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23年国考报名时间及条件(最新20篇)

浏览

2737

范文

672

篇1: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经理:

您好!

对于我今天中午外出洗发而未及时到岗的情况,我做出检讨并致以诚挚的歉意。虽说一个美丽的发型对女孩子是很重要的,但我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占用了上班时间,辜负了同事们的期望,也辜负了经理您的信任。

我会吸取这一次的教训,以后一定严格律己,不迟到早退(无论早晚),不无故旷工,上班就做上班的事,积极完成经理交代的任务,协同帮助其他的同事,为了把xx部门建设成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优秀集体而努力!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我的这封检讨信能对其他同事起到鞭策的作用,让我们一起努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59 字

+ 加入清单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学校,全文共 1028 字

+ 加入清单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 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30号)通知要求,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学、学校认真对照督导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自查的督学共9人(其中专职督学4人,兼职督学5人)。

按照(闽政教督〔〕30号)通知要求,本次自查范围涵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0所(其中村完小17所、教学点137个、乡镇小学18所、初中校18所)。督导的重点内容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主要包括下列13项内容:1.是否存在d级危房;2.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3.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4.是否有安全的饮用水;5.食堂是否满足师生就餐要求;6.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7.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8.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9.寄宿制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营养餐;10.边远山区教师是否享受山区教师津贴;11.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12.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13.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针对13项督查内容,组织督学及全县19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建立了自查台账。从自查情况看,13项内容除上下学有突出安全隐患点这一项必须整改外(全县共有13所学校,初中校7所,小学包括教学点6所,存在安全隐患点共18个,初中校11个,小学包括教学点7个),其它12项全部符合相关要求。

二、存在问题

18个安全隐患点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学校门口路段和公路交会处未设置减速带或无标志牌(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中小、xx小学);二是上下学期间家长自己联系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学生乘坐超载车辆(中小、中小、xx中学、xx中学);三是学校门口路段窄,放学时学生拥堵(中小、xx中学、xx中学、中小,xx中学门口路段还存在弯急、坡陡,忠信中学上下学时经常有社会青年在学校附近欺负学生)。

三、整改措施

一是恳请县政府协调公路、公安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必要路段设置减速带和标志牌,请属地派出所支持,安排警力在学生放学时和值日师生一道维护交通秩序。二是健全完善各种制度,明确职责,恪尽职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四是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家校协作,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避免学生发生交通意外。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

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从4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2:30上课上班,18:00下班;校车下午发车时间调整为18:20。其他作息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书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87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__班的___。在我大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进入大二以来,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成长成熟了许多,非常感谢老师的教导!我一直以积极乐观坚毅自立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生活,一直以一个严纪律己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学习上:在校期间勤奋刻苦,表现积极。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课后认真复习;及时向老师请教疑难问题。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更注重培养自己的基本技能。大一暑假曾到__实习两个月,熟悉到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进入大二以后,在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更侧重于实践操作。曾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并被评为“三好学生”。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通过刻苦努力的学习,顺利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二级,大学英语四级等。踊跃参加学校社团活动,不断丰富自我,曾获得__征文比赛二等奖大学生长跑越野比赛激励奖等。

家庭情况:我生长在农村,家里经济状况不好。爸爸体弱多病,‘妈妈’不得已在外打工。自幼知道身为农民的难处,每个农民家庭都不简单。通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我考上了大学,能够真正脱离农村。全家快乐不已,但这无疑为这个单薄的家庭雪上加霜!父母拿出多年辛劳赞下的积蓄,东拼西借才凑够我的学费,为此我初中没毕业的弟弟也辍学了!拿着这“沉甸甸”的学费我百感交集,愧疚之心远远大于喜悦之情!我告诉自己到学校一定要好好学习,绝不辜负家人对我的期望!大二要开学了,我决定不再给这个捉襟见肘的家庭增加负担就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

我知道农民培养出一位大学生的艰辛,一开始我就下定决心发奋图强不负众望!在校期间我始终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努力,我简单节约,用剩余的生活费报考了课外学习项目,并获得了多个全国级证书,而且也报了自学考试,不断充实自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各方面的学习都不错,父母感到十分欣慰,再苦再累他们觉得供养得值!我惟独不断的学习取得好成绩才是对父母的回报!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故特写此申请书。不能亲自送上,深表歉意。最后真诚的感谢您的垂阅,祝老师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05 字

+ 加入清单

“它,用手摸不到,用眼看不到,用耳听不到,它,是什么?”“它,是时光!”

时光流逝,是没人能控制的,拦不住,也抓不住……时光流逝,是我最大的无奈,只能让它就这么在无声无息中——流逝。打字的时候,时光在指间流逝;洗手的时候,时光在水盆里流逝;吃饭时,它在碗里流逝。它在,它_直都在!只是,它也一直在流逝……为什么?为什么它不能歇歇它的双脚,让我们看看它,摸摸它,哪怕是听听它,我也不会如此无奈……就在无奈的时候,它又在凝然的双眼前流过……

日月如梭,太阳下山,月亮上崖,这样的戏剧一天一天,一遍一遍,重复着上演,可是,当我细细地看一遍时,它就像梭子,来去如飞,快的让人不敢眨眼!因为只要一眨眼,就看不到精彩了…

当我们回到我们的日子里,时光流逝,还是让我的无奈无法脱身:我就要和我的小学说再见了,六年的时光,如此飞快,感觉就像一部生活剧,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这让我无法忘怀!和闺蜜说悄悄话的时候,和同桌吵架的时候,被老师罚站的时候,被同学嘲笑的时候……这一张张夹在时间相册里照片,翻来翻去,都不回腻,永远都带着新鲜感。

没办法,去的总要去,来的总要来,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住,我们无法控制时光,不论是无奈,还是感叹,都没办法,就是神仙,也不能让时间停留,而我们只能好好的珍惜它,珍惜每分每秒,珍惜现在的所有,只有珍惜,才能感动时间老人,让他把我们的过去永远永远的珍藏起来,放在我们的脑海里;让它变成暖流,流进我们的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23 字

+ 加入清单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

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附条件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4 字

+ 加入清单

条件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买受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_____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_________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_____、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_____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迳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_____,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附表(略)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5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共35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8 字

+ 加入清单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共22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就像是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如果你不珍惜它,他也不会眷顾你,并从你身边悄悄地逃走,等你想起它已走远,你怎样追也不会追到。

记得有一次放寒假,作业不算太多,我就想先玩几天再写也不迟,几天后我便开始写了,但妈妈说要回老家我有想,反正还早着,不如回家玩几天再写。我便这样今日复明日这样,一直拖了下去。到回老家的时间了,我把作业带着回到了老家,可谁知一回到老家我就把这事忘了,只顾着玩。还是妈妈提醒我,我才写了一点。不知不觉到了新年,大家都说这几天先不写了,过了初六再写也不迟。

终于,我离开了老家,回来一算,离开学只有一两个星期了,我便每天不停地写作业,一点也没敢放松,那几天可是把我累坏了,一天除了作业还是作业,直到开学前一天,我才把作业火急火燎的写完了。妈妈便教育我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容易被人忽视的,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你一定要珍惜时间!

从那以后,我非常的珍惜时间,学习成绩也高了上去,别人问我为什么学习突飞猛进,我便回答说我只是把别人玩游戏的时间放在了学习上。

是啊,古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从那件事中我明白了时间是多么的重要,儿时的时间转瞬即逝,就像有一位名人说的一样:“一个人只拥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昨天已经过去,用不着再去留意,明天还没到来也用不着刻意的策划,只有创造今天,珍惜今天,利用今天,播种今天,你才会拥有整个生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5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一阵秋风一阵凉,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为了让宝宝在最佳学习状态下上课,思明早教将从10月13日(下周一)开始采用冬令时上课时间,具体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原9: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9:30开课。

二、周一至周五原10: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10:30开课。

注:周六、周日的课程时间不变。

请家长们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带宝宝过来上课。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前台咨询电话,我们的指导老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天冷了,请自备防滑小薄袜,别让宝贝的小脚丫遭受寒气的入侵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32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也是最容易被浪费的资源。作为一名中层管理者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整天被一些琐碎的事情缠身,一天下来却是该做的没做。究其原因,应是没有能对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成为一名高效的管理者,就应是对时间有科学有效的管理。高效管理者的时间管理并非是对时间这一资源进行管理,而是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通过提高管理者的时间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了解到时间管理的意义、重要性和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

1、掌握工作的关键。高效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尽管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不尽相同,但管理活动却是一致的,可简单归结为三个掌握,即掌握关键工作,掌握关键人物,掌握关键活动。高效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重点不在于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而在于制约性因素。制约性因素往往体现在关键工作,关键人物和关键活动上,抓住了这三个关键,高效管理者也就解决了制约性因素。所谓“大智有所不虑,大巧有所不为”之所以成为大智大巧者,在于能够扬其长而避其短。高效管理者无论职位、社会地位、学术水平高低,都是普通劳动者,不可能是全能的,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因此,只要掌握了关键也就抓住了时间管理的要诀。具体地说,出现重要而且紧急的事情时,高效管理者应首先进行处理,但要避免成为工作常规,应保证高效管理者的大部分时间花在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上。高效管理者专注于处理重要的事情说明抓住了影响整个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工作全局,主要精力放在不紧急的事情上则意味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简化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越简化,越不容易出问题,执行部门及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越加细致,执行效果越好。同时,简化程序有利于解决高效中出现的“文山会海”现象,不该发的文不发,不该开的会不开,提高行文和会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就开会而言,会前必须明确会议的目的,是分享信息、辩论还是决策,决策性的会议材料应该在会前几天分发参会者,让参会者能尽早熟悉会议内容并有足够的考虑时间,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速度,避免会议流于形式,避免将会议时间浪费在泛泛而谈上却做不出任何科学决策。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该做好每天、每周、每月以及每年的工作计划,列出每一时间单位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排出优先次序,突出重点并确认完成时间,并适当安排“不被干扰”的时间。高效管理者常常需要整块的时间去思考一些重要决策或完成重要的任务,在进行这些任务的过程中,不能被外界打断,否则重新进入深度思考与完全工作状态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高效管理者集中时间不受干扰地处理一些重大事项而把其他事情都推到一边,可能会给本部门甚至整个企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但如果能有足够必要的时间,不受任何人任何事干扰地思考或者从事对整个部门甚至整个高效至关重要的工作,那么这些可能的麻烦将是微不足道的。

4、合理授权。任何一位高效管理者都不可能独自完成本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所有工作,也不可能独自对所有的事情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将一些事情指派或授权给别人,让其他人对工作进行分担,是提高时间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列出工作中所有可以授权的事项,并授权于适当的人来决策和执行,会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高效管理者的授权必须充分,同时必须重视监督和检验,保证被授权者的行为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授权过程中,管理者应避免出现把别人当成自己提高效率多做事的资源或者障碍、干扰者的倾向,否则可能会出现控制他人的欲望,倾向于让被授权人按照要求做事,或者让“他们”不要妨碍“我们”做事。从而使授权行为适得其反。在授权中必须要克服“办事拖延”的鄙习,推行“限时办事制”。办事拖延是浪费时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往往都会超出预期。因此,严格规定每一件事情的完成期限,并要求被授权者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处理结果,授权效果会更为有效。

我想我必须把时间管理运用到人生中,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让我工作更有绩效,使学习时间更充裕,把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付款条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 字

+ 加入清单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

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年__月。

分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第一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额__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

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账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

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

丁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服 务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托方__份,服务方__份,中介方__份,鉴证单位__份,公证单位__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学习入党的基本条件2024年2月思想汇报_2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0 字

+ 加入清单

学习入党基本条件--2016年2月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1月30日晚上,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李幼珠教授给我们上了本期入党培训的第四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入党的起码条件、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及如何端正入党动机。李书记结合大量的事例非常详细的讲解了入党的基本条件,使我们深有感触和体会。

入党的基本条件是入党最核心最重要的条件。首先,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党员觉悟的先锋战士。学习党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理论觉悟,就是要相信党,坚信党必胜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们有理由相信科学性和必然性。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地向共产主义迈进—政治觉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一个有一个胜利,创造了中国发展乃至世界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奇迹。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强大的力量。同时,党员还表现为一种思想觉悟。其次,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孔繁森、焦裕禄、钱学森以及许多像他们一样优秀的共产党员给我们树立了无私奉献的榜样。也正是因为他们,使这个社会变得更繁荣更和谐。最后,共产党员始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就是要与老动人民同甘苦,共奋斗,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如何端正我们的入党动机呢?我们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端正的入党动机,所以首先我们应反思自己,努力纠正这些错误的观念,同时坚定信念,提高思想修养,向周围的党员学习,积极实践从行动上体现。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所以我们要抓住这次培训的机会,不断的提高自己,争取以实际行动早日入党。

汇报人:第一范文

xx年2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珍惜时间红领巾广播站广播稿_广播稿_网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适用行业岗位:广播站,全文共 2883 字

+ 加入清单

珍惜时间红领巾广播站广播稿

男: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小喇叭广播又如约和大家见面了!我是六二中队的。

女:我是六二中队的。

女: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飞的时候,然而时间溜走了就像流水一样永不复返。

男:是啊,我们这期红领巾广播站的播音主题就是《珍惜时间》。

一个人珍惜时间,就是爱护他自己的生命。自古以来,大凡取得成就的人,他们没有一位是不珍惜时间的。下面就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故事。

爱迪生一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学问是靠母亲的教导和自修得来的。他的成功,应该归功于母亲自小对他的谅解与耐心的教导,才使原来被人认为是低能儿的爱迪生,长大后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大王”。

爱迪生从小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去试验一下,直到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为止。长大以后,他就根据自己这方面的兴趣,一心一意做研究和发明的工作。他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个实验室,一生共发明了电灯、电报机、留声机、电影机、磁力析矿机、压碎机等等总计两千余种东西。爱迪生的强烈研究精神,使他对改进人类的生活方式,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浪费,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浪费时间了。” 爱迪生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

一天,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他递给助手一个没上灯口的空玻璃灯泡,说:“你量量灯泡的容量。”他又低头工作了。

过了好半天,他问:“容量多少? ”他没听见回答,转头看见助手拿着软尺在测量灯泡的周长、斜度,并拿了测得的数字伏在桌上计算。他说:“时间,时间,怎么费那么多的时间呢?”爱迪生走过来,拿起那个空灯泡,向里面斟满了水,交给助手,说:“里面的水倒在量杯里,马上告诉我它的容量。”助手立刻读出了数字。

爱迪生说:“这是多么容易的测量方法啊,它又准确,又节省时间,你怎么想不到呢?还去算,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吗?” 助手的脸红了。爱迪生喃喃地说:“人生太短暂了,太短暂了,要节省时间,多做事情啊!”

女: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会因任何人的苦苦哀求而有所眷顾。人或许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我们至少可以作到利用时间,珍惜时间,下面我们再听听其余名人是怎样珍惜时间的。

名人为什么会成功?因为他们懂得更时间赛跑。

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有句格言,“我哪里是什么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因为懂得利用时间他为我们留下了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鲁迅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就是这么珍惜时间,才使鲁迅在他有限的生命中写出那么多好文章。

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光是演算的草稿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证明了这道难题,摘下了数学皇冠上的明珠。

雨果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有一回,他为了创作一部新作品,便紧张地投入工作中。可是,不断有人来邀他赴宴,出于礼节,他不得不去,为此浪费了好多时间。最后,他想出一个绝妙办法,把自己的头发剪去一半,这样,他就不好出去会客,留在家中专心致志地埋头创作。正是因为他如此珍惜时间,雨果才能不断地奉献巨著给人们。

居里夫人害怕客人来后坐下来会谈天说地耽误了时间,连多余的椅子都不肯多摆。

这些事例都生动地说明了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珍惜时间。

男:古人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诗句都是告诫我们:人生有限,必须惜时如金,切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而要趁青春有为之时多学一点。

女:高尔基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昨天和今天没什么大区别,今天和明天也没有不一样,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循环往复,但是我们个子长高了,慢慢又变矮了,头发由黑变白,这时才刚想起,该学的没有学,该会的没有会,该做的没有做,但是过去的时间却再也找不回来了,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女: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将来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否则就难免要“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下面是两则童话故事,相信大家听了一定会有更深刻的启示。

一年春天的某个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喜鹊就来到了猫头鹰先生的家门口,欢快地叫着“猫头鹰先生,快起来,借着早晨明媚的阳光,练习我们的捕食本领,不要再睡懒觉了。”猫头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身体一动不动地蜷屈在窝里,懒懒地说了声:“是谁呀?这么早就上这来瞎叫,我还没有睡醒呢,啥时练不行,我还得再睡一会。”喜鹊听了这话只好独自锻炼去了。到中午,喜鹊又来了,一看猫头鹰虽然醒了,但还是在床上躺着,喜鹊刚要说话,猫头鹰抢着说:“天还长着呢,练什么呀,趁早还是休息的好。”喜鹊说:“已经不早了,都到中午了,你该锻炼浦食了。”可是猫头鹰还是不动。太阳落山之前,喜鹊飞到猫头鹰家,看见猫头鹰刚刚起床洗脸。就对他说:“天要黑了,我要休息了,你怎么才洗脸啊。”猫头鹰说:“我就这习惯,晚上饿了我才开始捕食。”喜鹊说:“这么晚了你还能捕到什么食。”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猫头鹰拍打着翅膀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累得筋疲力尽,什么食物也没捕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也哇哇地乱叫,声音非常难听。这是个小小的寓言故事,如果猫头鹰真的夜间去捕食,就要饿得从树上摔下来了。可是这则寓言却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要珍惜时间.

男:还有一个寒号鸟的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过,那只寒号鸟微弱的在大严冬中叫着:“哆罗罗,哆罗罗,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是呀,严冬即将来临,寒号鸟冻坏了,于是它说:“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可天亮了,看看暖暖的阳光,还是先享受吧,明天再开始垒窝吧,到了晚上 “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寒号鸟又开始叫了,但是第二天它看到太阳公公在微笑,又不动了......日子一天天的流逝了,寒号鸟始终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仍旧扑打着翅膀在寒风中念叨着“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很快冬天来了,寒号鸟已被冻得奄奄一息了,但嘴里还在微弱地喊着“寒……风……冻……死我,明天就……”。是呀,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女: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八万六千四百秒,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了,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

男:同学们,让我们不要在幻想明天或感叹昨天了,我们最应该珍惜的应该是“今天”,正如文嘉先生所说:“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若言姑待明日至,明朝又有明朝事,为君聊赋今日诗,努力请从今日始”。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应该脚踏实地的学习,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让我们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433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怀着悲痛而沉重的心情来到烈士陵园,缅怀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安宁而英勇牺牲的战士,瞻仰他们的丰功伟绩。烈士陵园是那么庄严、肃穆,让人不由得肃然起敬。我们先排好了整齐的队伍,然后按要求站好队,认真地聆听书记的致词。我抬头瞻仰墓碑,墓碑上写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我想,如果世界上有永垂不朽,那么我相信那是一种精神——不悔。我们的先烈们就有这样的不悔,不悔为革命的付出。所以,他们理应受到敬仰!接着是在墓前默哀,我们衷心地感谢革命先烈为我们创造出的美好生活,也明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做一个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热爱祖国、情趣高尚的好少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我们是

幸福的一代。而我们的幸福是他们赐予的。我们该用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随后,我们绕过墓碑,到了烈士墓前,庄重地用双手把花圈献给了烈士们。“桃花红雨英雄血,碧海丹霞志士心。今日神州看奋起,陵园千古慰忠魂!”在中国这方热土上,有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的解放、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幸福,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篇篇悲壮激越的历史篇章。是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中国繁荣的今天,是他们的鲜血染红了遍地的桃花。我们怎能忘记这一段段可歌可泣的悲壮史诗?我们怎能忘记那一张张曾经鲜活的面容?让我们静静的追思,深深地缅怀,把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寄托在这鲜花中,让它陪伴在先烈的左右。接着,我们参观了烈士陵园。还认真的捡拾了烈士陵园周围的垃圾。

我想这是我们唯一能为先烈们做的一点事了,让他们能有个更好的环境,静静的安息。“红花无情笑东风,青山有幸埋忠骨。”革命先烈们,你们为人民的利益而死,你们的死重于泰山,你们与青山同在,你们与大地永存。你们永远是我们心中的一块丰碑。

又一个清明节,又一个缅怀先烈的日子。我们来到了墓前,祭奠长眠在这里的先烈的英灵。 站在烈士墓前,我们心潮起伏,思绪万千。革命先烈们有的为了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的为了彻底埋葬旧世界,建立社

会主义新中国而前赴后继,英勇作战,抛头颅、洒热血;也有的在和平建设时期,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献出青春和热血。 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是你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长城,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着拼搏。你们倒下了,但成千上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了,他们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继承你们未完成的事业;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抛去了家庭和个人的一切,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满腔的热血洒遍祖国大地。 面对你们,我们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你们的辉煌业绩,将深深地刻在史记上!你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些无数的革命先烈,有了你们的崇高,有了你们的无私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 战争的年代照就了烈士们的勇敢与坚强,和平美好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学知识、长才能、为祖国奉献的机会。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有榜样!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我们要发奋学习,为她增光,为她添彩! 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

为家乡的建设、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共创美好明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