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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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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费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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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一方面除个别学生外,他们都处于被供养状态,属于纯消费者;另一方面,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其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完全具有自主性,他们的消费状态可以一定程度地折射出他们的生活状态和价值取向。利用十一假期时间,我对大学生消费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数据如下:

在此次调查问卷的90人中,其中海南大学生50人(直接采访和调查问卷方式),武汉大学生40人(网络聊天方式)。

海南大学生:月消费400元以下的6名,比例12%;月消费400到800的30人,比例60%;月消费800到1200的9名,比例18%;月消费1200以上的5人,比例10%。

武汉大学生:月消费400以下4名,10%,400到800的20名,50%,800到1200的5人,12.5%,1200以上11名,27.5%。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月消费水平两头小,中间大。相比海南大学生和武汉大学生,武汉大学生月消费水平相对略高。

月消费的大小与性别没有很大关系,在不同档次的消费中,男女生的比例基本持平。但男女生的消费结构略有不同,女生伙食支出低于男生,女生的伙食花费大多每月250到300元之间,男生约300到400元;女生的其他支出多用于购买服饰、化妆品、通讯费,男生则主要投向上网、交友、游戏、通讯费。

在学习性消费中,90人中有20人为零,51人不足50元,5人为50元(三者相加,学习消费50元和不到50元的比例达到了84.4%),其余大多为百余元,个别的超过100元。在调查的90名学生中,学习费用占消费的比例为8%左右。

在费用来源中,72人即80%的学生靠家庭供给,17人靠父母供给、勤工助学及奖学金,只有1人完全靠勤工助学和奖学金。

在消费观念及态度中,有21人认为钱来之不易,能省则省,占23.3%;38人认为钱该花就花,占42.2%;11人认为钱是身外物,不花白不花,占12.2%;9人表示花钱时什么都不想,占10%;其余11人没有表态。在消费标准中,46人选择了经济实惠,约占51.1%;13人选择尽量高标准,占14.4%;25人表示会兼顾实惠和高标准,约占27.8%;其余为不清楚。

调查表明,海南和武汉大学生消费总体合理、健康,但仍有部分学生的消费和理财观念有一定问题。对于大部分还是纯消费者的大学生,拥有合理积极的消观念非常重要,我建议学校开展一些消费理财课程或讲座,让当代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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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费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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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56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 2019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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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情况问卷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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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消费已成了人民群众中的一个突出话题,而我们大学生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消费什么”“如何消费”直接关系到未来消费的形式与发展。况且大学生是介于孩童与中年人的群体,其消费更是多样化与精彩化。因此,关注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把握当代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成为当今社会热切关注的话题。为此,我特地做了一份有关于此的小规模调查,用于解析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

据统计结果显示,百分之五十的大学生生活费在500~800元之间,低于500或高于800元的各占了四分之一左右。这个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的家庭还不是很富裕,只是一般的小康家庭,这也不难推断出这或多或少的阻碍了大学生的消费。

从调查数据看,大学生的恩格尔系数还是比较高的,伙食费占生活费的50%以上的将近有七分之五的人数,只有约七分之一的人其伙食费占生活费得四分之一以下。这更加突出说明大学生还是一个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群体,其在其他方面的消费受到了诸多的限制。这启示着我们国家必须引导社会经济的更加快速发展,促进当代大学生的消费发展。

除了调查大学生伙食费的消费情况外,我还调查了其他几个方面的消费,如生活用品消费,学习消费,恋爱消费,聚众娱乐消费以及通信消费等。不出我们所料,生活用品消费及学习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要部分,但恋爱消费和聚众娱乐消费同样不可忽视。

如今被我所调查的大学生主要集中在土木工程学院,男生所占比例较多。聚众娱乐消费表现得尤为突出。通常在同学过生日,比赛获奖,拿到奖学金或是当上学生干部时都要请客,而且出手阔气,通常一次就200~500元。所言聚众娱乐消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消费,他是大学生消费中的一个突出性问题。

恋爱消费同样不容忽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20%的人每月的恋爱消费在200元以上,他们认为这是为了追求感情需要而投入的消费,而且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出乎意料的是女大学生的恋爱消费并不比男大学生的恋爱消费要少很多,那种谈恋爱一般由男方承担的传统局面正慢慢被打破,更多的是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即所谓的AA制,这符合当今潮流的发展。因此,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在当代大学生中被充分演绎。

如今大学生的手机普及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手机作为一种重要的通信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月通信费在20~80元之间的占了访问者的五分之三,剩下的五分之二多在80~100元,这就意味着手机消费方面,不理性,高开销的情况还是颇为严重的,这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之一。

在此次的调查问卷中,我还做了一个大学生经济来源渠道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92.8%的大学生还是把家庭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只有7.2%是靠自己打工来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我来自农村,由于自己刚上大学,没学到什么本领,找份工作比较困难,现在读大学的费用还是靠爸妈在家挣钱所提供的”一位女大一学生说。

“我家在广州,爸妈是工薪族,家里生活还算富裕,都不用我自己打工来赚取学费”一位男大学生说。

确实,如今大学生的生活独立能力越来越差,许多大学生都是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中转到独立生活的学习中,他们自理能力不高,缺乏自主判断力和做事的自我处理能力,更不用说靠自己打工来养活自己。虽然将近有80%的人认为有必要考自己打工来挣钱,用于昵补家庭供应上的不足,但是自身能力的不足,只会让他们在这个想法上处处碰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的主要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就是价格和质量。如今,现在大学生的各种活动较多,加上城市氛围,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于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在他们身上蔓延开来。更糟糕的是,有些家庭经济情况不容许高效果的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不惜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值得我们深思。

调查数据还显示,有约七分之二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费不够,由此我想,除了极少部分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外,更多的是因为大学生的盲目消费。据统计,他们最容易陷入冲动化和情绪化,情感与交际性消费的误区,少数也会陷入攀比以及从众的消费误区。

针对上面所提交的几个消费误区,怎样引导大学生理性的消费就成了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理性消费需要我们对自己的消费做一个大概的消费计划。在每月领到生活费后,哪些消费是必须的,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哪些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想买就买的····这些都应当在我们的规划之中,达到合理适当的消费。

“勤俭节约”是多数人倡导的一种消费观念,尤其对于那些月光族来说,更应该作为他们的消费准则。它作为中国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应当提倡的,同时也是理性消费的一种。

学习教育环境对学生的消费观念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校风的建设上应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引导当代大学生理性的消费。

最后,呼吁大家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共同建设良好的消费风气,促进消费良好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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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消费研究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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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消费研究报告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家庭耐用消费品的现代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城镇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不断更新换代,时尚化、个性化成为消费潮流,他们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正由实用型向享受型方向发展。

一、传统家电增长迅速,消费档次逐步升级

家庭耐用品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传统的三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在数量增加的同时,档次升级更快。时尚、新颖的产品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城镇居民住进了新房,居住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促进了彩电、冰箱等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带有多功能、安全环保、数码电子技术的新产品逐渐替代老产品,如液晶彩电、绿色环保冰箱、全自动洗衣机等成为人们居家的新宠,消费档次不断升级。年末,市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彩电115.46台、洗衣机94.6台、冰箱94.64台。

二、住房消费带动明显,高档家电日益增加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97平方米,比20xx年末增加0.43平方米。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彩电、空调等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带动了家庭设施消费。城镇居民家庭空调和热水器的百户拥有量从20xx年末的124.25台和67.67台增加到年末的140.54台和79.47台,分别增长了13.1%和17.4%。

三、交通方式日趋多元,交通工具升级换代

随着城镇居民生活节奏的加快,交通工具日渐向现代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价格适中、绿色环保等优点,日渐成为城镇居民主要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百姓的青睐。一些富裕市民拥有汽车也从梦想变为了现实。资料显示:年末,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助力车34.21辆,家用汽车也从少到多,年末达到16.3辆,比20xx年增长90.9%,市民在“行”的消费上又迈上了新台阶。

四、通信消费发展迅猛,家用电脑更加普及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通信基础设施体系的日益完善,通信设备的款式不断翻新,功能日益完善,各种功能齐全的移动电话带着时尚气息走进人们的生活。年末,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88.78部,比20xx年末增加了14.76部,增长8.5%。“上网”不再是一种时髦,家用电脑作为现代家庭文明的一种时尚,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通过电脑进入精彩纷呈的网络世界。年末,每百户家庭拥有计算机76.44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为64.6台。大多数人享受到了高科技现代化工具带来的方便和快捷。

五、新兴厨具倍受青睐,小型家电发展迅猛

城镇居民由住房条件改善引发的“厨房革命”方兴未艾,越来越多款式新颖、快捷卫生、省时省力的电气化厨具不断进入百姓家庭。年城镇居民家庭微波炉的百户拥有量为53.85台,比上年增长13.9%。消毒碗柜和洗碗机的百户拥有量分别为9.53台和0.33台,新兴厨具的应用使城镇居民的家务负担有所减轻,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六、文化娱乐明显增加,精神生活日益丰富

在物质生活逐步改善的同时,许多城镇居民更加注意健康、休闲和精神享受。随着收入的稳步增加,假日时间的增多,在客观上为文化娱乐消费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休闲健身类消费越来越多,许多城镇居民家庭添置了数码相机、摄像机、高档乐器、健身器材等文化娱乐类耐用消费品,极大地丰富了城镇居民家庭的精神文化生活。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照相机42.82台,摄像机8.96架,钢琴1.79架,其他中高档乐器3.25件,健身器材4.4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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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银卡消费加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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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商银卡消费加盟合同

甲方: 东南早报发行中心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

商,就乙方加盟东南早报商银卡消费联盟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在激烈市场竞争的今天,每一家企业都想实施差异化竞争,力求赢得市场。“东南早报商银卡”即是在东南早报、商业银行和东南早报*盟商家三方实施,共同开发东南早报庞大的订户群体。一方面使每一方在同对手竞争中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另一方面对早报订户进行市场细分,深度开发,进行资源整合,使每一方都成为市场的赢家。

第二条  乙方加盟

1、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

(2)需缴纳年费6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连锁商店每多加入一个加收管理费100元;有一定的规模、信誉度,近几年连续盈利在同行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2  义务

(1) 联盟商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年至少举办一次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的优惠活动,除正常持卡优惠外的活动,在宣传活动和发放的优惠礼品中要体现是东南早报*盟商,商家必须推出专门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的优惠活动和措施,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损害读者会员的权益。

(2) 联盟商必须保证此卡在员工中的宣传度,让员工充分认识了解、解说此卡在本联盟商内的功能,提升其员工的服务理念共同维护和提高此卡信誉度。

(3) 联盟商必须在其明显位置悬挂出其是“东南早报*盟商”家灯箱及铜牌(每天必须保证灯箱亮到停止营业之时);

(4)在解除合约时,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牌铜牌、灯箱,并告知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

(5)乙方必须拟出折扣品种、折扣价、优惠服务、积分(具体见附表,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乙方在同甲方合作期间,凡是甲方推出的所有VIP卡都在乙方享有同等的权利.乙方保证为所有VIP卡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不以任何形式妨害此卡权利的正常行使。

(7) 乙方所有自身广告宣传都必须在明显位置突出体现“东南早报*盟商”字样.

(8)乙方必须遵守签订合同中的认刊折扣

3权利:

(1)乙方在甲方开展读者俱乐部活动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可以参与乙方商品的推广活动。

(2)乙方可享受由甲方免费制作安装有东南早报*盟商家字样的

50  X  50(cm)灯箱,授权铜牌及商业银行的POS机。

(3)乙方可享有针对甲方会员活动的免费宣传。

(4)乙方享有甲方为之在泉州网上的形象设计滚动广告不少于50万次。

(5)乙方可加入甲方的俱乐部并自动成为理事单位,享有一切参与俱乐部活动的权利。

(6)  乙方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策划的特别优惠(正常优惠活动除外)活动,甲方负责开辟专版广告(不少于三分之一版)协助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监督各加盟商对本合同义务的执行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家早报发行中心将由专人接听登记,对消费者投诉三次以上,又经早报发行中心多次沟通而未执行合同中规定义务的加盟商,早报将有权对此进行曝光,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取消其加盟资格,所有费用甲方概不退还并有权向乙方索赔违约金。乙方要严格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不诚信商家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每周开版一次宣传活动,介绍其金融和消费功能;

2  广告版面投入一年不少于350万人民币,用于对联名卡的整体宣传。

3  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的发放宣传用的DM单免服务费为乙方发  放;

4  在卡的发放活动中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都可以参与甲方的互动活动;

5  凡是乙方为甲方VIP订户发放的优惠礼品,甲方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免服务费为乙方发放;

6  每个月策划与三到四家左右的联盟商开展针对东南早报商银联名卡的优惠促销互动活动。

(1)作为回报联盟商,早报开辟广告版面配合联盟商家共同宣传活动,以增加活动效果。但广告内容只刊登共同策划的主题和名称,不再单独出现联盟商自己名称的广告内容,如果刊登针对东南早报VIP读者的优惠内容,底图可以出现联盟商家的店面图片,在广告中不刊登互动活动之外的广告内容。

(2)每一联盟商活动时间一周内开辟13版版面广告配合,超过一周且优惠额度较大(超过5万元)可在同一联盟商开辟2次13版版面广告,同一联盟商家举行活动,一次不超过3次13版面广告配合。

(3)甲方在泉州地区预计招100—150家联盟商,总计活动版面广告投入200—250万。(具体情况具体分配),刊登广告按甲方经营规则执行。

7  免费刊登一次加盟商为消费者(早报读者VIP会员)出示东南早报联名卡折扣价,及加盟商的地址和电话,从而达到提升商家的知名度并便于引导持卡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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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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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

(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

(36) 年 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于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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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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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住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还款账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_________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借款担保

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_________

1.保证担保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

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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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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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 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一已归还本金累计)x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货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障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乙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 行(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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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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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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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精选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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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精选)

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比较特殊的消费心理。他们既是当前消费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所以,真实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水平、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大学生形成科学、理性的新消费理念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他们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们已成为引导消费潮流的一股重要力量,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组织方式和发放问卷的收集方法。男女比例为1:1, 被调查得年级人数趋于平均,共发放3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0份。根据问卷,作出如下分析:

1.调查基本情况

为了对大学生消费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我们对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部分本科生进行了随机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调查对象。被调查者中,其中男性大学生占53.3%,女性大学生占46.7%,大一新生占16.7%,大二学生占26.7%,大三及以上占56.6%。本次调查虽然抽样比例较小,但我们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貌。现将大学生消费的基本状况调查总结如下。

2、调查结果分析

(1)消费来源

由此可见,大学生的经济仍未独立,对于父母和家庭的依赖性仍然很强。但是,也有一部分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开始独立,通过校内外的勤工俭学或兼职来获取生活费。

(2)居住地与消费水平

可以看出,城镇的同学消费集中在400——1000这个区间;城市的同学明显消费水平更高。由此可知,居住地的不同对于家庭收入影响较大,同时对消费水平造成影响。由于我国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大学生与城市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有很大差异。这说明来源地对消费水平的影响与消费观念有很大关系,而消费观念又是不同的文化和经济状况决定的。这反映了,来自城市大学生对家庭的依赖性更强;来自农村的学生有更强的自主性,生活能力更强,对家庭的依赖性比较小。

(3)消费水平的调查

第一,对此表运用综合指标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可知绝对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

一、绝对指标:(1)总体的调查人数为30人。(2)600元以下为5人,600-800元为6人,800-1000元为10人,1000元以上为9人。

二、平均指标:从表中可以看出,①该组平均数a=(500×5+700×6+900×10+1100×9)/30=853(元) ②由于800-1000元的次数最多,因而众数在该组内。计算:众数m=800+[(10-6)/(10-6)+(10-9)]*200=960(元);③由于30/2=15,所以中位数也在800-1000元组内,中位数me=800+[(30/2-11)/10*200]=880(元)

三、标志变异指标:标准差s=√44489≈210.92

下面我们对这组数据进行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

为了了解学生的消费水平,对调查的n=30个样本进行重复抽样,根据样本数据,估计置信度为0.95,下面估计学生消费水平的置信区间。因为消费水平服从正态分布,所以样本均值服从正态分布。查表得:t(α/2)=1.96, μ(a)=s/√n=38.49(元)。然后根据公式,代入数据得[853-1.96×38.49, 853+1.96×38.49],即[777.56,928.44]。

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大于800元呢(μ=800)?根据数据建立备择假设,h1>800。总体服从正态分布,n=30为小样本,因此选择t为检验统计量,则此问题的拒绝域为t≧t(0.05)(n-1)=2.0452, t=(a-μ)/(s/√n)=(853-800)÷(210.92/30)=7.54。因为t>2.0452,

样本落入拒绝域,所以能证明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大于800元。 从总体上看,高校大学生消费水平在静态上可以划分为高消费、中等消费和低消费三个档次。大部分学生的消费水平属于中等消费。在大部分消费合理的大学生中有极端的现象出现,有少部分高消费学生和少数低消费学生。

(4)选择物品的标准

75%的被调查学生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购商品的,其次是品位、品牌。

(5)通讯费与消费水平

3.调查报告

在此次的调查过程和后期的统计分析中,我们对前期的调查活动和后期的讨论研究做了一些总结,并对调查结果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新概念

1.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我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我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我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2.追求时尚和名牌是不老的话题

即使在取消高考年龄限制之后,20岁左右的青年仍是大学校园的绝对多数,我们站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敏锐地把握时尚,惟恐落后于潮流,这是我们的共同特点。最突出的消费就是使用手机。当代大学生们的消费中普遍增加了手机的消费项目。除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外,发型、服装、饰物、生活用品,大学校园中都不乏追“新”族。调查资料也印证了这一点,就所占比例来看,“是否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至于名牌产品,当问到“如果经济许可,会否购买名牌产品”时,80%的学生表示肯定。以上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二、当代大学生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

1.储蓄观念淡薄,财商需培养和加强

大部分同学都坦然承认自己的消费已经超出计划范围,甚至有些同学还需要向别人借回家的路费,略有剩余的同学也想着如何把剩余的钱花完,只有极个别同学有储蓄的意识。可见,当前大学生的财商需要培养和加强。

2.消费差距拉大,出现两极分化

3.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女生更为突出

大学生的生活消费至少有一个方面是共同的,即生活费用和购买学习资料用品。在生活费用中,饮食费用又是重中之重,按照燕郊地区的物价水平,以学生在校每天消费15元左右用于基本饮食需要来估计,学生每月净饮食费需450元左右。

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被调查的女生中,83.7%饮食费用在300元以下,有的为了保持苗条身材控制自己的食欲,有的为了节约支出不顾营养需要净选择廉价的饭菜;而男生中也只有66.4%达到标准。当问及他们是否研究过自己的营养结构问题时,比如对“一杯奶养起一个民族”说法的认同时,90%的同学表示认可,但不怎么在意。当我们把饮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调查中指出的时候,他们当中,尤其是女同学很多都承认自己对健康饮食知识了解不够。

4.追求时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调查中,一些同学指出,为了拥有一款手机或者换上一款最流行的手机,有的同学情愿节衣缩食,甚至牺牲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有些男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有些女同学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甚至偷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等,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学生的攀比心理。

5.恋爱支出过度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谈恋爱的大学生每月大约多支出100-300元左右,最少的也有50元左右,最高的达到1000元(比如送名贵礼物给对方)。他们大多承认为了追求情感需要物质投入,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这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方面。

三、当前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偏颇的原因分析

当前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不无关系。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在“没有围墙”的校园里,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当学生所在家庭可以在经济上满足较高的消费条件时,这些思想就会在他们的消费行为上充分体现。其次,父母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又何以正确指导自己的孩子呢?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学校教育环境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的重要影响作用。可事实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消费观教育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具体体现为:其一,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不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真正达到有效性目的,就一刻不能缺少对学生实际行为的了解与把握。其二,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指导不够。由于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不够全面和客观以及课程设置等因素,与人生价值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从而也难以达到真正的指导目的。其三,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除了在个人喜好、穿着打扮等较少方面比较注重突出个性以外,对于时尚品牌、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费用的额度等主要消费内容都具有群体从众心理。

综上所述,我们向大学生合理消费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大学生应该学会自立。目前高校大学生在消费费用来源方面主要靠家庭,很少能独立自立,而随着高校收费的不断提高,家庭已经承受了很大负担,再加这笔生活费,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大学阶段学有余力的时间做些勤工俭学,不仅能减轻父母负担,还会让大学生懂得钱财来之不易,养成节省习惯,以及锻炼了自身的能力。

其次,大学生应该学会理财。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中,大多数大学生对自己的消费状况都不会有清晰的认识,平时不计帐,花销不知底,到了月末囊中羞涩,理财能力也是人生处世必须的,大学生这方面的自觉培养应该加强。在现代这个消费社会,消费已成为了一个人自我实现的一部分,拥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是当代大学生所必具的本领。

四、建议

第一,发展个性消费

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个性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因为个性的不同,所以不同的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消费行为也迥然不同。更何况是处于彰显个性时期的大学生们。在购买力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发展其个性消费。

第二,消除不良消费

消费所追求的内心满足是永无止境的。在消费过程中,大学生们往往从感情、心情出发,喜怒哀乐都能成为他们消费的理由。他们往往有消费的冲动却缺乏消费的理性,他们有着消费的随意却缺乏消费的算计。因此,应该在大学生中倡导一种文明行为,加强自身修养,抵制畸形消费,消除不良消费。

第三,提倡适度消费

适度消费是指在保证大学生的自然生理需要的基础上,在不超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消费。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长从小把孩子视为家庭生活重要的照顾对象,对自己子女的消费基本上实行满足供应的政策,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而对于远离家长过独立生活的他们,基本上都没有理财的经验。这就造成有些学生追求高消费,盲目追求档次、品牌,存在攀比心理,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消费方式,甚至个别学生不能体谅家庭的困难,以各样的借口欺骗家人寄钱用于自己不必要的消费。这些不健康的现象,与学生家长对子女的娇惯与纵容,使学生养成了乱花钱的毛病关系重大。因而,倡导适度消费,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国情、校情、家情教育。学校与家长都要对学生的消费加以科学的指导,以使大学生的消费步入健康的轨道。

第四,倡导消费文明

通过倡导消费文明,陶冶大学生的情操,增加知识与技能。因而,通过倡导消费文明,使大学生建立科学的消费价值观,弄清什么是正常的、适度的、健康的消费;什么是有害身心健康的不良消费,从而正确地评价和选择自己的消费行为。

从表面上看,消费是个人行为,但从更深的意义上说,消费心理、消费意向、消费意识、消费嗜好、消费行为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所以,应该在大学校园里形成良好的消费舆论,帮助大学生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科学正确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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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6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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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消费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我们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我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我们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对我们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在当前就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关注的课题。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在大学生的消费理念超前或没有计划的前提下,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财商”。帮助大学生做好理财规划,是一个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课题。

之所以说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离开亲人,有的人甚至千里迢迢地来到自己理想的大学继续深造、增长才干,过着相对独立的生活;另一方面因为年少,大多数大学生欠缺独立的经济来源,上大学的各项费用仍由家人供着。他们年青,有朝气,渴望干自己想干的事,可是就因为Money有限。在愿望与现实之间,他们将做出怎样的抉择,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处在这样的年龄段、社会角色与人文环境下,他们的消费结构会是怎样?他们会如何支配自己手中的货币?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我校大学生的消费脉搏,解读我校大学生的消费文化、了解其呈现的特点,并且对存在的问题寻找对策,我们小组对长春市的几所高校进行了抽样调查。因时间有限,我们随机在吉林大学,长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工商学院,长税信息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大学进行了调查。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态度。调查的数据一方面使我们了解了许多信息,明确了我校大学生的消费结构;另一方也不禁引起了我们更多的思考和疑问。借此,希望能够和大学一起发现些实际点的东西。

调查目的:了解大学生消费现状及消费心理,分析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调查对象:长春市在校大学生

调查项目:消费结构及消费倾向

调查范围:长春市高校,其中包括吉林大学,长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工商学院,长税信息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大学。

调查时间:20xx年11上旬至20xx年12月上旬

调查形式:调查问卷

调查过程:

1. 由调查小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问卷内容,以书面文件形式确定,交由组长进行制作成调查问卷。

2.问卷制作完成并通过无错测试后,我将其上传到网上。

3. 动员调查小组所有成员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方式主要是让自己的朋友上网回答调查,调查人代替填写。

4. 调查完成后,由全体小组成员对调查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 。

5. 撰写调研报告 。

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样本概况: 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有效率为100%。

一、调查数据汇总统计

1、生活费及其来源

调查结果显示:学生月花销在400-550元水平的占10% ,550-900元的占57% ,900-1400元占22% ,1400元以上的占11% .说明大部分学生的月平均花销水平在550-900元,来自中等收入家庭,家庭经济并不富裕,大部分学生个人月开支与家庭月均收入有关。 调查说明,大学生除了要支付每学年的培养费外,每月的开支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家长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消费支出的来源是大学生消费的基本前提,来源渠道和量的不同会影响大学生的实际消费水平。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消费支出来源于父母供应的占70%,勤工俭学占18%,奖学金和助学金占12% 。勤工助学应该是大学生获得消费开支来源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现实中,其比例却很小。

大学生的独立意识不是很强。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知识和能力,不应该完全依赖家庭,而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消费提供经费来源。大学生可以参加一些勤工俭学、兼职类的就业,增加消费开支来源。同时,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行动帮助大学生加强自理能力,向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平台,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通过自力更生来扩大消费开支来源,提高消费水平。

2、大学生消费支出的结构

调查显示:消费结构的变动情况体现了人们的消费是否具有计划性。从调查结果看,23%的大学生消费支出结构比较稳定,属于有计划型。33%的人表示能省就省,属于节省型,43%的人表示随意消费,属于随意型。相当多的同学对自身消费约束能力不强,在消费上呈现出随意性甚至奢侈的倾向。多数大学生是第一次离家独立生活,又是独生子女,消费行为上表现出不成熟性。这主要表现在:盲目性消费、冲动性消费、从众性消费、攀比性消费。一些学生从吃、穿、用到其他各方面都与人比排场、讲阔气,认为在同学、老乡面前缺乏豪举有失体面。这既给家庭加重了经济负担,也影响了顺利完成学业,甚至会导致部分学生误入歧途。

3、消费方式模式

调查显示,大学生消费支出项目中比重最高的是伙食,高达33.33%,其次是购物方面的支出占20.33%,再次是交通、通讯开支占14.63%,而交际,学习方面、娱乐方面、方面分别以13.01%、8.94%、9.76%紧随,可见,在大学生的消费支出结构中,食物方面的支出占据了绝对地位,大学生的消费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

调查中还发现,电话费、娱乐费用、交际费用和恋爱费用随生活费的变化而变化,而绝大多数大学生每月购买学习用品、书籍等消费支出却不足50元。而且,许多大学生并没有在意自己的消费结构是否合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尚没有明确的消费观念和理财意识。

4、通讯费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移动产品已经成为当代通讯的主流,对大学生而言, 移动通讯产品的占有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多。手机已经慢慢普及。随之而来的就是要承担的通讯费用。 在学生手机族中,每月手机费用属于中等水平。每月消费在50元以下的占3%,20-50元的占33%,50-100元的占43%。但也存在一些高消费学生,在100以上的占21%。如下图可观察到,大学生的通讯费用集中在50-100元,其次20-50元的同学也较多。

大学里现在流行五大件的说法。这五大件就是手机、电脑、数码相机、MP3、录音笔。

手机,理所当然地成为高校学生“五大件”中最为普及的一件。随着高校学生中手机用户的急剧增多,校园里的通讯业务市场成了一个巨大“蛋糕”,各大通讯运营商为了切割最大的那份“蛋糕”,不仅把营业厅搬进了高校,还纷纷推出了针对高校学生的校园优惠套餐。

学生应该锻炼自己的理财能力,不光是电话费也好,或者其他生活费用也好,都要注意支出必须跟自己的支付能力成正比。 在现代社会,打电话、上网都是大学生必要的、正常的生活方式,但是必须注意节约,不要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另外,要多花些精力在学习上,上课时间发短信是不对的。很多学生刚离开家庭进入社会,对家庭的依赖性比较重,在自我克制的能力方面比较差,因此学校也应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

5、学习、娱乐费用

现在大学生用来学习的费用越来越少,而用来娱乐的费用却呈增多趋势。由下图可以看出,学习费用在50元以下的占60%,在50-100元的占27%,超过100元的占13%。

我们再看看大学生的娱乐费用,50元以下的占33%,50-100元的占35%,100元以上的占32%。由此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每月的娱乐费用明显高于学习的费用。

目前大学生在校大多都属于享乐主义,经历过高考那紧张的生活之后,到了大学就一下就轻松起来。突然间离开了父母,再也没有老师和家长的絮叨。这样的生活对于刚从高中走不来的学生是非常不适应,以至于如此轻松的生活导致很多学生找不到了方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大学生没有了学习负担,自由自在的生活终于到来,这样的生活是很多学生在高中时就梦寐以求的。这样,娱乐便了大学生的“生活必需品”.中国的应试教育使学生们自主学习的能力与习惯极差,大学生无法合理安排自己的学生和娱乐的时间,使大学生们无限制的放纵自己,从此远离了学习。

在此提醒大学生们,考上大学并不是学习的终点,我们要继续前进,学习更多知识,为以后真正步入社会做打算,也希望家长和老师们能在学生初等教育阶段多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主学习习惯,这样大学生就会在大学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6、交际费用

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大概400元到1000元不等,而交际费用在50-100的居多,有21%的学生交际费用在50元以下,50-100元的占37%,100-200元的占20%,200-400元的占11%,400元以上的占11%。大多数同学的交际费用属于合理范围,但也有部分高支出的人群。

大学生交际消费的支出大多涉及同学朋友聚会。交际活动可以增进感情,可以交流沟通,可以认识新朋友扩大交际圈,给自己多条出路。

一方面,交际活动对于学生来说有一定的必要性,学生可以适当参加与朋友沟通感情;而另一方面,交际消费多了,家庭的开销增大了,对学习也会有影响,社交太频繁,人会比较浮躁,学习上的认真刻苦劲儿也会削弱。部分清醒的学生真正认识了这种所谓人脉费用危害。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花金钱、时间去搞人脉交际,还不如努力学习,学业有成,打造一番事业,不比把理想寄托在他人身上更有把握 。

大学生毕竟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对于“面子”和“应酬”上的开销应该适当节制。同学们完全可以在学习之余靠自己的能力赚取生活费,而对于父母给的生活费应学会算着花,而不是大肆挥霍。

二、分析结果

1、理性消费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我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10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2019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我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我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2、恋爱支出过度

如今,“馒头就咸菜,省钱谈恋爱”已成为不少校园爱情男主角的忠实信条。恋爱消费—在大学里越来越多的人谈恋爱,而且消费也很高,由以上数据可得,男生比女生花费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谈恋爱的大学生每月大约多支出100-300元左右,最少的也有50元左右,最高的达到1000元(比如送名贵礼物给对方)。他们大多承认为了追求情感需要物质投入,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这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方面。

大学生还是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但有一些人的消费水平甚至超过了生产者,这很不正常。当前,大学生在消费方面出现的无计划性、消费结构不合理、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的引导有关。

大学生应该学会在不同阶段做好不同的事情,要按需而行,量力而行,把消费目标定明确,把“投入”和“产出”比较好,不要在大学期间做不必要的“亏本买卖”。学校、家庭和社会也应帮助学生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提高他们正确运用钱财的能力。

3、理财能力

储蓄观念淡薄,财商需培养和加强

“财商”一词的提出者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财商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它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能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在调查中,当问及到每月是否有存款时,大部分同学的回答都是“没有”。有的同学的消费已经超出计划范围,甚至有些同学还需要向别人借,只有极个别同学有储蓄的意识。可见,当前大学生的财商需要培养和加强。

面对这 愈演愈烈的大学生互相攀比之风,超前消费之风,我们应该呼吁:大学生,不能攀比,超前消费该量力而行,多向一些该花费的方面消费,譬如学习方面。消费是生活方式研究的重要部分,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消费的行为,特点和方式,将左右和引领整个社会青年的趋向,所以大学生应该培养成科学和谐的消费观念。调查中发现,多数大学生能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承受能力,理性消费。但也有部分学生消费时大手大脚,沉迷于盲目消费中,这样下去,不仅大大增加了自己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大学生会在盲目的消费中迷失自己,以至影响到学业。

三、对大学生、学校、社会的建议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着自己特殊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使得大学生消费呈现出不同一般的发展,大学生消费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也会影响着方方面面。对于成长中的大学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定型阶段,极易受家长、教师、同学及社会其它成员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而,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观念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难题。同样大学生消费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的大规模扩招而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大学生市场是一个规模和潜力都很巨大的市场,如何规范并合理的发展这样一个市场也是摆在我们大家面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只有在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大学生消费才一路走好。

下面从个人、学校、社会及家庭三方面对大学生消费提出几点建议:

1、对于大学生而言

要树立自己合理的消费观念,要理智地对待自己的消费。作为一个纯消费者,大学生经济来源大多靠家庭,所以自己的消费要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承受能力,还要有自制能力,不能盲目地陷入感性消费的误区。如今有的学生消费上大手大脚,还有沉迷于盲目消费中,比如最近许多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这将大大增加自己的消费负担,更重要的是大学生也会在盲目的消费中迷失自己,以至影响到自己的学业。另外,大学生也要具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入大学,已经开始慢慢地融入社会,社会中欺骗消费者的各种不法行为屡禁不止,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大学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对学校而言

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不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真正达到有效性目的,就一刻不能缺少对学生实际行为的了解与把握。应该承认,近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但是由于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科研条件、人员配置等原因,对学生的教育首先从实践调查开始的教学科研风气仍然未能形成。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有关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方面题材的论文被收入中国学术期刊上的少而又少,可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还没有对这个问题形成足够的认识。由于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不够全面和客观以及课程设置等因素,与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国情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专题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从而也难以达到真正的指导目的。

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除了在个人喜好、穿着打扮等较少方面比较注重突出个性以外,对于时尚品牌、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费用的额度等主要消费内容都具有群体从众心理。高校校风主要体现的正是学生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在校风建设上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3、对于社会及家庭而言

当前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不无关系。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在“没有围墙”的校园里,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当学生所在家庭可以在经济上满足较高的消费条件时,这些思想就会在他们的消费行为上充分体现。其次,父母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又何以正确指导自己的孩子呢?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学校教育环境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的重要影响作用。

【结束语】

本次调查虽然规模很小,但是调查的结果还是很具有代表性的。本次调查是我们做的第一次调查,由于没有经验,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在调查问卷的设计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设计的不合理,导致调查出来的结果无法更好的反映问题。还有数据的统计,图表的设计都还欠缺。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很强,使调查很顺利。总体来讲对这次的调查还是很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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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观念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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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尚且低迷,尚未完全复苏的经济环境下,消费问题被大家广泛关注。物价的连续上涨,直接反映了社会的消费和需求问题。当前的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年龄较轻,群体较特别,他们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都对他们的消费有很大影响。特殊群体,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已经过去,中国的大学学子目前正受到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对大学生消费调查报告。在同一屋檐下的大学生群体,包容着具有多种经济状况和消费能力的个体,从而拉开了层次,并且区分度相对稳定。这种经济上的差异和分层不仅取决于我们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而且也是地域经济差异性的反映。但是大学生作为一个群体自然有自己特殊的特点,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非理性的消费甚至一些消费的问题

1、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800元之间,只有个别家境较好的同学花费超过12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我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总体来说上大学生的消费仍然处于“温饱”阶段,即吃饭穿衣仍然是支出的主要方面;但是这种“温饱”已经有向“小康”过度的趋势了(这点由我们日益增多的mp3、mp4、手机支出,人际交往支出就可以看出)。

2、消费层次一定程度两极分化。据调查,在大学生中月消费的达到1200元,而月消费最低的不足350元。大学生月支出均值为523、7元。这其中有近乎100%的大学生把家庭供给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家庭收入越高,对学生的经济供给越多,构成大学生消费的一种特殊的奢侈格局,主要表现在数码产品、电脑或手机等方面的消费上。这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们相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3、丰富大脑不惜钱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就业单位对高学历的要求,现在一些大学生为考英语四六级、读完本科读硕士,成批量地买回参考书。还有一些学生则在读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其他学科,为自己就业积累知识资本。在旁听课程、购买资料等消费项目上,他们出手大方,乐此不倦。

4、经济独立意识较差,储蓄观念淡薄

例如,取样调查中大部分人根本没有打工经历,而且那些作过兼职的同学里面,多数是为增长社会经验,以“补充家用”为目的的比例极低。显然,大家这方面的意识极为淡薄,比起欧美发达国家的同龄人16岁就要经济独立来说,差距较为明显。可是,换个角度思考,这也是我们提高大家经济意识的一个突破口,需培养和加强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理财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它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能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当问及每月结束后经济情况如何时,大部分同学都坦然承认自己的消费已经超出计划范围,只有极个别同学有记账、储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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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首份高收入人群钟表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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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首份收入人群钟表消费调查报告

(手表大全:)

高收入阶层是购置奢靡品的主力,但要全面的调查到这部分人的购置需求和购置心态是一个很难实现的进程。通过成都商报伸向成都各行各业的触角,负责此次调查的成都市舆情调查中心收集了几百份高收入人士的样本,经过一个月时间的调查,得出了名贵的成都高收入阶层对于最具代表性和消费潜力的奢靡品—钟表的消费问卷。为了保证此次调查的公证性和全面性,我们也婉拒了数个品牌及本地钟表卖场的支援恳求。这也是成都市首份高收入人群关于奢靡品消费的调查报告,手表大全在公布之前就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此次参与被调查的人群中有成都几大钟表卖场的忠实顾客和会员,均为年薪10万元以上,学历较高的高收入阶层。遍及金融、餐饮、房地产、家电、教导、it等行业,男性和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为66。7%和23。3%,受调查者都是有一定购置能力及时尚品位的人士。

报告解释

近半高收入者拥有手表3只以上

品牌知晓度:劳力士第一

调查报告显示,45。9%的被访者拥有手表数量都在3只及以上,其中手表数量在5只及以上的比例为17。4%,这说明成都的钟表市场已经受到高收入阶层的极大关注,很多人都表示一支好的手表既为了美观也是身份的象征。

在关于品牌知晓度的调查中,高级表类中劳力士作为业内外人士都非常认可的品牌凭着其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运作在手表品牌知晓度排行中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欧米茄和浪琴。而知晓度相对较低的手表品牌重要有真力实、沛纳海等在成都刚刚开业或者还未开业的品牌。刚刚进入成都一个月的宝格丽在经过开业盛况给成都市民上了一堂时尚讲堂以后也已经有了可观的知晓度。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部分暂时没有能力购置太多支名贵手表的消费者对于名表都有较高的知晓度,对于一些暂时还没有在成都开店、相对冷僻的品牌也有人熟知。

受访人员手表拥有情形

在调查人群中,高级表的普及率最高,特级表因为价钱的因素,还只是小众消费品,在拥有率排名前20的手表品牌中,有江诗丹顿和百达翡丽,分别占6。7%和2。7%。而时装表则已经有一定的发展劲头,以swatch为代表的时装表占有16%的市场份额。高级表类浪琴表在大众中占有率最高达到20。7%,其次是欧米茄和天梭。总的来说成都的钟表市场已经比较成熟,成都的消费者们已经对钟表有了自己的主观意见,所以拥有的品牌没有特殊集中的现象,更个性化和功能性是他们未来会追求的方向。

图表解释:而在高收入人群的男性中拥有欧米茄的占到了26。2%,居于首位,紧随其后的则是浪琴、西铁城和雷达。而高收入女性则明显偏爱以“优雅”为标志的浪琴,欧米茄、天梭则分列二、三位,格式幽美但价钱稍高的卡地亚也得到了成都女性们的认可,有较高的拥有率。

拥有者品牌分散

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个道理在钟表这个既讲究美观更讲究适用性的价值世界里更是成为了真谛。特级表类因为做工精巧且功能性强,所以得到了较高的满意度。其中世界特级钟表品牌百达翡丽以满分5分的优势占领首位,也就是说用过的人都给予其满分的尺度,实在难能名贵。而同样属于一个级别的江诗丹顿则以4。4分落后。高级表类中价钱适中的摩凡陀则意外领先于其他品牌,卡地亚和万宝龙的手表也没有因为看重格式而疏忽其内涵,满意度比较高。

图表解释:88。7%的被访者是所在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96。8%的学历都在大专及以上,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占21。2%;年收入50万元及以上人群占本次调查对象的14。5%,这些数据说明本次调查针对的人群相当高端。

影响选购三大因素:品牌、格式、价钱

手表在成都高收入人群中普及率较高,87。2%的被访高收入人群拥有1支或1支以上的手表。被访高收入人群当中,男性均比女性更偏向于高级品牌手表。高级表被认可的品牌也比较集中,劳力士、欧米茄、雷达、浪琴等瑞士品牌表示良好。另外相对年轻的品牌如豪雅、摩凡陀也开始被成都消费者所接收,其中摩凡陀在满意度方面得到了较高分数。

特级表品牌满意度和美誉度相对来说高于其他类型手表品牌。但一些特级表品牌如爱彼、宝玑、宝珀等知晓度偏低。特级表类里百达翡丽受到断定,知晓率和满意度都非常高。百达翡丽的数款经典限量表款都可以在成都人的手段上看到,这着实很让人意外。因为江诗丹顿在二手表市场的表示差强人意,有部分接收调查的成都高收入阶层对江诗丹顿的保值性能提出了质疑。一位资深钟表玩家告知记者,手表市场上百达翡丽的鹦鹉骡和江诗丹顿的纵横四海属于同类型的手表,而在二手表市场上百达翡丽的鹦鹉骡超过定价,江诗丹顿的纵横四海则被指“出门跌一半”。看来,特级表的保值和增值潜力在购置因素中还是占领相当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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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5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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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消费观的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调查概况

ø实践主题:大学生消费观调查——理性消费、求索未来

ø实践引言:经济腾飞的中国,人们无时无刻都在体验消费,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我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我们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对我们的职业以及今后人生走向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心理,引导大学生消费趋向成为当代大学生共同关注的课题。

ø实践小组成员:于爱玲、李青、刘艳华、李华、卢文娟、宋杨、郭安伟、江涛、王传山、陆伟、刘洋、张荣鑫、王成龙、张润超(共15人)

ø实践小组组长:江涛

ø实践时间:XX年3月9日—3月10日

ø调查人数合计:151人

ø调查对象分布:中国石油大学 (山东东营) 100人

烟台大学 (山东烟台) 5人

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黄石) 10人

武汉大学 (湖北武汉) 6人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青岛) 7人

湖北大学 (湖北武汉) 4人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2人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 1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2人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烟台) 2人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武汉) 3人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武汉) 5人

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济南) 1人

广州大学 (广东广州) 2人

长春税务学院 (长春吉林) 1人

ø有效问卷份数:151份

ø调查方法:主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本校学生,借助网络和无线通讯手段调查了部分其它高校同学,与此同时和部分同学交流面谈了解部分现实信息。

ø问卷内容:见附录

第二部分:调查结果统计汇总

第三部分:调查结果分析

一、消费现状分析

(一)、总体消费水平一般,局部出现两级分化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当今大学生消费水平较过去已有了较大改善,22.5%的同学月生活费在300元以下,47%的生活费在300-500元之间,有27.2%的月生活费在500-1000元,同时月生活费在1000以上(包括1500或者更高)的占到9.6%。近百分之七十(69.5%)的同学月生活费用在500以内,同时有61.6%的认为周围同学消费状况比较符合实际,应该说总体处于一般水平。但同时也有近百分之十的同学月开销超过1000元,局部出现了两级分化情况,但在是由大学这种现象普遍性不高。

于此同时,和其它高校相比较,本校学生的消费水平偏低,平均水平在502元左右[①],其中92.8%同学表示在购物时在乎价格水平,也在一定层面体现了这个问题。

(二)、消费多元化特征显著

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走向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年轻人群体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今大学生也不再将消费单纯用于学习上,而逐步将目光转向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来,如网络、通讯、交际、形象等方面,不仅丰富了大学生的业余生活。而且使他们的消费也转向了多方向的轨道,既缓解了大学生的紧张气氛,也为他们今后走上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购物消费途径来看也曾现出多样化特征,在我们的调查中有61.6%的同学选择超市购物,25.8%的同学会逛街砍价,同时b2c网上购物对于近9%的同学来说成为主要的购物方式,这也是顺应当代消费新概念的表征,伴随网络购物的机制成熟,这种安全快捷的新兴方式将为更多的年轻人所接受。

(三)、部分出现超支现象

虽然大学生的消费有了很大改善,消费方向也有了变化,生活方式呈现多元化。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问题。曾有人将大学生比作逃离了牢笼的小鸟,没有约束,只有自由,如今一想的确如此,调查结果表明51%的同学曾有过甚至经常向他人借钱的记录。

(四)、经济独立意识淡薄

据调查,高达65.6%的被访同学的主要生活资金基本来源于父母,说明了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暂时不具备独立的经济来源。只有34.4%的同学通过打工和勤工助学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但同时我们了解到其中有近5%的同学每月打工收入超过300元,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74.1%的同学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打工或者奖助学金)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这是当代大学生渴求自身经济独立的强烈愿望的体现,但迫于各种原因,只有34.4%的同学将之付诸实践。

(五)、理财能力亟待提高

不少同学表示自己不善于理财或者根本就没有理财的观念,对于生活费没有什么安排,表示“想用就用,没有数码安排”,对自己月开销数目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反正就是这样花,不够了就向家里要。”比较少(仅占9.3%)的同学会每个月给自己攒点钱,以备不时之需。但大概40%的同学没有预算或者消费计划,情况堪忧。

与此同时,作为消费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消费记录,也只有16.6%的同学完整落实,而绝大多数同学没有详细的消费记录,处于无计划消费状态,这不利于开销的合理控制以及良好消费习惯的培养。

(六)、追求品牌时尚、个性潮流

在这次的调查中“五大件”的拥有率非常高,有84.8%的同学有mp3或者mp4,手机拥有率更是高达91.4%,此外近四成的学生有电子词典(基本是用于外语学习)。电脑拥有率为28.5%,其中高年级学生电脑拥有率高于此数字。另外被大家视作奢侈品的cd、psp游戏机以及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数码一族也成为不少学生的追求。通过计算,同时拥有mp3、手机、电脑三件的比例为22.1%。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数码产品的实用性、功能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追逐此类产品,一般月均生活费在1000元以上的同学在时尚的数码消费品上开销占比例较高。

伴随这个问题的是高额的通讯和网络支出,有六成以上同学此项开销超过40元,11.3%的同学更是超过了100元,这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愿意在外在形象(服装、化妆、发型)上支出较多的同学比例较高(32.2%),另外据了解女生在发型上的开支比较高,周末学校附近的理发店发型设计生意可谓是客源充足。

(七)、消费结构不合理、合理消费意识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在消费习惯方面,很多同学都不太合理。男女生偏重也有所不同,部分女生爱逛街购物,伙食费用低于男同学,而且有很多都是见好就买从来不考虑价格;而部分男生则在上网以及恋爱方面投入了大量花费,沉醉在网络与爱情的沼泽中无法自拔,并且男生还在送礼方面特别突出。更为让人痛心的是大多数同学在学习上大花费可属少之又少。在调查中,月消费主要项目在交通、通讯方面占47.7%,主要集中在购物上的占46.4%,而用于学习的消费只占28.5%。70%的同学每学期用于书籍的费用小于150元,也就是说,除了学期初用于购买课本的费用之外,大多数同学基本没有在书籍上的消费。据了解,平常时买报纸、杂志等也多用于娱乐,真正意义上在学业上的开支甚少。

二、成因浅析

(一)、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消费观的负面影响

“遗传、教育、环境是制约人的发展的三大因素,其中,环境是影响人发展的决定因素”。[②]总体而言,大学生的消费观是不完整的,不稳定的,他们自控能力不强,所以难免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今天的大学生

生活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当学生所在家庭可以在经济上满足较高的消费条件时,这些思想就会在他们的消费行为上充分体现。

(二)、高校教育对学生消费观的导向教育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

具体体现为:

其一,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不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真正达到有效性目的,就一刻不能缺少对学生实际行为的了解与掌握。

其二,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指导不够。由于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不够全面和客观,同时由于工科院校课程设置等因素,与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国情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专题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从而也难以达到真正的指导目的。

其三,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高校校风主要体现的正是学生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在校风建设上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三、消费观导向性建议

我们认为要正确引导大学生养成健康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

我们认为今后对于消费观的社科研究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关注,注重研究我们的消费心理与行为,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我们养成健康消费心理,形成正确的消费观。

(二)、培养和加强大学生的财商

智商反映人作为一般生物的生存能力,情商反映人作为社会生物的生存能力,财商则反映人作为经济人在经济社会里的生存能力。财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培养和加强理财能力是现今的大学生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的必备因素。理财不是简单的四则运算,不是简单的收支平衡,它需要长期的理性基奠,是我们共同的课题。

(三)、高校校风建设任重道远

大学生良好消费风气应该成为良好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校风是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生活作风的有机组合。其中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把握“育人为先”的原则,重视大学生为人处世每个环节的教育,重视培养和塑造大学生健康的消费心理。学校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的存在是为将来培养可以为天地立新、可以为民众立命、可以为万事承重的后备人才,校风建设意义深远。

(四)、加强家庭环境教育

家庭环境对大学生的消费观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父母应该积极帮助子女培养理财和计划消费的习惯。

(五)、增强独立意识,倡导理性消费

大学生要对消费有独立的行动和理性的思考,不要人云亦云、盲目追风,但也不能一成不变、冥顽不化。就是说,在自己实际的消费能力和社会的现实状况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合理消费、理性消费。

四、结束语

回首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是路的差距、楼的差距、交通工具等的差距,体现在硬件设施上的表征显著。而今,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上述差距在逐渐的缩小,越来越多的实例让我们感觉到:人的质量的差距是我们和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作为大学生这个最具活力的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无疑会为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社会文明建设提供持久强大的动力。

作为大学生整体素质构成的消费观只是其中的一项指标,但却能在一定层面体现这个群体的社会性格。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生存能力培养,全社会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积极向上、思考向前的大学环境,为即将步入社会的我们插上稳健、硬朗、执着的双翅。

理性消费、求索未来。

最后对在这次调查实践中的受访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全体成员共同的努力表示感谢!

附录一:问卷样卷

大学生消费观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您好,我们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为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能力、消费习惯以及消费趋向,我们组织了本次问卷调查,请您给予支持。我们承诺:所有涉及您的个人资料绝对保密,问卷不记名,我们仅采用统计处理后的综合数据。您的答案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谢谢合作!

1、你的性别是:

a、男 b、女

2、你所在年级: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d、大四 e、研究生或博士生

3、你平均每月的生活费用为:

a、300以下 b、300—500 c、500—1000 d、1000—1500 e、1500以上

4、除伙食费外,你每月消费的主要项目是(最多两项):

a、交通或通讯(电话、上网) b、购物(服装、化妆品、零食等) c、学习(书籍、报刊)

d、交际或情感(聚餐、娱乐、恋爱) e、其它

5、你每学期用于外在形象(服饰、化妆品、发型等)上的消费额是:

a、基本没有 b、200以内 c、200—400 d、400—600 e、600以上

6、你每月上网费(宽带和网吧)、手机费和电话费合计是:

a、40以下 b、40—70 c、70—100 d、100—130 e、130以上

7、你每学期在学习(书籍、报刊)上消费额是:

a、50以下 b、50—150 c、150—250 d、250以上

8、当你拿到下月生活费时,基本有怎样的打算:

a、存起一部分钱剩余的当作下月生活费 b、进行该月的预算,做好消费计划

c、马上去买或想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d、没有什么安排,想用就用

9、你购买商品时考虑最多的是(最多两项):

a、价格便宜,优惠 b、有需要,不在乎价格 c、有需要,价格适中 d、名牌和时尚

e、一旦看上就立刻够买

10、你现在每月有盈余吗:

a、没有 b、有,但不多 c、有很多

11、你对自己的消费有过记录吗:

a、全部记录 b、有,但断断续续 c、想过但没有落实 d、不记录

12、你最常用的消费方式是:

a、逛街砍价 b、超市采购 c、网上购物 d、其它

13、你认为目前每月的生活费能够满足所需吗:

a、绰绰有余 b、刚好合适 c、勉强 d、不够用 e、远远不够用

14、你有过因钱不够而借钱的情况吗:

a、有过但不多 b、经常 c、从来没有

15、你目前拥有下列哪些电子数码产品(多选):

a、mp3/mp4 b、手机 c、电脑 d、电子词典 e、游戏机/psp f、cd机

g、数码相机/摄像机

16、你最理想的消费来源是:

a、父母给予 b、打工、勤工助学 c、奖助学金 d、其它

17、你每月打工或勤工助学收入是:

a、没有 b、100以内 c、100—300 d、300—500 e、500以上

18、就整体情况而言,你如何看待周边同学当前的消费状况:

a、过高 b、比较高 c、比较符合实际 d、比较节俭 e、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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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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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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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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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特别告知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并确认有关事实: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您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并对其含义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理解。

3.您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您因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进行消费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4.请您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及签字。

5.如果您对本合同及相关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以拨打95559向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同。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e贷通”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1.1“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适用于循环额度)或贷款总额(适用于一次性额度)的最高额。

1.2“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1.3“贷款总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累计取得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1.4“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适用于循环额度)或贷款总额(适用于一次性额度)后的金额。

1.5“提款有效期”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1.6“电子银行/渠道”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及与其业务/功能相关的网页、软件,下同)、手机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及与其业务/功能相关的网页、软件,下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柜员机ATM、自动存款机CDM、自动存取款机CRS、自助通,远程智能柜员ITM、自助发卡机、电子银行体验终端,下同)等服务渠道中的一种或多种。

第二条 额度使用规则

2.1本合同项下额度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具体见本合同第18.2条约定。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每次额度使用即为发放一笔贷款。如是循环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额度。如是一次性额度,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额度。

2.2借款人可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非特许商户POS刷卡”、“网上支付”、“电子银行/渠道转账”和“取现”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多次申请使用。申请使用的额度仅限用于发放人民币贷款以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具体见本合同第18.3条约定。

▲▲2.3本合同所述“网上支付”指借款人在贷款人认可的网上商户支付商品/服务购买价款。“特许商户POS刷卡”方式下特许商户的范围、“网上支付”方式下贷款人认可的网上商户范围由贷款人确定并适时调整,以贷款人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布的商户名单为准。

借款人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非特许商户POS刷卡”或“网上支付”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使用贷款资金的,布放该等POS机具的商户不应属于禁贷商户范围。禁贷商户范围由贷款人确定并适时调整。

▲▲2.4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本条及本合同第18.5条约定的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适用于循环额度)或贷款总额(适用于一次性额度)未超过额度;

(2)使用申请及放款日在提款有效期内;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办妥依法应当办理和贷款人合理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

(5)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6)本合同生效后,没有发生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7)贷款投向的交易没有发生负面变化,交易进展正常。

2.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留的文件、凭证、单据及电子银行/渠道系统中的电子信息记录是额度使用情况的证明。

▲▲第三条 利率及利率的调整

3.1利率的确定

3.1.1“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3)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2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每笔贷款的放款利率按如下规则确定:

贷款利率在每笔贷款的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确定,具体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用于确定每笔贷款放款时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当天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1.3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固定天数或月或季或半年或年为一期,按期还款,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19.2条。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期利率。借款人以月为一期的,期利率为月利率;借款人以季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季利率;借款人以半年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半年利率;借款人以年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季利率=年利率/4;半年利率=年利率/2。借款人以固定天数为一期的,期利率=日利率×固定天数,日利率的换算方式具体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

3.1.4计算利息时,以该笔贷款适用的年基准利率为基础,在按照合同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浮动后,按合同约定换算为月利率或日利率,计算结果无法除尽的,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六位小数。通过此种方式算得的利率为实际执行利率。

3.2利率的调整

3.2.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本合同签订后、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1)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

(2)借款人应前往贷款人营业网点与贷款人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另行协商调整,其中,对于已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应不低于当时适用的贷款利率。在双方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前,贷款人有权不发放贷款。在约定期限内,双方未就调整后的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取消额度并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3.2.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该笔贷款的利率在放款日当日低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利率,贷款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贷款利率作为该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执行。

3.2.3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该笔贷款发放后,如按本合同第19.3条约定,该笔贷款利率需调整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时,自本合同第19.3条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按贷款利率调整日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本合同项下贷款适用的基准利率档次被替代的,自本合同第19.3条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贷款人将按调整后适用的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按第十九条约定执行。前述“替代”是指人民银行以合并、拆分利率档次或其他方式对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时适用的基准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3.2.4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该笔贷款发放后,如按本合同第19.3条约定,该笔贷款利率需调整的:

3.2.4.1自本合同第19.3条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以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为基础,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用于确定调整后的利率的基准利率值按以下规则分别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贷款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2)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贷款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2.4.2每次调整时,如调整后的利率低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利率,贷款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贷款利率作为当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3.2.4.3如相应利率因监管要求被取消或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相关利率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在约定期限内未就调整后的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取消额度并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3.3双方可在每一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浮动水平和浮动方向。

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规则

▲▲4.1借款人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或“网上支付”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的,借款人每次使用本合同项下放款账户对应的太平洋借记卡在相关商户进行POS刷卡或在贷款人认可的网上商户支付商品/服务购买价款时,如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额度使用的先决条件和放款前提条件,贷款人按POS刷卡或网上支付金额全额放款。如该等POS刷卡或网上支付金额大于额度余额的,贷款人按额度余额全额放款。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按放款时适用的默认贷款期限执行,自放款日起,计至放款日的对应日止。贷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即在每笔贷款发放至放款账户后,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委托,直接将全部贷款资金连同所扣划的太平洋借记卡备用金账户内款项(如全部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次POS刷卡或网上支付金额的)通过该借记卡账户支付给相应的商户,使相关POS刷卡或网上支付交易实时完成。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就前述贷款用于在相关商户进行POS刷卡或网上支付事宜对贷款人作出不可撤销的支付授权。

▲▲4.2借款人以“非特许商户POS刷卡”、“电子银行/渠道转账”或“取现”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的,应在贷款人公告的电子银行/渠道业务办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送交易指令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借款人在贷款人公告的业务办理时间外发送的交易指令,贷款人不予执行。交易指令是否发送成功及其发送时间以电子银行/渠道系统中的电子信息记录为准。贷款人有权调整前述业务办理时间,并提前在电子银行/渠道发布公告。

▲▲4.3借款人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非特许商户POS刷卡”、“网上支付”、“电子银行/渠道转账”和“取现”中任一种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每笔贷款的期限不应长于本合同约定的单笔贷款最长期限。

截至贷款发放时,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规定自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成功调整过默认贷款期限的,第4.1条和第4.2条所述“放款时适用的默认贷款期限”是指本合同约定的默认贷款期限;截至贷款发放时,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规定自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一次或多次成功调整过默认贷款期限的,第4.1条和第4.2条所述“放款时适用的默认贷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在该笔贷款发放前最近一次按贷款人规定自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成功调整的默认贷款期限。借款人是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成功调整默认贷款期限、借款人成功调整后的默认贷款期限以电子银行/渠道系统中的电子信息记录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及借款人自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调整的默认贷款期限均不长于本合同约定的单笔贷款最长期限。

4.4本合同项下贷款可以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相应额度使用方式下贷款支付的具体方式以前述条款约定为准。

4.5定向支付(借款人以“POS刷卡”或“网上支付”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如按本合同约定“不采用定向支付”的,不适用本款)

借款人以“POS刷卡”或“网上支付”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如按本合同约定采用“定向支付”且贷款金额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非定向支付金额上限”的,支付对象限于本合同约定的“POS定向支付对象”、“网上支付定向支付对象”。如按本合同约定采用“定向支付”但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的“非定向支付金额上限”的,支付对象不限定于本合同约定的“POS定向支付对象”、“网上支付定向支付对象”。

▲▲4.6借款人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非特许商户POS刷卡”、“网上支付”、“电子银行/渠道转账”和“取现”中任一种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具体额度使用方式、贷款金额、放款日、到期日、用途以电子银行/渠道系统中的电子信息记录为准。

4.7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第五条 还款规则

5.1还款法说明

5.2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

(1)贷款发放当月不扣收本息,到首次计划还款日进行扣款。首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贷款本金×期利率×期数+贷款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计划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计划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5.3贷款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已开通相关电子银行/渠道的,应通过适用的电子银行/渠道查询、下载(如相关电子银行/渠道提供下载)《还本付息计划表》。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以其本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贷款人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借款人指定第三方账户作为还款账户的,借款人负责通知并督促第三方出具授权贷款人从第三方账户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书面授权书。如贷款人未收到第三方出具的书面授权书,贷款人无义务从该第三方账户扣划资金还款,贷款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与责任。

▲▲5.5借款人应不迟于计划还款日当天17:00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以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因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等)导致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6借款人归还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5.7借款人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仍使用原账户。

5.8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者,以现金、支票等至贷款人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6.2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提前还款日前至少提前十五个银行工作日通过适用的电子银行/渠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还款期数和期还款额。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3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不修改本合同关于利率的约定,基准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6.4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上一实际还款日至提前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7.1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借款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在中国境内居住已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7.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7.4借款人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8.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 贷款人有权按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的,贷款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4 因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或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放款或支付未成功的,贷款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5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6 贷款人向借款人通知下列事项:

(1)放款金额、放款时利率、放款日、计划还款日、到期日;

(2)根据本合同约定,因基准利率调整予以调整的期还款额;

(3)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8.7本合同约定宽限期的,贷款宽限期自各期计划还款日的次日起算。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该期贷款,贷款人认同借款人为按时还款。宽限期内不计收罚息和复利。若超过宽限期仍未还款,贷款人有权从该期计划还款日起计收罚息和复利。

▲▲8.8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用于补偿提前还款日至贷款到期日的利息。

第九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9.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9.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如有)用于收取对应经营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经营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将资金回笼账户内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9.3本合同项下贷款仅能用于消费,借款人不应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或其他用途,不应将贷款用于股票、期货或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股本权益性投资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用途。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

▲▲9.4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当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费用。

▲▲9.5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收入情况、还款行为和还款资金来源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合理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6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商号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借款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商号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贷款投向的交易发生负面变化或交易进展出现异常情况。

▲▲9.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9.8借款人应以本人名义在贷款人处开立太平洋卡账户/储蓄账户作为放款账户。具体放款账户见本合同第20.1条约定。

9.9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9.10借款人保证,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十条 额度的调整及贷款的提前到期

10.1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或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未获贷款人认可;

(3)借款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

(4)第9.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5)借款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

(6)担保物的权属发生争议、或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7)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本款所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一笔贷款出现逾期或银行卡出现恶意透支;

(8)借款人在履行与其他银行签订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本款所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一笔贷款出现逾期或银行卡出现恶意透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10)借款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可能或已经承担经济责任的,影响贷款人实现债权的;

(11)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或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贷后检查的;

(1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10.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第十一条 违约

11.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贷款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发生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罚息利率,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罚息利率计收逾期或挪用贷款的罚息,但复利不分段计算,以收取复利时适用的罚息利率计算。

11.2罚息及复利计算

(1)逾期贷款的罚息=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日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天数从计划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2)挪用贷款的罚息=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日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天数从挪用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3)复利包括欠息复利和罚息复利两个部分,其中:

欠息复利=应付未付贷款利息×收取复利时适用的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日利率)×逾期天数,逾期天数从计划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罚息复利=罚息复利积数×收取复利时适用的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日利率),罚息复利积数是指按逾期或挪用天数累计计算的逾期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和。

11.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4 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包括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信息披露与保密约定)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扣划约定

12.1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偿顺序按本合同第5.6条约定执行;

(2)借款人同时在本合同和其他合同项下对贷款人负有债务时,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4.1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借款人为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由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剩余的正本文本由贷款人保存。

(2)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14.2合同的变更

(1)第二十一条约定的期还款额因调整基准利率而变更。贷款人将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期数确定新的期还款额,并依本合同通知借款人。

(3)借款人要求且贷款人同意变更还款方式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期还款额。

第十五条 通知

15.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5.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就同一事项,贷款人对借款人发出一份以上通知且通知内容不同的,除非在通知中另有明确说明,以通知发出时间在后的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借款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5.3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6.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另行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6.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第十七条 其他条款

▲▲17.1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前,如遇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发放贷款将违反该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贷款人有权暂停发放贷款,双方应就相关内容另行协商。如双方未能就本合同的修改达成一致,贷款人将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17.2本合同项下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额度内容

18.1额度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

18.2本合同项下额度是 。

18.3借款人可以通过 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且仅限用于发放人民币贷款以用于 。

18.4提款有效期为 个月,提款有效期的起始日、届满日以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通知的日期为准。

18.5额度使用的其他先决条件:

第十九条 利率内容

19.1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放款利率的确定:

(1)基准利率种类: ;

(2)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 。日利率=年利率/ 。

19.2本合同项下采用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的,还款以 为一期,首期自首次放款日起计算。

▲▲19.3 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实际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的,各笔贷款利率:

19.4 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该笔贷款按本合同约定适用的利率 。

19.5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该笔贷款按本合同约定适用的利率 。

▲▲第二十条 贷款发放与支付

20.1放款账户账号为: 。

20.2贷款期限

借款人以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方式申请使用本合同项下额度发放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个月。其中:借款人以“POS刷卡”、“特许商户POS刷卡”、“非特许商户POS刷卡”或“网上支付”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每笔贷款的期限均为: 个月(“默认贷款期限”)。

20.3放款前提条件:

20.4额度使用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20.5借款人以“POS刷卡”或“网上支付”的方式申请使用额度发放贷款的,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用“定向支付”:

第二十一条 还款

21.1借款人选择的还款法为:

21.2 计划还款日:

21.3 首期还本付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

21.4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 天的宽限期。

21.5 提前还款补偿金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

21.6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时,提前还款本金金额不得少于 / 。

21.7还款账户为:

第二十二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 贷款人(单位印章):

(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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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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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健康·维权”是XX年主题。**市消费者委员会在省消委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维权队伍素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3.15纪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委系统基层网络组织,强化投诉调解有效手段,宣传贯彻《消法》成绩显著。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12件,已解决504 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信来访625 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手机投诉仍然居于首位,短信息诈骗,消费环境安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这类纠纷处理的成功率比较低,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20号文件和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印《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全市消委系统与各级工商干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推介放心的名牌商品,受理烦心的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赠给《3.15为您服务》手册,突出了今年“3.15”服务为民的特色。全市消委共有37名副县级党、政领导参与“3.15”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0个,发送宣传资料64800余万份(册),受理各类投诉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 “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XX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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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标准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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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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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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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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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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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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