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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心组工作条例(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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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1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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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

在沪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

合同类别:完成一定工作,自年 月 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4、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对调整情况进行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工时方面的规定,结合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第项:

①月工资: 元/月。

②日工资: 元/日,待工工资: 元/日,双方未约定待工工资的,待工日执行日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另行书面约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4、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在下一个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适用于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资。

6、甲方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漏保。

7、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

8、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查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作地点或者甲方工商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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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中心组学习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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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管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全系统内部开展“创建学习型队伍”,在党组班子成员中创建“学习型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总结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将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组织,精心计划

坚持学习管理制度化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学习制度,能否坚持好,关系到是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去理清工作思路,进而联系本镇实际更好地落实上级各项政策。为此,城管局中心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整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学习计划。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由倪军同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李跃斌任副组长,负责日

1 常学习工作。学习资料收存归档。领导小组要求每人记好学

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每次学习的体会,要在下次中心组学习交流会上经验交流。及时将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以及中心组成员的笔记等归档。

(二)落实学习推进机制。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度都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做到“三个落实”和“三个结合”。“三个落实”是指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方法落实。时间上,中心组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 天,每月集中学习不能少于1次。内容上,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方法上,针对不同的与会对象和阶段性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选择具体的学习方法,如集中学习、外出考察、专家讲座、现场调研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学习原则上,中心组努力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相结合;把学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把学习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水平相结合。

(三)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坚持在每次学习前将通知发放到个人,其中包括需要学习的内容、学习的重点、学习的要求等,让中心组成员能提前预习,提高学习质效。实行签到、请假制度,因工作无法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进行补课。多年来,认真履行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目的和要求,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中心组学习的出勤率都保证在 %以上。考勤制度用制度的形式保障了理论学习的制度化。

二、拓宽途径,深化内容,确保学习过程多样化

局中心组学习在总体上坚持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化的方式,广泛学习,深入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以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2 (一)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每次学习有一个主题,

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发言,做到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有指导性。并围绕阶段性主题展开学习,特别是上级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在个人自学和讲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化优势,在网上学习。

(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请进来”把先进的理念引进来,从思想上清楚的认识到理念改变思维。“走出去”即主动与县内外职能部门、党校等联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与先进地区的沟通学习和交流。

(三)研究性与课题化相结合。中心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联系工作实际,确定每年研讨的课题,根据课题内容,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

三、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推动理论学习实践化

加强理论学习,目的是提高实践的本领,更好的推进工作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做到学以致用。

(一)注重理论武装头脑,在推进思想大解放上下功夫。按“学理论、转观念、出思路、定策略、强班子”的学习目标,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我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对策。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在打造干事型队伍上下功夫。中心组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有目的的引导成员通过学习明确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主动地把理论文化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的动力,真正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提高了解决实际矛盾和应对当前新形势下新问题的能力,使各项工作能够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科学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生产要素中,人是最能动的因素,只有人发展了,时刻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实践好。根据这一理论,乡党委中心组认为,要实现瓦砾更大发展,铸造新的辉煌,就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办事、公

3 正用人,讲正气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工作扎实、作风优良的干

部队伍。因此,我乡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县委提出的打造一支“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五事”干部队伍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抓人促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攻坚克难、善于团结合作、富于开拓创新的地方核心领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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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内监督相关问答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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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相关问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法规。大家知道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随着第一范文网小编来吧!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问答: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条例》吸收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把握。

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如果纪律都守不住,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二是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员干部蜕变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一开始就受到严格监督和约束,及时认识和改正错误,就可以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三是深化了对“树木”和“森林”关系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失去对全局的判断和把握。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讲政治、顾大局,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四种形态”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要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这在《条例》各章都有具体体现。一是始终扭住“常态”。《条例》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二是合理把握“大多数”和“少数”。《条例》规定:“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人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这表明监督执纪的过程,也是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对不太严重或比较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根据其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要把那些相信组织、迷途知返的违纪党员干部,同拒不悔改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区分开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将“惩”与“治”结合起来。三是紧紧盯住“极少数”。《条例》规定:“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这就是说,对严重违纪问题要严厉惩处,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氛围。

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党组织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条例》围绕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对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委(党组)来说,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严格约束。对纪委来说,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来说,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以担当落实责任,以行动诠释忠诚,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于近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施行,请谈谈《条例》出台的有关背景和起草过程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连续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内监督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xx大以来,代表党中央郑重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这些年来,党的各级组织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在党内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一系列党内监督的好制度。从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要求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开始,我们党经过十三年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思路。因此,在党的xx大以后出台党内监督条例的时机基本成熟。

在充分吸收1990年和1995年两次成立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班子,着手起草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1月,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牵头,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中央党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起草工作班子,加大了工作力度。整个起草工作是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起草期间,对起草中涉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具体指导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都认真审阅《条例》,分别提出重要修改意见。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会多次专题审议该《条例》,这些都为《条例》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条例》稿先后广泛征求了部分省(区、市)党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负责人、全国党建研究会负责人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的xx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几上几下,集思广益,数易其稿,最后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可以说,《条例》充分体现了全党的意志,集中了全党的智慧。

谈谈《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设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6600余字。第一章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第二章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第三章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每项制度列为一节。第四章规定了实施《条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规定了《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条例》通篇贯穿了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力求用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组织的战斗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作用巨大。制定这样的条例,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一项创举。这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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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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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合计________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整。(原楼价为________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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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理论学习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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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解放思想、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与时俱进的重要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党员干部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努力学习、终生学习。自己只有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才始终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一、更新观念,终身学习

学习是提高修养的必要前提。对于机关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决策水平、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结合共青团工作和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整顿工作作风、树立共青团形象为重点,做到“人人都是一面旗帜,个个都是共青团形象”,明确加强学习、改进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素质。要深刻领会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刻把握重要思想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各种理论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

二、勇于探索,与时俱进

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对党员干部的挑战,因此,党员干部要勇于摈弃旧事物、接受新事物,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主动地、迫切地学习新知识,开拓进取,更新观念,始终站在时代的潮头,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为党员干部就要深入研究我们要怎样为群众办实事,怎样快速地去实现小康社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要做到知行合一。

为了避免政治理论学习中“空对空”——不着边际地泛泛而谈,避免“照搬照读”宣言式地说教,避免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搞应付等现象,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确定学习内容,注重突出了“三个结合”。一是注重学习与了解党的知识相结合。二是注重学习与思考相结合。避免学习时带着两只耳朵听,无事一身轻现象。三是注重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促进了单位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努力奋斗,实现伟大中国梦

中国梦,是让每一个积极进取的中国人,形成世世代代的信念: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如果没有中国梦,人才会流失,人心会不稳,因为这是引导人积极向上的原动力。党员干部如何作为才能实现“中国梦”呢?首先,要树立高尚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对外界的辨别能力。“中国梦”的实现首先需要党员干部自身能力的提高,才能为实现它提供强有力的先锋力量基础。

其次,把个人理想与“中国梦”结合起来,时时刻刻在思想上要有为“中国梦”奋斗终身的准备。“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想,个人的理想不应与“中国梦”相冲突,而是为“中国梦”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党员干部必须实事求是,从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发,踏踏实实工作,发挥好“螺丝钉”的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梦”会很快得到实现。

总之,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必须要掌握最新、最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努力学习,将学习作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习中不断的提高自己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始终成为引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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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中心组学习心得范文_党委中心组学习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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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xx年5月17日 地点:2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主持:王

学习内容:

《报告 》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

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三)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五)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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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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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全文

为了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名词解释】 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单建地下空间和结建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五条【协调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市国土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用地管理。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公用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综合管理。

市房地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权属管理。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资金保障】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八条【分层要求】 本市地下空间实行分层利用。在竖向上分为表层、浅层、中层和深层。其中表层为地表至负五米、浅层为负五米至负三十米、中层为负三十米至负五十米、深层为负五十米以下。

表层优先安排地下管线,其中道路、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用地的表层只作为基础设施空间使用,原则上不得进行商业开发;浅层优先安排综合管廊、人行通道、下穿立交、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中层优先安排轨道交通、隧道、地下特种管廊;深层主要用于远期开发。

第九条【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并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下空间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市政设施、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的空间范围等。

第十条【专项规划】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交通、地下市政、人民防空工程等各类专业规划组成。具体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建设适宜性评估、地下空间功能分区、竖向分层、地下空间建设重点区域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指引、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等。

涉及地下空间安排的各类专业规划,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地下空间开发范围、竖向分层、开发深度、建筑面积、使用性质、连通要求、出入口位置,以及人民防空工程的类型、范围、建筑面积等。

对于规划确定的重点地段、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列入近期建设计划的地下空间,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规划调整】 经批准的地下空间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规划条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位置、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可建设范围、建筑面积、容积率、开发深度、竖向分层、连接通道及出入口位置、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要求等。

第十四条【规划许可】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使用权的取得】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列入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一项目分期建设的,市国土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据规划许可,可以分期核发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第十六条【使用权出让方式】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一)附着于地下交通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且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建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情形。

第十七条【用地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手续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办理。

第十八条【使用权出让年限】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途确定,不得超过相同用途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第十九条【使用权出让金】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综合考虑竖向分层和使用功能,以及单建和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周边同类用地性质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要求】 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不得改变和影响规划确定的地表土地使用功能及性质。

第二十一条【工程设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表建设相协调。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文件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及要求外,还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用途、界址、面积等;配建人民防空设施的,应当明确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等级、位置、面积、性质。

第二十二条【施工许可】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二十三条【施工要求】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施工,应当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及相关基础设施应当及时恢复。

第二十四条【施工安全】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人民防空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地表及周边的建筑和设施、文物、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调查、记录,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二十五条【连通要求】 规划条件对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有连通要求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明确与相邻建筑的连通方案。相邻建筑已经按照规划预留连通位置的,新建项目的连通位置应当与之相衔接。新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衔接段的地下通道,并可以依法取得地下通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条件对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未明确连通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与相邻建筑所有权人,就连通位置、连接通道标高、实施建设主体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形成连通方案,纳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一并提交审核。

第二十六条【连通管理】 地下空间需要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等用地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施工安全控制】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相邻地下设施安全保护的要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明确隧道、地铁、综合管廊等大型地下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需要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前应当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施工保护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周边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项设施的安全进行监测和检测,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优先开发】 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开发其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地下空间的除外。

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其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地下空间规划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

第二十九条【综合管廊】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过程中,配套建设综合管廊,集中敷设。

已明确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不予另行安排地下管线路由。

第三十条【地下管线】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隧道、地铁、综合管廊、地下道路等公益性设施以及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三条【结建人民防空工程】 新建民用建筑符合人民防空结建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易地修建。

第三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许可】 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依法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结建人民防空工程应当随地表建筑一并办理立项及规划、用地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未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市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验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改动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单位应当按照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补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补偿。

第三十七条【平战结合要求】平战结合的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其防护设施的完好,确保战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第六章 权属登记管理

第三十八条【土地使用和建筑物权属登记】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单独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与其地表部分一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范围,按照土地审批文件中载明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确定。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范围,按照竣工规划验收文件载明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外围所及的范围确定。

第三十九条【地下建筑物权属登记】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登记,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为小区业主按照规划配建的地下车库(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除外。

地表建筑物所有权人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单独办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四十条【权属登记要求】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字样。

第四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所有权】 单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权属,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经依法批准结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四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权属管理】 单建的国有人民防空工程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到市房地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权属登记手续,由所有权人依法办理。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权登记。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未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租赁。

第七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三条【预售许可 】 地下空间建筑物、构筑物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建筑物、构筑物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和无固定实体界址的商业铺位、为非住宅配建的地下车库(位)不得销(预)售。

第四十四条【征用要求】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第四十五条【日常维护】 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对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并配合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第四十六条【安全责任】 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等。

第四十七条【信息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并实现各专业系统的信息共享。

市城乡规划、国土、建设、房地、公用、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并将普查结果纳入地下空间信息系统。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罚则一】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及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罚则二】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罚则三】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参照执行】 各县(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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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理论学习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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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号,我有幸参加了区委党校组织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干部培训班。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社区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本次培训活动提高了我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让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受益非浅。

一、社区工作,举足轻重,责任重大。

通过这次学习,首先给我的印象就是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社区工作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责任重大。各部门都对社区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做了指导,总的感受就是党和国家对社区工作相当重视,同时经过这半年的工作实践,觉得社区群众对社区各项服务职能的要求也随着群众意识的发展不断提高,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我们工作的好与坏,上牵涉到党和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下影响着千家万户的群众利益和生活,我感到身上的担子是十分沉重的,加强了我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社区工作要围绕服务主题。

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是社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社区工作包罗万象,大到婚丧嫁娶,小到衣食住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群众在各方面的需求不断的变化和发展。我们作为社区工作者,要充分掌握人民群众的所想所需,本着服务于民的宗旨,开展各项工作。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结合我社区工作特点及工作需要,为群众解决紧急的问题。我社区的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着为老年和弱势群体“服务”这个主题,

三、开展社区工作,需要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

党和政府提倡和—谐社会,而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的细胞,细胞的和—谐才能保证整个社会、国家的和—谐。社区作为基层工作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我们锦绣社区筹委会所管辖的锦绣东方小区是成都市惠民工程,安置了老东郊21家企业一万多名的离退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进入我们的社区,社区工作变得日益繁重复杂起来。时代的发展,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开拓创新,强化载体建设,宽思路、多渠道的为民服务。积极探索老龄社区的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工作思路。组织群众开展各项喜闻乐见形式的活动,并不断激发群众的参与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的意识,使群众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相结合。

四、社区工作要求社区干部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

新的时期对我们的社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要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组织管理素质、心理和身体素质。作为一名刚参加社区工作的社区干部我更应该积极向老一代社区工作者学习,多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树立为群众无私奉献的思想观念,做到进百家门,解百家难,暖百家情。同时,要充分发挥我们年龄的优势,牵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不断开拓进取,为社区工作注入年轻的、积极的、更新的因素,成为社区工作的生力军。

经过这四天的学习,我深切的感受到各级领导对社区工作和社区干部的重视,我更加有信心和决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好的为居民群众服务。为我们和—谐社区建和居民群众设多做事,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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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干部处罚条例学习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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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为期两个多月的学习后,更加坚固了我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再认识,领悟到党员及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从思想和行动上修正自己,才能真正地服务人民。

对于道德修养,我们从小至今接受的教育可谓时刻相伴,我们都十分清楚何谓好、何谓不好。对于公务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要求也更高,我们也十分清楚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尽管如此,在我们身边仍时有违背社会道德乃至触犯党纪国法情况发生。这就警醒我们,必须时刻把握住自我,必须在做人、做官、处世、干事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做人必须要堂堂正正。做人是做官的前提,做好人不一定能做好官,但做好官必须先做好人。一是要有坚定的信念。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理想信念淡化或丢掉了,就如人没有灵魂。二是要有宽厚的胸怀。宽厚的胸怀是一种品格,唯宽可以载物、唯厚可以容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从大家出发,多关心、少排斥,多谦让、少争执,多宽容、少计较。把自己看小一点,把他人看重一点,把名利看小一点,把责任看重一点,只有这样,在处理涉及个人利益问题时才能摆正好自己的位置,对待个人进退得失时才能多一份坦然,在处理同事关系时就会增加几份宽容。三是要有平常心。拥有平常心态,才能有老百姓的平和心态对待人和事,才能爱岗敬业,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才能甘过平淡的生活,才能知足常乐。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职位是暂时的,做人是永恒的。

做官必须要清清白白。常言道“人无德不立,官无德无为”。在当代,各种诱惑很多,各种考验无时不在。如何清清白白做官?一是要常放弃非分之想。常言道“一念之差,足丧生平之善”,只要你占了一个岗位,就要在其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决不能“雀占鸠巢”。二是常思贪欲之害。贪欲是人生的大敌,如此教训颇多。三是常思监督之益。古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觉接受监督,本身是对党员及领导干部的保护和帮助。监督正是指点迷津,避免误入歧途深渊的有效手段。

处世必须要平平淡淡。个人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政治清醒,按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同时更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为公,也可以为私,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正确使用权力既可以为人民,也可以为自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该想的不要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要谨慎社会交往,在处理朋友关系时,切忌只讲关系不讲原则,只讲义气不讲是非,更不能把朋友的感情关系变成庸俗的金钱利益关系。

干事必须要踏踏实实。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多做有利于人民的事。一是要想干事。一个干部有所为有所无为取决于想不想干事。只有想干事,才能在其相应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才能主动面对问题或矛盾去思考去解决。二是要干成事。要干成事,就需要责任心,存公心排杂念,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工作。三是不出事。这是准则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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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发言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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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既积极主动阐释好中国道路、中国特色,又有效维护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不仅令国人振奋,也让世界瞩目。找到中国道路的成功密码,阐释好中国道路的文化基因,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

一、弄通中国道路的“道统”

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是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就必须搞清楚中国道路的“道统”,就必须厘清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说清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脉相承的“脉”到底是什么。在中国道路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才能够万变不离其宗,在坚守马克思主义“道统”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和新的举措。

二、说清楚中国道路的“智慧”

周易有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方案都是“器”,归根结底是源于中国智慧。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同,人民的需要和要求不同,他们谋求发展造福人民的具体路径当然可以不同。基于西方理性主义原则开辟的工业化现代化道路,的确给人类文明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存状况,但是,其带来的全球性问题,例如生态危机、人与人关系紧张、自我身心之间的对立等等,也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都是源于其非此即彼、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心物不二、求同存异的思维方式,恰恰可以和现代工业文明优势互补,为人类命运指向光明的前景。

三、讲明白中国道路的“意义”

正是因为搞得懂中国道路的“道统”,我们才能在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基础上,更加坚信中国道路蕴含的真理的力量和道义的力量,才能够紧紧抓住中国道路的成功密码,使得中国道路越走越宽广,越来越辉煌,从而使中国道路不仅是立足于现实而且是指向未来的,从而具有了历史意义。正是因为说清楚了中国道路的“智慧”,才使得中国道路不仅在当代中国具有地域性的特殊性,而且具备了当今世界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性,从而为别的国家和民族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提供了基本原则,从而具有了世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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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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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重新修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下面是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第十七条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乡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六章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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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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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执政党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作为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局,全面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强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抢前抓早,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新高潮。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聘请专家学者讲座学,班子成员辅导学,党员干部集中学,专栏专题深入学等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要义,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形成常态化的一把手带头学,班子成员领先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的新格局。

第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起抓,一体执行的新常态。要把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和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的行为底线,全面贯彻执行到位,关健要突出落实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全市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面大,廉政风险点多。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全方位模范带头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带头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带头加强学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的文章;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要在全局形成党组、总支、支部、党小组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基层单位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第三,强化执纪立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突出执纪理念的转变。即: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其次,要突出监督问责。要在发挥好组织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建设,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从而让环保审批、环保管理、环保执法等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强化立行立改,不断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全面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四结合。一是把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与“三严三实”教育相结合。对照新《准则》和《条例》,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环保“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二是与为经济发展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深入企业进行环保技术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三是与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相结合。开展环保执法大排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着重清查环境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行为。四是与推进污染减排相结合。加大对水、气、声、渣污染治理,不断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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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理论学习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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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工作实际,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锻造一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机关干部队伍,树立机关新形象,局党组适时作出了开展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决定。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教育局成立了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小组,制订了学习方案,确定了学习内容,规定了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提出了学习要求。十个月来,按照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四型机关思路,在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先后进行了党章党纪、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教育形象、爱我红安、依法守纪、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专题学习,通过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努力,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成效较为明显。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注重学习态度的端正,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

学习是提高修养的必要前提。对于机关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决策水平、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早在第一次学习会上,陈局长就站在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树立教育形象、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三个方面,阐述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必然性,为统一全体干部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局领导结合教育工作和机关工作实际,坚持以整顿机关作风、树好教育形象为重点,明确提出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是一面旗帜,个个都是教育形象”,通过分析教育工作、教育行风、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使全体机关干部明确了加强学习、改进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学习讨论发言中,结合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各抒己见,从不同的侧面谈论了各自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特别是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女干部、女职工,积极参与学习讨原创网站#url#论,大胆上台发言,体会深刻,见解独到,既提高了认识,又受到了锻炼。从政治理论学习总的情况来看,大家对学习的认识是到位的,都能自觉按时参加学习,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整个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做到了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讨论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二、注重学习制度的落实,努力加强学习的规范性

十个月来,我们在学习制度的严肃性与灵活性上进行了深入研讨,采取了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在学习中建立和完善了发言、撰写心得体会、自学理论书籍等学习制度,并脚踏实地地抓了学习制度的落实。一是把好学习例会落实关。为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局机关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学习中还专门安排局办公室,进行学习记录,并对学习记录进行整理和保管。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模范地履行学习职责。即使是在矛盾较为集中时期,在日常事务繁杂情况下,以陈局长为首的局领导坚持了带头学。在班子领导的重视和榜样示范下,一周一次,每次时间在2个小时左右的政治理论学习,已经成为了工作惯例。二是把好知识巩固关。为了让所学的知识真正入脑、入骨,为大家所用,注重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结合现实谈政治,结合教育谈学习,结合自身谈体会,使学有所用,以提高学习积极性。三是把好学习责任关。我们形成了一系列的学习管理规定,从考勤、请假、笔记、考核等几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

三、注重学习内容的落实,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在学习过程中,为了避免政治理论学习中“空对空”——不着边际地泛泛而谈,避免“照搬照读”宣言式地说教,避免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搞应付等现象,我们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确定学习内容,注重突出了“三个结合”。一是注重学习与了解党的知识相结合。组织大家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请来文物局王绍华同志给大家讲革命传统,讲红安光荣的革命历史。二是注重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为了避免少数同志学习时带着两只耳朵听,无事一身轻现象,我们要求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谈体会,要求全体干部人人写心得。领导班子也不例外,比如说陈局长,事务多,工作忙,但率先垂范,写有长

达十余页三千余字的学习心得。另外,根据工作安排,我们还组织人员对干部学习心得撰写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基本上做到了人人有笔记,人人有心得体会,局机关办了一期学习心得专栏,各二级单位也相应办了专栏。三是注重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想结合。围绕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我们将学习机关一系列管理制度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学习了《关于教育局机关科室包乡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管理的若干规定》、《教育局机关卫生管理办法》,促进了机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注重学习时间的落实,切实保证理论学习的经常性

三个月来,我们较好地坚持了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安排了学习内容,布置了学习任务,坚持了学习预告制,每次集中学习先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到人,预先明确学习的具体任务,便于机关干部尽早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学习。初步统计,前段的政治理论学习共完成了《党章》等5个专题的学习任务,开展了理论学习及交流2次,举办专题讲座1次。由于学习活动做到了经常性,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自觉学,周五集中学,其他时间分散学、个人自学的良好学习局面,保证了学习时间的落实。全体机关干部做到了有事做事,无事主动学习,一改过去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网玩游戏,串门聊天等不良现象。有的干部还利用业余时间抓紧学习,如办公室主任赵少东同志,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但他勤于钻研,敏于思考,抓住教育工作的亮点,与人合作,撰写的三篇新闻稿件,分别被《湖北日报》b1版头条和《黄冈日报》头版头条刊用,在广大教职工和教育通

讯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在杨局长的指导下,调研股陈化群同志以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为切入点,撰写的新闻消息,被《黄冈日报》等新闻媒体采用,撰写的《着力创建四型机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文,被《红安政府工作》采用,作为政府工作经验,印发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局机关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作法,被《黄冈教育简报》、《湖北教育》作为经验推介。

总的来说,十个月来的政治学习取得了预期的成效。通过学习,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转变工作作风、树好教育形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客观分析了科室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初步进行了整改,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机关的形象进一步端正。这一活动得到了上级和领导的肯定,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好评。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在学习的形式上还有些单调,今后要力求有所创新,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使政治理论学习更富有成效。二是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干部之间在学习理解的深度上还存在不平衡现象,有的干部心得体会文章停留在表面上,还不够深刻,甚至存在抄报纸、网上下载现象。三是学习的效果还不均衡。少数单位、少数同志“学”与“做”脱节,没有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识没有上去,整改没有落实,突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存在边学边犯现象。对这些问题,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正。

政治理论学习是一种形式、一种过程,根本的目的是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树好机关干部的整体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局党组希望机关和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这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做到认识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变化、工作上有新进展、实践中有新成效,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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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页3]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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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建立执纪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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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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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汇报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党工委中心学习组以学习贯彻各级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市委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进取,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不断加大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化建设

党工委把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党工委各中心组成员除参加中心组学习的规定动作外,还要定期到村委会、社区、重点企业走访调查、收集民意,充分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为把理论学习的“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近几年来,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集中学习制度、中心发言制度、学习体会交流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学习考核制度等,做到时间、经费、人员、制度、档案五落实,要求中心组学习做到有年度学习计划、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考勤登记、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有学习专项经费。如,党工委每年从党建经费中拨出5000元,作为学习中心组用于购买辅导书籍和聘请专家教授上课等专项经费,党刊、优秀理论读本等学习资料均做到人手一册,为理论学习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讲究方法,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务求实效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学习内容。本着精干、管用的原则,结合形势精选学习内容,给班子成员灌输中心思想,更新价值观念,提高理论层次。上半年,党工委中心组邀请**市、**市市党校等2名老师到我街与党工委中心组成员一起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三旧”改造及规划,开展分析讨论、实地调研,进一步认清了发展的重点和方向。今年以来,党工委学习中心组开设专题讲座2场,集中研讨学习15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10多篇,参与率达100%。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党工委把领导干部每月到村(居)挂钩联系点调查研究作为理论学习的硬任务。每年严格按照定立题、计划、审定、调查、研讨、推介等六个环节,成立重点课题调研组,由工委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调研成果直接与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指标挂钩。

三是学习方式多样化。采取交流式、研讨式、辅导式、调研式和解剖式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心组学习,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半年,党工委组织了中心组成员到先进地区佛山、珠海等地参观学习,亲身体会发达地区的发展速度和思想解放的程度,学习他们的“三旧”改造成功经验,为我街“优二进三”发展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切身体会到,结合当地实际,找准结合点是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的关键,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充分运用理论指导具体工作。

一是理论学习要和实际工作相结合,着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紧紧围绕本街工作重点、难点、进程和新问题,要求中心组成员“分片包干”,进行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材料,同时要形成文字材料,有价值的要形成调研论文,有利于指导往后的工作。今年,我们根据全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确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调研课题,对党工委学习中心组下步的学习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中心组学习,推动了我街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三旧”改造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两个多月的宣传发动工作,**街道的“三旧”改造取得了重大突破,试点单位杉甫村“三旧”改造工作在7月初初战告捷,村民全数同意“三旧”改造,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为中东西“三旧”改造打响胜利的第一炮。二是经济稳步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上半年,**街道社会总产出47.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29%;工业总产值4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6%;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2.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64%;生产总值(gdp)9.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9%;外贸出口总值1493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75%;税收总收入29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财政收入1.49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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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模板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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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离石区信用社党委的要求,我信用社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使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和《准则》,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集体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时刻保持警醒和忧患意识,铸就思想道德防线;时常反思自己,用《条例》和《准则》检查对照自己,做一名廉政的公仆。 银行从业之道,贵在廉洁,廉洁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不能坚持依法廉洁从业、遵守职业操守,就会失去拓展市场赢得客户能力的基础;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的考验,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每天与钱打交道,要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以下几点做到廉洁,从而达到反腐的目的: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抵制住诱惑,端正职业道德思想,要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集体发展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集体。

三、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责任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决按照廉洁从业的要求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总之,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 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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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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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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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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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理论武装,激发创先争优的精神动力

1、增强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党组、支部的核心、阵地作用,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结合起来,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通过增强学习力,提升创新力、执行力。

2、突出主题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和党员的轮训,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开展“忆党恩、颂党情”、“爱党爱国爱江都”、“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面旗”、“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鼓舞人、激励人,营造激情干事、大干快上的工作氛围。

3、开展特色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学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展望”、第九届“龙川学习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理论研讨会、外出参观学习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加强组织建设,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4、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市委提出的“跨越争先推进科学发展,创新实干建设和谐江都”的主题和争创“龙川先锋”的实践载体,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和努力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人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

5、加强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2月份对本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一次调整。7月底前对现任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改选,届时,支部委员会将向支部大会报告近3年来的工作情况。年内,拟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6月份讨论一名预备党员转正。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6、充分发挥组织功能。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支部活动,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4次,支委会或小组会不少于5次,落实党课制度,定期组织收看党建电教片,3月底前更新“党员创争园地”内容。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年内将党费分两次上缴机关党工委,并将交纳情况进行公示。

三、注重作风建设,打造创先争优的干部团队

7、贯彻会议精神。按照扬州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本办《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意见》,围绕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强五种能力”、“大兴五种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大局意识、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奉献精神等问题,按照“学习提高、对照检查、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8、配强干部队伍。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半年,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民主评议、任前考察、党组研究的标准和程序,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使用,从而优化用人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9、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准军事化”建设为载体,以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机关建设。一季度,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办事人员分别签订履行“一岗双责”和履行工作职责承诺书。年内,视情修订完善现行规章制度,适时出台事业性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10、加强效能建设。继续依托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服务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联系与协作,继续以“方便、快捷、高效”为目标,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适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业务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审批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四、深化廉政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11、加强党纪国法教育。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规定;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12、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明确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制定下发《领导班子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13、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办《政务公开制度》,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衡系统,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坚持集体研究、政府采购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网上公开、张贴公示等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14、严格检查考核。年内,将面向党政机关、服务对象适时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求我办在能力作风、行政服务、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年底,组织领导班子个人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和民主评议活动,同时接受市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创先争优的工作活力

15、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充分发挥党、工、妇、团四位一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小型、多样、分散、业余的原则,坚持党群互动,统一安排。在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的同时,年内组织3—4次小型文体活动比赛,择机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平时提倡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的读书和文体活动,以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上半年,组织全办40岁以上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16、继续开展结对共建和献爱心活动。积极开展与仙女镇春江社区的结对共建和走访慰问、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等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意识。

17、注重党建工作调研。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办党建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总结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依托市纪委和机关工委建立的QQ工作群,形成工作联系动态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上情下达及时化,加大信息报送的力度。年内,每名党员力争上报一条信息被市纪委和市级机关工委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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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解读党内监督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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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巡视制度?

答:巡视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党的以来,中央巡视共开展了12轮,实现了全覆盖,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问:什么是派驻制度?

答:派驻制度,是指为了加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的制度。截至20xx年年底,中央纪委完成了47家派驻机构组建工作,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39家单位派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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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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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起诉

按规定,新建小区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首次交付使用满两年。经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同意,可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往,不少小区出现业主以各种理由聚焦物业费。《条例》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交纳。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被解聘物业拒不撤出可向法院起诉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交接手续,并需向新物业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等相关资料。

未履行告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所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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