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土地流转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田野的希望--对花果山乡人和桥村土地流转的调查 花果山乡人和桥村地处资水南岸,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1135人、825亩耕地。依历史习惯,该村形成了两个特征明显的耕作区,即临河种蔬菜、依山种水稻,两片面积基本相当。从XX年3月开始,该村相继有偿出租土地450余亩,建成了1个苔韭基地和3个果园,其中由益阳人刘治安于XX年3月租用蔬菜用地200亩,建成了苔韭基地;XX年12月,由邻村金家仑村民租地30亩建起了葡萄园;XX年4月,由益阳人贾正明租地150亩(其中村集体新开垦荒地60亩,稻田90亩)种植桃、李、梨、枇杷等果树;XX年3月,由金家仑村民租地30亩种桃树;村民内部流转40余亩种蔬菜。至此,全村已有55%的土地实现了有偿流转,流转土地年租金分别为蔬菜地228元/亩、稻田200元/亩、荒地100元/亩。 一、主要做法 人和桥村土地流转采取“土地返租——连片开发——规模经营”的方式进行,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协调,引进投资者和投资项目,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村上每年支付一定的租金,向农民租回承包地,统一规划,统一进行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连片向投资者发包,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名优特新品种示范区和花果生产区。为促进土地流转,村级组织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连片整理土地。该村在XX年3月的责任田调整中,针对过来承包地调整后出现的农户经营田块分散、面积小,不利于耕作和规模经营的现实问题,村支部、村委会在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后,决定以组为单位,将责任田收回集体,再按照利耕作、便水系,适合规模经营的原则,将责任田土按照政策进行重新调整分配。条件成熟地方,村委会再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向农户连片租赁土地,予以发包。对规划连片区内不愿出租土地的农户,由村上出面在村民组内或相邻的组进行调剂置换。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从1998年开始,该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组织群众人平投工30个,对水、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硬化蔬菜基地干道1500米,支道、支渠4800米,连片开发的土地做到了交通便捷,水利畅通。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为使经营者安心投资创业,该村在引进项目后,非常注重做好服务工作,并以规范的合同形式予以确定。1、村委与投资方一起协商,建立了规范的劳务市场。投资者何时用工只需将用工数量、时间、工种、计价方式通知村组,村组便会按照要求组织劳力,并且从不误事,也不漫天要价。苔韭基地的投资者刘治安刚到村上时,由于人生地不熟,在请工等方面遇到了不少困难,村支部、村委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与其联系,共同商订劳务价格,帮助组织劳力,并代发工资,XX年村上经手为刘治安的苔韭基地请工5000余个,代发工资10万余元。2、为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村上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承诺:甲方(人和桥村委会)必须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尽量预防针对乙方人身、财产以及租赁物、公共设施等的各种治安案件。对乙方要求处理的有关偷盗、哄抢、扰乱、破坏、妨碍销售等事件,甲方必须及时受理并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处理。如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间接损失。苔韭基地建立两年来,投资者基本上是一个人在村上经营、管理,由于服务到位,没有发生一起偷盗事件。3、给投资者以村民待遇。该村明确规定,对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所需的排渍、抗旱等费用,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并按时、全面满足其要求。4、全程代理有关手续。对投资者在基地的临时建筑及有关税费等方面的手续,该村负责全程代理,并承担部分手续费用。 二、效果及启示 从调查的情况看,人和桥村土地流转带来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一是拓宽了就业门路,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该村XX年人平纯收入为XX元,XX年为2300元。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①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村民从流转土地获得的租金收入XX年为4.5万元,XX年为7万元,今年为9万元。据该村浮谷庵组昌阳春介绍,连片出租1亩地的收入和自己种1亩地的收入基本相当,并表示,自己愿意将稻田出租,希望村上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工作。昌阳春一家XX年种3.82亩水田,除去生产性费用和农业税及附加,每亩收入在140元左右,而出租1亩土地给基地的租金除去农业税及附加后,收入也是140元左右,还可空出劳力从事其它工作,很划算。但如果不是连片出租的土地,租金要比这低得多,有的甚至要倒贴。依该村及附近村的行情,出租1亩稻田给其它农户,最多是每年100斤谷/亩,折价为50元左右。②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打工收入。一方面是流转土地上的打工收入。全村流转的400余亩土地上的600余人,除学生和无劳动能力的300人外,有150余人为已流转土地服务,去年,在流转土地上打工收入最多的一户达XX元。、XX年该村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打工收入达23万元,仅此项就远远高于原来自己种田的收入。另一方面是外出打工收入。土地流转后,出租了土地的农户中有180余人常年在外打工。花木栏组昌放明一家四口人,有土地2.4亩,已出租1.5亩,去年他妻子和女儿外出打工的收入有8000余元。③在家从事其它职业的收入。摆脱田土束缚后,群众都想方设法寻找致富门路,或外出打工,或经商办厂。XX年,该村新办凉席厂6个、竹帘厂3个,新发展瘦肉型猪养殖户10户,新发展母猪86头,新增的投入近500万元。该村有一瘦肉型猪养殖户去年出栏中猪300余头,获利近10万元。与此同时,外来投资者带来的先进技术和引进的优质品种,也使群众开阔了眼界,纷纷学习效仿。苔韭基地建成后,带动该村群众种植苔韭50余亩;今年建成的优质果园也让群众获益不浅,有30余户农户从基地购进了优质果苗。二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据该村负责人介绍,在开始做群众工作动员流转土地时有一定的阻力,现在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后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愿意配合村上的工作,村支部、村委会的威信也得到了提高。一些外出户、刁难户原来的税费收缴难度很大,现在这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村上从流转出的土地中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势力。收取的标准为蔬菜用地每年20元/亩、荒地每年10元/亩、鱼塘每年5元/亩。三是土地流转在给农
民和承租者带来可观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打响了人和桥的品牌。比较明显的表现是到人和桥村租赁土地的投资者纷至沓来,一方面是现在的投资者纷纷要求扩大租赁面积,如贾正明在承包200亩地后,今年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再包200亩扩大生产;另一方面是不少新的投资者到该村联系租赁土地,目前已有益阳等地的3名投资者到该村向村委会表示要承包土地搞花木种植,就连相邻的金家仑村民也舍近求远,多人要求在人和桥村租地创业,村委会出于多方因素综合考虑,目前暂未同意。 人和桥村土地流转的初步成功可以给我们带来三点启示:一是土地流转离不开基层组织的协调运作。作为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中找准位置,积极发挥中介作用,充当农户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土地有序有偿流转的关键,在目前情况下,其作用至关重要。二是土地连片、基础设施配套是搞好土地流转特别是稻田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这样,才会有投资者来,才可能产生规模效益。这两项工作是乡村两级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着力点。三是耕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源,要参与市场配置,必须与一定的技术、资金、市场联结起来。只有这样,土地的价值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实现农户和投资者的“双赢”。 三、问题及建议 人和桥村开展的土地流转是目前土地流转诸多形式中的一种,虽然取得了初步成功,但也还有一些需要探讨和完善的地方。一是该村的土地流转方式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由于投资者需要连片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在目前土地租赁市场尤其是稻田租赁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不通过村级组织积极协调,有力参与,靠投资者与多个农户协商,租赁连片土地经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此该村采取先由村委会将承包到户的农地通过租赁的形式集中到集体,再由村委会统一规划和布局,然后对外发包。此种方式类似目前中央禁止的“返租倒包”土地流转方式。XX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这种由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的做法,“不符合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应予制止。”同时,这种方式在去年8月通过、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中也被列入其他方式,未作明确规定。由于缺乏法律政策的支持,如果农户在投资者经营期限内要求收回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村委会和投资者便会无计可施,农户如果起诉,则败诉的必然是投资者和村委会。另外,该村流转出的一部分基本农田种植了果树,与国土法规的规定相悖。二是村委会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不利于土地流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目前除政策风险带来的压力外,还有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其一是经济风险带来的压力。从表面上看,土地流转后的经济风险由承包经营者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与村委会息息相关。由于村民是将土地出租给村委会,没有与经营者直接发生关系,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合同的履行完全取决于经营者项目的成败和个人素质,如果发生意外,付不出租金,则这部分经济风险必然转嫁到村委会;其二是村民就业带来的压力。由于目前该村的非农产业还不发达,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预期收益也不可能全部实现,出租土地后农户的充分就业就成为了土地成片流转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基于以上考虑,该村对剩下的近400亩土地的流转持谨慎、观望态度,今年在有多人主动上门租赁的情况下,也没有同意。三是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需要进一步完善。该村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出于降低门槛、吸引技术、资金、人才的目的,对土地的租金约定和合同期满后的土地恢复问题规定得较为笼统、含糊。租金是以现金方式约定支付,并且一定就是几年,甚至上XX年,没有考虑将来如果物价波动幅度大的因素。合同期满后租赁土地的恢复对投资方没有约束条款,存在着风险,这个风险有可能由村委会和农户承担而损害农民利益。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逐步解决。一是在村民自愿的大前提下,县委、县政府应对这种土地流转方式予以充分肯定,但在具体的做法上,为避违反政策之嫌,应适当变通。这种做法在浙江、江苏、福建等土地流转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地区较为常见。如浙江绍兴柯桥镇为了强调“返租倒包”是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对这种流转方式的做法是“土地信托”,即群众委托乡镇、村流转土地,乡镇、村级集体组织发挥的是中介作用,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对基本农田种果树的情况,只要群众自愿、又未改变土地的农业(指广义的农业)用途,应予默认。二是在稻田流转的起步阶段,制定相关政策进行扶持,以化解风险。建议由县里统一筹集部分资金,健全风险承担机制,减轻乡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同时,也可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开设新的险种,用投保的形式化解经营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三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由县经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对合同条款的约定予以明确规定。如对租赁物租金的约定可采用实物折价的形式,即约定每亩稻田租金为稻谷多少斤,再随行就市,按当年稻谷的市场均价折为现金支付。 湖南桃江县委政策研究室:六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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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位于乌拉特后旗境内的山后牧区。乌拉特后旗地处内蒙古西北部,位于巴盟西北部,东经105°8′20′至107°38′20′,北纬40°41′30′至42°21′40′。是自治区边境旗县之一。北与蒙古国相交界,西与阿拉善盟左旗相连,南与磴口县、杭锦后旗毗邻,东与乌拉特中旗相接攘,阴山山脉横跨旗境南部,把全旗分为山前河套区和山后牧区两个自然条件完全不同的区域。全旗东西长210公里,南北宽130公里,总土地面积2.5万平方公里,占巴盟总土地面积的38。
我旗地处蒙古高原西部的巴音戈壁高原地带,主要有戈壁、沙漠、低山、丘陵等,地域辽阔,地类复杂,生态系统类型多样,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属高原大陆性气候,风多雨少,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5.3℃左右,最高气温33.6℃,最低气温-28.4℃,年降水量102.8mm,无霜期150天左右,年蒸发量在2900.3mm,年最大风速33米/秒,全年7级以上风力109天,沙尘暴19次。封禁保护区内植被严重退化,地表裸露,仅分布有少量稀疏的梭梭、冬青和白茨等天然灌木。
全旗现有10个苏木镇,总人口4.9万人,耕地5万亩,牲畜总头数52万头(只)。地方财政收入仅6366万元。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牧业为主的旗县。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需要进行生态移民720户,人口2100人,牲畜19万头(只)。根据我旗实际情况,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的牧民迁移到山前河套区地区,建立高效农业区和专业化养殖小区,实行舍饲圈养,走以种促养,以养带种的路子。共需资金4280万元,其中移民安置费用2100万元,围封费用900万元,管护费用1280万元(五年)。
二、实行封禁的必要性
乌拉特后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地处我国北部边疆,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属于荒漠、半荒漠地区,干旱少雨,风大沙多,生态环境十分恶劣,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十年有九旱、有雨水成灾、无风遍地沙、有风沙满天”,是我旗生态环境恶化的真实写照。是风蚀、水蚀、重力侵蚀并发的严重水土流失区,水地流失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95.1,沙漠化土地面积1627万亩,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44,潜在沙漠化土地面积466万亩,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13。据统计,1991年我旗有可利用草场3148万亩,到XX年为2513万亩,十年间草场少了600多万亩,草场退化、沙化速度已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草场退化、沙化的日趋严重,致使全旗土地荒漠化面积日益扩大,可利用草场面积缩小,干旱、风沙、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和过度放牧、樵采等人为破坏的因素,造成珍稀濒危的梭梭、白茨、冬青、柠条、霸王和蒙古扁桃等天然灌木林资源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锐减。严重地制约了农牧民的生产发展和脱贫致富步伐。极大的影响了全旗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封禁保护,控制水土流失,维持该地区生态环境平衡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实行封禁保护可以有效的制止各种人为破坏,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积极开展防沙治沙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进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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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阳湖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阳湖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县《关于做好全市规模经营情况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对全镇目前土地规模经营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简单地汇报如下:
一、当前土地规模经营的概况
我镇地处县城东部,与盐城、泰州、淮安三市交界,先后由原射阳、天平、水泗三个乡镇合并,现有版图面积194平方公里,34个行政村(含3个居委会),全镇农业人口8.21人口万人,劳动力4.98万人,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2.05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2.95万人。2005年全镇农业总产值598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22元。全镇现有耕地总面积8.53万亩,土地集中经营面积5.89万亩,其中经营30亩以上的有60个,50亩以上的55个,100亩以上的有40个,200亩以上的有37个,500亩以上的38个。集中经营的土地常年用工577人,人均年工资8500元,季节性用工134198个,发放工资总额174.6万元。土地集中的主要途径是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逐步将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便于耕种。
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采取的措施
1、推进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随着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加快,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化,劳动力的变化和转移,土地流转已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流转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不受侵占,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当前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完善措施。我们镇于今年七月在戴庄村成立了“戴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后我们认为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从效益的角度看,可以确保土地有充分的使用,对原有多户所有,过于零碎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组织经营或向社会招标,让有经济实力、有经营头脑、有对路项目者应标经营,可以推动规模种植,实现科技兴农,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开拓新的农产品项目,逐步向市场化转化,最终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让原承包户,也就是股东,从收益上得到更多的实惠。另一方面,从土地经营和管理权的角度看,目前通过股份合作形式,使每个村民变股民,股份合作制集中股民的意愿进行运作,这样农民都能真正当家作主,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2、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做生态旅游文章。
近年来,我镇政府租赁了冲林村1200亩土地,充分利用“中国荷藕之乡”的无形资产,在该区域建设了荷藕生态旅游观光,该区域周围无任何污染,空气新鲜、水质清晰。每年都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为招商大造平台。
3、加快扩大劳务,是缓解土地资源矛盾,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
我镇水面资源比较丰富,但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随着农业生产技术含量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民隐性失业的问题比较严重。事实证明,凡是劳务输出人数较多的村,老百姓都忙着外出挣钱,相互“攀富”,村里闲杂人员少,资源纠纷少,家庭和睦,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安定。近几年来,我镇农村基层干部克服了劳务输出是个人行为与集体无关的片面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从农村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主动性,帮助农民消除思想顾虑,努力疏通劳务输出渠道。制定了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尽快走出家门勤劳致富。各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劳务输出,并指派一名主要干部具体抓,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务输出一盘散沙的现状。同时还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本地传统特色,由镇劳动部门选择一些工种作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输出,根据采集的岗位信息,组织输出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培训。全镇目前在外务工人员为2.95万人,占总劳力的59%绝大多数人员都将承包田转包给亲戚、朋友代种,还有的通过流转的形式,交给了村集体统一发包,全镇规模经营流转面积为56348亩,占总面积的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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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1基本情况
全县实有耕地45.03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30.36万亩。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1016.7亩,土地流转的面积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涉及123个村,农户12795户。其中:(1)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涉及村数90个、农户数7553户、面积10524.9亩;(2)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涉及村数33个、农户数5242户、面积10491.8亩。
禄丰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转包350亩;(2)出租20432亩;(3)互换168亩;(4)转让66.7亩,分别占总流转面积的1.7%、97.2%、0.8%、0.3%。农户自发流转的土地面积12771.3亩、涉及农户数7422户;基层政府及村级组织引导组织的土地流转面积8245.4亩、涉及村数40个、农户数5373户。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13827亩,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4500亩;流转5年以下的面积4220亩,占流转面积的23%,流转5-2019年的面积9850亩,占流转面积的54%,流转2019年以上的面积4257亩,占流转面积的23%。
截止2019年底,全县签订流转合同5655份,其中签订书面规范流转合同份数4343份,占流转合同的77%。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13905亩,占流转面积的76%。
2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2.2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2.3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2.4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贷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2.5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3对策建议
3.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3.2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3.3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镇和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在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3.4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合作社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3.5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2019最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我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篇4:第二次土地调查推进情况工作汇报_汇报材料_网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准确掌握全旗农村新增国有农用地资源现状,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按照旗委、旗政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机关站所的大力配合下,亚东镇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二调”工作基本情况
亚东镇土地“二调”工作于XX年11月全面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复核、主管部门验收、局部整改等主体工作。现进入新增国有农用地公开出让、违法用地罚没阶段.
此次落实新增国有农用地具体情况如下:全镇XX年碎部面积704893.2亩,在册耕地面积536358.41亩,误判面积22355.37亩,调入面积1908.18亩,调出面积105895.67,新增43253.35亩。
二、土地“二调”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土地“二调”工作全面铺开后,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亚东镇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土地“二调”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20个行政村也都配备了得力能干的联络员,为二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工作规则,提高责任意识
在“二调”工作过程中,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业务骨干全程跟踪,逐地块、逐地类的进行外业调查;镇领导班子带头加班加点,工作人员全部要到一线,测量单位做到现场调查,现场量测、现场标绘,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簿,做到精确无误。
(三)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加强对作业队伍的动态管理,确保按要求不走样地完成好“二调”工作, “二调”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建立和落实三项工作制度:
第一是建立和落实工作计划和汇报制度,要求工作组要报每天的工作安排;工作组每天要主动向“二调”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天进行一次总结,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共同发现、解决问题。
第二是建立和落实跟班作业制度,工作组每到一个行政村调查,由村支书和村主任跟班,一方面可现场核对地类,做到不遗漏,一方面还可对作业队伍进行监督。
第三是建立和落实工作督查检查制度,要求作业队伍要建立自检制度,二调办也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坚持一边作业一边检查,一边检查一边纠正,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确保调查资料不出现重大返工现象。
(四)队伍过硬,调查科学
邀请旗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镇的丈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聘请专业测绘队伍采用了先进的gps定位技术和设备,进行外业测量。为确保每一个数据的精准,调查小组力争走到每个图斑、过遍每处山沟角落,看清判准每块土地地类,记全每组数据,绘准每个图斑的位置,问明行政村权属界址变动情况。为避免出现漏斑、错斑及权属界线不准确等情况,每完成一个村,调查小组对全部调查成果都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外业调查的准确性。对照航摄影像图,对可疑地类进行实地核实,实地拍照。使得调查成果详细、准确,图面清晰,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规范和统一。
(五)编制形成了各种文字资料
在外业调查和内外业整理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亚东镇新增国有农用地落实进度表、落实明系表、复核验收统计表、新增农用地误绘误判统计表、自检工作报告、验收报告等文字资料。
(六)公开出让、合理处罚
各村通过测量核实后将每幅新增地块都分解确认到户,详细登记“新增国有农用地台帐”由当事人签字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公开出让工作方案》,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地块位置、面积、有偿使用费缴纳方式、承包人范围等,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土地出让收取新增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同时对私开滥垦等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合理罚没。
三、在落实新增国有农用地工作中发现的几点问题
(一)灭荒造林、退耕还林、五荒承包地块,现已开垦成耕地种植农作物的,有灭荒造林证、退耕还林证和五荒承包合同,但造林未成活,未按“五荒”治理。
建议解决办法:
1、尊重原证件和合同
2、灭荒造林和“五荒”承包的未达到造林要求,未按“五荒”方案治理开发的取缔合同和证件,收回承包权,按新增国有农用地进行发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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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浙江省临海市小芝镇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山区小镇。关于土地流转,浙江已经试验过一段时间了,针对这次xx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本人实地下村调查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一、小芝镇农村面临的形势
小芝镇目前有常住人口3.4万,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亩。小芝镇地处临海市东部山区,四周群山环绕,是典型的山区小镇。在75省道改造好之前,小芝镇受地形地貌的限制,与外界交流很不方便。长期受交通、信息、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我镇目前的情况是: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农业经济依赖传统经营模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缓慢。
作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我镇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家乐建设作为今后工作重点。
二、目前我镇存在的土地流转形式
乌岩村是小芝镇第一行政大村,以此村为例,根据我的调查,发现目前存在的土地流转方式有:
1、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果园,以投标形式划片承包给经营能手。经营能手根据市场信息来运作 ,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再将项目上报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此类情况大多为种植户,承包的林地都为种植水果、苗木及中药材等。我镇作为省十大新兴花卉种植基地,此前的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近6000亩,土地承包合同为23年,如此大面积,长时间的土地流转是我市比较特殊的土地流转方式。
2、农田承包
许多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将土地承包给种粮大户统一经营,种粮大户根据市场信息,搞特色效益农业。我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不高,一户人家基本是种一年粮食,就够吃两年,加上化肥,农药成本,种粮的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而种粮大户通过集约经营,更能产生经济效益。在我镇,许多承包的田被用来种植高产油菜、大棚西瓜以及大棚蔬菜等。
3、土地互换,按面积大小轮流种植。
我镇面临着人多地少的严峻局面,人均耕地不足0.8亩。往往是一块完整的地被分割成好几块再分给社员。就我家的情况来说,有一块不到3分的田夹在一大块田中间,要是分开种,达不到多少效益。协商的结果是,几户逐年轮流种,按照土地的面积大小确定所种的年数。这种自发的形式,更加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资源。
三、目前土地流转存在的几点问题
1、流转土地面积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经营能手,种粮大户,他们的行为都是个体的,离现代高效农业有很大的差距。
2、土地流转缺少长效持久性,承包户的抗风险能力有限。我镇目前租给种粮大户的田地年均价为300元/亩,结合台州各地的市场价,这个价格还是偏低的。如遇台风天气,种植大棚西瓜的还有亏本的风险,所以种植户的规模长效性受到了影响。
3、经营方式落后,传统农业色彩浓厚。土地流转到一定规模后,许多时候搞得还是传统粮食种植。在实际操作中,种植、打农药、施肥都没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离现代农业的“绿色标准”还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质和效益。
四、对xx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几点看法
xx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做了详细解说,以下是我个人看法:
土地流转有“一个允许,三个不得”原则,充分肯定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主体。
土地流转政策虽不等于承认土地私有化,但切实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如果我们基层干部按教条办事,对上面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用以前强行征地的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是违背《决定》精神的。我们基层干部要把握好在土地流转中的定位,是引导者,不是主导者;是服务者,不是领导者。以前政府组织的征地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我觉得地方政府要负大部分责任。没有尊重土地的主人农民,往往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在土地赔偿价格不规范,一块地经过政府一转手,就能赚好几倍的差价。
基层政府如果以为xx届三中全会《决定》支持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就可以干预农民土地流转行为,是不恰当的。应该因势利导,适当引导,要是时机不成熟,或者没有更好的项目,也不该刻意勉强。基层政府应该做好的是,项目引进、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如何有效利用流转土地,发展涉农产业
XX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告的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的政策。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现在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在“一个允许,三个不得”原则下,如何发展农村,如何有效利用流转土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小芝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科技园都是可行的探索。同时,也要克服现代高效农业建设过程中浪费土地的现象。在一些成立的农业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很完善,但里面确是一个空壳。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让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增加经济效益,这在我镇也是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之,如何有效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克服小农经济意识,加快新农村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作。
篇6: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镇**村,XX年8月成立,现有社员69户,带动农户1000余户,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扶持下,流转土地1400余亩。
一、土地流转模式
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是解决村民耕作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应广大村民强烈要求,成立土地流转办公室。 -XX年,承包土地200余亩,托管部分外出人员土地300余亩(100-200元/亩),流转土地900余亩,流转形式有合作社向农户每年支付750-1800元,有合作社向农户每年支付200-1900斤粮食,有部分农户只种一块,有合作社无偿提供耕作收获,下余土地交合作社经营。
二、主要成效
1、机械化率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合作社优势,改变单一耕作方式,从化肥种子使用到土地深松。
2、解放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社服务模式,农民不需要参与劳动,彻底从繁忙的耕作、劳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效率更高的工作,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农忙时空巢老人不用愁了,年轻人在外务工不用请假了,农民真正做到了省心省力。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的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3、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先进的理念、生产技术,为使合作社发展壮大成立了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中心。-XX年,在省、市、县农机、农业部门支持下,为我县选定优良小麦品种2个,水稻品种6个,花生品种2个,玉米品种3个。通过合作社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花生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收获、示范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土地等社会资源重组,进一步优化了农村社会分工。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土地收入、就业、土地流转,每年每亩可为农户增加直接和间接性收入600余元。一是统一经营带来成本降低。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统一使用机械,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下降,原农户亩成本需700元,现为500元,亩节约成本200元。二是节省劳动力,增加务工性收入,土地流转可为农户增加10个外出务工工作日,按每天60元计算,可增加600元工资性收入。如果常年在外收入更高,如组等在外月工资平均4500元,年每人增收5万元以上。三是粮食增产带来增收。流转土地比分散经营土地每亩每年可增加产量180斤,按市场价格折算,可增加200余元收入。
5、推进了农业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XX年,合作社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扶持下,进行土地深松、土壤测肥、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先进优良品种推广等,有效地解决了劳动力紧张、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合作社自身得到发展壮大,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新农机、新技术得到较快推广,农机、农艺完美结合。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机合作社通过机具、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整合,合理地调剂了农机具的有偿使用,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既满足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及广大农户对农业机械不同的需求,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使用率,又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合作社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土地流转、托管、代管,有效破解了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与分散型、消耗型、传统农业之间矛盾,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制约合作社发展、土地流转主要因素:
1、推动土地流转困难。一是农民对土地固有情节,旧习惯根深蒂固,外出务工经营的农民大多对土地眷恋很深,宁愿土地撂荒,也不愿转让土地,制约土地流转规模。
2、不连片、不集中。合作社所流转土地,分布在各组,有些连生产路都没有,致使规模成本增高,出现土地经营亏本。
3、风险大、效益低。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效益比较低,农产品卖难、自然灾害突出、水利设施跟不上。-XX年,合作社工厂化育秧总计5000亩,本来是丰收年景,因天旱无雨或水利设施不到位,实际机插面积3000余亩,造成亏本经营。
4、金融部门支持力度不够,合作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土地流转规模。
如何发挥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作用,提一下几条发展建议:
1、拓宽土地流转的服务主体。目前,土地流转面积较少的原因是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比较少,要拓宽服务主体,争取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联办,外来工商资本协办的方式,拓宽服务主体,形成市场化多方联动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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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乡镇土地流转现状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土地流转是促进农村工作改善的杠杆。土地流转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社会关系等各个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针对这一问题,近段时间笔者对所工作的xx镇xx村开展了走访调查。
一、基本情况
xx镇xx村距离xx县城20公里,现有人口4733人,1123户,共有土地5212亩,其中田2563亩,土2649亩,人均耕地1.12亩。多为丘陵和坝子地理条件,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由于单独种植粮食效益低,仅能解决温饱,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经过调查,全村青壮年外出人员1600余人,占全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占青壮年的三分之二强。其中绝大多数到沿海一带外出务工,少数到本省本县、市经商或者务工。在家的青壮年也多数从事经商、运输、在附近打工和承包经营规模化农业。整体上来说,xx村存在人多地少与地多劳少的矛盾。虽然金融危机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仍然不多。在家的多数为老人、妇女和小孩。土地的经营维持在简单的再生产上,土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都比较低下。造成的困难还包括农村的公益事业无法开展等。
二、土地流转现状
事实上,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xx村的土地流转就逐渐开始,目前有2600余亩土地处于流转状态中。分析特点如下:
1、多数处于自发状态。零星流转多数都是亲戚朋友之间的转租,规模流转主要是村委支持协调的农村能人的租包形式,2019年一共有只360亩土地,其余都是零星流转。在零星流转中,手续不完备,大多是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流转范围狭窄,多限于本乡本土之间。供需双方信息渠道不畅通,有的农民想流转却找不到经营者,有的农民想扩大土地经营却找不到愿意流转者。
2、租期过短。从流转期限看,大多是2年左右的短期流转,只有个别的超过3年甚至在2019年以上。在零星流转中,不少农户每年年底继续口头约定,随时可以收回承包地,因此不能给经营者一个稳定的预期。
3、流转规模不大而零碎。零星流转在普通农民之间进行。由于土地零碎,其结果是,单个家庭土地经营面积的扩大,土地块数也同比例增加,劳动效率依旧,生产模式依旧,土地粗放经营状况依然存在。在xx村,经过村委引导下产生的土地流转最大一宗地也才80亩,牵涉到30余户村民。
三、建议
(一)经过现状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流转的可能性:
1、人口因素。由于大量的人员外出务工,农村也不需要很多人经营土地。据调查,从2019年10月到2019年4月,外出务工人员共返回31人,流出20人。其中,返回人数多余流出人数的原因是家中有事情(喜丧事)。经过调查访问,虽然形势不是很好,但是多数都还是会外出。继续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可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是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大量劳动力流出农村,农村留下的是老人和妇女,他们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综合效益低下,为土地流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土地流转可以很好地解决人多地少和地多劳少的矛盾。
2、技术因素。随着近年来农业科技的发展,农业也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从事。如果只是维持简单的温饱则老人和妇女也基本可以胜任。因此为了建设新农村,实现现代农业,也需要进行土地流转到种地能手手中。
(二)为了解决人多地少和地多劳少的矛盾,需要在这些年土地流转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秉承中央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与零星种植并存的局面。规模化的常规种植是农民致富的一条途径。但是农地的大规模流转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工业化城市水平较高,农民的非农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性较小。而目前在xx村,由于上述前提条件还不具备,难以出现大规模流转现象。企图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需要我们加强相关方面宣传和政策支持引导。
1、要积极引导。在“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土地流转。xx村村支两委在发展烤烟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选取了一些条件好的地方,经过与农户的积极沟通协商,在给予恰当补偿的前提下,统一划为烤烟基地。然后由村支两委出面与当地和外地引进的种烟能手签订合同,使土地适当集中,2019年全村一共划为烤烟基地的土地有360亩,集中到7户种烟能手手中。初步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2、加强规模化经营的宣传。根据国内三农问题专家的观点:从通过土地流转而形成一定的土地规模,即使常规种植也能取得可观的收益,扣除租金和额外增加的雇工开支之后,亩均效益低于零星种植户,但可以获得规模效益。在零星流转中,生产方式没有改变,种植模式没有改变,土地产出率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在规模流转中,那些投入较多和发展高效农业的经营户,均取得了较高的收益。仍以烤烟种植为例,由于2019年xx村已经开始引导规模化种植,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2019年,该村白沙组和蜂桶岩组的部分村民也自发的与当地农民协商租借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人均达到了10亩以上。其中,蜂桶岩组村民张著文在从沿海务工回来较晚的情况下,从当地一个种烟大户那里再次转租了7亩地进行种植。在其他作物方面,坪桥组村民任明海在去年种植西瓜受益不浅的情况下,再次扩大规模,租种了8亩多地专业种植西瓜。
3、需要做好土地流转的保障措施。由于多数村民土地少,种植粮食是生存的需要。如果要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就必须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是一个典型的山区,难以实现整体的机耕作业。目前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种植经济作物上面,而粮食安全却没有考虑。因此,在规模化流转的时候要考虑到充分粮食安全问题。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我们要看清的事实是,xx村属于单纯的农业村,无论怎么样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流转的结果只能是让少数种植能手获得最大利益,其余的农民仍然只能维持目前的生活状态。如何使种植能手和失地农民都能致富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因此,从目前实际出发,一定要给土地流出户相关的保障,可以考虑在既要让粮食直补与粮食生产挂钩的前提下,也要考虑粮食补贴与失地农民挂钩当作社会保障。从长远来看,需要国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篇8: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x镇xx村位于x市东部,距x市区16公里。属丘陵地带,村里地貌七沟八梁,以盛产酥梨闻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好地,赖地,远地,近地,园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为单位的分配方式,把1xx亩本来靠天吃饭零散破碎的耕地,切割成无数块难以规模经营的小块地。大部分青壮年农民看着收入微薄零散的土地无可奈何,发出深深的叹息。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变成了离土离乡的职业农民工,他们在城市住的最差,干的最苦,赚的最少,但是相比在家种地还是要强的多。致使大部分青壮年走上了外出务工的路,由于土地的零散误工误时,在加上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零散的土地就是白给人也不愿意经营,走不开的青壮年宁愿在农闲时出外务工也不愿意去耕种别人的撂荒地,土地收入逐年下降,土地流转在山区农村成了很难破解的难题,长期这样下去,土地撂荒会越来越严重,目前xx村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出现严重撂荒,每年直接经济损失约16万元。
xx村现有人口xx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xx人,18-65岁的青壮年xx人,65-69岁xx人,70-79岁48人,80-89岁23人,xx岁老人1人,半丧失劳动力和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共计128人。其中外出打工的青壮年2xx人。
外出经商打工的人员,真正有所成就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在城市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自己的住房,他们面临着租房寻找工作,上养老人下育孩子的双层压力,一天的劳碌也就是刚刚解决一家人的温饱,一旦娶妻购房都会债台高筑。年轻人普遍出现一种思潮,宁愿在外混饭吃,不愿回家种田粮,偶然有人回家,很少有替父母下地干活的人,长期这样下去,农民断代土地荒芜很快会摆在我们面前。
留守老人128人少部分靠农村低保为生,大部分靠自食其力来养活自己,靠儿女接济过活的微乎其微,低保成了留守老人追逐的梦想。更令人担心的是出现了有钱有权的人和留守老人争夺低保的怪现象。民心散了,土地荒了,埋怨政府的人越来越多了。
留守儿童xx人全靠父母打工养活,很多未成年因为父母收入低,过早的辍学步入打工行列。
留守农民男女劳动力现有xx人。拥有土地1xx亩,其中退耕还林xx亩。现有耕地955亩。
目前留守农民收入状况,退耕还林xx亩,每亩过去国家补助xx元,现在每亩补助xx元,就按xx元计算总共150080元,《其中一部分退耕还林款由外出打工人员领取》。955亩耕地除去撂荒的三分之一,每亩按纯收入500元,共计318333元,两项共计468413元。留守农民每个劳动力人均年收入1959元,另有7个养殖户,由于资金的短缺每户平均养羊50只,每户平均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共计280000元,加养殖户收入劳动力年均收入仅有3131元。仍然处在贫困线以下。加未成年,老人342人,人均收入1288元。外出务工人员基本解决温饱,家里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农民仍然挣扎在贫困线以下,长期这样下去贫穷不仅不会改变,而且会继续延伸。
按国家规定家庭农场xx亩起步,全村1xx亩土地,仅够xx户建立家庭农场,xx户农场主每户按两个劳动力计算共计78人,留守农民xx人就会有xx个留守农民成为雇农。在人多地少的贫困山区家庭农场很不现实,用建立家庭农场的方法流转土地,将会使族群分化,激化村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三要素(资金、劳力、土地)快速流向城市和工业部门,农村出现了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三留守现象,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 面对贫困的山区农民,面对收入低微零散的土地,如何解民怨,如何让留守人员的收入增加,如何寻找一条山区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摆在了我们各级政府的面前,为此xx村村委会特提出如下申请;希望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
一;以村为单位成立合作总社,总社制定全社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为分社统一购买化肥,农药,籽种,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组织农副产品的统一购销,让一家一户的农副产品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走进市场。为农民增收奠定有力基础。
下设五个分社。每个分 社社长兼职合作总社付社长,在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中间筛选五位销售社长,分社根据工作流程,制定按劳取酬的分配方案。
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由合作社代耕,留守农民以地入股。进行土地连片整理。
三;18岁以下的未成年和65岁以上的老人由民政局给以低保补助。只有老人孩子放弃土地,土地才会进行合理流转。
四;合作社人员由18岁以上的和65岁以下的人员组成。
五;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的土地,由其所在的合作社代耕,在自己打工返乡期间,可以向所在合作社提出参加劳动申请,逐步培养年轻人种田的意识,劳动报酬由合作社统一制定。在彻底放弃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合作社在下一年度无条件接受成为社员。
六;在合作社的组建上,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农民进行合理搭配,以免造成人员搭配不均衡的现象,让每一个合作社互利合作公平竞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七;根据当地情况农民以种地很难跨越温饱线,只有因地制宜,走种养加一条龙的产业发展模式,由合作总社调配土地,统一提供养殖场地,政府提供圈舍水电的投资《约需xx万元》,按现行国家对养殖扶持资金每头在到xx元之间,全村可争取xx万元。农民自己筹集一部分,银行贷款解决一部分,每个合作分社分别成立一个头到头的中型种羊繁殖基地。把养殖头数控制在秸秆合理利用的范围,以免盲目发展造成饲料紧缺,按目前情况每年每只羊收入到计算,仅此一项每年每个合作分社就可盈利到万。全村盈利万至xx万元之间。
八;养殖基地建成发展不仅促进了本村经济的整体提升,而且产生的大量有机肥,为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有机肥源。为一村一品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利用当地资源和科学技术,建立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档次,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具了解目前在全国各地,有机食品的价位最低是普通商品的二到三倍,xx村平均每年生产酥梨万斤以上,每斤价位提升两三倍全村约增加收入到万。
十;有机食品基地具体实施办法;
1,因为养殖基地提供了大量的有机肥,在梨树肥料的使用上,可以彻底杜绝化肥的使用。
2,由合作社统一部署农药的喷施,严格掌控在花前花后病虫害主要发生期。
3,由政府主导购买太阳能杀虫灯,每个杀虫灯可控制xx亩病虫害的发生,全村1xx亩土地需杀虫灯套,每台杀虫灯市场价位在xx元左右,需投资xx万元。后期病虫害防治交由太阳能杀虫灯进行。
4,向有关单位申请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证书,为产品走向市场提供可靠保障。
十一;,政府提供资金修宽修好各岗道道路,为合作社发展铺平道路,道路的修宽和养殖基地的建立使全村秸秆得到合理利用,为今后防火减灾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养殖基地和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的建成投产,将会每年给xx村带来多万元的收入,后续加工产业链的形成不仅解决了本村剩余劳动力,同时给邻村的剩余劳动力带来了就业机会。一年跨越温饱线,二年奔上小康路,三年彻底取消贫困户,让国家投入的低保更好的为老弱病残 服务。
为了寻找山区农村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紧密合作,贫困是能够改变的,是很容易改变的。
申请报告范文: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申请
篇9: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近几年来,我县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如京珠高速、安南高速、安林高速、安楚公路拓宽、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马氏庄园景区规划建设等,均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用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到17个乡镇,124个村庄,6133户家庭,近2万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群体复议、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由于因集体土地征用而产生的拆迁问题涉及多方主体,交织着多种法律关系,背后又掺杂着多种利益冲突,所以,政府在处理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中,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在受理此类行政复议案件中,在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人、土地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契合统一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缺失,使得许多地方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形成了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适用依据不完善、不健全、不确定,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行为不规范。
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依据不一,大致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将房屋视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待,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但土地法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二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理由是集体土地已经被征用,土地性质已改变为国有土地。这样出现的问题就多种多样,比如: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用地单位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用地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以上问题突出反映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适用法律问题。在现实中许多地方均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当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都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调整拆迁项目,一旦遇到交地与房屋拆迁混合时,出现的许多问题束手无策。于是,有的地方政府派出了防暴警察,强行将土地铲平,将房屋拆除,其效果显然无法取信于民。
2、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意性极大。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细则》进行补偿,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土地管理方式以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十分混乱。如我县先后制定了《大白线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楚公路拓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马氏庄园规划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种随意性不但造成了补偿标准不统一,也造成了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纠纷,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直接影响了拆迁的进程和效率。
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体不规范,拆迁中农民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受到影响。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但是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纳入到了土地征用补偿之中,房屋所有权主体作为被拆迁人不直接参与协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亦不通知被拆迁人到场,而是由拆迁人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关拆迁补偿和安置通常是由用地单位一方说了算,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加大了行政权力的介人,被拆迁人无论是否同意都得拆,剥夺了农民作为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更不能体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
4、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
农民通过宅基地依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属农民私有财产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现实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关系进行明确的界定,地方政府与村组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协议中却将属于农民私
有财产的房屋一同处分。这种协议将私产与公产混为一谈,其违法性显而易见。从法理而论,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是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只能由农民自己进行处分,所以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从土地征用补偿中分离出来。
5、房屋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一样,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拆迁居住房屋涉及的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涉及的补偿费问题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预期收益的补偿问题;对利用宅基地内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并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拆迁正在租赁的农房时涉及的租赁法律关系等等。其中既涉及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同时又涉及房屋所有人以外第三人的权益。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进行规范,相当一部分地区对上述问题比较忽视,在实际拆迁时,只将房屋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并不细化区分农村房屋的用途、性质及相关的权利,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1、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
2、明确公权干预之法律限制,保护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财产权。
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在当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制约,行政权力在千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集规则制定者、参与者与处罚机关等多种身份于一身,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应有的民事权利被限制,甚至被剥夺,所以,必须从立法上对拆迁行为加以限制。对涉及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以防止公权干预过大损害私权。政府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的职责就是作好土地利用的发展规划、作好土地利用的管理者并处于中立地位,而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介入其间。
3、完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标准和程序。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立法中,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应严格区分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和出于商业开发目的的土地征用,那么因此而引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原则和程序也就不同。第二,细化补偿项目,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相应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应细化补偿项目并确定补偿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地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通过制定法定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也能防止被拆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事件发生。第三,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房屋拆迁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完成,如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等。第四,赋予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的救济主体资格,使农民能够通过复议或诉讼获得救济。第五,明确因拆迁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时,第三人获得救济的程序。
4、明确拆迁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涉及到行政机关、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等,其中行政机关又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土地、建设、拆迁、规划及相关部门,如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那么各主体在拆迁活动中扮演的角色需要确定、行为需要规范,特别是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需要明确。对于被拆迁人的安置更为重要,不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老百姓就无家可归。由于农村居民的安置首要问题是解决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审批涉及到很多问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等,需要使用耕地的,再加上与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所以基层组织解决这些问题相当困难,而不解决又不行,现行中只有靠不规范甚至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来进行,这就急需上级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下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篇10:就当前土地利用情况调查报告_情况汇报_网
我国土地总面积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点二,居使劲儿第三位,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只有11.65亩,仅占世界品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我国人均耕地面积1.39亩,占世界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因此,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土地面积少,高质量的耕地面积少,可以开发的后背资源少。
我国农村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我村人口大概800余人,在我县属于人口较少的村。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我们与其他的大村相比,就经济,农业等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大部分人以外出务工为主,年收入不会超过五万,因为长年在外,家中的农田基本处于荒废状态,原本肥沃的土地现在变得异常的贫瘠,从生的杂草替换了作物,土壤也因年久未翻变得异常的坚固,杂树根紧紧的抓住土壤使有人结块,良土基本上不具备再肥沃的可能。
以上是土地利用不好的第一个原因。
其二,XX年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广大农村响应了国家的政策,纷纷开展了这项活动,然而有些见利忘本的人,歪曲了这一政策,吧自家大量的更多都拿出来变成林地,其目的就是为了那少量的钱,这样,又一批良土被占据,本来不多的耕地已经接近了“灭绝”的边缘。
其三,农村道路的修建,原有公路的硬化,拓宽,甚至,有些人为了新修的公路的美观,居然毫不吝惜的将大量的农田占据。然而这些土地却没有得到再生的可能,使整个农村的田地得到进一步的浪费,试想一下,在农村,新修一条那样美观的公路有什么意义,整个村名考的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还有可能遭受挨饿,大面积的土地被占据,对村名有什么样的好处?
当然,我们不反对农村的基本住房用地,可是,仍然有大部分人不守规则,他们在原有的批地上随便的扩大自己的建房用地,将原本是80平方的变成120,或者是更大,调查了一户这样的村名,他回答得很简单,为了以后子孙不用再为住房发愁,其实,他们是否想过,自己的子孙以后靠什么生活,土地,外出务工?这个事暂时谁也说不清,可是,如果你的暂时在外工作,你盲目的扩大又有何用,倘若在家,没有土地他又怎样生存?
其四,我村地处海拔较高的山谷中,容易发生像泥石流,山体滑坡的事故,每到雨季,大量的土地将面临着被掩埋的处境,大雨一过,大块的石头覆盖了更耕地,使得可利用土地减少。
存在农村的最严重的问题可能是纠纷问题:
其一:乡镇没有起必要的指导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工作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村两委直选的展开,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能力弱化,不能及时对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心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看出,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发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发包是有批准权的,通过批准行为来监督和指导农村发包土地的有序展开。同时,对于农村承包户依法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是确定承包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但是,通过所审理的土地纠纷案件可以看到,土地向外发包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几乎占不到三分之一。很多承包户根本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土地权属模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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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垫江县土地流转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垫江县土地流转调查报告
一、 农村土地流转的新形势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农产品供需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新阶段,家庭经营受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制约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资金、技术、信息限制,产业结构趋同、产品单一、品质不优,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难以适应激烈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二是土地平均承包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有田无人种与有人无田种同时并存。尊重市场规律,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土地经营机制,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主管部门积极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使我县土地流转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从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后至2002年6月30日,全县共有农村土地流转143宗,面积20146.44亩(除水面、林地外),其中田3727.83亩,土2573.51亩,四荒地13845.1亩,涉及农户5914户,其中流转的田土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02%。这次统计范围是指签订有流转合同的部分,不含农户间零星托管,即没有签订合同的农户间自愿协商的土地互换、转包等不包括在内。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规模经营,涉及油菜制种、水果、蔬菜、蚕桑、水产养殖等经济项目。流转的形式有反租倒包、转包、租赁、互换等,全县涌现了一批如“渝黄一号”、“三合水库生态园”、新民藕鱼工程、蔬菜、蚕桑、苗圃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或龙头企业。
土地流转对改造我县传统农业,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创造了区域特色农业,形成布局合理,规模经营,特色突出的沙坪“渝黄一号”油菜制种基地、太平牡丹旅游区,七桥藕鱼工程、三合生态农业科技园等名特优新稀专业生产区。二是涌现了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利农一把手公司、猴王集团、桂溪生态园开发园、新民优质蚕桑示范园等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水平高、经营机制活的新型农业经营典型。三是增强了可持续发展后劲。承接业主自筹资金,自带技术、信息、人才投资土地综合开发,修道路、兴水利、建科研基地、商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仅渝黄一号基地投资上千万元修建科研所、育种温室、良种储备库。四是营造了垫江投资环境和提升了垫江品牌,随着利农公司落户我县,农业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和获利环境被国内外客商看好,先后有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客商考察,相继引进通和药业、天力公司等一批品牌企业和广州东区公司、宜昌开发公司等骨干企业。渝黄一号油菜居国际领先地位,成为中国农业的硅谷,创造了垫江优质油菜名牌,良种销往湖北、安徽等10多个省市,占领国内近半市场。五是走出了农业产业化模式。企业与农户以合同订单把家庭经营过渡到公司+农户、科技+农户、基地+农户,农民接受企业现代经营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农民按照市场信息、经营战略、经营目标实施标准化生产,到时发工资,促进市场观念、科技知识、身份、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提高。六是提升农业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特色商品生产基地生产出批量优质高效农产品,适销对路。流转土地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稳定获取土地出让金收入,更能从企业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渝黄一号基地每年每亩支付劳工工资500元,计80余万元;新民朱学平蔬菜基地60余亩一项今年支付劳动工资6万元左右。据初步估计,每亩流转地年平均支付劳务工资在200元以上,全县流转地20146亩,农民从务工中获收入在400万元以上。利用渝黄一号基地油菜花,今年产纯天然蜂蜜5000余公斤,产值8万元;毕桥村支书胡荣华,今年在油菜花盛开季节办农家乐营业收入8万余元,利税近3万元。
当前,土地流转适逢良好机遇。近两年的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进入WTO,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大势所趋;特别是中共中央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我们应抓住机遇,制定积极的农村土地政策,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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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地征收补偿规范化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我县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明显加快,我县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数量增多,而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损害各方利益,导致引发更多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进而激发社会矛盾。针对这一课题,县妇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到星沙、黄花、跳马、榔梨等乡镇以及相关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探索出一条既适合民情又符合民意的解决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从妇联系统接待和处理维权案件来看,涉及到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及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成上升趋势,从XX年到2010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38件,其中因征收补偿费分配问题上访的44件,占同期上访案件总数的19%,其中XX年15件,XX年年12件,2010年9件,2010年元-4月份8件;从县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的情况来看,XX年至2010年5月共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68件,均已审结。从2010年5月起,县法院对该类案件暂缓立案至今。目前,拟向县法院提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的当事人主要集中在跳马、黄花、榔梨辖区,其中以跳马的情况较为突出。据初步统计,目前向法院要求起诉的案子逾百件,其中跳马占一半左右,现有几十位农村出嫁后向市、县妇联投诉。
(一)问题的出现存在四个方面
一是承包过程中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比较典型的是:①出嫁女承包地被强行收回。主要表现为出嫁女娘家土地被收归集体,而嫁入地又未分到地。②离婚、丧偶的农村妇女土地被强行收归集体。有的离婚后不论妇女是否能够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原有土地都被收回。
二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征用土地补偿时,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权益。如有的地方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明确规定,妇女出嫁、离婚后承包经营权不受保护,不能享受本组村民同等待遇。主要体现在少分或不分给婚嫁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还有的对妇女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随意性大。农村妇女能否分得土地补偿款,由村规民约、户主代表会决定,即是同村同等条件下,往往也有不同的分配结果。
三是离婚妇女因离婚后不能单独立户,户口还在夫家,政府按户主发放土地征收费后,夫家从中卡扣,致使离婚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难以到位。
四是部分妇女就土地征收补偿费问题上诉到法院后,胜诉容易执行难,官司胜诉了,但因“婚嫁女”问题的复杂性,执行难度大,有的赢得了官司拿不到钱,还有的是第一批征收款赢了官司款还没到位,第二批征收款又分完了又要重新上诉法院。截止目前为止,县法院反执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14件,尚存未执结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有54件,案件执结率反达20.59%,效果很不理想。
(二)审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以界定:我国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界定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在具体实务中的操作不一致。而目前关于“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问题,在实务中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
二是审理中存在无法采取有效财产保全措施、无法调查取证、无法正常开庭审理及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济组织成员对有关法律和政策不理解,对抗法院生效文书的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产生往往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合法化”的村民会议自制剥夺经济组织个别成员的权益,在征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否定“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的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均排斥或拒绝执行法律。尤其个别经济组织负责人煽动民心,组织经济组织成员阻碍法院取证、庭审及执行,影响恶劣。
四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对法院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协助、不支持,甚至人为设置阻碍。在县法院已受理的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曾出现有关部门不配合、不予协助甚至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情形,经教育、制裁后情况虽稍有所好转,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五是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执行难度大,补偿款分配到村、组后被迅速分配到经济组织成员手中,资金无法收回。而集体经济组织又无其他经济实体,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导致案件无法顺利执结。未能执结的案件越积越多,逐渐形成恶性循环。而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在判决后因无法得到执行款,便将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愤怒转嫁到法院和办案干警头上,动辄上访、告状,办案干警疲于应付各种汇报,严重影响干警办案积极性,甚至影响县法院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凸现的原因及分析
一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部分群众甚至少数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导致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讨论制定村规民约时作出不利于“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剥夺受害人的权利。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3: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对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这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国土面积2021.46平方公里,全县辖79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065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588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8375亩,其中,水田97800亩,旱地100575亩;有可供开发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面积1607300亩。到2003年底,全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数达2162户,面积达77116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有412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四荒”流转面积达72991亩,占“四荒”总面积的4.5%。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和期限
(一)无偿转让。是指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收任何补偿,只是要求受让方承担承包土地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一些原承包户季节性或长年在外经商或打工,但仍舍不得丢掉土地,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对自己土地进行流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守住承包田(地)。这种流转方式在全县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有偿转包。指土地受让方除承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外,还要给出让方一定数额的实物(粮食)补偿或经济补偿,出让方不负责任何生产费用,补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在全县约有13125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17%。
(三)租赁。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将承包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外地客商、农业龙头企业或种养殖能手等,以达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时由集体保留以备人口增减时调整的机动田(地)租赁出去。另一种是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把承包到户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统一划出一片租赁给承租方种植生产优质高效农产品。这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全县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3879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1%。
(四)股份合作。是指在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由有资金、技术、管理实力的大户和农业企业牵头,农户以耕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股份合作联营,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联合体,共同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以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83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7%。
(五)拍卖。是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竞价一次性长期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全县以拍卖方式流转的土地有11753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
从流转的期限上来看,承包耕地的流转期限大多为短期,“四荒”资源流转期限多为长期。全县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下的有1346亩,流转期限在10-20年的有939亩,流转期限在20年以上的有74831亩。
通过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栽种各种高产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和花卉,主要有葡萄、石榴、香蕉、龙眼,芒果、枣类、印楝等。部分土地使用大户还把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作用
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初步调查,到2003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4512人。
(二)促进了招商引资,提高了农民素质,更新了观念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到土地受让方打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管理经验和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高价值特色种养业的方法,而且还看到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成果,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挡到峁沟髡於嘶 ?BR> (三)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商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小丙岭高新农业示范区和中山葡萄基地为代表的高新农业和设施农业迅速崛起,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元谋县中山葡萄开发有限公司除了每年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民150元/亩土地出让金外,还常年雇用土地出让农户做小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按时上下班,每人每天报酬在15元以上,平常雇工均在50人左右,近一年时间,公司已支付小工工资20多万元。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部分群众思想不解放,看不到长远利益,始终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对自己无力开发或不愿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宁愿让土地荒着,也不愿让他人来开发。这种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
就本质上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由于元谋县第二、三产业不发达,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流转多数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还处于无序状态,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组)基本不过问。
(四)部分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县级财政困难,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
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四)统筹规划,分块扶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抓典型、树榜样、搞好示范带动工作
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六)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篇14:大足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大足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
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6.33 %,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近几年,通过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市县有关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来讲,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小,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此,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县人大组织了两个调研小组,采取以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24个镇乡(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居委、2063个村民小组。农地67万亩,人均农地面积0.84亩,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土地流转的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的面积有4.07万亩,占农地总面积的6.07 %,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转包面积有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 %;出租面积0.41万
亩,占流转面积的10 %;转让面积2000亩,互换2600亩, 土地入股、转让、互换这三种形式共占流转面积的11.4%。农户自发流转和村组织流转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五个:一是流向外来耕作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三是流向农业企业;四是流向一般农户;五是流向其他单位。
2、土地流转的特点
(1)、坚持农户自愿、协商、有偿原则。全县流转的 万亩农地中,农户自愿流转的占98%。
(2)、土地流转收益是农民家庭收入的补充。土地进行自发流转的农户一般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兼业,家庭收入以二、三产业和财产性收入为主,土地流转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3)、村社集体组织流转的土地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收益较高。
(4)农户自发流转的期限短。
(二)农民增收的现状
全县现有农户21.82万户,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村劳力41.92万人。2003年,全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长5.1 %。
1、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经济活跃的龙水镇等临街处的农民主要靠手工业,进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顶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员。中敖全镇也近50%的农民靠外出打工。
2、国家政策扶持农民增收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政策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产业结构调整、引进企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业主制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不投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每亩700—800斤稻谷的补偿,如龙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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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税务分局集体土地开发的建设调查工作报告_调查报告_网
根据市局工作布置,为进一步调查了解红山地区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情况和纳税情况,我局于2019年11月对全区范围内自1997年立项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总体情况:
经调查,全区自1997年立项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21个,截止调查结束工程已完工13个,计划投资额201972万元,已实际完成投资额220692万元,实际占地面积和实际建筑面积分别为1205798.4平方米、1523972.88平方米,截止调查结束已销售面积577519.87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65643.65万元,其中6个项目已申报纳税1752.29万元。
二、具体调查内容:
1、开发形式:主要开发形式以村镇或村镇成立的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为主,其中村镇委托外来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有6个.
2、开发项目的审批情况:集体土地开发均通过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准,项目主要是“农民中心村复建房”、“××项目配套生活区”、“××项目配套设施”以及“农村老师集资建房”名义立项。
3、开发项目的土地来源,经调查,调查的21个项目大部分是集体土地,其中八卦洲有69亩地块为二桥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其他均为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未按规定征为国有。根据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2019年4号文件规定,红山区部分通过审查2个项目,整体通过审查10个项目,可以补办规划手续。
4、房屋销售对象:经调查,目前调查21个项目,立项以安置本地农民为主,目前从实际情况来看,销售对象均有非当地农民,非当地农民销售大约占60%,有的项目销售对象都是非当地农民。
5、开发单位资质:经调查,具体开发单位具备开发资质的有5个项目,其余均是以村镇或村镇企业名义开发建设,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6、领取销售许可证情况:目前21个项目均未领取销售许可证。
7、能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目前根据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2019年4号文件规定,红山区部分通过审查2个项目,整体通过审查10个项目,可以补办规划手续,补办手续后可以为购房者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其他项目无法办理“两证”。
8、销售收入和申报纳税情况。目前21个项目已实现销售收入65643.65万元,已申报销售收入35045.8万元,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1752.29万元。
三、集体土地开发特点及存在问题
1、项目手续不规范,属非法占地、非法开发。
所有21个项目,均以““农民中心村复建房”、“××项目配套生活区”、“××项目配套设施”以及“农村老师集资建房”等名义,在区计经委立项。而实际使用用途中,真正的农民复建房仅占40%左右,其余均对外销售。由于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近几年来受到市国土部门的多次整改通知和处罚。
2、所谓“商品房”无合法证件。由于未取得合法手续,开发项目无《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因此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3、占用土地和实际建筑面积均超过实际批准面积。
21个项目经区计经委批准的用地面积为119.83万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20.58平方米;批准建筑面积141.13万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52.40万平方米。
4、建设规模巨大。
最大的“兴都花园”占地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建设期从1997年一直到2019年跨越8个年头,其次是“金山花苑”和“沁苑山庄”分别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5、资金来源多渠道。
由于村委会只是农村自治组织,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因此大多采用吸收社会游资进行开发。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由村委会组织项目“指挥部”,开发收益由行政村享有,通过由项目建筑单位垫资建设的方式,待房屋售出后再支付建筑施工有关款项并给予一定的利息补偿,如万寿村的“沁苑山庄”和“金山花苑”;二是将土地卖给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如“万丰苑”收取土地款675万元,“万寿商贸中心”收取土地款240万元;三是有行政村部分干部投资成立一个经营实体,由该实体承包开发,如“兴都花园”由兴卫村的干部和其他投资人共7人,投资成立“南京海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兴卫村3.11亿元取得65万平方米的开发权。
6、税收收入流失严重。
以上21个项目,仅有6个项目按预收房款申报缴纳营业税,其他项目均未缴纳任何税收。以目前已收房款65643.65万元计算,少缴营业税1529.89万元。根据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2019年4号文件规定,红山区部分或整体通过审查12个项目,如通过补办手续,应缴纳营业税为56180×5%=2809万元。
四、有关税收征管的建议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我们认为:
1、从这些集体土地建房后对外销售的行为来看,不管其行为是否符合《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范,其行为完全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 “销售不动产”的“销售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的征税范围。应当征收营业税。
2、从纳税主体看,销售不动产的主体是企业(如“南京海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或经济组织(如“万寿村委会”)。这些经济实体发生应税行为,获得应税收入,当然成为纳税人。
3、从课税对象看,该建筑物的不合法性没有影响其对外出售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对纳税主体销售不合法的建筑物而获取的经济收入征税,也没有改变其是否符合其他法律规范的性质。
因此,我们建议对该行为应该征税,不仅应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而且应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企业应在机构所在地缴纳)。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
篇16: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市调研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参加信阳代表团审议时围绕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进一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在粮食、根本在增收、关键在改革、出路在发展。他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改,明确表示支持信阳创办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好农村改革发展实验区,根据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现将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依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状:土地市场是复杂而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和规范并重。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用地的界定、土地的确权、规划的落实、审批的程序、信息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流转收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等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再加上一些历史原因,致使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未全部完成。当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已经结束,但所有权发证率只有20%,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51419宗,发证率为80%。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明晰。土地现状调查汇总的地类、权属都是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实际工作中还是沿袭详查成果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进行管理,但在征地、承包等行为中还是与村民组签订协议,这就给我们集体所有权属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导致发证进展缓慢、权属争议经常发生。二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积极性不高。由于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和农民减负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的程序更加规范,而发证不收费用,乡镇、村人员工作积极性差,发证少,乡镇经常出现不经批准擅自建农宅的情况。三是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尚需衔接。由于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是采用最新的技术方法和行业标准规范,这就需要今后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也要按这些规范去操作。如何衔接两者之间的工作关系,是摆在农村地籍管理工作面前的一大课题。
(三)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是一项社会工程,要解决好用地和发展经济的矛盾,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亲自过问,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宣传在前,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自觉遵守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律,使农村土地权属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做到每宗地权属明晰,都有土地户籍。二是紧密围绕党的xx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政策,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完全到位。以便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扭转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混乱,登记发证进度缓慢或不重视,有它无它的现象发生。
二、当前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一)集体农用地流转情况:我县属浅山丘地区,是典型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64.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0.8%,耕地面积129万亩,人均耕地仅为1.61亩。农业规模化生产很难形成,目前还处于集体农用地流转的初始阶段。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特别是粮食直补政策的出台,农民对种粮积极性有所提高,近几年,农村自发出现了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形式,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94173亩,其中农户自发流转的面积84673亩,涉及农户18762户;委托流转面积9500亩,涉及农户152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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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坚持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
村位于中部,325省道穿境而过,距镇政府3公里,距大峡谷旅游区7公里。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484户,人口1607人,劳动力743人,外出务工224人,其中:乡外县内52人,县外省内110人,省外278人。全村农用地总面积7427亩,其中:耕地1778亩,园地2697亩,林地2952亩。外出务工收入55万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6元。主导产业为茶叶、蔬菜、旅游和生猪养殖,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63万元。
一、村土地流转现状
到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60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3.97%,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1.61%,流转土地面积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2.62%;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30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6.20%,流转土地2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1.35%。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为为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1、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已开始起步。从 年至XX年村委会班子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放思想,结合村情,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抓住机遇,深入到户宣讲土地流转政策。先后引进现代农业展示园、御景园、脱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落户村,形成了“三园一社”以土地流转为为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32.62%。涉及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484户的口31.61%。
2、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凸显。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业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年,现代农业展示园入住该村,租地210亩,并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引进高农公司、赤诚生物、县农科所等七家企事业单位入住展示园,进行花卉、优质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万元,产值近1000万元。二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户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转户土地收益稳定。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租金为500元,加上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固定收入可达5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务工收入增加。农户的土地流转后,承租土地企业的用工都优先雇用土地流转的农户,使其在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的基础上,又取得了相应的务工收入。年土地流转户在展示园务工收入户平达17000元。其中最高的户达XX0元,最低的户也有3000元。
3、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为当地农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一是土地规模经营的示范。年,随着现代农业展示园在该村流转土地210亩,土地整治、现代农业设施的引入,不断发挥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随后御景园、拓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分别与该村农户签订了大宗土地流合同。年,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将总部迁往村,一期流转土地80亩,建高标准的蔬菜示范基地,并逐步向周边幅射,带动全村、全镇乃至全县的蔬菜发展。二是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示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使企业实体加大了投入,共建高标准大棚2XX平方米,封闭式育苗间700平方米,引进高科技农业栽培技术,对茶苗进行无性系繁植,运用浮法穴盘育苗技术进行烟苗、香葱等经济作物的育苗,为我县支柱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技术支撑,也使新的农业技术得到了推广、示范。
4、土地经营权流转,凸显四大效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大提升了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蓄积了农业发展后劲,显四大效应。一是促进了规模化、区域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土地流转,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展示园成为我县茶叶、烟叶、香葱的种苗繁肓基地和新的农业技术的培训示范基地。二是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特色生态无公害农业。借助业主投资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的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建高标准无公蔬菜基地,其产品一直销往上海、武汉等大中城市,今年将销往香港市场。三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业主将流转来的土地作为“生产车间”,将产品及时推向市场,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益的扩张。四是加快了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成功流转土地的农民,每年除了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以外,还可以到业主基地从事生产劳动,由农民变成产业工人。同时,随着土地的流转,农民也把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转嫁到抗风险能力强的业主,获得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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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城乡统筹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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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点”。
我县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内陆山区农业县,如何紧紧把握农崐村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发展经济联系至关密切、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查。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基本特点和成效憗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土地的流转面积达7.62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山林3.5万亩,果园2.2万亩,水面0.12万亩。调查中,我们发现土地流转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国道沿线和靖洪国防公路沿线的坪村、堡子、连山、林城、团河、黄茅、若水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全县的54%,其中土地流转较好的坪村镇共流转土地1532亩(其中耕地816亩,山地400亩,水面316亩)。综观我县土地流转情况,主要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1、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从1995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不到2.1万亩,今年已达7.62万亩,增长了3.5倍。特别是近两年来,初步出现了由小块流转向成片规模流转的新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一次性流转崐面积达20亩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2、流转的形式不断丰富。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委托代管,即外出务工的农户委托亲戚、朋友、邻居耕种,税费负担与收益分配由代管人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商定,全县有80%以上的属崐于这种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乡、村集体根据结构调整等需要将承包户的土地租过来,然后又转租给原承包户或其他农户。如堡子镇政府租赁该镇新店村、楼落村农户的200亩稻田,然后又转租给原来的农户或其他农户,用来集中连片开发无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体或个人以土地入股,与他人或单位进行共同开发经营,分享效益。如林城镇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负责技术和资金,连山乡宋家洲村的9户农户以118亩稻田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共同开发优质葡萄。这种分户管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决了种田大户无田可种的矛盾,又解决了田主缺资金、缺技术搞开发的矛盾。四是集体重新发包或转包,即村组将集体“四荒地”、农户弃耕抛荒的土地重新发包或转包给农户。如团河镇向阳村以150元/亩的租金,承包了该村120亩土地(其中耕地80亩,河滩荒地40亩),经整理后崐以2.5万元/年的租金,发包给本村3户农户,规划用于建崐立鸡、鸭、猪、羊、鱼综合养殖场。憘五是对外招租,憗即村崐组集体将集中连片的低产田,或将集体原来统一经营或承崐包的山林、果园、水面及荒地,以招标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团河镇官舟村将两块分别为300亩和500亩的荒地发包崐给两名洪江籍的农户,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带资金和技术落户团河,发展板栗和脐橙等优质水果。此外,拍卖、以租抵债等形式在土地流转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3、土地跨区域流转逐渐增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潜能的不断释放,许多能人大户已不满足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资源,从而使土地跨村、跨乡、跨县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逐步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据初步统计,全县跨区域流转的土地已达1.9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25.2%。仅团河镇就对外(外县)招租1100余亩。连山、坪村、林城镇等交通方便的乡镇,对外更具吸引力。地灵乡的草莓大户吴国华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亩,在国道边发展草莓;若水镇的胡清在连山承包30多亩耕地,同时转战怀化鸭嘴岩租赁荒山发展脆蜜桃。
我县土地流转虽然起步较晚,但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十分明显和积极的。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少能人租赁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种质次效低的农作物,而是逐步倾向于作物耕种的多样化、规模化,由耕种比较效益较低的油茶、水稻转向耕种优质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较效益较高的作物。目前全县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结构的“排头兵”,为推动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镇大顺村张光前崐等6户农户承包耕地84亩,全部改种水稻为种无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带动了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了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他们的带动下,全镇有120多户农崐户参与承包土地300多亩,用于种植无籽西瓜,获得了很好的收益。憘二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合理转移。土地流转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潜能,同时又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将耕地崐以流转的形式处理后,纷纷外出经商、开店、打工,从而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劳力过剩、弃耕抛荒现象严重的问题。崐憘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土地合理流转后,土地逐步向大户和能人集中,经营者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崐改变了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品种老化、管理落后、经营小崐打小闹的不良布局,使土地的潜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释放。崐如坪村镇农户张崇华承包了32亩耕地,用来种植无籽西瓜,崐今年产值达2.8万元,而32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总收入仅1.崐4万元,只有种植无籽西瓜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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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山阳镇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_调查报告_网
山阳镇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
山阳镇农经中心转的盛调盛盛大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政策实施以来,如何妥善解决因劳力、人口增减造成的人地矛盾,如何克服发展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中遇到的土地调整困难,这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近期,我们对全镇16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体上是健康的,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做一初步的分析。
一、当前土地流转的形式
调查的16个行政村和2逐步形成居委会,共有1.42万户,承包耕地面积6.14万亩,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820户,占5.7%,耕地流转面积5600亩,占9.1%。其中转包的有近4000亩,租赁的有1600亩。
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无偿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又种得好的农户,接包方承担各种经济负担等。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为无偿转包,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往往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集体与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约占整个流转形式的70%以上。如所调查的16个村和2个居委会,这种流转形式的户有560户,占流转户的68%,转包面积达311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5.5%以上。
(二)低偿转让。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定转让期限,自议转让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愿意种地的农户,耕种户除承担土地的税费外,付给原承包户一定的转让费。这种流转形式是本社区成员间的土地有偿或低偿流转,限期较短,转让费随行就市,改变或不改变原承租关系。全镇有12个村,涉及土地转让的有65户,120多亩耕地,其转让费每亩50—80元不等。
(三)租赁经营。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村组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村集体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机动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春光村孙桥、新胜、郭庄等四个生产组,2004年将近1000亩的耕地,租赁给扬州馨生花木有限公司,租赁8年,每年以每亩700元的价格租赁,并先付押金10万元。
(四)反租倒包。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群众意愿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将已发包给农户的土地进行租赁,经过投资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后再承包给农民。这种流转形式原承包经营关系发生转移与重组,需办理反租与发包协议。如光辉村1999年在发展高效农业中,集体以每亩每年200多元的价格租赁农民1000亩耕地,建立水产养殖基地,投资50多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然后把土地承包给农民进行稻田养蟹,每亩净创效益2000元以上,办了农民想办而不好办的事情。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1、流转步伐不快。从典型调查的初步统计分析,土地流转面积不足6000亩,仅占总耕地9.1%,涉及820个农户,也仅占总户数的5.7%,土地流转行为只是在局部或少数农户之间进行。分析其原因大体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还不十分突出。全镇土地延包30年的工作主要是在1994年至1995年开展的,其间尽管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但劳力、人口的增减变化还不明显。加之一些人地矛盾的村在延包时对土地作了小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基本平衡,暂时难以进入市场流通。二是劳动力转移不充分,“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格局制约了土地流转。山阳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村劳动力以种地为主,即使进一些乡镇企业打工,务工劳力也能利用空闲时间耕种为数不多的耕地,使土地流转受到制约。三是农民土地公有意识较强,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决定,大家总认为作为农民就应享受土地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新增劳力和人口,宁愿向集体争地要地,也不愿向农户转包,参与流转的兴趣不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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