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用水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活动背景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是不可缺少、不可代替的特殊资源,如果我们不珍惜宝贵的水资源,那么地球上最后的一滴水很有可能就是我们的眼泪!我国的水资源短缺,由来以久。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是干旱发生频繁的国家,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2300立方米左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我国水资源不仅人均占有量少,而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长江以北水系流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3.5%,水资源却占全国的19%。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的缺口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农业灌溉每年平均缺水300多亿立方米,全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人饮水困难。全国有400多个城市缺水,缺水比较严重的城市有110多个。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知道爱惜,而浪费挥霍。
二、活动目的
1.我们利用暑假时间进行一次关于农村水资源观和节水意识的社会调查,锻炼自己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2.了解城南街道用水的种种真实状况,并深入分析出现水资源危机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调查组成员
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小组成员
四、用水情况调查
1.公家水,白用白不用
我们调查组成员走进街道卫生院宿舍区的时候,一位女医生正在洗衣服。一个脸盆用来泡衣服,一个脸盆用来搓衣服。正在起劲地搓衣服,而泡衣服的那个脸盆上的水龙头却开着,水溢出了盆外。离开三分钟,水还在淌着,(调查得知:公家的水,不要钱,管他呢)。调查组成员走到跟前,将水龙头关上。
2.自家井水,不要钱
一个成员来到邻居家,邻家的王阿姨正在搞家庭卫生,只见她拧开水龙头将水放到最大冲拖把,自己却跑到屋里抹家具去了。这一去就用了10分钟。这10分钟至少浪费掉了两桶水,可以供给一个班40名学生全天饮用。在这10分钟时间里,有王阿姨出出进进,但却没有上前把水龙头关掉。(调查得知:自家井里里抽上来的水,不要钱,你管得着)
3.落后的洗车办法
调查组在街上一个清洗洗汽车的门头在冲洗汽车。洗车叔叔用高压喷枪远远地对着汽车,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猛烈地喷水,洗去表面的灰尘和污垢,落到地面的水很快地流入下水道,十来分钟完成任务。洗一辆车消耗的水,相当于一个人一天的生活用水量。这种落后的洗车方法,有三大弊端:使用的是清洁的自来水;水不重复利用,大量地消耗着宝贵的水资源;含有机油的污水直接排放掉,污染河水源环境。
4.滴水成河
一滴水,微不足道。但是不停地滴起来,数量就很可观了。据测定,“滴水”在里可以集到3.6公斤水;1个水月里可集到2.6吨水。这些水量,足可以供给予一个人的生活所需。可见,一点一滴的浪费都是不应该有的。至于连续成线的小水流,每小时可集水17公斤,每月可集水12吨;哗哗响的“大流水”,每小时可集水670公斤,每月可集水482吨。所以,节约用水要从点滴做起。
5.水价偏低,用得起
我县的的水价(每立方米水),价格偏低。根据我们上网查询,我县的到户综合水价在基本水价基础上价外加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2.54元/方,非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2.88元/方。同国外水价比,都有明显地偏低。香港地区20元,东京22.8元。我们这里的水价真的是低得没法再低了!所以人们都感觉用水便宜,存在随意用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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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_调研报告_网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也在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模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公众普遍反映我院从审判作风到审判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也都有了较大改观。但是,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反映,在审判活动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仍然存在,如何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我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审判人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反映及态度,我院就此问题向当事人、旁听群众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我院审判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方面的不满意率相当高,认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在此后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律师们也认为这一问题在我院已经非常突出,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已经成为我院的当务之急。 鉴于如何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紧迫,我院研究室认为及时解决和规范这一问题既是我院重视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此,我院研究室将这一问题作为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了调研。在研究室的主持下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们论证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以及目前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指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审判人员应当转变司法理念,树立程序观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对我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院维权活动的开展。现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及内涵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这种权利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称作程序保障请求权或司法保护请求权。以往审判人员常常“重实体、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当事人的程序保障请求权。法院进行司法改革以来,针对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但这些调整和改革都未从根本上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关注的焦点也基本上集中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如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上,而忽视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程序权利)对法院审判活动行为的约束作用。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要想切实保障和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首先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和内涵。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 随着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各国都在不断扩充公民接受公正裁判权利的渠道,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公民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即程序保障请求权。一些国家将这种权利作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并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程序保障的直接规定,但是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25条关于公开审理、第126条关于法院独立审判等的规定,却可以看做是程序保障的宪法依据。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权利及获得权利救济的内容。而第125条和第126条就是实现第33条规定的程序保障权利的有效方式。所以,第33条、第125条和第126条的规定不仅是宪法原则,而且也是程序原则的宪法化。因此,我国程序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究其实质是宪法权利。 (二)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内涵 宪法和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以下内涵: 1、程序主张权。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享有充分的权利就涉及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的事实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程序主张权赋予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就该主张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权利,同时要求法院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主张权的机会,法院的裁判必须就当事人主张的具体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进行。 2、程序平等权。它包括两层含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谓平等保护是指法官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地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 3、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权。当事人享有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应当有权知悉个案的审理期限;如果案件延审,当事人有权询问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因为法院的原因造成诉讼迟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审结案件。 4、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可以概括为(1)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判的请求权,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了此项权利;(2)要求法官中立的请求权。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中立,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是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保障;(3)要求法官行为理性的请求权,法官的行为必须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意或恣意,法官对其决定应当阐明理由;(4)要求适用法律统 一、确定的请求权。这种统一和确定包括各地区、各个法院之间对相似案件处理上的偏差值在正常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基本一致,即执法原则和尺度的统一。 二、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
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在诉讼法上实体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是指法院裁判的内容正确、适当、无误,它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准确两方面。公正的裁判结果是法院或法官通过整个诉讼过程所要达到的一种理想结果。然而,这种理想结果的实现必须以程序公正为前提。虽然公正的程序并不必然产生公正的结果,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产生的不公正感和人们对程序不公正的评价却会降低人们对实体公正的信任程度,甚至动摇实体公正的根基。因此,以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需要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是诉讼法规定的权利,而且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以往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时候,常常由于不谙法律或者存在阻碍当事人接受裁判权利的各种障碍而不能在实质上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而强化程序保障,则通过在诉讼中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攻击”、“防御”机会,并形成制度化的程序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这样的程序要求,来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它是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职能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以往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追求司法的实体公正上,认为程序公正只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而已,处于辅助地位。这种实体至上的作法和观念导致实践中将实体法适用正确与否作为评判裁判结果的主要标准,使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体公正是相对公正,因为这种公正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唯一的标准或结论。而诉讼程序则是被宪法以及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与实体公正相比,程序公正更具有绝对性的特点。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或不予重视,开庭审理走过场,合议庭“审而不判”等现象实质上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表现。的确,相对于实体规范而言,程序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适当的实体规范是经由程序铺设的轨道通过公正、有效的程序形成的”。因此,程序公正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优先性。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想,在保证法院全面履行其审判职能的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它是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 法院的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进,已经开始涉及审判组织的改革,如审判长选任机制的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案件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程序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为程序的公开性使法律程序的要素已为公众知晓,法官的行为必须要受程序规则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便于各级人大、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另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也通过保证当事人对程序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因此,完备的程序能够限制恣意的发生和权力的滥用,对司法改革的深化亦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 (四)它是诉讼民主和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制度应当是民主的诉讼制度。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就越高,程序的公开性就越强,程序的作用得到越充分地发挥;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特征,司法审判就越不透明,程序的秘密性越强,而其作用就越弱。因此,诉讼民主要求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五)它是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强化程序保障的价值在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程序保障有利于迅速及时解决争讼。诉讼效率强调以最少的时间耗费来解决争讼,当事人诉诸法院的目的在于让法院尽快解决争议。因此,对诉讼案件的认识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对诉讼行为必须有时间上的限制,审理期限和诉讼期间的设置便是出于此目的。强化程序保障要求法院做到遵守审限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遵守程序安排可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花费利用诉讼制度达到其诉讼目的,法院以最少的司法资源的耗费解决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诉讼周期、诉的合并、简易程序以及代表人诉讼等制度,都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益而设立的,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益也是现代诉讼制度所追求的目标。 (六)它是当代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标志。 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最初的法制建设主要是以经验为指导,以实体法为中心,工作也主要是应急性的。英美国家对接受程序保障极为重视,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来衡量一个法律或者一个程序是否正当。程序公正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承认和接受。中国入世之后,中国政府承诺我国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到“平等、统一、独立和透明”,所有这些都必须以程序公正为保障。而我国宪法关于程序保障的规定比较抽象,对程序建设也尚未形成体系,一些程序规则还比较粗糙,不利于操作,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和技术处理。因此,强化程序保障不仅是我国司法系统恪守政府承诺、维护我国司法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和法制进步的标志。 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突出问题 虽然宪法和诉讼法为当事人借助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救济和裁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存在于审判人员头脑中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程度轻重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和习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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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讲话
一、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加快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形成建设生态家园的持久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非常突出重要的地位。今年中央再次出台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那么“三农”问题怎么抓?抓什么?从哪里突破?从池州的实践看,这个重要抓手之一,就是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回顾近年来的农业农村工作,这件事是得到农民最广泛拥护、最充分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的。因此,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意义,怎样估价、怎样认识都不为过。我想,通过我们的实践,是否有这几条经验值得认真汲取。
第一,只要把农民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就能得到最有力的支持。去年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市仅用4个多月时间,就兴建了“三结合”沼气池15269口。这项工作之所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关键是它在目前资源、生态和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增收日益困难的形势下,为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民增收困难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和着力点,使党的政策和政府提供的资金、技术真正物化到农户家里,作用于农民身上,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建成沼气池的农户家里,免除了砍柴之苦和毁林之害,减少了化肥农药支出,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尤其是国家的补贴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久的自家财产。因此,广大农民非常积极,也非常珍惜。去年全市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共投入建设资金4228万元,其中除去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与扶贫和农发等结合项目资金、县乡两级财政和市县直单位帮扶资金外,仅农户自筹就达到了20xx万元,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件事大得人心,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第二,只要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就能够事半功倍。农民最欢迎的是什么?最希望的是什么?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帮助他们找到有效的增收门路,教会他们实实在在的致富本领,并能够长期地得到实惠。去年,沼气池共产沼气1029万立方米,相当于节约薪柴6.5万吨,相当于封山育林7312公顷,生产沼肥30余万吨,改良土壤达到6504公顷,有效地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户均节支增收达到1500元,对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贡献率
达到50%。特别是通过对一些示范村和典型大户的宣传推广,生态家园建设的成效已被广大农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建设沼气池已经成为农民的一种需求和渴望;开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的技术推广应用,已经成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新时尚。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工作局面就打开了,过去是“要农民干”,现在变成“农民要干”。 我们说农村工作最难的是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现在农民已经调动起来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这件为农民服
务、促进农民增收的最大实事办好。
第三,只要把开拓创新作为我们工作的切入点,就能把好事做实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已经开展多少年了,但为什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实施之后,能取得这么快的进展,我觉得关键是我们改变了就能源抓能源的单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了农村能源建设模式,丰富了建设。即由过去单一兴建沼气池,发展到“三结合”沼气池和“五个一”配套;由小范围的试点示范发展到规模化、集中连片建设。去年贵池区、东至县都建成了“万池县”,有7个乡镇
成为“千池乡镇”, 116个村成为“百池村”,不但给农民带来即期经济效益,而且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去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130多万头,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分别被列为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县、态农业示范县、安徽特色农业示范县。全市有8种农产品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36种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这些成绩,就是我们抓生态家园带来的实实在在
的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回避问题。一是各地进展不平衡,建设进度、建设质量都存在着一些差异;二是工程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一池三改”到位率不高,安装标准不规范,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工程设计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甚至出现瓦工模仿建设现象;三是沼气、沼渣、沼液等“三沼”利用率低,大部分农户还停留在生活用能和满足自给自足生活需要上,发挥沼气纽带作用,大力发展沼气农业、生态农业,尤其是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水平还比较低;四是虽有些典型,有些大户,但面上的普及还不够。这些问题要切实加以改进。建设生
态家园,农民有愿望、有渴求,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和生态效益,既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要求,又体现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我们建设生态家园,实质上就是在统筹城乡发展,就是在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家园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六小工程”中一项重要工程,列入国债建设项目,予以扶持。这为我们建设生态家园提供了难得的史机遇。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真正把这项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二、从全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突出质量和效益这个要求,进一步把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引入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轨道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到20xx年要把池州建成国家级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市,
全市建设农村沼气10万户,入户率达33%。按照规划,今年全市建设目标是1.5万户,连片示范村17个。具体是贵池区4100户,连片示范村5个;东至县4100户,连片示范村5个;石台县2300户,连片示范村2个;青阳县3650户,连片示范村3个,建成“万池县”;九华山800户,示范村1个;开发区50户,示范村1个。这是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要坚决地、不折不扣地、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
第一,坚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落实。要采取效益引导、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一要建立健全项目库,争取立项扶持。这是用工业理念抓农业的具体体现,各县区都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气建设投入的机遇,积极编制项目争取上级资金。二要落实责任制。实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在项目村中,优先选择领导班子比较强、筹资能力比较强、群众认识比较高的村,先行建设,进而引导、带动其他村的建设。要选择那些科技意识强、有强烈发展愿望的农户,先行建设标准示范池,进行示范推广,带动其他农户的达标建设。对难度大、基础差的村,要抽调力量,进村指导,逐户推进。三要做到“四个一定”。一定要坚持建池标准,严格落实“一池三改”;一定要坚持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沼气池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一定要坚持职业准入制度,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一定要坚持招投标制度,对关键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实行招标采购。四要实行项目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做到“三公开、一公布”,在沼气池显目的位置上刻上编号、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同时,要积极抓好已建工程的配套完善,对未达标的工程,要抓紧填平补齐,确保建成一户,使用一户。
第二,建立有效机制,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在质量管理上,必须执行相关的国家或行业
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逐村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选购材料和产品要坚持优质优价。沼气池建成后,必须经县区能源办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沼气池建设成功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在质量制上,要全面实行“五统、四包、三卡”制。在工程管理上,各级能源办要抓好档案建设,实行微机跟踪管理,按时通报建设情况。在资金管理上,以县、区为单位,实行统一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专款专储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补助资金按计划足额兑现到建设农户。
第三,拓宽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机制。要坚持农户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遵照经济规律,吸纳社会资金成为投入主体。各级财政也应视财力状况予以安排支持,村有集体资金也要相应安排。要加强对各项资金的调度,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改水改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土地复垦治理、生态村建设和林业德援
项目等资金都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在农户中大力开展小额信贷,实行联保、乡镇贴息、农民收益后偿还的办法筹资。要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工商资本参股、入股,形成个体、集体、社会等多元的投资机制。市直及驻池各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帮扶建设点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发展工作。
第四,加强技术应用,推进产业化发展。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与服务体系,是充分发挥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效益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公司,积极做好能源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零配件供应等服务工作;二要以县区为单位成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专业施工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三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村能源服务站体系建设,每个乡镇一般要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重点建设乡镇还要配备专职生态家园助理
员;四要以乡镇、村为单位成立沼气协会,把沼气建设户和种养业专业户吸纳为协会会员,推举能人担任协会会长,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自我发展,大力推行专业化施工、物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作为一个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开展农村能源、农村沼气、生态农业等方面技术知识的培训和普及。第五,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生态家园建设要转变“就能源建设沼气”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四个必须”:必须坚持“一池三改”;必须坚持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高效农业技术相结合,成为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纽带;必须坚持规模化、产业化的建设思路。首先,要以县区为单位,精心培育连片示范村。已建成的百池村、千池乡镇,要围绕地方特色农业,选准项目,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生态农业基地,培育主导产业,推广“三位一体”农业生产模式,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把示范村建设成为生态家园的亮点。其次,要不断拓展生态家园建设领域,在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农户要依托庭院,调整生产结构,实行种养结合,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第三,要从优化区域布局入手,把生态家园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结合起来,促进主导产业做优做强,把池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优质、安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一要加强和改进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把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市领导联系县区,县区领导联系乡镇,加强督促和检查,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
进村入户,指导农户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生态家园建设,以帮扶工作的实际效果,来体现
、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社会都来支持农业、关心农民、服务农村的要求。二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生态家园建设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千差万别,我们一定要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真抓实干。首先,要立足一个“实”字。要
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我们的劲用在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上。一定要摈弃那些虚假漂浮的作风,不报假数字,不造假经验,不做假文章,不摆花架子,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和所谓的“政绩工程”。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开展工作既要对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要结合农村实际,不违背民愿。其次,要注重调查研究。要不断研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第三,要充分依靠群众。要坚持以民为本,在感情上贴近农民,在工作中依靠农民,在利益上关心农民,把广大农民建设生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大地激发出来,并持久地发扬下去。三要形成建设合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
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财政部门要继续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小型公益事业的发展,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帮助乡镇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建设;水务、林业等部门要结合水土保持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抓点建设示范;共青团、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改水改厕、星光计划等工程的实施,要与生态家园建设有机结合,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妇联和人武部要结合妇女“双学双比”和民兵“百点千兵工程”抓好一批农户生态家园建设。总之,要在全市形成一个强大的合力,共同推动生态家园建设。
篇4:合肥市金湖学校关于小学部教导教研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11.12
为了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率先实现学校教育现代化,近期,学校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内外教师参加“学习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座谈会。现就与会老师对小学部教导教研工作的一些情况,整理、分析如下:
一、教导教研工作开展情况:
教导处和教研室能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能积极落实工作计划,工作有创新,务实求真;小学部各教研组能有序开展教研活动。
二、教导教研工作也存在的一些问题
1、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力度不够大,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层次不够高,观摩课的质量和上课老师水平不够高。
2、我校的教科研制度还不完善,教师参与教研的积极主动性还不是很高。
3、教师的教案撰写能否有所改进,改变现在的备上两条线,费时费力。
4、小学部要建一个多媒体教室,方便教师日常教学。
5、学校要及时购置教学中所需的配套用具,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6、要给老师减负,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
7、领导要多去推门听课,关注普通课堂,日常教学;多走进教师办公室,经常看看老师的作业批改,掌握第一手资料。
8、关注教师的基本功,每学期能有丰富的教师基本功展示舞台。
三、我的分析和建议
教师的专业成长更多是个人的主观意愿,如果校内的,区内的公开课、研讨课,教师认为水平不高,不去,成天就想着外出去听,这也是不切实际的。再说,教学本身没好坏,有些课的课堂效果,你也许认为不高,但不表示这节课就没了探讨和研究的价值了,即使是从一堂失败的课中,我个人认为我们也好东西可学。教案的撰写,要改革,但到底如何改革,这是个难题,在每一所学校都存在。
多媒体教室,各种教学的配套用具,为了教学,学校后勤部门一定会支持的。
为老师提供展示自己基本功的舞台,这个提议很好,我们将在后期考虑并制定实施方案。
学校的教科研制度还不完善,奖惩制度不能如期执行,这和我目前的绩效工作关联,实行起来还要时间。
我们有定期的教学常规检查,如果,领导经常去教师办公室再随时抽查,我个人认为会让老师觉得是领导不信任他(她),会有伤教师心理。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出现。
处于亚健康的教师可能比较多,关注教师健康是很重要,但真正把老师从繁琐的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中解放出来,是很难做到的。因为我们的责任感很强,我们教育的是祖国的未来接班人,我们的担子很重。
篇5:调查:农民对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的评价_调研报告_网
虚心倾听农民群众的声音,是党和政府制定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近日,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省51个县(市、区)抽选了1530户农民家庭,开展了农村政策执行评价及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快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执行评价的满意度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一、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 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二、对精神文化生活期望较高,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任重道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xx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当问及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时,31.7%的农民认为了解,48.7%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19.6%的农民回答不了解。问及XX年您家人均纯收入与上年相比是否增加时,17.9%的农民认为收入下降了,其主要原因依次为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对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评价是:表示满意的占41.1%,一般的占46.1%,主要认为当前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12.9%的农民对业余文化生活表示不满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45.8%的农民表示满意,42.6%的农民认为尚存在一些问题,11.6%的农民不满意,认为农村科技人员数量太少,深入村、户指导不得力,群众感到不解渴。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评价结果:42.9%的农民表示满意,评价为一般的农民比重较高,占43.2%,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收费高,有病看不起。对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43.6%的农民是满意的,41.8%的人回答一般,14.6%的农民选择了不满意,有的甚至说从来未见过“三下乡”活动。可见“三下乡”活动在农村还存在死角。真正在农村普及“三下乡”活动,任务还相当艰巨。农村教育对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当问及您对农村教育状况的评价时,50.8%的农民选择了满意,认为近年来农村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教育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普及率得到提高;选择回答一般的占35.3%,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师资水平较低;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主要是提出当前农村教育中收费过高问题相当严重,许多农户认为,供高中以上学生念书,其学杂费难以承受。在对农村治安状况的评价中,59.9%的农民表示满意,34.4%的人认为一般,对农村治安状况不满意的占5.6%。 三、农民对乡村干部基本满意,纠正不正之风仍需加大力度 乡村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基层干部基本上是满意的。在被调查的1530户农民中,对乡镇干部表示满意的占60.1%,回答一般的占33.9%,选择不满意的占6%。对村干部的满意率为73.5%,选择一般的占21.1%,回答不满意的占5.4%。对乡村干部不满意,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不思进取、不深入基层、贪占、吃喝风严重、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需要和缺乏领导能力。我们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3.5%的农民对村务公开表示满意,21.1%的农民选择的是一般,对村务公开表示不满意的占5.4%。与此同时,我们对XX年农民家庭农业投入资金情况请农民谈了想法,46%的农户计划增加投入,49.9%的农户表示将与上年基本不变,预计投入减少的农户占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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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贫困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习、边调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牵头组织农发办等部门对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成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xx万人,农业人口xx万人,耕地万亩,水田万亩,水浇地万亩,水平梯地万亩,80%以上属中低产田,人均耕地xx亩。目前,全县未通过上级验收的贫困村尚有xx个,贫困人口xx万人。这些贫困村大多位于边远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瘠薄,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落后,精神生活贫乏。贫困村致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大巴山区和秦岭山系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据对关口镇干沟村的调查:该村有xx户xx人,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虽有耕地xx余亩,xx亩以上联片耕地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几分或是几亩分散在一沟两岸的山坡上;虽然修通了简易公路,但是公路沿沟而上,到了夏季洪水冲刷便没有公路,农用物资还是靠肩挑背驮;九十年代,农户集资拉通了两相照明电,由于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线路损耗大,到了晚上仍然是“头上电灯,桌上油灯”。
二是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表明,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2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
三是自然灾害频繁,低收入人口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我县处于秦巴山区,气候多变,灾害频繁,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自然灾害致贫达x户,占调查总农户数的9.2%。
四是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疾病、弱智致贫达x户和x户,分别占调查总农户数的12.9%、11.3%。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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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文化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一般群众、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文化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适时提出云和要由“小县大城”向“小县名城”转型提升,努力建设“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名城。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将越来越显得重要。那么,当前云和文化工作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文化工作的发展前景何在?2019年12月开始,县委宣传部牵头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试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现就有关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文化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先进文化建设的决定》、《XX县文化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X县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全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将文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的年度工作考核。经过多年的努力,在道德风尚建设、文化设施完善、群众文化繁荣、文化传媒建设、文化遗产挖掘、文化产业转型、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逐步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区域文化风格,为提升云和经济软实力,推动文化与经济良性互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坚持正面引导,良好道德风尚基本形成。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一般群众、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夜学、党校轮训、讲师团宣讲等形式大力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先行者和重要推动者。以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云和人文精神,积极构建核心价值体系,为加快云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制定印发了《XX县市民守则》、《XX县文明礼仪小册子》,创作普及了《XX县市民守则之歌》、《文明与我们同行(歌曲)》,2019年3月全面启动“礼仪云和”建设,城乡文明礼仪之风渐趋浓厚。以“创”促“建”,不断提升城市内涵和品味,先后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省示范文明县城,在此基础上,2019 年全面启动“六城联创”,带动了一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相继成功创建了省级体育强县、省级森林城市、省级信用县、全国XX县、全国文明县城,并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县的初验。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全县共有省级文明单位14个,市级文明单位26个,县级文明单位47个。致力于打造“山水童话乡村”,深入开展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社区)和“六型文明户”创评工作,新农村新风尚逐步形成,先后有1个乡镇被评为全国文明乡镇、2个乡镇被评为省级文明乡镇、1个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7个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2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以“春泥计划”为主要抓手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全县设立县城4个、农村40个活动示范点以及遍布所有行政村的实施点,设计了120余个活动项目,让90%以上的农村未成年人参与各类免费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未成年人的校外文化生活。
(二)加大投入,文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县在县财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三个一点”(省财政争取一点、县财政拨一点、文化资源整合筹一点)的方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增加对文化基础设施的硬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在城区,先后投入1.1亿元建成了县体育馆、标准运动场、图书馆、文化馆等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文化基础设施。其中,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在乡镇,今年年底每个乡镇都将建起500㎡以上的综合文化站,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建设也正在谋划之中。在农村,实现了有线电视“村村通”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县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文化活动室96个,“农家书屋”169个,“童话广场大家乐”健身点45个,乡村戏苑1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布点124个。初步形成了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枢纽、以村级文化活动室为基础,以文化示范户和文化文明户为补充的四级文化工作网络,基本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
(三)城乡联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近年来,我县连续成功举办了云和木玩文化节、云和梯田开犁节、畲族“三月三”,将木玩文化、农耕文化、畲族文化成功地搬上舞台,把地方特色文化演绎得淋漓尽致,得到了外来嘉宾和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积极鼓励引导群众文化活动, “送百场戏、千场电影、万册图书”下乡活动连年开展,民间民俗活动月已成常态化。三年来,深入开展广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近300场,特别是广场文化氛围浓厚,全县“童话广场天天乐”健身点参与群众每天高达2019多人。今年,我县还适时推出了“文化共享年”活动,整合全县文化资源,大力推进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努力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特色、月月有主题”的文化活动格局。至今已经举办大型的群众性文化活动23场,参与人数达到4万多人次。优秀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包山花鼓小戏《福妈嫁囡》、小品《典夫换妻》、《村长耳背》、农耕时装秀《田园新歌》、舞蹈《水灵灵》、《山哈布妮崽》、歌曲《畲家三月三》等一批文艺精品纷纷在省级、国家级重大文艺赛事中频获大奖。摄影活动蔚然成风,成绩斐然。仅2019年,全县就有10余幅作品在国际赛事中获奖,13幅作品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40余幅作品获省、市级奖项。
(四)借力发展,现代传媒建设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县加强媒体采编队伍建设和重要外宣稿件的策划,2019年以来,陆续在各类国家级媒体发稿120余条,发稿数量、质量同比大幅增长。县新闻中心2019-2019年连续6年被评为丽水日报先进记者站,连续5年被浙江日报评为先进报道组,在浙江日报、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用稿量名列全市前茅,选送的作品曾获2019年度中国地市报新闻奖二、三等奖(XX市仅此一个全国二等奖);县广播电视台连续2019年荣获XX市新闻合作二等奖以上先进,2019年以来,选送的作品连年获浙江广播电视政府奖二、三等奖,XX市广播电视政府奖一等奖,尤其是2019年度,选送的电视音乐片《云和梯田》还获得浙江广播电视政府奖一等奖(为XX市内县级台首次获得)。积极整合资源,推进重大主题宣传,成功开展了“童话云和”全国摄影大赛、 “我们养猪吧”大型新闻帮扶活动、“浙江作家看生态”文学采风活动、国家级媒体摄影记者集中采访活动等,尤其是2019年以来,通过与央视少儿频道合作,先后拍摄了《木制玩具总动员》、《奥运小贴士》、《周末七巧板》、《木玩乐翻天》、《文明小贴士》、《芝麻开门》、《动感特区》等7部共计21期的益智节目,深入挖掘和展示了木玩的文化内涵,做大了木玩产业的对外影响。网络阵地得到拓展,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共有新闻网站1个(云和新闻网,2019 年7月1日正式开通)、政府门户网站1个、政务网站28个,企业网站151个(其中有独立域名的44个)、论坛站点9个、政务微博37个,还组建了覆盖 13个单位计27人的核心网评员队伍。其中,云和图书馆网站被评为2019年浙江省文化共享工程十佳网站;“童话云和”新浪微博在2019年新浪微博风云榜政府影响力排行榜上两度位列全国前40名,还先后获得“浙江优秀旅游微博”、“丽水微博达人”、“丽水微明星”等荣誉称号。
(五)挖掘与保护并重,文化遗产挖掘卓有成效。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普查,摸清了家底,建立了文档。同时对农耕文化、畲族文化、银冶文化、抗战文化等文化遗产进行了深度挖掘和重点保护。省非遗项目、省文保单位双双实现了零的突破,梅源梯田开犁节、畲族民歌、包山花鼓戏、瓯江帆船制作技艺、木制玩具制作技艺、汀州吹打、炼火、讨火种信俗8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保护名录,19个项目入选市级非遗名录,49个项目公布为县级非遗名录,云和畲族三月三被公布为浙江省首批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包山花鼓戏被列入市首批传承基地项目,城西小学被评为市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全县共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1人。“明代银冶遗址”项目正积极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初审;梅源梯田、云和银矿遗址、黄绍竑公馆、王家祠堂、石门桥等5个项目被评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县级文物保护点63处,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526处。县文物办收藏文物17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35件。完成了抗战遗迹“黄绍竑公馆”、“王家祠堂”的修缮工作。《浮云记忆— 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集粹》、《云和梯田传说故事》等书籍顺利出版。
(六)转型升级,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发展。
我县紧紧抓住当前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利时机,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做文章,把创新点落到文创产业上,重视创意,使云和的木制玩具文化产业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19年,云和木制玩具产业基地成为首批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19年成为省级文化建设示范点。2019年,创意研发团队-“木制玩具文化创意研产中心”,成为全省首批、XX市唯一的文化创新类创新团队。一是对接动漫,推动玩具衍生。建立与杭州、常州等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的友好合作关系,促成了多家玩具企业为“葫芦兄弟”、“三国演义”、“马兰花”等动漫作品开发木制衍生玩具。与央视少儿频道合作拍摄了30集《奥运小贴士》公益广告片,对木制玩具与动漫的互动开发作了成功的探索。鼓励和引导玩具企业创作具有市场独占性的木偶动漫作品,以其品牌和形象植入玩具的开发。投入600万元,拍摄52集木偶动画片《木木部落》,准备借助动漫形象,推进品牌玩具开发。《木木部落》一期片花作为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代表作品,赴台参加“浙台文化交流之旅”活动。二是积聚创意智慧,促进玩具研发。在县委宣传部的牵头下,我县广泛吸纳县内外文化创意人才,组建了木制玩具文化创意研产中心、益智玩具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和古典益智玩具研究所,以打造木制玩具产业的公共创意平台为目标,着力依靠人的创意智慧对木制玩具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推进木制玩具产业的转型升级。三是依托山水禀赋、木玩元素,打造童话名城。结合“山水家园、童话世界”城市定位,将玩具文化与城市的功能导向、空间结构、建筑造型和文化品味相结合,委托编制《城市形象设计方案》,建成了木玩主题乐园、中山公园、仙宫大道、动漫雕塑、城市小品等一批公共项目;将玩具文化与旅游的生态、文化、休闲等时尚特征相结合,体现童话的意境、浪漫的气息。
(七)注重建设,宣传文化队伍得到加强。
我县通过制度保障、考试录用、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在学历、职称、文艺协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目前,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共计174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1人,专业技术人员143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学学历60 人,大专学历62人、其它21人;具有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35人、初级职称22人。全县有摄影、诗词等10个文艺协会,会员380人。有喜庆艺术团、仙宫、民间乐团、包山花鼓戏等4个民间艺术团,在册民间文艺人员70余人。随着宣传文化工作内容的拓展,在宣传部新设了社会科学联合会、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外宣办(网络办),在文广新局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这些机构及人员的落实,为更好地开展宣传文化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我县文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几年我县文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级文化先进县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文化重视程度尚待提高。
文化作为软实力,与经济、科技、教育等相比,在受重视程度上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中,普遍存在着认为不抓经济不行,不抓文化影响不了大局这样的观念,认为文化考核分值不高,不影响单位排名、不影响个人晋升,因而部分乡镇(街道)、部门没有将文化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存在着“两手抓”,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现象。部分群众的文化自觉不够,他们认为当前关键还是如何发展经济,如何挣钱,至于搞文化活动条件尚不成熟,存在着经济建设、文化工作“先后论”的观点。如在“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部分村民就坦言:“书送下来没用,还是送些发展项目、扶持经费更好。”
(二)文化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近年来,我县的文化设施虽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还不能满足城乡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因资金困难,我县尚未建设博物馆、剧院、多厅影院等大型文化设施,在部分农村,甚至连一个像样的文化活动室也没有。文化设施的缺乏,直接导致市民的文化生活单调乏味,一到夜晚,女性基本上以跳健身舞为主,男性则居家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牌以打发时间。时尚青年若想看一部热门的电影,必须驱车前往丽水、温州观看。
(三)优质文化资源不够丰厚。
云和的文化资源种类虽然较多,但级别和档次不高,真正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还比较少,如我县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非遗项目还是空白,这在丽水九个县(市、区)仅云和一处。文化资源有待进一步挖掘,真正能够代表云和的主题文化亟待明确和提炼,文化与经济、旅游的融合还不够,难以满足云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文化专业队伍急需加强。
一是文化专业人才年龄偏大。如文化馆在编人员平均年龄近四十七岁。二是学历、职称偏低,缺少文学创作、美术、书法、理论研究、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如大专以下学历(含大专)83人,占58%;高级职称只有15人。三是基层文化活动开展不正常。虽然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文化站,但三权在下的管理体制导致乡镇(街道)文化工作错位,文化员大多身兼数职,投入文化工作的精力受到很大牵制,造成了文化干部是“姓文不干文”、“专干不专用” 的现象,缺少专门人员来抓文化,导致基层文化活动开展不正常。很多行政村虽然建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但由于缺乏管理经费,维持正常运转较为困难。
(五)文化产业结构层次不高。
文化产业层次单一,产业链还不长,外延还不宽泛,企业多着眼于增量和提速,文化衍生意识比较淡薄,衍生能力不足,衍生产品比较单一,动漫等新兴产业尚处于摸索阶段。
三、加强我县文化工作的几点建议
现代社会,文化就是生产力,文化具有引领功能、育人功能、服务功能、品牌功能和经济功能。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名城”建设任务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取决于人的素质,取决于文化的强大支撑。这对云和的文化工作来说,既是严峻的挑战,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今后一段时期,我县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文化强县、争创省级文化先进县为总抓手,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强化队伍,挖掘地方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早谋划,全面启动文化强县建设。
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市的文化政策,对照文化先进县创建标准,研究制定出台云和文化强县建设的政策和细化方案,为加快我县文化强县建设提供政策保障。积极向省、市争取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制定政策,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精品创作、对外宣传以及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探索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以规划引导文化强县建设有序进行。
(二)强宣传,积极营造文化强县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对文化强县建设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化就是生产力”,把群众参与文化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调动起来,实现 “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转变,形成上下联动的发展文化强县建设的氛围;二是要注重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和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要始终坚持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前进方向,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加强引导,抵制和反对低俗媚俗庸俗消极不健康的甚至与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背道而驰的表现内容和形式。三是要充分挖掘和整合我县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继续举办“中国木制玩具文化节”、“云和梯田开犁节”、“畲族三月三”等节庆活动,大力传播“小县大城”发展模式、云和木制玩具、“云和师傅”等优秀文化品牌,推动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利用学术组织、艺术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拓展文学、艺术等外宣渠道,提高云和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要进一步挖掘和包装木玩文化、梯田文化、银矿文化、移民文化和抗战文化等,争取实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零的突破。
(三)抓投入,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要继续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木制玩具博物馆、剧院、多厅影院等基础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的功能作用,加强文化的引领功能、育人功能、服务功能;在“”期间要全面建设和改造乡镇(街道)文化站,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二是要坚持“建管并举”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在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同时,抓好管理、完善工作,提高文化体育设施利用率,满足群众文化需求。要注重发挥企业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三是要加强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整合城乡文化资源,通过城市社区、单位与行政村结对,共建、共享文化;推进学校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有效利用,逐步实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资源共享。
(四)重培育,着力提升文化队伍素质。
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重视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文化工作者队伍,一批联系实际、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文艺理论人才,一批深入生活、群众喜爱的本土名编导、名主持、名演员,一批紧跟时代步伐、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艺术人才,一批既懂得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又懂得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一批熟谙玩具文化内涵,技艺精湛的研发设计人才;着手文艺人才库的建设,并制定、实施相关的培训计划、奖励条例,促进云和文化建设迈向一个新台阶。
(五)优服务,加快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逐步形成文化产业投资、招商、吸引人才、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等系列文化产业鼓励政策,鼓励个人、企业、社会投资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部门协调,提高文化市场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发展。三是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以玩具产业为基础,重视玩具文化与动漫、科技、教育、智力开发、资本市场等的互动融合,加强木玩研发团队的引进和培育,做大做强文化品牌,变“玩具制造”为“玩具创造”,变“卖玩具”为 “卖文化”、变“把玩玩具”为“体验中国传统文化”,提高我县木玩文化的品味,形成新兴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四是要继续做好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如在如何打造“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方面,可在城市建筑的色彩上、城市小品的点缀上、城市雕塑的造型上、城市形象的宣传上进一步体现“童话”元素;随着城南区块的开发建设以及博物馆、剧院的筹建,可以包装一个以“童话”为主题的系列文化节目,如童话剧场,开展系列关于以童话为主题的表演、赛事。梅源梯田景区则可从银矿冶炼流程展示、农耕文化陈列布展、迎神习俗表演、畲族文化体验等方面进行挖掘和包装,以增强文化品位,吸引游客互动参与,使游者游有所获。
篇8:校园快递用户满意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大学生是快递服务的新生客户群体,对快递服务的需求日渐增长,通过调查几所高校校园快递用户的满意度,总结校园快递客户的总体特征和快递服务业的普遍问题,向快递公司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
关键词:校园用户;快递;满意状况
快递在近几年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目前开展快递即速递业务的企业有中国邮政旗下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他的民营快递公司。
随着快递业务深入校园,大学生日渐成为快递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由于大学生使用快递的目的和需求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针对该特点,快递公司采取了更灵活的服务方式。当快递日益成为校园生活中的一部分,学生们对于快递服务也有了新的期望。他们的满意度直接影响着快递公司在校园用户中的形象与声誉。因此有必要研究校园快递用户的满意状况,同时提出对快递服务行业的建议。
调研发现
有效问卷数量及调研结果显示,使用快递的校园用户以女生为主,男女生在使用频率上的差别很大;快递使用的主要原因是网购,这与快递的飞速扩张是源自电子商务特别是网购的迅猛发展分不开的。
调查结果中顾客普遍满意的快递公司具有配送速度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价格低廉、货物送达安全等优点。综合所有快递公司来看,在配送速度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上比较好,在物品包装方面,大家普遍满意度较低。取送货地点的固定性和离校距离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着顾客的心情,也影响着顾客以后的选择。
校园用户选择快递服务时考虑的主要因素调查发现,配送速度最受关注,6.6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选项,货物安全送达、价格、收发人员服务态度紧随其次,包装方式是用户选择快递服务时顾虑程度最小的因素。将影响选择的因素与性别作交叉分析发现,女生对是否送货上门的重视程度大大高于男生,同时对配送速度的要求也高于男生。
遇到递送延迟、物品受损、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问题时,只有23%的被调查者选择向快递公司投诉,11%选择与工作人员理论但不会投诉,几乎4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投诉但再不使用该公司的服务。曾对快递公司进行投诉的用户仅有少数得到了满意的解决,大部分投诉者对快递公司的解决并不满意,近三成投诉者没有得到快递公司的任何解决。可见,校园用户很少采取积极的维权手段的原因可能是快递公司对投诉处理的低效、消极,由此也发现校园快递用户缺乏有效、合理的维权渠道。
结论与建议
随着电子商务特别是网购的迅猛发展,快递业也得到了飞速的扩张。大学校园里出现“快递热”也就不足为怪了。通过本次调查,对校园快递的使用情况和用户满意状况有了基本了解,从中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结论。
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用户在使用快递的频率、偏好方面有差异,例如女生经常网购,使用快递频繁,对送货安全性等要求较高。快递使用在大学校园里具有普遍性,网购是目前校园用户使用快递的主要用途。
大学生群体总体上对校园快递的服务比较满意,某几家快递公司在快递的价格、收发人员态度、货物安全送达三项因素上得到了校园用户的肯定。尽管如此,目前用户认为最不满意的因素恰恰也是这三项;同时这三项因素在用户评价快递公司服务时占据了较高的比重。综合分析可知,这三方面的改善应该作为快递公司有效优化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重点。
当对快递服务不满时,校园用户很少采取积极的维权手段,而快递公司对用户投诉处理得不积极、低效率可能是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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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XX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XX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XX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XX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XX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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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5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第一范文网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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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_调研报告_网
信用社,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上级行社的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地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绿色产业兴农,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在信贷服务上实现了“三个定位”,即经营思想定位在农村,信贷运作定位在农业,服务对象定位在农民,不但使支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使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突出重点创优支农
今年加大了对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在支持专访政府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同时,也得到了专访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与协助。掌握一些急需资金扶持的种植、养殖大户。例如,**村一些大户合股经营草坪种植,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丰厚的收益。今年准备扩大种植历程,但苦于资金不足,农户们通过村委会找到信用社求助,信用社经过调查后,对其发放贷款20余万元。**村一些种植大户去年曾和外商签定了大根萝卜的收购合同,种植面积达到300余亩,收获后也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今年不但当场大户准备再次种植,并扩大种植面积,而且周边乡民也纷纷效仿准备投资种植大根萝卜。但资金不足又是阻碍其发展该项种植的首要问题,了解情况后,信用社双对大根萝卜种植所需资金发放了近40万元,农业贷款,有力地支持了这个优势产业的发展。另外,重点对( )村,( )村,签约正大集团的养鸡大户,进行了贷款扶持,总计饲养肉食鸡近20万只。扶持养牛、养羊、养猪大户500多户,扶持后王村大蒜、茄子、黄瓜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个。截止XX年06月30日为止,以抵押、联保形式累计发放支持优势产业贷款近500余万元。有效地发展了当地的优势产业,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
当前只有农村信用社适合发放小额农贷,真正起到服务于农民的作用。通过下乡走访调查,摸清各村各户的基本状况。虽然粮食作物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性很大,但是我们依然克服以往“惧贷”心理,心系农民,抓住机遇,深挖这方面的潜力,叫响自己的品牌。简化贷款程序和手续,切实做到为农民朋友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社农关系。在春耕生产开始前,将农户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的购买资金发放到位。在此间还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扩大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继续以推行小额农贷为主导,重点扶持地方优势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支持科技兴农,引导农民走规模效益之路。此外,还将努力探索新的业务品种,开办助学贷款等业务。通过全方位提供支农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有效地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实现新农“双赢”的美好局面。
郭晓驭
篇12: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篇13:电力部门提高女职工素质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抓发展、抓管理、抓队伍、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投资体制改革后的新时期电网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定位在建设“一强三优”,“以人为本”的高度上,来进一步推进现代化企业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现代化设备陆续投入电网营运,必须要求高素质人才来参与企业的发展,未来电力企业的竞争实际上也是管理和人才的竞争,一流的管理与服务必须有一流的人才,而高素质的人才必须通过加强教育与培训才能得到。那么如何以教育、培训来——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呢?这是企业管理者首先要研究的新课题。同时,也对工会工作提出了一个新时期的探索方向。我们工会女职委,担负着女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使命,在新形势下,要发挥自身教育职能,做好女职工素质提升,优化文化结构,提高专业技能的工作,使其以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姿态迎接新任务新挑战。
一、公司女职工素质现状分析
当今,世界已经步入高科技时代,电力系统的现代化设备日新月异,不断地更新、淘汰了旧设备,而操纵这个系统的人口却呈现老龄化,特别是女职工的学历结构低,面临着被淘汰出局的威胁。截止10月底,我公司女职工132人(包括农电员工,下同)。在他们中间,初中及以下的占9.85%,高中的占15.15%,技校毕业的占18.18%,中专的占9.85%,大专的占37.12%,本科以上的占9.85%。专业职称结构:初级以下12人,中级3人,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零;另外,中级工9人,高级工4人,技师3人,而高级技师是零。
女职工的文化、技能现状来看,总体水平低下,特别是高学历、高档次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有一些虽然上了技校,走进电力企业,经过各种培训学习,但还是文化程度偏低。而在六、七十年代对电力企业岗位工作技术性要求不高,对文化素质要求也不是很高,矛盾不很突出,步入新世纪后,电力企业进行全面改革,计算机管理体质全面铺开,对职工工作要求提高了,技术要求也提高了,因此,女职工素质现状低下与电力企业现代化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造成这种矛盾的主观原因是“三个缺乏”。
2、观念滞后,缺乏竞争意识。第一,认为自己文化低年龄大,进步无望,学点东西又能怎样?第二,认为生活乐趣在于文化娱乐休闲,业余时间不愿花在学习技能上。即使单位里组织学习知识技能,也是“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往往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3、心理素质差,缺乏自信心,总认为女同志不如男同志。
二、电力企业女职工须具备的素质
面对着女职工“三个缺乏”的现状,我们女职委根据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研究电力女职工必须具有的素质。
1、良好的思想道德。具体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表现为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信仰,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心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善于学习和了解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知识和信息,把自己的命运同电力企业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
2、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主要指女职工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知识修养。首先,要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其次,要有较宽的知识面,知识面过窄的人是素质不完善的人。
3、良好的劳动技能。主要指专业技术和能力,包括一般能力(认识能力和操作能力)、特殊能力(专业领域的专门能力)、创造能力(专业领域内创造思维和实践能力)。
4、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主要指身体体质、精神状态、忍耐力、抗病力,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4、要提升素质首先是学习。组织女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她们的整体素质和理论水平。利用读书小组的形式,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懂得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在全公司女职工中编排成立了6个女职工读书小组,广泛开展“读书”活动,每位女职工人手一本专用读书笔记本。
篇14:在调研会上领导的讲话
下面,讲一下调研工作:
一、20xx年纪检监察调研和法规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调研和法规工作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强化队伍建设,构建研究网络,创新工作举措,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评为省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我们第一次举办了纪检监察系统研究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研究队伍的自身素质;建立健全了调研网络,组建了三个重点课题调研组,为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成功地举办了第一届“廉政论坛”,搭建起新的研究平台,推进了纪检监察研究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开展,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完成了省、市纪委下达的调研课题19项,在省纪委表彰的46篇优秀调研报告中,我市有四篇调研文章在全省获奖。市纪委与省纪委共同撰写的关于我市优化环境的调研成果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毅等领导的肯定和批示。我们制定的优化环境的“十项保证措施”,得到市委书记王珽玖的肯定,并形成市纪委文件下发执行;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取得好成绩,先后起草了《关于鼓励署实名举报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监督提高 1
行政效能的意见》、《关于依纪依法办案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等多个规章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开展。
二、20xx年调研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把握好调研工作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说,就是“四个坚持”、“三个贴紧”、“二个结合”、“一个龙头”。“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执政党的基本党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从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把对策研究作为调研工作的重点。“三个贴紧”就是:调研工作要贴紧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贴紧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工作,贴紧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二个结合”就是: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相结合,依靠自身力量和借助外部力量相结合,形成调研工作的合力。“一个龙头”就是: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必须坚持以调研课题为龙头,带动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发挥调研部门的“外脑”作用。
二是抓好今年调研课题任务的落实。今年的调研重点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调查研究以及反腐倡廉的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的课题和任务分工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调研任务的完成。县级和市直各单位要起草《实施纲要》的实施细则,力求在增
强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市委《实施办法》出台后,立即着手修改完善,最后以党委(党组)名义下发执行。
三是切实抓好调研文章、信息和网络评论。各县(市、区)每个月除向市纪委办公室上报信息外,同时,也要向市纪委研究室上报;每月向市纪委研究室上报的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各部门至少1篇。要通过关注互联网上有关反腐倡廉的热点问题,及时发表以网民身份参与为主要形式的网上跟贴和网上评论文章。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每月25日前在向市纪委宣教室上报网络评论文章的同时,向市纪委研究室至少上报1—2篇网络评论文章。市纪委将上述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四是认真组织举办好第二届“廉政论坛”。今年,“廉政论坛”要围绕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重点研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把“廉政论坛”办成我市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大型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做好今后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
常分析研究调研工作现状,加以具体指导。要为调研部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阅读文件资料提供便利。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要坚持调研工作联系点制度,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带头参与重大调研课题的研究。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课题研究工作制度;二是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制度;三是健全调研信息制度;四是健全反腐倡廉的民意调查报告制度;五是健全调研工作考核、通报、奖励制度。
三要加强调研队伍建设。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专兼职调研人员,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研究室。要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关心调研干部的成长,使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篇15: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篇16:社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今年暑假,村里又有好几户农民建立起了新瓦房,这对世代"土房子,石桌子,篱笆墙"的山村来说可是件新鲜事,于是,今年暑假对村里经济进行了一番实践调研。
安家庄村位于沂蒙山区北部,南靠群山,北临弥河,交通不便,长期闭塞,使当地有名的穷山村。自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90年代山村有了变化,尤其最近几年发展迅速。98年春,村里通过全民选举选出了自己的领导班子,他们也不负众望使山村在几年里便换新颜。
首先,利用村里山地多的特点搞了果树种植:山下葡萄,山腰苹果,山顶种山楂。又组织村里的女劳力搞起了桑蚕养殖,其成本低,见效快,很快就调动起了大家的积极性。桑树种植面积猛增,村党委的领导便专门到县里请来了桑蚕技术员指导大家科学养殖。同时与县茧站建立合同,做起了蚕种的养殖,为全县提供部分蚕种,这一次收入又增加不少。前年蚕茧不景气,丝绸出口下降,村党委便与县外贸联系,在山村建大棚搞肉鸡养殖,肉鸡产量增加,而需求不稳,党支部一班人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了村的冷冻冷藏厂。自从冷藏厂建立后,养殖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鸭、鱼、虾都有了养殖户。2002年春党委与邻近村庄联合办起了"生猪养殖基地"计划年出生猪一万头;芦笋种植基地"芦笋是一种高营养蔬菜,充分利用其抗旱、喜光的特点在山坡上大面积种植。
新的村党委班子建立四年来,山村人均收入从原来不足500元到现在的1500元,建立各式大棚150多间,果树种植200多亩。2001年中秋共养蚕233张,其中蚕种213张。经调研分析:在山村脱贫种,党委的领导班子起了重要作用。
第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真意为人民办事。党委开会常说的一句话是:"大家伙选上咱们,在就应对得起村里的老少爷们。"山上果树浇水难,就从外地请来钻井队大了一口150米深的机井。村里的弥河污染严重,村里水无法喝,便贷款为村里安上自来水。有些老果园的果树品种落后了,就从县科技站请来技术员,嫁接新品种。作为一名党员就应该为人民服务,这是最简单也是最使用的道理,这是村党支部几年工作的总结。
第二、有发展的眼光领导群众走先进的路子。针对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花卉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现状,从99年起村党委便鼓励大家高大棚花卉。2000年青州万红花卉市场建立后,村即便很快于之建立了产销关系这使得山村花卉生产走在了山区的前列.支书说时代在发展党员不能落后,这样才能领着大家向前走.
第三、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只要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到。党委一建立就实施了一整套文明户评定标准。每到年底就举办一次文民户颁奖大会,文明户发奖品、奖状可风光了。山村里迷信活动多,"拜神敬鬼"劳民伤财,村党委便组织起了村里的吕剧团,逢年过节就在村里唱上一台,这样一来,村里的风气也好了。闲着没事几个人聚一起拉个二胡唱两句,自娱自乐,改变了山村迷信的风气。 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
自从江泽民主席三个代表提出后,村支部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新的要求,就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过去做的是也有了新的理论依据,一个山村党支部为群众办实事。小山村便脱贫;每个党员都去实践三个代表,便可富民强国。
篇17: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_调研报告_网
当前,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法人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矛盾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破产案件中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作一些探讨。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过程中对特定担保财产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也明确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从本质上讲,别除权源于破产宣告前债务人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民事活动中,债主要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要保证债务人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债务,就必须有一定的财产担保债的履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可优先获得清偿。破产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债务人破产并不影响其在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效力。所以这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同样应当优先受偿。 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行使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清算组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别除权人对担保物优先受偿时,如有余额应由清算组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担保物不足于清偿债务,未受偿部分转化为破产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参与分配破产财产。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不构成别除权。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则构成别除权,但因其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于清偿担保债务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求偿,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不得参与破产分配,因二人之间只有担保关系,无债务关系。 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设立担保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担保法》第28条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费用、无物权担保债权是针对破产人的破产财产行使权利,两者清偿财产的范围不同。别除权人只能针对破产人作为担保物的特定财产行使别除权,不能对破产人没有设定担保的一般财产行使。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别除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只有在担保财产清偿担保债权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才能用于破产费用的拨付和破产债权的清偿。 3.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不同于一般破产债权仅具有公平受偿的性质。别除权的优先,既不同于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也不同于破产债权中清偿顺序的先后,别除权则是在破产财产之外的担保物上优先受偿,破产费用与破产债权都是在破产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别除权的优先不受破产财产多少的影响,即使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止,其债权也能得到实现。因为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得用于同行使别除权无关的费用。别除权的优先受偿,只能经法定程序对担保物作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而不能将担保物直接据为已有。 我国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产生的,其优先受偿权源于物权的排他性。因此,别除权的产生依据应为民事法律中有关物权担保的规定,担保物权是别除权的基础权利。从有关国家的破产立法看,可以享有别除权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1.质权;2.抵押权;3.留置权;4.特别先取权等。担保法规定,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根据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在破产程序中均可产生别除权。 抵押权。《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以其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进行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就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但在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抵押担保时,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并不产生破产债权,担保物不足清偿时,担保的破产人对不足部分没有清偿的义务。第三人以其财产为破产人抵押担保时,在破产程序中也不构成别除权。 质押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其动产(依照《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包括一些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权人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出质人破产时,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别除权。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偿还。 留置权人就留置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别除权。留置权的范围仅限于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可优先受偿的债权应限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留置权是以实际占有而存在,并因此取得优先受偿权,如果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消失,别除权也随之消灭。如果留置物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留置权人可依民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返还,占有恢复后,留置权并不消灭。 对别除权人是否需要申报债权意见不一,有的观点认为,行使别除权的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别
除权人行使别除权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应当受破产程序的限制,无需申报债权,仅在担保物价款不足清偿其全部债权时,对不能清偿的部分应申报债权。另外,别除权人有无申报债权义务,往往与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相互联系。在规定别除权人无须申报债权时,因其债权未经确认,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债权确认诉讼程序解决。 《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法》规定别除权人应申报债权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对物权担保的法律规定尚不十分完善。破产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担保材料遗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担保情况掌握不全面。如果别除权人不申报债权,在其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如质押、留置),权利不受实际影响,如果未占有担保物(如抵押),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可能被清算组误认是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别除权人的债权经过申报与确认程序,有利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有关情况,减少争议,有利于维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破产案件得于顺利审理。 别除权是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虽然行使别除权与破产债权公平清偿互不影响,但是行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在行使别除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别除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要准确认定物权担保的效力,防止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为制止债务人在破产前利用担保给个别债权人优惠清偿的行为,《破产法》第35条中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无效,债权人不行使别除权。但是,在法定无效期间之前已以书面合同约定对债提供财产担保,只是延至无效期间内方实际履行的,仍然有效,但限于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提供担保,破产案件受理后尚未履行提供担保者不得再行提供。 2、根据最高法院1997年《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抵押合同及担保债权的法律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合同的效力。对国有企业已经确定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依《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不得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的以及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均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3、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对担保物原来的占有状况不得改变,破产前由保债权人依法占有的担保物,破产企业及清算组不得要求收回。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46条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交付财产,逾期未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规定。不应被理解、适用于担保物的收回,否则便是对别除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行使别除权行使过程中,不能直接将担保物抵偿债务,必须由清算组委托对担保物评估作价、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践中有的别除权人占有担保物,迟迟不行使受偿权利,以致影响到破产程序正常进行,清算组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收回担保物,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物,清偿别除权。 4、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应依原合同所订期限行使权利,不得提前要求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依照《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均视为到期。因此,未到期的别除权可提前行使,但其利息应计算至破产宣告时为止,即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别除权与特种债权。特种债权一般是指法律赋于某种债权比一般债权甚至比担保物权优先从债务人财产中获得清偿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特种债权,主要是根据xx1997年《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精神,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以及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社会统筹不足的,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支付,不足部分依次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有抵押财产所得中支付。剩余部分才能依次行使别除权、清偿一般债权。
篇18: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讲话
概括地讲,池州这三年的城市建设,令人刮目相看。所有曾在池州工作过的人,来池州的第一感觉就是城市变化很大。这三年所取得的建设成果,相当于前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建设业绩,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建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意图,把规划实施好,这也是整个城市变化中非常突出的特点。
我和黄市长一起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仅仅是做了些基础性工作,城市建设真正起步应从现在开始,一些大的项目、一些重点工程才刚刚打下基础,可以想象,未来三到五年池州市将会有更精彩的变化。今后我们应如何做好城市建设工作?
首先,城市的意识应进一步强化。强化城市意识主要是指强化规划意识,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强化人们在城市建设中遵循规划、服从规划的自觉性。规划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众多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的劳动创造,没有规划意识很难建设好城市。城市人口集中,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的中心和社会公共事业的中心,至少要能辐射所辖的几个县区,它同时还应是商业的中心、物流的中心、交通的枢纽,这才是一个完整城市的概念。既然如此,它的龙头和灵魂当然是做好城市规划、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这些年,规划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做规划的热情上,但如何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非常重要。这一点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前途和命运,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很多的。“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的观念应始终贯穿于每个搞建设同志的思想中,贯穿于每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思想中,千万不能随意变动它。
其次,城市建设要注重夯实基础,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无论是国内城市建设,还是国外城市建设,都验证了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否则看起来是从节约的前提出发,结果反会造成浪费。我觉得建委现在提出的铺设地下管网是非常正确的。现在正在铺设的两条自来水管线还是太细了点,到开发区是600~800mm的管子,到齐山是300~500mm的管子,可能难以适应将来大型建设项目的需要,如搞新城区和度假村等。我认为对地下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应当予以倾斜,适度超前一点。这样可以为未来的城市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城市建设应坚持以扩大新城区为主,改造老城区为辅的原则。池州的城市建设目标是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城市,又是一个旅游城市,所以我觉得对老城的改造只能是尽可能还它的历史原貌,新城可以按现代的理念、思路和思维方式来做建设。
第四,关于开发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开发区的建设理念还没有完全统一起来,现在开发区一直留置的这一块地应如何妥善处理,看来作为新城区更合适点,它是我市新城区发展的唯一一块黄金地段。如果开发区的规划定位做不好,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将影响巨大。对主城区东移这一问题,我们的思想还应更解放一点,超前一点。
第五,关于几个重点工程和项目问题。我觉得几个大的事情,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把它拎在手里抓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清溪河治理、南外环建设和清风大道改建工程,这“两路一河”可以说是这二三年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把这几件事办好了,我们城市的框架就拉开了,品位就提高了。南外环开通以后,城市面积将进一步扩张。清风大道改建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比较关心,把这十几公里的路完全按城市道路的要求改建好,拆掉路障,装上路灯,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好,那么这个城市将非常漂亮。城建部门和交通部门要联手建设清风大道,力争把清风大道建设得比九华山大道的标准更高。如果目前资金有困难,可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铺好主干道,但人行道、绿化带一定要设计到位。清溪河治理也应该这样,先贯通,再清淤、驳岸、绿化。总之,这三项工程一定要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希望城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打造,真正把好事做好。另外南门转盘的建设是规划建桥还是建园景,我个人倾向于建桥。搞园景显得太繁杂,功能定位不准确,这个问题会后再研究。
第六,关于几个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问题。一个是公共事业设施,一个是公共交通,还有一个是公厕。这些问题应引起注意,可能它们在大格局中显得不太重要,但在方便百姓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整体水平等方面都是非常实在的东西。比如公共事业设施,它包括文化、体育、文娱、卫生等方面,如果说道路、管网是城市框架,那这些就是城市的。所以我觉得在重视城市干道网的前提下,要创造条件,在最近二三年内,启动一项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如建一个体育场,或者建一个图书馆,否则城市的文化品位很难体现。还有公厕的建设也要跟上去。再就是公共交通问题。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公共事业,是政府的义务之一,不宜简单地把它推向市场。池州目前没有公共交通,没有公交线路,财政花点钱、贴点钱把公共交通搞起来,是很有意义的。而且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其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公共交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篇19:调研会上领导讲话稿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专题召开全县建筑业发展大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新一年任务。刚才,副县长作了一个全面的工作报告,相关企业代表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特别是樊厅长和林局长,立足全省、全市建筑业发展大局,对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出了希望,明确了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几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会议还对20xx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建筑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加快建筑业发展,推进“建筑强县”建设,简单再谈三方面想法。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
已经过去20xx年,是“”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平台谋发展,抓转型求提升,重民生促和谐,形成了经济稳健发展、城乡加快建设、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在这一年中,我县建筑业积极作为,克难而进,同样取得了喜人业绩。从经济指标看,全年完成建安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税收1.1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从行业发展看,广大企业致力于科技创新,致力于市场拓展,致力于质量安全,新拓区域亿元市场5个,1家企业晋升为一级资质企业,县建筑业管理局也由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行政局,被评为全市建筑行业考评先进集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工程质量看,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质量安全生产源头关,成功承办了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现场会,一批企业承接的建筑工程也相继被评为省、市优质工程,有效提升了建筑业的形象和城市的品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和衷共济、拼搏奋斗的结果,凝结着全县建筑行业的智慧和汗水,离不开省市各级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高认识,增进共识
经济形势的变化,宏观政策的调整,市场运行的起伏,建筑业往往最先受到影响。我们只有对发展趋势有清醒的判断,对产 2业定位有正确的理解,才能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把握主动。
首先,发展建筑业有利好的宏观环境。这方面刚才前面几位领导已讲了不少,我觉得归纳起来这个利好环境主要来自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来自于国家对民间投资的鼓励和领域的放开,也来自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实力的不断壮大。特别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全面加速、新兴产业投资的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逐步放量,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将更为广阔,宏观环境将更为优越,发展机遇将更为有利。
其次,发展建筑业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建筑业不仅是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还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工业有实力,农业有特色,旅游有名气,三产有潜力,建筑业是二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三产有着较高的关联度。加快发展建筑业,不仅能有效扩大内需,而且能带动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提高投资的速度、质量和成效,实现资源优化配臵,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步伐。
第三,发展建筑业是富民强县的有效途径。建筑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足、社会贡献大等特点,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建设的加快推进以及大量基础设施的完善,带动了建筑业的快速崛起,并逐步成长为我县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潜力产业。因此,我们要更加重视建筑业发展,积极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值。
三、强化运筹,合力推进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实施“”战略的关键推进期,也是我县建筑业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建筑强县”建设目标,充分调动企业、部门和社会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管理促规范,管理出效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明确各自在建筑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一是落实扶持举措。要加大建筑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创新激励机制,把政策规定的扶持措施落实到位。要高度关注建筑业发展现状,适当加大要素倾斜力度,尽可能满足建筑企业发展的合理需求,保障企业平稳运行。特别是要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帮助企业破解资金制约问题。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是一项生命线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督促广大建筑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与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强化日常监管,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未验收先使用等行为,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个指标零增长,促进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依法打击挂靠、串标、围标、出借资质等非法和违规经营行为,真正为企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要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严格劳务合同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构建诚信体系。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基础。要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预警、惩戒、备案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企业算好长远帐和眼前帐,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
3.社会要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把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努力在企业引进、资质晋升、市场开拓、资金投入、人才招聘、职工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和服务,着力形成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新闻媒体要密切关注建筑业发展动态,加大宣传力度,鼓劲造势,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建筑业、关心建筑业、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新的目标鼓舞人心,新的任务催人奋进,我们相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有县委、县政府的不懈努力,有全体建筑业人的团结奋斗,建筑业发展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篇20: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二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三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