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 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篇2:房屋建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值班室建设费用为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全包方式。
第二条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值班室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值班室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二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值班室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二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质保金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100.00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客观上无法实现的施工要求有权拒绝。
第十条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时,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日的滞纳金;乙方建设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建设工程不符合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时,应承担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3: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__ 年5 月26日
(二)竣工日期:20__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__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__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议价价格表
3、《工程预算书》。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农村房屋建设合同样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施工地点:镇(乡)(村) 组
2、住房结构: 平方米。
3、在修建过程中,甲方承担供水、供电、浸砖、平屋、整地及清洁卫生,注意家俱如有丢失,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带圈梁模板,一切材料不得超过25米,脚子超过50公分另算工资。
4、生活:甲方负责。
5、承包方式:(只包人工费)。
6、工程价款的支付:但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按图施工,墙体偏差不得超过2公分。装饰达到农村翻沙要求,砌砖、翻沙、屋内一概不贴砖,外砖前方贴砖。另三方水提提沙,贴砖另算工资,木工制模钉房盖(不包括水电门窗)。
8、修建楼房包工不包料,只包人工费,每平方米际平方计算,滴水为界,房屋以施工面积计算。水波瓦以瓦平方计算。
9、付款方式:开工付元,二层盖板付元,外墙完后付
10、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付乙方定金元;以保证确立为准。
11、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甲方对材料的质量负责,并应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同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隐蔽工程必须得到甲方认可(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伤亡费用。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付乙方每人120元/天;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四、纠纷处理方式:
甲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2%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解除。
六、其它约事事项:
乙方在修建过程中,如有不对之处,甲方及时提出,乙方及时纠正,否则后果自负。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甲方(签章): 住址: 电话:
乙方(签章):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5: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在 工业园区中兴路 号新建车间二栋,同意该车间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
二、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地面高度按甲方要求压实后水泥混凝土厚度车间一包装区域及车间二为公分。车间一设备造粒区域为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基础完成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2、车间封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在的。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四、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3、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其余50%为弥补甲方损失。
五、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负责。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
3、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5、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6、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6: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 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 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 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 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 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 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 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篇7: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_____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_____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_____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三、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签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因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5内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进场后5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剩余部分分_________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 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其他事项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篇9:农村房屋建造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 ,男,汉族, 住 。 身份正号:
乙方: , , ,住 。系承建甲方房屋的建筑队负责人。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建甲方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 亩宅基地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建标的物、面积
甲方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 亩宅基地承包给乙方,规模为 层。
二 承建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承包方法: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甲方负责水、电(线杆至配电盘)、路三通以及铁钉、铁丝、线绳材料;
2、乙方负责建筑所需一切用具(壳子板、脚手架、机械设备、混凝土小车、靠尺杆等;
四 承包范围及质量
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参照国家普通民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楼层高度:一层净高度为 米;二、三净高度为 米
放线、主体、内外粉刷、墙砖、地板砖。
做法:主体一至三层厨房、卫生间和三层顶面要求现浇预制,其它以
预制板为主,出檐 厘米。
粉刷:前墙、东墙瓷砖;后墙、西墙水泥压光。
地面:室内全部地面地板砖;卫生间,厨房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砖;楼层内部不高于 厘米的墙裙砖。
五 支付方式
承包总价款以每平方米/ 元的价格计算,主体结束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地板砖及墙砖完工付总价款的90%,扣留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完工两个月后,尾活结束,复验无误后,甲方结清全部价款。甲方支付价款,以乙方出具的收到条为准。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承包建筑工作开始前,处理好四邻关系,保证乙方承建工作的顺利开工。
2、甲方应提供合格、足量的建筑用沙、石子、水泥等原材料,以配合乙方保质保量的建房工作。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水电,以便于乙方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付乙方施工款项。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备的建筑队,能保质保量的安全施工,按期竣工。
2、乙方应与施工前,挑选、筹备有能力、有技术的建筑工人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队,并按行业规定进行必备的培训,以确保工人能熟练干活、安全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应准备与施工相关的机器设备,并应提前调试到位,保证其能正常运转、安全施工。
4、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若因过失、故意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即建筑队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
6、乙方负责建筑队内部施工款的发放及分配,由此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7、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正常施工期间若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因素出现安全问题,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与甲方无关。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不能提供有序的四邻环境、安全水电、合格的建筑原材料,造成乙方施工延误期限,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没有按时支付乙方承包款,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
1、没有组织工人上岗培训,不能提供合格、技术熟练、对建筑安全熟知的建筑队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后果,甲方免责。
2、没有提供性能完好、调试无误的建筑设备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免责。
3、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施工程序,不熟悉施工技术,不按行业规定,造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且需要返工的,甲方不再重复支付施工款;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法返工或者返工会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若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甲方除行使上述权利外,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篇10: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月**日
竣工:*年**月**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元
阁楼:*元
平房车库:*元
化粪池:*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篇11: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承包1#-3#多层住宅楼图纸中所设计和标注内外垟装修工程和粉刷油柒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其它均为清包工。
2、乙方进场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乙方自理(生活水电费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搅拌机、水管、小推车(小推车乙方自己维修)设备工具。
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
1#-3#多层住宅楼装修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甲方以56元/㎡价格(建筑面积)承包给乙方。
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1#-3#多层住宅楼图纸所设计的装修施工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如:_________________屋面工程、抹灰工程、粉刷油柒工程、楼面地面工程、室外散水及所有保温部位等。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设计为中级抹灰,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
1、垟面垂直度允许偏差±3mm,平整度±2mm阴阳角方正±2mm.
2、垟面观感平整、光滑、颜色一致,无空鼓、无明显接槎,并负责室内顶板高低,误差较大的抹灰衬补。
3、阴阳角要垂直、线条平直整齐,外垟阳台、窗沿上下层顺直,阳台板、飘窗板薄厚一致,并做好泛水。
4、粉刷油柒工程表面要光滑、平整、颜色一致,无流坠、脱皮斑锈等现象,并且做好成品保护。
5、以上要求如达不到合格要求造成返工和材料浪费要给于经济处罚。
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进场之日起,30天完成以上所承包的全部活项,并且达到验收标准,予期完不成的,每推迟一天罚元(其中包括阴雨天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2:工程承包合同书包工包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宿舍楼工程,其中单项内墙抹灰工程分包给乙方劳务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宿舍楼
2、工程规模:框架结构_________架空层,建筑面积共约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
2、内墙抹灰的砂浆搅拌、运输等;
3、砼面层、墙体面层浮渣清理;
4、梁、柱与墙体相交处铺贴纤维网;
5、梁、柱粉刷部位要求进行甩浆拉毛处理_________:_________水泥砂浆,_________%胶水;
6、墙体充分湿润;
7、搅拌机、斗车的保养清理;
8、现场及通道吊篮处的文明施工现场清扫;
9、甲方提供搅拌机、斗车,其余的小型工具,辅助材料、安全帽、雨衣、照明、水管、海绵均由乙方自带。
三、承包要求:
1、工期要求,自进场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质量要求
① 梁、柱、顶棚、地面阴阳角顺直
③ 门窗洞口收口接头处,无明显接缝
④ 垂直、平整优良等级
⑤ 抹灰要求两遍成型 ,防空鼓、防花色
⑥ 严格控制配合比,不准任意调整水泥用量。
3、安全要求,按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四、付款方式:
乙方带资完成至_________层(不发生活费),由甲方初步验收后,按总价的_________%造表发工资,验收后一月内付_________%,余下_________%半年内付清。
五、承包单价:
1、按施工图墙体抹灰面积,扣除门窗洞口,洞口侧面不记面积,综合价_________元/㎡
六、检查标准:
1、实体墙面
2、观感 阴阳角顺直,墙面纹路一致,无花色
3、卫生 工完场清
七、违约责任及处罚:
1、搅拌机、斗车未清洗,扣_________元/次;
2、人为增加水泥用量,扣_________元/次;
3、落地灰未经回收利用,扣_________元/次;
4、墙面在抹灰当天未湿水,扣_________元/面;
5、梁、柱、墙接头处未贴纤维网的,扣_________元/处;
6、空鼓扣_________元/处,裂纹扣_________元/处;
7、现场大便被抓,扣_________元/次;
8、垂直、平整、阴阳角每层图纸上定点,按检验标准执行,未达到优良标准的,扣不合格层_________元/㎡;
9、工期缓冲期限为_________天,后每超一天罚_________元;
10、自动退场或被甲方辞退的,按完成量半价给予结算。
八、安全管理:
1、按安全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由乙方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服从甲方代表的正确指挥,调配,调解;
3、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酗酒、偷盗等违法事件
九、其它
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项目部,乙方延误工期,不配合调度,不遵守纪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单项工程完工并结算后自行失效;
3、乙方提供身份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3: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竣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六、工程价款:____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即______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________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_____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纠纷解决: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房屋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款项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2024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鹅屋乡20xx年度乡村道路养护工作,确保乡村公路畅通。甲方将管辖范围内乡村公路养护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日常养护,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路养护承包范围:
二、承包经费:
按照《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方法(试行)》、《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农村公路按400元/年/千米支付养护经费;被评为不合格的,可以扣除标准养护经费的20%-----50%;对于经常不养护,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发养护经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承包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四、养护经费拨付:
乙方养护质量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甲方检查评定,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计酬,累加后分为半年度和年度二次付清养护补助经费。
五、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甲方按照《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标准,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度、年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按考核结果拨付承包款。
六、甲方职责
1、指导和协助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3、协调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拨付承包经费。
七、乙方职责
1、路面保持长年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无破损。若有毁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以坚实的砂石及碎石材料修复,确保质量。
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15CM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
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
4、因地制宜做好公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和栽植,确保行道树生长良好、美观、无病虫害。
5、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6、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
8、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遇有特殊情况时,要服从乡人民政府的统一调遣和指挥。
八、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养护工作转让他人。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养护承包工作。
5、本合同与上级政策文件不相符的,按上级政策规定需要解除合同。
九、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养护承包人员每周每月必须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养护。养护以路面平整、边沟排水畅通、路基无杂草、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为标准。对公路养护工作认真负责,每次检查考核达标的,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养护工具、材料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二○○八年 月 日
篇16: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
房主:(称甲方) 建筑施工队:(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为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私人住宅;
2、工程施工地点:炳公村一组;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单包);
4、单包价格:每地平方单价为 200 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可顺延;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电、停水达四小时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顺延;
2、施工途中由于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改施工图纸,工期适量增减。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施工图;
2、负责组织图纸设计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图纸设计解说交底;
3、按时如数供应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及时到位,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4、对工程质量及用料进行全面监督,提出合理要求,发现粗制滥造,违章施工等现象,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或停工并追究责任损失。
四、乙方责任
1、参加技术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做好村民协调工作,保障水、电、路通、建筑所用设备材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械设备进场、安全设备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
2、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精心施工;除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和后期精装等附属工程,由甲方安排第三方施工外,乙方必须积极搞好配合;
3、乙方施工内容:挖机挖基础土方回填,基础、墙体、梁、架、柱、板、 楼面抹平、内外粉刷、外墙面瓷砖、钢筋网架、楼顶瓦面盖好,主体工程中所有大小项目均由乙方全部完成;
4、安全设施及吊装运输由乙方负责购制并安装到位;
5、每层所需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质要求必须由乙方提出详细计划;混凝土必须计算准确;所需辅料(模板、木支撑)由乙方自己购制;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工程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必须搞好现场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配置安全设施、防范安全事故。否则,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付款方式
根据本工程进度按每层建筑实际面积核算,分期付款,一层完工后付一层楼50%的费用, 万元,待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验收结算完毕后余款付清。
六、其它
1、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金,由乙方出资购买;
2、乙方如果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 作为自动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房屋建设合同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标的物建设费用为________方米;承包方式为________方式。
第二条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标的物主体结构为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标的物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二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标的物楼道、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标的物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至一层地面),甲方支付________元;工程建设之一半,甲方支付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________元(乙方保证每个阶段付款前,已进行的工程建设均符合住宅房屋建设安全性要求及行业标准)。此外,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余款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________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篇18:承包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东港市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的文化街11号百度西点后院丰贺宾馆五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为经营使用,楼房面积10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1、自月月日止,租期年零(经双方协商第一年延长2个月,从 月日至20xx年 月日,共计14个月,净租金月,合计延长6个月。)
2、续期: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续租。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五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房屋年租金;不含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年交,一次付清,每年12月31日前交付下一年度房租;
3、因甲方房屋设施齐全(清单见附表),乙方须交押金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拥有该房的经营、管理使用及支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后该店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负。
3、房屋承租前的所有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服从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5、租赁期间允许乙方转租他人经营,乙方如需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要事先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将租房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五、甲方责任:乙方承租后,甲方无条件将宾馆的相关证明提供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金,逾期30日外,每天按上述租金的1%支付给甲方滞纳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2、在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房租不退,押金不退,每年的租期满后,乙方若中止租赁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须退乙方押金。
3、承租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停租时,甲方要按乙方实际损失和租金全额赔偿。
4、租赁期内,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时,甲方可按国家拆迁补偿多少全部补偿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一楼2个房间作为宿舍,乙方免费1人去甲方食堂用餐(每日2餐),甲方每年可以免费使用乙方旗下宾馆20次(五一十一节除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部分均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工程承包合同书包工包料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 新建 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即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 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房屋承包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合同当事人
1.1.1出租人:李玉琴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现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1.2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本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明溪县路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并承担全部责任。
一、甲方将河滨北路168号住宅楼壹楼、贰楼、叁楼,承包给乙方。
二、房屋承包年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费。
四、乙方承包期满后若继续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下一次的承包费。
五、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水、电费、工商、卫生、防疫、公安、城建等检查及收费)、损失(如被盗、火灾)和门前三包等其它责任事故自负。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水费由甲方派人负责收缴,收缴标准执行县自来水公司用水标准。
七、电费由甲方委托管理人员代为收缴,收缴标准依据电业部门收费据实分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电费,否则委托人有权停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但不能转包给第三方。
九、乙方在承包期内损坏房屋内所有的设施,承包期间,乙方增添的一切设施费自负。承包期满后按房屋原样交付甲方。
十、房屋的设施(如门、窗等),承包期满后,应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遇政策性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对方提出,房屋按实际承包的时间计费(按360天/年)。
十二、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对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