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受理

受理范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受理相关内容的范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受理问题。

分享

浏览

29

范文

25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 ) 确字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确认申请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你以(写明申请确认的事由)为由,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本院提出确认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请你将下列材料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提交本院:

1、

2、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计算软件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96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软件申请或者合同登记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案件受理通知书格式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89 字

+ 加入清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加强经济学术交流,深化经济理论研究,总结经济发展经验,推广经济典型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中国林学会决定召开20xx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将于20xx年12月上旬举行,会期2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会议采用现场考察与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研讨交流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经济与生态民生改善和集体林权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

(2)经济发展理论研究;

(3)经济发展规划与示范基地建设研究;

(4)发展经济的政策支持与科技支撑;

(5)经济社会化服务与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研究;

(6)经济发展模式及推广应用;

(7)种植业、养殖业、森林游憩与经济;

(8)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等。

三、报名参会及论文提交

(一)报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科技人员请于20xx年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和论文提交到中国林学会学术部(报名表和论文只提供电子版,不需提供纸质版),在截止时间内报名的代表将优先安排住宿、报告论文和提供资料。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需提交学术论文。代表可以提交全文,也可以只提交摘要,摘要字数不少于1000字(排版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

四、参会人员

(一)有关领导、特邀专家和嘉宾;

(二)从事经济科研、教学、管理和生产实践的科技人员;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和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有关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李彦王妍曾祥谓

电话:

传真:

邮箱:

二〇xx年九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案件受理通知书格式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合伙人:

笑嘻嘻(下称本基金)基金规模x万元,根据本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增加新合伙人,新增合伙人认缴出资x万元。根据本基金合伙协议中有关出资的约定,特此通知各位缴纳认缴的出资,具体如下:

1、 出资金额

本次缴款金额为各自认缴出资的100%,所有新增合伙人一次出资到位,合计为(RMB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收款账户

请于201X年X月X日之前将本方款项缴付至本基金下列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3、注意事项

(1)转账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投资款”字样。

(2)缴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一下人员获得咨询和帮助: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转账汇款后,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核实告知您资金进账情况。

(3)缴款到位后,管理公司将向各位合伙人签发出资确认书。

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42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业务内容

1.1          业务是乙方融合ICT技术、中间件技术及移动互联网技术,面向广大政企客户推出的一项基于手机客户端、PC端的移动信息化综合办公服务。

1.2甲方使用八桂彩云业务须订购八桂彩云产品作为基础服务。乙方提供八桂彩云(含集团通讯录、在线聊天、日程管理、事项管理等)产品功能,目前的全部功能均为基础应用功能,后期如有新增收费功能,甲方可自行选择是否开通收费的功能。

1.3八桂彩云业务首次开通业务当月立即生效。

1.4 乙方还提供其它移动办公应用等可选增值服务及各类第三方免费或收费合作应用,具体资费根据不同的应用而定,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办公应用等各项增值服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并与乙方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甲方不得利用八桂彩云账号或软件及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甲方业务正常运营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2.2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使用本业务的管理员密码,使用管理员密码而发生的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行为。若因甲方保管失当而出现密码泄露事件,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对密码进行初始化设置;但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3 甲方成员应妥善保管其使用本业务的个人密码,使用个人密码而发生的行为均视为甲方成员的行为。若因甲方成员保管失当而出现密码、通讯录或公告等相关信息泄露事件,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保障甲方通过本业务发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因技术和服务上的需要,乙方在电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有权在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网络、设备、软件等进行更新、维护,或对服务规则、资费标准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尽合理的努力减少妨碍的前提下,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因移动通信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手机用户所在位置、手机关机等原因而造成服务中断、甲方发送的信息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延迟接收,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4行政机关要求本协议电信服务终止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3.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业务及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是不完整、不准确的;

(2)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擅自转让业务,或擅自改变业务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甲方或甲方付款单位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其他问题;

(4)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本协议全部业务及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虚假不实;

(2)业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3)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4)本协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四、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4.1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4.2 甲方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4.3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档案,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4.4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本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无书面终止通知,则履行期延长壹年后终止。协议履行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当甲乙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本协议解除。

5.2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的相应规定为准。

5.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府行政部门或乙方上级公司对本协议内容或服务方式、资费等进行调整或变更,由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使用的则双方按新的服务方式、资费等履行新协议或签订新的补充付费协议。

5.4 甲方办理本业务所签署的补充协议或表单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该补充协议或表单是对本协议关于计费、缴费等方式的特别约定,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5.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6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分公司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61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和目”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和目”业务通用条款“和目”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视频业务,该产品可提供远程视频查看与回放、双向语音通话等功能以及视频云存储服务。

(一)业务资费生效规则

1.和目业务标准资费

和目业务内容包括“云储存功能”以及“摄像头终端”。

(1)和目云储存:7天云储存档次,功能费为12元/月,可7天内不间断录制视频。30天云存储档次,功能费为20元/月,可30天内不间断录制视频。云端视频通过APP客户端回看。和目云储存功能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

(2)和目摄像头:和目云储存功能需要与和目摄像头终端关联使用,和目云储存摄像头终端需另行购买。

2.和目业务优惠资费

根据甲方自愿原则,选择以下第 种资费方案办理和目业务:

(1)宽带新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合约期内可获赠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2)4G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预存 元话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使用38元及以上4G套餐并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预存话费分 个月返还,每月返还 元。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3)宽带存量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预存 元话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可获赠送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4)“购和目,送话费”优惠活动:甲方购买和目摄像头 型号,价格为 元/台,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可获赠送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二)和目摄像头终端使用规则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优惠政策向甲方提供和目摄像头设备,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和目”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和目”业务与手机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将影响和目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 “和目”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和目”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和目”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和目”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和目”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和目”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摄像头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摄像头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81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姓名:

乙方:

为回报客户,体现中国移动“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校讯通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从 年 月开始使用中国移动校讯通业务,并承诺至少使用至 年 月。

(一)校讯通业务包括的功能:

1.亲情语音:学生可以使用校园内安装的话机,免费给家长打电话,每月可以免费通话60分钟;可打3个亲情号码,而只需从开通校讯通业务的家长的一部付费手机话费中扣费,其他亲情号码不另收费。

请填写学生在校信息及亲情号码,注意家长付费手机号码为第一个必填亲情号码,且亲情号码必须为本地移动号码。

2.平安短信:学生进、出学校刷卡,业务系统自动给家长发送学生到、离校短信。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收到校讯通卡。

3.家校互动: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通过校讯通平台将学生在校情况、评语、成绩、作业、通知等向家长发送,学生家长也可以使用手机、校讯通平台进行信息回复,并可向班主任留言,实现学校、家庭互动的教育网络。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正常接受信息短信。

(二)校讯通业务包月费: 元/月。

二、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业务承诺使用期结束后,若需结束使用此业务,可通过编辑0000发送至10086取消,乙方不主动为甲方进行业务开通或取消操作。甲方转资费品牌、过户,活动中的业务将带入新资费品牌,过户时甲方必须自行取消“校讯通”业务。如因甲方过户不自行取消“校讯通”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到期,若甲方不主动退订该项业务,系统将按照业务资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须保证所开通的号码真实且为本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3537 字

+ 加入清单

乙方向甲方提供集团统一话费充值和相关客户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仅提供归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且正常在用的移动号码的充值服务。

甲方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向指定手机号码赠送指定额度的话费。甲方采用第_______方式进行充值。

①甲方提供需要充值的号码和充值金额(以下简称“充值数据”)(含电子版和纸质版,详见附件模版,纸质版须加盖甲方公章),由乙方为甲方指定号码充值。

每次办理统一充值应为3人以上的个人客户充值。甲方如需变更充值数据,需在充值操作完成前通过业务函并加盖公章的形式(简称“书面形式”,下同)提出修改;否则话费充值进入指定的手机账户后,如出现无法撤单、退费的情况,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②乙方提供系统接口,甲方在自身平台进行充值操作申请,充值数据通过接口上传至乙方充值平台进行系统充值。

甲、乙双方合作的集团统一充值业务的用途仅限以下场景使用_______:

①民生工程:甲方属于政府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业务用于相关涉及话费充值的民生活动。

②营销推广/客户关怀:甲方通过营销活动等方式将话费作为礼品回赠其自有客户。

统一充值业务须使用预付充值费用模式:甲方预付业务充值款(保证金)并保证预付款金额在合同期内大于等于零元。甲方的预付款金额为零元后,乙方将暂停为甲方提供话费充值服务直至甲方再次支付业务充值款。

(4.本次合作采用后结充值费用模式:甲方根据结算周期内实际发生的充值金额,在出账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缴纳。如逾期,乙方将暂停服务,并在超期后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直至甲方结清费用。后结充值费用模式仅限经区公司审批同意的单位使用。)

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甲方可根据税务相关管理要求和所购服务的具体用途,自行判定税务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对已开发票未充值的款项,乙方不再退还,仅可充值至甲方指定手机账户。

①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在收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发票。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乙方在收款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发票。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费”,税率6%和“基础电信服务费”,税率10%两张发票;根据充值金额实际出账消费核算),乙方在出账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发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业务需求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

甲方承诺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乙方关于集团统一充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经营。

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无误的充值数据给乙方,为此:

① 甲方负责对充值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因甲方提供的充值数据错误而产生的对甲方、乙方、移动手机号用户或其他相关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单方承担。

② 当涉及系统对接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的协议接口进行系统平台的对接开发,并绑定固定IP地址,以确保交易安全性。同时甲方应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IT设备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软件,及时更新安全补丁,确保无重大安全漏洞、后门,关闭与业务无关的端口、进程和服务,严格管理系统账号权限,部署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病毒、木马、DDOS攻击等),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信息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后门或感染木马、病毒和业务逻辑缺陷等情况,甲方应立即修补、清除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消除安全问题。如因甲方未尽相关网络安全责任和信息安全责任,对甲方、乙方、移动手机号用户或其他任何人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如更改业务相关事宜并影响到充值过程,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③ 如不涉及系统对接,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附件向乙方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充值数据。

④ 甲方有义务与乙方进行对账,并配合乙方一起完成对账有差异部分的调账工作。

甲方有义务处理自身客户的投诉,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若核实投诉原因与乙方有关,则由甲方与乙方统一对接,进行处理。甲方不得引导客户直接对乙方进行投诉(含拨打10086热线、315投诉及集团和工信部升越级投诉等)。

甲方有义务依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

统一充值预存话费将优先抵扣历史欠费及欠费违约金。同时统一充值金额不在甲方充值号码的个人发票中体现,销户时不可取现(可转赠其它号码使用),甲方有义务配合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针对业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为此:

①乙方协助甲方做好业务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业务可正常使用。

②乙方负责接收甲方发送的充值申请,并为甲方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相应金额的充值。因乙方对充值数据的错误处理而产生的对甲方、乙方、移动手机号用户或其他相关方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有义务与甲方进行对账,并配合甲方一起完成对账有差异部分的调账工作。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和处理因充值失败导致的客户投诉。

乙方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上级单位的规定,对集团统一充值业务制定、调整相关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甲方使用产品的情况进行管理和调整;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服务集团客户的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等信息;有权对甲方违规行为进行业务业务暂停、终止合同等处罚,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终止协议。

第四条 对账和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结算金额根据该业务实际的充值金额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的结算根据由乙方的相关计费系统完成。甲方如对计费结果存在异议,应在收到结算报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在上述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结算单的确认。该异议的提出不影响双方当期费用的结算,当期结算金额仍按照乙方提供的结算单予以计算。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可就有异议的部分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账单,并协助甲方检查问题原因。核实后,根据真实发生调整误差部分,多退少补,在下一期结算时予以调整。

乙方公司对外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充值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商业信息客户承担永久保密义务,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设备部署的技术信息、客户支付交易信息、账单信息等相关用户资料。

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因一方未尽相关保密义务导致对方商业信息泄露的,由责任方承担带来的一切损失。

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对由于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但赔偿责任并不因此而终结。

由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造成客户投诉或纠纷,该方须承担对客户的赔偿责任,并须自行或协助另外一方对客户做出解释及赔礼道歉。如因此而造成另外一方经济损失或引起法律纠纷,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全部赔款责任。

甲方不得利用现有的业务接入向中国移动个人用户转售,也不得将业务用于双方商定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甲方违规转售乙方业务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利用集团统一充值业务内容,在基础通信业务领域进行竞争性宣传、对比性宣传,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不得在任何场所将集团统一充值业务作为充值平台进行宣传,或者进行其他虚假宣传。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故障,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特别事项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本协议有效期1年,期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依此类推,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业务申请单位):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业务经办人签字: 业务受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4518 字

+ 加入清单

移动云【 】业务

免费体验协议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开通广西移动云【 】业务的用途为【 】等方面,乙方有能力并愿意向甲方提供广西移动云【 】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业务的使用、法律法规、各方保有权利、应尽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 定义

1.“【 】业务”:是一项利用广西移动云资源满足集团客户在【□基础通信 □办公管理 □营销服务 □生产控制 □其他 】的通信和信息化需求,帮助集团客户提升效率和效益的业务。

2.“【 】业务”部署方式:广西移动云平台是一个立足本区、覆盖全国,致力于帮助集团客户信息化提升的企业应用服务云平台,是一个面向集团客户提供行业应用的试用、咨询、订购、使用、客服等一站式服务的政企窗口。

3.“【 】业务”网络通信:业务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必须使用广西移动的通信网络。若应用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下辖的专业公司、研发机构或其他省公司提供,则应用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可扩展到中国移动的通信网络网络通信能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通过免费体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业务包含【 】等功能,免费体验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免收甲方使用【 】的功能费。

2.【 】业务【 □具备 □不具备】集团短信功能,乙方向甲方提供专有服务代码【 】供甲方使用。短信功能可用于2方面:①在用户注册和需要验证等情况下,系统自动向用户发送一次性的服务短信,该用途的短信不收费;②甲方可自行编辑发送短信,该用途的短信统一以0.05元/条标准计费,由甲方支付。上述2种用途的短信,短信签名统一显示为【 】(3-8个汉字)。同时,短信条数的计算标准为每70字计算一条短信。

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本业务,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付费银行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不得传播封建迷信信息,不得提供博彩有奖、赌博游戏服务及其他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6.甲方不得向其用户倾倒、散布不受欢迎或者未经同意接收的电子邮件、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内容。

7.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关于信息安全之各项规定,与乙方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

8.甲方使用业务期间,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安全的网络环境使用,妥善保管账户名、密码等账户信息,加强账户管理不得外借,定期更新登录密码(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进行日常平台检测和软件升级;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对平台进行检测和软件升级。如因乙方网络系统升级或改造,可能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乙方将提前通过官网公告、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如果发生网络故障,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相关调查。如因乙方网络或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甲方业务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早排除故障。

5.如甲方利用本业务从事了给乙方及中国移动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上不良影响的活动时,乙方将依法保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不欲公开的:

?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

?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2.“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3.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4.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6.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7.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8.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5.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 】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市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5.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6.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2.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涂改无效)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当业务免费体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若甲方未明确将继续使用甲方应用【 】业务,且未按【 】业务相应的资费套餐正式订购【 】业务及支付【 】业务使用费,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3.【 】业务免费体验期满之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业务正式合作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5.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

附件二:广西移动云业务受理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102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乙方:

为向广大客户提供【 】业务的服务和体验,体现中国移动“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 】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业务资费:

甲方从 年 月,开始使用中国移动【 】业务,协议期 年。

R月租费: 元/月。协议期间甲方自愿参加乙方业务促销活动:

二、【 】业务包括的功能和服务: 。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提供业务仅服务于甲方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甲方需提供正确、有效的身份证。

(二)甲方须保证开通“业务名称”的手机号码为本人使用,认同并承担业务产生的月租费。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使用【 】业务期间,如甲方手机号码接收到【 】业务推送的短信息,该短信息仅为服务、活动、等内容,甲方同意接收本业务发出的服务短信息。

四、业务说明

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具体标准分以下情况:

(1)甲方使用乙方业务时享受折扣、存送优惠活动

赔偿金:甲方退还乙方已优惠业务费用总额.

例:乙方A业务费用目录价为100元/月,甲方承诺在网24个月及每月享受5折优惠活动即使用业务费用标准50元,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则赔偿金为10个月*50元/月=500元。

违约金:违约金=业务月功能费*(T-已使用月份数)*30%,T等于签约月份数

例:甲方签约24个月,已使用10个月,第11个月违约,违约金=业务月功能费标准50元*(24-10)*30%=210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500+210=710元。

(2)其他情况参照以上赔付标准。

五、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次日开始正式收费,如甲方需中途退订【 】业务,甲方可通过【 □10086 □广西移动APP □营业厅 □短信 □网上营业厅】方式取消业务,下月起不再收费。为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业务,乙方承诺不擅自为甲方办理取消业务。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展开阅读全文

受理通知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通知,合同协议,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

受理通知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通知书

粤劳仲案字〔20 〕 号

你(单位) 年 月 日送来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请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是单位的还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 年 月 日前送交本委。

二、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三、申请人需在 年 月 日前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2、

3、

四、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工伤待遇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待遇不予受理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

你(或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本局提交的_____________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以打“√”为准):

一、不属本局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包括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未满16周岁(即童工),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应当转送法院等有关部门处理。

四、当事人受雇于自然人,用工主体不合法,未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后被依法吊销。

五、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不属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应按民事损害案件转送法院依法处理。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事实不清,用工主体不明确,没有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书面告知补正后逾期未送交,以致无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至今已超过法定申请时效。

鉴于上述情况,本局依法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仲裁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850 字

+ 加入清单

_____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

_____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1】

当事人就经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_____协议向约定的_____委员会提出_____申请后,并不一定使_____活动就此进行下去,这是因为_____委员会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_____申请,_____委员会才能受理,使_____活动就此进行下去。

根据_____法的规定,_____申请的受理有以下程序:

1、_____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限是5日。

_____委员会应当在收到_____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_____委员会是否受理申请人的_____申请是要在对_____申请进行审查后才能作出决定的。

受理_____申请即是_____委员会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许诺,受理_____申请后,_____委员会不但有权利也有义务为解决谊纠纷进行一切工作。

如果_____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人的_____申请,申请人要根据_____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预交_____费用。

_____费用的承担方法由_____庭决定。

2、_____委员会受理_____申请后,应当在_____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_____规则和_____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副本和_____规则、_____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在收到_____员名册后从中选择_____员和首席_____员,并告之_____委员会。

3、被申请人收到_____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_____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向_____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可以承认或者反驳_____请求,也有权提出反请求。

_____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_____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_____程序的进行。

4、申请财产保全。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_____委员会的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_____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该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5、_____活动的委托代理。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进行_____活动的`,应该在这个阶段向_____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_____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2】

_____委员会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我国_____法第24条对比作了明确规定。

_____委员会收到_____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如果_____委员会在审查中发现_____申请书有欠缺,应当让申请人予以完备;如果认为_____协议需要补充,也应当让当事人补充协议。

当事人弥补_____申请书的欠缺或者补充_____协议后,_____委员会自其递交经完备的_____申请书或者补充_____协议之日起5日内予以受理。

撤回_____申请的情况有哪些【3】

从_____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撤回_____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申请撤回_____申请,即_____委员会会受理_____申请事情后,_____申请人主动撤回_____申请的情形;《北京市_____委员会_____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申请_____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_____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申请人也可以撤回_____申请。

(二)组庭前申请人撤回_____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本会作出;组庭后申请人撤回_____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_____庭作出。

(三)组庭前申请人撤回_____申请的,本会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部分案件处理费;组庭后,申请人撤回_____申请的,本会根据实际情况退回部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第二种情形是按撤回_____申请处理,即_____委员会受理_____申请后,基于_____申请人的某种行为,_____庭推定其有撤回_____申请的意思,从而视为撤回_____申请的情形。

《北京市_____委员会_____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_____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_____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仲裁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822 字

+ 加入清单

代理词

仲裁庭: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申请人周*的委托,指派柳雁琪律师担任申请人周*与同类案件其余八位申请人集体诉讼的代理人,参与了申请人与J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

因为本案是实为集体诉讼,代理人针对庭审中的焦点,发表统一代理意见。代理意见为:请仲裁庭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支持申请人的合理请求,维护申请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一.关于公章。

庭审时,九位申请人均提供了被申请人董事长助理20__年3月8日发出的要求申请人无原因交接工作的PDF函件(函件有被申请人公章)。在质证时,被申请人认为该公章不是被申请人所有,PDF函件不是纸质原件,不认可真实性。代理人恳请仲裁庭注意:20__年3月中国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各位申请人身处全国不同省市,交通受到不同严重程度的管制下,被申请人通过公司微信群而不是纸质原件发送通知是正常现象。根据证据规则,微信聊天记录在来源清晰的情况下,也是原始证据。(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14条、15条》)。庭审时,每个申请人都提供了手机用来说明微信证据的来源,手机交被申请人质证。

此外,本案实际是集体诉讼。代理人恳请仲裁庭考虑:九位申请人在九个不同地点分别伪造被申请人公,章不符合客观事实。此外,在20__年3月15日交接工作之前,九位申请人始终期盼可以通过与公司各级领导正常沟通,拿到应得的工资,仍然继续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也没有理由为了未来诉讼之便,在20__年3月8日伪造公章。

在申请人商某的仲裁案件中,申请人提供了年9月30日被申请人J公司通过微信发送的,认命商某为董事长助理兼总经理助理红头文件的电子数据原件。被申请人质证意见为非原件、公章也不是被申请人的单位公章。但是,该证据的产生时间是年9月30日,且也是来源清晰的电子数据原件。庭审时,申请人商某也提交了手机证明电子数据原件的传送过程,手机交被申请人质证。

代理人恳请仲裁庭考虑,申请人商某在年9月30日为了将来诉讼之便,伪造公章的可能性是多大?依据《刑法》280条,伪造公章有刑事责任。如果该公章是伪造,被申请人怎么可能从年9月至20__年6月长达9个月时间不报警,而是让商某继续担任项目部总经理一职?

综上,代理人认为申请人在本案提供的带有被申请人公章的PDF文件是原始证据,公章是被申请人公章。带有公章的文件,在劳动者未辞职的情况下,对劳动者有充分的约束力。九位申请人就是接到了被申请人20__年3月8日发出的交接工作函件之后,又与被申请人再三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不得已交接了工作,并提出了辞职申请。

从这个角度而言,申请人是被申请人员工无疑!

二.关于被申请人公司董事长汤某的签字。

在庭审的过程中,申请人提供了有两份带有汤某签字的证据原件,分别为汤某签字的年9月工资的发放表和汤某签字的IP项目部不同岗位工资表。被申请人质证意见为,承认两份文件都是汤某亲笔签字,但是因为没有被申请人J公司公章,所以不是被申请人J公司发放工资,而是被申请人代替案外人Q公司对九位申请人发放工资。

代理人恳请仲裁庭注意,9月份工资的表头是“J公司IP项目事业部9月份人员工资核算表”,而不是Q公司IP项目事业部人员工资表。根据法律规定可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汤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又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其签署工资文件的行为足以说明九位申请人是被申请人员工。

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内已生效司法判例可知,法定代表人在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行为时,即使是超越权限签署的合同和文件,也会被认为对公司构成约束力(参看《民法典》61、62条)。举重以明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职权范围以内的文件肯定是代表公司所为。

代理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是两份工资文件的原件,足以说明九位申请人是被申请人员工。

三.关于已发放工资。

1.被申请人公司股东潘某和财务工作人员曹某是代替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工资。

九位申请人已经得到的工资主要是由被申请人股东兼财务总监潘某发放,其次是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曹某发放。发放形式包括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现金四种方式。其中上班满一年的三位申请人审时提供了三份建设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商某(也是工作满一年)在庭审时,提供了中国建设银行手机JPP原件以供核对。银行流水和手机JPP都可以清楚看到“潘某”和“工资”字样。但是,入职晚的员工因为工资发放形式本身是微信和支付宝、现金形式,所以无法提供银行对账单为证。

代理人恳请仲裁庭理解:对于劳动者来说,无论什么方式得到工资,只要拿到工资就能够维持生活,就愿意继续给单位提供劳动。除了工资之外的社保、公积金、劳动合同等等都不是劳动者关心的根本问题。并且,用人单位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劳动者根本无法质疑。在劳资关系地位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可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走对公户发放工资,通过私户发放工资就可以拒绝领取。在现今中国,以私户对员工发放工资是很多企业的常见情况。对此情况的治理,必须是国家财政部门加大对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财务审理和检查来纠正,远远不是劳动者能力范围以内之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代理人无法要求仲裁庭启用刑事侦查手段,调查给九位申请人发放工资的潘某和曹某的微信实名情况和工作单位。但是,银行卡转账姓名清晰、用途清楚,也无可伪造的可能性。

2.商某只有一次将收到的工资转发给三位同事。

被申请人庭审时因为申请人拿到的工资存在不同形式,主张申请人的工资不是被申请人发放、而是商某或者案外人Q公司发放,此说法无事实依据。代理人强调一点,申请人商某只是在20__年1月13日,算好了商某和其他三位四个人工资表后,将计算好的数字发给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汤某,汤某根据商某算出来的数字21541元,将21541元交给分发给了其余三位员工。(申请人商某证据第17页)。庭审时,申请人商某将手机银行和手机聊天记录打开,将对应的证据逐条交给被申请人核对。在手机到场的情况下,手机JPP中的打款记录和手机微信里的转账记录属于证据原件。

商某除了给三位同事在20__年1月转过工资以外,再无给任何同志们代发工资。被申请人辩称“因为商某发过工资,足以说明他有独立用人事权和财务权,其余八位申请人由是商某招聘和发工资的。”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被申请人股东潘某多次发放工资,同样不能说明申请人是潘某招聘来的,潘某应该对九位申请人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因为潘某是代替被申请人给员工发放工资,不是个人行为。

3.申请人是长期稳定从被申请人处领取工资。

庭审时,每个申请人都将手机交给对方质证;此外,上班超过一年的三位申请人提供了建设银行银行流水作证;商某提供了手机银行JPP的原件。九位申请人其实就是按月领取工资维持生活的普通劳动者。也因为实在领不到工资,才申请了劳动仲裁。年年初,三位工作满一年的申请人正是应了被申请人的要求,统一办了建行工资卡。

代理人以申请人侯某为例:其月和20__年8月工资是现金发放;10月是商某对其转发了汤某微信给的工资;2月3月和4月,是潘某是通过银行转账给侯玉成发工资;6月7月和9月,是潘某通过微信给其发工资。全部工资数额在5000-6000元之间(有绩效考核,工资每个月不同),金额基本稳定。将近一年的时间,申请人无其他持续性收入。试问这不是工资是什么?

以上情况,请仲裁庭谅知,并理解申请人作为普通劳动者的无奈之处。依法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案外人Q公司和申请人商某。

(一)代理人认为,申请人非案外人Q公司员工,理由如下:

1.Q公司的成立时间

Q公司成立时间是年3月13日,本案三位申请人入职时间均早于Q公司的成立时间,有入职审批表为证。

2.关于名片

从被申请人庭审时提供的四张名片上可以看到,名片上四位申请人的工作地点是红星美凯龙*楼,J公司的办公地点,而不是Q公司注册和办公地点碑林区火炬路*号厂房*层*区(已经提交Q公司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也认可真实性)。

3.劳动者对谈成的合同,公司领导要求使用那个公章,根本无权质疑或者发表观点。

在本案中,汤某是Q公司的股东,却是J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九位申请人,他们是直接受到J公司的管理和支配,需要服从J公司领导各项要求的员工。换言之,Q公司领导的要求申请人都不用理会、或者九位申请人可能不认识Q公司的领导,但是每个申请人对J公司领导的要求必须服从。具体到劳动者谈成的项目合同盖那个公章,不是劳动者能力范围以内可以决定的事情。被申请人因为劳动者不能自己决定的事由,就否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此说法对劳动者严重不公。

代理人认为被申请人对谈成的项目使用Q公司公章的情况最多可以构成业务混同的情况。而业务混动对人格混同的企业是常见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企业即使存在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也不能逃避对劳动者应有的用人单位责任。此情况,请仲裁委考虑。

4.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与其他公司的业务合作不等于人身隶属关系。

从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申请人作为劳动者是依据被申请人的要求与Q公司之间存在业务来往。但是申请人并没有去过Q公司上过班,被申请人提供的名片也说明了他们的工作地点。

如果因为劳动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与其他公司产生了业务往来,就可以抹杀劳动者与自身用人单位的人身隶属关系、或者造成人身隶属关系含混模糊,最终导致劳动者的直接用人单位就可以据此逃避用人单位义务;对无权决定自己工作内容和工作来往单位的劳动者将严重不公。这样的裁决一旦生效也会造成社会上其他劳动者的困惑,因为非自愿与其他公司的业务往来,可以导致用人单位成功逃避对劳动者应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

综上,Q公司不是九位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依法不应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责任,也不应该是本案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关于劳动者因为和Q公司有业务往来、因此劳动者就不是被申请人员工的答辩不能成立!

代理人认为:在任何诉讼或者仲裁的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无论承受多大的不公和不平,维权都应当理性。将无辜或者无关之人牵扯到诉讼之内,是对与案件无关之人的消耗,也是对浪费司法资源的浪费。代理人和九位申请人均认为Q公司不是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如果错列其为当事人,是对Q公司和自身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关于申请人商某

代理人认为,除了商某以外的八名申请人与商某之间没有劳动或者雇佣关系。本案的三个申请人商某与另外两位申请人是同一天面试,同一天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有《入职申请表》为证)。商某只是20__年1月被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汤某的要求下,在被申请人拖欠工资三个月的情况,将汤某转过来的三个同事10月份的工资转发了一下。平时签字报销单据,他也是在部门主管处签章,从来没有在审批人处签过字。在项目立项文件中,商某是申请人,审批人是汤某。不能据此说明商某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每个报销单据,最终能不能报销,都是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能汤某决定。商某只是履行IP项目部总经理职务而已。

五.关于视频和照片

1.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到申请人的工作地点。

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提供了好几段视频和照片作为证据(已经刻盘)。从视频和照片中,可以看到申请人平时晨会、日常工作、向被申请人汤某和潘某汇报工作、汤某和潘某安排工作、20__年3月16日九位申请人交接工作的种种情况。还可以看到九位申请人庭审中提供的入职审批表和工作交接单原件。

被申请人在庭审时表示:“虽然视频和照片里可以多次看到“J”四个字,但是不能确认拍摄地点是J公司,而不是Q公司;交接单上签字也都不是本公司员工,不明白她们三人为何要在申请人的交接清单上签字;交接视频中的潘某不知道是不是本公司员工,不能确认其身份。”

代理人认为这么多视频和照片,本身可以说明申请人交接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地点无疑。而日常工作地点,是判断劳动者隶属于那个公司的重要依据。具体要素判断标准为:签署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2.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到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工作的各项内容。

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到申请人公司汤某和潘某安排被申请人工作的过程。此外,申请人侯玉成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汤某有7个群聊,和被申请人股东和财务总监潘某有4个群聊(光盘中有视频和截图),也能够表明申请人侯某一直是与潘某和汤某沟通工作长达1年之久,受到汤某和潘某的工作领导。

3.视频中可以看到,辞职当日每个申请人的《入职申请报》和《工作交接单》原件。从这个角度,也可以驳斥被申请人主张的《入职申请表》和《工作交接单》没有原件不具有真实性的说法。

以上情况,请仲裁庭充分考虑、合理判断,对劳动者的人身隶属关系做出准确判断。

六.关于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劳动法的审判原则。

在劳资双方地位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劳动法的所有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解释》(一)、《劳动法解释》(二)、《劳动法解释》(三)、《劳动法解释》(四)等等无一不体现出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且劳动法律关系在法条约束不明确的情况下,是遵循民事行为之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要求劳动者对非因自愿而在项目合同上加盖Q公司章子的行为承担后果,将严重违背公平合理原则。

并且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是民事审判的“高度盖然性” 证据规则标准,而不是刑事审判的“所有犯罪事实查明无疑,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和“疑点利益归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确凿无疑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者要求的举证标准要低于一般民事案件。很多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出基础证据,司法机关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举证的事实不存在。例如:劳动者只要能提供存在加班的基础证据,司法机关将会要求用人单位出示两年内的考勤表原件。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司法机关可以直接推定劳动者的加班主张成立!

本案中,被申请人提出各种劳动者可能与Q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怀疑。但是,首先该怀疑其实达不到合理怀疑的标准。并且,申请人提供的劳动者与被申请人的人身隶属关系已经达到了基本清楚的标准。综上,被申请人的辩驳既不符合法理和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原则,依法不该被支持。

七.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存在关联企业交叉使用劳动者的情况,司法审判的现行标准。

(一)首先,代理人强调:从来不认可被申请人与Q公司作为关联企业,曾经交叉使用过申请人。

在本案中,申请人只是服从被申请人J公司的要求,与Q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例如盖章或者签字报销等情况,都是申请人不能控制得。但是,代理人为了进一步论证相关事实和法理,仍然愿意主动说明此情况下,全国司法审判机关(劳动仲裁委、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的统一审判标准。

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使用劳动者的,根据现有证据难以查明劳动者实际工作状态的,参照以下原则处理:

1.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

2.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审判需要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申请人,以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因素;

3.在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对劳动者涉及给付内容的主张,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多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附件一:《陕西省劳动争议纠纷指导案件及裁判规则》第51页;

附件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附件三:全国此类案件生效判决列表(有案号)。

(二)其次,代理人想从法理角度做出论证。

代理人举例说明关联企业交叉使用劳动者,可能存在的情形:

例如:假如有一个劳动者甲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并掌握行业内的核心技术,而甲所属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有好几个关联企业分别是: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在现今中国,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了与寻求和更多商业伙伴合作或者化解经营风险,这是常见现象。甲的老板乙需要甲在好几个关联企业中不断变换在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而甲则是为了保住工作,也为了和老板乙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不得不接受其安排,在几个公司之间交叉提供劳动。

有可能在此期间,A公司对甲发过工资、缴纳过社保和公积金,B公司为甲发过大额奖金,C公司为甲提供了办公室并配车,D公司让甲对外签署过合作文件并出席与其他企业合作的重要场合。

假设甲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发生了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况;A公司是否可以据此主张劳动者其实不是本公司员工?这种情况下,交叉轮番使用劳动者的几个用人单位(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是不是都可以扯皮推诿,均主张劳动者是其他单位的员工,与本公司无劳动关系?因为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是关联企业,所以每个企业都能够轻松拿到有其他单位使用过这个劳动者的证据。

劳动者被派到不同公司劳动其实并非因自身的主观意愿,最后却需要承担几个用工主体之间均推卸责任、都认为劳动者是其他公司员工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将会承担因非自身原因产生的不利后果,将对劳动者将会严重不公。

因此,现行司法实践中,发生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交叉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赋予劳动者自行决定向那家用人单位主张用工主体责任的权利,此做法即符合法理、也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关于被申请人和案外人Q公司的关系。

庭审的时候,被申请人提供了很多Q公司的文件原件,并且指出“汤某是Q公司股东,汤某签署申请人的工资文件是代替Q公司所为,每次发工资被申请人都是代替Q公司发工资,被申请人接受申请人交接工作也是代替Q公司接受”。此外,劳动仲裁委组织调解时,被申请人表示如果劳动者只要工资而放弃一切其他要求,申请人可以告知Q公司发放工资。还有,申请人谈成的合同,被申请人加盖了Q公司的公章等等情况。

代理人认为,以上情况均可说明Q公司与被申请人的密切关系,有可能构成关联企业。但是退一步讲,即使本案的九位申请人曾经在J公司和Q公司之间交叉提供过劳动,也不能作为被申请人逃避其对劳动者应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的理由。

代理人认为被申请人的答辩不符合社会大众的普遍价值观和国家的法治理念。依据被申请人的逻辑,曾经对关联企业交叉提供过劳动的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每个企业均可以要求确认与该员工没有劳动、无需承担工伤责任。劳动者势必求告无门,承担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关于九位申请人

九位申请人其中有四位是持续四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剩下五位是持续三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在这样的情况下,九位申请人始终坚持理性和被申请人领导沟通,承诺被申请人只要发放工资,不愿将此事诉诸法律。

但是,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汤某始终没有一个正常的沟通态度,前期表示没钱付工资,后期让劳动者想怎么维权就怎么维权。九位申请人能尝试过的各种沟通方式均失败后,不得已这次走上劳动仲裁的司法程序。

九位申请人在疫情肆虐、全国劳动力市场普遍低迷的情况下,被迫交接了工作,走上社会。他们艰难自强、从未自弃,始终相信法律的公正,期盼仲裁委的公平裁决。代理人恳请仲裁委充分考虑:本案是集体诉讼,九位申请人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如果得不到公正裁决,将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请仲裁委依法充分查明事实,为劳动者主持正义,关爱弱势群体,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

代理人: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律   师:柳雁琪         20__ 年6月17日

展开阅读全文

无线商务电话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067 字

+ 加入清单

无线商务电话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厅(以下简称公司)经协议,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商务电话业务

公司为客户的无线商务电话提供无线接入服务。

二、入网登记及变更

1、客户保证登记的资料真实可信。

2、客户原登记的资料如有变更,应立即向公司方办理资料更改。

三、无线商务电话收费

1、每月1日至31日为计费周期,客户必须按时缴纳各项费用,若客户对应的电话号码产生欠费时,公司将暂停无线商务电话使用功能。同时,按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2、客户缴费卡预缴话费专款专用。预缴款项和利息将用于公司扣减该客户的话费,及由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被担保人的欠费。

四、客户权益

1、客户对无线商务电话详单有了解和质疑的权利。公司免费向广大客户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的详细话单查询、打印及解释话单的服务。对确属计费错误的话单,客户有权要求予以纠正。

2、客户可以通过_________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和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资料、终端使用等相关内容。

3、客户如对公司包括公司的代理商的服务有不满之处,可以投诉至_________客户服务中心或_________值班电话,本公司将及时处理。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客户签字,且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立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立即暂停电话服务:

(1)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通信业务;

(2)客户使用商务电话业务产生欠费而未如期缴纳的;

(3)客户擅自抄袭通信密码、改变无线商务电话业务用途的;

3、客户要求销户,公司将作营业销户处理,并在业务规定时限内结清费用后终止本协议。

4、客户停机60天后,公司有权作自动销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全力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公司将先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告知广大客户,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除公检法执法机关依法调查或查询外,本公司将对客户资料严格保密。

3、未经公司同意,无线商务电话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未经公司同意转让无效。

4、如遇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公司应提前48小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并通过话费通知单或收据、网站、短信等方式之一进行通知,变更后的内容以通告或通知后的内容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无线商务电话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847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拟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业务定义及资费

业务定义:和商务直播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包含便携式4G直播盒子、专业全媒体导播台以及电信级视频直播平台资源等多种产品及业务功能在内的商务直播解决方案。

业务资费:是指甲方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包括【业务功能费、现场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乙方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和商务直播业务引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业务引入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和商务直播终端设备和业务平台的操作、管理及保障的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所订购和商务直播业务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甲方若订购乙方的专业现场直播服务,甲方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协调现场资源。甲方须提供直播所需的音视频信号、有线网络、电力供应及其他所需物品, 如果因现场网络电源等原因引发的直播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授予乙方网络直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直播相关内容的展现权利并提供相应版权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甲方应以《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见本协议附件一)的形式,针对本协议约定的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向乙方书面提供业务办理的准确需求信息(需加盖甲方公章)。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甲方需要在本协议项下新增或变更业务,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充签订业务受理单/变更单进行约定。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活动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则甲方应当在业务接入前获得相关许可或批准,否则乙方有权不给予业务接入。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其所获得的相关许可、批准手续持续有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是否具有该等许可、批准手续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有效的任何责任。

甲方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视频直播相关条例规定下合理使用乙方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制作、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甲方认可乙方有权判断本协议项下甲方从事的业务活动或甲方通过乙方直播设备或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是否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且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行为或信息内容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合规的任何责任。

甲方不应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如转租、转售等)向第三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进行竞争性或对比性宣传或业务使用。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将被视同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偿权力,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申请开通和商务直播各项业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合法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和商务直播账号的权限配置和业务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业务。

如甲方定购和商务直播-专业现场服务业务,乙方需承诺成立专门项目组以保障针对本协议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条件下,乙方需配备直播相关专业设备。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受理单(附件一)评估并拒绝提供甲方定购服务能力所无法完成支撑的服务定购。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业务开通、变更、暂停、恢复、终止(销户)的,除直播包月功能费变更下月生效外,其余均在业务操作当时立即生效(含就同一业务变更服务套餐情况)。业务暂停或终止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恢复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销户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

乙方负责其设备终端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和售后服务,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专家客服、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障业务合法合规、资质完善、功能可靠。

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业务平台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施工、割接等可能需要临时中断业务并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上述计划中断不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网络视听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真实身份信息、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如乙方接到投诉或发现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业务有违法行为发生,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甲方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0对于甲方的业务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业务费用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和商务直播业务的各项费用。

本协议所商定和商务直播业务相关费用不包含甲方的业务承载线路接入费用。

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

账单: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账单中应包含该计费周期内各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结算金额以及其它所需的业务信息。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和商务直播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 】。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发票信息

(1)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①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②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①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发票开具

A、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A、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D、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3)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月租费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第三方攻击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业务费用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当月业务费用×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一个计费账期费用中核减。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总额之和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信息,或接收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接收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收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收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收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由于保密信息接收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鉴于计算机、移动通信网络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核心网调整,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引起的事件,在乙方能够出具相关合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双方的收件人。

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如致乙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相关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涉及电信卡号业务,甲方需按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实名制认证等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校园业务受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7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乙方:

为回报客户,体现中国移动“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自愿订购乙方和校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从 年 月开始使用中国移动和校园业务。

(一)和校园基础业务:

1.亲情语音:学生可以使用校园内安装的和校园专用话机,免费给家长打电话,每月可以免费通话60分钟;最多可拨打3个亲情号码,而只需从开通和校园业务的家长的一部付费手机话费中扣费,其他亲情号码不另收费。

请填写学生在校信息及亲情号码,注意家长付费手机号码为第一个必填亲情号码,且亲情号码必须为本地移动号码。

学生姓名 所在学校名称 班级

2.平安短信:学生进、出学校刷卡,业务系统自动给家长发送学生到、离校短信。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收到和校园卡。

(二)和校园增值业务:

业务名称:

学生姓名 所在学校名称(选填) 班级(选填)

和校园增值业务包月费: 元/月。

二、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转资费品牌、过户,活动中的业务将带入新资费品牌,过户时甲方必须自行取消“和校园”业务。如因甲方过户不自行取消“和校园”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到期,若甲方不主动退订该项业务,系统将按照业务资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须保证所开通的号码真实且为本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校园业务受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3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商铺租赁事项达成以下意向,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弄的_______国际品牌珠宝中心的商铺,建筑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期:3年,整体开业日:暂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和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2、租金:

装修免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日为一年经营免租期;

如珠宝中心整体开业日期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则一年经营免租期的起算时间相应顺延,即自珠宝中心整体实际开业日期开始计算。

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物业管理费、合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及该商铺实际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空调供应等费用。

3、缴租方式: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押二付三;乙方也可选择年付的方式,甲方给予当年租金8%的优惠。

4、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资质及经营商品进行审核。

三、定金

1、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

注:租赁铺位在_______平米以内的,签意向书时交纳_______万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内的,签意向书时交纳3万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内的,签意向书时交纳_______万元的定金;_______平米以上的,签意向书时交纳10万元的定金。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前往甲方处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合法证件资料。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或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租该商铺,甲方有权将该商铺出租给第三方,并没收乙方的全额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承租该商铺的,则甲方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本协议所涉定金应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确认:如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出租权利或由于地震、风灾、火灾、水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商铺无法继续出租的,则乙方有权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委托受理快件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00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委托国内、国际快件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快件出口业务,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质的航空快递服务,且不得将甲方之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二、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上门取件,并负责将货物及时准确递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三、甲方货物包装应完好安全,货物品质符合速递运输要求,并提供有关单证。

四、 乙方提供甲方运单、函件袋,并负责跟踪甲方货物递送流程,根据客户需要及时反馈信息。

乙方以优惠的协议运价给甲方(详见协议附件)。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对价格产生异议应及时与另一方协商,并以商定后的新价格继续执行协议。

五、 双方同意快件运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前月结算清单,甲方核对确认后,应在每月 15_______日前付清前月运费,运费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或转帐支付乙方(如是付现金要事先通知财务)。

六、 托寄物的规定:____________

1、 公司不予受理运输的托寄物包括发票、有价证券、国家禁寄的刊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批文、现金、私人信函、核销单、贵重物品、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明确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有关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香港法律)禁止邮寄的物品。

2、 每票托寄物是否符合海关规定或航空运输要求,本公司保留绝对权力对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受理之范围,本公司有权拒收或退回。若本公司退回托寄物予寄件人,本公司有权收取或除行政费。

3、 托寄物申报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

4、 国内件或港、台件若托寄物每公斤的体积大于6000立方厘米,托寄物需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定计算。其计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为:____________货物长(厘米)*宽(厘米)*高(厘米)/6000

5、 国际件若托寄物每公斤的体积大于5000立方厘米,托寄物需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定计算。其计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为:货物长(厘米)*宽(厘米)*高(厘米)/5000

七、 额外派送服务:

1、 寄方或委托方客户所提供的收件人的地址不详,联系电话错误或收件人搬迁等情况的托寄物,本公司不承担延误派送的责任。

2、 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派送托寄物无人接收,本公司将安排再送。但再送仍无人接收的,安排第三次或三次以上派送的,本公司将每次向寄件人加收30元额外服务旨。若寄件人不同意额外服务费,本公司有权拒送。若寄件人要求退回该托寄物,寄件人须预先支付双程运费。此外,本公司对该托寄物拥有留置权。

八、 收费:____________

1、 托寄物安排由收件人付费,但收件人拒付费用(包括代垫关税或其他费用),所有费用应由寄件人承担。未付清所有费用前,本公司对托寄物有权留置。同时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延误派送的责任。如寄件人要求退回该货物,应支付双程运费。

2、 如收件人拒收且投寄人不愿退回该件时,则由投寄人承担第一程运费,此件作为废件处理,本公司对于作废的留置期为一个月(从寄件当日起计时)。

3、 如寄件人支付运费,不论是月结客户或是散户,一经本公司确认,寄件人不得更改付款方式。如运费由收件人支付:____________(1)收件人不得提出反要求改为由寄件人或另一方支付或分担运费;(2)寄件人可由寄件之日起的一星期内,要求更改为寄件人支付运费;但如果收件人已经支付运费,寄件人则不可以更改运费的支付方式。当本公司同意寄件人更改运费的支付方式,本公司有权向寄件人每票加收20元手续费。

4、 如客户选择第三方付款,付款方必须为本公司的月结客户。

5、 如寄件人或收件人拖欠本公司帐款超过90天,将被列入拒付资费名单。凡对于寄件为列入拒付资费名单的客户的托寄物,本公司一律不予收寄。凡对于收件人为列入拒付资费名单的客户的托寄物:____________(1)如运费已由寄件人支付,本公司将正常派送;(2)如托寄物的运费是由收件人支付的,可在寄件人同意将运费更改为由寄件人支付并且加收20元手续费后,予以派送。(3)如托寄物的运费是由收件人支付,且寄件人不愿意更改付款方式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派送,如寄件人要求将作为废件处理,我公司将对其留置一个月(从寄件当日起计算起),逾期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九、责任及赔偿:____________

1、因过境交通挤塞、交通意外、海关行为、天气、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又或托寄物本身内在的缺陷,以及电子产品、磁带、磁片等受电磁影响其正常使用效果等非本公司可以控制的情况而导致延误收送服务或托寄物毁损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进出海关原托寄物须附上形式发票。如因寄件人的票据有问题致使托寄物被海关扣查,没收或者罚款的,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本公司无关。对此,本公司有权追究寄件人的法律责任。

3、由于寄件人的原因,对其托寄的内包装或外包装不良的托寄物品(尤其是陶瓷、玻璃、灯具等易碎品,如发生破损及由此衍生的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托寄物派送过程中,如因公司的疏忽导致托寄物被盗,遗失或破损等情况,本公司将依照国际条例(华沙条约),按运费的3倍赔偿或补寄一次。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国内函件最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国际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美金100元;国际函件最高赔偿金额为美金20元。

4、寄件人所寄物品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或在市场上任何直接间接损失,特殊商业价值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有关快件索赔,寄件人或收件人须于寄件次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接纳相关证明文件后30天内答复是否受理。超过规定期期限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6、客户可对托寄物自愿选择购买保险,对已参加投保的托寄物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则按保险条款赔偿。对客户的其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十、当甲方公司的业务员离职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再接洽此业务时,甲方必须承认此项业务,并按原甲方业务员与乙方协商的协议价与乙方结算快件费。

十一、协议的期限和生效:____________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 有效期为 1 _______年,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3、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有效顺延。

委托方:____________ ; 受理方:____________ ;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 电 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委托受理快件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3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建议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