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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德国世界杯阵容(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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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赴德国荷兰人员租赁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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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荷兰人员租赁考察报告

美国的20多个城市有专门的人员租赁公司,从事人员租赁的公司有上千家。租赁的员工都经过培训而且具有专业技能,其中还有获得过博士、硕士学位的专门人员。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日本劳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于1986年颁布了《工人派遣法》。明确规定了:派遣系统的关系,派遣26类工种、派遣合同等,目前,日本有30多家全国性连锁经营的人才派遣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多达4600多个,其派遣就业劳动者人数占全体雇佣劳动者的2%,另有资料反映 1997年英国、德国、法国租赁人员数量分别占其全体雇佣劳动者的1.1%、0.6%和1.6%。人员租赁业虽然所占比例较小,但一直在稳步上升,包括 ibn公司在内的许许多多电脑公司,都网罗了许多一流的程序设计员,经常将其高价派遣到其他一些急需开发电脑软件的政府机关或企业。

据统计欧洲5国通过人员租赁公司实现就业比例为:西班牙0.7%、德国1.1%、法国2.1%、荷兰4.5%、英国4.9%。欧盟各国租赁人员由临时合同转为正式合同的平均比例为43%。

卢森堡是20xx年才允许人员租赁形式出现,在北欧国家英国、丹麦、瑞典人员租赁形式基本还未出现;

葡萄牙、比利时人员租赁类似德国,租赁人员合同开始是有期限的,但也有由有期限合同转成无期限合同的。

荷兰的人员租赁合同签订,是根据企业租用人员时间多短来确定合同的时间,是有期限的。荷兰有1500家人员租赁公司,其特点是以行业为主,专业化比较强,租赁最高期限6个月或1000个小时,在批准的情况下延长一年。租赁公司不支付工资,但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德国则以介绍面广泛为特点。

英国、爱尔兰、大不列颠大部分地区是租赁人员工资从公司支取,但产假、休假等福利是雇用企业支付,与荷兰是相反的。租赁人员顶替企业正式员工最长6个月,其后要进行申请,但工作半年以后必须转正为企业正式员工。

比利时的人员租赁合同的签订是有期限规定的,租赁时间1-3个月,租赁人员顶替企业正式员工最长3个月,其后要进行申请,但工作半年以后必须转正为企业正式员工。

芬兰国家规定,不允许人员租赁公司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法国只允许三种情况进行人员租赁,①季节性工作②生产量造成人员紧张③因病不能工作造成人员紧缺。

英国两种租赁模式,一种类似爱尔兰模式,工资由租赁公司和租赁人员协商,租赁期限无限制;一种类似德国模式,德国劳动法制约人员租赁公司,英国则没有,但有两点限制:①因罢工产生短缺不允许租赁公司派人②禁止企业在半年内解雇某人,又通过人员租赁公司租赁该人。

奥地利80年代末,出台人员租赁法规,工资根据行业确定,德国工资与行业无关(根据工种确定);租赁人员与企业正常雇员权利平等,并与德国不同可涉及建筑行业。

瑞典1993年开始,除政府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外,人员租赁公司仅涉及办公室人员,其他领域无租赁现象。工会组织的人员租赁公司出现出租工程师等高层次人员。

西班牙90年代中期开始有私人商业租赁公司,国家禁止租赁公司主动提出要求企业与租赁人员将租赁关系转成固定关系。但不禁止租赁人员与租赁公司解除关系与企业签订关系;租赁期限最长3个月,申请可延长半年。西班牙规定只允许在季节性缺人时和正式人员上岗前的空档期租用人员;同时还规定人员租赁公司的利润中必须支出一定比例用于租赁人员的培训。

德国拥有相对发达和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总费用占gdp的11.5%,保障了民众享有很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20xx年,德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了81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孕产妇死亡率为7/10万,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80%的德国民众对国家医疗卫生体制表示满意。中德两国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制度以及卫生国情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德国作为世界、欧洲大国和发达国家,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一、关于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及其改革

建立较为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医疗卫生体制中最基本、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制度。德国的医保在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挥棒”和“信号灯”作用,德国医改的实质是围绕医保体系改革展开的。1883年,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国会颁布了《劳动者医疗保险法》,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法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130年的运行和不断发展,德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医药提供体系的完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制,并经历了多次世界经济危机、两次世界大战和两德统一等重大考验,基本解决了德国人民的疾病保障问题,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一)医保管理体制和架构

德国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上建立了一套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精巧机制(见附图)。在联邦层面主要涉及卫生部、医保局、联邦联合委员会(gba)、联邦医保最高联合会以及医保经办机构等五个方面。

1、联邦卫生部。卫生部在医保方面的职责主要有3项:一是向联邦议会和联邦参议院提出立法建议,拟订法律草案。二是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三是实施行业监管。联邦卫生部“掌舵而不划桨”,具体的专业性、审批性以及经办性工作一般由相应的其他机构承担。

2、联邦医保局。作为政府独立部门,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医保基金的归集与再分配。二是负责医保基金的风险调节和运行监管。联邦医保局在业务上接受联邦卫生部的行业监督。

3、联邦联合委员会(gba)。gba是德国医疗卫生行业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定法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以及门诊医疗服务技术标准等。医院、门诊和住院医师(包括牙医等)、医保等行业组织都是gba成员单位。gba作出的决策或决定,有关各方面必须遵守。gba制定的重大政策需报卫生部审查。卫生部主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是否符合联邦法律和医疗卫生行为基本准则方面的要求),不审查具体的专业内容。gba决策通过全体委员会议按照简单多数投票表决,作出决定。委员会议由13名委员组成,其中医保经办机构代表5人,医师代表5人(门诊医师2人,住院医师2人,牙医1人,其中住院医师代表含医院管理者),均由各自的行业组织选举产生;社会贤达等中立代表3人,由卫生部审查决定人选;委员任期6年。全体委员会议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患者代表也可参加会议,但没有表决权。gba下设9个部门,有专职工作人员约150人。gba运行经费来源于医保经费,年均约为3000万欧元,一半用于专职人员的工资,一半用于委托外包研究论证服务。这种运作方式基本杜绝了医保目录制定等方面的贪腐和寻租行为。

4、联邦医保最高联合会。主要负责制定具体的医保管理政策,对医保经办机构实施具体监督管理,与医疗和药品服务涉及的利益方谈判价格,参与gba的决策,反映行业诉求和争取行业利益。

5、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经办事务,属非营利性机构,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根据市场法则优胜劣汰。近年来,德国允许投保人自由调换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竞争与合并,全国医保经办机构从1994年的1221家减少到目前的131家。医保经办机构运行经费从医保基金中支付,提取比例最多可达5%,但不能营利;有结余时,可对投保人返还部分保费或给予适当优惠;亏损时,可以向投保人追缴保费,但医保经办机构出于竞争考虑很少这样做。医保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人投保,不得经办私人医疗保险,也不得充当“掮客”,把投保人以任何形式介绍给其他的保险机构。目前,德国最大的医保经办机构(aok)市场占有率约三分之一,有11家分公司,近5.5万名员工,设立了1250个地区服务中心,而最小的医保经办机构投保人不到10万人。政府鼓励经办机构兼并、重组,预计机构数目还将进一步减少。在内部治理上,医保经办机构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理事会,管委会由雇主、雇员以及投保人代表组成,主席由中立人士担任,任期4年。管委会协商研究机构预算、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选举理事等重大事宜,按简单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理事会负责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成员属于医保经办机构专职人员。

医生、医院等行业自治组织也参与医保管理相关工作。这些组织分别代表相关利益群体,在联邦卫生部的宏观管理和政府提供的平台上就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制度不断完善。

(二)医保制度设计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两者相互补充。其中,法定医疗保险为主干,强制性要求雇员参加,覆盖全国91.5%的人群;私人医疗保险覆盖8%左右的人群,主要是自由职业者和收入比较高的人参加,公务员因历史沿革等原因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按照德国法律规定,医保基金征缴上体现共济性,年收入低于53550欧元以下的雇员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超过这一收入标准的,可自主选择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实行与个人经济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缴费机制,总的缴费比例是15.5%,大体上由雇主和雇员各缴一半。法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约2200欧元(约合人民币17030元)。家庭中有工作的人按规定缴费参保,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属可以免费联保,“一人投保,全家受益”,所需经费由政府的财政补助,目前财政专项补助每年达到104亿欧元。退休和失业人员个人继续缴费,雇主缴费部分分别从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20xx年起,医保改革建立了不同人群间的医保基金风险调节机制,医保经办机构收取医保资金后统一上缴到联邦医保局,由医保局根据风险平衡计算后将资金再分配给各医保经办机构。对于小于20人的企业,当其雇员因病假或产假误工时,医保经办机构可返还部分保费,为小企业减负。

(三)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20xx年起,德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对法定医疗保险推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支付制度改革,这是德国医改的重要内容。drgs将医院从按日付费改为按病种付费,目前制定了1000多个病种的给付方式和编码分类,并把每一病种分成不同的等级,明确不同的费用给付标准,按统一的固定费率支付,这就从实质上规定了医疗服务的具体价格。因此德国drgs不仅是一项支付方式,也是医院运营成本的定价依据和标准,这项制度至今还在不断发展完善,并已经在控制费用增长、缩短平均住院日以及加快病床周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德国平均住院日已从1991年的14天下降到现在的8天左右,避免了类似美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约占gdp17%)而难以为继的困扰。

(四)医保支付待遇

投保人无论缴费多少,获得的法定医疗保险待遇都是相同的,医保目录内的服务几近免费,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每天缴纳10欧元的床位费(每年最多缴纳28天),以及少量药品费用等,医保目录以外的项目由个人负担。

(五)医保地位和作用

医保在德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中处于枢纽地位,带动了医疗、医药、医师等各方面的改革与完善,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在竞争中有活力、有动力,主动对医师、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保险签约对象”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实时监控,对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引导和规范其行为。同时,医保经办机构还积极在偏远地区配置医务人员,提供移动和远程式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争取和吸引更多的投保人。

二、关于德国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立医院改革

多年来,德国加强医保、医院、医师与医药的管理和协作,逐步构建了分工明确、功能协作、资源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

(一)科学制定和强力实施医疗卫生规划

德国对医疗卫生资源宏观管理有严格的区域规划,政府医疗资源规划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公立医院和大部分私人医院是在政府规划下设立的,受相关法律规制,确保医疗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医院若没有按照规划设立,法定医疗保险不予签订支付合同。医师开设诊所必须遵循规划,其准入由州医师行业组织负责审批,审批实行规划限额制,额满后新申请人员必须候缺,待有缺额时才能批准设立新诊所。比较而言,我国基层诊所的设置放得比德国“宽”得多,发展潜力比较大,且卫生规划的权威性不如德国。

(二)医疗机构分工明确

德国医疗服务体系按功能大致划分为四类,各自的业务范围和分工比较明确。一是私人诊所,由开业医生自己筹资建立,大部分为全科医生,主要负责一般门诊检查、咨询等,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得收入。私人诊所不提供住院服务,但允许借用医院的手术室和设备实施适宜的手术。我们考察的mvz社区门诊服务中心就属于此类。二是医院,主要负责提供各种形式的住院治疗服务,除急诊外,不提供门诊服务,教学医院因研究和教学目的才设有门诊。三是康复机构,负责医院治疗后的康复。四是护理机构,负责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护理。目前,德国有约44%的医生独立开业,48%的医生受雇于医院。

德国医院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公立医院,由政府和社会团体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资金开办,5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主要是公立医院。二是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由宗教或慈善团体和各种基金会捐资兴建,床位规模主要集中在200到500张之间。三是私立营利性医院,床位规模不超过100张。在上述机构中,非营利性医院约占2/3,公立以及私立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各占1/3。

近年来,德国康复医院床位数占比相应提高,老年护理和长期保健机构的床位数占比快速增长,新增资源主要来源于社会投资。

(三)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在公立医院实行自主化和法人化改革,使其逐步成为独立法人,采取董事会(理事会)下的院长负责制。德国夏洛特医院是欧洲最大的公立医院,建院已有300多年,在东西柏林统一后重组,现有病床3011张,年住院病人13万多,在董事会领导下,管理层得到比较充分的授权,同时受到监事会等有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德国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流程优化、财务成本控制、标准化管理等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重视运用信息化以及绩效体系评价、支付体系等多种手段强化管理。三是保证医师良好的待遇。德国公立医院医师工资是比较稳定的,由医师行业公会和雇主谈判确定医生工资,主治医以上级别的医生收入明显高于一般住院医生,年均约为9.5-9.8万欧元,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4倍左右。个人开业医师根据自身服务质量和数量等获得相应的报酬,一般要高于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医院内部建立了较为复杂细化的激励考核机制。四是在医疗纠纷处理上,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医师行业组织负责鉴定仲裁,由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理赔工作。五是完善补偿机制。对医院实行医保和政府投入为主的“双重补偿”:医院的基建和设备投资、教育、科研等费用来源于财政,而医院的日常运营经费则来自于医保。夏洛特医院年收入约为13亿欧元,其中来源于医保8亿欧元,约占61.5%,政府补助人员培训、教育和科研约2亿欧元,约占15.4%,政府补助基建和设备费用2.6亿欧元,约占20%,其他收入0.4亿欧元,约占3.1%。六是注重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对每个药品都规定了基础价,如属专利药,可以在基础价上进行一定的加价。但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专利药确有新的疗效,否则在一年后价格要回到基础价。gba内设专门部门,负责药物疗效性有关研究,同时也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

近期,到XX市文家街道先锋营村有机韭菜示范园进行考察学习,现场参观了韭菜示范园,与先锋营村党支部书记、XX市韭菜协会会长李万民做了深入细致的交流,详细了解了先锋营村发展有机韭菜的经验和做法,受益匪浅。

一、主要特点

文家街道是国家农业部命名的“中国韭菜第一乡”,也是全省最大的韭菜生产基地。(一)面积规模大。现有种植面积2.8万亩,年产韭菜近7000万公斤。(二)辐射带动广。目前,文家街道有23个村的4200户农民从事韭菜种植,涌现出了先锋营、岳东、岳西、赵家等韭菜生产专业村。(三)人均收入多。韭菜产业年收入超过1.8亿元,仅此一项人均年收入4500元,已成为当地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经验做法

1、质量标准化。近几年来,大力推广生物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韭菜向无公害、绿色食品方向发展。20xx年,李万民联合4个大股东,投资100万元,在文家街道的支持下,建立了一个100亩的韭菜示范园。在示范园内我们看到,园内韭菜地全部用钢架架起的拱棚罩着,表面采用防虫网覆盖。李万民自信地告诉我们, “这个示范园全部采用防虫网技术,避免了韭蛆、钻心虫等害虫进入韭田后对韭菜的侵咬,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农药施用量,提高了无公害标准”。韭菜示范园全部按照标准化农业园区进行建设,按照国内最高标准定位韭菜生产规程:所有种植都按照有机蔬菜规程操作;示范园内每100米安装一个幼虫捕杀装置;用生物制剂和植物制剂代替农药喷施;全部采用40目超密度防虫网;采用经过有机认证的有机肥;对砷铬铅等重金属进行吸附提取;把豆粕肥改为豆饼肥。韭菜从育苗到收割,不施用任何化学投入品,生产出的产品全部是绿色、有机食品。今年1月7日,经农业部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化验,示范园内的无公害韭菜合格率达 100%。

2、经营组织化。上世纪90年代,韭菜种植户一家一户各自为战,生产出来的韭菜外观不好,质量和价格也不高。20xx年,李万民组织11个韭菜专业村成立了XX市韭菜协会,以“协会+基地+农户”模式组织韭农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种植,把出口韩国、日本的国际大市场引到村头、地头,组织会员统一销售。生产上,协会定期开展技术交流,进行韭菜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组织人员选育推广了耐寒、茎粗、叶宽的“独根红”韭菜新品种和“立秋肥水齐促,寒露停水控长,立冬提前覆盖,元旦以前上市”的新技术,韭菜的产量和质量有很大提高。

3、产品品牌化。为进一步提高先锋营韭菜知名度,寿光韭菜协会注册了“文家坡”韭菜系列商标,并连续十届参加寿光菜博会,李万民凭借“文家坡”独根红韭菜三次当选“菜王”,韭菜产品畅销到北京、东北等省市。协会会员种植的韭菜亩产5000—6000斤(为确保品质,文家韭菜每年仅收割一刀),亩收入达到 8000—9000元。先锋营示范园的韭菜抢占高端消费市场,更是卖到10—20元/斤,亩收入高达5—6万元。

三、启示建议

1、突出抓好合作社建设。文家韭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高、效益好,重要的一条是合作社搞得好,为韭菜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建好合作社,一是要选好“当家人”,注重培养能担当重任的领头人,提高其组织领导能力,并在政治上给予尊荣,在经济上给予奖励,使其成为乐于奉献、维护社员、菜农利益的好“当家人”;二是要有吸引,要把合作社建成推广增产增收新技术前的沿阵地,引进适销对路新品种的权威平台,维护社员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让大家真正尝到甜头,增强入社的积极性;三是要有凝聚力,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运作,要以社员、菜农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及时有效地为社员、菜农解难题、办实事,成为他们真正信赖的依靠。

2、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目前我市蔬菜大部分处于分散生产、独立经营状态,产品标准得不到统一,产品质量难以完全保证。寿光文家韭菜之所以获得高收益,关键就在于顺应消费者需求,实施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在蔬菜生产组织方面,要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物料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田间管理、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建设高标准蔬菜基地、示范园区,有效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切实推进品牌化经营。品牌是高质量的商品标志,是产品有效进入市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通行证。实施品牌化建设至关重要。首先,要在打造蔬菜品牌上下功夫。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为主体,注册蔬菜商标,设计规范包装,统一标识,积极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统称)认证,用“三品一标”引领品牌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其次,要在加大品牌宣传上下功夫。在利用好新闻媒体的基础上,可通过参加菜博会、展销会及举办采摘节、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品牌影响力,不断提高我市蔬菜的知名度。

这次赴寿光考察,先进地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发展的经验倍受鼓舞。同时也学到了经验、开拓了视野、看到了自身差距,增强了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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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德国的商业行为规范和礼仪_交际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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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业行为规范礼仪

商业行为规范和礼仪在德国非常重要。尽管,他们并不一定像法国人和意大利人那样要求举止高雅,相比之下,他们更尊敬和期望人们“遵守规则”。德国公司的高效、可靠使他们引以为荣,因此,他们拥有关于商业行为的正式规范也就毫不奇怪了。

克劳迪娅•a•班克尔博士(dr. claudia a. becker)是德国人,任美国芝加哥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德国语言和商业计划研究项目负责人。她建议,参加商务会议时,应该积极果断,而不是仅仅令人感到厌烦地、被动地接受。以会议时就坐情况为例,年长的人需要也得到更多的尊敬,可以坐在桌子末尾的位置,而女性也不应该让别人看轻。

其他在德国工作过的女性告诫,不要太咄咄逼人,这样会损害商业伙伴之间的关系。一位女性提供了如下战术:与会前,问一下你信任且阅历丰富的德国同事,开会时你坐在什么位置比较合适。进入会议室时,有礼貌地问一下与会的其他人你可否坐在你中意的位置上。几乎没有人会拒绝你的要求,因为拒绝这样的要求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班克尔博士提醒,相比美国和加拿大,在德国建立商业伙伴关系的速度比较慢,切忌操之过急。德国男性通常不会完全接受一位女同僚,即使其他条件都与其相当。

你怎样建立自己的信用?职业女性应坚强、不妄自菲薄。开始时,明确此次会议的目的,强调你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意图、条件,谈判时要清楚自己的底线。发生争执时,要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过,人们并不欣赏过度活跃的商人。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必要随后加以强调。要注意你说话的音调。在德国,大声说话的女性比大声说话的男性更具冒犯性。切忌夸夸其谈恭维,德国人认为这样很肤浅、不可信。开会和讨论计划时不要过于心急,要学会耐心。在德国,最重要的是如何很好地完成工作,而不是强调“时间就是金钱”。

班克尔博士就性、性行为、约会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在任何地方都会有单身或已婚的男人主动提出和你共度良宵,千万别接受他们的邀请。不要和你的同事约会。在德国,女性会遇到一些事情,如来自男性同事过于直白的调情和性要求,这些在美国将被视为纯粹性骚扰行为。”

班克尔博士总结道:“职业女性在德国的状况要落后美国和加拿大二十到三十年。你需要给别人一个非常专业的印象,要让他们相信你的证书、资历和智慧。另外可以熟练的运用德语是走向成功所必须的。”

更多建议

准时。这一点非常重要且必要。

问候。握手是通常的问候方式,紧握并晃动一两下。这是会议开始和结束时的礼节。握手后要张名片,看看上面有没有对方的头衔。用这个头衔来称呼对方,因为在德国,获得学术或职业的头衔并非易事,因此这也是人们引以为豪的资本。如果有两个头衔,如“教授”和“博士”,问一下名片的主人更喜欢哪一个。同样,如果你有学术和职业头衔,一定要印在名片上。除非对方允许,不要直呼其名。记住,头衔和年龄都值得尊敬。

衣着。衣着要保守而整洁。满是皱褶的衣服和破旧的鞋子会让人产生误解。珠宝应高雅而简洁。德国人,尤其是生活在大都某地的德国人,比较注意衣着。注意你的穿着要反映欧洲的时装潮流。搭配合理的服装、高档的衣料、优质的鞋和饰物等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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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德国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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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我的是我的交流生和他的父亲。父亲个子高大,银灰色头发,银灰色的双眉,隐藏在无边眼镜后的一双如鹰一般锐利的眼光里透出的却是慈祥与善意,使我不禁感受到了属于德国乡村的淳朴与和善。

但很快我就意识到,实在不能以貌取人。当我坐上了他们家的汽车,看到他们一个个都紧紧地系着安全带,还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在交流生的建议下系上了。不一会,我就体会到了飞车的感觉。宝马的性能在他父亲的一次次转弯,加速,刹车中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着实令我过了一把瘾,也是吃惊不小。似乎这个民族,并没有外界渲染的那么认真,严谨,庄重。相反的,在他们的血液中似乎流淌着一种野性,毫无拘束的因子。这令他们在平日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多了一层狂热。

话虽如此,但德国人的严谨我们还是有目共睹的。是的,他们是有放纵的时候,但却也知道收敛。能做到收放自如,在应该做事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含糊;但一旦学校开展了派对之类(顺便说一句,他们学校真的很开放,经常会有一些派对),他们绝对会令你大跌眼镜,以往的谦谦君子,婷婷淑女,此时却一反既往的兴奋异常,好不热闹。

我曾偶然与我的德国交流生谈到拼爹这个问题。当他听到我所说李某某事,眼睛中露出的是一种怀疑且疑问的神色。我明白,他是在怀疑我们的国家法律的约束力怎会如此之差!疑问是这件事在你们国家还有吗?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看着他的眼神,我感到一阵愤怒与深深的无力。因为在德国,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法律和公众舆论这两座大山紧紧的压在官员们身上,使他们喘不过气,哪还有胆量去干那些无耻之事?他们怕丢了乌纱帽,怕家产尽失。所以他们不敢。

我的交流生的父亲是开一家公司的,他家有宝马,保时捷等数辆名车。但是,他在学校却丝毫也不显山露水,身上也毫无富二代的骄横气质。他上学也是和其他人一样,也得为好学校而拼搏,努力,因为他深知,纵使你拥有家财万贯,但是,如果自己没有本事的话,终有一天会吃山空坐。不禁使我感叹,同样都是富二代,这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在学校的课间,你只能看到往来匆匆窜梭的人影与由于疾走而刮来的一阵阵旋风,却没有课间的追跑打闹和大声嚷嚷。整个学校就像一个大大的机器,所有零件各司其职。学生由一间教室换到另一间教室(在德国,上课是老师不动学生下课前往各教室),却悄无声息。一切是那么和谐,仿佛早已排练过千遍万遍似的,让人着实有些惊恐与敬佩。

行走在乡间,在一望无垠的麦田中,我们缓步前行。真有一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世外桃源的感慨与赞叹。估计这里便是陶老先生所追求的地方吧,而这里的人也同样热情好客,和蔼善良。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德国的异域风情,那优雅的绅士风度,那不眠夜的彻夜狂欢,都深深地镌刻在我脑海中,回味无穷;那一次次彻夜的长谈中爽朗的笑声,那清晨一声声温暖人心的问候,都时时萦绕在我耳边,久久不散;那一顿顿精心烹制的美味佳肴,那一盒盒贴心准备的午餐便当,浓浓都欢快的流淌在我的舌尖,余味悠长。

登机前,我最后一次凝望。望那德国的蓝天白云,芳香空气,想那德国人的优雅端庄,热情豪爽。这一切,仿佛梦幻。

再见了,清雅的德国;再见了,优雅的德国人。

再见了,狂野的德国;再见了,放纵的德国人。

再见了,优雅的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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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德国和法国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培训,全文共 4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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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法国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考察报告

这次考察中,德国和法国安排了两所专门培训国家公务员的国立行政学院供我们考察,通过考察,我们对这两个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教育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一  德国教育和德国公务员培训教育     (一)德国教育基本情况     德国的教育深受德国联邦体制的影响,虽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整个学校教育在国家监督之下”,按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制结构,教育事业的管辖权在联邦和各州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由联邦确定教育体制的基本框架,而由各州对义务教育、组织形式以及考试的承认等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具体执行主要是各州,联邦并无实际的教育管理权。从1969年开始为了协调全国教育事业,联邦议会通过《基本法》第74条和第75条修正案,并对第91条作了修正,联邦先后建立了一些教育机构,主要有:常设各州教育部长会议、联邦教育和科学部、联邦与州教育计划委员会等。德国实行的是免费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学生都不用交学费,不但国立的学校可以得到国家的补贴,凡是国家承认的私立院校,其花费也享受国家相当大比例的补贴。     目前,德国实行的是12年义务教育制度,也就是说,每个人从6岁开始到18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其中9年的全日制学校的学业是必须完成的,如果不能继续全日制普通学校或者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学业,那幺其余3年也必须上非全日制职业学校。所有公立学校都是免费的。     除了基础教育之外,德国还建立了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成人教育体系,让每个公民从小到老都完全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教育体系为德国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目前,德国的国立高等院校。基本上都是州设设立的。只有几所私人和教会办的大学;联邦国防军的大学以及德国联邦公共行政管理学校是联邦举办的。德国的高等教育品质卓越、享誉全球。德国现有高等院校300多所、综合大学80多所、应用技术大学130多所、艺术音乐院校40多所,涵盖专业400多个,学生注册人数约190万,其中外国学生135,000人。德国大学没有级别名次的排列,只有历史长短和规模大小的不同,任何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特色。德国大学一般不设学士学位,学生完成学业后直接获得硕士学位。德国的高等教育师的德国成为一个科学之国,直到世界二次大战为止,所有45位诺贝尔物理奖的获得者中,有10位是德国人;40位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中,德国人占16人。根据德国的基本法规定,整个德国的教育事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教育制度非常严格,因此,德国的学位在世界上享有崇高的声誉。     (二)德国联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4月20日,我们一行8人在德国icon(伊康)公司所派的地方陪同李雅瑞(德国人中国名字)女士和翻译顾小姐(德国籍华裔上海姑娘)的陪同下,来到了德国位于北莱茵-威斯特~州的布吕尔市。德国联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以下简称为联邦高专)就坐落在这座城市里。这是德国唯一的联邦举办的专门培养和培训各类公务员的高等学校。学校的基础部主任、基础课教师艾德姆先生和专业部主任、专业教师,同时又是XX年波恩市下属的特罗斯托夫(dusseldorf)市长的候选人皮特(peter)先生,负责接待我们。由于早在4月19日晚上,我们在波恩市议政大厅,观摩市长候选人提名竟职和选举过程时我们已经认识了,所以,今天我们的见面感到轻松、自然。     艾德姆先生首先让我们参观了整个校园,然后来到接待室向我们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德国的教育制度从不同的侧面有不同的理解与划分方法。艾德姆先生为我介绍了德国的一种从就业和人生与教育制度相关的划分方法。这就是教育与职业生涯系统的教育制度和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系统的教育制度。德国的教育主要是专业技术职务系统的教育。人们通过从小学到高中再到大学,学到专业技术,在社会上和企业里获得一定的专业职务,在这一系统里发展靠的是技术水平,不是阅历和年龄。在德国的职业生涯系统分为四个如同梯子一样的阶梯。学习1—5年的为最低一级阶梯,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学习6—9年的为第二阶梯为中等阶梯,可以做一些文秘性的工作。学习在10-13年的为优秀阶梯,是可以做运用法律的的工作的。13年以上的则是最高的阶梯,是可以做立法工作的。每一个阶梯之间又有不同的级次,一般在同一阶梯里依据工作时间、阅历、经验可以不断提升,但是很难超越的本阶梯。艾德姆先生介绍说,我们的联邦公共行政管理大学就是属于德国职业生涯系统培养优秀阶梯人才的学校。为联邦机关培养非技术性的高级运用法律的公务员,向学员传授从事公务员职业生涯中必需的科学知识与工作方法,以培养其实际的工作能力。     联邦高专自1979年成立至今,已经有5万2千名学员~完成学业,目前在校学员有6千3百名,专职师资力量354名。目前德国联邦政府有5000多名公务员,几乎都是这里培养的,各州政府的公务员也主要来自联邦高专。可以说这里是当代德国培养政治家的摇篮。学校的招生面向联邦及各州的行政部门,为公职管理部门培养非技术性的行政官员,包括公共内务行政管理、劳工管理、外事管理、国防管理、铁路管理、财政、气象服务于地球物理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险、农业社会保险部门。行政高等学校与其它高等学校不同,不进行公开招生,只有在上述部门就职的并被列为培养对象的人才能进入其中就读。在行政高等专科大学就读的学生是试用期的国家公务员。一般来说是具备了高中毕业或同类学校毕业水平,符合国家公务员条件和就职部门的特殊条件,已经被国家机关录用的人员。     联邦高专有一只遍布全国的教育网络,他的总校在布吕尔市又在全国分布了十几个按专业区分的分校。大致情况是这样的:总校在布吕尔市,设有总系,负责内政综合管理系、联邦边防警察系、公安系和气象预报系的基础课程教学。内政综合管理系也设在总校里,该系负责专业课教学。联邦边防警察系设在吕贝克市,公安系联邦情报专业设在哈尔市,气象预报系设在郎根市

,以上细的所在地负责专业课教学。联邦军事管理系和工作管理系设在曼海姆,外交系设在波恩,财政管理系设在明斯特,农业社会保险系设在卡塞尔,公安系刑警专业设在威斯巴登,公安系宪法保护局专业设在斯威斯塔尔—海默茨海姆,社会保险系设在柏林,他们即负责基础课教学又负责专业课教学。     关于联邦高专的管理体制,这里采取的是行政主管与业务主管双轨制管理的体制。联邦内政部为主联合有关业务部局组成监理委员会,建立委员会任命校长,校长向监理委员会报告工作。联邦各有关业务部局组成校务委员会作为校长的业务咨询机构,同时还负责指导各系的教学工作。在校长以下设中心领域委员会、教学领域基础课程、科学性工作和中心管理等职能部门管理联邦高专。     关于课程,联邦高专的教学管理与课程设计,深受德国双元制教育理念的影响。每届学生共学习1440小时,其中基础课程学习和实践性课程各占720学时。每学年第一学期在校进行理论学习,第二学期就到所录用的政府机关实习。其中基础课程共有7个领域的课程,他们分别是行政管理的国家法和政策方面的基础知识80学时,占11.1%;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是行政管理法、民法、公务法,194学时,占26.9%;行政管理方面的国民经济和财政经济基础知识116学时,占16.1%;行政管理方面的企业经济基础知识,组织机构和信息加工100学时,占13.9%;以上四个领域的课程都需要笔试。而且只需失败一次。如果有两门课程不及格,就不能毕业了。行政管理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50学时,占6。9%;专业对口的工作领域课程100学时,占13.9%;多专业领域的教学课程80学时,占11。1%;这三个领域的课程只需要口试。     关于教学,这里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与普通大学相比,其自由度相对较少。高等专业学院的一个学年也分为两个学期,分别为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但上课的时间(包括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要比大学长得多,一般为36周。教学形式基本主要是:讲课、练习、研讨班、实习。这些教学形式贯穿于包括基础阶段和主课阶段,也称专业课阶段的整个学习过程中。在德国联邦高专里,各专业系只决定学生必须修满的课程数,并不替学生制订课程表,学生在每学期初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课,但必须注意紧扣已制订的学习计划,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也可以向各系或教研室的教学助教或者高年级的同学请教。讲课主要由教授或讲师就某一个专题在讲台上讲一些要点、重点或者讲课者觉得自己特别有心得的内容,学生必须通过课外阅读补充课堂上所学的知识。为了保证教授讲课思路的连贯性,一般在课堂上不进行讨论或提问,但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专业课上,教授往往允许学生在听不懂的情况下当场提问,但不展开讨论。德国高校的课堂教学气氛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特别是专业课,教授从不点名,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干别的事,甚至半途退场,唯一的前提条件是不能影响别人。研讨班作为一种教学形式,主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和参与精神。教授一般会在学期初开列一张本学期将举办的研讨班的题目清单,这些题目并不一定与讲课的内容相关,而往往与教授的研究课题有关,有些题目是跨学科的,甚至是相当领先的,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向教授登记主讲某个题目,并确定日期。当然,如果学生有好的题目建议,教授也会采纳,并补在题目清单上。登记并讲的学生必须在广泛收集和阅读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拟定提纲,写出发言稿,内容要求能罗列各种观点和思路,但并不强求作出结论。一次研讨班的活动一般由一个人主讲,讲完后展开讨论,所有的参加者(教授、助教、科研人员、学生等)都可以各述已见,进行辩论。     关于实习,实习是德国联邦高专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专业要求学生在入学前已在企业或行政机关中实习过,具有该专业的基本的实践知识。从广义上讲,实习既包括在校外企业或机关中实习,也包括在实验室、工地、计算机旁以及在任何一个地方学习科学的工作技术和研究方法,对于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以及一部分经济、社会和地球科学的学生是必修的内容,学生必须在主课阶段完成一至几次的专业实习,不同的高校、不同的专业对实习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专业还要求必须在主课阶段至少在实验室外成功地完成一次实验。     二、法国教育与公务员的培训教育     (一)法国教育基本情况     法国教育是一种比较复杂多样的教育体制。6-16岁为义务教育。公立小学和中学实行免费教育,小学和初中使用的教材也免费提供。高等学校除私立学校外,一般只缴纳少量注册费。小学入学率100%。学前教育在公立和私立的幼儿学校、幼儿班中进行。初等教育学制5年,每星期授课时为26小时。中等教育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两类。普通中等教育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学制7年,其中初中4年、高中3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近年来发展较快,主要包括技术高中、职业高中、艺徒培训中心、就业前教育适应班4种类型和层次。高等教育分为综合性大学、高等专业学院、高等技术学校和承担教学任务的科研教育机构4类。现有71200所小学和中学,教师和学生比例1比16;有90所大学、3600所高等专业培训学校,教师和学生比例1比30。XX年教育预算为3881亿法郎,约占国家总预算的26%。1999-XX年在校人数:学前、小学、初等和中等教育1250.8万人,高等教育209.5万人。     法著名高等学校有:巴黎大学、格勒诺布尔第一大学、斯特拉斯堡第一大学、里尔第一大学、里昂第一大学等。巴黎大学是法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法著名高等学校有:巴黎大学、格勒诺布尔第一大学、斯特拉斯堡第一大学、里尔第一大学、里昂第一大学等。巴黎大学是法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  法国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发展工作,专业研究人员达30多万人,XX年科研预算经费达558.7亿法郎,主要领域包括生命科学、空间、数学、物理等。     (二)法国公务员与法国国立行政学院的基本情况     4月28日上午,我们考察团一行8人,在德国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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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赴德国、匈牙利医疗保险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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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匈牙利医疗保险考察报告

赴德国、匈牙利医疗保险考察报告

2005年8月27日至9月7日,我分会就科研项目《医疗保险筹资与医疗费用宏观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组团赴德国、匈牙利进行考察。先后拜访了德国卫生和健康保险部,德国医院协会、德国保险认证医师协会、AOK保险公司以及匈牙利卫生部,了解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并就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存在的问题与两国进行比较和分析。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目前该国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组成。绝大部分德国人都有义务上保险,其中小部分人可以在私人或法定保险中进行选择。这主要是根据其工作性质和收入多少来决定:公职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包括私营业主),以及收入超过一定水平的雇员(2004年税前月收入超过3862.5欧元)可以在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之间进行选择,也可以同时参加两种保险。从目前来看,88%的人口(7200万)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其中有11%的人是在两种保险中自由选择了法定医疗保险,另外还有9%的人参加了私人医疗保险。

法定医疗保险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所有保险机构的平均缴纳数额大约为收入的14%,原则上劳资双方各负担一半,但近几年比例有所改变,实际上雇主承担少于雇员的费用。缴费基数设封顶线和保底线,2001年封顶线为3350欧元,2004年调整为3525欧元,保底线在2001年为325欧元,2004年调整为640欧元。对符合条件并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包括无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

在德国医疗保险管理职权从两个角度划分: 执行者及分级管理。从执行者角度来说,德国的医疗保险由政府部门和自治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国家政府部门为各级卫生和医疗保险部门,负责制定酬自己提供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并对医疗保险管理进行国家监督;自治管理机构为各级联邦共同委员会、法定保险机构协会、医院协会、保险认证医师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法律规定,制定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保险服务价格、数量和质量的协商、监管。立法者通常给予自治管理机构在法规实施方面较广阔的自行安排组织的空间,由卫生及医疗保险部门对其进行监督。从分级管理角度上说,联邦、州及区的政府部门和自治管理机构责任、权利也各不相同,国家级部门、机构制定政策和目录;各州也参与决策,并统一执行政策和主要管理制度(如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在医疗保险管理中有很多技术性问题需要处理,如药品性能和价格比较,确定支付标准,审核诊疗规范,处理医疗纠纷等,为此,德国卫生与健康保险部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从事药品经济学、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为处理技术性问题提供学术依据。

保险机构的竞争异常激烈,其数量由于合并而一直在减少。1989年德国有超过12000家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到2004年只剩下250余家,而且还在不断减少,预计到2015年将剩下不到50家。参加法定保险的人可在各保险机构间进行自由选择。主要在四个层面:价格(保险费),质量(医疗服务),保险程度(范围),服务(热线、分支机构、便捷程度等)。然而保险机构与医院不单独签订协议,而是与医院协会和保险认证医师协会签订协议,因此在医疗服务质量上差别不大;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涵盖范围很广,因此在保险程度(范围)上差别也不大。主要是在价格和服务上竞争。保险费根据个人收入进行计算——每个保险机构都有自己的缴费比例。

德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把门诊和住院严格分开的国家。门诊基本是医生自己开设的诊所。医院则有国家、公共福利和私人性质的。在德国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部门都有专科医生及专家,被称之为双重专科结构。比如在德国既有自己开诊所的心脏专科医生,也有在医院心脏科工作的心脏科专家,通常在医院工作的心脏科专家为被聘用的。目前德国卫生体制也正在进行改革,允许开诊所的医生去医院服务,医院的医生出门诊。医生必须在成为医疗保险认可医师协会的成员后,才能够救治医保患者并得到基金支付。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

法定医疗保险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原则上劳资双方各负担一半,但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有益投资环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近几年负担比例有所改变,实际上雇主承担少于雇员承担的费用,雇主平均约为6.6%,雇员为7.4%。

医保按照总额控制来支付门诊费用:一个地区所有的门诊医生有一个总额预算,但对每个诊所或医生不作具体限制。住院费用按照定额办法支付,每个医院根据住院病例数有单独的预算。

最初患者在看病过程中,只要在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内,就不需要掏一分钱。但近年来政策作了调整,德国开始尝试费用共担机制。患者每开一种药品,将会承担不同程度的费用。根据药品的单价和数量,每种药品个人负担在0至10欧元之间。

2004年医疗保险支出达到1311亿欧元,其中住院支出占最大比例,达到36.3%,

(Mrd为十亿欧元)

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德国医疗保险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由于德国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广,保障范围大,导致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缺乏控制。同时,高科技医疗技术和新药品不断诞生和广泛使用,人口负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等,已使各大医疗保险机构每年收取医疗保险费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医疗保险支出的增长速度。1993年以前,医院所有支出都由疾病保险机构负担,93年以后,保险费收入增长低于支出增长,限制了医院费用报销的情况,医院也开始出现赤字。

为此,德国卫生和医疗保险部会同相关自治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来扩展筹资渠道、紧缩基金支出。

退休人员缴费。德国是老龄化问题严重的国家,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也占了全部医疗费用的大部分,因此德国实行退休人员缴费制度。缴费比例为14%,基数为其养老保险金。费用的一半由老年人负担,另外一半直接从养老保险金中扣除。如果原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无业家庭成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也必须要缴费才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

加强对雇员收入的稽核力度。不仅将工资收入计入缴费基数,其他非工资性收入也同时一并计入;

适度提高筹资比例。根据医疗保险支出情况,适度调整筹资比例,最高时达到15.8%,2003年后逐步回落,目前稳定在14%;

结算方式逐步向DRGs过渡,以更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控制医疗费用。1996年以前,保险机构与医院按照定额结算,确定每家医院的平均住院床日费用;1996年至2006年属于过渡阶段,75%的疾病患者采取定额结算,25%的疾病按病种付费,并辅以特殊补贴(急诊或重症的附加费用)。预计到2007-2008年将全面实施DRGs系统按病种付费。尽管病例数量增加,通过合理化改革还是取得了床位的减少和住院治疗时间的缩短。与1990年相比,病例数增加了27亿(18.5%),但平均住院天数缩短了5.8天(39.5%),床位数减少了144,000张(21%);

缩短专利药品的专利保护期。把原来的15年专利保护期缩短为10年,大大降低了药品费用支出。仅一种药品“利比多”,其节省的费用就高达近5千万欧元;

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2002年以后,德国的医疗保险结余赤字情况才得以扭转。

德国的私人医疗保险

德国私人医疗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与法定医疗保险人人相同的缴费比例不同,私人医疗保险需要审核确认参保个人的疾病风险,从而确定缴费数额。而且权利与义务对等,缴一人,保一人。

私人医疗保险公司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一样,通过医院协会与各家医院签订协议。但他们不能直接介入医生诊断过程中,为了防止医生的过渡医疗行为,保险公司行业协会成立了监管委员会,对签订协议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管、抽查,并对医生进行信用评估。

由于私人医疗保险公司风险很大,为了能够在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一个互济制度,保险公司共同成立了一个行业风险评估组织——RSA,每年每个私人保险公司上交全年保费的13.8%给RSA作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调剂金。如果哪家私人保险公司出现风险,RSA将会动用这笔风险调剂金来支援该公司。

匈牙利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匈牙利在1990年以前实施基本国家医疗补贴,此后开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经运行15年。

匈牙利实行法定医疗保险。通过法律规定公民要参加医疗保险。1990年起建立社会保险基金。1992年,社会保险基金明确分为两部分,即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费用作为一个特殊税种,约占工资的11%左右,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然后划拨至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无业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政府预算另行列支。

参保人主要分三类:

1. 正常缴纳保险税的居民

2. 除保险税外,3. 还要购买商业保险的高收入人群

4. 不5. 缴纳保险税、由国家补贴的困难人群

目前,匈牙利医疗服务主要有3个层次,第一层次:全科医师与家庭医生;第二层次:综合性门诊和专科门诊;第三层次:住院医疗。每个医生都在卫生部和医师协会备案。家庭医生作为“守门人”的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由家庭医生来决定患者是否应去门诊或住院。医院由国家、地区、教会和私人性质,医疗保险根据医院的治疗水平,与医院签订协议。

医疗保险对这三个层次的医疗服务,有着不同的支付手段。对于家庭医生,按照其负责的居民数量领取费用;门诊根据接诊量按病种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不同疾病有不同的难度系数,类似于点分制付费法。

匈牙利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情况

医疗保险筹资比例为15%,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4%,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要个人全部负担15%的保费。目前全匈牙利约有1000万人,基本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只有390万人缴费。18岁以下儿童、18岁以上大学生以及退休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无业家属由亲属代替缴费。参保患者发生在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范围之内的就医行为不需要承担费用,但按照西方习俗,需要给医务人员小费。除了正常的医疗服务报销外,医疗保险基金还承担以下费用:

2. 14岁以下儿童生病,3. 父母有权利留一位在家照顾,4. 期间工资由基金支付;

5. 妇女怀孕期间,6. 前后半年由保险补贴个人收入的70%;

7. 妇女生育时如果已参保超过6个月,8. 等孩子两岁时可得到保险支付每月不9. 超过8.3万10. 福林(约合830美元)的儿童养育补贴;

11. 参保人病退又未达到62岁退休年龄,12. 其参保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13. 超过62岁后费用由养老保险部门负担;

由于缴费人少,享受人多,每年支出已达到150亿福林(约合1.5亿美元),单纯的依靠参保人缴费已经无法满足支出的需求。因此匈牙利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开源节流。

1. 中央预算对医疗保险进行补贴。每年约40亿福林,2. 占到医疗保险支出的25%以上;

3. 制药企业的某一药品销售额和销售量达到一定程度后,4. 要返还一部分收入给医疗保险基金;

建议

医疗费用的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取决于保险方、供方、需方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协调,还需要来自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

国内在试点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于199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纳入国家宏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中,并且制定具体政策付诸实践。但就我国国情而言,尤其在目前医疗服务市场由供方垄断、人口老龄化、经济水平差距明显等现实情况下,上述模式能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需要进一步研究。每年我国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速度都收入高于增长速度。这是否是规律,如果是,那么目前的筹资方式将不能使医疗保险做到收支平衡,必须要参考和借鉴国外的做法。

德国作为世界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并有着较为完备的医疗保险体系,匈牙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与我国较为接近,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这些无疑会对我们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完善医疗保险体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依法管理。两国均通过立法来确立主体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在基金征缴、费用支付等有法律作为保障,有法可依,扩面、征缴力度也较大,能够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退休人员缴费。退休人员的人均医疗费用远远高于在职人员,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退休人员占全部人口比例越来越大,实行退休人员缴费大大缓解了基金的压力。

国家财政补贴。匈牙利的国家财政对没有能力参加保险的困难群体承担责任,同时对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贴。既体现了政府责任,又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持续稳定运转。

紧缩费用支出。如缩短专利药品保护期、逐步采取更科学合理的DRGs结算办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专设机构从事卫生经济、药品经济的理论和技术研究。通过专门的研究机构评估药品性能、价格,研究征缴和支付等问题,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持。

充分发挥社区医生“守门人”的作用。充分利用卫生资源,兼顾社区和各级医院,有效分流病人,减少患者盲目就医和住院,同时加强了疾病预防,有效控制了费用。

鼓励竞争。德国对医疗保险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无论是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均由投保人自由选择,促使每个医疗保险机构搞好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医疗保险制度良性循环。

团长:郝春鹏(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 科研培训部副主任)

团员:高光明(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副处长)

谢新儿(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副厅长)

曹慧昌(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助理巡视员)

黄志刚(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副处长)

黄贵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

徐  玮(杭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

史  云(安徽省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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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德国职业教育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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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德国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浦东新区职业教育考察团

(执笔 唐水明)

2005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以浦东新区社发局教育处领导陶国强为团长,高桥职校校长尤庆华、群星职校校长顾晓光、新陆职校校长陈野弟、教发院教研部主任唐水明为团员的考察团,赴德国考察职业教育。考察团着重考察了2所国立学校: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慕尼黑服装设计职业学校,并和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职业教育司官员进行座谈。

短暂的考察,收获颇丰,从中可获得许多发展我区职业教育的借鉴。

一、本次考察我们所了解的德国职业教育

1.德国的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

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职业教育司官员告诉我们,他们的学制一般是孩子三岁进幼儿园,六岁入小学,小学学制是四年,小学后实行第一次分流,多数学生一开始升入初中,就初步确定了今后就业升学的基本方向,目的性比较明确,初中(五年或六年制)毕业后的第二次分流,是根据不同职业的要求和学生及家长的意愿而定。较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必须以接受过较低层次的职前教育为基础,并应有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经过职业教育的人员,既可利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长期从事相应的职业,也可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在从事新的工作。职业教育是每个职工的终身教育,即培训——就业——再培训——再就业。劳动就业部门既管理就业、救助失业,又管理培训工作;各行业协会、各同业公会、各州政府、各企业为实施《职业教育法》各司其职,政府实行宏观管理和协调组织工作。

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职业教育司官员还告诉我们,德国高中学生需学2-3门外语,完成学业方可进入大学,高中生上大学所占比率仅约占30-35%,其余学生选择高等职业学校,比率65-70%以上。

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相当于我国的“中职”,校长在回答我们问询时说:“我们的学生毕业后也可以上大学,但只能进入对口的专业,即不能进综合性大学,只能进技术学院(高职)。”他还介绍说,德国人特别喜欢职业学习,高中考上大学的,有的也先到港口学习三年再读大学。

德国的教育体系,既使绝大部分学龄儿童及青少年能接受到至少一项职业教育训练,直接掌握一门技术,被企业雇用,同时又能提供有志于继续深造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2.“双轨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德国推行职业教育最成功的关键。

在德国,约有70%的职校属于“双轨制”。所谓双轨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轨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轨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学员或定期或分期在企业里接受实践教育、在职校里接受理论教育。职校大约60%是专业课程,40%是普通教育课程。

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轨制”的主体。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德国经济部公布的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个大类、371个职业。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作为学徒工,企业发给学生每月500-600欧元的生活费用。

职业学校的教育是服务于企业培训的,职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来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并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任务。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

双轨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考核内容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岗位上的合格技工。

据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职业教育司官员介绍,在巴伐利亚州,约有70%以上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中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同时进入各类相应的职业学校学习基础知识。这种体制,有利于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动手能力的生产技术工人。

近年来,在德国又出现了另一种培训形式,即跨企业培训。学生在接受企业培训和学校教育的同时,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到跨企业培训中心接受集中培训,作为对企业培训的补充和强化。

按照德国联邦政府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内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家、州政府、地方政府承担,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与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

3.学校既不需要为生源发愁,也不需要为学生就业去兜售什么,因为法律法规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

德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完备。相关法律法规有《职业教育法》、《企业基本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培训员资格条例》等。企业根据产业需要招收员工,对新招收的员工,企业必须依法送至国立职校学习培训。“企业根据产业需要送出培养对象,企业会找上门来。对于不了解我们学校的企业,学校才安排去做点宣传,让它们知道我们的学校。”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校长如是说。

4.培训项目由国家订立,学校培养国家认可的职业,而不能自己另立项目。

德国是16个州联邦制国家,每州有自己的教育体系,为使职校培养的人才国家通用,职校培训项目由国家订立。学校都培养国家认可的职业,而不能自己另立专业和培训项目。职业教育,都针对整个经济政策而言,作为国家经济范畴,宏观的。

考察中我们了解到,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等,都有政府提出的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

5.从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看德国职校的2个组成部分:“正规部”和“准备部”。

汉堡共有50所国立职业学校,其中19所是工业产业技术学校,其中5所学校全招女生;其他31所均是商业方面的。

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建于1870年,是汉堡最为古老的学校之一,它发端于船舶油漆工的培养。该校现有61个班级,1343位学生,70名教师(其中专职教师50名、非专职教师10名、从其他学校来兼职的10名),45个授课点(教室),6个计算机教室,1个自学中心(利用电脑等做功课),1个餐厅实习点,1艘港口实习船。

国立职业学校一般都包含“正规部”和“准备部”2个部分。

该校“正规部”有港口、仓库、船厂三个领域的专业,承担着为汉堡360家企业培养学生的任务。学生都由港口和造船类企业与学校联手培养,学制3年至3.5年。三个领域,各设一个科长,科长与企业有联系、沟通。

港口领域培养11种与港口有关的职业,如:仓库管理技工、仓库经营技工、仓库搬运技工、仓库包装技工······“仓库”行业在汉堡很重要,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一年为港口培养701人,包括港口船长(内河船长)等人才。

造船领域的专业有:船舶结构机械工(船定单800条船、600条为与朝鲜订购)、板金工(智力不是很发达的学生)、造船工(主要建造体育用船游艇等)。

该校还培养来自铁路、银行等单位需要的保镖、保安、安全人员。

学校生源来自全国各地,但需要他们的企业都在汉堡。

学生或定期集中一段时间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集中一段时间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或分期每周2天在校上课,3天在厂里工作。定期与分期,根据企业需要决定。这是典型的德国职业教育“双轨制”,一轨在用人企业,一轨在国立学校。

企业都想知道学生在学校里学些什么,学校也想知道学生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情况。因此,学校主管部门的教师常常到360家工厂去了解情况,并听取对教学的要求。

该校“准备部”为纪律差的、学习差的学生就业做准备,学生自己还不知道从事何种职业,学校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明确专业。德国中小学12年教育制,纪律差学习差的学生,后2年到准备部,由学校帮助他做就业准备。

职业准备教育的学生还在学习期内,由学校情报中心推荐过来。学校努力培养,2年后推荐,让其能就业。如果找不到工作,学校把他们交到劳工部,劳工部把他们当作失业人员登记。

职业准备部在建设工地也有教学点,学习泥瓦匠等。

职业准备部还在监狱设有教学点,帮助失足青少年及社会成员作出狱后的就业准备。

职业准备部的学习采用项目制,让学生在学习项目过程中形成兴趣(学生都有特强心理)。学校还对他们加强现实的思想教育、前途教育。当然,对有些学生,学校对其无能为力。

6.慕尼黑服装设计职业学校见闻。

慕尼黑服装设计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高级服装设计师。

这所学校已有100多年历史,校舍欧洲味的古色古香,原先曾是某公爵的宫殿,当今是慕尼黑的文物保护单位。该校创办之初只是为宫廷贵族夫人服务,指导她们各种场合的服装搭配、着装礼仪,培养她们设计制作自己喜欢的各类服装的情趣。现在,她是一所只要愿意人人可以免费进来的学校,学生只需买些材料。

为了培养高级服装设计师,教学不仅仅停留于二维,还进行塑泥人、剪裁、服装、造型设计等三维动手实践,通过制图制版、立体剪裁、造型设计,培养动手能力。学校还经常为学生提供参观时装展览、参观博物馆等活动,学生参观的视野从本城、本州、本国,一直到米兰、罗马等地。我们一一参观了学生正在动手操作的课堂(与其说是课堂,不如说是工场),参观了学生完成的服装创意设计的展示室。学生的作品,样式丰富多彩,构思新颖独特。这些作品,曾由艺术总监送至制衣厂的服装设计部作为广告展示。

据介绍,服装设计学习过程中,教师常常通过项目组织学习,围绕一个主题、一项任务,把学生组织到一起。学生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并充分展示自己。

7.德国对职业教育从业人员的要求严格。

考察中,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校长、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职业教育司官员对我们都有如下介绍:德国对职业学校教师的技能有很高的要求:职业学校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教育学背景,有一门专业,至少有2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准入的过程是:经过国家考试合格,到学校任教2年(试用期);2年试用期内,既有教学实践培训,又有专业进修;试用期结束再经过国家考试,合格者进入学校成为正式教师,政府终身雇用。月收入为3500欧元,与其他学校教师工资基本相同,也与高校助教基本相同。(高校教授月收入约4500欧元)

“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干过这一专业才能执教此专业,唯此,学生学习才有信心。我们学校教师都有职业头衔,均是汉堡市行业技术学会成员,参与各种考试命题、立法……还到博览会做产品专业介绍。”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校长以强调的口吻对我们说。

慕尼黑服装设计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毕业于艺术院校,且有造型设计经历,有位上海师大艺术系毕业的服装设计硕士、高级服装设计师张女士,在此已执教15年。我们进入教室时,她的学生正在以“我”为题设计姿态各异的造型。

8.学校的管理系统简洁,人员精干。

汉堡港口和造船职业教育学校拥有60多个班级、70多名教师、1300多名学生,管理系统只有一名校长,一名副校长,下设4个部门(正规部、准备部、协调科等),各部门一名负责人。每周校长与四个部门负责人举行例会,布置具体工作。慕尼黑服装设计职业学校的管理系统大体也如此。

二、德国职业教育特点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1.同生产紧密结合。相对于学校制职业教育,双轨制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并使之得到了确切保证。

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

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虽然我国目前也非常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但学校制的培养模式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同实践相结合。

2.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除学校与企业密切结合外,还发动社会力量(包括同业公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关心和支持办好职业教育,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承担义务,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3.在双轨制职业教育体制下,由于学生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使得学生和企业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大大降低了培训后失业的风险。

这对我国多年难以解决的对口录用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同我国现行的偏重系统理论传授的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相比,以岗位要求为培训目标的双轨制职业教育更受企业的欢迎。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体系,应当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5.重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

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主要特点。通过激烈的竞争,他们的职教师资大都具有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精湛的技能,快捷的效率。这对我们的师资队伍建设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结束语:德国的职业教育发达,早有所闻。德国的产品,结构合理,加工精密,外观讲究,质量上乘,性能优异,这是他们重视职业培训、员工持证上岗,人人关心质量的结果。德国产品质量之所以驰名世界的秘诀正在于此。据说农民也要持证上岗,因为他们农民使用的主要农具,早已不是锄头、钉耙,而是各种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耕作、施肥、除虫、灌溉、采收也已采用一整套科学的办法,多数不是靠一般的手工操作了;各种养殖业、种植业也按照先进的种养方式来完成,未经培训的人难以胜任。在德国,不论担任那一种工作,完成那一种任务,“资格”是非常重要的,而这种“资格”,绝大多数是靠职业教育来实现的。普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固然重要,但他们更重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成人教育也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资格”,决不是单纯的一种学历文凭或证书,除一般的基础知识外,更重要的要懂得操作应用,有动手能力。因此,在德国各行各业都重视职业,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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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情况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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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情况考察报告

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的模式不尽相同,甚至在一个国家内也有所差别(德国)。但是,作为欧洲国家,其基层选举的历史都比较长,选举的过程也有许多相同之处。     一、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制度及其运作     (一)选举机构     选举机构是保证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组织载体。在瑞典、德国和法国的基层选举中,一般都设有非常设的选举机构。瑞典设有专门的国家选举机构,负责组织4年1次的选举工作,并负责省和市镇议会选举的辅导和培训。在市镇设有非常任的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在选举前1年每个市镇有2人专门负责选举工作。在德国,地方设有选举局(隶属于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选举工作,其主要工作是制作所有有选举权的选民名单、印制选票、确定投票点、通知选民投票、负责信件选举等,以保证选举正常进行。     (二)选民登记     在选举开始前,各国都依法对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进行登记,一般在选举日前年满18周岁即享有选举权。选民登记并经相应机构确认后,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公布选民名单,以便于查验和监督。     (三)候选人的产生     西方国家的选举一般是建立在政党政治基础之上的,候选人一般由党派提出。当然,在一些小的市镇,选举的党派倾向不是很强烈,有的国家也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选举,但从总体上讲,其制度设计还是以政党政治为基础的。每一个政党在提名候选人的同时,内部也有一个排序名单,作为分配议席的顺序。     (四)竞选宣传     在选举之前,参加选举的各个党派或候选人一般都要进行竞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宣传画等宣传政党的纲领、政策和候选人的情况等,候选人更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竞争演说或自我介绍,以提高选民对本党候选人的信任,得到选民更多的支持。竞选的宣传费用一般由政党或个人负责。     (五)选举     选举日投票是选举工作的重要和核心环节,因此,各国对选举日的选举工作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在选举投票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主要有宣传投票选举的过程和注意事项;公布投票时间和投票站地点;办理委托投票和信件投票手续,解决不能到投票站投票而又不愿放弃选举权的选民的选举投票问题;印制选票;建立秘密写票间;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投票用品等。在选举期间,要做好引导、说明和监督工作。如瑞典市镇议会选举中,每个选举站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德国市镇议会选举中,每个政党都派一名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六)计票和议席分配     根据得票情况和一定的规则分配议席和确定当选人,是选举工作的最重要的环节。在这方面,瑞典、德国、法国的当选规则各有特点,是选举环节中差异较大的地方。     1、瑞典。在市镇议会选举中,先根据各个政党在每个选区中所得选票进行分配,获得总票数3%以上的政党才能取得分配席位的资格。市镇议会的选举采取比例代表制,应选席位的分配方法是:首先把1.4作为第一除数,获得相对多数票的政党获得第一个席位,之后,这个政党的总票数除以3后再与其它政党的得票比较,当这个政党获得第二个席位后则除以5,获得第3个席位后除以7,这种方法被称为奇数法。    根据这种计算方法,b党获得3个议席,a、e、g党各获得1个议席。(材料来自瑞典国家选举委员会 election in sweden   XX年)     确定市镇议会具体人员时,在每个政党所获得的议席数内,个人得票率超过5%且得票超过50票的候选人,可依得票多少顺序自动当选。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候选人,如果该党还有议席,则根据该党预先排好的名单依次分配,而不再完全看其得票数量。     2、德国。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市镇议会的选举办法,各州也不尽相同。以北莱茵-威斯特~州特罗斯多夫市为例。该市有7万5千人,有选举权的约5万人。该市议会共设50个议席(市镇议员一般非全职,一般每月开一次会),根据选举办法,选举时划分为25各选区。在选举中,党派可以提名候选人,个人也可以报名参选,个人参选需征得一定数量得公民签名。每一个公民投一张选票,在25个选区中,每个选区谁的得票多,就进入议会;另外25个议席,则根据各党派所的选票,按比例进行分配。     3、法国。市镇议会有两种不同的选举方式。在3500人以下市镇以两轮多数选举制产生,在3500人口以上的市镇采取多数制(给予第二轮获多数名单半数席位)与比例制(剩下的一半席位按各参选名单获票多少进行比例分配)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选举产生。人口在3500以下的市镇议会选举中,选举不侧重党派,选举人将票投给某一候选人名单,并可以修改候选人名单,选票的计票按候选人进行,第一论得票率超过50%的候选人直接当选。如果议席尚有空缺,则进入第二轮选举,在此期间候选人名单可以改动。第二轮选举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人(得票率不必一定超过50%)。人口多于3500的市镇,则必须选择名单,选举人不能改变候选人名单。第一轮选举中低于5%得票率的不能进入第二轮,得票率在5%-10%的可与其它名单合并。在第二率选举中,得票率列第一位的奖励总席位的50%,剩下的一半席位按参选名单得票多少进行比例分配(示例见下表,共60个议席)。     二、瑞典、德国、法国基层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     瑞典、德国、法国三个国家体制不同,其基层治理和选举制度也各有特色,从选用的模式和方式都不尽相同。但是,上述三国同处于欧洲,政治制度相同,文化理念相近,因此,其基层选举制度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的特点。     (一)政党政治仍然是地方自治组织选举的基础。政党政治在西方国家有较长的历史,特别是选举中,政党更是扮演着特

殊的角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离开政党的参与、配合、领导,选举将很难开展。瑞典在地方选举中,选民必须把选票投给某个政党的成员;法国在地方选举中,则是把选票投给某个政党提出的名单;德国在地方选举中,选票上注明了候选人的党派,以作为另一半席位分配的依据。虽然在市镇选举特别是一些人口较少的市镇选举中,政党的色彩不如国家选举或大的市镇选举那幺突出,但其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一般而言,大部分候选人都是由政党提名的,当选的也主要是政党提名的候选人。     (二)注意培养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在这次访问中,我们所接触的人无论是政府官员、市镇议员还是普通公民,绝大多数都对市镇议会选举比较关注,对其民主体制比较推崇,不少人甚至感到自豪。在参加选举并非义务的情况下,市镇议会选举的参选率都是比较高的。究其原因,一是市镇等基层组织与公众的联系更为直接和广泛,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二是社会注意培养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这种意识是积极和正确行使选择权的基础。在培养公民政治参与意识方面,这些国家的做法有的是有意识的,有的则是潜移默化的。主要有:(1)重视青少年民主和参与意识的培养。有意识地组织青少年参观国家议会和地方议会,使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权利运行,了解国家和公民(公众)的关系,使其增强对民主及权利义务的理解。(2)通过宣传和竞选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在选举之前都要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动员。参加竞争的政党或候选人更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机会向公众展示其见解和主张,提高选民对其的信任和支持。(3)通过议会的公开辩论,强化选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上述国家,议会讨论或辩论都是公开进行的,特别是市镇议会开会,都允许公众旁听,有条件的甚至进行广播或电视直播,使公众能直观地了解其选举的代表如何和能否代表其意愿。由于选举与公众有较强的利益关切度,加之长期民主意识的培养和熏陶,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比较强。     (三)比较重视选举工作的组织和设计。上述三个国家的法律都比较健全,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或选举法进行。同时,在选举的组织、时间、过程、经费、计票、监督、申诉等方面也有比较完备的制度和程序。在选举过程中,一般体现了如下原则:一是便民原则。在投票点的设置上尽量方便选民投票。二是普遍原则。为无法到投票点投票的选民和外地选民设计投票方案。三是简便原则。选票及规则的设计尽量简便易懂,不使选民发生误解。四是经济原则。在保证选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控制选举的费用。如瑞典的选举把国家、省和市镇议会的选举安排的同一时间,以节约人力、物力和费用。五是秘密投票原则。即要准备秘密写票间,并在秘密写票间中无记名做出自己的选择。如瑞典的选举程序为:(1)选民持选民卡到投票站;(2)核对选民卡后进入投票间;(3)投票间的桌子上清楚地放着不同颜色的选票(分别代表国家、省和市镇),选民领取选票后到秘密写票间;(4)在秘密写票间中填写选票,并分别装入信封;(5)再次核实身份并在选民名册上注明,同时把选票交工作人员;(6)选民监督工作人员把选票投入票箱;(7)离开投票站。以上程序被印制成图示提前发给选民(间附图)。          (四)选举的制度和规则选择符合实际。从对瑞典、德国、法国的基层选举的介绍不难看出,三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和选举方法各不相同。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选择什幺样的选举方式,既基于一定的历史传统和政治理念,更是基于实际的需要。以法国为例,法国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的选举办法,同时,不同层级的选举也有不同的选举方式。如大区议会的选举以前采取比例代表制,结果是很多大区议会产生不出多数派别,得票相对较多的政党只能联合其它党派执政(如社会党和绿党联盟),但联盟的政党内部常常意见不一,结果许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通过。这种情况要求对此方法进行改革,于是引入多数选举法,对第二轮选举获得简单多数的政党给予总席位25%的奖励,形成混合选举制度。在人口多于3500人的市镇议会选举中,奖励的幅度更是达到总议席的50%。这种方式虽然看起来不尽合理,但在法国却是现实可行的,改革后选举取得了明显效果,提高了议事决定的效率。     由于时间较短,加之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政治理念都不尽相同,我们对上述三国的基层选举情况只是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所了解的深度也相当有限。不过,这次访问也给了我们较大的启发,三个国家基层选举的一些做法和理念也有可以借鉴之处。当然,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没有也不可能有超越时空、适合各国的固定模式,而是一定要结合本国国情,制定和选择既符合民主和选举的本义,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能为公众接受的选举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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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陕西省林业局德国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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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德国考察报告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省、市、县有关林业管理技术人员20人,于XX年9月13日至10月2日赴德国进行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赴德培训基本情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35.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201.2万人,全国划分为16个州。此次培训主要在德国中南部的黑森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巴伐利亚州进行,具体地点主要是宾根大学、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自然保护区、黑森州森林保护协会总部和巴伐利亚州林区。培训内容主要是研究学习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特点与方法,德国森林多功能利用的结构与范例,德国森林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与途径等。培训方式主要是集中听课、现场考察、与德国专家共同座谈讨论等,先后考察的林地现场有40多处。这次培训受到德国黑森州和巴伐利亚州森林保护与经营协会的大力支持,通过培训考察,使全体成员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学到了许多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圆满完成了培训考察任务。

二、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特点

1、私有制林业为主体,国有、社团、私有多种林业经营形式并存

德国自然条件优越,南部为阿尔卑斯高原山地,中部为丘陵和中等山地,北部为冰渍平原,北临波罗的海和北海,境内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海洋性气候和内陆性温带气候并存,年降雨量500-1000毫米,风调雨顺,林木生长的极端立地条件很少,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十分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发育。德国森林面积1080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3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约为30%,而且林木生长立地条件好,森林分布均匀,林份质量高,生态功能十分明显。这些森林,成为支撑德国林业生态环境的主体。

德国的森林所有制形式有三种,一是私有林地,全国共有46%的森林为公民个人所有。二是国有森林,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都有所属的森林及林地,共占34%。三是社团包括教会、公司团体、市镇政府所有林,占20%左右。所以,德国的森林私人经营保护占主体,全国私有林林主人数130万,占全国人口的1.6%,其人数是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两倍多,但私有林林主人均林地3.8公顷,因此,德国的森林总量大,林主多,林地分散,除山地森林、四通八达的公路绿化、城市绿化外,其他大量的林木多是成片栽植、分散分布,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其生态环境景观是各类林地遍布山区与平原,遍布城市与农村,森林与草地、林木与农田、林地与城镇美丽相间,相互映衬,形成一望无际的田园风光,加上蓝天白云,显得分外生机勃勃,清爽宜人。

2、林分质量高,林地产出多,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明显

德国森林,既有数百年历史的遗留,又有近代不断的人工营造,人工林占全国森林面积的79%。近40年来,德国净增森林面积400万公顷,造林树种有云杉、冷杉、橡树、山毛榉、桦木等,造林成活率95%以上。现有林分,针叶林、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均有,其中以针叶林与针阔混交林为主,约占整个森林面积的60%。德国林分的主要树种组成是,西部,云杉占45%,松树类占54%,山毛榉24%,橡树9%;东部,这些比例大体是西部相应树种的一半。所营造的林分,针叶纯林,栽植与生长密度大,枝条自然稀疏明显,林木郁闭早,树干通直,林相整齐,林地对光热水土等自然因子利用充分;针阔叶混交林,树种搭配合理,栽植排列有规律,上下林层清晰分明,无明显病虫害。因此,德国林地生产力高,林分质量稳定,林木出材率高,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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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德国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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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幻国度

第一次了解到德国,是在童话里,亲爱的格林兄弟。那时候,懵懵的我只知道,德国,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或许有《白雪公主》里的城堡,或许有女巫居住的森林……躺在草地上,有时会想:德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草是不是和这里一样绿,天是不是和这里一样蓝……不知道的,很多。知道的只有,那里,是一个童话滋长的地方……

二、心有所动

更深一层地了解德国,是在20__年德国世界杯以后。其间,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德国的东西,使一个模糊的印象日渐清晰,也是一个新的目标……

有时候,常常会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德国?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慢慢地才觉得,德国的魅力是在于她秀丽的山川风光、灿烂的文化古迹以及独特的生活风貌。她有着名的阿尔郫斯山之路、浪漫之路、多瑙河之路、古堡之路、葡萄园之路及童话之路。德国的乡村,那无法描述的神秘感,以及与世无争的宁静,都是此间的特色。青山绿水环抱下的新天鹅堡更是魅力无比。还有慕尼黑,令人奋起的啤酒节。每年9月底至10月初,一连两周在特蕾西亚草坪广场举行,多么有趣!

更不仅这些的,还有,德国人的精神:奋发,进取,严谨,效率。德国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失败后不久又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后不久,原本弱小的德国又迅速崛起,这是什么原因?德国崛起的根本原因在于德意志民族深邃博大的思想、坚韧持久的意志和一丝不苟求真务实的作风!德国人办事认真仔细,这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总之,一种民族的精神,足以使一个民族称之为伟大。所以才有人说:中国的智慧+德国的精神=奇迹。

对于德国,我不得不说的,是莱茵河――德国的父亲河。它发源自险峻的阿尔卑斯山间的莹洁雪峰,活泼的,秀气的,带着山的灵气,谷的俏丽,勾划出了一大段的德法边境,像联结着晶莹珠链一样,串起无数美丽的市镇,辉煌的城堡。虽然我并没有真正的游览过莱茵河,但它那种活泼的,秀气的性格,一定是我最爱的。所以,才会有了我前面所说的――新的目标――在莱茵河畔开一家5星级的中式酒店。这算是我人生的终极目标吧。本来是想在中国开的,后来就是德国了。

三、后记

现在觉得,德国,还是一个童话的世界,就像我小时候认为的――童话滋长的地方。但这不仅仅是童话,里面包含了一个中国女孩的梦,一个梦想,对德国的梦想。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梦会实现的。就像一个童话,被记入我的人生记事册里……德国,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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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陕西省林业局德国考察报告范文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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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德国考察报告范文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省、市、县有关林业管理技术人员20人,于xx年9月13日至10月2日赴德国进行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赴德培训基本情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35.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201.2万人,全国划分为16个州。此次培训主要在德国中南部的黑森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巴伐利亚州进行,具体地点主要是宾根大学、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自然保护区、黑森州森林保护协会总部和巴伐利亚州林区。培训内容主要是研究学习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特点与方法,德国森林多功能利用的结构与范例,德国森林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与途径等。培训方式主要是集中听课、现场考察、与德国专家共同座谈讨论等,先后考察的林地现场有40多处。这次培训受到德国黑森州和巴伐利亚州森林保护与经营协会的大力支持,通过培训考察,使全体成员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学到了许多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圆满完成了培训考察任务。

二、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特点

1、私有制林业为主体,国有、社团、私有多种林业经营形式并存

德国自然条件优越,南部为阿尔卑斯高原山地,中部为丘陵和中等山地,北部为冰渍平原,北临波罗的海和北海,境内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海洋性气候和内陆性温带气候并存,年降雨量500-1000毫米,风调雨顺,林木生长的极端立地条件很少,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十分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发育。德国森林面积1080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3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约为30%,而且林木生长立地条件好,森林分布均匀,林份质量高,生态功能十分明显。这些森林,成为支撑德国林业生态环境的主体。

德国的森林所有制形式有三种,一是私有林地,全国共有46%的森林为公民个人所有。二是国有森林,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都有所属的森林及林地,共占34%。三是社团包括教会、公司团体、市镇政府所有林,占20%左右。所以,德国的森林私人经营保护占主体,全国私有林林主人数130万,占全国人口的1.6%,其人数是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两倍多,但私有林林主人均林地3.8公顷,因此,德国的森林总量大,林主多,林地分散,除山地森林、四通八达的公路绿化、城市绿化外,其他大量的林木多是成片栽植、分散分布,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其生态环境景观是各类林地遍布山区与平原,遍布城市与农村,森林与草地、林木与农田、林地与城镇美丽相间,相互映衬,形成一望无际的田园风光,加上蓝天白云,显得分外生机勃勃,清爽宜人。

2、林分质量高,林地产出多,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明显

德国森林,既有数百年历史的遗留,又有近代不断的人工营造,人工林占全国森林面积的79%。近40年来,德国净增森林面积400万公顷,造林树种有云杉、冷杉、橡树、山毛榉、桦木等,造林成活率95%以上。现有林分,针叶林、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均有,其中以针叶林与针阔混交林为主,约占整个森林面积的60%。德国林分的主要树种组成是,西部,云杉占45%,松树类占54%,山毛榉24%,橡树9%;东部,这些比例大体是西部相应树种的一半。所营造的林分,针叶纯林,栽植与生长密度大,枝条自然稀疏明显,林木郁闭早,树干通直,林相整齐,林地对光热水土等自然因子利用充分;针阔叶混交林,树种搭配合理,栽植排列有规律,上下林层清晰分明,无明显病虫害。因此,德国林地生产力高,林分质量稳定,林木出材率高,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明显:

(1)木材工业生产与贸易方面,全国立木年生长量6000万方,年采伐木材4000万立方米,年增林木蓄积万立方米;

(2)森林生态与社会效益方面,德国设自然保护区5000处,其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8%,设风景保护区6000多处,占国土面积25%,有国家公园13个,占国土面积2%,有面积较大的自然公园67个,其较为直接的保护与利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8.8%,与30%森林覆盖率相比,可以说是“全林”保护与利用。

(四)继续加快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步伐。我省现有森林面积636.8万公顷,其中天然林467.9万公顷。天然林禁伐后,这些林地,主要由六个省属林业局和234个国营林场经营管护。天保工程之后,我省天然林的保护与利用,仍将既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投入,更离不开保护性合理的开发与利用,离不开通过社会与市场解决经费、服务于社会等。其有效途径仍将是设立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并举,既有目标的进行保护,又积极开展森林的休养休憩开发利用,增加收入,改善保护条件,增强保护能力。我省现有自然保护区25个,总面积74.5万公顷,仅占全省国土总婊?.6%,截止目前,全省已批建各类森林公园69处,经营面积25.8万公顷,森林公园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1.2%,不考虑重叠因素,两项合计也仅有4.8%。如能在不断完善、提高现有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保护与旅游设施水平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这一步伐,必将为我省森林保护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学员对德国林业的发展现状、人们对森林及林业的认识与态度、森林与林业在社会发展与人们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德国大面积造林的主要技术与方法、德国森林经营利用的理念和现代化手段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对德国森林经营的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今后指导本地区、本单位的林业各项建设工作增加了更广泛的理论与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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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政部赴德国社区建设培训团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培训,全文共 3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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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德国社区建设培训考察报告

民政部赴德国社区建设培训团考察报告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安排,应德国瓦尔道夫市政府的邀请,以民政部人教司濮洁同志为团长,由民政部、部分国家级社区建设实验区及重庆、长沙两所学院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赴德国社区发展培训考察团一行17人,于2001年9月1日至25日对德国社区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25天的培训学习考察,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考察的目的

1、了解德国社区发展的情况。

2、实地观摩考察他们的成果。

培训考察团在德国期间,先后拜会了法兰克福社会福利局青年社会福利部,黑森州社会福利协会,黑森州体育联合会、联邦政府林姆伯格民事局、德国民事救助管理协会、德国联邦社会福利联合会、劳动者撒玛丽亚协会、慕尼黑自然保护协会、巴伐利亚州劳工、福利法规及家庭与妇女部、德国联邦家庭、退休者、妇女、青少年部等行业管理部门和政府机构,先后参观了摩菲德市的新建社区、威斯巴登市养老院、德国民事救助中心、慕尼黑自然保护与环境绿化协会、联邦民事服务局及属下的社区康复中心等机构。

德国方面还按照我们的培训计划,安排了社会福利政策与法规、德国的体育俱乐部与全民健身运动、德国的兵役制度与社会福利体制、民事保护与事故预防、志愿者与劳动保护、德国的家庭问题与家庭政策、劳工问题、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层面的作用等讲座。

这次培训考察活动,德国方面给予了我们热情周到的安排,使这次培训考察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达到了增进相互了解的目的。

二、德国社区发展简况和基本经验

这次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德国和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异,地方政府的设置及职能情况也不同,但是,德国从俾斯麦首相开始实行了对外开放,特别是二战以后实行改革发展的目标,确实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德国经过改革把国家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比较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原因固然很多,但从社区发展和地方政府功能与体制上去考察,也有不可低估的因素,德国政府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对完善我国政府功能,推进社区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一)明确各级管理权限,把地方政府建设成为有活力的一级政权

德国是一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它的政府体系由联邦州和地方(市、镇)三级政府组成,各州、市高度自治,联邦与州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但联邦高于州的地位,州与地方的关系是地方自治较高的单一制,德国民众对政府的理解是:有权征税的官方组织。巴伐利亚劳工局的介绍比较清楚:在政府管理权限上实行分权制,宪法逐项列举了联邦的权力,没有列举的由各州行使,地方政府根据州议会的特许行使权力,这样,各个层次政府之间的职责明确,在规定的范围内,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自主权,并有比较完善的确保地方自治的法律体系,我们考察的法兰克福、柏林、慕尼黑等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些都与他们政府能够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直接相关。尽管如此,德国还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据法兰克富福利协会介绍,针对法兰克福是全德国第四大城市,又是州政府所在地,是一个多元化社区的特点,提出了政府的工作重点是应知道社区内的人员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怎样使政府少管一些,多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和市场的作用?经过论证,确定了降低市场部分的税率、繁荣商业、增加服务和工作岗位等,明确政府由管理型政府改为向经营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购买服务,如:黑森州威斯巴登养老院,是劳动者社会福利协会主办的,建立这个养老院,私人投资了90%的资金,政府投入了10%的资金,投资者建好房就把它租给了这个养老院。政府发给老人养老福利金,老人就到这样的养老院交钱(养老金),由养老院向这样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养老院方面只计成本,不赢利,所收费用只够养老院的开支,政府对这样的社会福利事业免税。在黑森州向这样的福利院有500多个,老人都是用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到这些机构养老,这实际上就是政府购买服务。

(二)不断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基层管理体制

德国的地方政府体制从实际出发,各地千差万别。地方政府也就是市、镇之间相互独立、自治的结构,市、镇都是州的分治区,镇虽然处于某个市的区域内,但并不意味着它在行政上从属于某个市。因此,地方政府之间,只有执行事务范围的不同。在行政区划上,市与市之间、镇与镇之间,以及市、镇之间大小相差悬殊,除三个直辖市和州一级,一般说来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由州议会以法律规定,但有的具体问题也由各地方政府通过选民投票,根据本地情况来决定。

(三)把能让社会办的事情尽可能让社会去办

管理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这是德国部分专业人士的看法,这种观点未免偏颇,但他的基本精神是对的。德国各级政府除了少量的行政部门外,存在着各种门类的非政府组织、社团组织、非营利性机构等,它的职能比较单一,主要是为市民的需要提供生活,工作、文化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些组织起到了沟通政府与社会不同利益团体的联系和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德国还是一个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化较健全的国家,在各级政府拿出资金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的同时,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私有经济发达的特点,采取各种办法,从民间筹集大量资金,利用私有经济、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志愿者服务等,与政府结成伙伴关系,共同办好社会福利事业。如:慕尼黑自然保护协会这样一个机构,它就是政府放手让他们从事绿化和自然保护这样一项工作,而这个机构又充分利用了政府的政策和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的资助,把这样一项本该由政府承办的事情办得有声有色,既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又调动了这些非营利机构的积极性,还使得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通过这样的“缓冲带”逐步予以化解。

(四)增加民主决策的透明度

德国为了鼓励民众参与社会事务,采取了一些公开形式,一是议会会议公开,会议场所设有专门的民众席,允许旁听,也可组织参观联邦议会;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开政府及其官员的情况;三是政府办公公开,上网即可查询有关政府运作的情况;四是重大事务预先告知民众,并举行听证会,让民众发表意见等,尊重民意。同时,通过各种社区组织,反映情况,开展社会工作。

(五)地方财政有较大的自主权、税收体系完善

德国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和举办公益事业经费来源由税收保证,任何人都交税,买东西也都交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各有一套独立的税务机构、税种分开。这为政府提供足额的社会公益事业经费和福利资金起到了保障作用。同时社会强制保险为社会积累了强大的资源,每一个人都有了必备的资金保障,并有2000多个法律来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正常运行。

三、德国社区发展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德国社区发展的经验为我们现阶段的社区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党和政府的强有力组织和推动在社区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个推动力,抓好当前的社区建设。

2、社区内各单位、机构、团体的协作力有利于社区资源的充分开发,也有利于社区凝聚力的形成。

3、社区内部组织的统合力关系着社区建设工作是否按照社区的发展方向有序的运作。

4、社区居民的拉动力关系着社区建设的成败。

5、居民社区意识、参与意识的培养是社区建设初期的关键,也是社区建设过程中一项长期的任务。

6、社区内中介组织的培养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环节。

7、社区工作队伍,特别是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养是关键。

8、社区活动有效开展必须依托于设施、环境、管理和人的有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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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德国人的礼仪礼貌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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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的礼仪礼貌

一般来说,德国人年龄越大越讲究礼数,年轻人随便一些,让人感觉比较放松。在德国,年轻的朋友同学见了面通常是“哈罗”(Hallo)加拥抱,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见面拥抱的大礼,好在我的男性德国朋友们比较注意分寸,很少让我这个东方人为难。“哈罗”完了是问候:“你好吗?”这个问题必须回答,如果答案是“不好”,对方则会追问为什么不好,不舒服?有困难?需不需要帮助?

刚来德国的时候,德国人的礼仪礼貌常常让我觉得窘迫,因为不知道怎么应对,只好傻笑。那是我在德国过的第一个生日,我刚认识的一家德国人打电话来祝贺,我以为一个人代表全家说一句生日快乐就好了,没想到这家四口人每个人都是长篇大论一口气祝福了将近一分钟,什么祝你健康、快乐、学业顺利、上帝保佑你、万事如意一大堆,我那时听力还不太好,所以很紧张地听,生怕听漏了什么,等人家祝福完了,我还没回过神来,差点忘了表示感谢。

去德国人家里做客刚进门时的“欢迎仪式”总是让我觉得有点紧张。记得我第一次和我先生去拜访他的伯父伯母,两位老人从厨房的窗户看见我们的车过来,就走到街上迎接我们,这已经够让人不好意思的了,伯母还很庄重地对我们说:“Vielen Dank,dass ihr bei uns einen Besuch abstattet.”这是非常文雅的措辞,大概可以意译成“非常感谢大驾光临”,我心想,子侄辈来看望老人是应该的,不用这么客气吧。

有的德国人喜欢对客人说“我很高兴你来看我们”(Ich freue mich, dass ihr gekommen seid.),如果是朋友久别重逢,他们会说“我很高兴又见到你了”(Ich freue mich, dich wieder zu sehen),听起来像德语课本中的会话练习,翻成中文后有点外交辞令的感觉,但是用德语说出来就很亲切自然。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过分的礼貌意味着疏远。向最亲近的人说“谢谢、劳驾”常常让人觉得难为情。但是德国夫妻之间一递一拿都是“请”、“谢谢”、“不客气”不离口。礼貌用语是德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润滑剂。德国人戏称“请”(bitte)这个词为“有两个字母t的魔咒”(Zauberwort mit Doppel-t),每当德国小孩子向父母要什么东西忘了说“请”的时候,父母就会对他们循循善诱:“那个有两个字母t的魔咒叫什么呢?”孩子们赶紧纠正自己的表达方式,这时他们才能从父母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早上好”,“晚上好”和“晚安”也是德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词汇。在中国的一般家庭里很少见到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互道“早安”和“晚安”,从前中国也有小辈对长辈晨昏定省的规矩,现在当然谈不上了。倒是一些西化的中国人把舶来的礼貌用语照搬过来用。譬如外企的白领早上到了公司以后都会问候同事“早安”,而且往往把“早安”简化成一个“早”字,就像德语里的“Guten Morgen”(早安)常常缩成一个字“Morgen”(早)一样。

“Gute Nacht”(晚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德语礼貌用语,因为这个词意味着一天劳累的结束和一个宁静的夜晚的开始。德国夜晚的宁静是最让中国人惊奇的几件事情之一,即使是在大都市,也少有“不夜天”的情形。在有小孩子的德国家庭,吃过晚饭,看完“少儿节目”之后,爸爸或者妈妈就会照管小孩儿洗漱,然后送他们上床。孩子乖乖躺下以后,大人接着打开一本童话书,给孩子读一个“晚安故事”(Gutenachtgeschichte),我总觉得这是德国人家庭生活中最温馨的一幕。往往故事还没读完,孩子就已经进入甜蜜的梦想,去与童话中的主人公玩耍去了。这时,夫妻两人终于可以回到客厅享受一点二人时光。

德国人在一起吃饭,不管是正式的场合还是家里人的一日三餐,都会说“Guten Appetit!”(胃口好!),然后其他人回一句“Danke,gleichfalls”(谢谢,也祝你胃口好!)。“Guten Appetit!”可直译为“胃口好!”,很多在德国的中国留学生吃饭的时候互相之间也说“胃口好”。我想中文里有相应的说法,比如“请慢用”,或者随便一点的“慢慢吃”,不过通常只限于请客吃饭的时候。但是德国人在自家人吃便饭的时候也照样说“Guten Appetit!”,尤其是有小孩子的人家,大家还要手拉手像唱歌一样抑扬顿挫地念:“Gu-Ten-Appe-Tit!”

在我这个中国人的眼里,德国人的礼貌特别可贵的一点是公共服务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邮政、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对于普通老百姓的尊重。我们中国人习惯了敬奉“当官的”和“管事的”,但是在德国,这些人绝对没有那么大的架子。我曾经见过德国某市的市长在一个节庆活动上走来走去和普通市民聊天,身边并没有簇拥着一大群扈从,要不是有当地的德国人告诉我,我根本看不出那个人是市长。我去市政府的一些部门,甚至是警察局办手续或者问事情,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很有耐心,态度也很温和。就连火车上的列车员来查票时也会很客气地说:“您好,请出示车票。”(Guten Tag, Ihre Fahrkarte bitte.)我一直记得几年前一位无意中帮过我大忙的德国列车员。那是我第一次在德国打工,只知道工厂的地址,但是不清楚坐哪一班火车去和下了火车以后怎么走到工厂,问了好几个去那里打过工的中国同学都说不出所以然,只告诉我早上五点多去几号站台等着就是了,会碰见一群去打工的同学。于是我五点不到就来到火车站,那真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黑漆漆的站台上一个中国同学的影子都看不到,火车好像快要开了。怎么办呢?到底是不是这班车?上车还是不上?我正在紧张地盘算,走过来一个矮矮胖胖的列车员,笑眯眯地对我说:“早上好!”我勉强回了一句“早上好”,他看了我一眼,似乎明白了我的问题,指着后面一节车厢大声对我说:“您的同学都在那里坐着呢。”我一听,心里如同一块石头落了地,赶紧上车,找到我的同学。此后在我打工的两个月里,经常能在这班从卡尔斯鲁厄(Karlsruhe)开往曼海姆(Mannheim)的早班车上看到他,听到他快活的声音:“早上好!”。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在当时的情形下,如果我在犹豫不决中错过了火车,就很可能丢掉这份工作,这就意味着半年的生活费没有着落。恩若救急,一芥千金。

在德国有一些中国人所没有的礼节。譬如听见旁边别人打喷嚏,不管是否认识对方,都要说一声“Gesundheit!”,可以直译成“祝你健康!”,听上去像祝酒词,有点怪,所以“祝你健康”没有像“胃口好”那样在中国留学生那里得到推广。有德国朋友问我“Gesundheit!”用中文怎么说,我只好直言相告中文里没有相应的说法。“那么,如果听到别人打喷嚏,你们怎么办呢?”我那朋友好奇地问。“如果是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可以问他是不是感冒了。如果是年轻的朋友,可以开他的玩笑说有人想他了,如果是不认识的人那么什么都不用说。”听了我的回答,朋友耸耸肩膀说:“你们中国人的礼节这么复杂啊。”过了几个星期,这位朋友忽然给我打电话,喜滋滋地告诉我他在一本书里读到北京人听到别人打喷嚏会说:“长命百岁!”或者简称“百岁!”我不是北京人,也无从考证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不过姑妄听之吧。

德国人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礼貌用语,比如他们晚上在路上和朋友偶遇,闲聊了几句,告别的时候,或者晚上到亲戚朋友家小坐,要走的时候还不晚,他们就不说“晚安”,而是说:“Einen sch?nen Abend noch.”,大意是“祝你今天晚上剩下的时光过得愉快。”中文里没有类似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可能会说:“不打扰了,你们好好休息吧。”或者“不打扰了,你们继续忙吧”,和“Einen sch?nen Abend noch.”的意思还是不太一样。

当然,不同语言的礼貌用语没有办法一一对应,实际上也没有必要。不过它们大部分都是相通的,譬如“你好”、“请”、“谢谢”、“对不起”是任何语言中都有的词汇,所有的外语课本里前一两课的课文里都少不了“你好”,“再见”,“谢谢”,它们代表着普遍的人性。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个国家的国民的文明程度与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德国经济发达,国民生活富裕,受教育程度高,德国人也就表现出较高的素质。他们从小就开始学习“谢谢”、“不客气”、“对不起”这类礼貌用语。父母和老师不厌其烦地在每个生活的细节上提醒孩子注意礼貌用语,等他们长大以后,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学识高低与否,都能够在许多小事上体现出良好的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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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赴德国培训学习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6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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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培训学习考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xx月,我院位技术、行政管理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计量培训考察团,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省局陈振华总工的带领下赴德国进行“计量器具软件管理和认证体系”培训学习。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流,开拓视野,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本次培训学习考察的主要内容有:

1、由德国卡尔·杜伊斯堡公益中心(CarlDuisberyCentren)负责为我们组织安排的“计量器具软件管理和认证体系”培训学习。

2、参观考察在德国柏林市的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Physikalisch-TechnischeBundesanstalt)部份实验室。

二、培训学习主要内容。

1、能源市场中计量器具软件立法的作用与计量器具安全保障体系。(主讲:德国Siegen大学数据交流系统学院教授Christoph Ruland博士、经济信息硕士SibylleHick女士)

目前欧洲能源市场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市场,发电、输电和配电三者分离。在市场化的能源市场中,发电、输电、配电、使用者和监督管理单位对能源的贸易结算和监督管理均离不开测量仪器(计量器具)。早在98年德国就出台了《能源经济法》,20xx年欧盟制订了《能源经济法》,并已于20xx年正式实行。20xx年3月31日欧盟实施欧盟法规《计量法》(MID)。欧盟计量法(MID)和能源法对能源计量管理的作出了相关规定,目的就是:①保护消费者利益②建立计量安全保障体系③加强市场(用户)对测量仪器的信任,同时实现在欧盟范围内测量仪器检测的一体化。欧盟计量法(MID)确定了四种计量检测的类型模式:①ModelB,称为设备检测,即型式批准。②ModelF,称为计量检测③ModelD,称为使用测量仪器的质量保证④ModelH测量仪器生产环节的质量保障。欧盟计量法(MID)和能源法对能源计量中流量、气、电和热能计量中采用的测量仪器也做出相应规定。能源计量器具如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和热量表是欧盟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通过型批准。

能源生产市场化后,引入竞争机制,产电与供电分离,电力消费结算中涉及到测量仪器与结果数据的管理服务也市场化,用户选择公正的计量服务成为可能,如选择采用的相应计量仪器,要求计量数据的准确、有效和公开等。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达,能源市场的管理和贸易结算都依靠网络完成。这就对网络的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整个系统将会涉及到更多的监测,这对测量仪器的准确性,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性,监测计量结果的变化,数据非法使用和改动,采用的安全保证方法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保证网络数据的正确、可靠、不被盗窃、不被更改也就成了立法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Siegen大学数据交流系统学院教授ChristophRuland博士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德国(欧盟)能源市场中计量器具软件立法的作用与计量器具安全保障体系结构。Siegen大学经济信息硕士SibylleHick女士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计量器具的网络安全与计量器具软件的安全下载。如:如何防止数据被盗用、修改或把自己应付的帐单数据强加在别人的头上等。如何在计量器具硬件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保证其软件性能的良好,使得计量器具总体性能的良好等。由于软件作弊问题已经在各领域出现,引起了OIML的注意。OIML在R81(1998)中首次提出“电子式铅封”概念,将采取措施对影响比较大的测量软件采取法制计量保护,但尚未确定具体办法。

2、用于测量设备软件的管理与认证。(主讲:德国Paderborn大学电子与信息技术学院教授Frevzi Belli博士、ChristofBudnik硕士)

随着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软件质量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目前德国涉及软件认证和检查的部门主要有内务部(BSI)、TV、PTB以及FranuhoterSociety(协会)。BSI主要负责对软件安全性进行授权。TV主要从事软件质量的检测。PTB主要从事测量仪器和工作中软件的认证。

凡从事软件认证的实验室都经过德国认证委员会所属的技术认证委员会的认证,认证主要按ISO17025等有关标准进行,TV和PTB都取得相应的证书。软件认证机构必须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及专业性,必须有较高质量的技术专家。为保证其公正性,认证机构对同一项目不能既咨询又认证。认证机构的职能不仅是对软件工作做出评价,更重要的是要帮助顾客改进软件的质量水平。

FrevziBelli教授是国际上在计算机软件和应用方面的专家,是IEEE的会员(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一个美国的工程技术和电子专家的组织,但它是因大量其他国家的会员而出名的),在软件测试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FrevziBelli教授为我们详细讲解了计量器具软件的结构类型,错误的产生与分类,测试的基本概念和工具,测试的系统化,控制软件错误和对其的建模,风险分析等内容。使我们初步了解计量器具中的软件测试方法,大大提高了对未来计量检测技术的发展应用方面的认识。

对计量器具中软件管理与质量保障、计量器具软件的错误程序管理、风险分析与调试、软件调试与白匣子黑匣子调查方法、计量数据的保存,计量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方法以及计量器具软件认证、检测规定、检验标准和检测方法等作了具体讲解。他还介绍了软件评价结果的表达方法和软件评价中常用的软件工具。计量检定或校准、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分析中广泛使用计算机技术和测量软件,测量软件对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计量器具中的软件,尤其是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保护、法制评价、公正计量等属于国家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软件的可靠性和保护能力,日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FrevziBelli教授还欧盟的技术法规WELMEC7·1“测量仪器中的软件要求”和WELMEC7·2“软件指南”进行了具体的讲解,讲解了软件要求的具体内容,包括软件设计和结构、软件保护、软件符合性、软件可检查性和型式评定的文档等五个部分11个方面的内容。由于该文件是针对各种计量仪器的通用性要求,为了适应不同类型计量仪的要求,该文件对软件保护、符合性和可检查性等三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高、中、低三个等级的划分原则,以指导各类计量仪器制定相应的软件要求细则,FrevziBelli教授还用几种不同复杂程度的实例,说明软件要求及其检查方法。FrevziBelli教授授课极为认真负责,他年纪较大,但授课过程中一直精力充沛,始终面带微笑,兢兢业业,课程的内容也极为详尽全面,互动性非常强,穿插在学习培训中的测试,不断使学习者能及时加深理解掌握,更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手段,例如“创建一套计量软件的测试认证规则”,就与实际工作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3、计量软件的测试与质量保证。(主讲:PTB医学物理与计量信息处专家,NorbertGreif博士)

当前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分析中广泛使用计算机技术和测量软件,计量中的软件对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PTB从90年代起就着手研究计量中的软件问题。我们在德国柏林PTB实验室听取了由PTB医学物理与计量信息处专家NorbertGreif博士,对PTB在该领域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发展方向所作的介绍,NorbertGreif博士也是PTB软件测试实验室(SoftwareTestingLaboratory)实验室负责人,他对计量器具中软件的主要功能(包括过程控制、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储存、通讯表示)、软件的质量要求(包括产品要求、过程要求、功能要求、和非功能要求)、软件的质量标准(如ISO9001、ISO12207、ISO9126、ISO12119、ISO6592、ISO66230、ISO9241等)以及软件测试的方法(包括动态测试、统计检测、黑箱方法和白箱方法等)做了具体的讲解。目前PTB开展的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软件质量保障,检查、数据传输与安全法制,并例举了游戏机、选票机等产品的测试情况。

4、参观PTB。

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成立于1887年隶属于德国联邦经济劳工部,是世界闻名的计量和测试科研机构,但又具有政府管理职能。职工约有1600人,其中博士和研究人员有700多名。主要任务是进行计量学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包括复现计量单位、建立和保存国家基准、进行量值传递、研究新的测试原理和方法、进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代表联邦政府与国外开展计量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设有力学和声学、电学、物理化学和防爆、光学、精密工程、电离辐射、温度、医学物理和计量信息技术、科学和技术处。总部在布伦瑞克,在柏林设有分部。柏林的实验室主要在辐射、温度、压力、真空、医药、计量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测试与研究。在听取了PTB医学物理与计量信息处专家NorbertGreif博士的介绍后,我们参观了位于柏林的PTB压力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给我们介绍真空实验室,从标准设备的建立、传递、管理和实验室人员的组成、结构以及他们所从事的一系统工作内容一一作了详细的介绍。通过参观、沟通和交流,大大开阔了眼界,我们切实感受到我国计量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三、培训后的体会。

本次赴德国培训学习培训,对德国及欧洲计量管理体系的现状,计量器具软件管理的发展状况,计量器具软件的标准及测试工具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当前国际上软件测试技术和软件评定体系的发展状况。对软件测试的标准、程序、方法及测试工具。对欧盟计量仪器中软件的法制要求、检查方法和当前发展的动向等问题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软件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仪器设备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计量工作将面临新的课题与挑战。此次赴德国短期培训选择的主题“测量仪器中软件管理和认证体系”具有较强针对性。我国目前测量仪器制造、进口、销售、使用、管理现状与测量仪器的智能化、一体化发展趋势尚不相适应,存在着严重滞后的现象。国内各行各业已开始意识到对测量仪器中软件进行管理和认证的重要性,正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特别在计量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法制性、管理上更具有紧迫性。因此这次培训也是非常及时的。

在德国培训期间,多位专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详细讲述了测量仪器中软件管理和认证的必要性。软件管理与认证的主要内容和框架。如何开展对测量仪器中软件的管理与认证及法制计量的定义等问题,使参加培训的同志在总体上比较清晰地了解了MID对计量器具中软件要求的发展过程及现状、动态。在管理层面了解软件认证的原则、要求及其相关的技术标准。在技术层面深入了解软件认证的技术操作程序、认证技术方案、以及认证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这次学习深切感受到德国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工作的严谨和一丝不苟,与有关同行进行沟通交流,大大开阔了眼界。切实感受到我国计量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同时也感受到了国际一流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和科研理念,感受到了专家教授们严谨而有谦和的风尚。这次培训给我们的主要体会有:

1、计量器具软件在计量器具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由于欧洲许多国家比较发达,使用的许多计量器具有自动读数、程序结算、网上查询的特点,这些先进技术提高了工作效率,消除了许多中间环节带来的人为误差,但同时也带来了对计量器具软件及其管理认证的新要求。如:如何防止数据被盗用、修改。如何在计量器具硬件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保证其软件性能的良好,使得计量器具总体性能的良好等。由于软件作弊问题已经在各领域出现,引起了OIML的注意。OIML在R81(1998)中首次提出“电子式铅封”概念,但未具体确定,将采取措施对影响比较大的测量软件采取法制计量保护。软件测试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样机批准层次,二是检定(监督)层次,此项工作在欧洲正在逐步深入开展。这些或许将成为我们国家今后重点开展的工作。

2、一个国家的计量水平是其人员素质,基础研究,工业水平等的综合体现。

片面的追求短时间内提高一个国家,一个单位的计量水平是不现实的。片面强调某方面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其所在的大环境也是不可取的。立足国内现有的工业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才能不断提高其计量水平和实力。德国的PTB十分重视计量科学的基础研究,努力使其的技术水平处于世界一流,此外对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是十分重视和合理。基于德国发达的工业基础,及他们发展自己队伍的理念,PTB成为了举世瞩目的计量研究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

3、人力资源的配置对一个单位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外对人力资源的重视远超过我们国内的情况。合理的配置人力资源,使得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人尽其材,才为我用。本次培训中Belli教授及其团队在科研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令我们羡慕,从中能深深感受到在技术快速发展和高度集成的时代,一个人的知识和技术总是有限的,组建科研团队和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对科技水平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作为一个团队的负责人,Belli教授不仅拥有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技术,还拥有谦虚的品格,随和的为人。技术、知识用来做事,谦虚、随和用来处世,这些都是一个人成为关键人物的基本要素。另外,作为团队的其他成员,其技术层次,知识结构,为人品格等素质都影响着这个团队的成绩。

4、这次“计量器具软件管理与认证体系”的培训从选题上是具有前瞻性的。

计量器具软件的管理与认证这块内容在我们国内还没开展,在发达国家属于一种最新的计量领域,对我们来说属于一种前瞻性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本次培训讲解的内容比较周详,涉及到软件的编写,软件的测试及软件的认证等方面,但由于信息量大,知识点新,培训时间短,因此对培训的掌握也只能是个大概,还要在后续的学习培训中不断提高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5、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我们工作上的紧迫感。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软件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仪器设备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计量工作也将面对新的课题与挑战。国外发达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了现状,抓住了这样的机遇,利用现有的许多新技术,新观念加强了他们的计量水平,推动了计量事业的发展。而国内现在许多计量技术机构技术相对薄弱,依赖设备引进的多,而通过自主产权技术研究的少,国内外计量水平的差距十分明显。如何更好、更快的追赶上去,是需要我们计量工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四、今后对计量器具中软件测试的建议。

1、必须抓好人才队伍和技术力量的提前培养和准备。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软件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仪器设备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在计量器具中使用计算机技术和测量软件也将越来越普遍,软件检测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将凸现,而应用软件检测认证是一项技术难度大、涉及知识面广的系统性工程,虽然国际上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起步,但在我国,尚是一个较新的领域,为了能适应这一趋势和发展,我们要及时把握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与国际的要求接轨,必须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与技术交流,进一步加强在相应领域的人才准备和培养等。加大在这方面的培训力度,建议进行针对性更强、培训时间更长,实验室实习内容更多的培训,以便具体了解运作的过程。并建议能邀请有关外国专家来我国讲学,以增加培训的范围。

2、提前做好计量器具软件检测与管理方面准备。

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测量仪器性能、功能、型式的变化,各种虚拟检测仪器、网络仪器、远程监控、数据传送等,传统的计量仪器、检测方法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久的未来,涉及计量仪器设备中软件检测将会越来越普遍,提前在计量器具软件检测与管理方面做好准备,是我们计量检测部门迫切的任务。

3、进一步认真研究国际和欧共体相关标准和规范。

结合我国的实际,抓紧制定我国的相关技术法规和规范,以提高我国计量仪器的软件水平,并建立相应的贸易技术壁垒,以保护和规范我国的计量器具市场。

4、一些有资格有条件并有能力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应积极筹备计量软件的测试和评定工作。

开展计量软件的测试和评定和软件检测认证工作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在有条件的、经国家授权的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建议在人员,技术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准备。要有计划地积极培养相应的人才,开展对计量软件的测试和评定和软件检测认证技术及方法和手段的研究,筹备计量软件的测试和评定工作。

5、结合我们工作的实际,在有条件的专业和领域开展有关课题的研究。

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也受到许多的启发。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在国家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面,结合我们计量工作的实际,建议在能源计量及在线检测领域申报相应的研究课题,如计量与能源平衡研究,在线检测方法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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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赴德国参观学习急救医疗考察报告[页2]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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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参观学习急救医疗考察报告

在观摩以救护交通事故中被夹人员为例的急救措施操作事例过程中,我们真正体会到德国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之高,在出现事故报警2分钟后,救护车、救护医师车、消防车、汽车切割车、事故保障车等五辆车到达现场,首先急救医师评估伤员情况,其他人员一切听从急救医师安排,一切的过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急救人员有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有专门培训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的培训中心。

1、急救助理每辆救护车配备一名急救医师无必要,且费用高,一般配备急救助理,急救助理要经过2~3年的专业培训,协助急救一定数量的病人,具备识别异常心电图、除颤、体外起搏、气管插管、静脉输液、常用药物使用、急症识别等,获得急救助理参加急救后,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以更新知识。

2、急救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1年icu工作经验,有足够能力应付急救,通过考核,可取得急救医师证书,以后还需每年参加一次急救培训,如不参加培训将取消资格。

3、培训学校人体模型、插管模型、监护设备、异常心电图、除颤等仪器设备,一应具全,操作是否得当,一目了然。师资力量雄厚,考核标准科学,量化分数得当。五、医疗保险,保障运作

德国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法,从对生病、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到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医疗保险是三大(养老、事故、医疗)保险之一,法律规定90%以上的公民都必须参加一般医疗保险,10-15%的公务员、教师等人员由政府进行特殊的医疗保险。所有参加一般医疗保险的投保者(指收入在6500马克以下的人员)的保险费由投保者和雇主各付一半,人均缴纳保险费占总收入的11-15%。一家户主医疗保险,全家(无职业者)可以享受在被允许的医疗保险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医疗保健服务。收入在6500马克以上的高收入人员,还可以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并享受到医院指定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医疗急救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个人不与急救站、医院发生经济来往,收费标准为:救护车200欧元/次,急救医师400欧元/次,飞机1100欧元/次(或35欧元/分钟,海军飞机6000欧元/小时)。保险公司统一支付,解除个人费用的顾虑。

六、流程通畅,突出急字

德国城市急救的特点:德国居民的汽车拥有量为世界之首,高速公路没有时速限制,交通事故伤员是急救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心脑血管病症越来越多,如冠心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等病员的抢救量仅次于交通事故;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日益增强,导致不少人心理失衡,因抑郁而轻生者、伤害他人者增多;滥用药物导致急性中毒以及宠物传播感染如狂犬病、猫抓病也为数不少。面对这种情况医院急救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国一个危重病人,调度中心接到报警后,马上派急救医师到现场,急救医师在现场进行处理,病人病情稳定后,由救护车送到有条件的医院,并且在报警的同时,调度中心已通知医院做好一切的急救准备。柏林夏里特(charite)大医院急诊部、基尔(keil)大学附属医院急救门诊设备更为齐全,武装到“牙齿”,伤病员能够在“白金时间”和“黄金时间”内得到救治,成功的希望很大。院前急救→急诊处理→icu→康复,流程通畅,高效运作。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德国急救:“先进的抢救设备、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以人为本、救助生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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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赴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0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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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

赴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

2006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纪检组长袁春桔为团长一行8人组成司法考察团,对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考察访问。考察团先后拜访了法国司法部、德国科布伦茨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通过与其法官、检察官、行政官员进行座谈、参观等活动形式,对法、德两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学术考察,对其检察制度,特别是检察机关的体系设置、基本职能、检察官的选拔任免以及司法保障制度等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本次考察访问活动,增进了我院与法、德两国相关机构及检察系统的联系与交流,使我们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维,促使我们在比较中认清了本国和他国司法制度、检察制度之长短,可谓是收获颇丰。现就考察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德两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检察机关是法国和德国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两国检察院均附设在法院系统内,按照法院的级别分为若干等级。如法国有最高法院检察院、上诉法院检察院、初级法院检察院等。德国有联邦法院检察院、州法院检察院、地方法院检察院等。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取决于其所配合工作的法院的管辖范围。两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一)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较广,且呈进一步扩展趋势。

法国检察机关的职权较多,主要有:1、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并且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进行初步调查,并且决定是否移送预审法官进行侦查。法国实行职权主义的刑事诉讼,采取以公诉为主,自诉例外的诉讼原则,除少数轻微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提起自诉外,其余的均由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提起公诉。2、出庭公诉,监督审判活动。在审判过程中,检察官可以传唤证人,调取证据,有权直接对被告人、证人提出任何问题;有权对证人证言失实和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提出上诉、申请复审或者对某些违背法律的判决宣布无效。法国检察官还执行某些司法监督职能,如:有权审查初级法院的案件、参加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会议、对法官进行考核和监督,发现问题记入考勤簿,并向司法部长报告。3、监督判决的执行,并且可以直接要求警察协助,对无法执行的判决,可以要求停止执行。4、以国家利益代表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对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检察官可以调阅其卷宗,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意见,也可以附属当事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此外,检察机关还对经纪人、公诉人、律师等职业人员以及户籍管理等人员的活动予以法律监督。

在与法国检察官的座谈中我们了解到,法国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特别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一介入全部司法程序的司法官员。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进一步扩大,主要表现为检察官决定不起诉的范围扩大,拥有越来越多的刑罚权,在当事人承认有罪且所犯罪行可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检察官可与被告人协商对其的惩罚,但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则不能协商;检察官可以选择让被告人做公益劳动作为替代性刑罚,如被告人同意,检察官提出书面意见,由法官决定,在司法档案上予以记录。法国的这一做法比英美国家的辩诉交易更进一步,其实质是一种新的审判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此外,法国检察机关的职能还从诉讼领域扩展到社会事务的其它方面,如城市安全问题,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经常吸收检察官参加。检察官除了办案,还经常向有关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与有关部门签订预防犯罪、社会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协议。

德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方面的职权主要有:1、负责对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进行侦查,有权指挥司法警察;2、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在法庭审理阶段,担任国家公诉人,同时监督审判程序是否合法;4、在认为必要时提出抗诉;5、对刑罚的执行进行监督。因德国实行起诉法定主义,因此只有检察院才有权提起诉讼。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政府利益,不仅有权提起公诉,参与诉讼全过程包括负责刑罚的执行,而且有责任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在参与民事诉讼方面,德国联邦最高检察官作为联邦公共利益的代表人,有权对婚姻无效、雇佣劳动、宣告失踪人死亡等权利纠纷案件以及生产企业疏忽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重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等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提起诉讼、参加诉讼,并对不符合法律的判决提出抗诉。

(二)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接受并服从其上级的领导。

法、德两国检察机关虽然都附设在法院系统内,但检察官和法官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列。检察官是司法部的代表,接受司法部长的指挥和领导。如法国法律规定,最高法院检察院总检察长处于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不从属于司法部长,他与最高法院院长同为国家最高司法官,是国家司法的总代表,其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整体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官承办案件时享有独立的公开指示权、表明个人态度权和拒绝停止追究指令权。

在法、德两国,下级检察官必须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全国各级检察官必须服从总检察长的命令,总检察长必须服从司法部长。这一点使检察官的身份更类似行政官员。但是,检察官也有一定的独立性,一般工作不用向上级请示汇报,除非案件十分疑难复杂,以至于超出了自己的能力。两国检察官与法官的最大区别在于,检察长能指挥检察官怎么做,而法院院长不能要求法官怎么判。两国的司法部只负责司法政策的制定和司法人员的行政管理,一般不过问具体案件。与此同时,作为政府的代表,为了保证国家司法政策的执行,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检察官都应及时向司法部长报告。此外,为了保证执法上的总体平衡,司法部长对个别特殊情况也作一些具体指示。如发现检察官对罪该起诉而没有起诉的,他可以指示检察官起诉;但凡属检察官决定起诉的案件,他不能指示检察官不起诉。

两国检察机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关系,上级可以向下级发布有约束力的指示,如接收案件或指定移送案件。在德国,由于实行联邦制,所以州检察机构不受联邦检察机构的直接领导,他们之间的关系体现为协调关系。法国国家上诉法院检察院作为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上级,也是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之间起一种纽带和桥梁作用,以保证国家司法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检察官领导司法警察进行侦查活动,并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监督司法警察的行为。

无论是法国还是德国,检察院和警察机关都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机构,但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中两者配合得十分密切,实行“检警一体化”的侦查模式,由检察官控制并指挥警方的侦查活动。在法国,检察官有权指挥所在法院辖区范围内的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官的一切活动,诸如要求他们按照检察官指定的方式、地点和期限检查被追诉人的身份等等。检察官享有法律授予司法警官的一切权力和特权。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检察官还有权监督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官的行为。如果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官在侦查过程中有不当或违法行为,除各级监督者进行的内部纪律检查并给予纪律处分,如批评或短期停职外,总检察长有权对其实施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检察官可以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在德国,检察官被称作“司法界的国王”,警察在侦查中扮演着检察官助手的角色。检察官有权要求警察对某起违法犯罪事件进行侦查,同时作为侦查工作的主体监督警察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治原则。检察官对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直接进行侦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和搜查,对证人进行保护和传唤,其在侦查中具有非常广泛的权力,并有权要求警察对其侦查活动进行配合。从德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理论角度来看,德国检察官虽然享有侦查权,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员、专门的侦查设备和技术,除某些特别重大的案件以外,检察官自己很少直接进行侦查,往往委托或授权警察进行大部分侦查工作。司法实践中,公众主要向警察报案,警察接受报案后,通常会立即通知检察官该案件的存在,通知的形式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进行。如果不涉及有关强制措施的令状申请问题,检察官一般不会干涉警察的调查活动。直至侦查结束,警察才将案件移送给检察官,警察不具有终结侦查的权力。

法国检察官与德国检察官在侦查中的权限有所不同的是,当检察官将案件侦查终结决定起诉时,必须将案件交付预审法官进行预审。预审法官制度是法国的司法传统之一,预审法官只能在收到检察官的起诉书或者民事原告人的申诉书后方得进行侦查。预审法官亲临犯罪现场时,检察官和司法警官即卸去职责,由预审法官负责完成侦查行动。预审法官也可以指派司法警官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预审法官应将侦查材料移交检察官使用。在预审过程中,检察官可以要求预审法官进行一切他认为有助于查明案件真相的行动;对于预审法官在预审活动中所采取的搜查、扣押、讯问,签发逮捕证等所有行为,他们都有权进行法律监督,而德国刑事诉讼则没有这一环节。

(四)检察官的选任、晋升程序严格,检察队伍素质较高。

法国和德国在选任检察官方面有三个特点:1、对担任检察官的条件要求较高。法国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是,在大学学习四年,毕业后通过国家司法官考试,再到西部波耳多市所在的国家司法官学院学习两年半,经过实习办案,考试合格后,其中优秀的才有资格担任检察官或是法官。德国法律对所有司法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相同,即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第一次考试是在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第二次考试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政府部门实践至少两年之后。只有通过以上两次国家考试才有资格担任法官或检察官。在德国,由于担任检察官与担任法官的司法资格相同,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人员流动也比较频繁,无论是联邦还是洲,均鼓励这种身份的转变,以防止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过于单一。2、选任检察官的程序极为严格。其一是任命的主体地位要求很高。德国的联邦检察官以及法国的全部检察官均是由总统任命的。其二是程序严格。在德国,联邦检察官和州检察官的任命权限分别归属于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检察官分为联邦总检察长、联邦检察官、高级检察官三个等级。联邦总检察长和联邦检察官的任命须经过四道程序:经联邦司法部长提名,并向联邦总理建议,总理同意后提交上议院讨论通过,最后由联邦总统批准。高级检察官则可不经议会讨论程序,由司法部长提名,经总理同意后,即可直接报联邦总统任命。各州的检察官,均由州检察院检察长提名,报州司法部长任命。3、实行遴选制度。在法国,除了通过经常性司法官考试进入司法官队伍之外,法律还规定了通过直接遴选进入司法官队伍的渠道。根据规定,以下三类人可以直接遴选为司法官(指普通法院系统的司法官,包括法官和检察官):一是在经济或社会司法领域已经从事过4年司法工作的法律专家;二是法学博士,他们需同时持有其博士学位专业以外学科的高等文凭;三是领取国家津贴的法律专业教员和研究人员,这些人需从事该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在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任教的高级职称证书。2001年5月30日,组织法为领取国家津贴者下了一个更广泛的定义,即“在公立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从事教学和科研职业的人员”。在德国,实行的是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遴选的制度,以保证上级检察院检察官具备较高素质。新任检察官必须先在市检察院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可以选拔到州检察院任职。

德国的检察官晋升职务需要经过考试和竞争,由司法部决定,而不是由检察长决定。晋升为高级检察官,需要司法部的官员进行考察,高级检察官与普通检察官的比例约为1:9,一般需要任普通检察官达到一定年限才可以竞争高级检察官。为了保障检察官享有公平晋升的权利,检察长、主任检察官职位出现空缺以后,实行公开选拔,在州司法部公报上公布职位和录用条件。填补空缺职位的检察官人选不限于出现职位空缺的检察院的检察官,下一级职务的检察官均有机会。通常情况下,本州内所有的检察院都会有人申请参加竞争。在晋升时,参加竞争的检察官的考试成绩、学历水平、日常工作评定等都是重要的依据。如果检察官表现特别突出,也会破格晋升,但有一年的试用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晋升职务之前,必须到州检察院实习半年,接受考察,合格的才能晋升。为了确保检察官晋升的公正性,德国法律规定,司法部公布初步结果以后,每个报名者都有权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更能胜任这一职位。这样,一个职位可能会长期空缺,选拔过程一般会持续9个月到一年左右。由于选拔严格,所需时间长,也使得检察官的平均年龄偏高,一般要到55岁左右才能胜任主任检察官,负责一个业务部门的工作。

法国的各个法院一旦出现法官、检察官职位空缺,亦采取公开的方式,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竞争。2001年5月30日,法律还专门规定了法官晋升流程的限制:一是任何法官在他工作5年以上的法院都不得晋升为一级法官,但最高法院除外。二是任何法官都不能被任命为其工作的大审法院的院长。但是如果法官填补的职位相当于提升为上一等级的职务,可以作为例外。三是如果没有在一个等级从事过两种工作,任何法官都不得任命为上一等级的职务。如果法官从事的是审判职务,他应当在两个不同的法院任职。不过最高法院的法官可以免除这些条件的限制。四是任何法官,如果他不是一级法官,或者任最高法院法官之后没有任过其他法院一级法官的职务,都不得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特级法官的职务。法国对检察官的任命基本适用对法官的任命规则,但有两点区别。一是最高司法会议可以对一级和二级检察官提出任命意见,但该意见对政府没有约束力。二是特级检察官可以根据最高司法会议的意见任命,但对最重要的职位,如最高法院的检察长和巴黎法院的检察长,则由部长会议决定任命,不必征求最高司法会议的意见。

(五)检察官的社会地位较高,保障制度有力。

在法国和德国,检察官享有近似于法官的身份、经济和特权保障,俗称检察官为“站着的法官”——因为法庭上检察官发言时是站着的,而真正的法官被称为“坐着的法官”。

法、德两国检察官的工资待遇均高于同级政府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与法官工资水平一致。对此,德国同行的解释是:和其他公务员相比,法律部门公职人员所受的教育较高,准入条件严格,因此在整个政府部门中,法律部门公职人员的工资标准也较高。德国检察官的工资完全按照职位和年龄来确定。检察官工资大致分为基础工资、年龄工资、职务工资几个部分,每两年晋升一次。德国没有为检察官设置等级,无论是在州检察院还是市检察院,处于同一职务层次上的检察官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都是一样的。如果检察官年龄相同,州检察院的普通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和市检察院的普通检察官、主任检察官的工资收入相同。但是,由于年龄工资占有较大比重,低一级职位上年长的人的工资可能比上一级职位上的年轻人的工资高。据介绍,在法国一个刚刚任职的检察官月薪二万法郎,一般检察官到退休时月薪可达四万法郎;他们夜间和周末加班均有奖金,奖金相当于薪金的40%。

法国规定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为65岁,而普通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德国的检察官一旦任命,是终身制,非因法定事由、经法律程序,不被免职。检察官退休适用公务员退休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无论男女,其法定退休年龄都是65岁。大多数检察官通常在65岁退休,从而结束其职业生涯。但由于工作的特殊需求,可以推迟退休,推迟退休不得超过68岁。检察官退休以后,不再保留职务,享受公务员退休工资(约占原工资的75%左右)。退休的检察官、法官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从事律师工作。

(六)实行预备司法官培训制度,并重视在职检察官的业务培训。

在法国,通过司法官考试的预备司法官(也叫司法进修生)需继续接受一段时间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司法官队伍。法国国家司法官学院是唯一一所培养司法官的专门学校。预备司法官的培训时间原规定为24个月,现已延长至31个月。录取的预备司法官应进行宣誓,并作出从事10年以上司法官职业的保证。培训期间,他们可以参加法官的庭审,检察官的公务活动;作为编外成员,参加民事和轻罪审判活动,宣读公诉状和裁判文书,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可以参加重罪法庭的合议,不过没有权利发表意见。他们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培训结束时通过结业考试的,学校按成绩排出名次,供他们选择职位时使用。各地司法官职位空缺统一登记列表,按表分配工作,程序完全透明。由成绩好的预备司法官先行挑选,成绩差的随后挑选。这种做法较好地避免了分配工作时容易产生的矛盾。法国的司法官培训制度注重面向用人单位,服务司法实践。从司法官学院培训出来的预备司法官,均是实用型人才,是完全具备司法官素质的合格人才,一旦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便立即可以独挡一面,开展工作。

为了保证法官、检察官的执法水平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德两国都很重视司法人员的在职业务培训。法国所有的法官、检察官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业务培训,他们每次升职之前也都必须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国家一有新的法规出台,所有法官、检察官都必须学习领会。在德国,成为检察官以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司法辅助知识,如经济、金融知识,培训由民间机构组织,如检察官学会每年会组织一至两个月的专题学习,检察官可以向司法局申请参加,得到同意后,学习费用由政府负担。

(七)注重检察机构的独立性,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司法经费。

为了维护司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法、德两国在司法经费方面采取中央集权的方式,检察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制定、拨付,逐级下发到每个地区法院检察院。故各级各类检察院检察官除了依法办好案件,维护国家、公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毋须再去考虑本部门或本人的其他利益,亦不必为办案、开会、公务接待等费用问题耗费精力。

(八)对检察官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完备。

为了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近年来法国、德国在扩大检察机关的职权和增强其独立性的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第一,通过诉讼程序本身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制约。如德国的强行起诉程序。法律规定,当检举人接到检察官终止诉讼的决定时,如果他同时是被害人,则他有权在两周之内向该检察官的上级检察官(通常是州检察官)提出申诉。上级检察官审查后可以决定继续开始诉讼程序,也可以维持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于后者,检举人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向州高级法院申请作出强行起诉决定。州高级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也可以决定提起公诉,当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时,检察官必须执行该决定,正式提起公诉。但在进一步的诉讼中,检察官仍然可以坚持自己的主张,甚至可以建议法院作出无罪的判决。

第二,加强对检察官违法失职行为的惩戒。法、德两国都有严格的检察官惩戒制度。在德国,如果有针对检察官的投诉,司法部会转到州检察院调查处理。如果被投诉的是检察院的高级官员,则由司法部任命官员进行调查。另外,检察机构内部也设有纪律委员会,通过专门的纪律诉讼程序,对检察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必要时召开有司法议员、检察机构和法院的代表参加的表决会罢免检察官。处罚过程往往是由检察长任命一个独立调查员进行调查,搜集证据,调查属实后报告检察长,作出处罚决定,告知人事部门,并报司法部确认批准,记录归档。处罚的类型大致有:写检查、罚款、减工资、调低岗位级别、调离现有岗位等。如果被处罚的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司法部任命一个法官来进行独立调查,经过行政法庭下设的纪律法庭审理作出最终判决。检察官发生的犯罪同样由刑事法庭审判,如被判刑一年以上就不能再做公务员。判刑一年以下的,由司法部门决定是否继续担任职务。在法国,对检察官的纪律处罚由司法部实施。根据1958年12月22日条例第45条规定,其司法官纪律处罚的种类包括:斥责并记入档案;调动工作岗位;撤销部分职能;降低级别;暂时解除职务一年,全部或部分取消待遇(由2001年5月30日组织法增加);降职;如果司法官没有退休保险的话,通过退休或辞职结束职务;罢免,取消或不取消享受退休保险的权利。在上述列举的纪律追究之外,司法调查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行政管理中心主任,还可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法国2001年5月30日的法律又增加了纪律处罚的种类,其充分说明法国对违纪司法官的处理是相当严厉的,也是不断加强的。为了保证纪律处罚的透明性,法国对司法官的纪律处罚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处理决定也公开宣告。其保持严厉的纪律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官正确行使权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感想与启示

(一)法、德两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以及司法保障制度值得我国检察制度改革予以借鉴。为了便于高效地行使检察权,法、德两国的检察机关均实行垂直领导,即下级检察机关除受上级和最高检察机关的领导外,不受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的领导。在司法经费保障方面,两国均采取中央集权的方式,由中央统一制定、拨付。我国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制,即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既要受上级和最高检察机关的领导,又要受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在司法经费上则完全依赖地方财政予以维持。从理论上讲,我国的这种体制既可维护法制的统一,又可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应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从实际运作来看,这种“双头马车式”领导体制对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无阻碍,尤其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因其人财物由地方人大和政府管理,并且权力机关还有权决定某些案件,这样,所谓“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必然会受干扰或影响,导致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不良利益驱动。由此,建议参照我国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在省级以下检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保障制度,实行人员编制与经费相挂钩的模式,克服司法地方化的趋势,为司法公正的实现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刑事司法制度各有利弊,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改革应结合国情科学地取长补短。公正和效率是世界各国司法机关的共同追求,但在追求的内容和方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差别较大。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更注重对实体公正的追求,注重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以法国为例,对无罪判决,如果检察官认为有罪,可以提出上诉;而英国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侵犯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轻罪和违警罪,法国采取书面证据为主,口头证据居次原则,法庭很少让证人出庭作证;而在英国,无论重罪、轻罪,证人都得出庭作证。在庭审方式上,法国和德国在开庭之前,法官一般都要对检察官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法官、检察官对案件的意见不一致,法国可以将案件提交上诉法院进行协调处理;德国法官可以拒审,待检察官重新收集证据材料后,再送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进行审理。因此,法官通过案件的预审,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了办案效率,但这种阅卷制度所带来的一个巨大缺陷在于容易造成法官先入为主,过多地受卷宗内容的影响。而英美法系国家在正式开庭之前,法官如果审查材料则被认为是有违客观、公正和超脱的审判原则。因此,其往往以牺牲效率来追求程序上的公正。由上可见,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模式改革,既不能片面强调与英美法系的庭审方式接轨,也不能完全照搬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模式,应结合国情科学地借鉴吸收双方的优点和长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

(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权范围需进一步扩展。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在当今已成为世界通例。法国是最早以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当公法秩序受到损害时,检察官有权为维护公法秩序提起民事诉讼。实践中,检察官或作为主要当事人主动提起民事诉讼,或作为联合当事人积极参加各种民事诉讼。在德国,虽然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不宽,但其确定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在确认婚姻无效、宣告失踪人死亡等案件的诉讼以及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中也享有广泛权力。比较而言,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权范围要窄得多。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仅有权在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提起抗诉。鉴于各国法律已普遍认可当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无人起诉时,赋予检察机关起诉权的做法,因此,这也应当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未完待续)

(接上文)

(四)法国的司法官考试制度对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具有借鉴和学习意义。法国司法官会考与我国司法考试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司法官考试与律师考试分别进行,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司法官会考通过后被录取为司法进修生(即预备司法官)。而我国采取的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形式,考试通过后,同时具有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的资格。二是法国司法官考试的录取名额事先确定,并且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不得突破。凡通过司法官考试录取为司法进修生的,基本全部可以进入司法官队伍,考生录取名额与分配名额一致。这种员额法定的制度,使得国家对司法官的管理井然有序,从根本上避免了人事管理的人为干扰,杜绝了进人的随意性。而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没有事先确定录取的名额,通过考试后只获得一种资格,虽具有担任司法官的可能性,实际上并不能保证成为司法官。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把司法官考试与律师考试合并到一起进行,是改革的举措,应当肯定。然而,司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虽然都是法律职业,但性质完全不同。司法官职业是公职,有严格的计划性。律师则是自由职业者,完全由市场调节。对从事两种性质不同职业的人用同一种考试方法选拔,有欠妥当。同时,国家对职业司法官的要求更高一筹,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均可以做律师,但不一定能够做司法官,因为遴选司法官必须根据国家计划。这就失去了组织统一司法考试的基础。因此,建议在适当的时机将司法官考试分离出来,单独进行,根据国家计划,需要多少录取多少。

(五)我国需大力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并围绕其进行法官和检察官的遴选、保障以及惩戒制度改革。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国际上追求司法公正而通行的基本标准,这一标准的实现必须以较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作保证。我国只有把司法队伍素质的统一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任务来抓,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才能最终实现,进而树立司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法国、德国的法官、检察官的考试、培养、遴选等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比如预备司法官培训制度、法官检察官的公开选拔制度以及轮岗制度等。据介绍,考虑到司法官职业的经验型特点,法国的司法官制度非但不过分强调法官、检察官的年轻化,反而青睐年龄稍大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他们认为,年龄与经验相比,经验更为重要。因此,其司法官遴选制度的一个特点是放宽年龄限制。为最高法院遴选执行特别任务的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工作经历要求满25年。直接遴选上诉法院执行临时任务的法官,年龄要求在50-60岁,并具有15年的工作经历。有些已经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法官、检察官,工作年限还可以延长3年。这些措施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了水平低的人无法进入司法官队伍,保障了遴选司法官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加强和保留了审判业务、检察业务的骨干力量。对比我国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现状,我们也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在提高司法官门槛的同时,提倡年轻化是必要的,但考虑到司法官的职业特点,则不能片面强调年轻化,要注意保留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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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赴德国 法国企业技术创新考察团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技术,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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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德国 法国企业技术创新考察团考察报告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赴德国 法国企业技术创新考察团考察报告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在全国新技术开发推广协作网的协助下,组织了部分省市经贸委和大型企业集团负责技术创新工作的25名同志,于2003年9月18日至10月3日,赴德国和法国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对整个考察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拟定了具体的考察提纲,确定了企业级研究与开发体系建设为本次考察的主题,有针对性地联系了德国工业联合会、法国达索系统公司等6家相关社会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考察对象。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次考察活动顺利结束,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一、考察活动基本情况

根据考察内容的安排,考察团重点访问了德国工业协会,考察了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公司(奔驰汽车公司)、BASF公司、P+S国际公司、DLZE公司和法国达索系统公司。通过双方情况介绍、被考察单位的专题报告、考察团成员提问及相互交流、专题座谈、研发与生产现场参观等方式,使我们对欧洲主要工业国家的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和典型类型企业的运作模式、发挥的作用、主要特色等,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二、考察活动主要收获

(一)促进了相互了解

  本次考察活动安排在与中国工业界合作项目较多的工业发达的国家,考察的主要单位中,既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也有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小企业,既有工业协会这样的专业机构,也有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和友好交流,使各位考察团成员对西方工业化国家企业的技术研发体系的基本结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组织模式,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对研发项目的理解及各自职责,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方式和力度,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方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等等,有了较为直观、深入的了解。对欧洲国家的工业经济及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也有初步的了解。

在考察学习的同时,许多成员同对方商谈进一步交流合作事宜,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工业联合会初步商定,将在今年内在北京组织一次工业领域的技术专题交流活动;达索公司初步接受重庆市经委的邀请,在虚拟设计制造技术及CATIA  V5软件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共同组织一些活动。

(二)获得了有益的启示

  1、政治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企业专利工作对于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保证我国工业经济在国际大环境下健康快速发展所具有的战略意义,不仅仅要面上号召和引导企业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而且要学习德国政府的做法,重点做好三件事:健全机构,完善法规,加强服务。即利用法律的力量,营造良好的专利发展环境,利用政府的政策、法规和服务效能,减少企业申请专利的成本(人力、资金和时间)。另一方面,工业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要将专利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先决条件之一,作为培育国际性的现代企业的必备素质之一,予以足够的重视,抓好抓实,切不可游离于专利保护之外,更不能借专利法规缝隙而生存。

  2、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倡导、引导和督促企业重视和抓好技术创新工作。其一,不能误认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企业对技术创新和重要性及其内涵认识已经明确了,政策体系已经完备了。我们属于后发展国家,现代工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大量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要掌握,先进适用技术需要开发应用,这就要求我们比德国、法国等工业发达国家予以更大的重视和更大的投入。但是,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德、法企业研究开发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完善(如奔驰公司、达索公司),政府的投入也在逐年加大,如德国政府2002年投入200多亿欧元,直接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对于这一点,我国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决策者都应用清醒的认识,行动的迟缓只会带来科技水平差距的拉大和我国企业竞争能力的减弱。其二,不能误认为只有大型企业才需要特别重视技术开发工作,而一般的中小企业只需作一些产品或工艺的改进。实事上,企业不分规模、所属行业,只要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有其存在的技术条件,有其核心技术、专有技术或相对优势技术,以及技术所附加的新产品。

  3、我国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技术开发项目的组织,应借鉴国外企业成功的作法,探索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更有利于激发企业科技和管理人员潜能的新的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模式。国内企业组织技术开发类项目,通常是自上而下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等,研发部门组织项目的实施,完成后再上报告,上层部门予以考核验收并配套以相应的奖励措施等。在考察中,当有的考察团成员询问对方有何奖励与惩罚措施时,对方往往露出茫然的神情。后来才了解到,在德法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属部门或公司提出(更多的项目是下面根据市场或技术发展需要提出),但最终是下属公司或部门更关心自己承担的项目的成败,有的项目的失误会导致一个部门的撤消,可谓生死悠关,又何须更多的奖励和惩治呢?从这里我们可得到更多启发,我们的企业级的技术研发项目组织,应更多地引进市场经济特性的、非权力与精神因素操纵的新机制,应该认识审视一下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行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基本模式以及照此模式进行的十分严格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制度。

  4、产学研联合开是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倡导的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我们在考察德国、法国著名企业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较普遍的做法,而且技术实力越强的企业(如BASF公司、奔驰公司、达索公司等),产学研联合及企业间的实质性的合作越广泛、越深入(如BASF公司与同济大学,达索公司IBM等),不能理解为“企业技术力量不强,才找大学研究所来帮忙”。因此,我们应总结我们成功的经验,继续做好产学研联合工作。

5、德国工业联合会对于构建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促进国内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其好的作法值得我们的工业经济联合会及众多的行业性质的协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学习借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我们努力在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其中有很多的困难,需要政府的帮助。但是,服务于市场经济,必须首先自己走向市场,必须具备足够的市场生存能力。政府部门在指导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时,就是要帮助相应的服务机构和组织增强这种生存能力。(中国工经联赴德国、法国考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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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德国卡尔斯鲁厄国际二手设备博览会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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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卡尔斯鲁厄国际二手设备博览会考察报告

出国考察报告

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的精神,为做好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投资效益。进一步推动二手设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更多有进口二手设备需求的企业有机会参与国际采购。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于2006年4月18日至4月30日组织国内的有关企业组团参加了德国卡尔斯鲁厄国际二手设备博览会。

德国二手设备博览会创办于1995年,每年举办一届,根据德国总理Gerhard Schroeder创办的“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统计:在全球最大的二手设备展(RESALE) 年均展出世界范围内10亿欧元的设备。每年有大约100多个国家的500多位参展商带来了约160,000台的库存,世界各地的10,000多位买家怀着浓厚的兴趣参加了现今世界上二手机械设备领域最大的专业展览会。展览的设备范围从发电机到机械搬运、信息技术设备和加工设备到电厂设备、医疗技术系统、测量和检测系统以及农用设备。商用车、机器人和自动控制、废品处理和回收设备以及化工和制药设备也在展览范围。参展公司中,德国公司占一半以上,意大利、法国、新西兰和英国共有上百家公司参展,二手设备博览会将进一步推动二手设备市场的发展。

我协会已连续四次组织代表团参加德国二手设备博览会,展览期间团组成员在融洽的氛围下积极踊跃参与相关业务商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次参加德国二手设备博览会期间还重点访问了奥地利大型二手设备公司Hesse(海瑟)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位于瑞士日内瓦的瑞中经济促进会,对这些欧洲主要的机械设备制造国在机械设备、尤其是二手设备的维修以及流通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并对欧洲二手工业设备领域的现状有了较深刻的了解,团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在本次出国考察的过程均有不菲的收获。

欧洲的机械设备管理系统已经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欧洲的工业化进程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历史,各国在工业生产领域的法制十分健全,在机械设备的社会化分工非常精细,各个行业协会拥有严格有效的行业准入和约束机制,设备的管理和调剂主要由各区域的机械设备行业协会进行专业指导和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众多欧洲的设备制造公司、二手设备公司展览及销售公司大多是各级机械设备行业协会的会员,接受统一的信息服务和统一的管理。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利其器必先顺其治,先进的理念和严格的制度确保二手设备市场的有序发展。

在设备的流通方面,企业的私有化体制决定了欧洲工业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尤其是设备投资方面非常谨慎,没有盲目的投资扩充和其它主观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在有必要投资的情况下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性价比最高的产品将最具竞争力。而欧洲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设备的开发和更新日新月异、市场对新产品的不断需求,使各企业不断更新所适用的设备,被替换下来的设备就成为二手设备流入市场。二手设备不同于陈旧或劣质设备,很多情况下只是因为企业转产造成设备更新,和新设备相比其性能和品质上的差距并不大,二手设备却在价格上极具优势,因而成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私有化以后的东欧国家重点采购对象。欧洲的很多机械设备制造商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实行终生跟踪服务制度,对于原购买方停用的设备大多采取回购、更新,在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新用户要求后再次投放到市场销售。

高超的机械设备品质确保了用户对二手设备能够继续提供较高生产性能的信赖。欧洲国家每年都举办众多的二手设备交易会,而设备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息支持又在供需双方搭起了畅通的桥梁,因此设备的流通非常活跃行业协会联合二手设备的专业展览公司举办的国际推介活动也是促进西欧二手设备流向国际市场的有利渠道。

通过本次参加德国二手设备博览会和访问奥地利海瑟(Hesse)二手设备公司及瑞士瑞中经济促进会,充分认识到二手设备的采购对于企业节约资金、实现企业投入与产出收益最大化的重要意义,同时从另一个侧面体会到企业对现有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不断更新的必要性,做好二手设备的调剂和流通工作对设备的转让方、采购方和设备的充分利用都具有重大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近几年来与欧美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行业协会都有接触和来往,以后还将定期和不定期组团前往参观考察和交流,进一步推动二手设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更多的国内企业有机会参与国际采购。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经验交流办公室:王娟娟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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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自治体制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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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自治体制考察报告

这次赴欧考察,德国、瑞典、法国的有关专家学者给我们介绍了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大量关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信息。在听取介绍和实地考察过程中,由于国内所从事工作的原因,我们对上述三个国家基层治理体制格外关注。它们规模各异的市镇建制,形式多样的市镇自治组织体制,较为明确的权力职责,有保障的经费来源,以及令人瞩目的发展新动向,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一、规模各异的市镇建制。     如同欧美其它发达国家一样,德国、瑞典、法国在中央(联邦)级、省(大区、州)级的各种权力配置及其运行已十分老道,并为世人所知。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国在中央(联邦)、省(州)层面保持一套完善而又相互制衡的公共权力体系的同时,在基层还保持了规模多样的建制市镇。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国家政权分为三级:联邦级、州级(16个)和地方级(8,000多个)。在德国,1,120万居民的巴伐利亚(bavaria)州有2,056个市镇,250万居民的布莱登伯格州(brandenburg)有1,700个市镇,  600万居民的汉森州(hessen)有426个市镇,46万居民的撒克斯尼亚州(saxonia)有968个市镇,760万居民的莱登撒克逊(niedersachsen)州有1,031个市镇,而350万居民的柏林(berlin)本身也是一个市镇。在我们到访的北莱茵-威斯特~州共有396个市镇,其规模也是各异,其中有30个人口超过10万人,最大的是科伦市,人口达100万,小的市镇人口只有几千。     瑞典既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也是一个单一制的地方分权型的国家。国家政权分为三级:中央级、省级(21个)、市镇级(municipality,290个)。在瑞典,全国总人口只有近900万,但市镇建制却有290个,平均每个市镇有居民30,900人,大的像首都斯德哥尔摩人口达761,000人,小的市镇只有2,600人。历史上瑞典的市镇更多,从1862年地方自治改革后,市镇不断合并,到1952年市镇数量已由早期的2,500多个减少至1,100个,到1974年再减少至278个,今天全国市镇数量稳定在290个。     法国是一个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型国家。国家政权分为:中央级、大区级(22个)、省级(100多个)、城市(市镇)联合体级、市镇级(36,000多个)。在法国,市镇建制早在1884年就正式确立了。目前市镇数量已达36,000多个,据说比原欧盟15国市镇数量的总和还要多。有2万个市镇的人口不足2千。由于许多市镇人口太少,法国中央政府曾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市镇之间进行合并(但不是强制),但推行的结果,大约只有500市镇之间愿意相互合并,更多的市镇不愿意合并。     二、市镇自治的组织体制     三个国家的市镇均实行自治体制,但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体现和实现自治的组织建设上,三个国家之间甚至一国内部又有不少差别。     在德国,乡镇是德国最基层的地方自治单位。它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而是组成县的自治团体。德国基本法规定,在州、县(市)和乡(镇)中必须设立经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选举产生的机构代表人民。这种代表机构在乡(镇)一级可由乡(镇)民大会代替之。由于多种原因,德国各州的乡镇自治体制有所不同。从组织建设的角度来看,大体上有四种类型的乡镇自治组织体制:一是北部德国的乡镇议会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特征是:选民直接选举乡镇议会;乡镇议会选举议会的各个工作委员会,选举乡镇长,选举或任命乡镇总监;乡镇长只是议会主席和乡镇礼仪上的代表。乡镇总监是行政首长,具体行政事务由乡镇总监负责。这种组织体制类似于欧美许多国家的市镇经理制。二是德国南部的乡镇议会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乡镇议会和乡镇长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乡镇议会选举议会的各个工作委员会,控制一些乡镇事务;选民选出的乡镇长是乡镇议会的当然主席,同时又是行政机构的首脑。乡镇长领导乡镇议会,乡镇议会通过的决定由以乡镇长为首脑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三是莱茵河流域的乡镇长制。这种体制的主要特征是:选民直接选举乡镇议会;乡镇议会选举议会的各个工作委员会,选举乡镇长;乡镇长既是乡镇议会的主席,又是乡镇行政的首脑,既领导乡镇议会,又领导乡镇行政机构。四是市自治机关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体制是:选民选举乡镇议会;由议会选举议会的各个工作委员会,选举乡镇长并监督行政工作;乡镇长只是乡镇行政事务的首脑,并不是乡镇议会的领导人,只负责乡镇行政事务,不领导和主持乡镇议会。至于基层自治体的日常运作,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据我们访问的北莱因-威斯特~州内政部的介绍,该州是每5年选举一次市镇议会的议员,各市镇议会议员的规模在20-45人之间(除波恩市67名外),市镇议会一般每月开会一次,或每年至少召开10次会议。市镇议会的准备工作绝大多数要由市镇长负责,市镇长还有几个助理,大城市的市长还有2-3个副市长。市镇议员绝大多数都是荣誉性的,  工作很累、很辛苦,所以,他们现在讨论像波恩这样的大城市,市议会的议员能否实行专职。     在法国,市镇是最基层的自治体,它由市镇议会和市镇政府组成。市镇议会任期6年,由选民普选产生,议员人数根据居民人数而定,由9名(居民少于100人)至69名(居民达到或超过30万)不等(但三个城市例外:巴黎163名,马赛10名,里昂73名)。市镇议会每年至少举行4次例会,应共和国专员、市镇长或三分之一市镇议员的请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市镇长由市镇议会选举产生,是市镇的行政首长,但一旦选出市镇长又不对议会负责,在其任职期间市镇议会无权罢免。根据规模大小,市镇可以设置市镇助理,负责市镇长交办的事务。市镇助理由市镇长提名,议会通过,任职期间如不称职,市镇长有权向市镇议会提出将其罢免。市镇长、市镇长助理与议会市镇议会议员任期相同。市镇长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表,又代表基层市镇议会执行机关。市镇长主要受中央政府和共和国专员的监督,总统有权将其罢免,中央政府内政部有权停止其职务

3个月,设在大区和省的共和国专员拥有停止其职务1个月的权力。     与德国、法国比较而言,瑞典市镇自治的组织类型要简单些。全国290个市镇政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议会-行政合一的组织体制。全国每一个市镇都有一个由31-101名议员组成的议会,选民每四年选举一次市镇议会。我们访问了人口有182,000名,在瑞典号称第四大城市的乌浦索拉市(uppsala),该市议会领导人说,市议会是乌浦索拉的最高决策机构,其81名议员是由选举方式选出,与国会、省议会选举同时举行。现在81名议员分别来自社会民主党、现代党、左派党、自由党、绿党、~教民主党和中央党。由15人组成的乌浦索拉市市政委员会,就是乌浦索拉市的政府。它负责全市的发展、财经和管理工作。市议会内设了14个专门委员会,并在市政委员会下面也设定了14个办公室,以便与议会专门委员会相对应。这14个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是:青少年、教育与就业、区街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委员会(办公室);娱乐与生命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文化事务委员会(办公室);环保与健康、证照许可委员会(办公室);成年人残疾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救助服务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市民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治安委员会(办公室);乌浦索拉市直接服务委员会(办公室);乌浦索拉市关怀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瑞典的市镇议会每年至少召开10次会议。所提出的动议将首先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然后再提交市政委员会讨论,然后再交市镇议会进行表决,市镇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司的工作人员执行议会通过的政治决议。市镇议会开会时对公众和新闻媒体开放。     据有关专家介绍,德国、瑞典、法国基层自治的组织体制在欧洲是很有代表性的。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甚至匈牙利、俄罗斯都有与德国相似的组织制度;北欧许多国家像挪威、芬兰、丹麦的基层自治组织与瑞典的情况大体相似;法国的经验和做法对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南欧国家以及法国在亚非前殖民地都有很大影响。     三、市镇的主要职责     与我国乡镇等基层政权组织不仅要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城乡建设事业,而且还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有所不同,德国、瑞典、法国三个国家市镇的职能比较单纯,自治的权限主要体现在地方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在德国,虽然联邦基本法第28条专门规定:“必须保证各乡在法律范围内拥有独立负责地处理地方性事务的权限。”但由于联邦基本法只规定了地方自治的原则,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只能依赖于各州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作出了。这样制度安排的结果是,一方面,各州的法律规定为市镇行使自治职权,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依据,同时,又由于各州立法不同,从而也使市镇实际享有的自治权力有所不同。在我们访问的北莱茵-威斯特~州,该州法律规定市镇政府主要在一些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承担职责,进行活动,像中、小学的学校管理、幼儿园、废水收集、青少年帮助、男女平等、住房补贴等。     在瑞典,由于省政府的权力主要体现在提供医疗和牙医服务上,因此,大量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工作就落到了市镇政府的头上。据了解,全国一多半的公务人员是在市镇工作,而市镇这个层次也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事务。据介绍,瑞典的市镇政府普遍承担以下事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老龄人的照料、残疾人的照料、社会服务,另外还担负市镇规划、房屋建造、市镇道路与公园管理、救援服务、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水的供应及污水处理、体育与娱乐、图书馆与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     1982年3月,法国《权力下放法案》实施后,中央政府调整了对地方的领导体制,并根据该方案规定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职权。其中,市镇议会的职权是:选举市长和市长助理;讨论和表决市镇预算并监督执行;决定市镇公共工程及实施方式;建立公益公共设施;管理市镇公共机构;批准市镇长签订的合同;讨论和征收不动产,接受遗产;制定市镇公务员章程;负责社会福利和公共救援。目前,市镇的预算已在法国大区、省、市镇等地方行政总开支中占去了三分之二,而市镇工作人员,则占地方行政公职的90%。4月30日,我们专门赴位于奥尔良市西南7公里的圣希莱-圣美满镇(st hilaire st mesmin)考察。该镇提供的材料对我们理解法国市镇的职权很有帮助,现将有关资料摘抄如下:圣希莱-圣美满镇有人口2407人,镇议会有18名议员,镇政府有1名镇长、5名副镇长,共有22名工作人员。他们从事的公务是:1人是政府的秘书长;1人主管财务;1人负责财务执行;1人负责学校、社会上的庆典工作;2人负责户籍、城市规划、选举、镇长秘书处以及接待事务;1人负责田园守护;5人在技术部工作(负责道路、绿地、建筑);4人在学校食堂工作,负责每天准备160份餐食;3人在幼儿园工作;3人在托儿所在半工。     镇政府既代表国家对公民办理某些行政手续(如户籍、选举、普查等),又自主行使地方职权。镇长提醒我们说,在镇政府的地方职权中有两项尤为重要:一是城镇规划,政府通过规划来实现领土整治,维持农业经营,保护自然景观,把握城镇发展;二是提供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务,如饮用水、市镇警察、幼儿园、小学校等。此外,镇政府还根据自身的能力情况,在社会救济、支持经济发展、发展体育文化、支持社团等方面发挥补充作用。     必须指出的是,不管是联邦制的德国,还是单一的瑞典和法国都它们都强调:市镇行使自治权力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在德国,市镇在地方事务领域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欧盟法律、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接受州政府的监督。否则,州政府就会到法院控告市镇政府。对于州政府委托或转移动事务,市镇政府不得拒绝,但市镇政府如认为州政府侵犯了市镇政府的权力,可以依法到宪法法院控告,以寻求公道。在法国,中央政府更是通过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等三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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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赴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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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

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赴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

德国地处欧洲中部,自古即为人文荟萃之地。虽然经受了两次世界大战的重创,但每次都能在废墟中迅速崛起。目前,德国已发展成为欧洲经济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居欧盟的领导地位,它依靠的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力量,因此,德国的教育对我们有很多借鉴之处。9月上旬,我们北京市青年联合会代表团,应德国柏林市教育协会的邀请,重点对德国的基础教育进行了考察。

德国的基础教育结构

德国基本法赋予每个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德国的教育政策鼓励学生自由发展个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与能力自由选择学校、培训场所和受教育的方式。德国对教育投资额很大,实行从小学到大学的全免费教育。德国学制颇为复杂,且各州规定不同,主要包括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等部分。

德国的学前教育通常不作为教育体系的一部分。经德国汉学家墨柯博士介绍,德国年满3岁至6岁的儿童可以进入幼儿园就读,但学前教育不属于国民义务教育范围,因此并非强迫性的。幼儿园大多由私人机构(如教会、工商业团体)设立。与我国幼儿园的学制不同的是,德国的幼儿园并不分大、中、小班,不同年龄的儿童混成一班上课,每班至多不超过20个人。据我们所知,北京市也对这种学龄前儿童混编班的教育模式进行了小范围的实验,但理论界对其利弊也有各种争议。

德国实行十二年制的义务教育,年满6岁的儿童必须依法上学,中小学普遍采用半日制(每日上半天课,中午学生回家)。9月12日,我们参观了位于原东柏林的一所小学,对德国的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活动有了鲜活的感性认识。这所小学共有400名学生,包括1—6年级,每个班20-28个学生,全校共有28个教师和10个专门负责教育的人员。由于德国中小学普遍实行半日制,大部分孩子上午放学后就回家了,其余下午家中没人照看的孩子就由学校专门负责教育的人员管理,中午,学校为这些孩子提供一顿午餐。这部分学生家长根据收入状况每月交纳50-150欧元的费用。据校长介绍,这所学校刚刚重新装修完毕,在柏林市属于条件较好的一所学校。但据我们观察,与北京市的大部分学校相比,学校硬件设施并不豪华,操场面积很小,地面裸露,不太平整。学校图书馆大约只有12平方米,书架上稀稀落落摆着一些书。计算机也显得相对陈旧。学校没有专门的教师办公室,学校惟一的会议室同时也兼教师的休息室。在校长接待我们考察团期间,不时有下课的教师出出进进,他们礼貌地与我们点头示意后,就坐在另外一边休息。德国教师的工作强度很大,每周的标准工作量为24-28个学时(不包括教案),每个上午至少要连续上5节课,比我国教师的周课时数(16-18课时)多三分之一。

这所学校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学校里有两个设施非常完备的手工教室,里边摆满了锯、扳手、钳等各种工具和车床。教室里陈列了许多学生亲手制作的各种模型,工艺精美,构思巧妙,若非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些作品出自小学生之手,德国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可见一斑。另外,学校还有一个设施完备的体育馆,供学生们参加各种球类和体操活动。操场上的活动器具因地制宜,很多是由树干等材料制成,突出趣味性和实用性,既符合小学生的特点,又能达到锻炼的目的。在对学生管理方面,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自治,每天由两名高年级学生在校园里巡视,调解同学之间的纠纷。

柏林州的小学学制六年,其余各州为四年。四年小学后经过5年级和6年级的过滤阶段进入所谓“分流的中学阶段”。也就是说,德国学生小学毕业后就要面临人生的一次重要抉择,他们可以选择进入初级中学(Hauptschule,包括5年级至9年级)、实科中学(Realschule,5年级至10年级)、文理中学(Gymnasium,5年级至13年级)或综合学校(Gesamtschule,包括上述几类学校)。

初级中学学制4-5年,通常初级中学毕业后,大部分学生开始职业培训,同时上职业学校,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后在工业和手工业界作为专业工人就业。初级中学本来是德国中等教育的主要学校类别,其学生数在70年代还曾占中学生总数的70%多,但这类学校目前正处于萎缩阶段,学生数已降到约占中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家长们越来越希望其子女上更高层次的中学,如文理中学(又称完全中学)。此外,初级中学招收了大量的外国子女,教学水平每况愈下,这也是使德国家长们不让子女上初级中学的原因之一。

实科中学为社会培养不同层次的职员。实科中学学制六年,相当于中等教育程度,学生毕业后可进入技术学校和为以后进入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做准备的高级技术学校实习,也可以在企业或国家公共机构做中级职员。约三分之一的小学学生毕业后上实科中学。

文理中学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高等院校。文理中学学制9年,其毕业生凭高中毕业汇考成绩,无需大学入学考试就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文理中学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近年来有很大增长,从70年代的10%上升到目前的三分之一。

综合学校则集中了以上三种学校的形式,负责学生第5到第10学年的学习。综合中学是在“教育机会均等”思想指导下设立的新型中学,为学生在不同形式的学校间流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毕业证书在联邦各州都得到承认,但由于综合学校不便管理,教学比较混乱,一些州(如巴伐利亚州)反对继续设立此类学校。

德国从小学毕业后就对学生进行分流,而我国一般从初中毕业后才对学生进行分流。我国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大致也有3种选择,分别为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接受职业教育(上职业高中、技校),还有部分学生直接进入社会就业。这两种不同的分流制度引发了我们考察团的思考。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少年儿童的可塑性极大,智力、能力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存在很多变数。依据我们的教育工作实践,很多学生,特别是男生,在小学,甚至初中阶段的表现并不是很优秀,但进入高中以后,其潜在的能力才逐渐显现出来。学生的发展和变化有时是非线形的,不可预测的,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质的飞跃每每令我们惊讶和欣喜。由此,我们考察团认为,学生小学毕业后,在10岁或12岁就基本确定了他一生的发展方向,可能为时过早。对此问题,我们与德国教育界人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据他们介绍,德国小学生毕业后,选择何种类型的学校,并不仅仅看学生的学业成绩,而是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最终由学生家长、学生个人最终做出决定。如果一个学生小学毕业后选择了一个自己不适合的学校类型,以后还可以自由流动。特别是在综合学校里,学生的流动更加方便。加之,德国并不是一个非常看重学历的国家,尤其注重职业教育,工作岗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有一技之长,靠自己的劳动生活,就是光荣的,有尊严的。

德国的教育行政管理

历史传统和联邦制的国体使德国的16个州在许多方面,特别是文化教育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权。联邦除在高等教育原则问题和企业范围内职业教育及科研和学习资助方面有发言权外,在教育领域的权力有限。因此,德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校法,而是由各个州在《基本法》(德国宪法)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发展其学校教育事业,州颁布各种专门的法规,规定各级学校的设立、维护和发展;师资的培训和进修;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家长和学生对安排学校工作与学校生活的参与;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学费和教材费的减免以及教育补助等事宜。这导致各州间的学校教育发展各具特色。为保证全国教育的基本统一,各州文教部长组成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联邦和各州在教育方面的合作。

根据《基本法》规定,教育事业由州管辖,即由州提供经费。这既涉及公立学校,也包括国家认可的民办学校。联邦政府在高校建设、科研、促进学生学习和企业职业培训试点及高校教学经验推广等方面和各州政府一起提供经费。民间提供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各教会和工商大企业及财团,但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德国的公立学校不收学费,因为公众认为,公民已向国家纳税,所以其子女或本人有权免费上学,让公民接受相应的教育是国家的义务。过去德国学生的课本由政府免费提供,但由于近年来德国经济不景气,教育投入相对减少,从今年起,柏林等州的学校开始收取学生的课本费用,也引起了一些家长不满,特别是在原东德地区反响较大。

德国的教师制度

德国每一类学校都有受过特殊培养的教师。每位教师都必须受过高等教育。为了将来在小学和普通中学执教,教师在德国高校毕业后还要实习7个学期。例如在实验中学、特殊学校和职业中学任教的教师要求实习时间延长至8至9个学期。所有的预备师资在学习结束后必须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然后进行一次形式为学校实习性质的讲习班培训。学校教师通常是州的公职人员。

在德国,各行各业都有强大的工会组织,教师行业也不例外。我们拜会的柏林教育协会就是一个教师工会组织。柏林教育协会隶属于全德国教师工会,在柏林州的各个城市都有分支机构,现有2700多名会员,占全州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据协会主席Dietrich先生介绍,他本人和另外一名副主席都是专职教师,每周要上24节课,还有一名副主席是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类似于学校的后勤管理人员,所以他们在协会的工作都属于兼职。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大约占教师工资的0.5%。协会代表教师的利益,处理教师与政府和家长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维护教师的权益。协会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由于在德国打官司非常昂贵,协会还为会员提供诉讼费用,因此,教师非常愿意加入教师工会。德国的工会组织种类很多,许多教师也选择加入“公务员工会”等组织。

德国基础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最近,世界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在柏林公布了新的《比萨调研》结果,德国中小学生在43个国家和地区中阅读能力排位第21名,数学和科学常识排第20名。这个评估结果在历来重视高质量教育的德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尽管《比萨调研》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德国中小学教育的真实情况,但德国教育界人士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步伐缓慢的状况并不讳言。柏林教育协会的主席主动向我们介绍了目前德国教育体制、内容和方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今年,德国政府准备拨出巨额资金,将更多的学校改造成全日制学校。许多州在教学内容中增加了智力开发、体育活动等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外语教学。各种教师工会组织也积极倡导教师反思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他们对中国基础教育的改革的进程非常关注。代表团对我国基础教育体制、经费投入、课程改革、教师制度和学校硬件配置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一些示范校的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已超过德国的大多数学校,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教育在均衡发展指数、教育理念、教育结构和方式方法上仍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几天的考察,德国教育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众所周知,德国的工业产品工艺精良、质量可靠、坚固耐用,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这与他们重视职业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德国有世界上最完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部分德国中学生毕业后,选择接受1-2年的职业教育,然后就业或继续上大学深造。此外,德国还有很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高级技工。同时企业建立了完备的职业培训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要接受严格的培训,在从业过程中还要定期接受培训。反观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由于受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上大学,获取高学历仍是大部分家长和学生的最大希望。我国在高校大规模扩招后,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只接近15%,尚未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门槛,绝大多数学生高中毕业后要走入社会,寻找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纷纷来我国投资办场,对高级技工有很大的需求,所以,职业教育在我国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要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启示之二: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考察中,我们发现,德国小学生的书包很大,分量并不比中国小学生的轻,但里边装的大部分是玩具、模型和工具。学生在学校除了学习知识之外,还要通过大量的游戏、制作活动来获得技能,学校也为学生提供各种工具和材料,供学生动手实践。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在知识和技能之间,我们可能更重视学生掌握知识,忽视了技能的培养,这一点需要在教育改革中逐步加以解决。

启示之三:给学生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机会。人的一生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很多重大抉择,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但在求学期间的选择往往是最关键的,比如接受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等教育。虽然我们认为德国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就要分流为时过早,但学生的选择相对来说是自由的,是根据自己的愿望、能力和家长的意见自主做出的决定,即使一次选择不适合,以后还有再次选择的机会。应该看到,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为学生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机会,单纯以分数决定学生上何种类型的学校的制度以大为改观。我们相信,随着国力的日益增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优质教育资源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让每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让每个学生选择自己理想学校的愿望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启示之四:重视社会公德和诚信教育。诚实守信和遵守社会公德是德国的社会文化传统。在德国的青少年教育体系里,除学校教育外,家庭在道德教育中发挥着非同小可的作用,家长非常注重为孩子营造一个真诚的氛围,处处为孩子们做出诚实守信和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当前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同时,特别要重视发挥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构建“大德育”格局,要通过家长学校的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孩子的良好道德品质。

短短的几天考察虽然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深远的。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兼采众长,立足现实,锐意进取,为青少年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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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德国教育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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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教育考察报告

德国教育考察报告

厦门集美中学校长、书记    刘卫平

前言:

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学校长境外培训班,于2002、4、11——2002、5、10对德国小学、中学、大学(含教育学院、教育研究院)进行考察,内容涉及“德国的教育体制”、“德国的教师培训”、“课程计划”、“课堂教学理念与实践”等14个专题;形式有专家讲座、中德校长座谈,中国校长与德国教师座谈,与学生座谈以及参观学校、访谈家长、中国留学生,顺利完成了省厅布置的任务。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学体制及管理

(一)办学体制

德国由16个州组成,每个州相对独立,各州的教育状况略有差异,但大致相同。

德国法律规定:德国的教育均为免费。凡年满6周岁的小孩都要进入小学学习,小学学制四年。4年后,学生根据老师的建议选择到不同的中学学习;成绩好的进文理中学;成绩略次一点的到实科中学;成绩有困难的到普通中学;中学的学制至少为三年,但每个学生有两年的适应期。(两年中觉得不适合还可重新选择学校,如男孩子有的开窍晚一点,稍大一点学习成绩有所变化,可以到文理中学,但这必须经过老师的推荐。)这样,中学的年限实质上成为五年。文理中学主要的任务是为高校输送大学生;实科中学的学生既可上大学,也可上职专;普通中学的出路主要为职校输送人才。为避免过早分流以至埋没人才,近几年又出现了综合中学,介于上述几种学校之间。但这种办学模式目前在德国尚处在试验期,没有定论。

一般到九年以后(个别也有10年),中学的生活基本结束;实科或普通中学的学生分别投向职业专科学校,学习三年;而要考大学的学生,再进入文理高级中学读三到四年,一般为四年,通过毕业考试(俗称AbeTu,由学校出AB卷,州教育部抽一份进行考试),根据个人成绩、教师建议进入高等学校。

(二)课程计划

德国的课程计划由联邦政府(教育部)制定,开设的课程有:德语、外语(英语或法语)、数学,这三门为每位学生的必修课;社会学、宗教、体育、艺术(美术、音乐)、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为基础课,每个学生必须选修其中的六门,个别优秀的学生可以选修到七门;学生毕业证书里有主修课、基础课、毕业考三部分成绩记载;

德国中学每周28——30节课,每节45分钟;

教材由州教育学院具体编制,各学校可以选择本州提供的教材,也可选用外州的教材;对此,州教育管理部门没有具体的指令;但根据联邦教育部的课程计划,大多数学校在州范围内开设的课程及选用的教材大致相同,有差异也只是在个别的选修科目的开设上。

(三)管理体制

在德国,教育的各级政府及学校的职能是十分明晰的;

(1)联邦政府(国家教育部)的职责主要是协调16个州的工作,探讨制定国家教育发展的计划;

(2) 州政府(州教育部)主要提供课程标准、计划;教师录用考核(证书),校长的选配,教师的进修计划,教材的提供,工资的发放;

(3)城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硬件的投入,监督是否执行了州的计划,专款是否专用;

(4)学校的工作主要是执行州的计划(课程计划),正常的教育工作;

总的说来,上级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分明,也比较单一,且比较宏观。

在上级行政部门里,有相应的许多机构,各自干着自己的事,互不干涉、扯皮。比如:教育学院隶属于州教育部,其三大任务为①编写教材,②出一本教师培训计划,里面有300多个专题。教师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在每个州的城市,大都设有培训点。以黑森州为例:全州有12个培训点。③出三期教育信息方面的杂志;这些工作由40个专人负责;德国政府对教育十分重视,投入巨大。以黑森州为例:州财政收入每年200亿,投入教育(基础)25个亿;另外还有城市这一级的投入(学校的硬件,房子、操场、计算机、桌子等);据当地的官员介绍,每年投在基础教育方面的经费达40几个亿;这是令我们十分羡慕的。

(1) 校长的选拔及教师的配备

当某一学校出现校长职位的空缺,由州政府向社会公示,凡具备相应条件(如有管理经验,任教一定年限,接受过管理培训)的人均可报考,然后由州派人考察:听课、面试(谈话),最后由州教育部任命。

德国的校长为终身制,基本上不流动。

教师必须上大学4——5年,毕业后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然后到学校实习两年后再考一次,合格后为正式教师,也是终身制,视为公务员。校长无权解聘教师,实在不认真工作的人要由州一级教育部来解聘。

由于教师的入口很严,因为教师队伍的素质是相当不错的。

二、从学习和考察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为人的成长提供多种选择

如前所述,从小学四年级毕业后,学生就进入不同的中学了。有的进文理中学(成绩较好的);有的进实科中学(成绩一般的);有的进了普通中学(成绩较困难的);有的进入了综合中学(一时拿不定主意的);为了避免过早地分流埋没了学生的才华,德国的中学一般设有两年的适应期;两年之后再进行选择,这样就避免了过早分流带来的盲目性;即便这样,中学的三年后还可进行选择,比如有的学生过早地选择了实科中学或普通中学,他还可以经过申请、考试推荐以后到文理中学以备今后上大学;如果在实科中学已经毕业,他能通过补习等渠道得到AbtTu考试,他也可和文理中学的学生一样进入大学;在大学期间,如果因基础课不过关,学生有权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专业,(但将来找工作相对难一点,薪水低一点)。总体说来,教育体制给学生提供了不同年龄层次选择的可能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来选择的可能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来选择自己的发展趋向。实际上,不能要求他们接受同一水准的教育,按其特点不断分流,让每一个学生都在他适合的水平基础上去发展,应该是对学生的尊重,也是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的好办法,或者说,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合理地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使其学有所用、所用其才。其实,这是一种教育平等的思想。也十分有利地引导家长合理、客观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举一个例子:某公司的老板有一个孩子,学习成绩不算好,他便让孩子选择了实科中学。当很多人说他:你的家庭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上文理中学,而要去实科中学呢?老板说:孩子成绩一般,他也不是上大学的料。让他上实中,再上职校,学点谋生的本领吧。现在,孩子在银行工作,已经挣了几年的工资了,而他的同龄人还在大学应付考试。对此,老板十分满意。像这类事情,在德国有很多。反观我们的做法是:千军万马都去挤普通高中,去挤高考这座独木桥,带来了大量的不合教育规律的问题,结果是:学生学得死,教师教得死,大批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又没有合适的工作可做,高不成低不就,生产的第一线缺乏大量的高素质技术工人,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从德国战后几十年经济崛起的事实,我们应当看到德国的教育培养了大批熟练的高级工人有关。这一点必须引起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补充一点:在教师培训上,他们也是遵循“选择”这一宗旨来为老师服务的。具体做法是:由教师进修学院提前一年让老师“早知道”,把要培训的内容来个“安民告示”,每年列出有三、四百个专题,教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提前做好计划。这也充分体现了教师培训方面的服务意识,而不是搞临时突击,搞所谓的创意。顺便提一下:德国有专门的教育培训法。这点经验值得我们汲取。

(二)小班化设置,使教师有可能照顾到每一个受教育者;

德国法律规定:小学每班不得超过25人,中学每班不得超过33人;其道理在于尽可能让每一个教育对象能得到教师的关爱。由于近几年来德国人口出现负增长,我们所到的每一个学校的每一个班级生数均在法定线以内。因此,我们看到的情形时,学生动手做题、游戏时,老师都能和每个学生说上话,老师都能帮上忙。

由于学生少,班级的空间大,教室里堆满了各种教具,教室的布置十分生活化:墙上挂的是学生的图画,四周堆满了书架,摆上文具;还有洗手池、沙发、游戏的地方。这样,孩子到学校来感受到的是“乐园”,比家里更有趣,学生怎么不喜欢学校来呢?

中学高年级的教室当然没有玩具,但他们很多教具就堆放在教室的后面。由于学生少,凡是动手的作业,一些辅助材料都是学生自己动手去拿、去放,显得也十分井井有条;如果我们的实验让学生自己去拿、去放,光整顿纪律都得十来分钟。

应该说,小班化是教育平等的一个发展趋势,无论小学还是中学,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试一试。

(三)和谐的师生关系

在我们所参观的学校里,教师十分尊重学生。从我们听课的课堂上看不到老师厉声叱喝,也看不到老师有什么“尊严”。我想,德国人没有必要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幅上公开课的样子。在课堂里,如同在家里一样,老师有时会和学生一起坐在桌子上和学生讨论。学生进出教室也十分随便,但没有看到学生做一些与学校要求相去甚远的行为;有时学生有说话现象,老师也只是一个动作、一个暗示,最多让大家静一下,学生实在静不下来,老师也不吹胡子瞪眼;学生回答问题,往往是坐在凳子上,而且随时打断老师的发言;下课后,学生围着老师问问题,老师也不厌其烦地给以讲解;由于我们这一行“外国人”引起了学生的兴趣、好奇,有的学生就跟着我们进了接待室,校长通知开会了,有的学生还不离去,校长也不再赶他们走;据家长介绍,学校组织的活动是不多的,但老师经常自己组织班里的学生搞活动,往往是自掏腰包,而老师过生日,学生往往发愁几天不知给老师送什么礼物?从我们观察的以及听来的,使我们感到:德国的老师把学生当做一个活生生的平起平坐的人,老师在学生面前没有半点“师道尊严”,倒是学生有几分“学道尊严”,教师是一种职业,是一种服务,他的服务对象就是学生,从这个意义出发,老师就必须尊重学生,建立一种互动的良性的师生关系,进而共同去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种认识与实践,值得中国的同行借鉴、吸收。

(四)贵在养成

凡是到过西方的人都会感到西方人文明、行为规范到位;红灯停、绿灯行,在中国很难做到的事,在西方做得很好;不乱扔纸屑这是中国校长头痛的问题,在西方的学校不存在;公共场所说话小声这在中国是“不可理解的行为”;上楼梯右行也是他们十分自觉的行为。难道这是西方人天生的素质?显然不是,教育的养成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小学的玩具里,交通规则积木是孩子们喜欢的玩具,通过游戏内化了他们的交通意识;还有州地图积木,通过游戏,进行了爱乡教育;还有国家地图积木,通过游戏,进行了国际(主义)教育。

在小学中学,见了客人要主动问好;课前老师将客人介绍给学生,鼓掌欢迎;下课后,学生会主动搭话,显然,这不是一次两次的引导,而是多次的教育养成;在学校里,孩子们个个都很大方、很大胆、很主动,善于表现。

学生说话声音大了,老师会暗示,学生的声音就会小许多;

上楼梯,见了客人都鞠躬问好,都让道右行;

在中学,学生自己搬运实验器材,井井有条,而这些在中国是需要老师帮助的;

在课间休息时,有学生在打扫卫生(用夹子夹拾地上的纸屑——整个校园并没有几片)。

我想,这与德国的学生在学校感到学习很快乐有关系,因此,老师家长要求的,他能做到的他一定去做,做不到的老师也不要求;从德国的养成教育看,它很实在,也很简单;而中国的学校教育,什么都统,什么都管,且有的口号提得过响,“游戏”太多,标准提得过高。结果呢,到了大学还得补小学的一些常识课,还得从头抓行为规范。德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合格的公民,这是永久不变的。只有符合实际的、简单的、才是最有利于执行的。现在看来,我们学校教育要求过多过高也不利落实;有的违背孩子心理发展;因此到了一定的年龄有逆反心理;再加上社会的不良影响,家庭的负面教育,学校的教育就显得弱不禁风,效果甚微了。

(五)教学中的民主教学思想

前面谈到,德国的老师没有“师道尊严”,师生间的关系十分融洽,这为民主教学打下了很坚实的基础;教学中老师讲的时间绝不会超过10分钟,大多数时间都是老师和学生一起做、一起探讨、一起商量。即使是小学,老师也只是起一个组织者的作用,而绝非代替学生学习,让学生成为听众、容器,而是根据学生的需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永远感到有人在帮他,而不是给老师“打工”,而不是为完成教师的任务而压力重重。提前完成作业的学生,可以到游戏区里游戏,也可以帮同学做,也可以去做别的事,老师绝不干涉;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学生一是没压力,二是可以抓紧做完作业玩游戏,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近几年来,德国移民很多,每个班的学生都是来自不同国家,而这些国家的孩子们不论肤色相处都十分愉快,我想,这与教育界的民主教学、平等教育思想多少有关吧。德国的同行认为:教师和学生配合好,学习才有动力,才有可能提高教育质量;不仅如此,他们还提出:社会、家庭和学校都要积极创造一种促使学生学习的民主氛围,让学生在和谐的氛围中进步。再者,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会某一种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学生的身心和谐地发展,没有民主的学习氛围,孩子的成才将是十分不利的,从这个意义上去分析,德国同行的认识与实践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教给学生的知识是多的,难度也是很大的,可是学生是和谐地发展吗?学生找不出问题,学生不敢大胆提问,学生常常怀疑自己,大学毕业后不能将自己推销出去,是不是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比较少,忽略了这方面的培养有关呢?

缺乏民主的教育是一种僵死的教育;缺乏民主的师生关系提高不了教学质量。

在学校管理中,每个学校都有校务委员会,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里的财务开支,均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由校长来执行。对教师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由校务委员会的老师或校长来帮助提高、听课、讨论、商量。总的说来,在学校管理中,民主管理的思想贯穿整个管理过程之中,学校领导与教师的关系都十分融洽。校长和教师都能处在一种宽松的氛围里愉快地工作。

(六)教会不如会学——德国教育的认识与实践

“学会学习”,“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中国教育思想里也有很多精辟的论述,且今天也正在被许多教育工作者们实践着。问题是:教材的繁、难、偏、旧;高考的沉重压力使得学校没有更多的时间让学生去自己学,教师还是知识的传播者,还是主要演员,教学还是“一言堂”。让学生学会学习还停留在少部分人的教学实践中,并没有成为每一位教师的追求与行为;而在德国,从小学到大学的确是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去实践;就我们听过的课而言,老师上课自己讲不到10分钟,剩余的时间就是学生动手做,或作业、或实验;老师只是指导、启发,或动手和学生一起做,学生和学生协作做;到大学,老师(教授)不讲课,只是听学生讲,问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那样,一个题总要尝试不同的解法;或者是看你能提出什么有质量的问题;因此,从小学到大学,学生始终在一种自己找“食”、自己开“锁”的一种情景和氛围之中。我想,学生学会多少倒是次要的,这种教学实践促使了、促进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现在新课程改革倡导“过程的体验”应该是十分科学的理念,应该坚持下去。据教育进展评估组织对世界上21个国家的调查显示: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是世界上最强的,但是孩子们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中小学生认为自己的好奇心和创造力只占4.7%,而希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只有14.9%,占倒数第五,这个事实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应该认真地反思我们的教育并让它回到它的起点上。德国同行告诉我们:要让学生提高自学的能力与兴趣,不仅要从课本上学,还要从社会中去学,从家庭中去学;这样才能获得一种学习的能力。

(七)关于音乐课的改革

最近德国教育部要求所有的中小学音乐课必须聘请音乐家到校上课;因为他们认为,德国是一个音乐家辈出的国度,而近几十年来成绩很小,没有出现贝多芬这样的大家,有一种紧迫感;二来他们认为音乐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做出这一重大改革。而我国的很多学校把音乐、美术砍掉来冲刺中考、高考,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将会给我们的未来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从人的努力发展来看,音乐能给人以良好的素质,能帮助提高审美志趣与水平。德国同行的举措,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学校间中高考的竞争,有时是不择手段,音乐课没了,美术课没了,校园里没有歌声,晚会上占主导的只是情呀哥呀妹呀之类的流行歌曲。真正的好的作品、传统的作品学生根本看不懂,难道这就是教育发展的方向?我们天天喊素质教育,喊如何如何创新;却没有把最基本的课程开齐、开好。关于素质教育,最起码是要扎扎实实地把国家颁布的课程开齐、开好;不能因为多考几分而与国家的要求背道而驰。

(八)实事求是地发展硬件

德国的经济在世界上排名第三,相当于英、法两国的总和。但德国的学校操场比不上中国的重点中学,电脑比不上一般的中学,有体育馆的更是了了无几,其他设备也很一般;校长们开玩笑说,德国的中学很少能评上二级达标校。但是德国的硬件很实用,比如中小学里玩具、教具应用尽有,这些东西又能花几个钱呢?每一节课他们总能用上那么一两件与教学有关的东西。其实,教师的基本功之一就是看教具的准备,换言之,也就是用什么样的教具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而我们呢?似乎不太注重这方面的“建设”,倒很热衷于“电脑”,试想,哪一个学校的电脑是充分发挥了效能?百万元的电脑有30万的效益吗?我们教育部门制定的评估措施、政策适不适合中国现有的国情?大量的学校教育经费不足,而有的学校大量的设备闲置,岂不是太大的浪费?小平同志告诉我们“我们党的精髓就是实事求是”,我们教育界做到了吗?

(九)人人羡慕的职业——教师

在德国,教师这一职业是令人羡慕的,稳定,收入不错,压力也不是太大。每天上半天课;早晨8:30——13:30;每周上五天;学校没有任何强硬任务;什么高考、中考、课操、教研组活动、开大会,写论文、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等;即便是参加培训(要求每年两周,可分散也可集中完成)吃住也是由政府解决。学生中出的问题,该由青少年局管的就由青少年局管,该由家庭管的就由家庭管,学校没有大包大揽;相比之下,中国的教师工作量太大了,班数大,人数多,压力大,应付的面很多;承担了许多不是由学校承担得了的工作——且没有什么效果;当然,有的工作由于国情不同不能照搬,但丞待确实应该给老师减负,不能把老师、校长拖垮了,不能给他们太多太大的压力了。在口口声声抓素质教育的环境下,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市县领导还津津乐道中高考排名,这怎么利于减负呢?抓了一年的中小学减负,现在不仅回潮,且愈演愈烈,初中生补课补到下午6——7点,这分明是摧残人才,摧残教师;学生和教师都处在一种十分浮躁的工作氛围之中,加之班额大,工作矛盾多,极不利形成良性的、和谐的师生关系、教育氛围。在德国的学校,我认真仔细地观察了一个情形,即德国学生近视率不到5%;而我们却高达40—50%以上,触目惊心哪;难道让下一辈都戴着眼镜去开飞机?去当兵?去保卫国防?去建设祖国?

(十)大学体制的严格保证了大学生的质量

本来,大学的办学不属于我们的考察范畴,但既然是搞教育,了解一下也是对我们的工作有益的。

德国的大学是典型的宽进严出。

什么是宽进呢?凡是过了AbeTu的都可以根据教师的推荐上大学;但是上大学并不等于人人都能毕业。拿工科的学生来讲,仅基础科就有60%的人被淘汰;而及格过关的分数仅为30分;那么这些过了基础科的人,继续本专业的学习,前后经过6——7年的努力,方可得到大学的毕业证;而基础科毕不了业的同学,则可以选择相对好念一点的理科大学、文科大学;或者降到理科类的专科级学校。虽然,最终大多数人也能拿到一个大学的牌子,但在就业时,由于所读年限不一,专业不一,薪水也不一样,这种严格的考试,一是保证了大学生的质量,二则为中学的分流创造了条件,既然上大学毕业这么难,不如去学个职业,学一技之长,早早出来工作,这样,就避免了千军万马挤大学这个独木桥的现象。

小学松、中学略紧、大学严格这种体制的合理性在哪里呢?做为小学,则是学生当玩的年龄,学生轻松一点理所当然;到了中学,人长大一点,多一点任务是合理的;到了大学,人相对成熟一些,理应认真严肃地对待上大学这件事,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正三角关系。而中国的情况则相反,小学中学的学生压力很大,尤其是中学,整天有做不完的题,没有时间去做一些适应学生身心的事情,使得学生的发展很不健全,除了做题,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到了大学后,压力没有了,自控力差一点的学生,连基本的行为准则都不能遵守,逃课、旷课、违纪,最后还是毕业,害了谁呢?一是自己,二是社会。

中国的大学也可以搞“宽进严出”,以缓解高考的压力,问题在于中学、大学的教师是否有诚信来保证推荐质量和毕业成绩。德国的教师、教授十分看重自己的声誉。不会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我们的中学、大学如果也能做到这一点,减少一点关系学,多一点学术道德才能保证大学的“宽进严出”的质量。

如果我们的大学能借鉴德国大学的经验,真正做到宽进严出,而不是宽进宽出,那么,对于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对中学课堂上教师把更多地时间用来引导学生,组织学生学习,那么,中学生的素质会大大得到提高。

(十一)、校长职责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在德国,校长的职责就是负责学校的教育日常工作。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选择教材、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除此之外,没有额外的任务;

上级行政部门的职责负责校长、教师的选配,教材的提供,教师的培训,教育计划;对学校办学状况的抽查;

反观我国的校长,一年到头疲于奔命,不仅要解决校内的矛盾,还要应付周边的关系,完成上级不断派下的任务,什么安全要管,计划生育要管,盖房子要管,内部奖金的分配要管,高考要管,中考还要管,每一个校长的头上,都有若干个领导小组组长的头衔,忙忙碌碌、碌碌无为,整天处于应付之中,结果该管的事没管好,该做的事情没做好。没有时间充电,没有时间反思总结。加之“政绩”的功利思想,显得比较浮躁,不能坐下来认真地研究教育规律,也不敢去按“规律”办事。教育行政部门也过多地承担了社会责任。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不可能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所有问题。社会系统比如社区、关工委、团委、家长应有的工作不应由学校、教育部门来承担。

(十二)社会、家庭对教育的重视

在德国,除学校外,还有一个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机构:青少年工作局。其职责一是监督社区落实教育法规;二是帮助学校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举例说,学生在校不写作业或逃学,经学校教育不思悔改者,青少年工作局将出面协助学校做学生家长的工作。这样,学校不至于被几个不学习的学生搞得鸡犬不宁。

整个国度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是满高的。由于社会规则的到位,很大程度上人们遵守得不错,比如交通规则、卫生意识、待人接物、女士优先、公共场所不吵闹等等。据当地的同行介绍,大人的举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识“做给孩子看的”。在他们看来,自己做的错事被孩子看到了,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在德国,我们亲自看见一行人穿越红灯,旁边的小孩就问大人,他为什么要闯红灯。而这个大人被搞得很狼狈。因为,小孩看到的与大人教的不一样。而违规者常常被家长、老师视为最没道德、修养的人。在这种大家都比较自觉遵守规则的社会里,孩子得到的是学校与社会一致的教育,她的行为习惯就会逐步形成。当然,德国也有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如青少年学生的吸烟现象、怀孕现象,可能由于法律没过多的限制,在他们眼里,这些都属于正常吧。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学校一方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德国同行在这方面的认识和我们大致一致,但我们在动员社会、家庭参与,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德国教育之不足:

2002年元月,教育进展评估组织对世界上几十个发达或不发达国家学生阅读能力的检测中,德国排在倒数第几位。对此,德国同行这样解释:(1)移民子女过多,而这些子女很多德文都没有过关;(2)测试只局限在语文阅读能力方面不能反映德国教育的真实一面。而我们认为可能存在有这么两个方面的原因:1、教材的难度及每节课的知识容量偏少,平时没有考试;2、计算能力偏弱;3、每天学生在校时间过短,自觉性强的学生好一点,自觉性差的学生回到家里可能温书的时间不会多;4、学校对教师没有考核,管理过于松散,全凭教师的自觉性,也不利于教师的发展、提高;5、学生中吸烟现象严重,这可能与法律的某些规定有关。

三、感受

为期一月德国之行结束了,它给我们留下许多思考。过去,虽从报刊上也看到过一些文章介绍(经验),但毕竟没有眼见,没有亲历,这次培训,一听专家讲座,二到学校听课,给了我们许多直接的经验。主要体现在:

1、    德国同行对教育的认识与实践给了我们很多值得借鉴的东西。主要有:(1)学校教育的功能的定位;(2)校长的工作责任与权力的定位;(3)教师的地位与作用;(4)教师的培训工作及要求;(5)社会对教育的支持;(6)不求硬件,只求实用;(7)课堂教学的理念与实践;(8)小班化教学;(9)养成教育。

2、    借鉴要符合中国的现状,不要照搬;

虽然德国教育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但也有许多我们认为不适宜的。如:对教师长年没有考核;学生出了校门基本与学校无关,即使学生犯罪也无关学校的事;课本的知识容量过小,以及小班化教学都不太适合中国的国情。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符合校情,千万不能“邯郸学步”,丢了我们自己的长处。

3、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不能仅从某一个层面做,而是整个社会都必须关注的。比如基础教育的改革,必须要改革高考,否则,素质教育永远是一句空话;又比如,学生的分流(不是淘汰),就必须对教育结构从小(学)到大(学)做巨大的调整;还要丞待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否则,学校里教育的行为规则,学生回到家里不如父母的几句话,结果把学生培养成两面人。德国教育的形成与发展完全是德国经济以至整个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的存在都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中国教育的发展当然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合理吸收他们的一些经验,尤其是课堂教育中的一些理念,对于促进我们的素质教育有非常直接的借鉴意义。

四、建议:

通过培训,我们有以下建议:

1、    教育观念的转变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树立“人”的教育的观念至关重要。

2、    积极推进新一轮课改,这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3、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要抓到底,不能仅为了考试,而毁掉学生的身心。

4、    上级部门在制定某些条例方面要实事求是。应该将学校建设的重点引导在软件上。

5、    学校功能及校长的职责要有明确的定位。学校不能承担不该学校承担的工作,尤其是其他行政部门摊派给学校的工作。对学校的各种评议、考核应有度。

6、    教育经费要做到充分有余,不能做到的也要做到逐年增长。

7、    制定有关法规,划清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8、    九年义务教育的模式不能过于单一,借鉴德国分流的做法,建议在初一可做探索、加强一点技能培养、训练,结果可能会比单纯地学文化好一些。

9、        高考改革要起到引导基础教育改革的作用。

10、     对全社会重教宣传(包括教改)要加大力度。

11、     加大对外宣传、联系的力度,尝试办一些中外合作办学体。

12、外语教学在中国入世的环境下要有快速突破。

这次培训,机会难得,省厅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也十分得当。在整个培训中,团员们在团长的带领下,都能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听课时认真做笔记,积极提问,多看多想,保证了培训的质量,并宣传了中国、福建、厦门基础教育近年来取得的成果,得到了德国同行的好评。

20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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