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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管理办法》(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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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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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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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公楼物管值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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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各部门微信群的建立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微信群建立

由需求部门、项目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建立,并将微信群信息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微信群管理

进群退群

1.微信群只加公司在职员工,非公司在职员工非请勿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3.群昵称统一修改为部门+姓名,如:财务部+张三。

4.所有进群人员原则上严禁擅自退群。

信息发布

1.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

2.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发布行业相关新闻、政策,与行业五关内容禁止发布。

4.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内容请在200字内,超过则使用链接分享。

5.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争取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6.严禁发布反党反政府负面消息。

7.允许发图,图片内容健康,不得有反动、色情等内容,不可恶意刷屏。

8.聊天内容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在群里漫骂他人,出粗言者。

9.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

10.严禁发布任何商业广告。

11.晚上22:00至早上07:3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

管理规则

1.微信群统一由人事行政部管理,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发布相应的内容,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4.发布负面广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发直接清退出群。

5.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违者直接清退出群。

6.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断其他成员的发言,警告处理。

7.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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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编辑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编辑,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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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

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

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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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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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城管执法、海事等有关单位及区(县)政府应当加强库区内保洁工作,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职责:

(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保洁监控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库区内的垃圾清理;

(二)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负责库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组织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库区水域内航行船舶的垃圾收集转运;

(四)相关区(县)政府履行库区内保洁工作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规定,划定保洁范围,确定保洁单位,明确责任要求。

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日常打捞清理工作,按照《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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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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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

第二章  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

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

2.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

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  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 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 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 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

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 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 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 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 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 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  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并代表公司行使股东相应职权(出席股东会时应取得公司的书面授权);

4.认真阅读派驻单位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其它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派驻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

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负责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如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第十一条 外派人员的权利:

1.按照派驻单位的《公司章程》,行使其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

2.有权就增加或减少公司对派驻单位的投资,聘任、罢免派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

3.享受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薪酬、福利及各项补贴。

第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义务:

1.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或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与派驻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外派人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单位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的活动;

5.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在其辞职报告尚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不能免除;

6.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对因其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外派人员应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参照准则,对派驻单位在本人任职期间所通过的各项与本人职责相关联的决议和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派驻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致使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载在案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外派人员须协助公司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对派驻单位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在接到派驻单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后,凡会议涉及审议《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重大事项时,须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未按规定报告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由此而给派驻单位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除《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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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总结,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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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一篇自读课文。当代诗人何其芳在诗中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幅绚丽多彩的乡村风景图。诗的意境优美,语言情景交融,富有诗情画意。学习此文既可得到文学艺术的滋养,又可得到审美的陶冶,更能激发学生热爱美好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感情。

《秋天》一课的教学,我通过多样化的朗读带学生走进课文的优美意境中。朗读对语文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各项语文活动都要由阅读文体开始,对于诗歌则尤为重要,只有反复朗读才能走进诗歌走进作者的心里。所谓多样化首先是指程序上的循序渐进,由识记生字到读顺诗歌到读出韵律以至读出感情,步步走来,由浅入深,符合学生的认知习惯。其次是指多种方式朗读,可以自读、同桌读、齐读、师生共读,形式多样化可以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课后看来,总觉读出韵律一节处理的不妥当。我本意是想通过四步读教给学生实实在在的方法,但由于诗歌节奏的划分本无定法,它和语感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教给学生划分节奏时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给学生作一个范例,并不能真正教给学生一些规律性的方法,这不能不说是这一环节上的遗憾。

在品秋这一环节中,我让学生从三幅画面中选择一幅自己最喜欢的画面展开想象,将诗中画面用丰富多彩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实际上是一个学生整体感知诗歌内容的过程,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个问题的设置应该说有一定的难度,考虑到这一点,我同时在设计课时,准备了第二套方案来降低难度,也就是在学生回答有困难的时候,出示多媒体课件,根据极简单的景物,描述出一幅动人的画面,在这个过程中重在教给学生描写的方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这种降低难度的方法确实为学生打开了思路,也迸发了许多灵动的火花,出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断。但就总体而言,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生年龄尚小,对于七年级的学生而言,他们可能更易于接受图片这种直观的形式,而对于诗歌凝炼的语言,似乎还嫌抽象。此外,提到的渔家、原野的秋天,这些离学生实际生活较远,学生直接经验不足,间接经验又不够,理解起来自然困难。

在品析美词这一环节中,我着重请学生谈自己的看法,教师只做必要的指导。应该说,在这一环节中,学生品析的相对到位。但场面显得平静,过于有条不紊,没有适时激起学生之间的问题矛盾,没有形成激烈探讨的场面,这也限制了学生多角度的思考问题。

每一堂课我都认为应该给学生一个质疑问难的机会,因为“学贵有疑”,正所谓“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只有真正对课堂提出问题的学生才是真正走进文本,有着独立思考意识的。但由于时间的限制,很遗憾,我在这一节课上却缺少了这一环节。

总之,由于各种原因,总觉得这课的教学没达到预期的效果,课堂没有真正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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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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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的划定应当协调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关系,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程序和水功能区划有关标准。

水功能区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一级水功能区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包括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对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划分,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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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妇女节放假办法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办法,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文案,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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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放假办法

因2011年3月8日为星期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如果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如果企业规定星期六为正常工作日的,则应给妇女放假半天。

中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由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中国政府网刊出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以下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XX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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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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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 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控股、参股公司下属企业、下属关联企业或公司参照执行。

三、 考核依据及内容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 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 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 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 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 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 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 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 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 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 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 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 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 考核及调薪管理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 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某大型集团从1984年创业时的11个人,发展到今天已拥有近万名员工。当一大批优秀的年轻人被某大型的外部光环吸引来的时候,人们不妨走入某大型内部去看看某大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独具特色的考核体系。某大型集团的考核体系结构围绕"静态的职责+动态的目标"两条主线展开,建立起目标与职责协调一致的岗位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实施体系的框架包括四个部分:职责分解、目标分解、目标与职责结合、考核实施。

静态职责分解

静态职责分解是以职责和目标为二条主线,建立以"工作流程"和"目标管理"为核心,适应新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大岗位责任体系。

确立部门职责。部门职责指部门为实现其宗旨而应履行的工作责任和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它确定了部门在公司增值流程中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宗旨确定部门职责的方面和方向,职责是对宗旨的细化和具体演绎。部门职责能起到明确工作职责边界、减少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交叉、确定部门岗位设置、制定工作流程的作用。

建立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工作本身的过程、信息与管理控制过程。它在部门内部、在独立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处与处之间,建立职责的联系、规章和规范。

如一台电脑从开发到最终消费要经过:需求调研--产品规划--产品定义--产品开发--测试鉴定--工程转化--采购--生产准备--生产制造--品质测试--产品运输--市场准备--代理分销--用户服务--信息反馈诸多环节。

电脑公司就是通过与这些环节建立同步的、覆盖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并在全员范围内培训制定工作流程的方法,为部门协调、运作规范、揭示问题、持续改进、提升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制定岗位职责。在理清了由公司宗旨、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为履行职责而应遵循的工作流程后,需要将具体职责最终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岗位职责具体明确一个标准岗位应承担的职责、岗位素质、工作条件、岗位考核等具体规定。它是以《岗位指导书》的形式出现的。岗位职责来源于部门职责的细化和工作流程的分解。比如,一个部门经理的职责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本人具体完成的;二是将一部分职责分解为下属承担的,三是由本部门牵头,并由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

动态目标分解

一个岗位仅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还不够,还要知道什么时间要做到什么程度、达成什么目标。动态目标分解就是按照职责这条横线,与时间、目标这条纵线的有机整合,使各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工作关系有机地协调起来。首要过程是战略规划。战略规划的过程是将企业目标具体化。

某大型的战略规划分为三个层次:集团战略发展纲要、子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部门战略规划。子公司层次的战略规划是业务部门年度业务规划的重要指导,业务规划的结果落实到每年的经营预算,各业务模块的预算都必须与业务规划相联系,在"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的原则指导下,业务规划按责任中心和时间进度,分解落实成具体的成本、利润、销量、时间、满意度等指标。业务规划要求首先确立宗旨、职责,根据宗旨和职责,在非常详细的环境分析基础上得出全年的目标。之后,进行经营预算、业务规划、管理规划。

目标分解

为保证各项规划的实施,各牵头部门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将目标按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年度发展规划与目标》,按职责一一时间分解为部门内各处的年度目标、各季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形成《部门季度计划》。处级经理以上干部,要按季度分解季度目标,并列入处级经理以上干部的考核之中,形成《处季度(月)工作计划队重要干部或岗位,要按月分解,制定月工作计划。

具体到员工要落实到与岗位责任书对应,比如电脑公司采用了"目标任务书"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其要点是:针对部门目标和薄弱环节,重点抓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对重点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并重点推进监控实施,以保证最终实现目标。确定最重要的又确实有能力解决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或岗位一个季度的重点工作目标为3至4项,日常职责则不在"目标任务书"上体现。把企业宗旨和目标分解到个人的"岗位责任书"和"目标任务书",为监控和考核打下了扎实基础。

将目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在目标与职责之间建立清晰的分解和对应关系,为了建立这种联系,集团管理部门协助建立了大量的各种运作和核算模型,最具特色的是某大型电脑公司的"屋顶图"。"屋顶图"是某大型电脑公司根据管理会计原理,结合自己的产品成本结构建立的一个量化的产品经营核算体系。

电脑公司台式机事业部通过"屋顶图",将所有的费用细分成广告费、部门费,成本分成材料、制造、运输、技术服务、积压、财务六块,再把前两年的历史数据装进去,就得到清晰的产品成本结构。这六块成本都可以落实到一个最直接的部门,比如说广告费是由市场部负责,部门费用是经营管理部负责等等。这样就建立起一个架构,使开源节流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控制成本的任务进而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上去,就把每项费用变成它最直接的部门考核指标。

专核评价

设定职责和目标后,某大型利用制度化的手段对各层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1.定期检查评议。以干部考核评价为例,某大型集团干部每季要写对照上季工作目标的述职报告、自我评价和下季工作计划。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双方认可。

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比如,电脑公司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分部门业绩考核、员工绩效考核两部分。部门业绩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各部门中心工作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工作的导向性,增强公司整体团队意识,促进员工业绩与部门业绩的有机结合;员工绩效考了解组织目标,将个人表现与组织目标紧密结合,客观评价员工,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渠道,不断改进绩效,运用考核结果实现有效激励,帮助组织进行人事决策。

核形式是多视角、全方位的,包括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平级之间,下级对上级的评议,以及部门互评等。部门互评的目的是对各部门在"客户意识、沟通合作、工作效率"等软性工作指标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通过部门互评,发现组织在工作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民主评议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干部管理业绩,为干部选拔提供参考依据,并为培养干部及干部的自我发展提供参考,建立干部提升的透明、健康发展机制。员工绩效考核和部门业绩考核每季度进行,员工绩效考核、部门互评和民主评议,每年综合考评一次。部门业绩考核均围绕"利润中心"进行考核,同时要体现各自的主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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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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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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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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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要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委组织部将集中学习党章党规纳入固定党日活动,努力将党章党规往深里学,让全体组工干部进一步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领学+共学,实现全体党员参与学习。将所有年轻干部纳入领学人员库,采用轮流形式,每次固定党日活动中,由四名年轻干部分别选择四项党章党规,采用“讲解+PPT”的形式,对党章党规进行解读。其他参加固定党日活动的党员认真聆听讲解内容,仔细观看PPT,并进行记忆和思考,对不解的内容主动提问,由领学干部或者其他党员进行回答,甚至展开一场大讨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常学+广学,实现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建立长效机制,将集中学习党章党规确定为每月固定党日活动的一项常规议程,让党章党规成为固定党日的“常客”,一次都不能少。集中学习的党章党规覆盖了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且做到每次固定党日活动、每名领学干部选择学习的党章党规不重复,确保学习的覆盖面广。

精学+评学,实现学习成果收获满满。每名年轻干部领学党章党规的时间为10-15分钟,内容不局限于党章党规的条文,涵盖了党章党规的方方面面,包括了党章党规出台的时间、背景、意义和党章党规的构成框架、主要内容、修改的条款、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条款,以及领学干部的学习心得。每次年轻干部领学完毕后,所有部领导会依次进行点评,不仅会分享自身的学习收获,也会结合学习重点和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学习的成果得到升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学做起。领学、共学、常学、广学、精学、评学党章党规,将助力组工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为实现祖国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贡献更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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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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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电脑使用的管理规定,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公司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部门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各部门每台电脑都要由专人负责保管,电脑硬件及其配置由设备管理部登记存挡。

三、电脑损坏保管人应以报告形式将损坏原因及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不允许将私人配件用于公司电脑。

四、电脑发生故障时应通知设备管理部检修,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五、全体员工应爱惜电脑,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如因违规操作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使用人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办公学习,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八、电脑使用人下班时必须将电脑关闭,如人为责任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九、本规定从二0xx年六月四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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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3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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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环保工作的影响变化

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带来什么影响和变化?那么,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内容仅供参考。

影响和变化一: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将“天价”买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新环保法第六十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对于违法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部门可以处罚,但通常只能处罚一次且罚款数额低于治理成本;对于排污严重的,由环保部门或者政府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关闭。这样,一些企业宁可受罚也不愿治理,即使治理也要尽量拖延时间,违法排污成本太低,“屡查屡犯”现象难以杜绝。针对这一顽疾,新法按照违法排污造成的损害,规定按日连续罚,只要不改正,罚单每天增。新法取消了“限期治理”这一说,只要超标排污,企业要么限制生产不排放,要么关门整改。

影响和变化二:特定环境违法行为可被行政拘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这四类违法行为可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通常就是被责令改正,最多就是罚款。例如,很多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时“嫌麻烦”,“先上车后补票”,环保部门依法只能责令“补办手续”和“停止建设”,拒不补办才能罚款,拒不停建也很难强制执行。少数企业为逃避治理污染的责任,在隐蔽处设暗管排污,即使被发现了也就是罚款与责令整改。新法显著强化了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与守法排污制度,相关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将不仅付出经济代价,而且可能付出人身自由代价。新环保法生效后,环保部门将针对某些环境危害大的建设项目与偷排行为“动真格”。

影响和变化三:严重污染环境者将被追究刑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环保法第六十九条

我国《刑法》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的罪名,入罪要件是“严重污染环境”。新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违法行为人是否“严重污染环境”,既可以通过后果认定,又可以以违法行为的性质予以认定。后者主要包括: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或者虽然不在环境敏感区域、但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非法超标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毒害污染物3倍以上;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

影响和变化四:环境信息公开打造“阳光”环保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新环保法第五十四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新法特别强调环境信息公开,其目的就是加强公众监督,鼓励先进,鞭挞落后,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无处可藏,促进有关部门依法严管。

影响和变化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部门显著加重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新环保法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新环保法第六十八条

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为此,新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主要包括:组织主要污染物减排、鼓励和支持积极治污、责令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停业关闭、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场、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安排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环保;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新法规定,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的,对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引咎辞职。

新法之前,法定的政府责任比较原则,对政府及其部门追责的要件一般包括“造成严重后果”。新法将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具体化,并将追责适用扩大到“不计是否产生严重后果”,即:只要不作为或者消极履责就要追责。因此,新法在显著提高违法排污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政府与有关部门不履责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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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的突破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信心,在三个领域内有重点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联防联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机关优先绿色采购;国家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制度;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拓展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违法者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额度;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履职缺位和不到位、虚报慌报瞒报污染情况、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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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冯家镇中学教师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目标及考核办法_其它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师,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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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镇中学教师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目标考核办法

冯家镇中学教师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目标及考核办法(2005-2006)    2005.10.8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评估办法 评分细则 道德 规范 (8) 师德素养 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 评议 基础分1.5,以级部为单位评选前60%的教师奖0.2,学生评选前60%的教师奖0.3。  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体罚学生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2 评议 按《冯家初中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规定》执行。  出勤 严格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及无故空岗现象。 4 查记录 按《冯家初中教师考勤规定》执行。 教学 常规 (27) 计划总结 科学地制定符合教情、学情实际的学期教学教研计划,认真做好期中、期末学情及教情分析总结,内容详实,措施得力。 1 评议资料 按计划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分两档记分。分差0.1  备课 备课按市基本要求,形成教案,教案有质有量,有教学总结与反思。积极参与集体备课,落实集体备课统一要求。 10 资料评审 按教学常规要求进行评分,平时抽查占70%,期中期末占30%。集体备课按学校评估办法执行。  课堂教学 按课堂教学评估标准执行。 12 评议 按教学常规要求评分,同学科组占20%,学生占20%,领导占20%,学校终结评价占40%  作业 按教学常规要求执行。 4 调查评议 从作业质量、数量、批改、分析记录讲课补救和分层次作业几方面评审。正规作业实行抽查扣分,家庭作业以学生问卷和校领导抽查相结合。无作业学科按备课得分比例进行折算。 研究 与 提高 (13) 教材研究 随机限时命制试题。 2 查阅资料 乡镇之间互评,均分两类,以大学科组为单位。   随机限时备课 2  同上。  培训与 提高 文化理论测试情况 2  按测试情况计算。因以前考试成绩优秀而免试者得2分,因年龄而免试者按教学成绩得分等比折算。   听评课节数与质量 2 评议 按数量、记录内容、评价意见等分三档计分。分差0.2分。   坚持业余学习并留有读书笔记,资料汇编等 2 查阅资料 按笔记、资料数量和质量分三档计分。分差0.2分。   现代化手段掌握水平 1 实地测评 45周岁以下达一级标准得1分,达二级标准得1.5分,达三级标准得2分;45周岁以上教师不参加达标者,记1分,参加者按实际水平考核,该项实行奖分制。 教育 教学 成绩 (38) 德育工作 班级评估及《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掌握情况。 2 查阅资料 分档计分,任教同班级得分相同,任教多班级得分取平均值,有违法犯罪现象得0分  体能素养 任教学生写字、阅读理解、近视率情况。 1 查阅资料 分档计分,任教同班级得分相同,任教多班级得分取平均值  文化课成绩 按三率情况 32 查阅资料 按《冯家初中教学成绩评估办法》执行   学生巩固率情况 3 查阅资料 按《冯家初中教学成绩评估办法》执行 工作量(6) 任课、班主任、学科组长、特色小组、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校务分工 6 按分工折算 按《冯家初中教学工作量折算办法》执行 特色工作 (4) 指导学生为学校教育争得荣誉 2 查阅证明 指导参加英语、数理化、生物奥赛,取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每人次奖0.2分;音体美教师本人或指导的训练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按学校奖励情况执行。  个人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研究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重大比赛中取得成绩 1 查阅证明 公开课、教研论文(必须正规教育刊物)、优质课,分别按国家3、省2、地1、县0.5累加计分,第一名计1分,然后按公式:某教师评估得分=某教师总得分/第一名总得分*1  课题研究在地级以上立项并取得成果 1 查阅证明 课题研究分别按国家级3、省2、地1、市0.5累加计分,第一名计1分,然后按公式:某教师评估得分=某教师总得分/第一名总得分*1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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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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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厂厂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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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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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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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信息化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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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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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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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库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擅自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禁止任意侵占、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

(四)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五)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加工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从事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

(六)依据《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禁止种植农作物;禁止经营性餐饮;禁止放牧、养殖;禁止采矿;禁止在市政府规定的岸线区域外装卸砂石;

(七)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在库区水域内除应当遵守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禁止从事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侵占、毁坏、擅自移动或者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船舶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之外停泊;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禁止未取得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其他适航证书的船舶航行和作业;禁止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六)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水路运输经营者在依法取得许可经营范围之外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禁止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禁止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七)依据《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装载有毒有害或者放射性物质的船舶停靠和装卸;

(八)依据《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禁止破坏、擅自挪动水功能区标志;

(九)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条

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未严格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由库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库区管理委员会可以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库区内的桥梁码头、洲滩利用、管线穿堤、临河建筑、水上旅游、游船准入、水上运动、趸船停泊等重大事项,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单位(地区)职责开展库区内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发现本单位无权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查处权的管理单位而不及时移送的;

(四)不参加库区内联合行政执法或者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不配合的;

(五)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单位依法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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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存量资产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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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存量资产管理,维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量资产范围

1.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存量资产指的是归本公司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主要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2.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3.土地是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占有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4.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而低于____元的,使用年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本公司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第四条 管理部门

1._____部门为本公司一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_____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本公司资产。

2.本公司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1)部门负责公司土地、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2)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3)部门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4)部门负责本公司内植物方面资产的管理;

(5)负责本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3.各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条 具体管理措施

1.资产登记

凡属本公司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______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没有_____部门的验证签章,本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结算。

______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公司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公司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2.资产使用

(1)本公司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______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2)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部门收取成本管理费。

(3)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公司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_____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4)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_____部门进行统一调剂,_____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5)本公司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______办理设备清交手续;离开本公司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产没有所在部门______和_____的共同验证签字,______部门不得放行。

3.资产报废

(1)公司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2)公司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部门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____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___部门,____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单价在____元以下的,由____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价在_____元的,由使用部门报______审批;单价超过____元的需经_______审批。年终由____部门统一汇总呈报_____。

(3)报废的资产一律由______部门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5)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公司__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4.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公司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_____部门。公司_______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_____。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公司存量资产统计报表呈报______部门。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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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编辑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编辑,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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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使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制发用于搜集经济、社会和科技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全省范围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国家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省统计局制发,或由省统计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市(地)、县(市、区)范围内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上级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同级统计部门制发,或由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报表,包括转发上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应报同级统计部门备案后下达;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统计报表,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凡发往农村乡镇企业、城市街道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的统计报表,均应报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 各级各部门所需系统外的统计资料,一般应从有关部门收集取得。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与有关部门协商,纳入其系统内统计调查中,由有关部门负责制发;也可单独制订统计报表,报同级统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下达。

第八条 各级各类临时性机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民间组织及信息咨询机构等,一般不得直接制发统计报表。确需制发统计报表的,应到当地统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申请审批统计报表应写明下列内容:

(一)调查目的;

(二)统计范围;

(三)调查机关、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

(四)申请制发统计报表的种类(式样);

(五)统计调查实施办法及指标解释(说明)。

第十条 各级统计部门应对送审的统计报表及其调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退回修改或明确答复不予批准。

第十一条 在制订和审查统计调查报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与国家调查、部门调查和地方调查已有的统计报表重复或矛盾;

(二)统计分类目录、标准、编码和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法定标准;

(三)在现有资料中能够直接取得或加工后取得的,不得再制发统计调查报表;

(四)一次性调查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定期性统计报表;

(五)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者行政性登记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 统计报表一经批准,其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报告期别、报送周期等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必须修改的,应向原审批机关申报批准。

下达执行的统计报表,右上角必须标明制表机关、表号、批准(或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报表有效期限。

第十三条 被调查的单位、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制发的统计报表,应当按调查方案要求准确、及时填报;对违反本办法制发的统计报表,过期的统计报表,右上角未标注制表机关、表号、审批(备案)机关及有关文号的报表,有权拒绝填报,并有权向统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实行年审制度。凡经统计部门批准下达的统计报表,制发单位应于每年十一月底以前报原审批的统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使用;需要改变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方法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各级统计部门和部门综合统计机构或人员,应定期对执行中的统计报表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非法统计报表,应及时予以废止。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统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发统计报表,达到统计调查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

(二)切实加强统计报表审批、管理,认真搞好统计报表检查、清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依法举报非法统计报表或违法调查行为,同违反本办法的现象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一)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的;

(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修改统计报表的;

(三)印发右上角标注不全的统计报表和过期统计报表的;

(四)制发统计报表,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进行年审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统计报表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统计局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一九八二年三月五日发布的《河南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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