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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间和生命【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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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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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两千多年前的孔子站在波涛滚滚的黄河岸边,望着眼前奔流不止的滔滔江水,不禁发出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的这句话至今仍然启迪着我们,让我们知道了时间的珍贵性。

现在,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珍惜时间,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如此宝贵,只有把握好时间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知识。

鲁迅曾经说过:“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是啊!在你浪费时间的同时,你的生命就在不停的消耗。我们虽然不能组织生命的消逝,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利用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从古至今,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肯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鲁迅还说过:“节省时间,也就是是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就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美国“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为世界做出写出的贡献。这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时间观念,他懂的如何更好的利用时间,珍惜时间。

爱迪生从小就孜孜不倦地学习,在他79岁的时候,他对一位客人说:“我已经135岁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爱迪生每天都要工作18个消逝以上,这难道不是他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们应该和爱迪生一样,珍惜时间。

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流走。朱自清先生说过:“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时间去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每一秒都在飞速流走,走在青草上,飞在空气中······时间一去不复返,看着真有一些心痛。想起吃饭的时候,时间从我的饭碗中流走;洗脸的时候,时间从流水中飞去;休息睡觉的时候,他便大步大步的从你身上跨过,从你脚边飞去。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眼前,正是万物复苏、风和日力的春天,同学们,让我们把握好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让我们好好珍惜时间,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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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命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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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习了关于生命教育,让我深切感受到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和不同,感悟了教育的智慧之魅,领略了教育的真情之美。

1、进行生命教育,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生命教育强调用生命去温暖生命,用生命去呵护生命,用生命去撞击生命,用生命去滋润生命,用生命去灿烂生命。

作为学校教育,我们每天所面对的是一群群鲜活的生命体,是一个个对世界充满新奇感的心灵世界。我们有责任,也有理由把人性最善良、最美好、最纯真的东西植入孩子的心田,让孩子在渐渐成长的过程中凝聚“人情味”,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培植他们的生命情怀。生命教育的宗旨就在于:捍卫生命的尊严,激发生命的潜能,提升生命的品质,实现生命的价值。“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成全生命,敬畏生命”构成生命教育的目标。

那么,如何在我们的教育中进行生命教育,让学生在课堂中、在校园中激昂起生命的欢歌呢?

首先,我想应让我们的孩子能够主动地、快乐地生活。让他们在我们教育中,受到尊重,得到关怀。所有的学生,教师都要一视同仁,永不言弃。让他们平等地、自由地生活、学习,没有强制、没有苛严,也没有功利,更没有压抑。崇尚兴趣,热衷读书,关注生活。

其次,应该让学生理智地生活。儿童激情有余,而理智不足,容易冲动,我想通过我们教育,要让孩子能够正确面对生活,面对挫折,学会合理的期待,学会有责任感的生活。

再次,要让学生有创意地生活。我们要为孩子们创设不同的情境,不同的体验场所,让孩子们不断地去改变、去尝试、去思考。要让他们有一种不满足于现状的感想,总是试图去改变单调重复的生活,在寻求改变中体味生活的乐趣,从而提升自身的生命质量。

教育的主阵地是课堂,我们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就要让我们的课堂播撒幸福的阳光,释放生命的灿烂,洋溢着生命的温暖。洋溢着生命温暖的课堂,是让快乐主宰的课堂,是开放的课堂,是充满理智挑战的课堂,是飘扬着“人”的旗帜的课堂。生命教育尽管不能解决教育的所有问题,但它能大踏步的提升教育的品质,它带给人们的是阳光般的心态,让整个教育世界充满温情和仁爱,充满信任和希望,生命教育是一门新课程也是一个新课题,我们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通过生命教育,让学校变得更有吸引力,让教师变得更富魅力,让学生变得更具活力,让幸福从此溢满心房。

2、用思想提升教育品质,成为有思想的教师。

思想是一个人的生命,教育需要思想,需要有思想的学者,需要有思想的校长,更需要成千上万有思想的教师。我们要用高尚、丰富、独到、深刻的思想与学生相互碰撞,提升教育的品质。

有思想的教师,才能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会对学生的心灵丰满和精神充实有一种自觉而又自然的引领。许多的教师对教学的一些实际操作方法很感兴趣,比如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怎样对学生进行课堂评价,怎样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等等,而这些操作方法的背后一定有一套关于“良好教育”和“有效教学”的思想。

让我们努力成为一名有思想的好教师,运用教师的智慧去启发和引导孩子,让他们永远充满希望和自信。让教育充满思想,让思想充满智慧,让生活充满人性的光辉,让我们的心灵荡漾在博大、深邃、光明、温暖的思想之中,让我们的思想照亮前行的路。

3、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幸福人生相互促进。

一个生活幸福的教师会更有可能重视专业成长,也会有更充沛的精力和更积极的心态去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同样,一个专业素养较高的教师工作起来才会游刃有余,左右逢源,出色的工作更容易获得领导的赏识、同行的尊重、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信任,自己就会感到满足与幸福。

让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用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营造自己的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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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代表生命安全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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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节约要从小处着手,从一粒米、一滴水做起,然而,节约终究并不只是小事,现在的社会有时候变得很陌生,节约反而成了小气被人笑话,节俭被当成贫穷的表现。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改变那种所谓的虚荣消费心理和浪费观念,需要重新认识老祖宗留下的千年传统和良好美德。

俭朴,勤奋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俭、勤这两个字看似寻常,却不能等闲视之。它是我们作为一名电力工作者不可缺少的美德,是成才的一种激素。因为只有具备这种美德,才能忘怀得失,不慕荣利;只有具备这种美德的人,才能胸怀大志,处困境而不沮丧,受窘厄而泰然如常;只有具备这种美德,才能摒弃奢欲,以事业为重,有所成就,有所作为。

由此我想到了一向以“小气”闻名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他们的“小气”着实令人对日本人感到惊讶,对日本企业感到震憾。为了节?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崽锕?镜脑惫そ?樗?硗袄锓湃?樽越谠汲逅笔记用纸正面书写完后,裁成四段订成小册子,反面再作便条纸使用;一只手套破了,只换一只,另一只破了再换;员工上班时,如要离开工作岗位三步以上,一律自觉的跑步;有时候真觉得不可思议,偌大的一个世界知名企业,还这么小气,还在乎这么一点点浪费吗?但是,对于丰田来说,“聚沙可成塔,积水可成渊”,正是由于丰田汽车公司员工的这种“小气”,才成就了丰田公司今天的辉煌。

当国家电网公司的“三节约”活动理念迅速渗透到公司系统各个角落时,当厉行节约将成为我们的一种境界、一种习惯、和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时,我们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个曾经“大手大脚惯了”的显些浮华浮躁的社会正在踏实务实起来。如果说,这境界、这习惯、这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培养,是从“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寸导线”的多个节衣缩食的“一”开始的,那么,它体现的却是我们电力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对严竣的资源和能源形势的危机感,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们的节约意识却反差很大。回想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否注意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往往是我们在不经意中就造成了诸多浪费。许多纸张只写了几个字就扔进废纸篓;白天亮着的电灯;卫生间水龙头哗哗流水其实稍加注意,我们可以做得更好,但往往我们却忽视了这些细节。我想,在家里我们肯定能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朋友间联系,若没有重要的事情,我们肯定会选择发短信而不是打电话,为什么在单位里却忽略了这些细节?关健是我们没有将自身真正溶入到企业中,没有将节约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并形成一种观念。

大到压缩各种经费的开支,小到一粒粮食,都要树立勤俭节约光荣,奢侈浪费可耻的观念,让节约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时尚。一位水资源专家曾说人类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你的眼泪。我们的节约不仅仅只是领导一个人的事情,更是每位员工共同的责任,每一滴水、每一度电、都关系到我们每一名员工的切身利益。假如没有“小气”精神和节约意识,做什么事都铺张浪费,不珍惜资源,不珍惜时间,让浪费的思想侵蚀我们的头脑,并任其蔓延,我们取得再大的成绩也将毁于一旦。

“三节约”是国网公司倡导的一种勤俭精神,也是对广大干部员工的基本要求。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们应该大力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节约制度,努力培养自己的节约意识,通过开展学习“三节约”活动理念,我们应该拨起算盘珠子,小至“一分钱、一张纸、一寸导线”,大至一台实验仪器、一座试验室的建设维护,精打细算地过日子、科学节约地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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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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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 、诗句 、词语听得多了,可是还是不会珍惜时间,直到那一次我才知道时间过得多么快,才觉得时间不够用,才懂得珍惜时间。

那时我还在小学,放国庆节假七天,作业留得不是很多。放假对于我来说就是解放,可以开开心心的玩了。第一天和同学出去玩,心想:反正还有明天,那点作业不是问题,就这样直到假期的最后一天的下午,我有些着急,但是依然没有写。回来才知道作业这么多,开始后悔出去玩,不写作业。已经没有退路了,熬夜吧!

那时我才发现时间的速度,他似乎在狂奔,不停歇一分一秒,无奈。我开始害怕,害怕明天因为没写完作业被老师当众批评,那样真的很丢脸,而且还要受到批评。我不再想下去,开始拼命的写作业,一科一科的都写完了,已经深夜十二点了。

眼睛不知不觉的合上了。

早上,我被妈妈叫起来问话。”作业写完了吗?“我说:”写完了。“妈妈眼严厉的说:”前几天写完了,昨晚不就可以好好睡觉了吗!"我“嗯”了一声。心想:我以后绝不会再这样了。原来时间是如此的快,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时间。

有时候想起这件事还会后悔,但经过这件事后。让我懂得了珍惜时间,也让我真正的理解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人的一生,不知有多少个明天,不知有多少个下一分一秒,不知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挥霍,但当你知道你没有时间可以挥霍的时候已经晚了。或许,下一秒你就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珍惜时间吧,让你的生命在无形中多一分多一秒。

时间就像离弦的箭,一去不复返,如果你挥霍时间,那时间会快的让你看不到它的影子。如果珍惜时间,他会变得很慢,让你完成你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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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2024学年人教版四年级生命与健康教学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四年级,教研,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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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情分析

全班共有学生40多人,从上学期开始,才开设生命健康常识课,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这都算是一个崭新的事物,学生对本课程有较大兴趣,且教材内容都是和生活、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密切相关的知识,对学生各方面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教材简析

本册教材分主题编排。全册共分10个主题。分别是呵护呼吸系统健康;预防寄生虫病;你的文具玩具安全吗;远离危险地带;洪水来了;地震逃生记;我读书,我快乐;责任伴我成长;我爱俭朴生活;美丽的生命历程。以传授健康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为主,让学生懂得尊重生命,珍视健康,懂得远离危险,防范伤害。

三、教学重点难点分析

(一)通过本学期的健康教育让学生在不断认识自我的基础上了解生命的起源,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常识;

(二)培养学生健康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帮助学生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

四、教学措施

1、 教学中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因材施教,如录像、投影、挂图、模型表演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巩固教学效果,促进能力的培养。

2、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健康知识、卫生常识的宣传,为学生创造一个优美健康的生活环境。利用各种检查、竞赛促使学生行为习惯的形成。

3、 联系实际结合课本内容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同学们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4、利用家长学校、个别谈心、父母问卷、家访等形式,了解学生在家中的生活学习情况,家庭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的健康行为。

五、教学进度

呵护呼吸系统健康 2课时

预防寄生虫病 2课时

你的文具玩具安全吗 1课时

远离危险地带 2课时

洪水来了 1课时

地震逃生记 1课时

我读书,我快乐 2课时

责任伴我成长 2课时

我爱俭朴生活 1课时

美丽的生命历程 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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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生关于生命的意义讲话稿_生命的意义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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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生活如一杯白开水,放点盐它是咸的,放点糖它是甜的。生活的质量要靠自我去调剂。

生命总是美丽的,不是苦恼太多,而是我们的心胸还不够开阔;不是欢乐太少,而是我们还不懂得如何对待生活。忧伤时,就写一首诗;欢乐时,就唱一首歌。无论天上掉下来的是什么,生命总是美丽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必然遇到许多坎坷,但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简便地应对生活。朋友,试着在你人生摇摆不定的天平上再加上一个砝码,它可能会使你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你的生命之花更加摇曳多姿。

遇到困难,临危不惧;应对挫折,勇往直前;这,便是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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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班会教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适用行业岗位:班会,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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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学习安全知识,掌握一些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二、教学重点: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本领

三、教学难点: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本领

四、班会准备:

1、确定主持人,诗歌朗诵排练。

2、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3、黑板上用彩色粉笔书写“珍惜生命 安全第一”八个美术字。

4、制作精美的课件。

五、班会过程:

(一)导语引入

(甲):同学们,“安全”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安全话题也是我们经常议论的一个话题,因为安全是我们生命的保证,和我们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各方面都还不成熟的学生来讲,如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显得更为艰巨。

(乙):今天,就让我们在“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班会中一起来学习和探讨安全这个话题,一起来重视安全, 珍爱生命。

(二)生活中我们该怎么做

主持人甲:在纷纭复杂的生活环境中,中学生常常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而成为意外事故的受害者。我们要面对现实,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下面请说说自己应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规则,力争做到:(各组代表发言)

①放学路上守路队纪律,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每一路队推选一名文明劝导员。

②没满12岁,不在路上骑自行车。

③不乘坐农用机动车辆、无证无照及超载车辆。

④乘车时不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

⑤不乱扔石头。

⑥不要在教室走廊、楼道口相互拥挤、推撞。

(三)诗歌朗诵《安全》

(四)看录像,看后进行“安全问题我解决”环节。

主持人甲:生活中遇到的很多困难都需要我们积极动脑才能解决,下面就考考大家,请同学们举手回答:

1.请你说说怎样从地震中逃生?

2.请说说你对“病从口入可预防”这句话的理解?

3.当你的小伙伴遇到坏人的袭击时,你该怎么做?

4.集体出外活动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5.夏天游泳该注意哪些问题?

6.你能说说在学校中哪些危险游戏绝对不可做?

7.要是两个同学突然相撞,一个同学被撞得鼻孔流血,该怎么办?

(同学们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五)课件出示,全班朗诵。

同学们,听我谈,安全事故要防范。

在家里,电器多,电视电锅莫乱摸。

生冷食,莫乱吃,食物中毒很难治。

上学校,走路边,切莫逗留路中穿。

过马路,左右看,无车快过莫乱窜。

做清洁,抹窗户,不要站立在高处。

做游戏,要当心,盘脚斗鸡易伤身。

在山坡,在学校,高岩险处莫乱跳。

莫爬树,莫攀岩,一不小心跌下来。

人多处,不去挤,提防跌倒踩伤你。

莫玩火,莫玩水,水火吃人张大嘴。

对别人,莫扔石,万一击伤真难治。

河水边,莫留恋,无人保护不安全。

学游泳,有纪律,单人切莫下水去。

爆炸物,不安全,切记时刻有危险。

破墙壁,莫靠近,何时倒塌说不定。

安全例,不胜举,消除隐患我和你。

同学们,要牢记,注意安全是第一。

(六)班主任讲话。

同学们,今天我们在这儿举行了一个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安全教育课。同学们都能够虚心吸取教训。俗话说得好:“学校安全人人讲,安全学校个个赞。安全知识时时记,注意安全处处提。”愿同学们乘上安全之舟,扬起生命之帆,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七)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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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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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现状调研报告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位和亲情的缺失,很多留守儿童表现出生命意识薄弱,不懂得生命的珍贵,漠视生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热爱,有的甚至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至20xx年以来,就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留守儿童自杀事件,这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敲响警钟。为进一步了解我县留守儿童成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XX年**月至**月,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儿童的生命意义感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以了解我县留守儿童对自己存在的目的和价值的感知程度,为我县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一些策略和理论依据,促进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问卷的方式深入8所中学和8个村对842名学生(其中留守儿童443名,非留守儿童399名)、215名留守儿童监护人和50名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学校教师、村组干部和社会关注留守儿童人士进行了个别访谈、座谈。

一、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的总体水平偏低,具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28%,没有明确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64%,没有生活目标和存在价值感的留守儿童占8%;对于自杀这一选项,7.2%的留守儿童回答“曾认真想过 ”,1.3%的留守儿童回答“自杀是一种解脱之道”,91.5%的留守儿童回答“ 从未想过,也不会考虑 ”。在“我的生活是否有目标、意义”这一选项回答“否”的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比例较高。另外,从调研结果中还发现,留守儿童的生命意义感与非留守儿童之间并没有差异,不管是留守儿童,还是非留守儿童,其生命意义感都偏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青少年的生命意义感普遍较低,这与他们年龄有关,但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却有寻找生命意义的强烈动机。

二、 主要问题

(一)留守儿童对生活态度的消极

调查结果显示,26%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无聊空虚的,46%的留守儿童对自己的生活没有想法,顺其自然,28%的留守儿童对生活充满希望。研究分析认为,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亲情缺失,生活上的孤单、无助等是农村留守儿童要面对的活生生的生活遭遇,他们对留守生活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直接影响到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和价值的取向,也由此导致留守儿童对自我认识、认同较低。

(二)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

从与监护人的访谈结果中发现,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他们的心理、情感教育。绝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家长在跟孩子有限的电话交流中主要询问的是孩子的学习情况,而极少涉及对孩子情感、心理教育的话题。二是重视孩子的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忽视孩子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普遍存在一种对孩子的亏欠心理和补偿心理,从而用满足孩子物质需求的方式来补偿自己对孩子的愧疚感。三是部分留守儿童家长对孩子的溺爱。许多农村留守儿童是由祖辈照顾,他们对孩子的溺爱使孩子身上的缺点、不足不能得到及时的指引和纠正。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这些家教观念的偏差致使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基本上难以涉及到孩子精神和意义层面的教育。

(三)教师对留守儿童精神层面教育欠缺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讲,学校是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教师就成为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对他们的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给予引导。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农村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大多是围绕着学习问题,很少关注他们留守生活的感受和体验,以及给予他们一些心理上的抚慰和鼓励,有个别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抱怨多于关爱。一位初三的农村留守儿童说“我们老师只是抓我们的学习,其他方面基本不管,对学习好的学生很关心,我们只有犯错误的时候,才找我们。”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教育中也比较难以获得教师对他们心理上的抚慰和关爱,造成了他们精神世界引领上的缺失。

(四)留守儿童的标签化

“留守儿童”原本是一个从人口学角度做出的对某一个人群听界定,无论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只是用于标明这些儿童的人口学特征。然而在本研究的过程中,在笔者所走访的缴乡镇、学校、村,“留守儿童”似乎已不再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不少人在提到留守儿童时所给出的界定是“不听话”、“难管教”、“品德差”等带有明显贬义色彩的描述——留守儿童已经逐渐被标签化了。从与学校老师的访谈结果中发现,他们对留守儿童群体却有着极为相似的评价:在生活方面,留守儿童在课余时间上网、打游戏现象比较严重;在性格方面,留守儿童缺乏情感关怀,比较冷漠、自私,打架现象比较严重。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被这个标签所影响的留守儿童内心极易受挫,变得情绪低落、自卑自弃、孤辟离群,公众的标签和污名降低了儿童的自尊、甚至会掠夺了他们自我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中的问题儿童不少是在误误解、被歧视之后才自暴自弃、诱发种种不良行为的。这就间接导致这些儿童对生命使去应有的尊重了。

三、对策建议

对于留守儿童,他们需要的是关注和关爱,并不是片面的理解和错误的评价。为帮助留守儿童建立积极的人生观,提升生命的质量,健康快乐的成长。同时也为增强留守儿童应对挫折的能力,预防留守儿童出现自我伤害、自杀或伤害他人行为。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提升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工作建议后,并通过研究分析,认为提升留守儿童生命意义感的根本之计就是开展生命教育,并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挫折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有效的生命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认识、理解生命的意义,进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提高心理承受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生活处境发生改变,亲子教育缺位,缺少心理上的支持和关心,容易陷入孤单、孤独等消极情绪体验之中,所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他们在情感和精神上更需要生命关怀。

(二)加强生命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是搞好生命教育的关键。把生命教育列入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对教师进行有关生命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基础培训,引导教师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出发,将生命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多关心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与健康,提高广大教师的健康水平,让教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三)加强生命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相关部门要把生命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生命与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与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妇联、团县委、关工委和新闻媒体等单位,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并加强宣传,形成有利于推动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社会力量改变儿童的标签化现象;主管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生命教育实施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导向和发展功能,确保生命教育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依托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加强对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提高农村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帮助农村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人才观,普及道德修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指导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村家长实施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村民参与生命与健康教育,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化解出现的生命困惑或危机,为留守儿童生命成长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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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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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眼花缭乱的人世间,有人沉浮,有人伤悲.同样的,在车水马龙的路上,有人结束的他们年轻的生命,有人却要为他们所做的付出代价.在短短的人生路上,总是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约束,而路上的规则就是交通法规,只有严格遵守,这一路才能畅通地走下去,安全抵达终点.

可是一些轻视生命的人不愿意做到这一点,常常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是一种无知,荒诞并且愚蠢的行为.对于珍爱生命的人来说,是坚决反对这一类事件的.

最近,我班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开展了一次以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为主题的班会.作为一名骑车上学的走读同学,我对于这次班会是十分关注的.因为骑车上学的途中,处处充满危险,一不留神会有飞来横祸,如何避免有这事的发生如何在危急情况出现是自救,这成了最重要的.

在班会课上,我学习了一些交通标识,了解了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些急救措施,例如检查他人有无呼吸要仔细听有无心跳声,止血要用棉布一直捂住,即使血溢满了也不可以挪开棉布等.这些知识正是我们平时缺少了解,不太会去询问的,所以办这个班会既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也让我们防患于未然,先了解一些急救常识等.这些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一旦事故真的发生,也不必措手不及,无法应对.

理论应有在实践中才会出真知,那么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发生这种事吗只要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在路上时时刻刻警惕着,不懈怠,在这方面,自己做到应该做的了,就不会有伤害到他人的行为的.可是谁又能保证别人不会伤害到自己呢这就需要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只有每个人都做到了个自应做的,把生命当做是最宝贵的,应该不会发生此类事件了.但是凡是总有个意外的情况,比如在路上有个坑,前方有个牌子没看见怎么办,这时候,当意外发生的时候,就可以运用我们所掌握的急救知识,来处理一些紧急事件.

在嘈杂的马路上,谁都是参与其中的一员,每人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大大降低马路的危险程度.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摩托车驾驶员戴头盔上路,司机酒后不驾车,关爱自己,心系他人,造福人们,相信不久后马路也可以成为人们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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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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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不尊重领导的不良行为,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非常羞愧,领导费尽心机教育我们,为我们操心劳累,希望我们能成为一个知识分子,懂道德,讲文明的人!而我的态度让我现在感觉真是惭愧。竟然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平时对这件事的认识不深,导致这件事的发生,在写这份检讨的同时,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我的错误,违犯了单位规定,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单位同事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单位的形象。做为员工本应该听从领导教导,服从领导的安排,而我这种表现,给同事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单位建设领导是多么关心我们。爱护我们!而我却给领导找烦恼,添麻烦,所以我今后要遵守单位规定,听领导的话,充分领会理解领导对我的要求,并保证以后尊净领导。希望领导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对领导我这种败坏行风的行为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领导对我这次深刻的教育。

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

检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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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主题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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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同学们,每天清晨,当你高高兴兴背着书包上学去,一路上风儿轻轻地吹着,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此时此刻你是否感到生命的可贵!是啊!生命就像一朵鲜花,她给大地带来勃勃生机,生命就像一棵幼苗,她给大地带来无限希望。我们每个学生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你的存在,你们的家庭才变得如此幸福;我们的学校才变得如此活跃;我们的国家才变得富有朝气。但生命有时也是脆弱的,稍不珍惜就会枯萎、凋零。

同学们,安全,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于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广大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是全体教师、家长们和社会的共同愿望,每个同学也知道生命的珍贵,但是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同学们还是有一些不安全的行为,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总有一些同学,不注意安全、不珍惜生命,把老师的教育和家长的叮咛当作耳边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危及生命。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一个40多人的班级消失!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主要有六大问题,依次是:交通事故、溺水、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打架斗殴和其他情况。这些伤亡事故有很多是可以避免的。为了使我们的校园更安全,文明,我利用这一机会重申学校有关纪律和要求:

⒈小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每个同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⒉课间文明休息,不打闹,不奔跑。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走,不跳跃,不互相推挤,严禁从栏杆上下滑和做其他危险的动作。

⒊参加强度较大的体育活动、劳动,遇身体不适或有先天性疾病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老师会给予以照顾。

⒋按时上下学,不迟到,更不能早到。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公共场所逗留玩耍。

⒌不吃流动摊点上的不洁食品,防止病从口入。

⒍不到营业性的歌厅、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随便与陌生人讲话,不结交不良青少年。

⒎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家听从父母的教导。遇事冷静,不把事情装在心里,学会及时和父母或老师沟通交流,寻求父母或老师的帮助和理解。

同学们,遵守学校的纪律,遵守社会上的法律法规,就是尊重自我,就是珍爱生命。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每一个人都应牢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相信,只要我们把握好安全的金钥匙,就能远离危险,健康成长。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请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最后,祝愿大家学业进步,身心健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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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命在于运动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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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年轻的生命如同灼灼的火焰,只有跳动的火苗才显得生动。飞驰的溪流滋润大地,滋养万物,这定然美于冬日溪水的冰封。

于是我们知道了:生命在于运动,生命的美也在于运动。

罗丹的雕塑作品思想者,历来为世人所称颂,它流动的血液,跳动的脉搏,闪烁的思维,昭示的是生命的美与灵动。在艺术大师手中精心的雕琢下,使生命在静态的雕塑上,生动了起来。

于是人们都知道了生命在于运动,生命的美也在于运动。

同学,也许你已经习惯了三点一线式的生活,巨大的学习压力使你认为运动会浪费你宝贵的学习时间。那么且听听下面的例子吧。

科学家曾做过这样的试验:在桃树上固定一个蜂鸣器,从桃树开花开始,每天使蜂鸣器震动30分钟。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在桃子成熟时,这棵树上接出的桃子竟比施了肥料、精心看护的桃树接出的桃子大一倍。

我们不得不惊奇于这样令人惊奇的事实:是运动创造了生命。

现代的说明起源学说认为:有了板块的漂移、火山的喷发、海水的涌动,才有了生命。而生命本身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心脏一直在跳动、血液一直在流淌、就是坐着不动的残疾者,他们的思维也一直在动。古希腊人抛木球,并非他们的闲暇时间只能依赖于娱乐来消磨,而是他们提早的知道了运动之于生命的重要性。日月星辰、天地万物,有什么是在静止不动中永生。

年轻的生命需要运动。有强健的体魄,报国兴家的誓言才不会是句空话。挺直坚实的腰,用厚重有力的双臂毅然接下先辈传下来的责任与使命的重担,祖国的未来才会光辉灿烂。

运动使思维更敏捷。用运动来锻炼大脑,思维才会得到更快、更大幅度的提高。各项竞技体育都强调了体商的重要性,而体商则是智商在运动中的直接体现。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人,最终学会了打篮球,而且能流畅顺利的带球。这说明了他的体商在运动中得到了增长,而这也同时说明了他在掌握了一项新技能的同时,智商也得到了增长。毋庸置疑,这将对他的人生与学习非常有益。

也许有时学习时,你会静不下心,骄躁不安。且不要强迫自己。放下手中的作业把,去操场拍拍求、跑跑步,而后的学习,你会发现效率很高。也许这几天你正精神萎靡,不要怀疑别的原因,那仅仅是因为天下雨,你没运动的缘故。跑一跑、跳一跳,你就会打起精神,充满活力。生活会因运动而精彩,生命也会因运动而生动。

我们始终不能忘记申奥成功,举国欢腾那一刻。因为它昭示着祖国的繁荣与强盛。也不能忘记29界奥运会上取得的辉煌成就,因为它证明了祖国的繁荣与强盛。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艰苦奋斗,创造了中国奥运史上的最好成绩。全中国人站在了世界的巅端,以时代的最强音向全世界宣布:一个热爱运动的民族不是东亚病夫。

20xx年奥运会将在首都北京举行。作为中国人,我们也能昂头挺胸的向天大喊:中华民族是龙的民族,是生生不息的火焰,是横贯长空的彩虹。

第四界校运会将如期举行。他将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展示风采的机会。同学们应从紧张的学习中抽出时间,借运动会这个良好的契机,积极锻炼,调整状态。为以后的学习打好基础。

最后预祝各位体育健儿都能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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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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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五(3)班的胡彦彤。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我们转眼间开学过去两个多月了。眼看着期中考试就要到了,检验我们自己平时用功的时候来了。可是,同学们,你们平时有勤奋学习,有珍惜着这过去的一分一秒吗?不要让“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训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早读时,你是否心不在焉?

上课时,你是否有认真听讲呢?

在家做作业时,你是否被电脑、电视、手机等电子产品所诱惑?

周末,你是否会因为短暂的假期中的愉悦而把学习抛到九霄云外?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吧!用勤奋迎接挑战,用勤奋改变命运,用勤奋创造奇迹。让我们做时间的主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谱写人生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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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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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极化多元素发展的世界,而身为21世纪的新学生,我们更应该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及学习社会、生活以及艺术文化的技能,做一个高素质、全面发展的新学生,来迎接这新世纪的挑战。

在校时间,学生大多时间都要应对日常的文化学习,而无过多的时间学习社会技能、生活技能与课外文化技能,那么寒假则成为了一次学生更真切的接触与感受社会与生活的重要机会。这次利用寒假的时间,我们研究小组也就针对这个问题在网络上以及部分身边的学生作一次研究调查。设计的问卷一共是12个小题,就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的学习、寒假安排整体感受  等问题做一个了解,一共收回67份问卷,同时也在网络中搜集到部分相关学生时间安排调查结果。从统计结果中来看,中学生在课外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不高,而家长的强迫学习较为广泛,但对文化技能的学习有较高的兴趣,对社会生活技能训练意识不足,假日整体感受普遍较满意。总体来说,中学生的课外时间活动安排欠科学与合理性。

(一)       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

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天学习时间小于2.5小时的仅有2人,仅占到3%。而有44人表示学习时间在3~4个小时,占65.6%,超过5小时的也只有4人,占5.8%。生活娱乐时间则有70%的人在8~10小时,甚至有3人娱乐时间高达12小时。

在第2题,参加假日课外补习班的有39人,高达58.2%。

在附录中,有7人表示睡眠不足,而在问其原因时,有4人回答“玩游戏、听音乐聊天时间过长”有2人回答“课外作业过多,负担过重”有1人未回答。

综上所述,中学生假日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明显不高,学习与娱乐时间比例不合理、失调,学生离校后过度放松,缺乏自我的约束与调控能力。而家长方面,则有越来越多的家长一心为了孩子的成绩,给孩子过多的负担,走上不科学合理的硬式教育道路,这种假日补习风的兴起应值得我们社会、政府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视与反思,引领学生形成自主的学习兴趣与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

(二)       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

在第五题中,在这个寒假,你读了几本名著?只有14个人阅读1本,5人阅读了2本以上,这各占到20.9%,7.5%,绝大多数学生没有或未读完1本。而日平均阅读名著时间则普遍低于3小时。

但在课外文化素养与技能培养中,则有56人表示很兴趣,希望并自主学习了解(83.5%),5人表示兴趣一般,无所谓学不学(7.5%),6人表示对此没有兴趣,不愿意学习(9%)

数据显示,中学生对课外各类的文化生活有着较高较浓厚的兴趣与热情,但对于流传久远的经典文学名著兴趣不大。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上大量广泛的流行介绍这各种有着自身趣味特点的文化活动,也在大众的普遍喜爱与评论中,逐渐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文化学习展现交流的平台与氛围,熏陶着我们这一代的新学生,应继以保持。而在另一方面,世界文学名著更展现当时不同的年代情况,而沉睡在当今这个多元素的跳动的世界里,不免显得缺乏生气,与学生相隔较远。对此,社会政府、教育界应予以重视,利用灵活多变的方式,让文学名著活现在这个社会上,利用大众效应掀起一股读名著的风潮,形成良好的读名著、话名著的社会氛围。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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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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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集团公司领导:

今天中午,我怀着万分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向各位公司领导表示我对使用公司电脑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和认真反省,请领导们相信我的改过之意,以及不会再滥用公司电脑做公务外琐事的决心。

首先,我绝对不应该在公司公用电脑上浏览与工作不相干的网页,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部门同事带来了污点,给部门领导带来了困扰,我深感抱歉。唯有深刻检讨、认真反省、严于律己、谨记前车之鉴、绝不重蹈覆辙,以表内心万般悔意。

其次,我还只是部门的一名新人,就违反公司规定犯下这样的错误,实在是大错特错。董事长的当头棒喝让我醍醐灌顶、幡然醒悟,身为集团的一员应该听从公司的安排、遵守公司的规定、执行公司领导的命令。这一错误行为暴露出我平时没有严肃重视公司规定,这是任何借口都无法开脱的,我真切地希望公司领导和同事可以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看到我的悔过之心,我保证今后绝对不允许自己犯下同样的错误!

第三,这也是一种对工作不尊敬的表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是我时刻记在脑海中恪尽职守的。经过深刻剖析,我认识到了此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1.影响工作质量和个人工作素养的提升。工作时候本应该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尤其是对于我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公司的新人,本应该虚心好学、勤勤恳恳,而不该像今天这样心猿意马。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定驱除杂念,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素养。

2.影响公司工作氛围,在同事中形成不良影响。公司本应是一个团队共同协作奋斗的地方,我工作散漫的行为拖了大家的后腿,实属不当。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定向大家看齐,绝不做害群之马。

今天使用公司公用电脑上网,我觉得十分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严肃检讨,所以写下这样一份检讨书,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寻根溯源、从头整治,认清后果才能彻底改正、永不再犯。望集团公司领导和同事们能看到我的强烈悔意与改过之心,从轻处理,并且希望得到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此致

敬礼!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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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abc时间管理步骤的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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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管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归纳起来,最常见的时间管理方法如下:

1、备忘录法

简言之,就是写纸条。这种备忘录可以随身携带,忘了就把它拿出来翻一翻。当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昨晚的事情就在备忘录上划掉,没有完成的就增列到第二天的备忘录上。

2、abc时间管理法

美国管理学家莱金提出,为了提高时间的利用率,每个人都需要确定今后五年、今后半年及现阶段要达到的目标。人们应该将其各阶段目标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重要,且必须完成的目标;B级较为重要,很想完成的目标;C级为不太重要的目标,可以暂时搁置的目标。

ABC时间管理的步骤如下:

_列出目标:每日工作前列出“日工作清单”;

_目标分类:对“日工作清单”进行分类;

_排列顺序:根据工作的重要性、紧急程度确定ABC顺序;

_分配时间:按ABC级别顺序确定工作日程表及时间分配情况;

_实施:集中精力完成A类工作,效果满意,再转向B类工作。对于C类工作,在时间、精力充沛的情况下,可自己完成,但应大胆减少C类工作,尽可能委派他人执行,以节省时间;

_记录:每一件事的耗时;

_总结:工作结束时评价时间应用情况,以不断地提高自己有效利用时间的技能。

3、四象限时间管理法

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事情分成两个维度,一方面是按照重要性排序,另一方面,是按照紧迫性排序,然后把所有事情纳入四个象限,按照四个象限的顺序灵活的有序的安排工作。

4、区域管理法

把时间分为整体,阶段和瞬时3种情况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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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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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星星们:

“五一”假期马上到来,根据国家201x劳动节放假安排,结合咱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x劳动节国家法定假日一天,五月休息日为:考勤周期内正常休息日+1天法定节假日;

二、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假期,如有跨月调休,请务必在oa系统提交调休申请,以便考勤计算;

三、放假期间,各部门管理层按调休计划轮流在岗,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四、自五月一日起,正式调整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8:00

五、五一节后开始穿夏制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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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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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保障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生产运行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调度和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以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生产保障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

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生产保障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联系生产保障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生产保障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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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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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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