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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1、乙方从事担任:____________在甲方领导下代表甲方对甲方投资开发的项目所有土建和安装等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资料进行全程办理和收集归档同时协助工程项目管理部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管。
2、乙方应按公司管理制度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细则及项目部《管理目标分解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容、公司制定的相关岗位工作内容、会议纪要等文件中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发放:每月_______日发放。
四、工资和待遇
1、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向乙方发放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资已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的费用,但不含甲方派出办事出差的各类费用。工资按照每年的物价、乙方的职称、乙方的工程经验和能力等给予上调。
2、乙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甲方为乙方购买。
3、乙方关于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上的学习或培训,甲方给予乙方带薪请假。
2、住宿:若甲方要求乙方一定要在工地住宿时甲方提供宿舍和床。被、褥及生活用品乙方自理。
3、交通费及电话费报销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在本县内乙方上班和回家的交通费用自理。
五、意外伤害保险:
由甲方办理及缴纳本合同期限内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及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做到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友爱、敬岗爱业、树立团队精神。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营私舞弊,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擅自主张而导致的后果。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乙方享受每月有四天的带薪休假期。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
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2、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发的工资付清,合同终止。
八、违约及其他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双方都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以下责任:
甲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发放乙方工资。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移交完手续后没有其它遗留问题或纠纷,甲方按约定的工资金额全额支付乙方工资。
在合同期间,乙方中间有事不能继续工作,不移交办理完手续,甲方拒发乙方应得工资。
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某种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须提前30天提出意向。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二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
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
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
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
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
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
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
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
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
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
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
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
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
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
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
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
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
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
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
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元(大写:元整)。
3)余款¥:¥元(大写: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篇3: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托管银行:(乙方)
建设单位:(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
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甲方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用于缺陷责任期内因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责任造成缺陷的维修,须足额缴纳,不得提前返还,不得挪作他用。
3、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保修义务,由丙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如丙方和承包人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修义务,经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甲方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上述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或*年后,承包人向丙方提出保证金返还申请,丙方会同承包人核实工程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后,在承包人提交的《建设工程保证金返还申请单》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
甲方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公示一周无质量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向乙方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后,方可按通知单规定数额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费用的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篇4: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业 主:
承包商:
业主将 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创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1.5%),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1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 , 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随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委托人:上海管理人:上海XX公司签定地点:____市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XX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工程地点:古北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____市财政局《____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____区财政局的浦财城11号文《____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返
篇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委托人:上海X学院
管理人: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篇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签 订 日 期:
工程施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2、
3、 本项目管理合同; 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2、
3、
4、
5、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3.
4.
5.
6.
7. 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确定施工分包单位 确定主要设备材料 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工程验收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资金条件、公司资质条件、人员组织条件、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8.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 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 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即:上级拨款应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篇8: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合同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____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经理:
篇9: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承 包 范 围:
3、承 包 方 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备案。甲乙双方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监控,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在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下,乙方应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类施工保险预先投保制度等。
4、在施工前乙方应对规定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等部位悬挂/张贴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在施工未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其他的安全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若由于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处理。
7、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8、由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租赁公司应具有特种设备租赁资质,租赁的设备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使用,在设备安装前应向甲方出示并存档。
9、在施工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要向甲方借用或租赁设备以及工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乙方须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则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管理措施进行验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以及甲乙双方各自的合同义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鉴于乙方作为具体实施施工的承包方,为避免混淆,乙方特此承诺甲方源于自身的合同地位及施工专业限制根据本条前款对乙方及乙方人员进行的进场教育或交底工作,并不免除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或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包括施工安全责任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1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为该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双方安全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应每天巡检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等,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3、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购买或使用的前述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并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责任人;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制定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措施的相关措施,并指派专人值守警示。
16、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时应到甲方办理《用火申请单》,经甲方批准后由具有电气焊上岗证人员施工,并按照《用火申请单》所批准的时效及位置实施动火作业。施工完毕现场装修人员应检查用火现场有无遗留火种。
17、施工期间应使用绝缘良好电动工具,使用专用插头与电源插座连接,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
18、乙方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悬挂安全标牌与安全标志、夜间施工设置充足照明;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及临边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
19、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乙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展开工作。
20、在项目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经市、区特种行业考核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
21、乙方对安排到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对新入职的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到甲方项目从事作业。
2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防护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2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且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发生,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4、其他规定:
四、违约责任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双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 乙方应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在巡检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违章作业施工,甲方有权立即制止并停工整改,乙方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五、其他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严格执行下列相关安全法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
六、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工程项目管理,对项目部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能和甲方负责人发生争吵。
二、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类图纸的收发和登记造册工作。
四、及时和甲方沟通,了解甲方的装修要求并与设计部进行修改施工方案。
五、检查和督导项目部的材料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材料消耗工作。
六、负责督促项目施工期间的工程进度款的上报工作。
七、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交流
八、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工期、成本控制负全责。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保修工作。
十、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十一、负责工程招标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凤险评估工作,参与工程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十三、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十四、工程部应依据各项公司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篇11: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篇12: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3: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本着对业主负责和本工程负责的态度。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杭州市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管理工作,抵制和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方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各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各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记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4、各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二上午9:00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周二下午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各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挂牌上岗。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6、各自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7、各自负责编制自己施工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各自负责建立安全管理资料。
9、各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0、各自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抽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投标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一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监理、业主现场代表安全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双方都有权力立即制止。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12、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人员进场前10天,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焊工、气焊工等)花名册,人员上岗证及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交监理备案。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事先向甲方和监理通报。
14、双方按要求给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的合格证和生产厂家资格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15、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监理、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16、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17、乙方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足额投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8、参加监理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
19、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必须使用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20、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甲方提出,由甲方协调,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2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22、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总结前一天的安全活动情况、介绍当天作业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照明、天气情况、当天主要工作内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戴情况。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活动记录采用广东省安全资料统一用表。
23、甲、乙双方应建立本施工区域内的消防管理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制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4、甲、乙双方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25、甲、乙双方应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存放和处置好设备及多余材料,从现场清除掉所有垃圾或者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
26、乙方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乙方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甲方现场负责人与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禁止将物品或其中一部分送出现场。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科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充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自行发生的事故,各自自行调查处理。
2、由于双方交叉作业引起的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各自施工区域;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乙方所有人员退场止。
2、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1
安全员:2
3、.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1
安全员:2
4、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备案一份,业主备案一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篇14: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乙方: 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轻伤几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期内达到100%,杜绝现场内的重大隐患出现。
4.现场内部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必须保证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市级文明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职责。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书》中明确的需编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编制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必须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入场工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并办理“操作人员工作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乙方的特种行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持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乙方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5)、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乙方进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设置齐全、灵敏、可靠。
(2)、乙方的机械设备和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有关部门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使用。
4.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验收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查制度。
4.8、乙方必须执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乙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甲方有权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不遵守、不执行地方政府系、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
4.13、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严格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4、乙方必须给所属职工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需佩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呈送甲方安全管理防范方案,并把方案张榜公布,做好现场标语,警示牌等安全标志。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 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一名至少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乙方因管理及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的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诉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现场卫生、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音、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不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的截止日期同时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5: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将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__个课时的__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_%。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_%),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_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_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_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__ 承包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6: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
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______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______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______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
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______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保修款: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______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修书于:________________
篇17: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
(子项名称)
工 程 地 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基桩进行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力和责任,协作配合,做好本工程质量的检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检测依据:(相应规范前打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__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__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__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__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__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0-20__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__
□《桩承载力自平衡法测试技术规程》DB45/T 564-20__
□《基桩静载试验自平衡法》JT/T 738-20__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T 50783-20__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 167-4-20__
□《港口工程基桩静载荷试验规程》JTJ 255-20__
□《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 81-01-20__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__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__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__年版)GB 50021-20__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__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 45-02-20__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__
二、 检测工作范围、数量:
2.1 工程概况:
2.2 检测范围::√静载试验,□高应变动测,£低应变动测,√声波透射法检测,√钻芯法检测,□锚杆检测,□动力触探检测,□复合地基检测,□岩基载荷试验检测。
2.3 检测数量: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及时间:
3.1 提供资料一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基础桩平面布置图以及各检测桩的编号、桩长、桩身直径、施工日期等。
3.2 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现场检测前。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及时间:
4.1 资料名称:基桩检测报告。
4.2 份数:一式六份,超过六份另行计费。
4.3 时间:现场检测(试验)完成后7个工作日。
五、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5.1根据本合同2.3条约定的检测数量与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总检测费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若检测过程中发生二次进退场,进退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计取费用;检测数量超出本合同2.3条约定的检测数量,则超出的检测费用按照超出的检测数量乘以本工程上述单价计取。
5.2检测费拨付办法:
⑴ 按单体工程计算,乙方完成该单体静载试验的现场检测工作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体检测费的90%作为工程进度款。
⑵ 乙方提供该单体报告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体工程款余款。
六、 双方责任:
6.1 甲方
6.1.1负责基桩检测试验场地修整涉及的机械台班及人工,换填平台的砖渣或石块及配电箱、电缆等其它材料,基桩试验场地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开挖试验基坑,平整试验场地,确保检测场地道路畅通、静载试验钢梁承台地基平整及硬化处理(视场地情况)、静载试验桩帽处理。
②负责声波透射法检测桩声测管的埋设并确保通管,负责试验前开挖桩头并割管灌水。
③钻芯法检测场地要求:开挖出露桩顶,以桩中心为中心平整并压实4×4米的平面,桩顶面应平齐于或稍低于周边地面标高,进行钻芯的桩临近应有清水水源,准确测量钻芯时的桩顶标高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钻芯完成后,由甲方负责钻芯孔的回灌封闭。
④以桩中心平整出12m×12m的场地,如场地是回填土,则需施工单位配合对桩周边土层进行压实,建议打混凝土垫层,提供足够的上拔反力。
⑤保证进场、吊装道路的畅通及现场用电(需安装分级电箱到试验点约3m处),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及各种配合。乙方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现场检测。
6.1.2 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
6.2 乙方
6.2.1 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后3天后进场,并根据检测方案中工期完成现场静载试验工作(遇雨天等特殊情况则顺延)。
6.2.2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检测,按合同的要求和规定的进度,提交检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2.3负责机械进退场及现场装卸等费用。
七、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场前应做的工作,因而造成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成果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从现场检测开始起至现场检测结束并退场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每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窝工费人民币 / 元整/天(¥ / 元/天)。
7.2由于乙方提供的试验成果资料质量的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7.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拨付检测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检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不请款的除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检测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检测费千分之一。
7.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建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价款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所有合同条款履行结束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广西云科岩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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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个人总结_心得体会范文_网
两年来,在委党组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在学习方面,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政治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按照委机关的统一安排,比较系统的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通过学习,增强了共产主义信念,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人生观、价值观更加明确,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消除了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对党在新形势下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二是突出法律法规的学习。2002年10月,到委重点办工作后,为尽快理清工作思路,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我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先后认真学习了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增强了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突出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转换岗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深感自己的专业知识无法满足新工作、新岗位的需要。为此,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我主动积极的自学专业知识,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退让,力求吃透弄清,比较快的掌握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知识,为开展、完成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注重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掌握了计算机操作知识,适应了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二、扎实搞好本职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方面,按照处室的岗位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具体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委领导、处室领导一起多次现场勘察,落实2003、2004年重点工程项目;认真对工程进行拆迁摸底,熟悉掌握工程规模,确定工程内容,在此基础上和有关处室一同编写了新建项目和整治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参与了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审查,办理委管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编写了近40项重点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完成了招投标的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工作。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2003年至2004年,我办负责了多项委管工程的具体建设、施工任务。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我主要负责重点工程施工管理、现场协调、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社会协作、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首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次深入现场,掌握了解工程情况,从质量进度等环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出整改和调整,召开了多次工程调度会,明确工程进度质量责任,严格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其次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工程协调和服务工作。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在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直接指挥和参与下,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做好了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组织召开了相关的工程协调会,解决了部分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一些难点和重大问题,主动协调,努力解决。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相关单位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协调工作,几次甚至十几次地前往有关单位谈判协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解决了大部分问题。同时,把管线综合与工程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解决了供电、电信、天然气、上水、排水、通讯等管线的迁改和敷设问题,做到了管线综合、布局合理、工序顺畅,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较好地服务和有力地协调保障。两年间,共负责了安宁594#路拓建工程、安宁582#路拓建工程、安宁519号路、593号路拓建工程、351-1号、412号路拓建工程、工林路拓建工程、定西南路拓建工程、酒泉路老街(光华宾馆~卷烟厂)拓建工程、大沙坪南支路拓建工程、建工中路拓建工程、永昌路南段拓建工程、正宁路拓建工程、城关黄河大桥北匝道拓建工程、马滩南河道清淤工程、武威路南口改建工程、刘沙公路整治工程、战备路整治工程、金城路拓建工程、龚家湾北街拓建工程、柳敦路拓建工程、146#路改建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等23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其中工林路拓建工程等16项现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兰州市重点工程的管理,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委领导的安排意见,本人通过网上查找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办法,进行了《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资料搜集工作,在掌握大量基础资料后,现已草拟出《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草案,做好了出台兰州市重点工程有关管理规则的基础准备工作。同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处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整理编制出了:兰州市重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表、标段划分表、中标统计表、工程进度表、问题汇总表、工程检查表、工程综合管理表、工程付款一览表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管理表格,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做到情况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为领导及时掌握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是做好服务工作。在做好主要工作的同时,本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与社会单位、市民群众有关问题、矛盾,在诸如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组织、避免施工扰民、道路沿线单位留置路口、接上水、排污水等细节问题上,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用心排忧的态度,做好服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和市民群众的肯定,也树立了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我还负责本处室的内勤工作,做好了文件收发、文件草拟及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及其他内勤内务工作,及时编撰写了近30个委管工程的单项工程简介,多次撰写了各级领导的检查汇报材料和与兄弟城市的交流材料,较好的为领导和同事提供了服务。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廉洁自律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学习了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报告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增强了廉政意识。二是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省、市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自己权力,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三是严格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不签人情字、不办关系事,不推诿扯皮,不谋取私利。四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好高骛远,不盲目攀比,做到严格管理自己、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思想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过去两年,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都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对新知识、新理论涉猎的较少,学的不透;二是工作中开拓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重点工程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上还没有理出好的思路;三是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但在把握全局,宏观综合管理能力上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四、今后的工作思路面对近年来越来越繁重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会一如既往地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支持配合领导,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拟任岗位的要求,加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补充新的知识和理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的需要。二是加强开拓进取意识,不断拓宽观念,理清思路,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正确把握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提高全局观和宏观管理能力,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9: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合同
合__同__条__款
甲方:市建委科教处
乙方:标准主编单位
丙方:保证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
2.乙方在____年__月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所编标准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丙方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条件和补助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丙方负连带责任。
3.各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提供各自负担的经费。按合同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和丙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须修改某项条款,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条款需追加经费时,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负责。
5.标准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经鉴定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充编制。补充编制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补充编制的条件由乙方负责。如补充编制后仍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甲方提供的编制经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偿还,丙方负连带责任。
6.标准批准颁布后由甲方负责印刷发行,并组织贯标培训。任何人未经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发行及组织贯标培训。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给乙方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应追回甲方已拨的全部经费。
其余内容见下表:
标准名称
新编______□
修订______□
在编国标__□进度计划征求意见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送审稿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批稿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归类
1、城乡规划:____________□
2、城乡工程测量:________□
3、城镇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镇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镇给水:____________□
6、城镇燃气:____________□
7、城镇供热:____________□
8、城镇市容环境卫生:____□
9、城镇风景园林:________□
10、城镇工程防灾:________□
11、建筑设计:____________□
12、建筑地基基础及勘察:__□
13、建筑结构与房地产:____□
1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__□
15、建材应用:____________□
16、建筑节能:____________□
17、信息技术:____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____□
编制的目的、意义:
编制的必要性: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主编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称: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主管部门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称: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主管部门负责人:年龄:学历:
职____称:职务:电话:
篇20: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在江河湖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查和出具同意文件实行分级办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和出具同意文件: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文件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文件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四)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在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事先征求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其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的分级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入河排污口需经设置同意部门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