的李清照全身塑像,为著名雕塑家王照善等人创作。厅内陈列的李清照生平事迹、各种版本的著作和书画家为纪念堂所作的字画极为珍贵难得。漱玉泉景区名泉众多,除了千秋飞流的漱玉泉,还有春城飞花的柳絮泉、千载神奇金线泉,古朴如镜皇华泉,水声声情马跑泉等诸多名泉。您们看,天资慧质的李清照难道不正是这名泉争流的优美环境和晶莹透明的泉水孕育而成吗?

东门入口区建筑中采用了许多“建筑小品”。运用障景手法,迎门叠山,避免一览无余,山高4米,宽13米,长30米,气势磅礴,青条披扶,松柏储涧。山后溪流环抱,山中洞壑幽深。游人可繞绕山穿洞进入南侧景色开朗的枫溪区。枫溪开阔狭长,透视线达120余米。前景为向岛榭,中景为曲桥,远景是假山,山后跌瀑布,两岸植花木,景深悠悠。

趵突泉东南的沧园,是一九五六年为纪念明代嘉清年间济南的著名诗人,也就是“后七子”之一的李攀龙(沧溟)所建,因其自称沧海一勺,故为沧园,共三厅两院,外廊环绕,曲廊相围,园内植有奇花异木,陈列有各种盆景,如果在冬季,苍松滴翠,修竹婆娑,腊梅盛开,恰似一幅立体岁寒三友图。沧园,内设王雪涛画,王雪涛是当代著名画家,善长小写意,与潘天寿、李苦禅等齐名,展室内珍藏着200余幅珍品遗作,供游人长期观赏。

白雪楼景区西临无忧泉,东靠枫溪岛、南沿新泉池,白雪楼位于景区中心。原来的白雪楼是明代万年间所建,楼是五间两层,坐北朝南,前面出厦,落地木鬲,起初称“历山书院”、“白雪书院”直到嘉庆八年,楼上房檐下方有“白雪楼”匾额。光绪年间,在此居住的胶州人匡源在门的上方又雕刻了“李沧溟先生祠”的匾额。房舍后为李姓居住,扩建公园时被拆除。白雪楼是李攀龙的读书处。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居士,历城人,是明代著名文学家,中国文学史上后七子之一,被尊为“宗工巨匠”,蔚为一代词宗。倡导文学复古运动,写过不少出色的五、七言律诗和绝句,人称“为三百年绝调”,著有>,考中进士后去陕西任按察司提学副使。嘉靖三十五年,因与巡抚殷中丞意见不合,辞职东归,后起复为浙江按察司副使,转河南按察使,卒于官。白雪楼景区藤萝掩荫,地形开阔成了趵突泉的文化娱乐中心,每天丝弦悠扬,古筝阵阵,专业剧团为游客献上他们精心创作的节目,听曲观泉别有一番情趣。

趵突泉南大门占地1575平方米,东西长47.5米,南北深13米,主门高8.4米,设计新颖,古今结合,造型别致具有传统风格和地方特色,韵味十足的垂花门,配以悬山歇山钩连干革塔屋面,门楼飞檐,前后丹柱,双脊比翼。红柱、绿瓦,盎然古意。石级、围栏、平台典雅庄重。门前方池总长29米,宽9米,池内吐水吐雨,人造喷泉珠溅玉。大门内外颜额上的“激湍”、“趵突泉”金字匾牌取自康熙、乾隆手迹,门内侧“泺源门”集书圣王羲之之字。抱柱前“喷珠屑玉水澜翻,盈鲁育齐相鼎峙”的楹联摘取自乾隆的诗文笔迹。整个建筑空间通透,园景显露,景色交融,流线贯通,迎门假山上的红枫、耐冬、青松、翠竹与大门相映增辉,优美和谐,有关专家认定,趵突泉南大门堪称中国园林第一门。是济南又一重要景观。

万竹园是趵突泉的园中园,位于公园西邻,是一座环境清幽、景色宜人的园林胜景,它占地18亩,以13个不同院落组成,园内外有白云、白龙、东高、望水、登州、杜康诸名泉,是一处独具风格的私人庭园。万竹园之名始见于元朝,明代隆庆四年(1570)宰相殷士儋归隐济南,居万竹园易名为“通乐园”,又名“川上精舍”,清朝康熙年间,济南著名诗人王苹购得此园,又易名为“二十四泉草堂”,取园内望水泉居济南二十四位之意。到了民国初年,军阀张怀芝占据该园,历经数年修建方成今日规模,一九八四年正式对外开放,一九八六年,著名国画大师李苦禅纪念馆设在园内,李苦禅珍藏的书画、文物及本人作品共400余件长期展出,供游人观赏,万竹园也称李苦禅纪念馆。万竹园由四部分组成,前、东、西三园成品字形排列,在北方四合院的基础上,揉合了江南古典园林的特点和风格,利用墙、廊、溪、桥等对空间进行分割,构成了层层迭迭的院落。这个园子现有186间房舍,各院厅房都在一条中轴线上,曲廊环绕,院院相连,楼、堂、亭庑参差错落,梁、额枋等处彩绘和雕刻的人物、鸟兽巧夺天工,细腻逼真。进门假山为清末民初遗物,万竹园以竹为基调,各色名贵花木繁多,如玉兰院、石榴院、海棠院、木瓜院等。万竹园是个不可多得的园林,一九九三年被收入>,它无论从园林艺术,还是从历史文物来说,都是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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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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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怀仁县境,1100年前,晋王李克用和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这里会盟,两朝太祖易袍换马、义结金兰。后来,石敬瑭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辽国,辽太祖取“怀想仁人”之意,将这里命名为怀仁县。您如果进入怀仁县城,就可以看到晋王李克用和辽太祖把臂盟誓的雕像。

“雁门关外野人家,不植桑榆不种麻。百里并无梨枣树,三春哪得桃杏花。六月雨过山头雪,狂风遍地起黄沙。说与江南人不信,早穿皮袄午穿纱。”朋友们,我们现在正行驶在辽阔的金沙滩古战场上,只不过历史上苍凉雄浑的景象已经换成了眼前绿色的新装。透过车窗,映入眼帘的是连片的树林和茂盛的庄稼。不过,当我们来到金沙滩,仍然会在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悲凉,当我们的视线穿越1000年的历史时空,一幕印刻在中华民族记忆深处的大战就会历历出现在眼前,那隆隆的战鼓声将杨家将的慷慨悲歌演绎了整整一千年。其实,血战金沙滩的故事大家已经很熟悉了,从小到大我们从老人嘴里听、戏台上看、收音机里听、电视机里看、电影院里看、书本上面读,杨家七郎八虎有的战死、有的被俘、有的出家、有的被害,老令公血溅李陵碑,只有六郎一人大难不死,却仍然镇守雁门、为国尽忠,乃至连杨门女将也个个巾帼不让须眉,临危时刻披挂上阵、血染疆场,真可谓是满门忠烈、气壮山河。金沙滩——是杨家将赋予了这三个普通汉字以忠勇爱国、慷慨激昂、凛然正气的文化内涵;金沙滩,从历史走到今天,血染的沙场已经变成了美好的家园,然而当我们走过这片热土,会感到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是那样的肃穆,正象诗人白桦说的那样:“鲜血洒在战场,公道自在人心,思念留在民间,一千年的悲歌从古唱到今”。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金沙滩大战的本来面貌本来并不是这样的,杨老令公也不是撞李陵碑而死,而是由于作为三军统帅的潘美和王侁没有按照原先约定好的计划协同作战,导致战略失利,在金沙滩以南100多里的神池县陈家谷被俘后绝食三日而亡。好,前面要到应县了,除了赫赫有名的大木塔,应县还是杨家将的生死冤家——辽国萧太后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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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5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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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转办发【20xx】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旅游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各地旅游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建立我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及抽查摇号系统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异常对象名录库是我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各区县旅游局按属地建设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汇总名录库即为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1、旅游市场主体类别

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类别主要是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导游和领队人员(导游按户籍所在地录入登记、备案;领队按所在出境旅行社进行登记)。

2、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录入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录入内容主要是: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前三个年度旅游活动组织接待情况以及接受检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导游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取得导游证时间、从业时间、所在旅行社(未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社会兼职导游录入)、主要带团服务记录、奖惩等情况。

3)领队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所在旅行社、从业时间、主要带团记录、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

3、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将建好的名录库报市职转办审核确认。

(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

我局还应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录入旅游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异常对象主要是三种类别:一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企业;二是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三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

(三)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

根据通知要求,各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实现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省上要求“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我局将抓紧与省旅游局衔接,并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将抽查摇号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三、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陕西旅游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一是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六是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和领队:一是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一是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二是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按定向和不定向、自查和直接检查两种抽查方式进行。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

定向抽查:我局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

对随机抽查对象,我局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旅游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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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5-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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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______次,正餐______次,标准:________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____________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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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桂林景点游玩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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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到阿姨家——临海的一个小渔村作客,她家不远处就是海。

一天傍晚,阿姨说明天一大早带我去海边摸海螺,我一听,兴奋极了,整夜都没有睡好觉。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迫不及待地起了床,拉着阿姨直奔海边。

啊,晨海美极了:放眼望去,天连着海,海连着天,简直让人分不清哪儿是海,哪儿是天。微风吹来,海面上荡起了阵阵涟漪,恰似一大幅飘动着的绸缎。忽然,我发现天水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太阳要出来了?”一时,我竟忘了来这里的目的——摸海螺,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眨眼间,红霞的范围慢慢扩大了,并且越来越亮。红霞也千姿百态了:有的像展翅欲飞的雄鹰,有的像飘动着的红领巾,有的则像奔腾的骏马。“啊,太美了!”我站在那里发了呆。

不知什么时候,红通通的太阳已跳出了海面,顿时,大海披上了一层桔红色的薄纱。

“啊,太美了,太美了!”我心中暗暗赞叹,我完全被陶醉了!

“娜娜,快来摸海螺呀!再不来摸,它们就要钻到底下去了。”耳边传来了阿姨的喊声。可我还是沉浸在眼前的美景中。“看,我摸到了一只大海螺!”阿姨再次大喊。这时,我才醒悟过来,寻声望去,只见阿姨正举着一只又大又黑的海螺朝着我挥动哩!我羡慕极了,连忙卷起裤管,朝阿姨跑去。可哪知这海涂就像沼泽地一样,脚刚踩下,小腿就陷入泥中去了。我只好艰难的拔出腿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阿姨身边,也摸了起来。咦,脚下怎么痒痒的?弯腰一摸,原来是一只像大拇指一般大的蟹在我脚底下捣鬼!我马上把它捡了起来,扔进了阿姨的塑料袋里。后来,我也摸到了不少的大大小小的海螺。

太阳升高了,海螺钻到泥底下去了,阿姨一个劲地催我回家吃饭,我只得恋恋不舍地跟着阿姨回了家。

海边真好玩,我忘不了这第一次去海边。

海上游玩心得5

记得那是我三年级的暑假的时候,我、爸爸、妈妈还有我的一个小伙伴,决定这个暑假到位于丹东市旁边的一个岛屿——大鹿岛。

我们出发的时候,由于忘了查找当地地图就匆匆的来了,导致第一天我们到达丹东时,找不到去大鹿岛的码头在什么地方。眼看天就要黑了,我们就找了个饭店,吃了有名的丹东炒馇子。过后,我们便找了个饭店住下了。

第二天,我们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知道怎样去码头的路的人了,于是我们请他带路,终于来到了码头。到了码头后,我们乘坐快艇来到了大鹿岛。

上岛以后,我们乘坐大巴翻过一座山来到了海边。我一看见大海,心里非常高兴,而老天也仿佛很照顾我,突然变得很晴,大海也随之变蓝,一眼望去,一望无际,天上飞着海鸥,而水里常有小鱼跳出,真是美极了。我飞快的换上泳装,跳到海水里,一会儿蛙泳,一会儿仰泳,一会儿自由泳。玩着玩着我发现海面上有一块白的东西,我过去一看,是块海蜇,我把爸爸妈妈叫来,并找了个当地人一起抓海蜇,那个人还被蜇了一下。最后我们找了塑料袋将海蜇套了进去,我想这下有陈醋蛰头可以吃了。没想到第二天它就化成水了。

我们又来到了海边的一个小山上观赏风景。远处,来来往往的货轮,天上的海鸥似乎和我一同高,很美很美。晚上,我们还吃了一顿海洋大排档(烧烤);买了一些旅游纪念品;参加海边篝火晚会;观看烟火。

现在,每当看见第一次去海边时买的纪念品,我就很怀念,怀念那蓝蓝的海;怀念那可爱的海鸥;怀念那篝火晚会;怀念那迷人的烟花;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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