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篇2: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在森林里,有一只猪妈妈和三只小猪,猪妈妈希望三只小猪能够独立,就叫他们去做房子。猪老大一下子就搭了一间稻草房,猪老二不久就盖了一间木房子,猪老三不怕辛苦建了一间砖瓦房,可哥哥们说:“只有傻瓜才会那样做,即费时又辛苦。”老三毫不理会,继续建造。三个月过去了,老三的砖瓦房盖好了。有一天,来了一只大野狼,他吹倒了猪老大的稻草房,撞到了猪老二的木房子,只有猪老三的砖瓦房不怕大野狼的破坏,反而利用砖瓦房的烟囱烧着大野狼的尾巴。
在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任何事都要做到,不能贪图一时之快而草草了事,不然就会有猪老大、猪老二的经历。大家都看过《没头脑与不高兴》吧!这没头脑当楼房设计师时,他设计的歌剧院是百层高楼,他为了快点完工就一时马虎将入口的喷泉设在了屋顶,使前来观看表演的客人必须撑着伞进去,而且这百层大楼也因为没头脑草率而没了电梯,歌剧演出厅设在顶楼,要走三天三夜才能到达。这件事也告诉我们贪图了一时之快而给生活带来了不便和麻烦。
不妨我们大胆来假设一下:一间制造汽车的工厂,生意兴荣,为了急着赶工,工人们就粗糙滥造,没有把汽车轮子的螺丝拧紧,那就酿成大错。汽车在飞速行驶的时侯,轮子螺丝没拧紧的话会自动松动而脱落,轮子就会离开车身,不仅仅会给司机和乘客带来生命危险,飞出去的轮子也将会砸到周边的人或物,这样的交通事故该有谁负责呢?
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不怕困难、不怕辛苦,认真、仔细地完成,不然酿成大祸将后悔莫及。
篇3: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是辫子姐姐主题公园系列中的一本。我读了以后很感动,又觉得很有趣,可以说我是“悲喜交加”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个小女孩名叫苏婷宝,她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自己的外婆没有了房子,没办法,外婆只好寄宿在阿姨家和自己的家中。我的妈妈目中无长辈,不仅不称外婆为妈妈,还处处为难外婆。而且,她还给外婆起了一个外号:老姜茶。
有一天,老姜茶帮苏婷宝缝了一个带有蕾丝花边的布娃娃,还告诉我说这个布娃娃住在一个名叫“快乐老家”的蕾丝宫殿里。在宫殿里住着许许多多奇怪的老人们,他们都拥有一颗童心,而且他们都多才多艺,会做菜的七厘伯伯、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还有神秘的通讯爷爷······他们都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外婆很羡慕,于是她也搬进了宫殿里去住。暑假来临,婷宝去快乐老家玩了一段时间。在那里,她看了外婆给的“姜茶语录”,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原来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在那个夏天,老姜茶,苏婷宝的外婆,跟她说了最后一声再见。婷宝伤心极了,但她后来知道了一个秘密,外婆之前得了重病,她为了不让家人们担心,于是便住在“快乐老家”里,独立面对死亡。所以,外婆是伟大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平时最亲的人,也就是你最不愿意离开的人,感情一旦深了,谁也无法将他们分开。我最不想分开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因为是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是他们保护我、教育我,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
篇4: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说起春节的祭灶习俗,想必不少孩子都不陌生。但是灶王爷在人间掌管什么?长着又是一副什么模样,孩子们知道吗?别着急,这本《灶王爷》绘本,一定能解决你们心里的困惑。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家里也有一个大大的灶台,中间贴着一张大大的灶王爷。每年腊月,他都会到天宫去向玉皇大帝报告主人公一家的生活,堪称人们生活行为习惯的观察员和监督者:
比如,主人公想偷吃,灶王爷便会盯着他看!
他打碎了花瓶,想要说谎,灶王爷立即瞪起大眼睛,他就只好乖乖认错。
不过灶王爷也不总是那么严厉。主人公一家吃饭时,他就笑眯眯地看着。……
而除了向孩子普及中国传统的“灶王爷”文化,这本书的作者熊亮也是大有来头。
他是推动中国原创绘本发展的先锋和导师,作品曾多次被翻译成海外版本并获奖。同时,他也是第一个在中国提出和推动绘本“纸上戏剧”概念的绘本作家。
他的作品画面注重线条和墨色感,但结构和语言表达却不受传统束缚,现代、简练、纯真,有着独特的幽默感和诗意;能轻易被孩子、甚至不同文化的读者理解,极富情感表现力。相信有了他的加持,孩子们通过这本绘本了解“祭灶”文化绝不是问题!
篇5: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篇6:《震动》读后感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篇7: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8:易经读后感
偶然一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将心比心》,文中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时,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奶奶推开了沉重的大门,当奶奶感谢她时,她说她希望在她的妈妈遇到这样的事时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是作者的母亲去打点滴,护士是个实习生,扎了两针也没扎进去,在母亲的鼓励下,第三针终于成功了。
我觉得文中年迈的奶奶希望有人为他推门,阿姨也希望有人为他的母亲开门;作者的母亲希望护士能把针一次扎进去,而护士也希望自己能快点扎进血管里啊!我们何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责怪,多一份宽容,少一些埋怨,也许我们就会从中悟出很多道理:将心比心,是多么难能可贵,宽容谦让,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体会,记得有一次,我禁不住电视节目的诱惑,趁妈妈不在家时,偷偷地打开了电视看了起来,由此耽误了时间,作业没有写完,妈妈回家后问我为什么没写完,我还撒了谎,妈妈摸了很烫的电视屏后,教育起我来,可我就是不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会电视,妈妈也想让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时间,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来就上瘾,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这样下去就无法在社会立足,我的远大理想又从何实现啊!换位思考,我理解了妈妈!
将心比心,能在自己与老师之间加深感情,能在自己与朋友之间加深友情,能在自己与父母之间加深亲情!
将心比心,让情谊变得更深更浓!让生活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篇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篇1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这一天读完了《小屁孩日记》这套书。相信你有一天翻开这套书的时候准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业,第一次尿裤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罚站……还第一次当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官——灯官。上二年级时,他成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级当班长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决了;米多在二年级的家政课上做了122个面包,以至于现在听到“面包”两字就想吐;米多还和金刚那些朋友去校长室“探险”,却不幸被挂在了窗台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讨厌女生,女生讨厌男生;在参观电视台的时候走丢,却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在四年级,米多在竞选班长的时候异想天开精选了一个班主任;为了帮助同桌苏拉减肥,他用酱油、醋和妈妈的头油、香水制作了一瓶“神奇减肥药水”……米多在五年级的烦心事可真不少!没完没了的考试;不幸遭遇校园暴力;体检时害怕抽血,为了不扎针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发现要扎的是无名指……上六年级的时候举行了大手牵小手活动。帮小豆包打架却被罚;金刚发明了睡觉二十八计,帮大家解上课发困的问题;英语老师跟体育老师借课,却让他们来付“利息”……
就是因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乐事、烦事、妙事才让我喜欢上了这样一个非常快乐又拥有烦恼的小屁孩!
篇11: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篇12: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篇13: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萨拉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善良:她会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他们最温暖最及时的帮助;她有爱:在她住在阁楼上的一段时间里也不忘记给那只饥肠辘辘的小老鼠一点儿食物;她大方:萨拉在她最饥饿的时候得到六个面包,也不忘和其他像她一样的女孩子分享。同样,萨拉帮助别人,她也得到了回报:自从她当时了女佣后,她的朋友就无时无刻地关心她。深夜,当她伤心的时候,朋友就会递给她一张纸巾,帮她擦干泪水;当她饥饿的时候,朋友会给她一个美味可口的点心……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 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 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篇1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篇15:关于初中童年读后感650字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篇1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篇17: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篇18:2025《彼得潘》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篇19: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篇2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拉开层层心幕,往事历历眼前:教海沉浮,岁月如歌,被白发欺人奈何,却道天凉好个秋!久久凝视于漪老师写在扉页上的这几句话,细细咂摸品味,“教海沉浮”是于老师对教学经历快乐与辛酸的回顾;“岁月如歌”是于老师对教学生涯的经久怀念;“被白发欺人奈何,却道天凉好个秋!”是于老师对教育矢志不移,毕生追求的信念!
怀着虔诚、敬畏的心,捧读《岁月如歌》,边读边圈点勾画,边作读书笔记。心若扁舟,沉浮于漪老师如歌的教学岁月,为自己窥见了于老师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智慧的一隅兴奋不已。沉甸甸的思考与总结,写满心路历程的谆谆教诲,真是一场深刻的精神洗礼。读罢,在记录了一万四千字的读书笔记后,我开始思考自己的收获。
教师责任大如天:
一名教师对学生的人生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教师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人格魅力足可以让学生怀念一生,追寻一生。
于漪老师从自己的生活、求学经历出发,回忆了自己的老师用“心”歌唱,唤醒自己的爱国心,让“一切为民族”镌刻心中,成为自己铸造师魂的基因。
老师眼中藏着的对文学的热爱,对教材的了然通透,朗诵的入情入境,教学思路的一清如水,广博、深邃、浩瀚无边的知识,口若悬河的才思敏捷,成了于老师心中永恒的怀念。
教师精湛的专业技能,炽热的教育情怀,让一个学生多少年后都刻骨铭心,并愿以之为高标,奉之为楷模,用一生去追寻,用一生去实践。
一名好教师足以影响一个学生做人做事的风格。教师责任大如天,教师专业追求永无止境。
一辈子学做教师:
要有怎样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追求,才能促使一个人一辈子学做教师?
寻找语文教学大门。于老师苦苦寻找语文教学的大门,常为此夙兴夜寐一灯明,寻寻觅觅。一方面广为涉猎,丰富自己的语文素养,另一方面管饭寻找借鉴,搜索入门之径。中学时代语文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诵、讲解,旁征博引的议论、评析、手势、神往的表情,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终于让于老师顿悟:这就是语文!
思索把握教学目标。制定目标须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不可千篇一律,不笼而统之。教学内容不能与教学目标脱节,在教学实践中,教学目标不应随意改变、随意转移。教学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课文内容,有些语文知识暂时“不为”,放一放,是为了更有所“为”。
锤炼课堂教学语言。一名语文老师必须锤炼教学语言,研究语言艺术,使自己用语言弹奏出来的交响乐,能在知音者——学生的头脑里回响激荡,受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语文老师要要求自己“出口成章,下笔成文”。一方面要积极训练自己的思路,说话之前,动笔之前,都要想好先写什么,后在些什么,如何开头,如何过渡,如何结尾。想明白,才能说明白,写明白。
教课时做到“丰而不余一言,约而不失一词”。清楚明白的同时,还要做到通俗易懂。为此,须在透彻理解上下功夫,讲到精要处,说到点子上。优美生动,不枯燥干瘪,说话要节奏和谐,抑扬顿挫,高低起伏,依据教学内容的不同,恰当处理。
在行动上下苦功。于老师把上课的每一句话都写下来,然后自己修改,把不必要的字、词、句删除,把不合逻辑的地方改掉,然后背下来,然后,再口语化。写,也是如此,凡是学校要求写的计划、总结,包括班主任对学生的品德评语,都认真写,一丝不苟。学生作文,自己也常偷偷下水。
于漪老师对专业技能孜孜不倦地追求精神,真是让人动容。
孜孜矻矻以行副名。在被评上特级教师后,于老师是那样的谦虚诚恳,虚心好学。于老师暗下决心努力缩短“实”与“名”的差距,为此于老师勤于学习,勇于实践,聚焦反思。反复学习重要的理论,紧扣一点深入学习,扩开视野广泛学。
于老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阐释了一个特级教师的责任与担当,用自己的勤奋踏实在向我们身体力行地示范如何进行专业学习、专业成长。
于老师说自己也是学生。学做合格的语文老师,学做特级教师,学做校长,边做边学,边学边做,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于老师乐于求知、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的精神,真是人民教师的楷模!
教育离不开“人情”:
教育离不开一个“情”字,师生之间有情,有深厚的情意,工作必能有起色;同事之间有情义,就能出方法,出智慧,形成合力,取得理想的效果。
让师生心弦共鸣。为了真正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要发自内心的关爱学生,和学生做朋友,充分了解学生,从思想到学习生活,无所不谈。“每个孩子心中最隐秘的一角,都有一根独特的琴弦,拨动它就会发出特有的音响,要使孩子的心同我讲的话发生共鸣,我自身就需要同孩子的心弦对准音调。”
拷问感情与责任。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要培育他们成长、成人、成才,首先得尊重他们,从思想上、感情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个性。教师要练就一副敏锐的目光,善于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长处与潜能,善于“长善救失”,把隐藏的种.种潜能变为发展的现实。
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于老师家访工作切实具体,了解问题,与家长做朋友,形成教育合力。于老师拿自己的钱给学生花,甚至把连家长都放弃的孩子接到自己家里,耐心细致教导。正如谈家桢先生所言,“于漪老师真正做到了有一份热,发一分光,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都献给了教育,她堪称是人民教师的骄傲。”
关心爱护同事。于老师对同事、下属的关心具体入微,发自内心,毫不做作,急人之所急,尽己所能帮助思想上、经济上有困难的同事。有了这一层情感的温度,方方面面的工作的开展就更容易达成共识。
与同事达成共识。教育要形成合力,不仅要处理好与学生、家长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同事之间感情的交互就是“培育学生”。培育学生的目标是有魔力的,它能凝聚人心,消除不必要的沟沟坎坎。不仅工作上彼此支持,生活、健康、家庭大家也互相关心。
精心培育青年教师。于老师做校长,最大限度地挖掘、发展每个教师的潜能。“你这样培养不怕她跑了吗?本领大了,跳出去就方便了”好心的同志提醒她。“跳就跳吧,跳来跳去都在中国。”“跳到国外呢?”“那跳来跳去都在地球上。”她认为,“校长对教师培养与使用,应培养重于使用,起码培养与使用并重。不积极补充营养,无新鲜血液,课越教越干瘪,无时代活水流淌。学校不但是培养学生成长、成人的场所,也应是培养教师、职工成长、发展的基地。”一个胸怀坦荡,有如此格局的人,怎能不让老师心存感激,知恩奋进?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合作、团结,仍是集体工作的命门。一个人能多从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让教育教学工作多一点“人情”味,达成教育教学效果自然事半功倍。
教师应勇于执着:
于老师赢得这么高的赞誉,为教育事业做出这么多的贡献,与她的执着密不可分。
与时俱进,牢记育人培养目标。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会学习;会做事;会共同参与;会生存,会发展的人。那语文教师为此能做什么呢?
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认识。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学语文不只是读几本教科书的问题,和一个人的认识水平、阅读积累、生活阅历等紧密相关。“教”无法代替学生“学”,学生是学习语文的主人,教师是引领、启发、点拨,使学生开窍的指导者。只有将求知的火焰旺盛起来,课堂上会出现妙思妙言,惊动四座,把讨论的话题推向高峰。
教师与时俱进,牢记培养目标,才能准确而有效地把握语文教学的脉搏。
终身阅读,累丝不止遂成丈匹。语文真不好教,对教师的个人文学素养,文化素养要求极高。任何知识都或与语文有关。在历史的进程中,中华民族流传下了那么多精深的灿烂文化,如果没有广泛的阅读,深入的研究,怎么能称得上是一个文化人,怎么能站在三尺讲台,成为一个让学生仰慕和崇拜的语文教师?
水滴石穿,绳锯木断。教师有坚持,勇于执着追求,小步走,不要停,哪怕是一个最普通的老师,也终能在自己的三尺讲台上照亮自己,照亮学生。
读《岁月如歌》,一些教育名言总在我脑中翻飞、重组。于漪老师是教育名言的实践者,她用实际行动来践行自己对教育的热爱与忠诚。
于漪老师的教学生涯,正如她自己所说,“孜孜矻矻,上下求索,左右对照,不断敲打自己,不断反思、改进。力求有自己的见解,不追风,不沽名钓誉,不乱提口号,不拾人牙慧壮自己声势,坚持教文育人的方向,在培养与提高学生理解使用祖国语言文字能力的过程中,撒播做人的良种,熏陶感染,春风化雨。”
强烈的责任意识,追求不息,行动不止的意意志力,凝聚成了于漪老师如诗如歌的教学岁月。有这样美丽、有滋味的教学经历,怎能不如歌曲一样拨动学生的心弦、自己的心弦,回响在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