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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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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买工伤保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保险,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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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劳动

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本人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除工伤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员工(名字):_______________

(按手印)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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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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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旅客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物品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第四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如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发生意外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一)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

1.无行驶证、车辆营运证;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客运车辆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要求的;

3.无有效驾驶执照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利用客运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括如果该合同不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五)任何间接损失;

(六)旅客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七)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违禁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因自身的自然属性、质量缺陷或包装、放置和保管不善遭受的损失;

(十)客运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十一)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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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济学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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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大学实习报告

经过两个月的器材厂会计部实践实践,使自己课本理论知识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对知识的理解和更深入的研究有很大的帮助,转眼又要回到课堂学习。以下是本人此次实践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实践开始接触的是会计循环的基石——会计分录。毕竟会计分录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可一些银行帐单、汇票、发票联等就要靠实践时才能真正接触,从而有了更深刻的印象。别以为光是认识就行了,还要把所有的单据按月按日分门别类,并把每笔业务的单据整理好,用图钉装订好,才能为记帐做好准备。

制好凭证就进入记帐程序了。虽说记帐看上去有点象小学生都会做的事,可重复量如此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定的耐心和细心是很难胜任的。因为一出错并不是随便用笔涂了或是用橡皮檫涂了就算了,每一个步骤会计制度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例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才能作废。而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常我们写字总觉得写正中点好看,可摘要却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要求,字迹一定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不能东倒西歪的。并且记帐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帐名称,不能乱写,否则总长的借贷的就不能结平了。

所有的帐记好了,接下来就结帐,每一帐页要结一次,每个月也要结一次,所谓月清月结就是这个意思,结帐最麻烦的就是结算期间费用和税费了,按计算机都按到手酸,而且一不留神就会出错,要复查两三次才行。一开始我掌握了计算公式就以为按计算机这样的小事就不在话下了,可就是因为粗心大意反而算错了不少数据。

从制单到记帐的整个过程基本上了解了个大概后,就要认真结合书本的知识总结一下手工做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每一种银行帐单的样式和填写方式以及什么时候才使用这种帐单,有了个基本认识以后学习起来就会更得心应手了。

除了做好会计的本职工作,其余时间有空的话我也会和出纳学学知识。别人一提起出纳就想到是跑银行的。其实跑银行只是出纳的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和出纳聊天的时候得知原来跑银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除了熟知每项业务要怎么和银行打交道以外还要有吃苦的精神。想想寒冷的冬天或者是酷暑,谁不想呆在办公室舒舒服服的,可出纳就要每隔一两天就往银行跑,那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除了跑银行出纳还负责日常的现金库,日常现金的保管与开支,以及开支票和操作税控机。说起税控机还是近几年推广会计电算化的成果,什么都要电脑化了。税控机就是打印出发票联,金额和税额分开两栏,是要一起整理在原始凭证里的。其实它的操作也并不难,只要稍微懂office办公软件的操作就很容易掌握它了。

是的,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践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可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应付瞬息万变的社会呢?经过这次实践,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一个学期在学校难以了解的。就比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于是在实践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尽量虚心求教,不耻下问。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还要跟别的部门例如市场部的同事相处好,那工作起来的效率才高,人们所说的“和气生财”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也是不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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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船舶保险投保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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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船舶保险投保单

保单号:_______

投保人_____ 地址________ 电 话:_______

兹将下列船舶向本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船舶保险:

┌──┬──┬──┬──┬───┬──┬──┬──┬───┬─────┐

│船名│种类│用途│制造│总吨位│载重│保险│费率│保险费│承运货物责│

│船号│ │ │年份│或马力│吨 │金额│ │ │任险保险费│

├──┼──┼──┼──┼───┼──┼──┼──┼───┼─────┤

│ │ │ │ │ │ │原值│ │ │ │

│ │ │ │ │ │ │净值│ │ │ │

│ │ │ │ │ │ │估价│ │ │ │

├──┴──┴──┴──┴───┴──┼──┴──┴──┬┴─────┤

│船行范围: │船行证书编号: │投保人签章:│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 年 月 日 │

│保险期限: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

│分│船壳及附属设备: │备 注: │代理单位盖章│

│项├───────────────┤ │ │

│保│机器设备及附件: │ │ │

│险├───────────────┤ │ │

│金│舵、桅、锚、橹子船: │ │ │

│额├───────────────┤ │年 月 日 │

│ │其他附属船具: │ │ │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审核: 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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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营销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大学,学生,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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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愉快而又辛劳的三个月实习工作结束了。这三个月是辛苦的三个月、幸福的三个月。之所以辛苦是因为我不断地从内心去学习、理解、完善工作中的新事物;之所以幸福是因为战胜困难是我不变的目标,成功的喜悦是我永恒的追求。在这三个月里,我已顺利地完成了从学生到移动员工的角色转换。虽然时间不长,但我感受颇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营业厅内的工作人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知道,中国移动的企业文化是“正德厚生、臻于至善”,这就要求我们的员工不仅是业务方面的能手,而且还应该是有爱心、有热心、有恒心的高素质员工。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已真实地见证了这一切。人民南路营业厅的就是其中的一位。她不顾平时工作的繁忙,积极地参加社会爱心活动。作为一名优秀的社会义工,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抽空去敬老院、孤儿院,给那些孤寡老人和残障儿童带去幸福和温暖。从这些同事的身上,我已深深地感悟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对每一位中国移动员工的基本要求。

二、对营业厅内的业务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理论于实习,实习能更好地检验理论。说起容易做来难。在理论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总是不以为然。当自己上台操作时,这才发现不是丢东就是落西。可想而知,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脚踏实地,戒骄戒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此外,在熟悉流程之后,我发现有些流程过于繁琐。这就导致了客户需求服务的短时间性与操作相对长时间性产生了矛盾。也许这一矛盾引起了很多客户在业务受理过程中的不耐烦。在工作中我已遇到多次,由于长时间的等待让他们产生了不满的情绪从而造成了冲突。所以,这一矛盾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三、对需要服务的客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跟来访客户的不断接触、交流后我发现,来访客户主要有三种类型:1.客户确实不了解相关业务,经咨询并了解后表示满意,随即离开。2.客户完全不了解相关业务,经再三解释后仍不明白,因此不情愿离去。3.客户对相关业务半知半解,由于消费费用个人感觉过多,因此心里稍不平衡,经解释后即使明白也不情愿离开。针对这几类客户,为了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我感觉可以适当地采取一些措施,如后两种客户在办完相关业务后可直接让值班经理进行咨询接待。

基于上述对营业厅的几点认识,我感觉营业厅是否优秀直接取决于营业员的表现,因此好的营业厅内的营业员必须具备如下几点要素:

1.熟练的业务能力。业务操作的熟练掌握是对每一位营业厅的员工的最基本要求,这也是员工核心竞争力的基本体现。

2.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即俗话说:“大家的心要齐”。切不可各怀心思,南辕北辙。因为思想指导行动,只有大家的思想高度统一了,才会真正把目标落实到行动中来。

3.团队作战的精神,不强调个人英雄主义。因为每个员工的绩效是与营业厅挂钩的,整体不好,局部再好,也没办法体现你的优秀。木桶原理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切。

4.强烈的责任感。个人要在团队中找好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能。一旦发生问题,千万不可相互推委,要有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如果缺乏这点,那团队将无法凝聚,也就更加谈不上发挥超强战斗力了。

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不仅是对我动手能力的一次提高,更是对我思想上的一次洗礼。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我将更加勇往直前,愈挫愈勇,向成为一名优秀的营销者而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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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专业心理治疗师见习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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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区(县)团委)、人力资源市场推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就业创业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负责对乙方在见习期间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元;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见习。

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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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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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4.交通事故证明;

5.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二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将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章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六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 释义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乘坐:从乘客双脚踏入机舱、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乘客离开机舱、车厢或甲板时终止。

交通工具:指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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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冶金专业钢厂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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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专业钢厂实习报告范文

XX年3月24日,带着满腔激情,冶金141班的五个同学踏上了去往湖南娄底市涟钢集团总公司的火车。大家都表现得十分开心,也十分激动,一上几乎是说着笑着并且吃着走过去的。

18日上午11点左右,我们顺利到达了娄底西客站,并在校友的指导下找到了他预先为我们找好的旅店——涟钢职工第三招待所。

19日我们正式开始了涟钢之行的观察实践和采访。首先,我们访问了涟钢炼钢厂。19日上午8时许,由涟钢炼铁厂派来的一辆面包车将我们接到了涟钢炼钢厂。据以前的联系,我们首先找到了炼钢厂的厂长,也是我们北京科技大学的校友——郝志忠厂长,可时遇不巧,此时正值涟钢集团公司进行全体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所以,各个领导都很忙,因此,我们的活动安排也就由郝厂长交给了厂主任来安排。 在齐主任的安排下,我们首先参观了涟钢第三炼钢厂的高炉运行。在参观和对涟钢炼钢厂的工人的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涟钢炼钢厂有四座7426立方米的高炉,其中,四号高炉是 90年代新建成的现代化大型高炉,无论其安全性还是产钢量都是很先进的,其直径大约为10.5米左右,每天出炉钢铁18次左右,虽然不是世界最先进的,但各方面性能对涟钢这样一个中型企业来说已经是富足有余了。

??? 离开炼铁厂嘈杂闷热的高炉,我们走向了高炉南面的主控室。一进主控室立刻有一种逃离火海的凉快惬意的感觉,而且带队的工人师傅也很快给我们几个人每人拿了一瓶矿泉水,坐在计算机旁边喝着清凉的水看着显示器才意识到一墙之隔的外面的工人师傅是多么辛苦。在炎热的夏天,站在几千度高温的高炉旁,虽然炉外的的温度远不及炉内,但对人来说的确受不了啊。可是里面的工人师傅们却喝着水,享受着空调的凉风,并且坐在机子旁边,对比之下,“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确是再正确不过了。再仔细想想,落在我们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当代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的大学生肩上的担子的确不轻啊 ,我们决不能辜负“冶金学院”这一光荣称号,更不能辜负我们“北京钢铁学院”这一有着50几年培育钢铁英雄,冠以“钢铁摇篮”美誉的母校啊。 接下来我们去了主控室。 在这里,我们采访了一位来自重庆的工人师傅,他是两年前来到涟钢的, 据他介绍,经过这两年来的锻炼实践,他对涟钢炼钢厂的运行模式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工作起来也轻松了许多,当然,这要归功于进厂之初老工人师傅的帮助和教诲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我们再次踏进了涟钢,这天我们主要去的是烧结车间和供煤车间。在这里,张师傅带领大家从储煤车间一直到球磨机粉碎车间在到主控室,一路参观下来,我们对其他的不怎么感兴趣,倒是对球磨机有很大的兴趣,因为听老师说我们假期的机械制图实习就是要画球磨机,所以大家都很激动,那个想象中的东西此时就在我们眼前,我们一定要好好看个够,回去实习也好有个印象,画起来也就会容易了吧。

??? 7月21日下了一天的雨。 第四天也就是7月22日,雨停了,我们第三次走进涟钢,开始了对涟钢炼钢厂的参观采访。而此时,对于7月的北京也许正是骄阳肆虐之时,而远在千里外的包头的暑气却在一天一天的消散。我们涟钢实践团一行5人来到涟钢炼钢厂,经过两天的铁厂参观,大家都已倍感疲倦,然而想起这次参观实习机会的来之不易,也都提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天里,先有炼铁厂工人师傅王师傅放下自己手中的工作,顶着炎炎烈日陪我们参观四号高炉,耐心细致的给我们做向导,由于我们只是大二学生专业知识方面受限,因此也总有问不完的问题。老师傅却一点没有嫌烦的意思,从来都是有问必答。涟钢炼铁厂的郝厂长是我们北科大的校友,我们去的那几天恰巧涟钢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郝厂长在百忙之中还能细致的帮我们联系到涟钢炼钢厂的参观事宜 。直到后来我们才得知幸得他们的联系与沟通,如若我们自己贸然前去,即便不是吃了个闭门羹,也肯定是没法完成我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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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营销专业法院实习报告范本推荐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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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专业法院实习报告范本推荐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两个月来我在德州中级法院实习的收获,这句话最恰当不过了。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机会,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参加法律专业的实习。虽然我仅实习了两个月,不可能学到太多的实战经验,但这些知识已很好的补充了平时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的法学理论和实战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为初涉社会的青年,这次实习也让我进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会百态。我是xx年3月1号到xx年4月28结束的,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实习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实习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实习时感受最多,学到知识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详细谈下在民事一庭实习的情况。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觉就是繁琐。据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绍,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审案件(当然也受理一审案件),其案件受理数量众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这都是涉及标的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二审的案件大多是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的,因此民一庭的当事人多为农民。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数最多的一个庭,其有有许多优秀法官,有刚获得“全国优秀法官”之称的白光锋副庭长,山东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杨敏法官,德州中院调解能手崔书江法官。跟这些优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们对我特别讲授,通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也会使我的法律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说实话,在实习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与书记员之间,又干书记员的活同时也干法官的活。跟随书记员我学到了从受理案件到接受送达回证一整套的法律运作程序,跟随法官我学到了如何分析案情,书写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案件,进行民事调解的实战技巧。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调解的方式予以结案,我在询问多名当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励采用民事调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烦,不想写判决书,而是这种方式才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正如托马斯·福勒所说:“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实习中通过翻阅大量的案卷,亲身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规律性知识点:

一、离婚案件

1、主体:离婚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为离婚诉讼主力,更细化的统计,多是孩子年龄在三岁之内的。提出离婚多是女方。农村青年又占了离婚主体中的主导地位。如()德中民一终字第42号。

2、事由:(1)青年:城镇青年离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为,如有婚外恋。农村青年离婚的原因多为不了解对方,因为据统计,农村离婚青年多为父母包办,没有经过自由恋爱,两人的感情基础不牢固;还有个原因就是农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纵观城市和农村青年共同离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关系处理不善,多发生争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发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为公司、个体老板以及公职人员,在外背着女方包养情人。农村中多为男方对女方及子女实施暴力。

3、争议焦点:(1)子女抚养问题,特别是男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如果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2)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关于婚前“彩礼”“聘金”的归属问题,视为夫妻婚姻存续期共有财产还是男方婚前财产,如果把婚姻关系类比成契约关系,那么这部分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还是定金?如()德中民一终字第99号。

二、遗产继承问题

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争议的焦点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几间老房。争议的事由确实由于村规民俗,主要表现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们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类案件具有多发性、难判性、矛盾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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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子专业实习报告格式范文_实习报告格式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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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业实习报告格式范文

一个礼拜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在这快学期结束的这个礼拜里面,我学到了很多。电子实习完全是贴切生活实际的。在对以后的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会有帮助。可以通过自己的想法来解决。

在进入大学以来,我们学习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以理论知识为主的,以前的理论知识都难以运用到实际中去,甚至可以说是只要你认识字就可以完成了。但这次的任务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它需要一定的理论知识,这次实习可以说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相信只要认真就可以有很大的收获。这次的实习,你需要了解个配件的用途,以及各个配件之间的区别,按照何种关系才能把它们都联系起来。首先我们需要电烙铁,还有焊锡。它们是结合所有配件的关键。还有电路板,通过焊锡把它们粘劳在电路板上面。然后对照书上面的图把电路图填满,再在焊接的过程中注意电路的排线就可以了。

当然,对于电器原件还是要有一定的了解,要知道有些电器原件是有正负极的。绝对不能安装错误,类似于电容一样的原件,按装的正反会导致电容的爆炸。要注意安全。三级管喝二级管也要注意它的正反,以及如何让它接入电路表中。在电烙铁通电之前,应检查电烙铁的引线是否完好,如有不好的要及时去处理,如完好要用万能表去测量,插头是否有短路的。检查完之后才能通电。以前看别人修东西的时候对着电路板,焊焊蛮简单的,不过实际操作起来却不是这样的。一开始没掌握到焊接的技巧,只是盲目的把焊锡往电烙铁上放,等着融化的锡流下来,把脚住固定住。然后焊锡在电烙铁的焊锡处,焊锡越来越多,就是不往下流。开始有点急躁了。不过再后来慢慢地练习中发现,其实只要你先把电烙铁放在脚住的位置预热一下,再把焊锡放在预热的部位,往下按一下就行了。不会像原来那样,焊一次就变成了一坨,没有别人的好看。上午的时候把最后的工序完成了,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抢答器并没有按照原定的计划亮起来。只是蜂鸣器在那不停的响着。我把电路板拿了回来,仔细看了下,原来是有几根在芯片那边的线接错了,重新焊了下之后发现还是不亮,不但不亮而且这次连蜂鸣器也不响了。回来后仔细对着别人成功的线路图看了下,并没有错误,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成功呢。既然在电路方面没有找到什么错误,那就看一下正面出现了设什么错误。仔细检查之下,原来芯片也有正反的区别,有两个芯片反了,重新调整了之后终于成功了转眼就要结束了。

感触有很多,体会也有很多,收获更是不少,对于陌生的电烙铁之类的东西,不再陌生了,下次要是有什么东西坏了,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去发现问题,去修理它。做人做事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要胆大心细。敢于去实践,有困难的时候选也要向别人取取经验。毕竟团队的力量是很大的。是可以去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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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销售专业的采购员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采购,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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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专业采购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对象:采购销售专业实习生

实习地点:某国有企业

实习时间:20xx年x月号--x月号

实习目的:通过这次实习拓展自我人际关系,从社会实践中开拓视野等。

实习的内容和经过:有幸进入了国有企业工作实习。实习时间从七月十二号开始至八月二十七号结束,历时近三十六天的社会实践。首先谈谈关于销售,我领悟到一条经验,这就是不能只做批发,而不搞零售。不能死守单一价格,而应价格紧随市场走。批发是为了大市场,但是零售的市场也不容忽视。虽然批发能很快收到效益,但是零售也可以积少成多。就以这次销售桂圆来说,批发时可以一次拿到一万元订单,但是本地零售也可以,只不过是这家一千元,那家五千元这样累积起来而已。做批发的采购商多数是发货至外地的,他们往往考虑车费、油费、住宿费等成本问题,也考虑天气问题。这个暑假,台风天气特别多,对于果品来说是一个克星。桂圆在台风过后都会被雨水打掉在地上,留在树上的桂圆卖相也不好,因为桂圆表皮有黑点,采购商根本看不上眼,因此果农就很难卖出去,一场台风可以说损失惨重。这时候林场再搞大批量销售时不可能的,因为采购商不会来,除非和林场场长交情比较好的才会勉强批发。此时此刻,能够拯救桂圆销售惨状的只有挖掘零售的市场空间,为此我还特意跟杨副场长商讨零售的工作事宜。但这个时候,同一时间不止我们林场有桂圆的销售,其他果园也在销售桂圆,杨副场长毕竟是老江湖,他建议我先去市场上看看桂圆的销售情况,回来再做决定。

于是在杨副场长的建议下,我先去我们县里的市场调查了一下,回来后刚吃完饭又跑去镇里的市场参观,确定市面上桂圆的销售量很大而供应量很少的现象后,我欣喜若狂地回来报告杨副场长,杨副厂长当即决定放开零售的工作,并且由我负责销售渠道的开展。在做桂圆的零售时,我还实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即时调整零售价格,很快取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凭借着我自己的人际关系,以及我爸的帮忙,受台风影响的五万多斤桂圆不到半个月就销售一空。通过销售,我认识了很多以前从没认识的陌生人,这些人有富林镇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如广州、茂名、湛江、汕头等,有省内的,也有外省的,如广西、贵州、云南、福建、江西、湖南等。这些人,想必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给以我帮助和影响。

然后我学到了管理的艺术。在国有企业实习,我并没有当自己是一个实习生,而是把自己定位在学习生的位置上。进入林场伊始,我就进入了被管理者的身份,受领导的管理。在工作单位,管理的松紧程度明显不同于学校。由于云浮市国有大云雾林场是国有企业,是政府机构,在里面工作的人都是公务员,大部分人都和我有着同等学历,而且他们都已参加工作十几年,有的甚至快要退休了。所以进到里面就觉得自己经验很浅,资质单薄,自然对我的管理师从紧的。但是场长还是很照顾我,并且带领我学习怎样去管理整个企业,不断给与我启发,授我以渔。至今为止,他说的“要想成为一名好的管理,就必须要有好的管理方法,就要以艺术性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好你的员工,你的下属。在管理时,要因人而异! ”

这些话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有这样的“好老师”我当然求之不得,整个暑假我都跟在他身边学习。当上采购商联络员之后,我一下子就晋升了一个级别,可以直接管理三十几个采摘工人。一下子,我有由被管理者转换为管理者的身份,刚开始还真是适应不了。这些工人真可谓鱼龙混杂,有本科的,也有文盲的;有大妈级的,也有小妹级的;有省内的,也有省外的。管理他们首先遇到的便是沟通问题,为此我花了好长时间琢磨,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运用我在大学学到的些许管理知识,和他们相处一个星期左右基本可以较好交流了。采摘桂圆是一个体力活,所以我特意将三十几个人按身材的高矮、肥瘦分组。高的就上树摘果,矮的就在树下收拾入筐,肥的就挑箩筐,瘦的、体质较差的就负责桂圆的分拣。如此一来,桂圆的采摘效率成倍增加,直接增大了货品供应量,所取得的经济收益不言而喻。

实习心得体会:最后我体会到挣钱真的很不容易。虽然实习的单位是国有企业,可能你会认为这是一份朝九晚五,有着固定上下班时间的工作,但是进入林场工作情况却不是这样。在林场里有时为了赶货,从早上天亮开始一直工作到天黑,还要帮忙搬运大箱货物,在一百多亩的果场内来回走,收拾残枝,这绝对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工作。除此之外,还要林场、市场来回跑,虽然有摩托车,但还是感觉很累人。实习结束时,我去领工资,三千五百块钱里渗透着我的汗水。看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钱,我泪水就直在眼睛里打转。在大学里,我是脱产学习,过着父母供养的无忧日子,完全不知道钱来的是多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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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工程测量专业地下室顶岗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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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程测量专业地下室顶岗实习报告

实习目的:通过实地的测量实习,巩固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水准仪、经纬仪的基本操作,掌握导线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四等水准测量的观测和计算方法,学习如何进行实地的地形控制测量和地形图的展绘、拼接,在实习的同时也体验一下实际测量工作的生活、培养团队协作能力。

实习时间:XX年5月11日到XX年5月19日

实习地点: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

实习人员:14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全体学生及老师

实习仪器:经纬仪,水准仪,水准尺,尺垫,计算器,记录本,三角板等

实习计划:踏勘选点一天,控制测量三天,控制点坐标计算和展绘一天,地形测量四天,拼图一天(计划十天,实际实习时间为九天)。

实习经历及体会:

XX年5月11日上午,带着愉快的心情,坐上一路向南的汽车,开始了我们本学期的工程测量实习,这也是我们专业第三次的实习!一个多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我们实习的目的地——江西省桑蚕茶叶研究所!

在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了,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经5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集蚕桑、茶叶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农业良种繁育与推广,园林设计与苗木栽培及现代农业展示为一体的科研事业单位。所内主要经营项目有:蚕种培育、茶叶加工、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和果树栽培等。我们所住的招待所周围空气清新,树木繁茂,山塘众多,地貌丰富,植被覆盖率超高,而且民风淳朴,安居乐业,的确是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是人民居住的天堂啊!

当日下午,在招待所门前,我们的欧阳老师简单地开了个动员大会,他重申了我们此次实习的意义和要求,强调了应当遵守的一些纪隶和安全事项,还为我们打气,鼓励我们勇敢机智面对将要到来的困难!接着马上就是踏勘选点,围绕着招待所外面的“8”字圈,我们选取了a·b两条线路,每条12个点,就这样,我们10几个小组被分成4路!

接下来的头3天是平面控制测量!我们小组先是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完成角度测量,然后用一天半来完成高程测量。

1、用经纬仪来测角度,架设仪器:将经纬仪放置在架头上,使架头大致水平,旋紧连接螺旋。

2 、对中:目的是使仪器中心与测站点位于同一铅垂线上。可以移动脚架、旋转脚螺旋使对中标志准确对准测站点的中心。

3 、整平:目的是使仪器竖轴铅垂,水平度盘水平。根据水平角的定义,是两条方向线的夹角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所以水平度盘一定要水平。粗平:伸缩脚架腿,使圆水准气泡居中。检查并精确对中:检查对中标志是否偏离地面点。如果偏离了,旋松三角架上的连接螺旋,平移仪器基座使对中标志准确对准测站点的中心,拧紧连接螺旋。精平:旋转脚螺旋,使管水准气泡居中。

4 、瞄准与读数:① 目镜对光:目镜调焦使十字丝清晰。② 瞄准和物镜对光:粗瞄目标,物镜调焦使目标清晰。注意消除视差。精瞄目标。③ 读数:调整照明反光镜,使读数窗亮度适中,旋转读数显微镜的目镜使刻划线清晰,然后读数。

用水准仪来测高程时,先将仪器的三脚架张开,使其高度适中,架头大致水平,并将脚架踩实;再开箱取出仪器,将其固连在三脚架上。对照仪器,指出准星、缺口、目镜及其调焦螺旋、物镜、对光螺旋、管水准仪、圆水准仪、制动和微动螺旋、微倾螺旋、脚螺旋等,了解其作用并熟悉其使用方法。对照水准尺,熟悉其分划注记并练习读数。

(1)粗平:双手食指和拇指各拧一只脚螺旋,同时以相反的方向转动,使圆水准器气泡向中间移动;再拧另一只脚螺旋,使圆气泡居中。若一次不能居中,可反复进行(观察左手拇指转动脚螺旋的方向与气泡移动方向之间的关系)。

(2)瞄准:在离仪器不远处选一点a,并在其上立一根水准尺;转动目镜调焦螺旋使十字丝清晰;松开制动螺旋,转动仪器,用缺口和准星大致瞄准a点水准尺,拧紧制动螺旋;转动对光螺旋看清水准尺;转动微动螺旋使水准尺位于视线中央;再转动对光螺旋,使目标清晰并消除视差(观察视差现象,练习消除方法)。

(3)精平:转动微倾螺旋,使符合水准管气泡两端的半影像吻合(成圆弧状),即水准管气泡居中(观察微倾螺旋转动方向与气泡移动方向之间的关系)。

(4)读数: 从望远镜中观察十字丝横丝在水准尺上的分划位置,读取4位数字,即直接读出米(m)、分米(dm)、厘米(cm)的数值,估读毫米(mm)的数值,记为后视读数a。注意读数完毕时水准管气泡仍需居中。若不居中,应再资助精平,重新读数。

(5)分别 在b、c、d等点立尺按(2)~(4)步读取前视读数b,记录。

(6)计算 高差,h=a – b

(7)改变仪器高度或搬站再次观测a与b、c、d等的高差,进行比较。

第五天的控制点坐标计算和展绘工作,前面三天的测量我们历经辛苦,一边测量,一边记录~计算~检查~校对误差,最终很好地控制了误差,因此利用老师给出了b9点的三维坐标,很快地完成了坐标计算和展绘的工作!

最后的四天是碎部测量和地形图的描绘。首先进行碎部测量前的准备工作,在各导线控制点上测定碎部点,同时描绘地物和地貌。

我们小组采用的是dj6的经纬仪,进行碎部测量。将经纬仪安置在控制点上,测绘板安置于测站旁,用经纬仪测出碎部点方向与已知方向之间的水平夹角;再用视距测量方法测出测站到碎部点的水平距离及碎部点的高程;然后根据测定的水平角和水平距离,用量角器和比例尺将碎部点展绘在图纸上,并在点的右侧注记其高程。然后对照实地情况,按照地形图图式规定的符号绘出地形图。

在这里向讲下地形图的检查和整饰

(1)地形图的检查

在测图中,测量人员应做到随测随检查。为了确保成图的质量,在地形图测完后,必须对完成的成果成图资料进行严格的自检和互检。图的检查可分为室内检查和室外检查两部分。

①室内检查的内容有图面地物、地貌是否清晰易读,各种符号、注记是否正确,等高线与地貌特征点的高程是否相符等。

②野外检查是在室内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方法分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两种。巡视检查时应携带测图板,根据室内检查的重点,按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实地对照查看。主要查看地物、地貌各要素测绘是否正确、齐全,取舍是否恰当。等高线的勾绘是否逼真,图式符号运用是否正确等;仪器设站检查是在室内检查和野外巡视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补测和修正外,还要对本测站所测地形进行检查,看所测地形图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发现点位的误差超限,应按正确的观测结果修正。

(2)地形图的整饰

原图经过检查后,还应按规定的地形图图式符号对地物、地貌进行清绘和整饰,使图面更加合理、清晰、美观。整饰的顺序是先图内后图外,先注记后符号,先地物后地貌。最后写出图名、比例尺、坐标系统及高程系统、施测单位、测绘者及施测日期等。

在此次工程测量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担心自己测不好,要是让我摆弄水准仪和经纬仪,没什么问题。但想到实习最后是要地形测量和地形图的绘制,心里就没底了,觉得我们好难完成任务。但还好,我们的团结、默契,克服了测量中的种种问题,终于按时完成了任务。

以下是其中一些实际测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准仪和经纬仪测量的过程当中,偶尔出现比较大的误差,经过我们对误差的分析后,再进行重新的测量和计算,误差减小到了允许的范围。

2、标尺时,需要立直,尽量避免晃动,有晃动时,应该选择数据最小的时候进行读取外,还应该选在合适而且重要的点。因此,选点是很重要的。点一定要选在有代表性的地方,同时要注意并非点越多越好,相反选取的无用点过多不但会增加工作量,浪费宝贵的时间,而且会因点多而杂乱产生较大的误差。

3、计算问题。计算必须由包括初步的计算和校核。在此过程当中,也还是出现了计算错误的问题,我们在不断的重复校核计算后算出了正确的数值,让误差达到了允许范围。

4、团结协作。刚开始的时候,分工不是很明确,所以耽误了工作时间。后来,我们吸取教训,分工明确,精诚合作,使得我们的工作速度和质量都有所提升。

5、每次读数前,定将长水准管气泡调平,则造成的误差会很大。

6、最好使单线与目标重合,如果目标有一定宽度,可以用双丝夹住目标。

7、进行量仪器高时候一定要小心,因为稍微碰了一下仪器,就要重新调整对中水平,否则就会导致数据错误,也可能导致仪器的损坏。

8、记录数据时,每位成员都要细心,既要看得准,还要果断,不能犹豫不决,任何一个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成果的错误。

9、道路和主要建筑物确定下来,然后在添加其余次要方面,这样不但条理清楚,有利于作图的准确和随时进行实物和图形的对比从而检验测量数据的准确与否。我们还要对所测过得范围能够做到胸中有数,避免漏测、重测。

通过此次在省蚕茶所的测量实习,我们培养了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并培养了严格认真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结协作的能力,为今后从事实际测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这次实习工作,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在课本上不可能学到的知识。在实践操作中,巩固、扩大和加深我们从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水准仪、经纬仪的操作也更加熟练,并提高了快速处理数据的计算能力。这些知识往往是我们在课堂很少接触、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十分基础的知识。

5月19日上午,我们依依不舍地结束了在这里的短暂的实习生活,但我们收获了好多,包括对仪器的操作,团队精神以及了解了那里人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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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10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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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末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 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下,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深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携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认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裁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附件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i)scope of cover:

this insurance is classified into the following three conditions-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 ), with average (w. a. ) and all risks. where the goods insured hereunder sustain loss or damage , the company shall undertake to indemnify therefor according to the insured condition specified in the policy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clauses :

1.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 ).this insurance covers :

1)total or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of the whole consignment hereby insured caused in the course of transit by natural calamities: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earthquake and flood. in case a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is claimed for, the insured shall abandon to the company the damaged goods and all his rights and title pertaining thereto. the goods on each lighter to or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shall be deemed a separate risk.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refers to the loss where an actual total loss appears to be unavoidable or the cost to be incurred in recovering or reconditioning the goods together with the forwarding cost to the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would exceed their value on arrival.

2)total or partial loss caused by accidents the carrying conveyance being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in collision with floating ice or other objects as fire or explosion .

3)partial loss of the insured goods attributable to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and/or tsunami, where the conveyance has been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burnt. irrespective of whether the event or events took place or after such accidents.

4)partial of total loss consequent on falling of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into sea during loading, transshipment or discharge.

5)reasonable cost incurred by the insured o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aver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recoverable under the policy, provided that such cost shall not exceed the sum insured of the consignment so saved.

6)losses attributable to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at a pert of distress following a sea peril as well as special charges arising from loading, warehousing and forwarding of the goods at an intermediate port of call or refuge.

7)sacrifice in and contribution to general average and salvage charges.

8)such proportion of losses sustained by the shipowners as is to be reimbursed by the cargo owner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2. with average(w. a. ).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f. p. a. condition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s partial losses of the insured goods caused by heavy weather , lightning, tsunami , earthquake and/or flood.

3. all risks.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the f. p. a. and w. a. conditions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insured goods whether partial or total, arising from external causes in the cause of transit.

(ii)exclusions:

this insurance does not cover : .

1. 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the intentional act or fault of the insured.

2. loss or damage falling under the liability of the consignor.

3.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the inferior quality or shortage of the insured goods prior to the attachment of this insurance.

4.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normal loss, inherent vice or nature of the insured goods , loss of market and/or delay in transit and any expenses arising there from..

5. risks and liabilities covered and excluded by the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s and strike , riot and civil commotion clauses of this company.

(iii)commencement to termination of cover:

1. warehouse to warehouses clause :

this insurance attaches from the time the goods hereby insured leave the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age named in the policy for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transit and continues in force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nsit including sea , land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its and transit in lighter until the insured goods are delivered to the consignee s final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age at the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or to any other place used by the insured for allocation or distribution of the goods or for stories other than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nsit. this insurance shall., however , be limited to sixty (60) days after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at the final port of discharge before they reach the above mentioned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ies. if prior to the expire of the above mentioned sixty ( 60) days , the insured goods are to be forwarded to a destination other than that named in the policy ,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at the commencement of such transit.

2. if, owing to delay , deviation , forced discharge , reshipment or transshipment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insured or any change or termination of the voyage arising from the exercise of a liberty granted to the shipowners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the insured goods arrive at a port or place other than that named in the policy, subject to immediate notice being given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and an additional premium being paid, if repaired, this insurance shall remain in force and shall terminate as hereunder :

1)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sold at port or place not named in the policy ,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on delivery of the goods sold, but in no event shall this insurance extend beyond sixty (60) days after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carrying vessel at such port or place.

2)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to be forwarded to the final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or any other destination,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 above.

(iv)duty of the insured:

it is the duty of the insured to attend to all matters as specified hereunder , failing which the company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ject his claim for any loss if and when such failure prejudice the rights of the company :

1. the insured shall take delivery of the insured goods in good time upon their arrival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in the event of any damage to the goods, the insured shall immediately apply for survey to the survey and/or settling assent stipulated in the policy. 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found short in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or to show apparent traces of damage , the insured shall obtain from the carrier, bailed or other relevant authorities (customs and port authorities etc. ) 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and/or sbortlanded memo. should the carrier, bailed or the other relevant authorities be responsible for such shortage, the insured shall lodge a claim with them in writing and , if necessary , obtain their confirmation of an extension of them the time limit of validity of such claim.

2. the insured shall , and the company also, take reasonable measures immediately i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preven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or damage thereto. the measures so taken by the insured or by the company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respectively, as a waiver of abandonment hereunder , or as an acceptance thereof.

3. in case of a change of voyage or any omission or error i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interest , the name of the vessel or voyage, this insurance shall remain in force only upon prompt notice to this company when the insured becomes aware of the same and payment of an additional premium if required.

4.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ould accompany any claim hereunder made against this company :

original policy, bill of lading. invoice, packing list, tally sheet, weight memo, 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and/or shorthand memo, survey report, statement of claim.

if any third party is involved , documents relative to pursuing of recovery from such party should also be included.

5. immediate notice should be given to the company when the cargo owners actual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n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becomes known..

(v)the time of validity of a claim :

the time of validity of a claim under this insurance shall not exceed a period of two years counting from the time of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at the final port of dis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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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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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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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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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no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_______下列财产的保险:

保 险 财 产 名 称

保 险 金 额

特 别 约 定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________元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零时起

保险期限:________个月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

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保险公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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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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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拖拉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轮式拖拉机。

本保险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拖拉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拖拉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拖拉机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拖拉机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拖拉机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拖拉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拖拉机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保险拖拉机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拖拉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拖拉机所载货物掉落、泄漏、撞击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拖拉机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拖拉机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保险拖拉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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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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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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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数控专业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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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第一章 绪论

1.1 线切割教学改革背景

一方面由于我校即将搬迁至新都校区,实行一地办学,有了新的工程训练基地,与南充训练中心相比,实验室有所改善、实验设备优化提高。原有的线切割教学方案已不适应新的实验室要求。

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教学方法下,在进工实习过程中,同学们学习的效果并不是很好,经过实习大家对线切割知识的了解并没得到提高。原有的教学方案已经经过多年的修改,已经完全符合南充校区工程训练中心模式。然而,新都校区工程训练更加着重与学生动手与动脑的能力培养,实行“老师为辅、学生为主”的训练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充分发挥学生实习的积极性,高效率地按照教学方案要求晚完成对线切割知识的消化,有利于实训的进行。

1.2线切割教学改革目的

为适应新都校区的实验室的发展要求,并且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更好,更有效的掌握线切割加工知识与技能,提高学生对线切割特种加工的理解与运用,改革已成为必然。

第二章 教学方案修改过程

2.1前期准备过程

我们通过查阅图书馆资料、网上查阅、询问老师等途径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等哈尔滨工程大学各大高校的工程训练中心有关线切割方面的现状,并结合我校金工实习现状对我校该方面工作教学提出改革意见。

各大高校的线切割教学改革方案情况,如下:

A.四川大学(教学改革方面)

1.面上创新实践训练

教学目的:启迪学生的创新意识

组织形式:面向全校,以学院为主体,按专业及年级组织,在工程训练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以5-7人为一组完成一件自创意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2.重点创新实践训练

教学目的:走进制造、了解制造,培养一定的工程意识和创新能力

组织形式:以文理类创新班、川大-华盛顿联合培养班、中德班学生为主,2-3人一组完成一件自创意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3.综合创新实践训练

教学目的:综合运用制造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创作一件有实用性、新颖性和创新点的机电类作品

组织形式:依托校级工程实践创新设计与制作项目,面向全校学生实行自行立项申请制度。入选后以3-5人一组,在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市场调查、方案设计、产品制作与评定。

B.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教学改革方面)

1)构建面向工程过程的综合性的工程训练课程体系。

从工程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以产品开发过程为主线,构建由工程设计、 工程制造、工程管理和工程创新四大训练平台,每个平台包含三个训练层次及若干训 练模块的 课程体系。第一层次为工程认知实践训练,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必修训练课和选修课, 其必修课按专业需求设置训练课程,内容包括工具认知、基本方法认知和基本过程认知,课程 涉及机械设计与制造(含民用航空飞行其设计与制造)、材料加工、自动化、电力电子等学科专业领域,按时间分为1周、2周、3周、4周和5周等几个规格;选修课由学生根据所选内容,在课外完成训练任务,获得相应学分。第二层次为综合实践训练,以综合型、设计型训练为主,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层次为创新实践训练,以工程项目、课题研究、科技竞赛为主,吸引各学科、各专业有特长的优秀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2)强调工程训练内容的集成性、训练对象的多样性和训练形式的多元化。

训练内容的集成性:工程训练不再仅仅局限于常规制造技术基础训练,而是多学科融合的相关工程技术的集成训练,即机械工程(含民用航空维修)、工程材料、自动化、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多方面融合的集成训练;同时,工程训练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机械设计与加工训练,而是融工程设计、工程制造、工程管理和创新实践与一体的集成性训练。

训练对象的多样性:工程训练不能再拘泥于部分工科专业本科一、二年级的认知训练、综合训练,而是向高年级的专项训练、高层次综合训练、创新训练开放,向工科、理科、艺术、法律、经济管理学科及应用性人文专业学生的个性化训练开放,并且向研究生的能力训练和科研实践开放,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生的多样性需求,逐步形成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训练形式的多元化:设置必修课与选修课、规定性训练与自主性训练、个体训练与团队训练等形式,供学生选择;也可通过参加科研、竞赛、论文和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获得学分,充分体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环节的统筹、交叉、融合与互补。

3)建立“以学生自主实践为主、教师指导为辅,集中教学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统筹考核训练过程与训练结果”的教学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在工程综合实践能力训练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基于工程问题的启发式、探究性教学,组织小组协作学习,注重训练过程考核,突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4)紧扣航空航天学科专业特色,营造“情境化”训练条件,实施面向工程的“真实”实践训练。

根据现代企业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规范,配置先进的训练设施设备,构筑现代化的实践训练平台;结合航空航天学科专业特色,依托航空航天科研资源,开发系列化的训练载体,将实践训练与真实生产有机结合;模拟现代企业的生产环境、管理规范、组织纪律和文化氛围,营造“情境化”的训练环境,形成面向工程的“真实”的综合实践能力训练模式。

5)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过程质量保障机制。

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方针,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系统化、程序化。

C.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模式的改革)

(1)实践教学分三个层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程认识课程,针对大学一年级学生开设,时间为1周。

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工程认识,使学生了解工程领域中的一些基本知识,形成对工程领域总体轮廓的初步认识;初步了解工程中常用的材料、机械结构、控制方法、制造方法、工程管理规则等;初步建立起工程中安全、环保、质量、成本、管理、经济的基本概念;为我校学生普及工程知识;激发起学生进一步学习科学技术和自主探索工程领域奥秘的好奇心和兴趣。

教学模式:观察教学模型及实物,动手进行简单机械的拆装训练,开展社会实践调查,进行课堂讨论,参观生产现场,体验工程氛围。

第二阶段:工程实践课程,针对大学二、三年级学生,时间为4周。

教学目的和任务:

学习工艺知识,掌握操作技能,体验工程过程,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教学模式:熟悉、掌握机械、控制、电子方面的工程知识,锻炼动手操作能力。由学生自主选择中等复杂的零件进行工艺设计或创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制定制造工艺方案,使学生从分项训练向工程综合转化;从知识积累向能力生成转化;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创新转化。

第三阶段:工程综合训练,针对三年级学生,时间为2周。

教学目的和任务:

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多学科技术交叉融合,使学生熟悉和掌握项目研发程序,体验产品研发过程;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工作能力;增强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的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课内课外结合,鼓励学生跨学科专业自主选题,完成调研、查询、论证、设计、制作、调试、书写科技报告等产品(项目)研发全过程,达到“自我体验、自主学习、自由创造”的目的。

(2)教学模式重点体现了

● 基础层:工程认识

-----认识工程概念;

-----由工程问题导入科学技术问题的提出;

-----独立完成“工程认识”报告。

● 实践操作层:工程实践

-----注重实践操作;

-----倡导单元创新;

-----强化工艺设计;

-----融合理论教学。

● 项目训练层:工程综合

-----立足社会需求

-----提供开放环境

-----强化主体意识

-----倡导个性发展

-----感悟试错学习

(3)“预约式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教学组织模式逐步向预约式、开放式教学过渡。工程认识课程实行了分散式教学。工程训练课程在分散教学基础上率先实现“预约式”教学,并研制完成了网络化“教学管理系统”。打破专业与班级的界限,按机、电和文理专业大类制定培养“菜单”(方案),并规定了各类专业学生必选、任选训练内容,由学生自主选则训练单元及训练时间。进一步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学生尽早地接受跨专业的实践技能训练,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养成,为中心最终实现“全面开放”,奠定良好基础。

工程综合课程已采用了学生自选训练模块的教学模式,逐步向选修、开放的教学模式发展。

分析:全国各大高校都正在进行工程训练中心的改革,改善教学环境,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增强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积极性。

各大学校改革的重点在于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学模式,示范设计教学,开放式教学,任务驱动式教学,集中教学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现场演示教学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学校开始采取有别于以往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CAI课件、局域网等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无论在课上还是课下,都能参与到工程训练的学习过程中。在训练课时安排有限的情况下,能够大大提高训练的效果。

建立多元化考核方法,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全方面考核学生,突出考核动手创新能力。

2.2大纲修订(如下)

一 课程的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线性切割特种加工技术

英文名称:Linear Cutting Machining Technology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

学 时:8

考核方式:考查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了解特种加工的分类和应用,掌握线切割特种加工的基本原理、基本设备、工艺规律、主要特点和范围。

重点:电火花线切割加工原理、电火花线切割控制系统和编程技术。

难点:电火花线切割控制系统和编程技术、影响线切割工艺指标的因素。

三 教学内容

第一节

1、电火花线切割加工原理、特点及应用范围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线切割加工原理,线切割加工特点,线切割加工应用范围。

3、问题与应用

了解线切割加工原理,线切割加工特点,线切割加工应用范围。

第二节

1、电火花线切割加工设备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机床本体,脉冲电源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

了解加工设备以及脉冲电源,线切割机床的结构和脉冲电源、电参量和非电参量对工艺指标的影响。

第三节

1、电火花线切割加工的控制系统和编程技术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轨迹控制原理,加工控制系统,编程要点。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

线切割加工锥度的方法、轨迹控制原理、3B程序结构和编程规则。对平面图形进行轨迹控制计算、编写线切割加工3B程序。

第四节

1、影响线切割工艺指标的因素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切割速度,电极丝损耗量。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

掌握线切割机床的结构和脉冲电源、电参量和非电参量对工艺指标的影响。

第五节

1、线切割加工工艺及应用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直纹曲面的电火花加工方法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

理解影响线切割工艺指标的因素和加工工艺

学时

任务

0—1浏览线切割教程的视频及熟悉环境

1—2 老师讲解

2—3 上机编程

3—4老师讲解其他特种加工上机编程

4—5上机编程

5—6.5第一小组实际操作机器(第二小组练习编程)

6.5—8第二小组实际操作机器(第一小组练习编程)

注解:(1)将24位同学分为两组,一组十二人,且两人为一小组。

2.3考核办法修订

见下表:

序号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及比重考核目的适用课程或项目

1以训练报告为主训练报告(70%)(1)考察学生对训练课程的了解程度认知训练,齿轮加工等观摩为主的训练项目

平时表现(20%)(2)培养工程意识、激发兴趣

现场提问(10%)

2理论考核+实践操作理论考试(20%)(1)考察学生对基本操作知识的掌握程度车削技术、数控加工等以操作为主的训练项目

实践操作(80%):(2)强调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动手能力、操作练习、工件加工、创新意识、训练报告等(3)培养创新意识与自主学习能力

3以训练作品为主训练作品(80%)(1)考察学生对训练设备掌握程度机械类选修课等

平时表现(10%)(2)考察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训练报告(10%)(3)考察学生的设计能力、创新意识

4创新作品+论文答辩创新作品演示、论文及心得(80%)(1) 考核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训练类课程

理论考试(20%)(2) 考核学生的动手能力

(3) 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5组合式考核以上考核项目的组合,比重由任课教师根据训练形式、内容确定(1) 强调实践动手能力机械加工综合训练、创新综合训练等

(2) 注重实践过程

(3) 培养创新意识

第三章 作品制作过程

3.1 准备工作

为了让大家线切割加工有一个更加直观的理解,实验室外的展柜里陈列着各种各样的线切割成品,我们这次开放性试验中也决定做几个典型零件出来,但是究竟做什么图案呢?一开始大家有很多不同的想法:有人说我们做的零件要具备当下的流行元素,因为2019年热播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狼》,就提议做一套它的卡通图出来。也有人认为可以做奥运福娃,但福娃只有五个,太少,不能达到提高我们能力的效果。大家经过热烈的讨论并和指导老师商议后最终决定做一套十二生肖出来,一方面成套的零件看着多而不凌乱,另一方面难度也适合,可以达到锻炼的目的。于是十二生肖便成了我们最好的选择。

3.2制作流程

第一步, 我通过以往教学资料先熟习CAXA软件,了解它的开发环境,并着重复习图形矢量化的知识。

第二步,网上找出大量的十二生肖的矢量图,大家一起讨论挑选出既好看难度又适中的矢量图,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CAXA软件画图。

第三步,根据实际加工时的尺寸等要求对图进行适当的修改。

第四步,图修改完成并又指导老师检查无误后在老师的指导下用电火花机床进行零件加工。

第五步,一整套十二生肖完成后,为展示方便美观,我们制作了精美的盒子,把零件整齐的排列展示。

3.3 遇到问题

第四章 成果展示

第五章 收获心得

1)将很久没用过的CAXA软件又复习了一下。

虽然说我们金工实习是学习过CAXA,是学机械类的,现在使用CAXA制图应该是不成问题。可是由于金工实习是对CAXA仅限于最基本的知识,且随着金工实习的结束,我们几乎没有接触有关CAXA制图这方面的知识,而我们学一样丢一样又是从小到大的老毛病。在这项项目过程中,我们通过查阅金工实习指导书和寻求老师的帮助,我们把使用CAXA制图的知识复习了一下,我们认为从中学习到了不少的东西。

进入大学后,我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习状态,我们学习的东西已不再仅限于书本,课堂之上。从各个全面提升自己的愿望越来强烈,我们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思考出一项新的发明,并自己动手将我们的想法变成现实的机会。一个可以培养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独立的解决一些现实问题的能力的机会。我们不想成为考试的机器,我们真正想掌握的是实质性的工作能力和使自己立足的资本。因此,当听说我们院组织的课外开放性实验时我们踊跃的报了名。正如我们所希望的,经过我们的努力,这次课外开放性试验让我们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2)增强了大家团结合作的能力。

我们

第一范文网也许来自不同的班级,我们又或许从来也不认识,因为这次课外开放性实验我们组成了这个团队。从接受任务,一起工作,相互帮助。遇到问题一起商量、一起探讨,集大家的意见于一体然后综合汇总以至于反复修改方案,最终解决问题。各个步骤都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思考的结果。在繁忙的学习间隙也不忘工作。在这时刻所表现出来的浓浓的团队精神让我们更加坚定的向着最终的成功努力不懈。

谢词

经过两三个月的那里,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的课外开放实验终于顺利完成。在此我们首先要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课外开发实验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有了这样一个能够充分展示自我的机会,然后还要感谢基础教学实验部对我们课外开放实验的大力支持和工程训练中心的师傅给我们的指导和帮助,最后还要特别感谢我们的指导老师杨林君老师,在这个实验过程中她给了我们很多的指导和帮助,正因为有了她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我们要感谢团队的所有成员不离弃不放弃,所有的一切,才让我们的实验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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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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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汽车损失保险合同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陷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六)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七)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9座以下客车:6.00%的年折旧率;农用运输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车辆: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二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在投保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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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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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乙方按有关规定于 年 月 日取得了 专业技术资格。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聘约,以共同遵守。

一、聘期

聘期为 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根据设岗情况,在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在聘期内,对应聘人员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难以继续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权利低聘或解聘;对泄露科技机密或经济情报,玩忽职守而导致重大事故和严重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违法乱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有权根据错误情节予以降职或解除聘任职务。同时,应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经常进行考核,并记入考绩档案。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必要的更新知识培训的机会。

乙方:有应聘或辞聘的权利。受聘期间,甲方如不履行本聘约约

定的义务或有其他不当理由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利辞聘。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乙方享受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解聘、辞聘、续聘

解聘:乙方若违反本聘约的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聘约;如乙方调离本工作单位,或按有关政策规定有下岗、内退、停薪、留职、辞退、除名、退职、退休等情况,聘约可自行解除。辞聘:乙方如因身状况不能正常工作,或因出国定居等充分理由,可以要求辞聘,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终止聘约。续聘:甲方应在聘用期间满前一个月提出是否续聘意见,如不再续聘,则为自行解除聘约。

五、其他约定(如没有、则填写“无”)

六、今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聘约须经双方签章有效。签约双方若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杭州市人事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签约双方违反上述条款,单方面终止聘约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聘约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本人档案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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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险专业实习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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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实习第二天我们与早上八点准时到达××人寿保险公司。经过第一天对公司章程的了解,第二天的实习工作应该是实战了,看得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兴奋期待紧张的表情。×经理大声地向我们问了早上好,她要求我们也要大声问好,精神抖擞的迎接新的一天。

×经理给我们介绍了××人寿保险的品牌险种之一——亿顺悠风福卡。亿顺悠风福卡是由××人寿推出的一款融合了保险服务和国际漫游电话服务的综合卡,购买一张面值100元的亿顺悠风福卡,就可以获得总保额高达85.8万元的保险保障,并可同时获赠面值100元的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电话卡。高达85.8万元的保障包括交通工具意外保障、非交通工具意外保障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保险期限为一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为8000元,其免赔额100元,100元以上部分100%赔付,真正体现了××公司的宗旨:“保险,理赔不难”

×经理经验丰富,说话滴水不漏,介绍这张卡自是十分吸引人。我们听完介绍后都认为这张卡一定会有很好的市场销售前景。有同学不放心的问:“那张卡能打几分钟呢?”×经理回答我们是330分钟,如此算来1分钟3毛钱也是十分上算的。有些同学也引起了购买的兴趣。×经理告诉我们,到市场上调查这张卡的市场吸引力就是我们今天的工作。

在我们看来这张卡是十分吸引人的,但是当我们下午四点回到公司汇报情况时,才发现大家都是是一无所获。问题不是出在卡上,而是我们自己身上。由于我们身上们有任何能证明我们是实习业务员的身份,社会上的大众对我们都怀有戒备心理,大概认为我们是骗钱的大学生吧?在学校里也好不了多少,被同学当成推销电话卡的。正当我们沮丧的时候,×经理告诉我们结果使他们预料中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知道业务员并不是那么容易做的。他鼓励我们不要丧失信心,明天还有新的任务等待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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